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合组织的成果:上海会议及其未来发展_apec论文

亚太经合组织的成果:上海会议及其未来发展_apec论文

APEC:上海会议的成果及今后发展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海论文,成果论文,会议论文,APEC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1年10月21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9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中国上海圆满结束。会议通过了《APEC领导人宣言:迎接新世纪的新挑战》及作为其附件的《上海共识》、《数字APEC战略》及《反恐怖主义声明》等四个重要文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无论对于APEC还是对于中国,上海会议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上海会议所取得的成果,是1996年马尼拉会议以来APEC发展历程中最重要的成果,它标志着APEC重新焕发出生命力,在新世纪中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上海会议面临的严峻形势

APEC上海会议是在一个非同寻常的艰难时刻召开的。从全球形势来看,世界经济正处于多年未遇的衰退之中,WTO新一轮谈判启动困难重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重,世界贸易增长速度大大放缓。而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不但使衰退中的世界经济雪上加霜,而且也使国际政治形势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从亚太地区情况来看,布什政府执政后实施了新的亚太战略,该地区国际关系随之发生变化,中美关系、中日关系、日韩关系出现不少摩擦;一些APEC成员国内政局发生动荡。与此同时,亚太地区也面临1997年金融危机以来的又一次经济衰退。

再从APEC自身情况来看,自从“部门自愿提前自由化”(EVSL)计划在1998年吉隆坡会议上宣告失败以来,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便一直处于停滞、徘徊之中;区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成员间贸易摩擦增多;各种双边和次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使APEC倡导的“开放的地区主义”遇到严峻挑战。显然,APEC正在失去昔日的光彩。成员们对此情况普遍感到忧虑,人们对1994年茂物会议提出的贸易投资自由化目标能否实现产生了很大的怀疑。一些国际舆论甚至认为,APEC已“名存实亡”。

上海会议所面临的上述严峻挑战,是APEC12年历史中前所未遇的。9·11事件发生后,国际社会又强烈关注APEC领导人会议能否如期举行,布什总统能否与会。而APEC成员更多关注的是在严峻形势下召开的上海会议上,大家能否在事关APEC进程和地区发展等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事实证明,APEC领导人不负众望,在困难时刻中举行的上海会议,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

上海会议取得的重要成果

APEC上海会议的主题是“新世纪、新挑战:参与、合作、促进共同繁荣”。在这个主题下,上海会议有三大议题:分享全球化和新经济的利益、促进贸易和投资、促进地区持续的经济增长。围绕这些议题,在APEC全体成员的努力下,经过东道主中国的积极协调,大家在许多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使上海会议取得了十分重要的成果:

第一,面对严峻挑战,坚定信心,提高APEC的凝聚力。APEC领导人会议针对当前全球和亚太地区出现的严峻形势,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APEC领导人宣言》指出,“我们决心扭转当前经济的下滑趋势,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支持WTO在即将召开的部长级会议上启动新一轮谈判.增强公众对未来的信心。”(注:《APEC领导人宣言》第3点,中文见《文汇报》,2001年11月22日。)《APEC领导人宣言》指出:“我们重申实现茂物目标的决心,即发达成员在2010年、发展中成员在2020年实现亚太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注:《APEC领导人宣言》第4点,中文见《文汇报》,2001年11月22日。)全球经济形势不好,WTO新一轮谈判前景不明朗,恐怖主义成为新的公害,而离茂物目标所确定的第一个时间表的期限越来越近,在这样的情况下,APEC的贸易投资自由化还要不要搞下去?茂物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不但在外界,就连APEC内部也出现了怀疑情绪。然而上海会议却对此表达出坚定的信心,这无疑将极大地鼓舞成员们的信心,提高了APEC的凝聚力,这对APEC今后的进程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二,达成《上海共识》,重振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势头。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之所以在近几年中停顿下来,一方面固然与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出现的较困难的地区经济形势有关,但另一方面也与APEC自身机制中的问题有关。APEC是一个“软”组织,其行事原则是自愿、协商、灵活,不搞强制、约束、划一,否则就容易失败。1998年EVSL尝试败北就是例证。APEC并不缺乏目标,但却缺乏实现目标的有效机制,即执行机制有问题。1994年茂物目标提出后,1995年各成员便提交了各自的“单边行动计划”。但5年多时间过去了,计划的第一阶段期限已过,而如何来评审(review)各成员的计划执行情况却成了一个难题。成员们在要不要设立“评审委员会”及如何设立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这个问题也就拖下来了。

