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的转型趋势与跨世纪两岸经贸关系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两岸论文,跨世纪论文,经贸关系论文,趋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战后,台湾经济在转型中不断发展。50年来,经过从内向型经济到外向型经济的转型,取得了举世注目的成就。当前,正面临世纪之交,台湾经济又开始新的转型,向高度开放型经济转变。这一转型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
一、台湾经济的转型机制
综观各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一般都通过经济转型,从一个阶段转向另一个阶段,促进经济持续发展,达到预期的目标。战后台湾经济的发展也是如此。自战后初期至50年代,发展内向型经济,促进了经济起步。60年代转向发展外向型经济,实现了经济起飞。在此以后的30多年,致力于发展初级外向型经济和高级外向型经济,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目前,根据新的情况,正在转向高度开放型经济,试图顺利跨进21世纪。
高度开放型经济是比外向型经济更高级的自由港型经济,其基本特征是各经济领域在内外全面开放的条件下实现自律性发展。主要体现为:一是开放空间的全方位性。即同时面向内外市场,无差别地既开又放。二是开放时间的长期性。即开放时间无止境,即长期开放。三是开放领域的全面性。即同时全面开放各经济领域。从外向型经济转向高度开放型经济是战后台湾经济的第二次大转型。
台湾经济转向高度开放型经济,主要靠国际化、自由化和高级化来实现。其转型机制主要有:
1.贸易自由化机制。与世界贸易组织尤其是亚太经济合作部长理事会(APEC)所安排的贸易自由化进程相适应,台湾要推行既非出口扩张亦非进出口协调的贸易自由化政策。除对中国大陆贸易等实行特殊政策之外,将积极促进贸易自由化。
2.投资自由化机制。在初级外向时期积极利用外资,高级外向时期开始进行对外投资的基础上,适应亚太经济合作部长理事会(APEC)关于实现投资自由化进程的安排,将以投资自由化政策,进一步鼓励对内对外投资。
3.金融自由化机制。适应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进程,在开放或部分开放外汇市场,开始实行利率自由化的基础上,将完善境外金融中心,健全外汇和资本市场,进一步促进金融国际化和自由化。
4.产业高级化机制。在高级外向时期通过“工业升级”,台湾的产业升级有所进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经“科技升级”为动力,通过兴办智慧工业区等途径,将发展技术密集型或知识密集型工业,促进产业高级化。
5.环境优化机制。在外向型经济发展阶段环境问题已影响台湾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问题台湾将实行一系列环保政策,净化和优化环境。
发展高度开放型经济的途径或形式,将不同于过去。在内向型经济发展阶段,台湾主要是以全面的替代进口工业推动经济发展,并无特别的途径或形式。在外向型经济发展阶段除以实行出口导向工业发展策略推动经济发展外,初级外向型经济起步时曾以设立三个出口加工区的形式带动加工贸易型工业迅速发展。在高级外向型经济发展时期,也曾在建立新竹科技园区的途径,促进产业升级。与此不同,进入高度开放型经济发展阶段后,拟以“亚太营运中心”的形式,试图将台湾办成一个“自由贸易区”,这是颇有创意而又兼具风险的设想。一方面,综观上述台湾经济转型的历程和未来世界经济与亚太经济发展趋势,“亚太营运中心”有可能成为台湾经济摆脱困境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但另一方面,若两岸关系问题处理不当,“亚太营运中心”就难以全面启动,导致整个台湾经济将遇到新的困难。
概括而言,台湾经济能否向高度开放型经济转型,关键在于“亚太营运中心”能否顺利运转和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台湾当局将“亚太营运中心”视为台湾经济发展的跨世纪工程。
二、高度开放型经济与“亚太营运中心”
当前,台湾当局为转向高度开放型经济,正在实行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近年先后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有“南向政策”、“西进策略”及“亚太营运中心”设想。在此以“亚太营运中心”为重点,探讨转向高度开放型经济的机制,展望其背景。
