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以来中国大陆经济体制的变迁[1]_银行论文

中国大陆经济制度之变迁——1978年以来[1],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大陆论文,经济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集中描述了中国大陆经济制度的变迁过程。作者认为,中国大陆经济制度的变迁就其本质特征而言,系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变条件下,国民经济体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行创新的过程。

引言

1979—1996年间,中国大陆经济实现了年均超过10%的增长速度,其中的“八五”计划(1991—1995)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高达12%(1981—1991年为10.2%),处于改革时期第三、四经济周期低谷转折的去年也取得了9.7%的高速增长,而且这一速度是在只有6.1%的通货膨胀率基础上实现的。改革时期18年的发展,不仅超过了计划经济时期的30年,创造了社会主义经济高速成长的典范,而且也是同期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奇迹。本文感兴趣的问题是,大陆经济高速成长的奥秘在哪里?可以列举的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奥秘,在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初步转变,在于改革推动制度创新带来的效率提高。本文集中描述中国大陆经济制度的变迁过程。本文所论及中国大陆经济制度的变迁,就其本质特征而言,系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变条件下,国民经济体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行创新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2]:一是构成为微观基础的社会产权结构和生产制度的变化,二是决定协调方式的调节机制的变化,考虑到这两个变化与经济系统的开放化程度或国际化程度紧相关联,在考察了社会产权和生产制度的调整以及经济调节机制变化之后,讨论中国大陆经济的国际化进程。为了将制度变迁的描述加以量化,本文将制度理解为一组可以用参数来表达的行为规则,这些参数包括产权、产值、就业、股本、投资、价格、汇率、工资、财政、银行信贷、外贸和外资等。读者可以通过这组参数的变化了解中国大陆经济制度变迁的趋势,并发现某些特征性的东西。

一、产权和生产制度的调整

1.制度转轨的历史演进

A.农业和农村

1978年以前,中国大陆的经济制度表现为典型的“一大二公”。一方面,全社会的产权制度表现为比较单纯的“全民所有制”和城乡“集体所有制”;另一方面,国民生产、分配和交换实行政府大包大揽的计划化。改革这种“一大二公”的产权和生产制度是先从农村开始的。

1978年开始试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以土地分户经营为特征的承包制于1983年成为主要的农业生产制度安排。与此同时,农村工业和贸易走发展乡镇企业的道路。1985年粮食签订议价合同取代了指令性收购任务,1989—1992年部分地区试行粮食生产的双层经营责任制。[3]1992年以来,有的地方选择土地合股制。[4]政府鼓励走土地规模经营道路,但是,不是采取行政强制的办法推行一刀切的生产制度,而是农民自由选择生产和劳动制度的具体形式。目前农业继续实行土地分户经营,在向政府交完合同议价粮后,农民可以自由参与粮食的自由市场交易;除缴纳规定的税费外,农民的可支配收入由市场决定。因此,目前农民的行为基本上是一个完全的市场行为。农业产权方面,除土地“最终所有权归国家”这一点不变外,土地使用权和基它农业生产资料实行农民个人或家庭所有为主,有的地方还保留集体产权,但是,这完全不同于以前人民公社制度下的集体产权,它基本上没有行政机构介入,是纯粹农民自由选择的集体产权制度。

B.城市

城市产权和生产制度的调整,表现为国有制、集体所有制以及个体和私有制这三种基本所有制的组合变化。

个体和私有产权制度的建设,从1984年展开以城市为中心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才被提到议事日程,但在1992年以前还存在方方面面的限制。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打破了限制,加速了发展。进入90年代以来,这一部分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增大。

集体所有制的内涵现在比改革初期要宽范得多,它包括各种非政府参与的集体共有、个人或团体合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由于迄今为止对个体和私人资产在政策和法律上的保障环境还不很理想,一些本属私人的资本注册为集体企业的资本,因此集体企业的资本规模可能被放大。集体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内涵调整,外部规模有缩小趋势。

相比较而言,政府将企业改革政策的重点放在国有企业上,主要任务是在改革国有制的内涵和外延基础上,建立起国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机制。自1978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几乎年年有动作。其步骤是:1978—1983年进行狭义的放权让利,在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下放分配权,实行所得税取代利润直接上缴财政的办法,增加利润留成;1984—1989年,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承包制,1988年该类企业有90%实行这一制度,合同期为3—5年,1986年颁布《破产法》,政策上允许国有企业破产;1990—1992年,实行第二次承包制,合同期1—2年,35个地区的2000家企业进行新合同制和新税制试点,同时,还进行了企业兼并试点,1991—1992年大约有3000家国企因效益低下被兼并,1991年颁布国企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落实20条搞活国企的措施;1993年12月颁布《公司法》,对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去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加大。一方面,强化内部资产重组,以产权调整为中心,走股份制为主的改革道路,建立多元化生产体制,原来单一的国有制改成国家控股和参股;另一方面推进外部资产购并,通过资本集中建立企业集团,使国有制企业少而精。

