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省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析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奉天论文,议员论文,国会论文,第一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8.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8)11-0071-08
1913年,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成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会,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它的产生,标志着国家的政治制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本届国会议员的选举,是选举制度在中国大地上的一次重要实践。学术界对该国会选举的研究大多侧重于对选举法条文本身的释评,而对其实践过程尚乏具体考察。本文拟通过对奉天省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过程作深入的考察,对其选举实践进行分析、讨论,以进一步探察当时中国的政局和政治制度的走向。
一 众议院议员选举
1912年12月中旬,中国开始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国会议员选举。奉天省也如期进行。
众议院议员选举按照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众议院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按照《众议院议员选举法》规定,众议院议员按人口分配名额,每省人口按每80万可选出议员1人,人口不足800万的省份可选议员10人。但奉天省属于人口调查尚未完成的省份之一,而国会又亟待召开①,只好采取变通的办法,即众议院议员名额未按人口,而是“以清末各省咨议局议员数三分之一为定额”[1](p295~296)。奉天省咨议局议员为50名,因此众议院议员名额16名[2](P4)。虽然此名额不是按人口得出,但却基本符合80万人口出一名众议员的比例②。
众议院议员的选举分初选和复选两个步骤。初选以县(厅、州)③为选举区,以其行政长官为初选监督。初选监督就本管区域内,分派调查委员,按照选举资格,造具选举人名册。选举人名册应载选举人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居住年限及年纳直接税之数或不动产价格之数、某种学校毕业或与某种学校毕业相当之资格。按照《众议院议员选举细则》的有关规定,每选举区分为两个投票区以上时,各投票区须冠以第一、第二等字样;选举人名册各投票区分别造具。[2](p13~15)奉天省的选举人名册是1912年12月选举前编制的。由于时间紧,有的县自治选举所必要时不得不请“学界人员昼夜缮写,以便呈报”[3]。凡中华民国国籍之男子,年满21岁以上,于编制选举人名单以前,在选举区内居住两年以上,具下列资格之一者,有选举众议院议员之权:一、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者;二、有值500元以上之不动产者;三、在小学校以上毕业者;四、有与小学校以上毕业相当之资格者;五、凡有中华民国国籍之男子,具有选举人资格,年满25岁以上者。凡被褫夺公权、受破产之宣告、有精神病者、吸食鸦片烟者、不识文字者,不得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现役军人、现任行政司法官吏及巡警、僧道及其他宗教师,停止其选举权及被选举权。[2](p11~12)
选民调查和选民登记这两项工作完成后,由各地初选监督责成各警区派员按户分发选票,然后进行初选投票。
