论“合理与合理”与“部分听觉与部分信仰”的对立_形容词论文

论“合理与合理”与“部分听觉与部分信仰”的对立_形容词论文

释“合情合理”与“偏听偏信”的对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偏听偏信论文,合情合理论文,对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陆俭明、马真先生在十多年前提出了这样一个来自对外汉语教学中所碰到的问题,这是一件真事:

某院校有位外国留学生在作文中写了这么个句子:“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老师批改时在末尾加了个“的”字,改成“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并告诉学生说:在“合情合理”前用了“是”字,那么按汉语的习惯后面就要求有个“的”与它相配,构成“是……的”格式;现在缺了这个“的”,句子就煞不住,所以要加上这个“的”字。学生记住了。后来在一次作文中他写了这样一个句子:“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的。”可是这一回老师批改时却把那个“的”字给删去了。学生看了就去问老师,为什么要删掉这个“的”字。老师说:有了这个“的”,句子就显得拖泥带水;去掉这个“的”,说成“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就很干脆、有力。学生感到茫然了,问老师:“您上次不是说前面用了‘是’,后面要用‘的’相配吗?怎么在这个句子里前面用了‘是’后面又不能用‘的’了呢?”老师被问得一时答不上话来。学生的这个问题也确实不大好回答。(陆俭明、马真1985)

十多年过去了,陆俭明先生重提这个问题,并且不无遗憾地说“至今未见有说清楚这个问题的论文”(陆俭明、郭锐1998)。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对外汉语教学向汉语语法研究提出挑战的具体表现。对这个问题给出比较清晰的解释,是汉语语法学界义不容辞的责任。下面我们就来分析这个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释。

2.1 我们首先来观察陆俭明、马真先生提出的问题中的两组例子。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 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的

实际上,相关的对立的情况并不仅仅表现在陆俭明、马真先生所举出的例子中,而是表现为一系列的对立。请看下面的情况:

他这样做合情合理

*他这样做偏听偏信

这样做合情合理 *这样做偏听偏信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

*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的

*他合情合理他偏听偏信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

*他是个合情合理的人他是个偏听偏信的人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上面一系列的对立呢?解释清楚了上面的对立状况的原因,实际上也就回答了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

2.2 通过对上面对立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事实:对立(能说不能说)主要表现在“合情合理”、“偏听偏信”这两个成语上。那么这两个成语有什么不同呢?通过比较分析,我们看到二者有如下区别。

(1)二者的结构不同。“合情合理”是两个述宾结构构成的联合结构,“偏听偏信”则是两个状中结构构成的联合结构。

(2)二者的句法功能不同。“合情合理”是形容词性的,可以受程度副词的修饰,但不能带宾语,例如“很合情合理”。“偏听偏信”则是动词性的,不受程度副词的修饰,但可以带宾语,例如“*很偏听偏信”,“他偏听偏信某些人”。

(3)二者的语义功能不同。“合情合理”具有[述动/述事]的语义特征,在语义上同表示动作行为或事件的成分联系,是一价形容词性的成语;“偏听偏信”具有[述人]的语义特征,在语义上同表示人的成分相联系,是二价动词性的成语。因此,“合情合理的”和“偏听偏信的”这两个“的”字结构的构成、语义功能也不相同。由于“合情合理”相当于一个“一价述动/述事形容词”,所以“合情合理的”这个“的”字结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指动作行为、言论等,例如:这种做法是合情合理的/这种解释是合情合理的/这样处理是合情合理的。而“偏听偏信”相当于一个“二价述人动词”,所以“偏听偏信的”这个“的”字结构只能转指动作行为的施事或受事,例如:偏听偏信那些人的就是他/他平时偏听偏信的就那几个人。

(4)二者表达功能不同。在“他这样做合情合理”这个句子中,“合情合理”这个成语充当的谓语的表达功能是评议性的,主要是评说“他这样做”的合理性。而在“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这个句子中,谓语部分是判断动词“是”加上“偏听偏信”构成的谓宾述宾结构,其表达功能除了评说之外,主要侧重于解释“他这样做”的原因。

以上几点不同决定了第五点的不同。

(5)“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和“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这两个句子的组合机制不同:

他这样做+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

=他这样做(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删除重复成分“这样做”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

他这样做+是因为他偏听偏信

=他这样做是(因为)(他)偏听偏信——1.删除可省略成分“因为”,2.删除重复成分“他”。

=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我们认为,影响能说不能说的原因(或者说对立的原因)之一就是“合情合理”和“偏听偏信”这两个成语的不同。

