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建议”的理论思考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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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即将迈进21世纪的历史转折时期,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读过《建议》,联想到一些理论问题,提出来与学术界同仁商讨,以就教于诸公。

时代主题与体制转换

李鹏对《建议》的《说明》指出:“对国际形势的基本判断是,冷战结束以后,世界向多极化发展,国际形势总体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热战、冷战时代,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工作要服从于保卫国家这个中心;相应地采取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

和平与发展时代,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采取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

这是时代的需要,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苏联、东欧一批社会主义国家的蜕变,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在改革开放中焕发了青春,这两大历史事件从正反两方面证明了以上结论。顺应历史潮流,自觉地促进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是实现《建议》提出的发展目标的一个关键。而总结计划经济兴衰的历史经验,有助于人们自觉地推进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

20世纪最大的、影响最深远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乃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长达70多年的激烈较量。这一场国际大赛关系到几十亿民众的命运,所以格外引人关注。下面让我们分析一下这场空前的国际大赛的特点:

其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的较量,是在两种制度、两大阵营对立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因而,造成一种国际性的误解:把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之间的竞赛,误当成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阵营与资本主义阵营之间的阶级斗争。这也是事出有因: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是同时出现的,迄今世界上还只有资本主义国家具备成熟的市场经济,所以,人们自然地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品;计划经济是在1917年十月革命后,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出现的,人们自然地把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划了等号。其实,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都是资源配置方式(社会主义国家习惯于叫作经济管理体制),生产力经济学称之为生产力运行方式。它们是中性的,不具有制度特征,既不姓“资”,也不姓“社”。

其二,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长期较量中,前期(20年代——50年代)计划经济占上风。那个时期,世界处于备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及冷战时代,主要是军事、政治实力的争斗。西方被30年代初的大危机搞得精疲力尽,二战又使德日意战败,英法严重削弱,金元帝国美利坚也是独木难撑,二战后有过一段经济停滞阶段。相比之下,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激发了民众的建设热情,政治上比较稳定,经济上发展比较快。正如毛泽东在1957年对形势的概括:“东风压倒西风。”可惜好景不长,在60、70年代以后,风向就变了: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一个经济大发展的“黄金时代”,而且诞生了一批新兴的工业国和地区,如亚洲的“四小龙”;对比之下,苏联、东欧诸社会主义国家在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下经济停滞不前,中国在“大跃进”失败后,迷信“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发动空前浩劫的“文化大革命”,把国民经济推向了崩溃的边缘。所以,当今力量对比,应当实事求是概括为“西风压倒东风”。

其三,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较量的最终结局,是以首创计划经济体制的苏联解体、东欧诸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蜕变而告终。这场历时70多年的国际大赛纪录牌写着:市场经济胜了,计划经济败了。这是令人很不愉快的客观事实,是谁也无法更改的历史。

从计划经济的失败中应当汲取什么教训呢?

我认为,第一,计划经济是特殊军事、政治条件的产物,并非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诞生的正常婴儿。回顾一下现代史可知,十月革命后苏联面临内外夹攻的艰险局面,1920年末虽然把战火平息下来了,但从1921-1941年的20年间,苏联一直处于紧张的备战状态,迫使苏联领导集团不得不把国家的生死存亡摆在首位。苏联人长期以列宁的这句名言为指导方针:“战争是铁面无情的,它斩钉截铁地提出问题:或是灭亡,或是在经济方面也赶上并且超过先进国家。”〔1〕所以,苏联长期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实际上是军事工业)的国策。这就需要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以便在短期内实现大规模的资源配置。戈尔巴乔夫在1991年2月一次讲话中承认:苏联经济是“世界上最军事化的经济”。如果说在二战前及二战期间苏联经济军事化还是事出有因、可以理解的,那么,在二战后继续并强化这一趋向,甚至把“计划经济”说成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点、优越性”,把“优先发展重工业”说成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强行向一切社会主义国家推广,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并且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在斯大林之后的几十年期间,苏联继续搞军事化经济,是同其与美国争夺世界霸权分不开的。如赫鲁晓夫执政的10年(1955-1964),虽然在经济管理方面进行了某些改革,但对国防工业的高度集中管理体制原封未动。这个时期,第一部类产值在全部工业中所占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1964年为74%,接近1945年的74.9%的战时经济水平。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这一比重上升到75%,相当于苏联卫国战争时期水平。长期片面发展重工业,使苏联国民经济中重工业与轻工业、农业的比重严重失调,三者的比重1965年为6:2:2,到1982年变为6.5:2:1.5。〔2〕计划经济、军事化经济、片面发展重工业(主体是军事工业),在苏联是三位一体的同义词。