到目前为止,基本改变了原来的“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初步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会产权格局。[5]不仅原来只适应计划经济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改造成为了逐步与市场经济衔接的国有制和新的集体所有制,产生了像股份制那样的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而且实践中创造了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形式。可以说,多元所有制竞争,是目前大陆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

C.银行和信贷制度

了解银行和信贷制度的创新,是理解中国大陆经济制度变革的重要方面。[6]开始制度转轨以前,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是唯一的一家银行,既履行中央银行发行货币、调控经济的职能,又履行商业银行信贷资金配置的职能,制定存贷、收支计划,实行统存统贷管理。1978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了中国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赋予后者和人民银行基层行一定贷款自主权。1980年信贷资金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制度,运用计划和市场两个手段来分配贷款。但是,1983年以前,专业银行还只能在限定的领域中运营。1984年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划分了资金,开始从事商业业务。同时,对各专业银行制定了上缴存款准备金制度,专业银行按一定比例(将企业存款的20%、农村存款的25%、储蓄存款的40%)交存中央银行,这种实存实贷的核心是准备金制度,它使中国人民银行与专业银行的关系成为借贷关系,它从存贷业务中分出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并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基础货币,以间接方式调控货币供给。这是大陆银行制度变化的重要一步。

随后,大陆银行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1986年省级银行分支机构纷纷成立并放开所有银行的对外业务;城市、农村信用社由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分别监管。1988年重申商业银行的专业化功能,允许商业银行拓展对外业务。1993年以来,银行制度改革的力度加大,颁布了《银行法》,加强中央银行的职能,成立了政策性银行,中央银行开办公开市场业务操作(1984年中央银行上海分行开始办理再贴现业务可以看成是最早的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以及成立了股份制性质的民生银行,并将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改为农民入股的股份合作制银行。

因此,大陆银行制度的改革从两方面展开:一方面是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职能分离,一个追求政策目标,一个追求经营目标,专业银行商业化;另一方面是打破原来商业银行实行单一国家垄断的格局,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从单一国有向国有为主、多元发展转变。

D.财政和税制

转轨以前,中国大陆的财政制度与企业财务(收入预算)和城市家庭的消费支出(支出预算)相联系的,整个财政收支流程统一按“统收统支”计划来进行安排。财政改革首先是打破“统收统支”的制度。[7]

1978年陕西等10个省市试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这是对1976年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制”的改进,在这个制度下,地方财政可以在多增收基础上获得更多机动财力,同时企业实行基金制度1年。1980年,23个省市试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分灶吃饭”)制,财力分配由“条条”变为“块块”,对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制。但是,1983年以前的中央和地方间的关系采取多种收入分享方式,地方负责与企业谈判管理合同以及税收和利润安排,预算也实行统一预算,资金流出流入等价于支出和收入项目。

1983—1984年实行两步利改税,企业上缴利润变为纳税;外资独资企业税率为20—40%,合资企业税率30%,对新企业给予免税期优惠。1983年前企业的间接税以流转税即工商统一税形式征收。1984年引入了三种独立的间接税,税率与物价挂钩,税种较多,其中增值税、产品税和营业税的税率分别达到24、12和4种,对政府投资的预算外项目按10%的税率征税。1986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税收、分级包干”体制,在这个制度下,中央和地方各有一块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大于支出的定额上缴中央,小于支出的从共享收入中确定一个比例留给地方,地方多收可多支、少收只能少支。

1988年起,中央与地方签订3—4年收入分享合同,该年37个地方实行财政大包干,包干包括6种形式:一是收入递增包干,二是总额分成包干,三是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包干,四是上缴额递增包干,五是定额上缴包干,六是定额补贴包干。1988年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承包制,税前还贷,对超额利润征收调节税和其它税收,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有权决定额外的优惠。1989年对企业预算外资金按10%的税率征税,调控预算外资金的增长。

1991年开始中央与地方实行新的分享合同,预算双轨制,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分开;实行新的会计准则,利润与税收分开;缩短承包期,承包税后利润;降低税率,实行税后还贷;两种税率并轨33%(1992年生效)。1992年9省市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源划分,1993年普遍实行。1994年实行分税制,采取新税制,统一大中行、企业税率,外资企业与国企税制统一,增值税推广到一切行业,税率结构简化,在价格改革完成后统一税率。