这次上海会议达成的《上海共识》,为这个老大难问题找到了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上海共识》指出,“欢迎部长们作出的加强单边行动计划同行审议机制的决定,并鼓励各成员在新的审议机制的基础上自愿提交单边行动计划供其他成员审议”。(注:《上海共识》第三部分,中文摘要见《文汇报》,2001年11月22日。)这里提到的“同行审议机制”是本次部长会议所做的一项重要决定,即设立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来评审各成员单边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专家小组人数、成员构成、挑选办法作出了规定。这样就把久拖不决的难题解决了。这种执行机制虽然会对APEC自身产生一定的约束力,但却能对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目标的实现提供最低的保障。显然,单靠过去的“无形压力”(peer pressure)是不足以实现目标的。应当指出,“同行审议机制”是一种温和的执行机制,与完全的强制性机制仍有区别。建立这样的机制,是成员们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的,并没有违背APEC自愿原则。另一方面,这也是成员们的共同要求。因为走过这几年的坎坷道路,成员们已认识到,要是再不搞一点有约束力的机制,APEC将一事无成,而只能成为“清谈馆”(Talk Shop)。APEC需要与时并进,适应时代的发展。这次《APEC领导人宣言》提出,“将APEC建成一个更加紧密的地区合作机制”(注:《APEC领导人宣言》第28点,中文见《文汇报》,2001年11月22日。),便反映出成员们在APEC进入第二个10年后不久对其发展方向达成的一种新的共识。

此外,《上海共识》还提出了“探路者倡议”,即“有条件发起并实施某些合作倡议的成员可以在与《茂物宣言》保持一致的前提下采取行动。”(注:《上海共识》第二部分,中文摘要见《文汇报》,2001年11月22日。)“探路者倡议”旨在鼓励一些成员先行一步,率先实施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具体行动,并推动后进成员来效仿。这样,使单边行动计划的实施突破了过去强调整齐划一的老框框,有了更大的灵活性,也照顾了不同条件成员的需要,更好地体现了APEC的自主自愿原则。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共识》还对贸易便利化的集体行动计划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即“在2006年前将APEC贸易便利化原则付诸实施,目标是力争在未来5年内将APEC地区的贸易交易费用降低5%”。(注:《上海共识》第二部分,中文摘要见《文汇报》,2001年11月22日。)如此详细的数量指标,在APEC历史上还是首次提出来。《上海共识》还规定“在2005年进行有关全面进展情况的中期审评”。(注:《上海共识》第三部分,中文摘要见《文汇报》,2001年11月22日。)这些具体规定强化了APEC的执行机制,有助于扭转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颓势,为茂物目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因此,《上海共识》的达成,应被视为APEC上海会议最重要的一项成果。

第三,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上海会议达成了制订“经济技术合作行动计划”(EAP)的共识。会上已有16个成员提交了各自的经济技术合作单边行动计划,落实了具体的合作行动。尽管这些合作计划内容较浅,项目不大,但却是1996年马尼拉会议通过“经济技术合作框架宣言”以来的最大进展。EAP的提出与实施,为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树立了明确的目标,其意义如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茂物目标一样。EAP的提出,标志着经济技术合作已经取得了与贸易投资自由化相同的地位,使APEC的两只轮子能真正同时均衡地转动起来。

