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初探论文_王艳梅

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初探论文_王艳梅

天津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00450

摘要: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该阶段下水路交通建设在持续高速地发展,水运工程的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然而在水运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政府部门没有科学有效的控制手段使得其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因此在政府部门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案情况下,这导致无法准确的掌握水运工程的质量水平,针对这一情况本文对水运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管理体系

1 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概念

所谓工程质量管理就是为提高工程质量而运营的具有完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的系统管理活动。工程质量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程监管检测部门是否尽职尽责。对于投资大、工期长、技术难度大的工程,只有质量达标了才能谈得上成功,才能放心地交给客户,投入生产使用,进而发挥工程应有的效益。因此,质量监管部门要严格发挥专业本领,实现监管与质量的共同提升,为社会经营出一个个精品工程,满足社会的不同需求。国外发达国家都有一套自己的质量评价体系和质量监督管理检查办法。我国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上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但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欧美发达国家先进质量管理技术的引进,我国也在逐步改变长期以来依靠自我评定体系的质量监督方法,政府监督模式、企业自我监督模式以及第三方监督模式相结合的综合质量监督模式正在发挥其优势。

2 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监管和公司不合理存在矛盾

对于水运工程建设来说应该有一个完善的质量监管体系,对于工程周期的安排也得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节点,同时合理的水运工程建设周期是保证公正安全的首要保障,若施工队为了提前完成任务或者故意延期完成任务而改变工程施工规律,将给水运工程建设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在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混凝土质量是工程建设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提高工程质量急需解决的障碍,加强对水运工程质量监管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非常大的价值。

盲目的提前施工周期将会忽略很多的建设细节从而形成诸如跑浆、漏浆甚至断裂等情况,使得生产出来的工程实体和预期的实体外观差距很大,从而形成了精细化管理、施工和盲目提前工期的矛盾;另一方面,盲目提前工期会使得工程公司缺少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为了提前完成工程而缩短项目前期的准备过程,安全管理不够深入,目前很多地方的水运工程项目为了赶工期而出现的安全事故比比皆是。

2.2 质量主体(企业)存在问题

质量主体(企业)作为水运工程建设的主要责任主体,在整个工程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起应该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负有很大一部分责任,然而近几年随着水运工程建设的大力发展,很多建设单位仅注重对水运工程项目的前期招标而忽略了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从而出现了很多有关质量主体企业的问题。

(1)质量意识偏低

第一,质量控制的方法处于落后状态,操作缺乏规范,质量体系也不健全。实际中,水运工程经过多次转包、分包,逐层收取管理费用、搜刮成本资金,未能对政府的强制性的技术标准认证学习落实,在利益的驱使进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经常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频繁发生。第二,有的施工单位技术水准低下,具体施工人员未接受过正规的培训学习,业务素质普遍较差,人员流动性大。有的甚至是质量责任落实和追究不到位,导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缺失,市场行为不规范,质量主体合同意识、质量意识仍须强化;从业单位质量意识淡薄,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和现场落实脱节,整体素质不稳定的态势尚未根本改变;违法分包、转包和出让资质现象依然存在。

(2)管理水平落后

大规模的施工单位技术和管理力量被稀释,工程管理和技术储备不足,造成人、财、物等建设资源短缺、投入不足。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部分项目过分追求利润,质量管理水平落后、管理体系混乱,质量过程问责和追究力度不足,违法违规成本过低,造成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时有发生。从业队伍素质不高的情况尚未根本改变,部分从业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工艺不规范,施工不精细,质量通病治理不彻底。

2.3 监理机制不完善

(1)业主行为过多干预监理

业主行为是否规范,与水运工程建设工程是否可以顺利进行息息相关,建设目标是否可以实现,有的业主便会过多的干预监理工作,有的业主则不通过监理工程师就向承包商直接下达指令,致使出现很多不必要的误解以及纠纷。其实,水运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代表,这里的“社会”区别于“政府监督”以及法律之外的唯一管理者,业主既然委托了监理,就应该让监理工程师监督与管理现场施工,业主所要做的就是更好的管理监理,并不是直接管理工程建设项目。

(2)独立性与公正性的矛盾

建设水运工程监理接受业主的委托,与业主签订了具体的监理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和业主的授权进行监理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要求其会员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要求为业主的合法利益服务,另一方面必须坚守独立、公证判断。然而事实上,目前的工程监理行业内,工程监理师可以说无法做到“中立、公正”。

3 加强水运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方法

(1)提升水运工程各方质量管理意识

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具体包含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施工以及维护阶段的质量管理,其中涉及到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质量主体。增强各方质量主体质量意识,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能够保证市场运作良性循环,保证质量监督管理有力、高效。

(2)构建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法规体系

一套成熟的水运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拥有完善、健全的法制体系。水运建设市场上的各种产品生产、销售、管理都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为依托,质量监督部门要按照法规办事,严格监管这些产品的质量,依靠法律法规的支撑,以政策为导向,以市场调节为辅助,以行业竞争为纽带,组织专门的质量监督部门确保水运工程质量的不断提升。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的日常工作都做出了明确的规范与要求,确保水运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切实、可操作。使水运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始终有法可依,能够让政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完成地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3)构建科技信息化水运建设体系

实行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信息化。质量监督部门要时刻关注本地区水运行业的实际情况,了解外界水运发展的动向,通过对各种水运信息的筛选与分析,有针对性的对本地区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进行完善,在做好本地区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的本职工作后,认真思考分析,力争有所创新。使本地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资源能够高效、快速、繁荣的运行。鉴于此,水运质量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强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结语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阶段,也是交通运输行业实现科技创新、转型发展的有利时机,我国将继续着力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转型发展,为适应、支撑、引领交通建设发展新常态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景红, 张勇明, 宋芳. 浅谈质量管理体系在“双轮驱动”中的作用[J]. 科技创新与生产力, 2017(11):8-10.

[2]马玉臣. "十三五"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与措施[J]. 港工技术, 2017, 54(3):83-85.

论文作者:王艳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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