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美两国对西南联合大学经费的重要支持_西南联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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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1001-4519(2015)04-0105-06

      DOI:10.14138/j.1001-4519.2015.04.010506

      对西南联大的研究是当今教育史研究的热门。学界对联大的关注主要在于联大的教育制度及其培养人才方面的杰出成就。然而,一所大学离不开办学所需的物质条件,其中最重要的物质条件就是要有一定的教育经费来源,但却罕有学者去深入探究联大教育成就背后的物质资源问题。①甚至连联大校友会编写的权威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校史》,在述及联大教育经费方面,也只是一句带过。甚至有的研究者仅从文本出发,对相关问题想当然地作了错误的论述。②在研究联大办学经费问题时,除了关注教育部拨给联大的教育经费之外,还不可忽略联大教育经费的一项重要来源,那就是美国退还的庚子赔款,简称“中美庚款”。

      一、中美庚款基金的由来

      庚子赔款是国难的产物。1901年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屈辱的《辛丑条约》。条约规定,中国须向列强赔款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共计9.82亿两白银,这项赔款以中国的关税、常关税和盐税收入作为抵押。③这笔巨额赔款因1900年(农历庚子年)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而起,故称“庚子赔款”。庚子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的掠夺,赔款的数额远远超出列强在华的实际损失。后来,出于对华利益考虑,也为缓和因排华而引致中国民众对美国的敌对情绪,美国政府首先表示愿意将部分超出实际损失数额的赔款退还中国,用于文化教育事业。中国外交部门抓住时机积极争取,两国通过外交谈判,最终使退款的拟议成为现实。之后,英国、法国、比利时等国也加以效仿。这笔由列强退还中国的庚子赔款,称为“庚子退款”。需要说明的是,庚子赔款是以中国的关税收入作为主要抵押物的,而中国的关税自1850年代起就由英籍税务人员掌控。中国海关每月的关税收入须存入外国银行,先提取支付对列强的赔款,完后如有结余,才交由中国政府支配。所谓的“退款”也是由中国关税收入中足额抵扣赔款之后,再将部分款项存入专门账户,退还中国。因此,列强的庚子退款的实质仍是本应属于中国的关税等项收入。

      列强退还庚款用于中国教育事业,若论时效最长、成效最大者,当推中美庚款。根据《辛丑条约》,中国应赔付美国32959055两白银,折合24440778.81美元。这笔赔款超出了美国实际损失的数额,美国有关部门经过核算,决定退还中国10785286美元,于1909年至1940年间按月交还中国,指定用于办理留美预备学堂和派遣中国留学生之用。④1928年清华大学改为国立,归属国民政府教育部管辖,国民政府除了拨给清华大学一定的教育款项之外,还依照旧例以第一笔中美庚款拨充作清华教育经费。1928年至1937年间,清华大学每年从中美庚款中获得的日常经费在725681—2332477元国币之间,此外还有每年88400—600871美元不等的派遣留美生专项资金。⑤由于有充裕而稳定的经费来源,清华学校在1925年改办大学之后,师资、设备快速增长,办学水平迅速提升,与受时局影响而经常拖欠教师薪金的其他各大院校相比,可谓得天独厚,后来居上。

      1924年,经过中美友好人士的努力争取,美国政府决定将多收庚款的剩余部分继续退还中国,同样指定用于教育文化事业。这笔退款计本金6137552美元,利息6407885美元,本息合计12545437美元,自1924年起,分20年交付,这是美国退还的第二笔庚款。⑥为了管理和使用这笔庚款,中美成立了“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简称“中基会”。中基会利用这第二笔庚款,补助国内各大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等。清华大学除了自有的庚款基金之外,在中基会补助各高校和各项研究事业中也多有受益。当清华经费不足时,还曾向中基会借款以填充之。

      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退款过程中,美国每年退还的庚款并未如当初协约所定那样执行,因为其间中国曾两次延缓支付对美国的庚子赔款。1917年中国决定加入协约国参加一战,向列强申请庚款缓付五年,所欠赔款大多经协定延至1941年至1945年间偿付。⑦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东北沦陷,国民政府财政困难,决定从1932年起,将对各国赔款停付一年。至1937年日军全面侵华,再次打破了中美庚款的执行日程。由于中国沿海海关关税被日本劫夺,国民政府宣告自1939年1月起对各国庚子赔款无限期延付。最后,1943年,英、美等国出于同盟国的立场,先后与中国签订新约,宣告放弃在华特权,放弃中国的旧约赔款,庚子赔款最终归于消灭。⑧