(一)提出“亚太营运中心”设想的背景和原因
“亚太营运中心”作为台湾经济转向高度开放型经济的主要形式和长期目标,是在1993年7月1日公布的“振兴经济方案”中首先提出,1995年1月5日经“行政院”通过,正式成为跨世纪经济发展战略的。
台湾当局在世纪之交提出“亚太营运中心”设想,有其一定背景。
首先是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化趋势,尤其是适应亚太经济合作部长理事会(APEC)推动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程的需要。一方面,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各国或地区经济正在进入更加国际化和自由化时代,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越益增多。跨国公司作为生产要素国际流动的主要载体,其经济活动十分活跃。特别是由于亚太地区迅速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心,欧美跨国公司大量涌入这一地区,正在寻找立足点。而台湾可成为跨国公司进军中国大陆的据点之一,并以此带动经济转型,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将促使世界范围的自由贸易进一步扩大,同时亚太经济合作部长理事会(APEC)“茂物宣言”已提出亚太地区于2010—2020年实现贸易自由化目标。大阪会议又提出了逐步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和措施。这要求台湾加快经济自由化步伐。为因应这一内外形势的变化,台湾当局设计了新的经济运行方案即“亚太营运中心”。
其次是改善投资环境,继续吸引外资,诱导台湾企业“留根台湾”的需要。战后,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台湾经济已迈向高度开放型经济。然而近年台湾的投资环境相对恶化,内外投资均呈下降之势。一方面80年代中后期以来对外投资迅速增长,仅对中国大陆和东南亚国家的投资就达3000多亿美元;但另一方面企业对岛内投资意愿持续低落,民间投资增长率下降甚至负增长。且侨外投资也呈下降之势,降幅达10%以上。其结果,产业空心化苗头正在出现。向高度开放型经济转型,要有健全的经济基础。首先是岛内经济要有活力。为此,台湾当局试图利用其经济和技术水平介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及地理位置适中,交通发达的条件,以“亚太营运中心”吸引跨国公司到台湾“安家”,并带动外资和岛内民间资本投资,共同参与国际分工和经济合作,加速经济转型,以适应世界经济和亚太经济发展的趋势。
第三是因应香港即将回归祖国的新情况,建立继续发展两岸经济关系新渠道的需要。根据中英协议,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将回归中国。届时台湾经济关系乃至台湾与大陆经济关系的性质和交往渠道将发生一定变化。就性质而言,台湾经济关系由台湾与英国殖民地的经济关系转变为台湾与中国特别行政区的经济关系,即成为国内经济关系。同时,过去台湾之间签订的相关协议将期满,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续签或废除。在此情况下,台湾当局面临新的决择,而现阶段因两岸尚未消除政治对立,难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一国之内的经济关系。就交往渠道而言,目前台湾经香港进行的转口贸易因香港回归中国而将受到影响,即若台湾当局不想利用成为中国特别行政区的香港自由港功能,就得另寻转口港。据此,台湾当局作为应急措施之一建立“亚太营运中心”,一方面改善投资环境,吸引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另一方面设立高雄“境外航运中心”,经营两岸转口业务,以使在香港回归中国过程中减少损失。
总之,台湾当局提出“亚太营运中心”的背景和原因,内外因素和政治经济因素共同发挥作用,但其中改变香港回归中国后的新局面而考虑的因素居重要地位。
(二)“亚太营运中心”的主要内容
