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统计语言学视角看苏轼的俯仰人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言学论文,视角论文,苏轼论文,人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有一则经典商业案例:美国沃尔玛超市的货架上,尿片和啤酒竟然放在一起出售。这两件毫不相干的商品为什么被摆在一起出售?原来,沃尔玛的工作人员在统计产品的销售信息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每逢周末,连锁超市里的尿片和啤酒的销量总是很大。他们的工作人员调查的结果是:周末,美国有孩子的家庭中,太太经常嘱咐丈夫下班后为孩子买尿片,丈夫买好尿片,常常顺手带回自己爱喝的啤酒。因此,尿片和啤酒的销量往往一起增长。 如果没有销售数据的记录,就不可能发现“尿片和啤酒”的销售奥秘,也就不会有这一销售创举。商家要做好销售,需要记录;教师要搞好教育,同样也需要记录。苏霍姆林斯基曾对教师写教育日记的重要性及其价值做了详细的论述,并说“记日记有助于集中思想,对某一个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杜殿坤,编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123-125.)。通过对教育现象进行比较分析,我们往往会发现意想不到的带有规律性的结果。 下面,我们对苏教版《唐宋八大家散文选读》中八位大家使用谦敬词的情况进行了数字统计(不含引用话语),结果如下表所示。 王力在《汉语语法史》中有言:“汉族自古就认为用人称代词称呼尊辈或平辈是一种没有礼貌的行为。自称为‘余’‘我’之类也是不客气的,因此古人对于称呼有一种礼貌式,就是不用人称代词,而用名词。称人则用一种尊称,自称则用一种谦称。”(王力.汉语语法史.商务印书馆,2005:58-59.)并于此书中列举了古代的五种礼貌式称谓。 礼貌式一——自称不用“余”“我”等,而用自己的名。 据笔者统计,除苏轼、苏洵外,其他六大家在行文时皆有此种或彼种的礼貌式用语,至少也要自称其名,如柳宗元在《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中7次自称为“仆”,欧阳修则13次称自己为“修”,另有两次自称“小子修”,苏辙则称己为“辙”。而苏轼似乎未见其自称其名,苏轼仅在给皇帝上奏疏时用了三次“臣”(参见《教战守策》),其他情况下,苏轼不仅大量使用“余”(予),而且还使用“我”。 只有通过数据比较,才可更清晰地理解苏轼使用“我”“余”(予)的频率高低。经统计发现,在《唐宋八大家散文选读》中,韩愈和苏辙未曾使用“余”(予)作句子的主语,柳宗元仅使用1次,王安石使用6次,苏洵使用3次,曾巩使用6次,而苏轼却高达12次。这里专门统计了“余”(予)作主语的情况,是基于“主语,表示发出动作、行为的主体”。第一人称代词作为心理主语,更能说明作者内心的状态。恰如一个心中只有自我的人,其“心理主语”便只会呈现“我”,而不会是“我们”。言为心声,即是此理。 礼貌式二——称人以爵位或身份。如称“太尉”,苏辙和柳宗元的文章中皆有此称。又如称“公”,除苏洵外,韩愈、柳宗元、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苏辙和曾巩的使用次数分别为8次、9次、6次、5次、2次、4次和10次。显然,苏轼仅在《留侯论》中用了两次“公”(“姜太公”和“太史公”);相较之下,他的使用次数最少。 礼貌式三——称人以美德,如“子”等。“子”,《仪礼·士冠礼》注:“子,男子之美称。”苏轼很少尊称别人以“子”,要么以“苏子”自称(《日喻》《赤壁赋》),要么仅对自我欣羡之人方有此称,如称呼陈季常为方山子。 礼貌式四——以地代人,作为尊称,如“陛下,足下”。统计数据显示,王安石在《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一文中,使用“陛下”5次,柳宗元在《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一文中使用“足下”达12次。 礼貌式五——以对话人所使用的人来代他。苏辙在《上枢密韩太尉书》中,两次使用“执事”;柳宗元在《段太尉逸事状》和《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中各使用了一次“左右”;王安石在《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中也两次使用“左右”。 苏轼除了给皇帝上表时(《教战守策》)才称臣外,其他文章未见,而且在《教战守策》中仅出现3次;欧阳修在《朋党论》中称“臣”3次;王安石在《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中称“臣”7次,同时他还4次使用“伏”字,5次使用“陛下”。一篇奏折中竟然运用多达16次礼貌式。相较之下,在给皇帝上书之八大家中,苏轼谦称的频率最低。 