第四,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受到高度重视,对发展中成员有利。以中国为代表的APEC发展中成员对于人力资源开发问题一向比较关注,强调APEC能力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人力资源的开发上。2001年5月,中国与文莱共同倡议召开了“APEC人力资源高峰会”,通过了《北京倡议》,提出了政府、工商界、学术界三方面结合开展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新模式,有关后续行动也在10月的部长级会议上得到进一步讨论。现在,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已成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两个轮子的结合点。有关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具体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APEC发展中成员的经济建设。

第五,制订《数字APEC战略》(e-APEC),分享新经济利益。为了推动新经济的发展和落实2000年APEC文莱会议制定的《新经济行动议程》,上海会议推出了《数字APEC战略》。该战略的目标是缩小成员间在信息技术上的差距,将“数字鸿沟”变为“数字机遇”,使全体成员能从新经济中获益。为了促进新经济的发展,《数字APEC战略》提出建立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框架,创建有效的竞争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和法制体系,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具体的建议。这将推动APEC成员新经济的成长。

第六,以实际行动推动WTO新一轮谈判的启动。在全球经济处于衰退的低潮的时候,在WTO新一轮谈判前景很不明朗的情况下,在经济全球化遇到日益强烈的反对呼声的形势下,APEC领导人在上海会议上表明坚持走经济全球化的道路,强烈支持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并呼吁尽早启动WTO新一轮谈判。同时,领导人还同意在APEC区域内对电子交易暂不征收关税,这一举措将延期到2003年举行的WTO第五届部长级会议达成有关协议之时。(注:参见《APEC领导人宣言》第23点,中文见《文汇报》,2001年11月22日。)这表明,在实现信息产品及其服务贸易自由化步伐上,APEC已比WTO先行一步。APEC领导人的这一项决议,也是促进WTO新一轮谈判早日启动的一个实际行动。由于APEC中包括了美、日等对世界贸易有相当影响的贸易大国,APEC上海会议与WTO多哈会议在时间上衔接得又很紧,因此APEC的影响是不容低估的。事实证明,多哈会议最终启动了新一轮谈判,APEC上海会议功不可没。

第七,扩大了APEC的合作领域。上海会议是在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不久召开的,反恐成了成员们共同关注的问题。APEC成立以来一直只讨论经济问题,不讨论政治、安全问题。但由于9·11事件影响全球经济,亚太地区更是首当其冲,故上海会议临时增加了反恐议程,并通过了《反恐声明》。声明没有偏离APEC的经济论坛性质,提出的反恐措施也以经济合作为核心,包括金融、运输、通讯、能源、海关和旅行便利等。另外,上海会议还通过了《APEC应对传染病战略》。这表明在新形势下,APEC成员的合作领域扩大了,已不局限于贸易投资自由化及其相关领域。

第八,在促进地区可持续发展方面,提出开展宏观经济政策对话、加强地区金融合作等建议。这些建议的实施,将有利于亚太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防止金融危机的再度发生,从而将促进本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

综上所述,APEC上海会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留下了众多的“闪光点”,它对APEC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上海会议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愧为APEC进程中的一座新里程碑,对此成员们的看法是一致的。

中国对上海会议的贡献

APEC上海会议取得的巨大成功,离不开东道主中国的贡献。中国的贡献不仅仅在于为筹备在中国7个城市召开的21场APEC会议及其他相关活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以及在9·11事件后为确保APEC首脑们和全体与会人员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极其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更重要的是作为APEC中很有影响的大国,中国为推进APEC发展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和倡议。在上海会议的上述成果中,就有不少是中国提出的。