“亚太营运中心”是一个区域营运中心,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早已有之,如香港、新加坡等。台湾的学者、专家将“亚太营运中心”定义为:“一个大型跨国公司将其海外业务分为几个地区,并在该地区设立区域总部或中心,负责该地区的生产制造、储运发货、国际采购、产品开发、市场测试、产品维修、技术支援、资讯收集、员工训练等事项。换言之,该中心统筹规划该区域内所有公司的相关业务,并负责其成效”。①由此可见,“亚太营运中心”实际上是各国跨国公司在亚太地区的总部。
据此定义,台湾当局将“亚太营运中心”的具体内容分为六大功能,拟建立“制造中心”、“境外航运中心”、“航空转运中心”、“金融中心”、“电信中心”、“媒体中心”等。其主要功能如下:
1.“制造中心”。又称“研发制造中心”,是“亚太营运中心”的核心。以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和行销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一是加强研究。二是推动科技与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三是建立智慧型工业区。建立包括基础科技、应用科技、软体科技、航太科技和生物科技等在内的17个智慧型工业园区,促进“科技升级”,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四是调整出口加工区功能,促进产品制造与仓储藏转运相结合。五是促进“国防”科技与民用工业的结合。拟推行“军用通用技术发展计划”,加速“国防”科技转移民用产业步伐,促进军转民生产。六是加强投资业务功能整合,推行与跨国公司的策略联盟,积极吸引其投资。总之,拟以既有的产业基础,发挥地理、人力、资金优势,吸引岛内企业和跨国公司,将台湾建成面向亚太地区的制造业基地。
2.“境外航运中心”。“亚太营运中心”的重要功能是转运,为此已在高雄建立“境外航运中心”。这是在香港即将回归祖国而两岸尚未通航的条件下,为克服台港航线可能中断的局面而设计的一种变通办法。据此,台湾当局将其定义为:“所谓境外航运中心,系指政府开辟一境外转运特区(如高雄),准许第三国之船舶经此中心转往大陆港口,或由大陆港口逆行航抵此一中心,进行非通业务之转运。”②主要做法有三:一是转运目的地和启运地主要是大陆,即实际上是台湾港口与大陆港口之间的通航。二是采取“不通关、不入境”办法。三是船舶仅限于外国船舶和权宜船。即以“两岸转运”代替“两岸直航”。
3.“航空转运中心”。随着技术密集型或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和旅游业兴旺,运输方式也在改变,空运日益成为重要运输工具,促使亚太地区的空运业增长迅速。适应这一趋,利用桃园机场至亚洲各主要城市平均飞行时间均短于亚洲其他机场及国际整合型货运业寻求建立东亚地区转运中心之机,建立“空运转运中心”,拟与东亚、北美地区间人员与货物形成快速接驳运输网络,使台湾成为东南亚地区航空客货中继站。
4.“金融中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过程,将通过金融自由化来实现,为此,金融业已经历由放宽到取消金融管制过程,并已成立了“台北境外金融中心”。由于目前世界范围的资本频繁,数量日益扩大,台湾的资本输出趋向扩大;大陆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投资市场之一,两岸金融关系日趋密切;加之台湾当局预计“九七”大限来临之际,可能有部分香港资本转至台湾。因此,酝酿成立“金融中心”;二是“中央银行”的“区域筹资中心”;三是“财政部”的“亚太银行联贷中心”等。就台湾的条件而言,建立“支援性金融中心”的可能性较大。因“金融中心”的模式尚未确定,其具体措施尚未出台,有可能从解除管制与再管制入手,推动“金融中心”尽早形成。
5.“电信中心”。随着进入信息时代,加速发展电子工业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使“电信中心”成为“亚太营运中心”的重要一环。“电信中心”的主要目的是改善资讯传递网络,提高资讯通信效率,为以台湾落户的跨国公司及其区域总部提供便捷、低廉的电信服务,使台湾成为提供区域性电信服务据点和21世纪亚太信息高速公路网络的组成部分。
6.“媒体中心”。进入所谓后工业社会及信息时代,文化及媒体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将大为增强。为扩大台湾经济与亚太经济的联系。台湾抉建立“媒体中心”,设立媒体特区,发展媒体事业硬件与软件。通过发展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机的区域性传播,将台湾建成亚太地区汉语电视与电影节目的主要基地,促进跨国公司在台湾的发展及其网络化。
以上六种功能中心尚处在规划阶段,在今后的实施中将会发生一定变化。
(三)“亚太营运中心”的前景及值得探讨的问题