初选办法及规则为:“初选当选人名额定为议员名额之五十倍,每届由复选监督按照该复选区议员名额用五十乘之。”“由复选监督以该复选区应出之初选当选人名额除全区选举人总数,视得数多寡定每选举人若干名得选出当选人一名,再以此数分除各初选区选举人数,视得数多寡定各该初选区应出初选当选人若干名。”“初选区有选举人数不敷选出当选人一名,或敷选若干名之外仍有零数,致当选人不足定额者,比较各初选区零数多寡,将余额依次归零数较多之区选出之。若两区以上零数相等,其余额相应归何区,以抽签定之。”[2](p15)“初选以本区当选人名额除投票人数得数三分之一为当选票额。”“凡因不满当选票额致无人当选,或当选人不足定额时,由初选监督就得票较多者按照所缺当选人名额加倍开列姓名,即行开榜示于开票后第三日,在原投票所就榜示姓名再行投票,至足额为止。”[2](p18)
按照选举日期令,众议院议员初选在1912年12月10日举行[4](P26),最多可延迟一个月[5](p121)。奉天省各县(厅、州)的众议院议员初选举日期不尽相同,目前看到最早的是抚顺,1912年12月16日进行,各地基本在同月底完成初选。由于各初选区选举人数不一,因此其初选当选人的数量和得票数差别很大,根据《盛京时报》的报道,初选当选人多的新民42人,最多者得1857票,最少者得690票[6];少的辽阳只有5人[7]。以营口当选22人[8]而辽阳只有5人看,辽阳的选民数会更少,因此当选人的得票数也必然少。
选举情况记载比较具体的是抚顺和营口。抚顺分六区,1912年12月16日投票,“共计投票人二万九千名,每一区应选出当选人五名,票额以五百票为足数。兹闻第六区区域窄狭,因选民遗漏,投票人二千九百余名,应出初选当选人四名。于十八号开票”,四名当选人分别“得票五百余”或“六百余”张[9]。营口初选12月26号开匦,当选22人,其中得票最多者680票,最少者197票[8]。
初选之后是复选。奉天省共有53个县,复选时将这53个县分成四个复选区进行投票。[10]“复选举由初选当选人齐集复选监督驻地行之。”[2](p19)
奉天省各县(厅、州)众议院初选当选人于1月10日“榜示周知,各发初选当选证书”,定于1913年1月14日、15日起程,“均赴复选区报到。”[11]
复选办法及规则为:“复选当选人之分配由总监督于各复选区选举人名册报齐后,按照名册以该省议员名额除全省选举人总数,视得数多寡定每选举人若干名得选出议员一名,再以此数分除各复选区选举人数,视得数多寡定各该复选区应出复选当选人若干名。”“复选当选人不以初选当选人为限。”“复选以本区应出议员名额除投票人数,将得数之半为当选票额,非得票满额者不得为复选当选人。”“凡因不满当选票额致无人当选或当选人不足额时,由复选监督在原投票所重行选举至足额为止。”[2](p19~20)
按照《众议院议员选举日期令》规定,众议院议员复选应在1913年1月10日举行,最多也可延迟一个月。1913年1月20日,奉天省四个复选区分别在奉天府、锦州府、昌图府、兴京府举行。第一区当选7人,最多者得37票,最少者得29票;候补当选人3人,最多者得28票,最少者得25票[12]。第二区当选人、候补当选人各4人[13]。第三区各3人[14]。第四区各2人。[15]1913年2月21日《盛京时报》公布《各省众议院议员当选名单》,28日公布《奉天省众议院议员党籍表》,奉天省当选众议院议员16人。
二 省议会议员、参议院议员选举
按照《参议院议员选举法》,参议院议员由省议会选举,因此,要考察参议院议员的选举,首先必须考察省议会议员的选举。
选举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省议会议员选举法》、《省议会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等。省议会议员实行间接选举制,由选民先选出初选当选人,再由初选当选人进行复选举,选出省议会议员。按照《省议会议员选举法》,其选举人与被选举人资格均与众议院议员的选举人与被选举人资格相同。其初选方法及规则为:“议员名额之分配,每届由总监督以该省议员名额除全省选举人总数,视得数多寡定每选举人若干名得选出议员一名,再以此数分除各复选区选举人数,视得数多寡定各该复选区应出议员若干名。”[16](P48)“初选当选人名额定为议员之二十倍,为该复选区内初选当选人名额,分配于各初选区。”“初选当选人名额之分配,由总监督以各该复选区应出议员名额除全区选举人总数,视得数多寡定每选举人若干名得选出当选人一名,再以此数分除各初选区选举人数,视得数多寡定各该选区应出初选当选人若干名。”“初选区有选举人数不敷选出当选人一名,或敷选若干名之外仍有零数,致当选人不足定额者”时,处理方法同众议院议员选举。[16](p44)按此规定,应先通过选民调查,制造选举人名册,然后确定全省每多少选举人选出一名议员的比例,即:全省选举人总数÷全省议员数=每多少名选举人应选出一名省议会议员会数;再以各复选区选举人数除以此数,得出各复选区应选出省议会议员名额。各初选区初选当选人的名额应该是:各初选区选举人数÷(全复选区选举人总数÷复选区应选出议员名额)×20=各初选区初选当选人名额④。