第二,计划经济在战时确实充分显示了它的优越性。在苏德战争中,苏联能够转败为胜,在战后同美国的军备竞赛中,打成了个平手,皆归功于计划经济。但是,搞和平经济,市场经济则远远优胜于计划经济。“两低”——低效率、低效益成了计划经济的致命弱点,最后必然导致这种经济管理体制垮台。

对于苏联在前期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应作具体分析。苏联一些学者指出,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曾经焕发了广大群众的劳动热情及干部的献身精神,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那时,人们不惜牺牲自身利益,忍受低收入、低生活水平,去追求未来的美好生活。显然,这种短期效应未必是计划经济的优越性。而且,时间一长,群众的热情衰退,与周边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一比较,就愈来愈不能忍受计划经济下的贫穷生活了。所以,计划经济国家在后期经济停滞不前,已失去昔日突飞猛进的势头。下表统计数字就可以充分证明这个判断。

表1 苏联七、八十年代经济发展情况①

第三,对“计划经济”这种资源配置方式(经济管理体制),不能小修小补,必须坚决抛弃,毫不含糊地转向市场经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大致经历了这样三步:第一步,在保持计划经济体制的前提下,引进市场机制,以改善计划经济。布鲁斯的“三级决策论”以及“分权”改革方案,是最有代表性的。中国前期改革也是这样。中外经验都证明,扩大一点“鸟笼子”(计划经济)的活动空间,把市场机制移植到计划经济上来,是不成功的。因为,市场机制只能在市场经济的载体上存在,计划经济与市场机制是水火不相容的。第二步,引伸到国有制产权的改造。改革的实践表明,国有制跟市场机制是无法融合的。这一改革又同政治民主化联系在一起,触动了领导集团的切身利益,遭到本国统治阶层和苏联的联合镇压,归于失败,一些改革理论家纷纷流亡国外(如波兰的布鲁斯,捷克的奥塔·锡克)。第三步,1989年东欧剧变,1991年苏联解体后,这些原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均转向以产权私有化为基础的变革了。

可以断言,20世纪的结束,也是计划经济历史的终结。21世纪将是市场经济的天下。我们应顺应历史的潮流,自觉地坚决地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正是贯彻《建议》的首要关键。

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与转换经济增长方式

《建议》分析了以往改革和发展的巨大成绩,以及继续发展的有利条件,断言:“今后15年仍有充分条件实现经济的较快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并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和下大力气解决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在《建议》列举的七个重大问题中,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是一个关键。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片面追求产值的高速增长,不仅使企业微观经济效益低下,而且导致宏观上通货膨胀率很高、财政赤字很大,从而整体经济效益很差。当今世界上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经济增长模式,即:

——巴西模式:高投入、高速度、高外债、高通胀、低效益;

——台湾模式:高投入、高速度、低债务、低通胀、高效益。

我在1993-1995年期间曾三次到台湾进行学术访问,实地考察了台湾经济高速成长的情况,写了一份研究报告:《中国大陆与台湾经济高速成长的比较分析》,其中一部分是《大陆和台湾高成长期的财政、金融政策比较》,指出:

台湾在高成长期始终坚持稳定物价、制止恶性膨胀、消灭财政赤字、增加外汇储备的财政金融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访美学者易纲、许小年主编的《台湾经验与大陆经济改革》强调指出:“台湾中央银行的经营目标把金融稳定放在首位,而把协助经济发展放在最后,而且还强调协助二字。……我们大陆的中央银行宗旨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稳定货币次之。台湾中央银行如此强调金融稳定是有其历史原因的。二次世界大战后,国民党政府在大陆实行恶性通货膨胀政策,以致金融失控,美国著名货币主义学者米尔顿·弗里德曼归咎国民党政府失败于自杀性的通货膨胀政策。因此,国民党的中央银行到台湾后,痛定思痛,以控制通货膨胀为首任。”〔4〕

还应提到,台湾实行“高利率政策”也是一条成功的经验。“台湾中央银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利用利率政策来减轻通货膨胀压力,增加民间储蓄。例如面对1950年高通货膨胀压力,中央银行实行了优利存款政策,优利存款的月息为7%,按复利计算年利为125%。此政策对吸收社会剩余资金很起作用。”〔5〕台湾高利率政策获得良好效果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台湾的工商企业效率高,可以承受借款高利率的压力。