      抗日战争时期,虽然庚款停付,但清华大学和中基会仍然能从中美庚款中获得经费,这是由于中基会对庚款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使然。为负责美国退还第二笔庚款的维持和运作,中美双方专门成立了基金董事会。为了使庚款基金能够长久地发挥作用,中基会在其成立之初即决定以已积存的庚款和此后每年庚款收入的1/3拨为基金,逐年加以积累,只取利息充用。⑨到中国政府宣告停付庚款时,中基会累积资产已达32554739银元,每年约有百万元的收益。⑩因此,中基会在1939年失去新的庚款收入之后仍能以庚款基金的运作收益以及政府担保的贷款来加以维持。

      同样,清华大学的庚款管理机构——清华基金管理委员会,在美国尚在逐年拨交庚款时即已预作打算,决定从每年拨付的中美庚款中提取部分资金加以积累和运作,保留本金,取息充用。1929年起,清华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基会代为收取和经营清华基金。1932年至1940年,中基会所代清华收取的庚款,除了每年固定拨付清华大学经费120万元以及派遣留美学生的费用以外,尚余二三百万元的余款拨入清华基金。在中基会的经营下,至1940年,清华基金资产总额已达79116651元,是中基会接管时的九倍多。(11)因有这笔数额可观的基金,清华即使在抗日战争时期失去新的庚款收入以后,还能以基金经营收益及利息来支持本校的经费及对联大的协款。在1939年7月10日召开的清华第二十四次校务会议上,校长梅贻琦报告: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来函告知,该年度清华庚款基金利息收入为国币540000元,美金77000元,以及135英镑。(12)对于岁入仅有一百余万元国币的西南联大而言,这笔相当于联大全年收入总额的清华庚款利息无疑是一笔巨款。

      二、联大经费中的庚款补助

      西南联大成立之后,国民政府并未给联大安排专门的经费预算,而是将战前原拨给清华、北大、南开三校的经费按比例拨给三校,再由三校拨付联大。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国家军费开支急速增长,为了支持抗战,国民政府教育部对各高校的拨款一律只按战前平常经费的七成拨付。根据协议,清华、北大南开三校又在各自七成经费的基础上,划拨一半作为联大的经费。故而,联大实际所得经费,实际只是战前三校经费总和的35%左右。在1937年9月关于长沙临时大学开办费的指示中,教育部即明确规定:“该临时大学经常费为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原有经费七成之半,至开办费则由中英庚款董事会协拨……计北大每月27416.65元,清华每月35000元,南开9333.33元,共计每月71749.98元”。(13)这一按三校经费比例划拨联大经费的办法,在整个联大时期都始终执行,具体数额则随着物价和国家财政拨款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三校经费来源中,北大完全依赖国家财政拨款,南开除了私募资金以外,也主要仰仗国家补助,唯有清华在国家经费之外还有美国退还的第一批庚款收入。在1939年中国政府停付庚款之前,清华每月庚款收入还是稳定而且充裕的。因此,在长沙临大以至后来西南联大的开办费用和日常经费中,清华能者多劳,自然地承担了较大的部分。仅1937年9月至1938年4月间,清华即向临大拨付经费18.9万元,相比之下,北大为1.64万元,南开为4900余元。(14)清华承担联大经费是北大、南开承担经费总和的8.8倍。在长沙临大西迁昆明改为西南联大之后,清华对联大的经费支持仍占主要地位。以1938年计,该年7至12月份,联大收入525645.23元,其中教育部拨款260945.23元(即教育部原拨北大、南开每年经费七成之半),而清华大学转拨款就有240000元,此外清华还垫付联大经费24700元,占联大经费收入的一半以上。(15)毫无疑问,清华转拨联大的款项,主要依赖的是自己独有的清华基金及其收益。