按照《省议会议员选举法各省复选区表》,奉天省省议会议员选举分8个复选区,但与该表同时公布的《省议会议员各省复选区表施行法》规定:“省议会议员各省复选区表于第一届选举不适用之。”“众议院议员各省复选区表于省议会议员之第一届选举准用之。”[17](P106)而且选举机构、选举监督都与众议院议员选举相同,选举时间也相差不几日,从而大大提高了选举效率,节省了选举的手续和时间。
按《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规定,奉天省参议会议员64人,“全省五十三属选举人数共八十九万六千三百五十六名,惟洮南六属因遭变乱,不能遵选举法举办,准于议员名额内预行分配三名……计一、二、三、四复选区实有议员名额六十一名,初选当选人一千一百八十四名。选举人数总共八十九万二千九百一十六名”。1912年12月14日,总监督“按法将议员名额及初选当选人名额分配妥协,通令各属复选、初选监督一体知照矣。”[18]⑤
按照1912年10月2日公布的《省议会议员第一届选举日期令》,“初选于初6日举行”,“复选于中华民国元年正月初六日举行”[19](p53),但因筹备费时,1912年12月16日又公布《追加省议会议员第一届选举日期令》,规定因故不能按期选举,经选举总监督呈报事务局,可以延期,但不得延至本令规定之26日以外[20](p120)。奉天省各地省议会议员初选于1912年12月15日开始,至1913年1月8日结束。
根据《盛京时报》的报道,我们可以看到各县初选举的大致情况。
绥中县省议会初选,“于十五号举行,次日开票,至十八号榜示,得票及额数为王趾麟、李海峰等十五人,照规定当选人数尚缺二名,经王监督订期三日内遵章补选”[21]。铁岭“省会议员初选于月之十八日早六点钟开票,开至十九日早三点竣事,是日揭晓。照章当选人七十一名,候补当选人十五名”。最多者一千四五百票。[22]盖平12月23、24日“在县议会当众开票,按此次选民人数,以一百八十三票为当选。开票之后,当选人五十八名,除法定当选人外,其余皆为候补当选人”[23]。辽中、辽阳、开原、西丰、本溪、新民、营口、锦州等地,初选当选人最多者67人[6],最少者8人[24]。新民得票最多的1857票,最少的690票[6],而盖平183票即可当选[23]。
各地初选当选人于1913年1月10日榜示,11、12两日起程,到复选监督所在地参加复选。到1月26日,四个复选区复选结果均先后见报。只有洮南府所属6县因遭遇“蒙乱”,无法正常举行选举,1912年12月31日,张都督“训令洮南府选举监督”:“前经参议院议决,由奉省定额内预行分配三名,选举方法酌量变通,业已电令停止初选,听候详示办法在案。兹经妥筹,惟仿照蒙旗选举方法变通办理,以该府所属为一选举区,府知事为选举监督,每县为一投票区,于民国二年一月十六日招[召]集选举人各在本区举行初选投票毕,将票匦封送府署一同开票,以得票较多者为当选,共选议员三名,以得票次多者为候补当选人三名,其余手续仍照定法办理云。”[25]也即洮南府的省议会议员没有经过初选,而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1913年2月16日《盛京时报》公布省议会议员当选人名单,第一区26名,第二区16名,第三区10名,第四区9名,洮南府3名。
1913年2月17日,省议会正式开会,18日选举参议院议员。按照《参议院议员选举法》规定,“凡有众议院议员被选举之资格,年满三十岁以上者得被选举为参议院议员”[26](p6)。其中“省议会议员被选者至多不得逾定额之半”[26](p8)。选举结果是:第一次赵连琪得21票,陈瀛洲20票,第二次苏毓芳23票,第三次富元29票,第四次谢书林20票,第五次杨渡22票,第六次袭玉昆(上加山)21票、李绍白十八票,第七次延荣18票,第八次孙乃祥26票,“以上十人皆当选为参议员”[27]。其中赵连琪、陈瀛洲、苏毓芳、富元、谢书林为省议员中产生。但按规定,还要选出同等数量的候补当选人,18日只选出一名,次日又选9名。
至此,奉天省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过程全部结束。
三 选举过程中的问题