早在1999年APEC奥克兰会议结束后,中国就在筹备两年后的上海会议了。由于1999年和2000年的APEC会议开得比较平淡,而1998年的吉隆坡会议又受到挫折,成员们普遍对中国主办的2001年上海会议寄以厚望。APEC成员对中国抱有很高的期望,这也是很自然的:中国目前是亚太地区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其经济规模和外贸规模均已名列世界第七,在APEC中的地位与影响力非同一般。中国一贯积极推动APEC进程,提出了不少有利的倡议。中国视APEC为WTO的“预备学校”,认真履行APEC单边行动计划,大幅度降低了关税,不断开放市场,赢得了成员们的尊重和好评。成员们普遍相信,中国有能力在困难的时刻肩负起历史使命,使APEC起死回生,让上海会议成为APEC进程中的又一座里程碑。

事实证明,中国确实不负众望,从2001年2月“APEC中国年”拉开帷幕到10月领导人会议闭幕,所有会议与活动都举行得非常顺利。成员们反映,中国作为东道主,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方要求,能以APEC利益为重,全面、平衡地推动APEC议程。这样的评价是很中肯的。例如,《上海共识》本来是美国提出的,原名为《上海宪章》。美国提出这个文件已是2001年初。中国作为东道主,及时对文件做了细致的研究,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最后推荐到8月在大连召开的高官会上,并与成员们协商,改名为《上海共识》。可见这项重要成果的产生是离不开中国的贡献的。而中国积极推荐这一文件,是出于维护APEC的整体利益。只要它有利于APEC的发展,就努力让成员们去接受它。

中国在上海会议上提出的多项倡议,是对APEC进程的出色贡献。上海会议的重要成果——经济技术合作行动计划(EAP),便是由中国发起倡议而产生的。另外,中国还设立了“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促进项目”,将在今后3年内免费为APEC成员培训1500名网络技术高级人才。中国政府还出资设立了“APEC金融与发展项目”,将在上海为APEC成员培训金融领域人才。而在稳定地区经济和金融方面,中国积极倡导AFEC成员开展宏观经济政策对话。这一倡议已被写入《APEC领导人宣言》,成为上海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另外,在上海会议期间,中国虽还不是WTO成员,但却旗帜鲜明地呼吁尽快启动WTO新一轮谈判,表明了中国对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和经济全球化的支持。

上海会议结束后不久,中国便正式加入了WTO。但中国不会因此而轻视APEC的作用。APEC今后仍将是中国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舞台。中国将继续认真履行APEC单边行动计划,兑现所作的承诺,为茂物目标的最终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会议后的思考:如何使APEC更好地向前发展

上海会议取得的许多重要成果,使APEC在进入第二个10年后有望走向复兴。然而,其前10年中积淀下来的几个老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它们仍在困扰与阻碍APEC今后的发展。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决定APEC今后前途的关键。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1)如何更有效地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2)如何更好地开展经济技术合作;(3)APEC自身的机构建设要不要进行下去?以下是笔者对这些问题所作的一些思考,期待大家作进一步研究。

(一)关于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TILF)问题

《上海共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拓展和更新《大阪行动议程》”,这是十分必要的。《大阪行动议程》(OAA)是1995年制定的,距今已6年多时间,这期间世界经济和贸易的环境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经济全球化、新经济在加快发展;随着乌拉圭协议的执行,世界关税的总体水平也下降了,但同时也出现了非关税措施变相增加的趋势。APEC的一些成员经济体,如中国,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走得较快。另外,WTO新一轮谈判的启动也会给APEC进程带来压力:如果APEC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上落后于WTO,那么它的存在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因此,OAA无疑应加以修改和拓展,在某些方面应当走在WTO的前面。