E.证券市场体系

中国大陆证券市场体系建设从80年代发行债券开始。[8]1981年发行第一批国库券,这时要靠向个人和企业强制摊派。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东京金融市场发行第一笔100亿日元的外币债券;同年,私营企业和部分国有企业分别于1982年和1985年被允许发行股票,但是股票不代表所有权;1984年上海飞乐公司发行大陆第一笔股票。1985年,银行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新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新体制揭开了证券市场发育的进程;从该年起,企业获准债券发行权;这一年年初,工商银行率先发行了5亿元金融债券;1986年8月5日,沈阳信托投资公司开办了企业债券的柜台交易业务;同年9月26日,工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挂牌上市股票,率先开始股票交易。198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同年,重点建设项目发行指定用途债券;9月,深圳证券公司成立和开业。1989—1990年,实行中央银行确定的隔夜利率上下浮动,大中城市开办国债二级市场。到80年代末,作为企业直接融资、居民直接投资基地的市场还未形成规模,供给的增长愈益赶不上需求的增长。

90年代证券市场的发展加快。1990年12月和1991年5月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并开业。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以股票、债券为基本内容的证券市场供求规模加速扩大。尤其是去年政府推行加大直接融资力度的政策以来,证券市场成为了居民投资和企业融资越来越重要的场所。目前证券市场发展具规模,形成了以上海、深圳交易所为中心的全国性证券市场体系。到今年2月底,两市上市公司总数达561家,股票市价总值达11626亿元,已经有86家公司发行了B股,筹资大约30亿美元。已选择4批境外上市企业,前3批38家中有29家完成境外上升,其中在香港上市22家(H股),在纽约单独上市2家(N股),4家在香港和纽约同时上市,1家在香港和伦敦同时上市,29家已上市企业累计筹集外资59亿多美元。去年,国债发行了2050亿元,A股发行30.75亿股,筹资235.3亿元,两项相加占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9.7%。今年提出股票A股发行计划100亿元,国债约2500亿元。今年4月8日—28日,上海发生5亿元市政建设债券,这是国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的一次,也预示着中国(大陆)债券发行将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其特征是向政府和企业、中央和地方多元发行方向发展。这将加快大陆资本产权、投融资制度的转变。证券市场供求规模扩大、品种增加,在相当大程度上扩大了社会个人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改变了全社会的资金配置和资本占有的结构。

2.制度的量变过程

A.就业

再现社会产权和生产制度变迁的主要变量,是作为基本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和资本。我们先看劳动力要素。改革以前,中国(大陆)城乡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实行统一计划,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只能在指定的二元公有制单位工作,大专毕业生统一分配到这些单位,不存在个体劳动者和私人企业雇员。[9]

城乡产权和生产制度的改革,促使个体和私人经济发展,劳动者逐步有了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职业的机会,尽管进入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还有来自城市户口、文凭和其它不利于农民和城镇社会青年的身份的限制,但是,他们可以根据标准市场经济下劳动者行为的一般法则,在农村(包括乡镇企业)、城镇个体和私人经济领域自由选择职业,这些职业通常是蓝领,是一些相对来说较简单的劳动。他们要进入城市白领阶层,基本途径是当兵、上大专院校和“走后门”。从这个意义上看,乡民和市民、有学历和没有学历、有“关系”和没有“关系”的人之间的就业机会是不均等的。但是毕竟有机会根据收入高低在农村、城镇个体和私人经济领域选择自己乐意接受的工作。选择范围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农村乡镇企业个体和私人经济发展规模的大小。

大体说来,农村劳动就业基本走向市场化,劳动力自由流动的约束主要来自自然村落的障碍,而不是来自经济制度的限制,因此,劳动行为自由度的制度解释主要在于城镇个体和私人经济发展规模的变化。表1提供了1980—1995这15年间4个重要时点城镇总就业、新就业分布的变化数据。1980年,总就业和新就业基本上都安排在二元公有制内,“个体私有制”的份额只有0.8%和5.5%,1995年分别达到17%和40.3%。1996年年末,全国从业人员总数为68850万人,新增900万人,其中城乡私人个体从业人员新增844万人,占新增就业总量的93.8%。同年,城乡私人个体从业人员总量达到6414万人,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包括农民、乡镇企业就业人员)的9.3%,如果将农民劳动划入“个体私人劳动”范畴,那么全国个体私人经济领域的就业份额约为78%。这是大陆经济制度量变最显著的指标。

表1 城镇就业的所有制结构变化(%)

注:表中Te表示总就业,Ne表示新就业。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综合司:《中国统计年鉴》(1994—1995年),中国统计出版社版。

B.资本和投资

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的所有制结构,随着改革的深入发生着日益明显的变化,其变化特征是,全社会总资本中“国有资本”份额缩小,“集体资本”、“个体和私有资本”份额增大。一方面,除土地外的农业资本变成为农民个体化,乡镇企业资本成为了具有多种形式(包括农民股份形式)的集体资本;另一方面,城镇个体私人经济的发展加快了个体私人(包括外商独资)资本的形成,同时包括中外合资在内的多元化城镇集体资本的规模也越来越大。我们还未找到有关“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个体私有资本”的全部时间序列数据,现在仅以1992—1995年期间“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份额的变化来说明资本的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请见表2)。

表2 深、沪两市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资料来源:袁东:《证券市场对企业体制改革的作用》,载《中国证券报》1997年3月13日。