台湾的“亚太营运中心”,目前尚未全面启动,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不少问题。
根据台湾当局的规划,“亚太营运中心”将分三个阶段有步骤的发展。
第一阶段为1997年之前。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几十种法规、制度的修订工作,并配合未来不同功能特区的设立,订定新的管理法规,使资金、人员、货物、资讯四大因素自由流动。③
第二阶段为2000年之前。主要进行硬件建设,配合六大功能中心,建设各种专业化特区,科技工业区、智慧型工业区及电信网络,初步完成“亚太营运中心”的硬件建设。
第三阶段为2005年之前。将全面完成“亚太营运中心”的硬件建设,除航空旅客转运中心及金融中心的部分项目外,硬件建设将基本结束,以后将转入进一步完善阶段。
从当前情况看,台湾的“亚太营运中心”有一定吸引力,得到西方跨国公司的初步回应,已有一些跨国公司投资台湾或准备将其亚太总部迁至台湾。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申请来台兴办亚太总公司;英国卜内门公司在桃园观音工业区拆资3亿美元兴建一座PTA纺织原料厂;德国宾士集团宣布将竞逐台湾的高速铁路工程,等等。然而,台湾的“亚太营运中心”涉及诸多两岸经济关系问题,若不能正确考虑和处理这些因素,“亚太营运中心”的进程将受到很大影响。
1.“亚太营运中心”的定位问题。“亚太营运中心”虽因应变化中的内外形势,为迎接21世纪的挑战而设计,但其定位不甚明确。例如“亚太营运中心”是属于“据点型”还是属于“跳板型”?据定义,“亚太营运中心”是跨国公司的亚太区域总部,但其运行模式和作用,因目的不同而可能有所不同。就台湾的“亚太营运中心”而言,可以是“据点型”,也可以是“跳板型”,还可以是“两者结合型”。从上述六大功能中心的规划可知,目前的设计基本上属于“据点型”。其基本特征是跨国公司的聚集性。与此相适应,主要功能是“落户”,即吸引一些跨国公司到台湾投资、经营或设区域总部。其局限性是忽略了相当部分跨国公司来台的目的是为了进军大陆市场,因而其作用将受到限制。“跳板型”的基本特征是跨国公司以进军大陆为最终目的,将“亚太营运中心”作为中转大陆的跳板。其主要功能是“中转”,而局限性是跨国公司对台湾经济的波及效果将受一定限制。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因此,根据亚太区域合作和两岸经济关系发展趋势以及“亚太营运中心”的定义,至少应选择“据点和跳板结合型”模式,才能基本实现“亚太营运中心”的主要目标。又如“亚太营运中心”是属于“综合型功能中心”还是属于“专业型功能中心”?从六大功能中心的规划可知,目前设计的“亚太营运中心”属于“综合型功能中心”,问题是台湾有无成为这种区域营运中心的优势?在亚太地区已形成的区域营运中心如香港、新加坡以及将要成为区域营运中心的上海,基本上都属于专业型功能中心或属于以专业型功能为中心兼有综合型功能的区域营运中心。与香港和新加坡相比,台湾的主要优势是建立“制造中心”有较好条件,其他如海空转运、金融及电信中心等条件则不如香港、新加坡;与上海相比,从长远看,台湾连建立“制造中心”的条件也难具优势。因此,台湾的“亚太营运中心”难以成为六大功能中心齐全的“综合型营运中心”,还不如建立以高附加价值产品制造中心为核心与转运中心相配合的专业型区域营运中心,与香港、新加坡及上海形成互补型网络,可能更现实和有效。对诸如此类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明确给予定位,“亚太营运中心”才能有正确的发展方向。
2.“南向”和“西进”的关系问题。“南向”意为面向东南亚地区进行投资;“西进”表示面向祖国大陆增加投资。80年代中后期以后,随着外汇储备急剧膨胀,台币升值,出口受阻,台湾转向对外投资,扩大对美国、东南亚和祖国大陆等国家或地区的投资。尤其是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以来,对祖国大陆的投资迅速增长。在此情况下,台湾当局于1993年推出“南向政策”,企图以扩大对东南亚的投资抑制“大陆热”,以免台湾经济依赖大陆经济。其实,对外投资的流向主要取决于受资国或地区投资环境和投资利润,导向政策只是鼓励投资的一环,虽发挥重要作用,但决定不了对外投资的流向。从战后台湾对外投资的流向变化可知,第一次对外投资的重点地区是东南亚,可谓是“南向”。此后,对外投资转向美国,可称为“东向”。进入90年代之后,台湾对大陆投资高潮迭起,出现了“西进”趋势。尔后在台湾当局的政策诱导下,对东南亚国家对外投资又再度兴趣,被称为“南向”。由此可见,从经济角度言,台湾的对外投资是全方位的。所谓“南向”主要是政治导向的产物,是台湾当局为避免其经济依赖大陆而分散投资流向的结果。