但是,对OAA的修改不能操之过急,否则会对APEC进程起反作用。例如,1995年制订OAA时,对其中一个核心问题(“自由化”的标准)采取了回避态度,OAA关于“关税”的条目只提到“逐步削减关税”,没有作量的规定。在“非关税措施”条目中,也只提到“逐步减少非关税措施”,同样没有作量的规定。(注:参见《大阪行动议程》,第一部分,中译本载《亚太经济发展报告》,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5页。)这是因为1994年的《茂物宣言》在制订两个时间表时,并没有对“贸易投资自由化”下确切的定义,没有指出“自由化”等于“零关税”和“取消一切非关税措施”。所以OAA也就随之采取了灵活的表述。《茂物宣言》和OAA不把“自由化”的标准定死,对APEC的发展是有利的,这符合APEC的自愿原则。因为APEC毕竟不是WTO,不能作硬性规定。OAA提出“逐步削减”的要求,符合APEC的渐进性和灵活性原则,这样做也照顾到了大多数发展中成员的意愿,因为它们的关税通常较高。

那么,这次修改OAA,在“自由化”的标准方面,是否需要作出量的规定呢?据笔者手头的资料,美国在其提交的《上海宪章》(《上海共识》的前身)立场文件关于修改OAA的部分中,明确指出“逐渐将关税自由化,直到零关税”和“立即取消与WTO相违背的任何非关税措施”,“把非关税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到最大限度”。(注:"Proposal for a"Shanghai Charter"Building Upon the Osaka Action Agenda Guidelines",p.4.)然而,在经领导人会议最后批准出台的《上海共识》中却根本见不到与此有关的论述。这说明对美国的这一立场,APEC成员显然有分歧,没有达成共识。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因为大多数发展中成员不愿意过早地把“自由化”的标准定死,希望留有余地,以保证行动上的灵活性。对于APEC这样一种性质的组织来说,任何决议既不能没有一点约束性,但又不能约束得太死,这才是最适合的。笔者认为,这次修改OAA时,仍然应当回避诸如“零关税”和“取消一切非关税措施”的提法,因为目前条件尚不成熟。我们应当吸取“部门提前自由化”(EVSL)失败的教训,操之过急,效果会适得其反。现在离2010年和2020年还有较长的时间,APEC的贸易投资自由化究竟应以什么样的标准为好,成员们还可以继续协商。首先是发达成员要统一它们的认识,但就这一点看来也有困难:在关于“自由化”的标准上,同是发达成员的美国与日本的态度就大相径庭。要求日本实现“零关税”和“取消一切非关税措施”,在农产品方面,就很难通过。这还要看WTO新一轮谈判在这个方面最终会取得什么样的成果。总之,由于变数较多,时间又较长,在“自由化”标准方面留个“活话”,对APEC今后的发展来说是利大于弊。因此,笔者认为,修改OAA这部分内容时,出发点应当是既有利于促进自由化进程,又要留有余地,便于需要时作出调整。

同样,在各成员的单边行动计划(IAP)是否要修改及如何修改的问题上,也要兼顾自愿原则和有利于促进自由化进程两个方面,不能搞强制、划一,但也不能原地不动。实际上,成员修改各自的IAP是必然要做的事。鉴于短期计划(1996~2000年)已经结束,重点是修改中期计划(2000~2010年),特别是前5年(2000~2005年)的内容。因为上海会议已要求在2005年对成员们的IAP进行一次中期评审。一些发达成员提出,IAP必须明确化、细致化。应当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因为在OAA之后各成员提交的IAP中不少地方是笼统和含糊的,时间越往后的内容就越模糊。这样的计划缺乏可比性,很难进行评审。但另一方面,要求成员们提交非常明晰、具体的IAP也是不现实的。因为迄今为止,APEC进程的特点就是“走一步、看一步”,连“自由化”目标本身也只是一个不十分明晰的轮廓。在这种情况下,行动计划就不可能制订得非常明晰。再说,就是订出了非常细致的计划,在10年到20年的时间跨度中,也难保证其永不变化。太远的事过早地敲定,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但成员们现有的IAP确有修改的必要,其方向是尽可能地提高透明度、可操作性和可比性,以便于今后的评审。笔者认为,各成员最好能根据茂物目标规定的时间表,列一张“菜单”出来。把IAP做得像菜馆中的“菜单”一样透明,一目了然。目前的重点是2005年前上什么样的“菜”。制订IAP虽然是各成员的自愿行动,但APEC领导人可以通过积极的引导,促使成员们把本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最迫切的领域优先列上自己的“菜单”.如非关税壁垒、国民待遇、出口补贴、最高关税等等。当前,非关税壁垒对贸易自由化造成的障碍在某种程度上已超过关税的作用。一些发达国家往往用环保、技术标准、劳工标准等非关税壁垒来实施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总之,IAP应当尽可能具体化、明确化,便于比较和度量。另外,应当鼓励成员间在制订IAP过程中进行信息交流。这样做的好处一是有利于提高可比性,二是有利于发挥APEC特有的“无形压力”(peer pressure)的作用。如果成员们彼此了解到在相同的某一领域中各自承诺的“底牌”,通过比较,落后者会感到有压力,很可能会主动修改自己的计划,这对加快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是有利的。