表2显示,近3年来,中国(大陆)直接融资的步伐加速很快,深圳、上海两个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本扩展高达11.7倍,但是国家股本下降了7.25个百分点,法人股相增加1.37个百分点,而个人股本增加5.88个百分点。从投资来看(表3),1980—1996年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份额,国有部分从81.9%降到52.2%,集体和个体私有部分分别提高约10至20个百分点,个体私人投资份额比集体投资份额增加1倍多。199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3660亿元,增长18.2%;国有投资12359亿元,增长13.4%,集体投资3490亿元,增长6.1%;城乡居民个人投资为3330亿元,增长30.1%,其它经济类型投资4481亿元,增长37%。正是这种速度的差别使得投资的所有制分布逐年向个人和私有倾斜,现在,个人和私有投资实现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

表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所有制结构的变化(%)

C.对经济贡献的变化

个体和私有对生产要素的投入增加了,他们对经济的贡献怎么样?答案是肯定的。下面的表4,显示了3种所有制在“五五计划”(1976—1980)至“八五”计划(1991—1995)期间对政府财政收入贡献的变化。“五五计划”政府的财政收入基本来自二元公有制,其中国有的贡献份额为86.26%,个体私有制的贡献份额只有0.5%,“八五计划”期间,二元公有制总共只有88.6%,而个体私有制的贡献份额提供到11.4%,就是说,政府的运行越来越离不开个体私人经济的发展。如果以对产业增长的贡献而论1996年,3种所有制对商业的贡献率分别为27.57%、19.04%和53.39%。可见,目前中国(大陆)个体和私人经济对商业的贡献已经是平分秋色,商业发展对个体私人经济的依赖程度已经相当高了。

表4 不同所有制对财政收入贡献的变化(%)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综合司:《中国统计年鉴》1994—1995年,中国统计出版社版。

上面从劳动就业、资本、投资和经济贡献率等方面,描述了改革以来社会产权和生产制度的量变趋势,得出了“国有制份额缩小、个体私有制份额增大”的判断。但是,要指出的是,这一趋势并未影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政策的有效性。因为前述数据显示,在最近时点的总就业、新就业、上市公司的股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对财政收入贡献中,公有制份额分别仍然还有83%、59.7%、65.9%、70.8%和81.7%。由此可见,即使将这些指标的最低限控制在51%以上,个体私有制经济也将有一个较大的发展空间,社会产权和生产制度的变革还未走到自己的终点。

二、经济调节机制的创新

1.计划·市场关系

中国大陆经济制度的变迁的轨迹,还需要从经济调节机制的创新上予以探究,这方面的核心是计划和市场关系的基本模型的选择。被视为“两大转变”中的第一个转变就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改革以前的计划经济,尽管是一个“不彻底的计划经济”(世界银行)[10]被农村包围的城市还存在一小块农民集市贸易,但是作为经济调节机制的市场被排挤在门外。1978年以来的改革,在调节机制上的选择,就是引进和发展市场调节。在这一点上,理论认识和制度建设都经历了一个渐进过程。其阶段性变化,可以从以下术语得以表现:

——引进市场调节的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调节的手段,改革的最终目标在经济运行和协调制度上的选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得这一理论和政策的认识,我们在改革中花了差不多15年的时间,加上改革前30年计划经济实践提供的教训,等于用了45年时间。1992年3月修改后的宪法,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的提法,这就奠定了以市场为基础进行全面经济制度转轨的宪法基础。如果以计划和市场作为经济协调机制的两个主要变量,回顾中国大陆社会主义经济调节机制发展的历史,大体可以得到如下框架模式的演进趋势图形:

图1 经济调节机制框架的演进趋势

资料来源:秦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之一、之二、之三,未出版手稿。

图1所描述的制度演进框进框架中,有5个模式4个阶段。模式A(没有市场机制)是改革以前计划经济时期的选择,改革以来基本完成了从模式A到模式B(计划经济内部有一小块市场),再从模式B到模式C(计划和市场平分秋色),以及从模式C到模式D(计划和市场相互渗透)的过渡,目前基本处在D模式中,该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双重规则同时发生作用,存在双轨制的摩擦(除影部分),是一个向现代市场经济转换、痛苦较多、制度创新最活跃的模式。经济调节机制改革目标选择是模式E(小计划、大市场),建立有宏观计划指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参数市场化

A.价格

衡量经济调节机制转换的基本指标是一些能调节市场主体行为的参数,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作为劳动力价格的工资、作为资金价格的利率和作为本币对外币价格的外汇。本文着重考察价格、利率和汇率,现在先来看价格。