不仅如此,更有在不需称臣时仍不忘称“臣”者,如曾巩,他在《战国策目录序》中有“臣访之士大夫家”之句;柳宗元在《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中有“及为御史尚书郎,自以幸为天子近臣,得奋其舌,思以发明天下之郁塞”之句。 通过对一位作家作品中谦敬词使用的统计,可以看出其用语习惯及其背后的心理动机和精神状态。苏轼很少用谦敬词,或许可以看出他的傲视天地、傲视群僚的独立精神和豪放不羁的情怀。 孔子评及老子时曾言:“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但是这些豪放之誉与高蹈之赞,从来都是空口相传,仅凭自我感觉而得,至多是仅凭借语感来判断,却少有通过客观数据来证明的,统计语言学注重数据的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至此读者朋友或许有所体会了吧。 但正因为苏轼的特立独行和目高一切,包括他的出言不逊,给他带来了人生的灾难和不幸,“乌台诗案”的发生以及被贬黄州、惠州和儋州,便是明证。但他被打倒在地时,正好可以仰视天空,正如《逍遥游》中所说的“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 苏轼兼容儒道佛三种思想,尤其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时而“我欲乘风归去”(《水调歌头》),时而“梦一道士,羽衣翩跹”(《后赤壁赋》)。正如元代虞集所说的“末用道士化鹤之事,尤出人意表”,这里的出人意表便是清代批评家金圣叹在《天下才子必读书》中所言的“前(赤壁)赋是特地发明胸前一段真实了悟,后(赤壁)赋是承上文从现身现境一一指示此一段真实了悟”。具体而言,“鹤是实体,梦中的道士为鹤的化身,是作者的积想所致的幻觉。这个幻觉中透露了作者精神升腾入大自然的旷达之思,将自己升华而与大自然合为一体了”。 苏轼就是苏轼,恰因他善于将自己升华而与大自然合为一体,能够辩证地处理好“变”与“不变”的关系,故而,政敌得意之际,恰是苏轼精神高仰之时。在他而言,“何妨吟啸且徐行”“也无风雨也无晴”,可以低下头来仔细地“俯视大地”,自由地“携酒与鱼”游于赤壁之下,尾随老庄做逍遥之游,看似无为,其实乃是一种豪气冲天的变相体现,毕竟他在行走着。他的“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食”,这些哲理便是一位思想的行走者经过不断的思考而悟出的人生应有的俯仰姿态。 他的这种俯仰姿态在其文《方山子传》中更是鲜明可见。《方山子传》一文,写于元丰四年或五年,此文中有一句:“方山子亦矍然问余所以至此者。余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余宿其家。”韩兆琦在《古代散文鉴赏辞典》中这样分析:这“俯而不答,仰而笑”七个字是耐人寻味的,它表明了方山子对人生真谛,对于浮生处世的一种彻悟的认识。他仿佛在说:你的这种奔波劳碌、宦海浮沉,以及到头来落得如此下场,我早已料到了。我正是因为早已看透了这一步,所以才早早地“退步抽身”,到这里来当这个与世无争的隐士的。 其实,韩兆琦先生的分析还可以再深入一些,苏轼的俯仰既不是归有光的“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的读书之乐,也不是欧阳修的“俯仰左右,顾而乐之”(《丰乐亭记》)的游览风景之乐,而是苏轼借方山子之口而说的自己独有的俯仰姿态。 到底是怎样一种俯仰姿态呢?需要先解释方山子为何“俯而不答,仰而笑”。方山子听到苏轼在“乌台诗案”受到的不公待遇时,先是“俯”,“俯”是低下头在回顾自己的处境,自己少时“使酒好剑”,稍壮“折节读书,欲以此驰骋当世”,“然终不遇,晚乃遁于光、黄间”,从而产生一种对排挤自己和苏轼的奸邪小人的蔑视仇恨之笑;随之产生“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苦笑与嘲笑;接着是为苏轼的想不开、不觉悟而惋惜之笑;最后是联系自己目前已淡然处之的宽慰的笑和自得的笑,毕竟他“弃车马,毁冠服,徒步往来山中”“皆弃不取,独来穷山中”,达到了放下得失、不以物伤性的精神高度了。 再进一步分析,苏轼难道不是借方山子之酒来浇自己胸中之块垒吗?他之所以欣羡方山子(从上文的礼貌式用语的统计中,苏轼唯独对方山子以“子”相称,可见一斑)的淡然自得与俯仰任性,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欣赏呢?《方山子传》中的“方山子”与“我”,难道不似《赤壁赋》中那种“客”与“子”的关系?而这种关系何尝不是同一个人的思想的两个方面的对话与博弈呢?从本质上看,苏轼确是一个高度自我的人,在他的眼中,只有一个“苏轼”,并且在指称万物时也是毫不客气,自有一种傲视一切、俯仰任性之态,充溢天地之间。标签:苏轼论文; 本朝百年无事札子论文; 宋朝论文; 礼貌用语论文; 柳宗元论文; 方山子传论文; 教战守策论文; 王安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