大陆改革开放以来,事实上是靠赤字财政和通货膨胀政策来推动经济高速成长。从表2可见,除1985年外,改革开放16年中15年财政有赤字,1994年赤字达574.5亿元。据财政部长谈:1995年预算赤字为666.8亿元,发行内债1520亿元,内外债务还本付息为860亿元。恶性通货膨胀成了大陆当前最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1994年通胀率高达24.1%,社会为之震惊。从表3看,改革开放16年来,通胀率在10%以上的有1985、1989、1993三年,在20%以上的有1988、1994两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有七年是负利息。

大陆为何实行危险的财政金融政策呢?原因之一是在经济发展战略上片面追求高速成长,要求财政、金融及一切方面均服从这个中心;其二,“赤字无害论”、“通胀无害论”影响了决策;其三,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效益甚差,中央银行无法象台湾那样实行高利率政策以扼制通货膨胀,反而要用低利率的优惠政策去扶植它们。但是,财政赤字和通胀率达到危险点(如1994年),也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双紧”(财政适度从紧,信贷适度从紧)的收缩政策,放慢经济成长速度。这是大陆近十几年经济运行高一阵、低一阵的根源。

十多年来,我一直倡导“结构优化的适度经济增长模式”〔6〕。我们根据历年统计资料及经济模型的测算,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新中国,年经济增长率(GNP或GDP)在6-9%区间为适度。1953~1978年期间经济运行波动很大,但28年一算总帐,年GNP增长率为6%;而1979-1994年期间年GNP增长率在9%左右。〔7〕与其不自觉地受客观规律摆布,不如自觉地运用适度经济增长规律,保持经济的平稳发展,以求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表2 国家财政收支总额①

年份 总收入 总支出 收支差额

(亿元) (亿元)

(亿元)

1979 1103.3 1273.9

-170.6

1980 1085.2 1212.7

-127.5

1981 1089.5 1115.0

-25.5

1982 1124.0 1153.3

-29.3

1983 1249.0 1292.5

-43.5

1984 1501.9 1546.4

-44.5

1985 1866.4 1844.8

21.6

1986 2260.3 2330.8

-70.6

1987 2368.9 2448.5

-79.6

1988 2628.0 2706.6

-78.6

1989 2947.9 3040.2

-92.3

1990 3312.6 3452.2

-139.6

1991 3610.9 3813.6

-202.7

1992 4153.1 4389.7

-236.6

1993 5088.2 5287.4

-199.2

1994 5218.1 5792.6

-574.5

表3 通货膨胀率一览表②

年份 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

实际利率

(%)(%) (%)

1979

3.96 1.9 2.06

1980

5.40 7.5 -2.1

1981

5.40 2.5 2.9

1982

5.76 2.0 3.76

1983

5.76 2.0 3.76

1984

5.76 2.7 3.06

1985

6.84 11.9

-5.14

1986

7.20 7.0 0.2

1987

7.20 8.8 -1.6

1988

8.64 20.7 -12.14

1989

11.3416.3

-5.04

1990

10.083.1 6.98

1991

7.56 3.4 4.26

1992

7.56 6.4 1.16

1993

10.9814.7

-3.72

为了实现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第一,需要更新观念,使决策思想现代化、科学化。在我们面向21世纪的时候,应当看到,未来国际经济竞争的胜败主要取决经济品质。谁掌握了高新技术产业,谁左右了经济发展的潮流,谁的效率和效益高,谁就立于不败之地;第二,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建立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促使每个经济人(自然人或法人)走经济集约化的道路;第三,需要有符合时代精神的经济增长理论(社会再生产理论)。我在几篇论文中多次说明:“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创立的,因而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时期。马克思为了证明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经济规律,揭露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必然表现生产无政府状态,往往破坏国民经济之间的比例关系,乃至出现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完全有理由在最抽象的形态上研究再生产问题。对于揭露旧世界来说,单单研究‘速度型’的再生产模式就可以了。然而为了建设新世界,具体地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无疑地需要更完善的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10〕

我提出了两种模式的经济增长理论,即“速度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与“结构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前者是指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仅仅发生产品产量、产值的变化;后者则是指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产品结构、技术结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从而导致整体经济品质的提高,经济实力的增强。我们面对着三种可供选择的经济发展战略:

——结构优化的高速经济增长。这是最佳选择,可惜很难长期办到;