大陆经济学界有人将经济改革概括为“两条主线”,一条主线是所有制改革,另一条主线是价格改革。从1979年提高农副产品价格以来,中国大陆在双轨制名义下进行了“调”、“放”结合的价格改革,其阶段性特征表现为先“调”后“放”和“调放结合”的重点不同。所谓“调”,是指调整相对价格结构,通常是将相对水平较低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提高;所谓“放”是指在国家统购统销的产品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将行政部门手中的产品和定价权越来越多地放给市场,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大部分国家定价变为市场定价。80年代中期前,价格改革实行“调放结合、以调为主”;之后实行“调放结合、以放为主”。这种调放结合和调放重点的阶段性变化,基本上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相协调,与短缺向相对有效需求不足转变相一致。下面的表5,提供了用“市场定价所占比例”定义的价格自由化(市场化)程度的变化数据。价格自由化的进程中,80年代表现为零售商品和农副产品快于生产资料,1990年3项指标分别为53%、51.6%、和36.4%,因为当时生产资料的短缺化程度还较高,自由市场迅速增长的商品主要是农副产品和工业消费品。90年代以来,生产资料价格自由化进程快于零售商品和农副产品的价格自由化进程,这是由于生产资料的市场供应大幅度增加。到1994年末,90%以上的零售价格、80%左右的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价格解除了政府的直接控制,现在这些产品和服务全部由市场定价,只有少数几种价格仍然由政府规定或在一定范围内经过协商后由政府确定。目前完成了价格自由化(市场化)主体工程的改革任务。

表5 价格自由化(市场化)程度的变化(%)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综合司:《中国统计年鉴》1994—1995年,中国统计出版社版。

B.利率

在参数市场化方面,中国(大陆)的利率市场化是比较滞后的,虽然改革以前的固定利率制已经变成为可以变动的利率制度,基本完成了低利率向高利率再向中度利率水平转变(见图2),但是,这一变动和调整没有市场化,它还是由中央银行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控制,各档次的利率包括准备金利率和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都由中央银行决定。中央银行通过利率调整和贷款额度控制并存运用以达到货币供求平衡、控制通货膨胀、稳定币值和调整经济结构的目的。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利率市场化倾向的是,拆借市场利率的变化受资金市场上供求的影响。然而,利率市场化的实质性进展,应该表现在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在参照中央银行确定的贴现率前提下,根据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自由决定,这正是下一步金融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

图2 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变化(%)

资料来源:秦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之一、之二、之三,未出版手稿。

C.汇率

制度转轨以前,中国(大陆)推行单一汇率制,国际收支统一按照中国银行公布的统一外汇牌价结算,外汇统一收支,外汇、汇率严格集中管制。改革这种管制型外汇、汇率制度,是从机构职能的创立开始的。1979年3月,成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与中央银行的关系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它专门行使外汇管理的职能。1979年实行外汇留成制,规定收汇单位将外汇卖给中国银行,同时将所收汇的一定比例自留自用,其留成比例视收汇性质和对象而定(见表6)。这种留成是走向市场的筹码和可供交易的前提。1980年10月在京、津、沪等12个城市出现外汇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不一定按照官方牌价进行,尽管政府规定交易汇率可在内部结算汇率以上浮动10%,但是实际超出这个规定。图3显示调剂价高于牌价,它是一个公开的市场价格,而不是“黑市交易价。”到1994年交易额度也具有了市场交易价格。制度转轨时期汇率的变动,由于主要是在政府调整下发生的,其变动的浮动较大。1981年,实际汇率下调86.3%,1985年和1986年两次合计下调32.8%,1989年下调26.9%,1994年下调35%左右,该年1月人民币汇率并轨,改变了以前的“双轨汇价”。1996年12月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汇率市场化。当然,真正意义上的汇率自由化还取决于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这还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的准备。

表6 1979年实行外汇留成的分类比较

资料来源:秦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之一、之二、之三,未出版手稿。

3.财政分配制度变化

财政体制转轨的总体思路是“放权让利”,它既体现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行政性分权上,又体现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经济上分权上,政府让利于企业,中央让利于地方,中央将共享收入的绝大部分留给地方,地方用它作为财政自由支配的资金或“财政周转金”。从第一个“让利”来看,1981年—1990年间,国家通过各种减税让利措施增加国有企业的财力累计达4200亿元,扣除同期出台的新税种、征收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国家预外调节基回收1100亿元,企业因此净增加2449亿元。正是由于第一个“让利”才产生了政府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收入占GNP比重下降的情形(见下表7)。同时,中央财政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也逐渐下降,1979年、1990年和1995年分别46.8%、42%、和29.3%,中央财政能力明显下降,这可能意味着中央财政正在向公共财政方向变化。但是,表7也显示,在地方财政收入对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下降的同时,地方财政支出对中央财政支出的比例提高。那么,地方政府这种“收少支多”的钱从哪里来?主要是预算外资金。

表7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支分配变化(%)

注:Gr为政府财政收入,Cgr为中央财政收入,Lgr为地方财政收入,Cge为中央财政支出,Lge为地方财政支出。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综合司:《中国统计年鉴》1994—1995年,中国统计出版社版。