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方面,APEC还有许多事可做,APEC从本质上说,至今还是一个论坛。既然是论坛,就应当发挥论坛应有的作用。一些重要的贸易政策可以放在APEC论坛上进行讨论。官员、学者、企业界都可以参加。这种讨论与WTO的谈判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不具有约束力,所以可以涉及到一些敏感领域。APEC可以挑选一些敏感问题来进行公开讨论,如农产品补贴、滥用反倾销、国际劳工标准等等,让成员充分交换看法。这样的讨论是符合APEC的“大家庭”精神的。2001年8月,在大连召开的APEC高官会上,作出了关于开展生物技术贸易政策对话的决定,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APEC达成的一致意见不但有利于自身的进程,也将有利于推进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有利于WTO新一轮谈判的顺利进行。

(二)关于经济技术合作问题

经济技术合作在APEC中的地位问题,曾经是一个引起很大争议的问题。但经过发展中成员多年的努力,特别是这次上海会议的努力,应该说是基本解决了。《上海共识》指出:“各成员领导人认识到,经济技术合作不仅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缩小发展差距,还可以直接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增强各成员的竞争能力,实现共同繁荣。领导人对《大阪行动议程》第二部分(指经济技术合作部分——作者注)的修改工作表示赞赏,并号召将经济技术合作有关努力纳入APEC各项优先领域中。”(注:《上海共识》第三部分,中文摘要见《文汇报》,2001年10月22日。)这表明,经济技术合作已经取得了与贸易投资自由化相等的地位。而且,在上海会议上,各方还拿出了具体的行动计划。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今后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就能顺利进行下去了。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经济技术合作的战术问题,而不是战略问题。在战略上,它与贸易投资自由化的位置已经摆正了。但在战术上,即如何实施上却碰到了实际困难。这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资金来源没有解决,二是合作项目流于空洞。

资金来源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指望各成员政府出资是不现实的,因为APEC成员并没有在政府出资组织经济技术合作项目上达成共识。在上海会议上,中国政府出资200万美元开展金融与发展项目似乎只是一个特例。政府即使偶尔出资,数量也是很有限的。寻找资金看来只有两条渠道,一是争取国际金融机构的参与,二是向私人部门去筹集。亚洲开发银行是亚太地区的一个重要金融机构,它已被多次邀请参与经济技术合作的某些论坛(会议),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在合作项目的前期阶段上就让亚洲开发银行或其他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参与并形成制度。另外,应当积极开拓私人部门,特别是工商部门的筹资渠道。目前,在审议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时,并没有这些部门,例如ABAC(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的参与。APEC贸易部长和财长管理的项目也没有这些部门的参与。把“财神爷”晾在一边的做法无疑是自断财路,不足为取。APEC虽然是官方论坛,但在经济技术合作领域,必须“官商结合”才行。