      除了清华对联大日常经费按比例的划拨之外,中美庚款对西南联大经费的补助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补助联大开办费。西南联大的开办费,南京国民政府也曾拨给一部分,但数额极小,杯水车薪。联大的开办费主要依赖两笔庚款,一笔是中英庚款董事会的拨款,一笔是中国教育文化基金会的拨款。中英庚款董事会于1937年至1941年间先后补助联大25万元。中基会则补助联大设备费10万元和建设费5万元。(16)这两笔补助费总额达40万元,皆来自于英国、美国退还中国的庚子赔款。与此相比,教育部的拨款,只有在筹备长沙临大时拨给长沙临大筹委会2万元,之后即未再见拨给,尚不及庚款补助款项的5%。联大西迁昆明之后,校舍又须重新建筑。由于加之物价上涨,原用于校舍建筑的庚款补助支用不足,联大建筑费拉下10万元的缺口。这项资金缺口经协商后,仍由清华大学从本校经费中转拨10万元加以补足。(17)而清华经费的来源最终归自第一笔中美庚款。

      第二,补助联大日常经费。联大在昆其间,教育部按清华、北大、南开三校七成之半比例拨给的经费数额不足,且贬值太快,使得联大的经费预算常常处于严重的入不敷出状态。联大日常经费之不足,多由清华大学在其庚款收入中加以补助。例如,1941年5月8日,在清华大学第三次教授会议上,梅贻琦曾报告1938年以来清华对联大日常经费的补助情况,主要补助项有:a.廿七年建筑费十万。b.廿八年以及二十七年下半年余额补足180000,又补足120000。c.廿八至廿九年让与美金一万元,但只用五千元。d.廿九年设备专款。(18)其中,廿九年设备专款指的是清华大学在1940年预算中,准备拨给联大各学院用以充实设备的30万元经费。后来因为日军攻入缅北和滇西,教育部训令联大迁移四川,加之海陆交通隔断,所购设备不易运回,原拟补助联大各学院的设备费30万元中,提出25万元移作联大迁川之补助费。(19)

      1938年至1941年,清华从自己的庚款收入中,共补助联大经费国币70万元,以及美元1万元。1941年后,清华一如既往的补助联大日常经费。从1944年联大经费报告简表中,可以看到岁入一项仍然开列国库款及庚款,但均未填写具体数额。(20)由于相关档案的缺失,我们对于1941年以后清华庚款基金收入中支持联大的款项数额难以作准确的统计,但其补助的力度绝对不会低于1938年至1941年的水平。(21)须知,这是清华按原有经费七成之半的比例拨给联大经费后,再另外拨给的补助款项,这笔助款对于联大在入不敷出的困境中维持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补助联大研究院。为服务于抗战事业,着眼于高端人才培养,联大从1939年起着手恢复研究院。起初的计划是设立联大研究院,统一办理各研究所,统一招收研究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后来,因清华与北大在研究院经费分担问题上的分歧,联大研究院未能办成,而由三校各自办理研究院,各自设立研究所,培养研究生。其中,清华研究院办理较有成效,这与清华庚款基金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在办理联大研究院的问题上,清华虽然不赞同蒋梦麟提出的由清华从庚款基金中拨款80万元补助联大研究院的方案,但也表示愿意分两年拨款50万元补助联大研究院,由三校原来的预算比例支用。(22)当清华与北大在办理联大研究院经费问题上产生分歧时,清华甚至表示,如果北大同仁要另起炉灶,清华愿意对联大负全部责任。(23)后来,三校各自办理研究院,清华设立文科、理科、法科、工科四个研究所,以及国情普查研究所、金属学研究所、无线电研究所、农业学研究所、航空研究所五个特种研究所;北大设立文科、理科、法科三个研究所;南开则设立商科研究所和边疆人文研究室。由于清华特别研究所有政府特别拨款作为经费,清华在负担本校文、理、法、工四个研究所之外,还对北大、南开所办理的研究所加以补助。例如,1943年度,清华经费150万元,用于特种研究所及清华办事处经费为100万元,补助联大研究院经费为25万元。(24)这里所谓的联大研究院包括北大研究院下设的三个研究所,以及南开研究院下设的一所一室。