从奉天省的选举过程来看,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选举管理方面的问题。选举的第一个程序是选民调查,而这个过程中竟有大量遗漏的现象。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由初选监督分派调查委员“按照选举资格调查合格者,造具选举人名册”,“于初选期六十日前一律告成,由初选监督分别呈报复选监督及总监督”,同时“颁发各投票所宣示公众”,“宣示选举人名册以五日为期,如本人以为错误遗漏,得于宣示期内取具证凭,呈请初选监督更正”。“宣示期满即为确定,不得再请更正”。[2](p15)但实行起来出现了问题。奉化“本县全境人民不下四十余万,近来调查选民率皆遗弃,及调查报竣,总计合格人数不过六千余名,是以地方人士大率不平,日前公举代表某某到该事务所责问,各员皆俯首无辞。旋经代表等面见监督,允再复查填入,又得合格选民八千四百余名,当即电禀都督请示办法。经回电驳斥,谓已于上月三十日截止,补添断难照准。被弃之八千余人得此消息,大动公愤,群拟晋省上控为选举之诉讼”[28]。后“虽经商界力争,尚不满八千之数”[29]。一个县40余万人口,按照全国的人口与选民比例,大概要达到9%到10%,而奉化县补后也不过2%,而这种遗漏又是由于调查人员“多方挑剔”所致,这不能不说是由于管理上的问题而使相当多的本应具有选举权的人失去了选举资格。
类似调查中遗漏选民的情况还有,而且比例也相当大,但很多地方采取了补救措施。绥中“本县王监督因此次选举省议会众议院两项选民仅有八千余名,较之他处为数尚少,恐有遗漏之处,故商同各会代表,派员重行调查,共补选民五千五百人”[30]。义州居民30余万户,“前时巡警调查,仅有选民八千余人,遗漏甚多,经国民党呈请王知事电呈都督改期补选。兹经国民党自治人员分赴各乡调查,得合格选民贰万六千余人。前后两次调查共计选民三万五千余人,现已定于本月十五日在大佛寺院内投票选举矣”[31]。“自治人员”调查所得选民竟比官方调查的增加三倍之多,可见负责选举管理的官方是如何的轻视选民权利了。海龙也是“复派自治学商各界分赴各区认真调查,复得合格选民两万余名”[32]。新民廖太守则允许未经乡长呈报者自行报名注册[33]。最后公布的奉天省众议院选举人896408人,省参议会选举人896486人[34]。按前文奉天省人口大致为1200余万计算,其参加选举的选民与总人口的比例约为7.4%,在全国22个省中排在第10位。
选举管理方面的问题还有很多,如奉化县“及已定期投票,并不切实情知,竟使西南各屯遗误大半。仍复暗散执据三百余张于两等小学,嘱令选举赵福民及孟庆璋等,故二人均得当选。当投票之时,布置未周,弊端毕露,有一人携持数据,连领数票者,有在场外端立,逢人便嘱以赵福民者,探头缩脑,丑态百出”[29]。1912年12月17日是奉天府省议会议员初选日期,“选民集于奉天府门前约有二万余人,一时互相拥挤,途为之塞,只投及八百余票而会场已紊乱”,只好改期,“是日已投票均行焚毁”[35]。营口初选举省议员,“商会总理李恒春在投票所向吴监督要求商人之选举权,当经监督吴鄂允许,将调查册内一般人民之有选举权者其选票强行拨给商会一千五百张,着其将票带回商会,自由填写,合埠人民均不认可,已公推牟鸿春、田春霖等代表赴地方检察厅起诉矣”[36]。这个厅各区皆有选票拿回家自填现象。“田庄台第四区投票所亦有违法投票者及一人纳票三四百张归家自书自己之名者,一人在写票处AI写作七八百张者。该处士民阻之,而彼不服,现经众士民公举赵王二人为代表已赴地方检察厅诉讼矣。”[37]抚顺12月24日投票,选举事务所“不知如何遗失选民票二百余张,当时寻觅无踪迹。后闻本非遗失,乃因某区因运动选举而票数不足,故向事务所某员磋商,乞票二百张以补不足”[38]。盖平县东南一镇因有舞弊,出现控案,后宣布选举无效,重新改选。据锦州府参事员杨春霖呈,“锦府城乡选举投票开票,种种弊端,不可枚举,惟最有确据者,投票之日竟将选举空白票五十六张失落于外,参事员去投票时,在东门内拾起。查选举票由府署发送投票所照章按选民若干发票若干,必有定数,监督亦必亲临监视,焉能落在外人之手,明系有人窃票于外,希图取巧”,应请查明,都督令该监督查明[39]。还有的地方出现“选票无从分送:第一选举区选民票由各警区派员按户分送,讵于日内各区率以人民移徙无常,碍难尽行分送为辞,将选举票退回者甚多,其二三五各区退回选取票约亦有六七百名之多”[40]。