所谓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向企业和个人等收取的有纳入国家预算的各顶基金、附加费和行政事业费。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地方财政掌握、主要来源于各种税收的附加收入和未纳入预算的企事业单位上交的收入;二是直接由行政事业单位掌握、凭借行政管理权限收取的公共服务收费;三是由国有企业和主管部门掌握、来源于企业更改、大修以及税后留给企业的收入。1978年该项资金只有347亿元,1992年达到3855亿元,增长11倍,在严格控制后,止前仍然在3000亿元左右。预算外资金破坏了财政预算的统一性、完整性、规范性和透明性,以非规范收入削弱了规范收入,造成部门利用权力搞摊派,乱收费,中央不易监管,企业负担加重。这是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1994年试行分税制,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这说明中国(大陆)财政体制的转轨虽然较早,但是滞后于其它制度的转轨。看来,在处理政府与企业、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上,其制度建设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三、经济国际化的进程

1.贸易国际化

了解中国(大陆)经济制度的变迁还应当分析它的外经贸制度的转轨。尽管改革以前并未中止对外经贸往来,但是这种往来与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是极为不相称的。1978年推行以深圳、厦门等东南沿海为前沿阵地的对外开放政策以来,经贸往来加快、拓宽,贸易的国际化程度提高。下表8提供了1978—1996年贸易依存度变化的数据。该表显示1978年的贸易依存度不到9.9%,其中出口依存度只有4.8%。到1992年二者分别达到37.4%和19.2%。此后的变化比较稳定,两项指标基本保持在36%和19%左右,这种贸易依存度在世界上也是不低的。关于中国(大陆)贸易依存度的变化趋势,经济学界有争论,有人认为贸易依存度的上升趋势将变缓,有的人甚至认为将出现下降趋势。事实上,这取决于大陆国内市场的对外需求、对外贸易体制和政策的变化。从市场来看,9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卖方市场逐渐向买方市场转化,出口需求提高。从政策看,近几年在对外贸易上采取为更为自由的措施。1995年12月31日起,取消176个税目商品的进口控制措施,包括取消进口许可证和配额管理。1996年4月1日开始,对4963个关税税目降税,使中国的关税水平由35.9%降低到23%,今后几年将进一步降低关税总水平,使其平均关税率达到目前发展中国家平均15%左右的水平。同时,取消对关税的减免规定。这些调整措施将会推动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表8 贸易依存度的变化(%)

注:1996年人民币兑美元按8.3:1计算。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1997年4月1日;国家统计局综合司:《中国统计年鉴》(1994—1995年),中国统计出版社版。

2.资本国际化

与贸易国际化同步,中国(大陆)改革以来的资本国际化也以较快的速度推进。这一进程呈现以下特点:

1 从对外债的过度依赖到FDI的迅速增长

一般来说,甲国或甲地的资本要进入到乙国或乙地,不仅要求乙国或乙地有相对利润优势,而且还需要有足够的信用。改革之初,中国(大陆)还没有资本市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企业也不具备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信用,所以,海外资本进入大陆首先是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而以政府信用基础进来的外资无疑先是海外的政府和国际金融机关的借款。这就决定的中国(大陆)引进外资的第一步主要是对外借款(见表9)。

表9 中国(大陆)利用外资的结构(%)

注:A为对外借款,B为外商直接投资,C为外商其它投资。

资料来源:秦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之一、之二、之三,未出版手稿。

表9显示,中国(大陆)80年代引进的外资将近三分之二是对外借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其它投资所占份额只有三分之一多一点。但是,90年代以来,外资引进中对外债的过度依赖变成为对直接投资(FDI)的重点依赖。1995年,外商直接投资的份额接近78%,外债份额不足22%。表10提供了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RFC1)和GNP比重(RFC2)、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RFDI1)和占GNP的比重(FDI2)。容易看出,在头5年中RFC1和RFC2的增加幅度大于FDI1和FDI2的增加幅度;后5年反过来,FDI1和FDI2分别增加了3倍和4倍,而RFC1和RFC2分别只增加了1—2倍。这一变化对国内资本投资制度变化的影响是明显的。

表10 实际利用外资和FDI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GNP的比重(%)

资料来源:陈东琪、秦海:《中国资本市场的渐进式国际化:统计分析、制度解释与宏观经济效应检验》。

从国际比较角度看,也可以了解中国(大陆)资本国际化的程度。表11描述了12个国家和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在1971—1991期间的变化,表12提供了12个国际和地区资本的国际化程度的横向比较。总体上看,中国(大陆)比较低,但是发展很快,如果将上表9和10统一上来看,其比重基本上进入到平均水平。

表11 12个国家和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占国内资本形成的比重(%)

资料来源:陈东琪、秦海:《中国资本市场的渐进式国际化:统计分析、制度解释与宏观经济效应检验》。

表12 9个国际和地区资本国际化程度比较(%)