      第四,继续维持留美公费生的选派。1933年起,清华开始面向全国选派庚款留美学生,每年一届,至抗战前的1936年,共举办四届。此后,抗日战争打破了清华留美学生的选派进程。清华与北大、南开在昆明合组西南联大之后,始致力于恢复庚款留美学生的选派。经过筹备,1940年8月12日,第五届清华留美公费生考试举行,共录取汪德熙等17名;(25)一年之后,太平洋战争爆发,清华庚款留美生的选派再次中断。后经梅贻琦的努力,清华留美公费生的选派得以于1943年继续举办,第六届清华留美公费生考试,共录取何炳棣等22名。(26)清华留美公费生考试由清华大学主办,而清华是联大三校之一,联大同学参加清华留美考试有“近水楼台先得月”之便利。通过这两届战时举办的清华留美公费生考试,有不少联大学生在抗战的烽火中获得了进一步深造的机会。例如,在1940年第五届清华留美公费生考试录取的17名学生中,联大学生有汪德熙、陈陶耕、胡宁、黄培云、朱宝复、屠守锷、吕保雄、梁治民、孟庆基、蒋明谦10人,占录取总人数的59%;1943年第六届清华留美公费生考试录取的22名学生中,出自于联大者有何炳棣、李志伟、黎禄生、王积涛、吴仲华、叶开莱、杨振宁、张丙熺、郭晓岚、张燮、白家祉、黄茂光、曹建猷、洪朝生、张建侯15人,占68%。(27)由此足见联大学生在清华留美公费生考试中所占之地利。

      需要说明的是,第五、六两届清华留美公费生考试举办时,中国正处在抗战的艰难阶段,此时国民政府已经停付庚子赔款,清华大学只能依赖清华庚款基金的利息和投资收益来维持本校教学研究和留美公费生的选派。梅贻琦在与教育部长陈立夫谈及留美学生的选派时曾说,“清华现有美金收入每年约十万元,如每年选送二十名,而学生可留美二年或三年,则同时在美将有五十人左右,其用费已在九万十万之间矣”。(28)清华留美公费生的选派,完全由清华庚款基金支持,这虽不是对联大经费的直接资助,但也是清华庚款对联大教育的一项重大支持。

      上文已言及,1939年起,中国政府停止支付庚子赔款,清华由此也失去了新的庚款收入,只能依赖庚款基金的运作收入来维持。至1943年元旦,《中美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在华盛顿签字生效,中美庚款最终宣告废除,走人了历史。

      中美庚款废除之后,清华基金继续由中基会代理进行保管和经营。1947年,清华基金尚有国币资产27890059元,美元资产4324086美元,以及6319英镑11先令。至1949年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之后,清华基金国币资产全部损失,只剩下账面值为4098646美元(市面价值4553868美元)的美元资产。(29)这一笔基金资产,是清华同仁通过辛勤积累和苦心运作积攒而成的宝贵财富,是清华大学的重要校产。在北平解放前夕,清华校长梅贻琦之所以没有与众多的清华教授一起留下来迎接解放,而随国民党政府播迁台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保护这一笔重要的基金资产不被挪用作其他非教育用途。最终,梅贻琦将清华庚款基金用于在台湾创立清华大学原子能研究所,并终使清华得以在新竹复校。清华庚款基金至今仍然存在,如今的新竹清华大学每年都能收到庚款支票,(30)中美庚款在台湾地区的历史使命还未完结。

      中基会保管的第二笔庚款基金在大陆解放后亦随国民党播迁台湾,并在以后的岁月里继续对台湾地区的各教育和研究机构进行资助,为台湾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中基会”后来演变为台湾“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1959年成立,简称“长科会”)、“国家科学委员会”(1968年由“长科会”改组,简称“国科会”),至今仍作为对科学文化事业发挥宏观规划和资助作用的重要指导部门而存在着。

      在战时,联大学校办学条件极其艰苦,国民政府按三校原有经费比例拨给的经费在战时通货膨胀的压力之下显得微不足道。于是,清华大学独有的中美庚款及其基金收益就成为维系联大办学的重要资源。从数额上看,在美国停付中美庚款之后,虽然清华庚款基金的挹注远远未能填补联大教育、科研经费的亏空和赤字,但在政府教育经费之外的庚款收益,终为联大的维持和发展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而且,无论是清华基金管理委员会掌握的第一笔中美庚款,还是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掌握的第二笔中美庚款,在资金的运作和使用上,相对于国民政府的教育拨款,都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由此,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西南联大在国民党统制教育的环境下能够坚持一定的自主性、独立性的空间。应该说,西南联大之所以能“内树学术自由之规模,外来民主堡垒之称号”,中美庚款的作用不可忽视;联大之所以能成为中国教育史上的奇迹,除了拥有一大批优秀的学术大师之外,中美庚款在办学经费方面的巨大支持同样需要予以肯定。

      ①以笔者所见,仅有吴连海.西南联大教育经费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11.