二是违反选举法规,收买选民贿选。宁远“本州前任捐董徐尚志,今之省议员也,侵吞巨款,劣迹昭彰,此次觊觎国会议员,已烦收捐处文牍员谢永龄在第二乡极力运动”[41]。1912年12月16日辽阳县众议院初选,“有票清正者在州署呈控徐德久等在各处贿买选举票等情,霍知事令其细查,果有确实,当按新刑律处五等有期徒刑”[42]。锦州选举众议院议员时,国民党籍王兆文用钱贿赂当选,“当场被董上斌发现,已提起诉讼矣”[43]。辽中县投票监视员为了当选,竟然跑到距离任监视员投票所“二十里许”的本人投票所“运动”,而该投票所的“某巡官、某校长”竟“暗允若干选票偷书己名二十余张”[44]。这样的问题不仅奉天省,其他省也屡见不鲜。1913年1月17日,奉天省张都督接内务部电请严查复选舞弊,“比月以来,各省选举查办者,日或数起,综其弊端,实难枚举”[45]。最有讽刺意味的是,《盛京时报》1912年12月21日还报道铁岭选举认真,时过一周又报道:“省议会众议院之初选举均经揭晓,似乎无事,不知前后诉讼之人不下数起,幸经某某绅出为排解了事。现又有继起选举诉讼者多人,大有推翻初选之说。按之诉讼理由,非不正当”。[46]这样选出的当选人也肯定什么人都有。义州省议会议员当选人吴弼、吴国璋、郑鸿慈任参事,侵吞公款,被国民党控告,还有吸鸦片的,选举中偷空白票的、吞庙产的等等九人,“均在当选之列,省议会前途曷胜浩叹?”[47]
三是由于选民无知,出现种种问题。本溪“投票选举议员为人民应有之权,无如一般愚民不知选举为何事,竟有自甘放弃者。日昨城厢议事会投票选举,有请人书者,有代人运动者,亦有一人代投数票。种种怪现象,不堪言状。最可笑者,有举窑神庙旗杆,并举乞丐某者”[48]。盖平“城厢办理省会初选……划分为六选举区,以为选民便利起见,昨闻两区大起风潮。一为八岭区,因点名稍迟,全体罢场;一为河北区某人欲投友票,被汪振川、栾凤祥等欧[殴]辱,私行送县,嗣经管理员索回。闻该两区选民啧有烦言,非达另选之目的不止,不知将来如(何)处理也”[49]。抚顺16日选举省议员,乡民太多,“争先恐后,而无知之管理员来孟臣竟以野蛮手段詈骂乡民,因此一班乡愚将公权放弃,舍票而去者,约七百余人”[50]。还有的当选人不知章程,失去当选资格。“省议会初选当选人郭光额,榜示后经选举事务所照章知会,限期答复。岂意郭君不谙选举新章,将知会书之下幅作废,另涵答复事务所,所以真伪难辨,是以另涵追索答复书。因之往返数日,而法定限期已逾,照章递补于君万邦。至郭君来城,始知落选,追悔莫及矣。”[51]还有的地方以选举为儿戏,以至于溥仪、奕劻、吴鄂(厅知事)、开设妓院之张月仙、诸葛亮、小来宝、杨小楼各得一票[52]。
四 分析与评价
从1912年12月16日到1913年2月20日,奉天省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历经两月有余,全部结束。综合考察整个过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这次国会议员选举开启了国家权力机关的选举制时代。民初国会制度的出现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它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标志着共和制的确立⑥。而共和制的要义是选举制取代世袭制。国会是共和制度的国家权力的产生和掌握机关,也是国家的最高决策机关。它的职能是制定宪法;决定对内对外的大政方针;选举总统,内阁的成员也要经过它同意才能任免;制约、监督政府,等等。国会议员的选举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选举,是真正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意义的选举。因此,它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尽管参加这次选举的还远不是全体社会成员,甚至只是社会成员中的很小一部分,根本代表不了一般民众,但是,选举制度本身就是对世袭制的根本否定。20世纪上半期,绝大多数国家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都是有资格限制的。