注:CI为资本国际化程度,中国大陆为FDI与境外市场筹资之和占GNP的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资本市场的渐进式国际化:统计分析、制度解释与宏观经济效应检验》。

2.股权投资稳定上升,成为直接投资的主导类型

在外商直接投资中,最能影响制度变迁的部分是股权投资。现以1985—1995年为时间样本,观察外商直接投资中股权投资份额的变化,得到的结论是:外商股权投资份额先是加速上升,然后是保持稳定。1985年时不到35%,1986年首次达到50%,1991年达到80%,之后到1994年出现小幅下降和徘徊局面,1994年后又转向回升。1990—1995年基本上稳定在80%水平(见下图3)

图3 FDI中股权投资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资本市场的汽车渐进式国际化:统计分析、制度解释与宏观经济效应检验》。

外商股权投资深入到大陆企业资产重组和并购市场,加速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促使产业管制放松,而产业管制放松又使中国(大陆)企业资产重组和并购中出现大量外籍所有权和外籍所有权参与型产权交易。这种交易从80年代初期开始,其主要形式是通过签订一组包括营业转让、市场配额及经营时限的契约形式经营安排中国企业资产的重组和企业经营渗透。例如,香港中国策略投资集团于1992年4月从收购山西太原橡胶厂开始,不断增加对中国国有企业的股权投资,到1994年时,“中策”所控股的国有企业达到100家,进入数十个行业。初期阶段,这种外籍股权投资主要是海外华人和香港资本;后来,欧美等资本加速进入。1995年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为108.5亿美元,到1996年底美国前50家大企业中有12家拥有股权投资,占整个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的36.7%。股权投资正在逐渐成为国际资本进入中国市场、参与企业资产重组和并购的主要形式。

3.境外发行股票、债券资本市场国际化

对中国(大陆)资本制度转轨产生重要影响,推进资本市场国际化,还可以从境外发行股票、债券中得到解释。1992年,真空B股在沪市挂牌交易,开创了中国企业直接面向海外融资的先河,它作为区别于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方式,开辟了境外投资者以认购股份形式投资中国企业的直接渠道。该年底,深、沪两市上市17只B股,融资12.16亿人民币。到1996年底,两市共上市B股86家,筹资30亿美元。除B股外,海外投资者还可以直接在香港通过购买H股来向中国企业投资。1993年7月15日,青岛啤酒在香港挂牌上市。从1993年7月至1994年6月间,第一批9家中国公司在香港发行H股,筹资15亿美元。随后,又在纽约发行N股。到目前为止,共有26家公司发行了H股和B股,共筹资49多亿美元。今年又公布了第四批境外上市预选企业和33家境内上市外资股名单,B股发行更多采用公募形式,通过B股增资配股发行B股可转换债券,退出B股存股凭证。现在政府正在考虑扩大海外上市渠道,将海外上市扩大到伦敦、新加坡和澳洲等增资本市场。除了股票外,财政部还在美国发行了杨基债券等海外债券。因此,构成为中国(大陆)资本国际化重要内容的证券融资的品种在增加,范围在拓宽,这就预示中国(大陆)的资本市场在加速向国际资本市场开放。

4.资本流出增长加速

制度变革促使制度效率提高,效率提高推动人均收入水平提高,收入水平提高又使国民消费倾向降低,国民储蓄率提高,在储蓄率迅速提高而国内投资领域比较窄,以及投资规模控制较多和国内投资预期收益表现出下降趋势的情况下,企业和个人将增加外币储蓄和向海外寻求投资机会,从而促使国内资本流出。中国(大陆)长期资本流出在90年代以前不很突出,其规模在25—70亿美元,90年代以来增长明显加速,1990年为56.5亿美元,1992年达到近270亿美元,这种加速主要是因为海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中国银行的借出款和其它资本流出量增加很快(见下表13)。当然,由于大陆在资本收益、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等方面都比海外要优越,只要不出现持续性经济不景气,其长期资本不会大量净流出,到目前为止还是净流入。1992年净流入约7000万美元。我们也看到,除了通过正式渠道流出的资本外,还有非正式渠道流出的资本,其数量有人估计与正式流出量接近,如果这个估计不错,那么目前大陆每年资本流出量在1000亿美元左右。这一方面说明中国(大陆)国民储蓄水平提高,资本短缺程度已经降低,另一方面也说明其资本流量的管理需要在自由选择基础上逐步规范,更为透明。

表13 资本流出分类数据变化(百万美元)

资料来源:秦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之一、之二、之三,未出版手稿。

若干判断与结论

根据以上描述,本文概括以下判断和结论:

1.中国(大陆)经济制度变迁第一个特征表现为渐进式,但是渐进改革中有短期激进

经济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既受制度内部组织各因素的约束,又受既定思想观念、文化传统、行为惯性、外部环境和其它随机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保持稳定和有效这两个前提条件下的制度变迁,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急功近利的“休克疗法”,不仅被原苏联和东欧的经验证明代价太大,而且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中国(大陆)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变,走的是一条渐进式道路。虽然很难断定这条渐进之路对其它国家是否具有普遍的意义,但是中国(大陆)经济在这一过程中创造出被国内外认可的高速增长的经济奇迹,事实上证明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渐进式是中国(大陆)经济制度变迁的第一个特征。整个过程的渐进式并不排除局部时期的激进,中国(大陆)的制度变革实际上表现为长期渐进中有短期激进。在1979—1996年这18年间,有4个改革措施密集出台的改革强化期:1979年、1984—1985年、1987—1988年以及1992—1993年,这4个时期的改革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激进性。但是,每一次激进之中总是伴随比较高的通货膨胀,之后又跟随着或长或短的调整,以消化因制度激进产生的经济过热,可见激进的代价是经济震荡。所以,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今后经济发展和制度改革的基本方针是“稳中求进”。[11]

2.中国(大陆)经济制度变迁的第二个特征是阶段性,它与市场类型的变化相协调

就经营和产权制度而言,这个阶段性在全社会范围内表现为:1984年之前以农村改革为主题,将农村生产制度从集体化为主变成为农民个体经营为主,在土地最终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归农民所有,为实行农民合股制打下基础;1984年以后展开以城市为中心的全国性生产、分配、交换制度的改革,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系统创新,原来的二元公有制逐步变成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多元所有制格局。[12]在国有经济范围内表现为:1992年以前主要推行的是“放权让利”和承制,试行股份制;1992年以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展开股、卖、并、联、合和租等多种途径的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是用股份制来改组国有产权结构,通过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场,加大国企产权制度转换的进度。就价格决定和市场调节制度而言,其阶段性表现为先“调”后“放”和“调放结合”的重点不同。80年代中期前,价格改革实行“调放结合、以调为主”;之后实行“调放结合、以放为主”。这种调放结合和调放重点的阶段性变化,基本上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相协调,与短缺向相对有效需求不足转变相一致。

3.表现为阶段性递进的渐进式改革,其优点是稳定性好,制度转换风险小,但是,由双轨制引起的摩擦成本较高

中国(大陆)经济制度转换之所以选择表现为阶段性递进的渐进式,[13]主要原因是:

(1)最初的改革要求,不是像原苏联和东欧那样发生了总量经济危机,而是由于国民经济结构失衡和农业品供应不足。为了调整结构,增加农产品供应,改革起步时的重点是加速农业成长,通过实行职产承包责任制调整农业生产方式,而这又是农民的一个自发选择,它表现为渐进方式。

(2)与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原苏联和东欧相比,中国(大陆)经济制度变革是在农业份额仍然较大的背景下展开,在一个不完全工业化的条件下进行制度变革,更适合于选择表现为阶段性递进的渐进式改革,因为它还将面临二元经济结构摩擦带来的风险。

(3)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没有现成经验可循的情况下搞改革,更需要稳定,更需要将制度转换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尤其是计划价格制度向市场价格制度转换,需要“摸着石头过河”,而这又要求转换过程稳定,降低通货膨胀的风险。渐进式改革的优点是系统稳定性较好,制度转换的风险较小。渐进式改革的不足之处是存在双轨制,增加摩擦成本。然而,要对急剧震荡造成的调整代价和制度并轨造成的摩擦代价作一个优劣比较,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本文只是根据既有经验作出这样的判断:表现为阶段性的渐进式制度变革符合中国(大陆)的国情。

注释:

[1]本文为1997年5月13日在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海峡两岸社会科学学术交流会”论文。写作中,得到李春琦博士的大力支持,在此向他表示衷心感谢。

[2]张卓元:《论中国价格改革与物质问题》,经济管理出版社1995年版,第61页。

[3]陈吉元、韩俊等:《人口大国的农业增长》,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版。

[4]陈东琪:《新土地所有制》,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

[5]刘国光:《中国经济体制中期(1988—1995)改革纲要》,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司编《中国改革大思路》,沈阳出版社1988年版。

[6]谢平:《中国金融制度的选择》,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

[7]刘国光、戴园晨:《不宽松的现实与宽松的实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8]陈东琪、秦海:《中国资本市场的渐进式国际化:统计分析、制度解释与宏观经济效应检验》,199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法国际研讨会:经济全球一体化与中国经济发展”会议论文。

[9]戴园晨、陈东琪主笔:《劳动过剩经济的就业与收入》,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

[10]世界银行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从计划到市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

[11]刘国光:“《中国经济体制中期(1988—1995)改革纲要》、载《中国经济改革大思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司编,沈阳出版社1988年版。

[12]刘国光:《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经济管理出版社1991年版。王钰等:《国有企业改革新探》,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

[13]世界银行1996年发展报告:《从计划到市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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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以来中国大陆经济体制的变迁[1]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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