      ②例如,李洪涛在《精神的雕像:西南联大纪实》一书中就提到,“到1939年年底,退款将全部还清。至此,由美国一手扶植起来的清华大学,将断绝来自美国的一切经费支持”。作者显然对中美庚款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清华基金的运作缺乏了解。见李洪涛.精神的雕像:西南联大纪实[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62.

      ③第二次“中华民国”教育年鉴(第四册)[M].台北:宗青图书出版公司,1991.1567.

      ④王树槐.庚子赔款[M].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287.

      ⑤同上,310.

      ⑥同上,305.

      ⑦王树槐.庚子赔款[M].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243.这五年间中国所欠赔款,经过协定,美、英、日三国允于1941-1945年间偿还,法国允延至1941-1947年间偿还,意大利允延至1941年起偿付,比利时则仍照原案,分五年摊还。

      ⑧实际上无论是清华大学还是中基会,都没有收到协约所定足额的退款,清华自1909年起收领庚款,1917-1922五年间庚款缓付,1932年停付一年,1939年之后即再无庚款收入;中基会则只自1924年起收领庚款,其间1932年停付一年,1939年后再无庚款收入。

      ⑨杨翠华.中基会对科学的赞助[M].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52-54.

      ⑩同上,60.

      (11)杨翠华.中基会对科学的赞助[M].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62-65.

      (12)清华大学第二十四次校务会议(1939年7月10日)[A].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三卷上)[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341.

      (13)教育部关于长沙临大开办费的代电(1937年9月17日)[A].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史料(六)[C].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4.

      (14)黄延复,马相武.梅贻琦与清华大学[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5.48.

      (15)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收支对照表(1938年)[A].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史料(六)[C].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55-56.

      (16)蒋梦麟、梅贻琦、张伯苓电中华文化教育基金会孙洪芳(1938年10月4日)[A].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史料(六)[C].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20.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拨发西南联大开办费(二十六年至三十年)每月支出实况表(1941年10月22日)[A].北大,清华,南开,云南师大.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史料(六)[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23.

      (17)西南联大函谢清华大学补助建筑费(1938年4月22日)[A].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史料(六)[C].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14.

      (18)1940年度第三次教授会(1941年5月8日)[A].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三卷上)[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344.

      (19)第三十二次校务会议(1940年4月20日)[A].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三卷上)[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343-344.第三十五次校务会议(1940年10月4日)[A].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三卷上)[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343-344.

      (20)三十二年度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经费报告简表(1944年5月)[A].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史料(六)[C].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73-74.

      (21)例如,1944年3月17日,在清华大学第二十次评议会上,梅贻琦校长报告:“……(二)在渝洽借本校本年度经费一百五十万元事,其中一百三十三万元为本校特种研究所经费、补助联大研究费及本校办事经费”。见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三卷上)[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346.1944年清华各特种研究所及办事处经费为100万元,补助联大研究院经费为25万元。见清华大学第二十三次评议会记录,文献来源同前。

      (22)梅贻琦1941年5月8日日记[A].黄延复,王小宁.梅贻琦日记(1941-1946)[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30.

      (23)梅贻琦1941年4月17日日记[A].黄延复,王小宁.梅贻琦日记(1941-1946)[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24.

      (24)清华大学第二十三次评议会记录(1944年3月4日)[A].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三卷上)[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346.

      (25)王焕琛.留学教育——中国留学教育史料(四)[M].台北:“国立”编译馆,1980.1906.

      (26)同上,1909.

      (27)同上,1906-1908,1909-1912.

      (28)梅贻琦1941年5月19日记[A].黄延复,王小宁.梅贻琦日记(1941-1946)[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35.

      (29)杨翠华.中基会对科学的赞助[M].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68.

      (30)黄彦瑜.庚子赔款:新竹清华收支票至今[N].“中央”日报,201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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