第二,这是一次力求规范化操作的现代选举。从奉天省的选举来看,虽然有各种问题存在,但基本上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除了国会组织法、参众两院议员选举法及其细则规定了选举机构、选区划分、选民资格、选民登记、选民名单公布、初选和复选办法、投票制度和当选计票制度、选举诉讼办法外,北京政府不断公布关于选举的法规、法令,其中包括选举日期,投票纸、投票匦的样式,投票、开票定式,同姓名被选决定方法,证书定式等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奉天省的选举基本上是按照这些规定进行的。为了使选举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北京政府多次颁布大总统令,要求“各地方长官,所有选举事宜,务各按照法定程序,慎重执行”。“各省长官命令有与选举法抵触者均应作废”。[53](p69)各级政府也基本能够按照规定慎重对待,营口知事吴友石“因省议会及国会选举关系重要,不可稍有不慎,故日前通知营属各选举区,无论何种人物,均须亲临投票,不准代理领票及写票投票等事,以重选举”[54]。对于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基本上是逐级请示,一般由省一级答复,省级答复不了的,由筹备国会事务局答复,事务局答复不了的由临时参议院解释。1912年12月,奉天省议会询问:劝学员长、省视学、县视学、监学、各校校长、城镇乡总董、董事、乡董佐并收捐总董、农工商各会总协理等“均受札委,是否均在停选之列?”“行政官署署长、科员及充警务各股员者,是否包括在行政官吏之内?”“经都督发交筹备选举事务所查复”,不得有选举权的限“有正式委任而现任本职者”[55]。此外,关于得票人音同字异者如何处理,征税员是否属于现任官吏等,也都是经过请示后确定的。对于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北京政府要求严格查办。1913年1月17日,奉天都督接到北京政府内政部电报:“此次选举为各国耳目所属[瞩]即国家根本攸关……查妨害选举者,刑律定有专条,国法具[俱]存,万难姑容。现届举行复选,舞弊之事,尤须严防,请饬各复选监督及警察官厅严密访查,如有不遵法令,干[甘]为不韪者,应即按律惩处”。[56]奉天省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被揭示出来后,有的经过协调,重新举行选举,有的进入诉讼程序,具备了一定的公开性。选举程序上的法制化、公开化是现代选举制度的特点,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是中国政治制度现代化的体现。
第三,参政、竞选意识的出现。从资产阶级民主思想产生到中华民国建立,其间无论是变法还是立宪,无论是建党还是革命,都是中国的少数精英分子和少数革命分子的政治抱负和政治活动。虽然在当时中国四亿多人口中,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参加了这次选举,奉天省参加选举的选民占人口比例还低于全国的比例,但比之晚清之咨议局选举,其参选比例仍然增加了17倍⑦。这是一次有相当社会成员参加的选举活动,其政治实践是民众逐渐产生参政意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从此方面来看,奉天省与全国一样,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对于参政的重要性认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选举之初由于民众对选举认识不足,出现了忽视甚至自动放弃选举权的现象。但是这种现象很快被接下来的正规而火热选举过程所冲淡。在登记选民、分送选票、投票、验票、直到公布结果过程中参选的人表现出了对选举的热情和责任。被遗漏的选民不断要求获得选举权,洮南六属因“蒙乱”不能正常选举,但他们却要坚持行使自己应该有的选举权,因此不断上书、致电省有关机构,甚至直接致电筹备国会事务局[57],因而获准采取特殊办法进行选举。此外,在选举过程中,选举弊案不断被揭发,选举过程被各地报刊报道,选举结果引起广泛讨论,都是国民参政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二是在此次国会议员选举中政党成为最活跃的因素。国民、共和、民主、统一四党尽管规模有大小,政纲有异同,甚至进行了尖锐的争斗,但有一条是一致的,就是效法西方政党政治,通过合法的竞选手段,参与国家政权。这一点,在奉天省国会议员选举过程中得到了明显的体现。1912年12月正式选举之前,由各种政治势力结成的各政党就对选举有所谋划,其中尤以成立时间最久、党员最多、最有政治经验的国民党最为活跃。因此,选举的结果也是国民党占据了优势。奉天省选出的16名众议院议员中,国民党15人;64名省议会议员中,国民党44人;10名参议院议员中,国民党7人。[58]