特别是近来台湾当局将“南向”纳入“亚太营运中心”目标之内,继续以“南向”第二波即向越南的投资试图限制对大陆投资。这种作法因不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反而阻碍台湾对外投资的全面增长。据台湾“经济部”统计处1994年6月调查,目前台湾制造业投资偏好地区仍在大陆为最,占39.77%;对未来3年的投资偏好地区,大陆也仍以45.87%领先东南亚的19%。④可见,不是依利润导向而根据政治导向选定投资流向是不足取的。特别是不能一方面建立“亚太营运中心”,扩大与亚太各国或地区的经济往来,另一方面又提出“南向”政策之类,刻意缩小对大陆投资。只有适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根据利润导向和产业发展导向,即“西进”又“南向”,全面利用大陆市场和东南亚市场,“亚太营运中心”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3.境外航运中心问题。境外航运中心实际上是两岸通航的一种形式,涉及到两岸航线的定位问题。对此,两岸航运界与台湾当局存在异见。两岸航运界“将两岸航线视为国内专属运输权,均主张不容外轮来参与,而政府的构想则较倾向于将两岸航线比照国际航线来经营,以凸显两岸各为不同政治实体之事实。”⑤台湾航运界对此十分不满,提出了相反的定义和动作模式。首先将境外航运中心定义为:“境外航运中心”,是指英国或挪威等国行之有年的国际航籍登记之船舶均可享受营运自由及税费之减免,同时该区不受该国船业法限制,可雇用外籍船员。据此认为,台湾当局的“境外航运中心”不利于台湾航运业的发展和两岸直航。主要理由是:(1)由于两岸运输货物须由外界和权宜轮负责载运,为争取日益扩大的两岸运输货源,台湾航运业者可能纷纷“出籍”改为外国船籍。(2)因货物“不通关、不入境”,真正得利者是外轮公司,台轮得不到好处,对大陆台商也无益处,只是政府多了些规费收入。进而提出台湾优先的建议,甚至要求重新考虑“境外航运中心”的运作模式。因此,“境外航运中心”虽被视为“亚太营运中心”的“启动器”,实现两岸直航的催化剂,但可行性较差。此外,高雄“境外航运中心”未经与大陆协商就单方面开始启动,得不到大陆方面的认可和合作而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若“境外航运中心”无法正常启动,“亚太营运中心”就难以发展。受托制定“亚太营运中心”具体规划的美国麦肯锡公司在规划报告中明确指出:“台湾必须提升两岸经济关系,开放两岸直航、通商,才能发挥亚太营运中心功能”。又据该公司对120家跨国公司调查,90%以上厂商表示“如果两岸在三年内无法直接通航、通商,这些跨国公司考虑将亚太营运总部移住新加坡,或直接设大陆。”⑥由此可见,“境外航运中心”是“亚太营运中心”成败的关键。只有处理好高雄“境外航运中心”衍生的问题,“亚太营运中心”才可逐步启动。
综上所述,“亚太营运中心”的根本问题是台湾当局以政治利益界定其运作模式,凸显“独立政治实体”地位,将两岸经济交流限制在其“国统纲领”近程阶段。因而,实际进程与台湾经济转向高度开放型经济和两岸经济关系迅速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其前景不容乐观。正因为如此,台湾当局又提出了“两岸经济特区”构想,拟改“境外航运中心”的“不通关、不入境”为特区内的“通关、入境”即指定地点与大陆变相直接通航。这比““亚太营运中心”的“境外航运中心”前进了一步,但还不是两岸直接“三通”。
三、进一步促进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几点思路
亚太地区拟逐步实行贸易和投资自由化,香港将回归祖国以及台湾实施“亚太营运中心”规划“两岸经济特区”构想等新情况,为跨世纪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发展两岸经贸关系要有相应的对策思路。
(一)利用香港回归祖国和台湾发展“境外航运中心”或“两岸经济特区”的机会,尽快实现直接“三通”。现阶段,促进两岸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为祖国统一奠定基础的关键,是尽快实现直接“三通”。从目前发展趋势推测,香港回归祖国前后是突破直接“三通”的良好机会。主要理由是:
首先,香港回归祖国必使台湾当局重新选择大陆发展经贸关系的中转港和中转途径。一是台湾与英属香港的经济关系将变为台湾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济关系,即变为国内经济关系。香港回归祖国后仍将是自由港,然而已是中国特别行政区的自由港。台湾可继续将其作为中转港,但其前提实际上是要承认台港经济关系性质的这种变化。二是台港之间签订的航运协定等将期满,面临续订或废除问题。目前,台湾当局采取暂时延长办法,例如航运协定延长等。如今,台湾贸易和经香港进行的两岸贸易规模很大,其影响足以牵动整个台湾经济。在此情况下,台湾的选择有几条:一是承认上述变化,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续订航运协定等,维持与香港的经贸关系;二是选择新加坡等新的中转港;三是实现两岸直接“三通,发展两岸三地经贸关系。目前台湾的选择是一种变通办法,即建立“境外航运中心”,或“两岸经济特区”实现间接“三通”或局部直接“三通”,同时也未放弃经香港中转的途径。因此,实现直接“三通”的时机日趋成熟。
其次,高雄“境外航运中心”刚要启动就遇到航线主权问题。如上所述,高雄“境外航运中心”是一个多功能的航运中心。其中两岸通航是主要功能。只是目前台湾当局出于政治考虑,实行“不通关、不入境”和只允许外轮和权宜轮通航的办法,但这“等于是预为开放两岸直航暖身”。其缓冲期多长,取决于如何解决高雄“境外航运中心”功能中衍生的问题。一是两岸航线主权及其定位问题。台湾的一些学者视两岸航线为“特残航线”而非国际航线,认为只允许外轮和权宜轮通航是将航线主权拱手让给外人,主张防止长期丧失两岸航运专属权益。二是外轮和权宜轮经营的落日条款问题。台湾航运界认为,只允许外界和权宜轮经营两岸货载后,将来两岸正式通航时很难收回这一国内航运专属权,主张订定落日条款,便于未来两岸直航时收回航线主权。三是台湾当局“国统纲领”的矛盾问题。台湾有些学者认为,“国统纲领”关于近程阶段两岸不得直航的规定不符合实际,应作适当调整。“政府因应两岸直航根本之道,在于修订国统纲领适时将有条件的直航纳入国统纲领近程阶段中,而非以‘境外’另行‘特区’之实。”⑦虽后来又提出了“两岸经济特区”构想,但这些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上述香港回归祖国后的地位变化为适应这一变化而出台的“境外航运中心”或“两岸经济特区”均表明两岸直接“三通”是大势所趋,只因台湾当局阻挠而难以成为现实,但台湾有识之士的反对声浪相当高。直接“三通”问题,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均有,而非经济因素居主导地位。为尽快突破两岸直接“三通”,在继续扩大两岸经济交流的同时,要重点研究解决非经济因素。目前台湾当局最担心的而设防的问题主要有二:
一是台港航运协定的存废问题。担心香港回归祖国后台港航线断航,台轮无法经营香港货运。二是高雄“境外航运中心”的发展问题。担心只允许外轮和权宜轮通航而大陆方面不准其经营两岸货运业务。解决这两个问题要从两岸关系的全局和长远目标出发,既坚持原则又适当灵活,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制订有利于尽快实现直接“三通”而台湾当局能够逐步接受的具体方案。最近我交通宣布福州港区、厦门港区作为两岸直接通航的大陆指定港口。这就为两岸“三通”铺平了道路。
(二)将“亚太营运中心”逐步纳入两岸共同参与亚太经济合作的轨道。台湾的“亚太营运中心”是其经济转型的主要途径。高度开放型经济是一种彻底开放型经济,需要广大而开放的内需市场。要利用台湾拟以大陆为腹地发展经济的愿望,与其共同参与亚太经济合作。
首先,从战后发展过程看,内需市场一直是台湾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
其次,扩大发展空间已成为台湾经济发展决定性条件之一。经过战后50年的发展,台湾的基本生产要素除资本外大都发生了变化。例如,土地资源有限,工业用地需求增加,地价暴涨;劳动力资源枯竭,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工业劳动力靠外藉劳工;基础科技发展滞后,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有限。因此,急需向外扩大经济发展空间,其中最适宜的发展空间是大陆。因为大陆土地资源充足,劳动力资源丰富。基础科技水平较高,同时拥有最对路的商品市场和投资市场。近来,各国在大陆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促使台湾当局不得不将目光移向大陆,拟以大陆为腹地促进经济自由化和国际化。
