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2000年我国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溢出效应_农产品论文

1981~2000年中国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波及效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格上涨论文,年中论文,农产品论文,效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2003年10月中旬开始的中国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又一次引起人们对通货膨胀的普遍担心。多年来,许多学者和政府官员一直存在着粮价上涨会导致通货膨胀的观点。然而,迄今为止并没有实证研究足以证明,是粮价上涨领先于通货膨胀。相反,卢锋和彭凯翔(2002)在收集整理粮食集市价格和消费物价月度数据基础上,运用协整检验和均衡修正模型方法对中国1987~1999年粮价变动与通货膨胀关系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无论在长期意义还是在短期意义上,中国的通货膨胀变动都领先市场粮价变动,粮价对通货膨胀不具有格兰杰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但是,人们对这一重要的研究结果似乎视而不见,各种文章(例如张永军,2003)总是不断地强调1985年、1988~1989年和1993~1995年三次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都是由于上年或当年粮价大幅度上涨所引起的,并由此而引出对这次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担心。由此看来,农产品价格上涨对整体物价水平的影响程度到底如何,经过改革开放20余年的发展,其影响程度发生了哪些变化等,仍然是各界十分关心而又尚未得以解决的课题。

由于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常常伴随着其他产品价格的上涨,因此,直接分解出农产品价格上涨对通货膨胀的贡献十分困难。但是,有一种类似于自然科学试验的思路可以近似地解决这一问题,即在控制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单纯地考察由农产品价格上涨这一突发的冲击所导致的其他产业的产品价格变化和整体物价水平的变化。投入产出模型(Leontief,1966)的开发和投入产出表的编制为这类研究提供了可能。投入产出表全面反映了国民经济各个产业部门之间直接与间接的联系,因此,可以用来分析其中某一个产业的突然变化对其他部门带来的影响。沿着这一分析思路,本文利用投入产出模型具体测算了1981~2000年中国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产品价格上涨乃至全国物价总水平上涨的影响程度,发现农产品价格上涨无论对各个部门产品还是对整体物价水平的影响程度都呈现明显下降的趋势,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不能简单地把伴随着农产品价格上涨的通货膨胀归因于农产品价格上涨。农产品价格上涨对整体物价水平的影响十分有限,而且呈现衰减趋势。该研究结果是对卢锋和彭凯翔(2002)等研究结果的一个补充。本文第二部分介绍分析中所用的均衡价格模型,第三部分讨论分析结果,第四部分是主要结论和政策含义。

二、均衡价格模型

投入产出表揭示了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之间直接与间接的联系,既可以用来分析农业产出变化对其他产业产出的影响,也可以用来分析农产品价格变化对其他产业产品价格变化的影响。其基础是建立在一般均衡基础上的均衡价格模型。

投入产出表中投入系数与增加值率的列和为:

(1)式反映了某产业j生产一单位产品时的费用构成。如果用货币单位表示价格,并将各产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都标准化为1,则有:

其行列表达式如下:

如果用p表示价格列向量,v表示增加值率列向量,用A[T]表示投入系数矩阵的转置矩阵,则上式可以改写为P=A[T]p+v,即p=(I-A[T])[-1]v。由(I-A[T])[-1]=[(I-A)[-1]][T]于,所以,p=[(I-A)[-1]][T]v,这就是均衡价格模型的基本公式。

当某产业或若干产业的工资与间接税发生变动时,这些产业的增加值率会发生相应变化并最终导致整个价格体系发生变化。如果用△v表示增加值率的变化,则价格体系的变化为:△p=[(I-A)[-1]][T]△v。由于在公式p=[(I-A)[-1]][T]v当中已经假定价格列向量p的要素均为1,所以,这里计算得出的△p本身就表示价格的变化率。该公式可以用来分析某一特定产业产品的价格变化(只有产业i的价格发生变化△p[,i])通过产业关联而对其他产业产品价格产生的影响。

设b[,ij]为列昂杰夫逆矩阵(I-A)[-1]的元素,则列昂杰夫逆矩阵的转置矩阵[(I-A)[-1]][T]当中第i列的元素为(b[,i1],b[,i2],……,b[,ii],……,b[,in])[T]。其含义是产业i的增加值率变化为△v[,i]=1而对各个产业的价格(包含产业i的价格在内)产生的影响。这时,产业i自身的价格变化恰好为△p[,i]=b[,ii]。而在产业i的价格变化恰好为△p[,i]=b[,ii]时,包括产业i在内的整体价格变化为(b[,i1],b[,i2],……,b[,ii],……,b[,in])[T]。因此,列昂杰夫逆矩阵的转置矩阵[(I-A)[-1]][T]当中第i列的各个元素除以b[,ii]所得到的(b[,i1]/b[,ii],b[,i2]/b[,ii],……,1,……,b[,in]/b[,ii])[T],就是产业i的价格变化恰好为1时对其他产业的价格影响。如果用△p[i]表示产业i的价格变化恰好为△p[,i]时对整个价格体系的影响,则可以用如下公式计算:

△p[i]=(b[,i1]/b[,ii],b[,i2]/b[,ii],……,1,……,b[,in]/b[,ii])[T]△p[,i](4)

当△p[i]等于1%时,(4)式的各个元素恰好反映了由产业i价格变化1%所引起的各产业的价格变化率。在此基础上,用各产业占全国总产出的比重对这些变化率加权求和,就可以得到因该产业价格变化所引起的全国物价总水平的变化率。据此,我们既可以分析农产品价格变化对其他各个产业价格的波及效应,还可以分析对全国物价总水平的影响程度。

三、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波及效应

根据可以获得的有关中国整体经济的投入产出表资料,本文运用上述分析模型,具体估测了农产品价格上涨1%对各个产业和全国整体价格的影响程度。其估测结果如表1所示。其中,1981~1995年的数据来源于《新编可比价投入产出序列表》(李强、薛天栋,1998),1997年数据来源于《1997年中国投入产出表》(国家统计局,2000),2000年数据来源于笔者根据日本亚洲经济研究所(IDE,2003)编制的中国多地区投入产出表中有关资料加总整理后得到的《2000年中国17部门投入产出表》。由于资料来源不一致,各年度中产业部门划分粗细不均,也不完全一致,所以,表1中,1981~1995年的结果只是沿用1981~1995年可比价投入产出表中18个产业的顺序加以汇总,与1997年和2000年的结果相应的产业部门则在表注中加以说明。各年度加权平均值是根据各年度最详细的部门划分计算而成。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资料来源于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由于投入产出表中采用的是生产者价格,所以,据此计算出的价格影响不能完全等同于对居民消费价格的影响,但可以作为对全国物价总水平的影响的一个近似。具体计算步骤如下:首先,假设农产品价格上涨1%(即△p[,i]=1%)而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根据公式△p[i]=(b[,i1]/b[,ii],b[,i2]/b[,ii],……,1,……,b[,in]/b[,ii][T]△p[,i]可以计算出仅仅因为这一变化所导致的全国各产业产品价格的变化率,其结果如表1中“加权平均值”以上的各行所示;然后,用各产业占全国总产出的比重乘以上述变化率之后加总求和得到加权平均值,其含义相当于仅仅因为农产品价格上涨1%所导致的全国物价总水平的上涨幅度,其结果如表1的“加权平均值”所示;最后,该加权平均值乘以当年实际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考虑到投入产出表建立在生产者价格基础之上,所以,用农产品收购价格来代替),可以近似得到各年度源于农产品价格上涨的物价总水平上涨幅度,其结果如表1中“源于农业的物价上涨估计”一行所示。把该结果跟当年实际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物价总水平指数变化相比较,可以近似地分解出农产品价格上涨对物价总水平上涨的贡献程度。

表 1981~2000年中国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波及效应单位:%

1981年 1983年 1987年 1990年 1992年 1995年 1997年* 2000年**

农业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冶金工业 0.037 0.057 0.041 0.062 0.038 0.038 0.029

0.026

电力工业 0.020 0.068 0.022 0.045 0.027 0.041 0.023

0.020

煤炭及炼焦工业

0.048 0.089 0.041 0.073 0.042 0.035 0.020

0.025

石油天然气工业

0.039 0.063 0.021 0.034 0.029 0.045 0.014

化学工业 0.261 0.271 0.174 0.188 0.112 0.090 0.117

0.061

机械工业 0.106 0.166 0.068 0.073 0.041 0.030 0.032

0.023

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

矿业 0.162 0.206 0.074 0.095 0.057 0.048 0.043

0.028

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 0.142 0.256 0.138 0.138 0.102 0.085 0.125

0.088

食品工业 0.778 0.677 0.549 0.524 0.511 0.408 0.506

0.413

纺织工业 0.385 0.367 0.305 0.339 0.248 0.219 0.232

0.193

缝纫及皮革制品业 0.394 0.362 0.298 0.282 0.208 0.155 0.163

2

造纸及文教用品业 0.337 0.353 0.213 0.229 0.165 0.140 0.109

0.077

其它工业 0.479 0.475 0.140 0.131 0.129 0.115 0.149

0.039

建筑业

0.129 0.242 0.059 0.071 0.052 0.045 0.039

0.024

输邮电业 0.019 0.035 0.022 0.040 0.026 0.025 0.022

0.037

商业饮食业

0.142 0.196 0.159 0.168 0.146 0.126 0.380

其它非物质生产部门

0.051 0.075 0.044 0.053 0.046 0.048 0.065

0.053

加权平均值

0.404 0.413 0.303 0.302 0.239 0.199 0.216

0.195

农产品收购价格较上年

上涨 5.90

4.40

12.00 -2.60

3.40 19.90 -4.50

-3.60

居民消费品价格较上年

上涨

7.303.10

6.40 17.10

2.800.40

源于农业的物价上计 3.60

-0.78

0.81

3.98 -0.97

-0.72

注:*1997年各产业依次为:农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及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化学工业、机械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纺织业、服装皮革羽绒及其他纤维制品业、造纸印刷及文教用品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建筑业、邮电业、饮食业、社会服务业。