政党政治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产物,它的出现是政治制度史上的一大进步。尽管在选举过程中鼓动党员选举人集团罢选或用武力、金钱威逼利诱选举人投其党员使之当选,党员跨几党的情况也是常事,“昨据党界中人所谈云,今次当选正式参议院暨众议院各议员概属国民党、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故由党纪[籍]表上推算,略可知何党占取几何议员。然就各议员党纪[籍]精密检查,其大半虽专属一党,然其中或有一人跨国民共和二党者,或有一人跨共和民主二党者,或有一人跨三党或四党者”[59]。但国民党作为当时政治态度最为进步的政党,其各级组织活动频繁,党员奋发向上,从而夺得选举的胜利,对当时中国的政治走向无疑是一种有益的推动。
综上所述,第一届国会议员的选举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性质的选举。从奉天省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的实际过程来看,基本上体现了现代选举制度的法制化、公开化、规范化原则。历史证明,由社会一部分成员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的国会,对于袁世凯的军阀专权给予了一定的抵制,因此为袁氏所不容。但我们也看到,这次选举中所表现出来的选民占人口比例过低、选民漏登记、选举管理疏漏、竞选失范等问题,都说明中国的选举制度还仅仅是一个开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选举中各地差异甚大,在奉天省也有体现。这也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
收稿日期 2007-11-10
注释:
①按照规定,国会应在民国成立后10个月内召开,但国会组织法及各有关选举法律的制定已是1912年8月,10月已不可能召开,只好尽力争取早日完成选举。
②根据D.K.Liev:The 1912 Cencus of China Shanghai 1931:1908年奉天省人口为12133303人,转引自叶利军博士论文《民国北京政府的选举制度》,而此后至民国年间,是东三省人口增长期,故1912年人口应高于此数。另: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1909~1949》亦采此数,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版,第80页。
③《地方行政区划及其名称未改正以前,府直隶厅、州以县论》。《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政府公报·议会》,第13页。
④参见叶利军博士论文《民国北京政府的选举制度》,此公式于叶文有所改动,叶文为:各初选区选举人数÷[(全省复选区选举人总数÷复选区应选出议员名额)×20]=各初选区应选出“初选当选人名额”,因总监督是将名额分配给各初选区,故乘以20应在括号之外。
⑤此选举人数与《大公报》公布的奉天省参议院选举人数不同,相差130人,不知何故。按照规定,61名省议会议员初选当选人应为1220名,与此亦差36名。可能是各复选区、初选区计算人数时出现零数所造成。
⑥关于第一届国会的历史地位、作用及局限性,论者多多,本文不再探讨。我们只是要强调,在中华民国时期,无论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还是南京政府统治时期,第一届国会所奠立的通过选举制体现的主权在民原则,都没有人敢公开抛弃,只是在不同的情况下而不断地变换方法,以适应统治的需要。
⑦据叶利军博士论文《民国北京政府的选举制度》,清末咨议局选举中,全国406 880 486人口中,有选民1 459 071人,其比例为0.45%,奉天省12133303人口中,有选民52679人,其比例为0.43%(见叶文第一章);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选举时,全国442548128人口中,参加选举为40867976人,其比例为9.23%,其中未包括蒙古、青海、西藏(见叶文第二章),奉天省比例已见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