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档案流向与归属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流向论文,国有商业银行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我国银行业正处于意义深远的变革时期。“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强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金融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成为金融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进行改造,以期成为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
上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档案工作已经为服务改革需要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经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再接受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其档案“可不再向地方档案馆移交”。这就意味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形成的档案今后将分散保存在各银行的档案部门之中。那么,国有商业银行形成的这部分档案是否就永远地留在银行体系中而不再移交各级档案馆了呢?笔者认为,从反映我国经济活动真实面貌、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角度出发,国有商业银行仍有向各级档案馆移交档案的义务,各级档案馆亦应拥有国有商业银行的档案馆藏。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档案的国有性质无可置疑。档案是国有商业银行全部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宝贵财富,是其企业资产的依据和凭证,确实需要在银行内部保存。然而,国有商业银行的全部资本金来源于国家投入,其国有性质非常突出。所以,国有商业银行档案的国有性质亦不能改变。因此,国有商业银行是不能回避向各级档案馆移交档案这项任务的。
其次,国有商业银行档案与各级档案馆的档案馆藏不可分割。由于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国有商业银行更加注重自身的企业性质,原来从属于地方政府机构序列的银行分支机构现在成为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内部机构。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活动始终是我国经济活动中的一部分,无论怎样改变,其形成的档案反映了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金融活动的真实面貌。我国各级档案馆保存的馆藏档案必须全面反映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真实面貌,才能达到保存历史文化财富、服务社会的根本目的。可见,各级档案馆藏不能缺失国有商业银行形成的相关档案。
再次,国有商业银行大幅增加档案人员和投入不符合其改革方向。商业银行的各级分支机构不再向各级档案馆移交档案,必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增加档案人员,增配档案保护设备,加大财力、物力的投入。就国有商业银行的庞大规模来说,这将是一笔巨额投入,明显不符合国有商业银行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的改革方向。仅就中国工商银行而言,其分支机构已经从4.7万个减少到2.8万个。但如果这些分支机构全部建立设备齐全的档案室,经费投入之大不可想象。相反,随着办公自动化的迅速发展,银行业务信息化建设程度的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内部的档案信息交流肯定会愈加便利、快捷。国有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将档案实体移交地方各级档案馆,就可以减轻档案保管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另外,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国有商业银行档案管理体制改革批复文件中,只提出“可不再向地方档案馆移交”,这意味着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并没有明确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永久保存自身形成的档案。笔者认为,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只给予国有商业银行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免于执行移交任务的权利,并未取消其向地方档案馆移交档案的义务。所以不应简单地望文生义,草率地推出国有商业银行形成的档案永远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的结论。因此,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形成的档案最终仍要向各级档案馆移交。至于移交时机则要根据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进程来确定。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一旦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所形成的档案的性质也将改变,将为股份制企业所有。届时,这些商业银行将不再承担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义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亦不再拥有对商业银行档案的绝对处置权。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改制成功之时将是其档案移交各级档案馆的良好时机。国有商业银行的档案将找到其真正的归属,各级档案馆反映国家金融经济活动的档案馆藏将达到空前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