——结构恶化的高速经济增长,如我国的“大跃进”。它将带来极大的破坏性,后患无穷,故不可取;

——结构优化的适度经济增长,这是现实的选择,可以带来长期稳定的经济增长,利民利国。

如上所述,我讲的“适度经济增长率”,是指长期年增长率保持在6-9%区间。这与《建议》关于“九五”计划年增长率预定为8%是一致的。

国企改革与社会主义模式的演变

国企改革在今后中长期发展中占据一个重要的地位。《建议》提出的第五条方针是“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构造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效运行的微观基础”;“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种改组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

本节标题是“国企改革”,为什么使用“国企”的概念?并非为了省略两个字,而是认为“国有企业”的概念并不能确切反映真实情况。如今所谓“国有企业”大多数负债率很高,从产权界定来看,一些国企是“民有官办”(负债率在100%以上),大多数国企是“民有与国有”的合资企业,只有少数是真正的国有企业或国家控股(国有资本在50%以上)企业。因此,用“国企”这个模糊概念来概括以上种种企业,也许比较科学。这一段文字并非节外生枝、咬文嚼字,而是说明所谓“国有企业”的真实情况。这是国企改革的出发点。

改革的实践促使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对策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企的地位、作用、范围……将发生怎样的变化?

如今,国企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大大落后于其他方面的改革,究其根源就在于未区别两种体制中“国企的差别”,因而“药不对症”,收效甚微。

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种截然不同的体制中,国企在质和量两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国企在计划经济时代几乎是唯一的企业组织形式。那个年代虽然也有一些所谓“集体所有制企业”,人们恰当称做“二国营”,上边有一个统管它们的衙门——“二轻局”;后来,有一批“集体企业”在所有制升级中干脆改为“国营企业”。至于千千万万个生产队、大队、公社,根本不是企业,而是“政社合一”的组织。

我在一篇论文〔11〕中写道:计划经济的基础,或者说它的“载体”是千千万万个国有企业(过去称做国营企业),其上层建筑是庞大的官僚机构。计划经济与众多的国有企业、庞大的官僚机构,形成三位一体的、互相紧密依存的利益群体。可将三者的关系图解如下:

可见,要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就必须对上图所示的三位一体的旧制度从下到上、从上到下统统加以改革。如果对千千万万个国有制企业不触动、对庞大的官僚机构不改革,所谓“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将流于空谈。

统计资料表明,如今在工业领域以乡镇企业为主要形式的非国有企业产值与国有企业产值已是平分天下;在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中,非国有经济至少占40%。这说明在市场经济时代,国企的统一天下已被打破,群雄分立的局面业已出现。

计划经济时代,国有制是基本的产权形式,所谓“集体所有制”也是依附于政府,不具有独立意义,作用甚小。而转向市场经济,产权必然多元化。

从理论上讲,古今中外都只有两种基本的产权形式:国有制和个人所有制。至于股份制、合作制……并非是产权形式,而是企业组织形式。

有一个影响颇深的观念:国有制(马克思主义教科书称做“全民所有制”)代表全社会成员的利益,国富才能民富。中国长期流行一句违反自然规律的官话:“大河有水小河满”。其实,自然界“集细流而成江河”、“百川归大海”。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的结论是:国富不一定民富,甚至可能是“国富民穷”。因为与国有制垄断一切相关的计划经济是一种低效的资源配置方式,阻碍生产力发展。苏联计划经济体制70年间上演了一出“懒——穷——垮”的三部曲悲剧,也宣布了以国有制为基本形式的社会主义模式的破产。

人,是生产力系统中最重要的因素。要调动民众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去发展生产力,就需要建立一种符合他们利益要求的机制。为此,我在近期提出了“公民产权本位论”〔12〕。公民产权,即社会成员普遍拥有财产,应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细胞。在无产者的基础上,只能建立一个“穷社会主义”;只有在大家都是有产者的基础上,才能建立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