**2000年各产业依次为:农业、金属制品业、电气水供应业、开采业、化学制品业、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制品业、木业、食品工业、纺织服装业、造纸印刷业、其他制造业、建筑业、商贸运输业、服务业。

表1的结果显示,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全国物价总水平的影响程度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1%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在1981年将会导致全国物价总水平上涨0.40%,而在2000年,这一影响程度下降为0.195%。经过20余年的改革和发展,农产品价格对全国物价总水平的影响程度降低了约一半。农业总产出的不断增长以及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不断降低使得整个国民经济对农业变化的适应能力不断增强。虽然这里使用的是各产业价格变化的加权平均值,不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能简单地将结果理解为农产品价格变化对通货膨胀的影响,但是,该指标依然可以大体上反映农产品价格变化对全国整体价格的影响。以1987年和1995年为例,1987年全国农产品收购价格较1986年上涨了12%,根据表1的影响程度推算,由农产品价格上涨所造成的全国物价总水平上涨幅度应该是3.6%,而当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水平较上年实际上涨了7.3%,农业的影响仅仅相当于一半的程度。1995年农产品收购价格较1994年上涨了约20%,根据表1所揭示的影响程度推算的它所导致的全国物价总水平上涨幅度应该约为4%,而当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水平较上年实际上涨了17.1%,农业的影响程度下降到不足1/4。全国物价总水平的上涨还存在着农产品价格上涨之外的其它原因。

从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全国整体物价影响程度不断下降的趋势来看,许多学者和官员对农产品价格上涨特别是粮食价格上涨将会导致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的担心应该逐渐解除,相关的农业政策制定也应该从这种担心中解放出来,不能一旦看到粮价的突然上涨就改变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特别是不能一旦同时感受到粮价上涨和整体物价水平的上涨就把原因归罪于农产品本身,因为农业对整体物价水平的影响逐渐降低且十分有限。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本研究的结果反而提醒我们,随着全国物价总水平对农产品价格的依赖程度逐渐降低,在未来更长期的角度上,在国家和地方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政策把农产品价格维持在一定水平之上将不会对整体经济构成冲击。农产品价格上涨波及效应越低,上述冲击将会越小。因此,应该及时跟踪和研究整体经济对农产品价格变化的反应和变化。

从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各个产业的影响程度来看,农业关联产业所受到的影响最大,但是也呈现逐渐降低的趋势。1981年,农产品价格上涨1%,化学工业、食品工业、纺织工业、造纸及文教用品业等农业关联产业的产品价格分别相应地上涨0.26%、0.78%、0.38%和0.34%;到了2000年,上涨幅度分别下降为0.06%、0.41%、0.19%和0.08%。在1995年以前的投入产出表中没有饮食业的详细资料,所以,不能区分农产品价格上涨对饮食业的影响。但是,1997年的资料显示,农产品价格上涨1%将导致饮食业价格上涨0.38%。受到农产品价格变化冲击最大的食品工业和饮食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对农产品价格变化的适应能力亦不断增强。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食品工业几乎是把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幅度原样传递给食品工业制品,价格上涨幅度高达0.78%;但是,到了上世纪末,对农产品价格变化的反应幅度下降为0.41%。食品工业的技术进步、库存调节和营销策略等使得食品工业品价格的变动幅度远远小于农产品价格的变动幅度。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和食品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显示,在价格上涨时期农产品价格上涨要快于食品工业品,在价格下降时期农产品价格跌落也比食品工业品要快。食品工业通过自身的不断发展,缓和了农产品价格波动对食品工业品价格的影响,从而可以以相对稳定的价格向社会提供食品工业制品。

可以预见,随着农业关联产业技术的不断进步,随着农业占国民经济比重的不断下降,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各个产业乃至全国整体物价水平的影响程度将会继续不断地降低。政策制定者和学者的视野应该由关注农产品价格上涨是否会导致通货膨胀转向如何才能增加农业的收入,如何确保在农产品交换过程中农民的利益不会受到严重的侵害。因通货膨胀导致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的问题不能再通过强制压低农产品价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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