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选择适合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把钱用在刀刃上,就显得更加重要了。APEC的合作项目不能过于空泛。起步的项目应为“少而精”,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上海会议已把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作为一个重要领域,经济技术合作的项目也应当相对集中在这个领域。今后中长期的合作项目选择也应当突出现实性、可操作性,应当有时间限制。此外,还需要考虑国际金融机构和私人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即要尽量能吸引它们的兴趣。

(三)关于APEC自身的机构建设

APEC成立已12个年头了,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从目前情况来看,它是介于论坛与实体性国际多边组织之间的一种中间形态,或称其为“软”组织。它不是一般性的国际论坛,目前它拥有4个委员会、1

个各类工作组和1个秘书处,但是这些功能性机构又不像那些实体性的地区和国际组织(如WTO)拥有较多的专职人员,行使实际管理职能。例如,APEC秘书处的主要任务只是“收发文件”和承担会议后勤,没有更多的管理职能和权力。这样一种“软”组织的优点在于能保持灵活性和自愿性,而这又是APEC成员的多样性所需要的。但其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的,即缺乏执行某一决策的组织手段,使决策的执行得不到保证。例如,由谁来评审各成员单边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这次上海会议决定成立专家小组来进行评审,这当然也是一个办法。但这毕竟是权宜之计,不是长远解决办法。现在离茂物目标的最终期限(2020年)还有近20年时间,应当考虑成立专门的机构来担任评审及今后的相关工作,以落实部长会议和领导人会议的决策。有人担心这会使APEC机构官僚化,他们不主张再扩大APEC的组织机构。笔者认为,APEC发展已12年了,原先的组织形态已经不适应目前的情况了,就像一个长大了的孩子已穿不下童年时代的服装了,应当换上合适的新装。机构的官僚化固然会导致工作效率的低下,但机构的软弱化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

笔者同意一些研究组织的建议,即应当加强APEC秘书处的职能。(注:参见APEC国际评估网络小组(APIAN)第二份政策研究报告,2001年9月,APEC秘书处,)秘书处不应当仅仅是文件的收发、保管者和后勤服务者,它应当发挥监督APEC倡议执行情况的作用。此外,它可以发挥某些协调作用,如协调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技术合作两大任务的执行力度等等。现有的秘书处可以适当扩大,增加一些长期性的专职岗位,从各成员政府中挑选具有多年APEC工作经验的、专长较深的官员来任职。这样,APEC秘书处便能承担组织与管理评审小组及其工作的任务了。总之,应当把握好APEC组织的“软”与“硬”的程度,既要防止其官僚化,也要避免其空洞化。而目前要注意的是后一种倾向。如果APEC不能进一步构筑自己的职能,提高执行决策的效率,那么便会成为“清谈馆”(Talk Shop),其生命力也会丧失殆尽。

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APEC必须寻找外围伙伴。12年来,APEC一直是一个政府间的官方论坛。虽然目前已有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的参与,但APEC依然是在第一轨道上孤独地运行,这与全球化时代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组织应当建立起自己的伙伴关系,要与民间(私人部门)、专业社团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及整个文明社会建立紧密的联系,利用它们的优势和资源,使官方的倡议获得广泛的社会支持。2001年5月,在北京召开的APEC人力资源能力建设高峰会,明确提到要用“政府、工商界和学术界三方结合”的新模式来开展能力建设,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应当把“官、产、学三结合”的模式推广到APEC的多个领域。目前,APEC在扩展第二轨道方面已落后于许多国际组织,这是需要加以改进的。有了第二轨道的运行,APEC的倡议将会获得更广泛的支持,筹集经济技术合作资金的前景也将更明朗了。

综上所述,APEC在进入其第二个10年后所面临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为了如期实现茂物目标,让成员们真正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与经济技术合作中获得利益,APEC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而不是固步自封或安于现状。APEC只有在前进中才能焕发出生命力。

标签:;  ;  ;  

亚太经合组织的成果:上海会议及其未来发展_apec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