第三,两岸经济交流是“亚太营运中心”的主要功能。台湾的“亚太营运中心”虽以亚太地区为对象,定义也以跨国公司的亚太区域总部为主要特征,但大部分业务都与两岸经济交流有关。例如“制造中心”,在高附加价值产品方面,日本和韩国基本上用不着以台湾为据点从事高附加价值产品生产。香港和新加坡也是如此。只有欧美跨国公司的高附加价值产品制造业,为投资中国市场,拟在台湾设点或区域总部。“境外航运中心”更是如此。上述亚太国家或地区海运四通八达,毋须以台湾为中介地。只有欧美跨国公司与亚太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往来借助中介地或中转港,而多以香港和新加坡为中转港,只有直接进军大陆的一部分跨国公司才需经台湾中转。至于“金融中心”,北至东京南至悉尼已网络化,跨国公司之间的金融活动也不一定要经过台湾的“金融中心”。综上所述,主要是两岸经济交流和跨国公司进军中国大陆,需要借助台湾的“亚太营运中心”。因此,扩大两岸经济交流是“亚太营运中心”成败的关键,离开这一点就难以发展。最近,李登辉虽阻挠两岸经济交流扩大,台湾有关部分也限制两岸贸易和投资,然而台湾的厂商反对,并继续扩大对大陆的投资。可见,两岸经济交流是难以阻止的。
根据上述情况,可让台湾的“亚太营运中心”和“两岸经济特区”顺其自然逐步启动,并与大陆的对外开放和直接“三通”措施适当接轨,争取两岸共同参与亚太经济合作,以适应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程。特别是回归祖国后成为南方门户的香港自由港、高度开放而能连接东西南北的台湾“亚太营运中心”和实力雄厚的大陆经济中心上海形成“三角联盟”,按照亚太地区国际分工和流通、服务网络,进行区域性和全球性生产、运销、金融及信息服务活动,就可成为西太平洋地区经济枢纽,从而提高中国(包括港澳台)的经济地位,并在亚太区域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两岸经济交流,促进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整合。
两岸经济交流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交流,即一国之内暂时分离的大陆与台湾之间的经济交流。这一点决定在扩大经济交流的同时,要推进经济整合,为祖国和平统一奠定经济基础。目前,以经济交流为主兼顾经济整合,将来要以经济整合为主兼顾经济交流。因此跨世纪的两岸经贸关系,要将经济交流和经济整合逐步结合起来。尤其是因香港即将回归祖国,两岸经济交流又要与大陆与香港的经济交流和经济整合相结合,促进两岸三地的经济交流和整合,并以“华南经济圈(区)”为基础,以产业协作为核心,逐步形成中国经济圈(区)。
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交流和经济整合,要以产业协作为中心进行。随着两岸三地经济交流由以贸易为主与投资相结合转向以投资为主与贸易相结合,各地区之间的产业关联更趋密切。通过10多年的贸易和投资,两岸三地的区域分工逐步由垂直分工转向以垂直分工为主与水平分工相结合的形态。与此相适应,在两岸三地之间,大陆以农业和工业为主,香港以服务业和工业为主,台湾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圈(区)内经济分工体系正在形成。在工业部门,大陆以食品,按原料划分的制成品的比较优势为主,香港以饮料、香烟和杂项制成品的比较优势为主,台湾以化学品和机械、运输机械的比较优势为主的部门内分工关系也逐步形成。要以这种分工体系为基础,逐步实现圈(区)内产业互补性的同时,共同参与亚太地区产业协作。
大陆与港澳地区的经济交流和经济整合,要逐步促进“中国经济圈(区)”的形成。两岸三地的经济交流和经济整合使大陆与港澳台地区逐步成为一个松散的经济合作体,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将此称为“中国经济区”。目前世界各地区域一体化组织不断涌现的情况下,两岸三地经济通过交流和整合形成“中国经济圈(区)”是有可能的,而且经过市场体、协议体、联合体三个阶段将逐趋完善。目前正处在市场体阶段以市场机制相通为条件,两岸三地正在扩大经济交流。实现直接“三通”后,将转为协议体,即按照市场机制进行经济交流的同时,进行适当的协调确保各地的经济利益。两岸实现统一后,又将转变为联合体,成为松散的一国经济,基本完成经济整合的历史使命。
(本文作者提交华侨大学主办的“台湾经济研讨会”论文,原文较长,本刊作了较多删节。)
注释:
①肖万长:“推动我国成为亚太区域营运中心的构想”,台湾《出口加工区简讯》第28卷,第6期,第4页。
②候山林:“从规划设计境外航运中心看政府推动两岸直航之布局及可能影响”,《台湾经济研究》第18卷第5期,第33页。⑤⑥,第34页。⑦第36页。
③风懋伦:“浅析台湾当局‘亚太营运中心’发展战略”,《台湾研究集刊》1995年第1期,第28页。
④蔡宏明:“南向好,还是西进赚”台湾《贸易周刊》1608期,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