从表面上看,陆俭明、马真先生举出的例子中只涉及到两个成语(合情合理、偏听偏信),但是实际上这并不仅仅是两个词语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两个词语的区别及其在上述句式中的使用状况有着更为广阔的背景。因此,我们分别把它们看作两个“例”,分别代表两个“类”。“合情合理”和“偏听偏信”的对立和区别实际上也就是它们所代表的两个类的区别。

2.3 汉语中的形容词具有陈述功能。形容词在陈述功能上有[述人][述物][述动]的区别。比较下面结构中的补语和状语的语义指向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砍累了/砍钝了/砍快了

仔细地画了个圈儿/圆圆地画了个圈儿/轻轻地画了个圈儿

“砍累了、仔细地画了个圈儿”中的形容词“累、仔细”具有[+述人]的语义特征,可以称为述人形容词;“砍钝了、圆圆地画了个圈儿”中的形容词“钝、圆圆的”具有[+述物]的语义特征,可以称为述物形容词;“砍快了、轻轻地画了个圈儿”中的形容词“快、轻轻的”具有[+述动]的语义特征,可以称为述动形容词。[述人][述物][述动]这些语义特征决定着形容词在上述例子中的补语、状语的语义指向。

[述人]、[述物]、[述动]这三类形容词的区别框架如下:

述人形容词能进入的框架:A+表人名词/表人名词+A

述物形容词能进入的框架:A+表物名词/表物名词+A

述动形容词能进入的框架:A+动词或表事名词/动词或表事名词+A

成语或一般的四字格词语至少也存在着[述人][述动/述事]功能上的区别。例如“贼头贼脑”和“尽善尽美”:

这样做尽善尽美*这样做贼头贼脑

*这个人尽善尽美

这个人贼头贼脑

我们设想:如果把“合情合理”和“偏听偏信”相对立的句法结构进行抽象,那么就可以得到区别述事成语和述人成语的句法框架。如下:

他这样做合情合理

*他这样做偏听偏信

这样做合情合理 *这样做偏听偏信

*他合情合理他偏听偏信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

*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的

*他是个合情合理的人他是个偏听偏信的人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

对上面两组实例进行抽象(最后一行的实例除外,下面还要讨论),我们可得到如下两组句法框架:

AB

1.(他)这样做P1.*(他)这样做P

2.他这样做是P的 2.*他这样做是P的

3.*他P

3.他P

4.*他是个P的人

4.他是个P的人

5.*他这样做是P

5.他这样做是P

能够进入A组框架中的1、2两式,不能进入3、4、5三式的是述事成语;能够进入B组框架中的3、4、5三式,不能进入1、2两式的是述人成语。

问题到此并没有结束。我们上面只是分析了两个成语的不同而造成的区别与对立,而同主语有关的问题我们还没有分析。事实上,本文所讨论的问题同句子的主语的性质也有关系。

朱德熙先生(1982)指出:主语有指称性主语和陈述性主语的区别。体词性主语基本上都是指称性的,而谓词性主语有的是陈述性的,有的则是指称性的。指称性主语可以用“什么”来提问,而陈述性主语可以用“怎么样”来提问。例如:

什么最重要?——心灵美最重要。(指称性主语)

怎么样你才满意?——老实听话我才满意。(陈述性主语)

在汉语中,一般来说,当谓词性成分做主语时,谓语一般是评议性的或解释性的。谓词性成分做主语时,可以指称某一种动作行为,侧重于确定动作行为的范围(外延),此时谓词性主语是指称性的;谓词性主语也可以陈述一种动作行为,侧重于说明一个动作行为的具体内容(内涵),此时谓词性主语是陈述性的。当谓词性主语是指称性的时候,句中的谓语的表达功能主要是评议;当谓词性主语是陈述性的时候,句中的谓语的表达功能除了评议之外,还有解释、强调等功能。

判断动词“是”做谓语动词时,它前面的主语可以是体词性的,也可以是谓词性的;而它后边的宾语可以是体词性的,也可以是谓词性的。陆俭明、马真先生所举的例子中主要涉及到“是”和谓词性宾语,所以我们只讨论主语(包括体词性主语和谓词性主语)、谓语动词“是”、谓词性宾语三者之间的关系。

如果不用动词“是”做谓语,而由谓词性词语直接充当谓语,那么谓语必须满足相应的语义功能,具体地说就是[述人]、[述物]、[述动/述事]的功能同主语的性质及其所表示的对象的一致性。因此,在本文上面所举出的对立的情况中,其所以有如下对立:

他这样做合情合理*他这样做偏听偏信

这样做合情合理 *这样做偏听偏信

*他合情合理 他偏听偏信

这是因为:

“他这样做合情合理”“这样做合情合理”两句中的主语为陈述性主语,验证如下:

怎么样合情合理?——(他)这样做合情合理。

而谓语“合情合理”又具有[述动/述事]功能,所以这两个句子可以说。而“他这样做偏听偏信”、“这样做偏听偏信”中的谓语“偏听偏信”的陈述功能是[述人],不能同时陈述陈述性主语“他这样做”,所以这两个句子不能说。“他偏听偏信”能说,“他合情合理”不能说的原因也在于主语的性质同谓语的陈述功能是否一致,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分析从略。

在我们列举的对立情况中,其所以有如下对立: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 *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的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 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

这是因为: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包括“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中的主语是指称性主语,验证如下:

什么是合情合理的——(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

句中的宾语是具有[述事]功能的名词性“的”字结构,主、宾语具有同一关系,满足判断句的语义关系要求,所以这个句子可以说。

“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的”中的主语是一个说明动作行为的陈述性谓词性主语,验证如下:

怎么样(才)是偏听偏信?——这样做(就)是偏听偏信

*什么是偏听偏信的?

而宾语“偏听偏信的”是一个体词性的指人的“的”字结构,主语的指物指称功能同谓词性宾语的述人的功能不一致,所以这个句子不能说。

“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中的主语也是一个说明动作行为的陈述性谓词性主语,而谓语部分“是偏听偏信”是一个解释主语原因的谓宾短语。二者的搭配符合谓词性陈述性主语同解释性谓语的组合。验证如下:

他这样做是为什么?——他这样做是(由于)偏听偏信

因此这个句子可以说。

实际上“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这句话也是可以说的,不过要重读谓语动词“是”。这时,主语“他这样做”就是谓词性陈述性主语。验证如下:

怎么样(才)是合情合理?——他这样做(就)是合情合理

这种情况下,句中的谓语“是合情合理”除了具有评价功能以外,还具有强调功能。这也符合谓词性陈述性主语同评议、强调性谓语的组合。

以上我们以“合情合理”“偏听偏信”为例,分析了成语的语义功能和表达功能,分析了主语的性质及其对谓语的语义功能和表达功能的要求,然后从成语的语义特征和语义功能、主语的性质和表达功能、谓语的性质和表达功能等多个侧面对陆俭明、马真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我们认为我们给出的解释至少可以回答陆先生、马先生所提出的问题。但是,事情到此还远远没有完结。虽然陆俭明、马真先生只是提出了如下两个句式的对立这一问题: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 *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的

*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 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

但是提出这一问题的意义不容低估。这一问题的提出在汉语语法研究领域将引发如下方面的研究。

(1)汉语成语的语法功能的研究。成语具有意义的专有性、结构的整体性和使用上的复呈性,同词一样能够独立地运用。显然,成语是有着功能上的区别的。按其功能,成语当然可以分为名词性的、动词性的和形容词性的等等。但是,成语的语法分类系统迄今为止还没有建立起来。对于汉语语法研究来说,如果我们对成语的语法功能没有清晰的、深入的了解,那么在语法分析中遇到相关的情况,就难以进行相关的句法分析和语义分析。因此,随着汉语语法研究的深入,成语的语法分类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2)汉语成语的语义功能的研究。名词性的成语在语义功能上有[指人][指物]和[指事]的区别,形容词性的成语在语义功能上也有[述人][述物][述事][述状][述态]和[述动]的区别,动词性的成语在语义功能上也有[述人][述物][持续/非持续][自主/非自主]等方面的区别。对成语的语义功能的研究,可以使成语的语法研究进一步深入下去。

(3)成语的句法·语义研究。同词一样,成语也有自由和粘着之分。自由成语可以成句,也

可以构句;粘着成语只能构句,不能成句。成语的构句功能应是成语语法研究的重点。成语参与构句、充当一定的句法成分时,不仅体现了它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而且还具有了一定的表达功能,同时,充当一定句法成分的成语在句子中还同其他句法成分发生各种语义联系,具有一定的语义指向。这些方面的研究,是成语句法学研究的基本内容。

上述三个方面的研究正是汉语语法研究比较薄弱的地方,以至于对陆俭明先生、马真先生提出的问题的回答拖延了十余年。如果经过大家的努力,在上述三个方面研究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汉语成语语法学”(这是汉语语法学的一部分),那么本文的写作目的也就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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