提出公民产权本位论,是有充分的理论根据和事实根据的。

众所周知,马克思把社会主义社会称做“自由人联合体”。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广大工人因为丧失了对生产资料的产权,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为生。这种无产者是不自由的,失去了产权,也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人权——生存权。因此,合乎逻辑的结论是: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者要变成自由人,就不仅拥有对劳动力的所有权,而且要有对住房及其他生活资料的产权,对自己拥有的存款、债券等等的产权,即社会主义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应当是有产者,从而他们才是自由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才有保障。大家知道,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的结论中提出了“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主张:“在协作和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3〕这说明社会主义学说的先驱者业已意识到了“公民产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过去,经济学常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如果囿于计划经济、自然经济的旧观念,那么,往往就从实物形态上来解释这种结合。我认为,这种结合应是利益上的结合。如果社会主义社会的成员都拥有“公民产权”,通过“公民产权”联合形成的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把广大劳动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协调起来,从而才能彻底解放生产力,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否则,主人翁仍处于无产者的地位,端着别人的饭碗,依赖别人吃饭,生活没有保障(现在众多的亏损企业职工常常领不到工资,生活十分困苦),生产力就得不到解放。主人翁得不到应有的收入,尝不到社会主义的甜头,他们也不会发挥主人翁的作用。这便是“穷社会主义”条件下,“主人翁”消极怠工、社会主义国家效率低下的根源。

公民产权,有两点须加以调控:其一,公民产权的差别性,有的人财产多,有的人财产少,若任其发展,可能造成贫富两极分化。参照许多发达国家经验,可以通过完善的税收制度(如累进所得税、遗产税、消费税等)和福利制度加以调节,把收入和财产差距限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

其二,公民产权的分散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资本积累和经济规模的扩大。因此,客观上要求分散的公民产权联合起来,形成多种多样的联合产权形式,建立合作制企业、股份公司。如果说公民产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细胞,那么,联合产权乃是它的普遍形式。实践表明,合作制,即其全体职工既参劳又参股,比较适合于小型企业;而股份制,是资本社会化的现代企业组织,则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两者都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企业组织形式。当前,对于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应更多地发展合作制企业。

总之,我主张以“公民产权”为基础,以联合产权为普遍形式,再加以少数国有产权为调控力量,形成一种新的产权结构和利益机制。这样,将进一步解放劳动者,形成一种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强有力的新机制。这也会从根本上解决主人翁不关心公共财产的老大难问题。

从实际情况看,国家的财力也不可能维持庞大的国企摊子。

试以国企的债务为例,来作一番诚实的分析。近日,很高兴看到一条好消息:目前我国国有资产总量已达4.29万亿元,改革开放以来平均每年以18%的幅度持续增长〔14〕。但是,我又看到一则更令人忧虑的报道:1980年国有资产负债率为18.7%,1993年增加到74.3%,1994年高达79%。〔15〕

1993年:国有资产总量34950亿元,负债率74.3%,即国有资本8982亿元,债务总额25968亿元;

1994年:国有资产总量42900亿元,负债率79%,即国有资本9009亿元,比上年增加27亿元,增长率0.3%,债务总量为33891亿元,比上年增加7923亿元,增长率为30.5%。

号称1994年国有资产已增加到4.29万亿元,其实国有资本仅仅比上年增加27亿元,微不足道。而债务却比上年又增加7923亿元。后者为前者增长额的293.4倍。

可见,粉饰太平是没有根据的。不管以什么方式拖延,阻碍国企改革,都是违背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

负债营运是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常例。然而负债率总有一个限度。假定企业负债率的极限为LR,资本利润率为P',贷款利息率为I',则:

LR=P'/I'

目前,我国国有工商资本利润率约为6%,贷款利息率约为12%。所以,我国国有资产负债率的极限LR=6%/12%=50%。超过此限,负债经营必然是亏损。这正是目前我国国企亏损局面难以扭转,且日益增长的根源。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国企改革也必须从国力出发。国家资本只有九千亿元,那就量力而行,缩小国企摊子,集中国家财力,少办,办好。

可保留三类国有企业:(1)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型、超大型企业,或垄断性行业;(2)某些高新技术产业;(3)公共福利性事业。

对这三类国有企业的改革,限制在不改变国有制基本性质的限度内,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重组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后的国有企业,或是国家独资公司,或是国家控股公司,均有三点与过去不同:其一,大环境已由过去的计划经济的笼子变成市场经济的新天地,故有可能转换经营机制;其二,过去是无限责任的行政单位,现在是有限责任的公司,政府可卸掉沉重的财政补贴包袱;其三,脱离对政府的依附关系,政企分开,有可能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企业。

以上三类国企,只占国企的少数。但是,它们拥有的资本金总额、营业额均将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800多家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占全国国有工业资产的63%,销售收入的70%,利税的74%),足以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和经济发展方向。余下的大多数国企应走民有民营化的改革之路。

根据上述国企改革的新思路,可对国企改革提出另一种设计方案:(1)首先认真清理国企债务,核实实有资产,分析债务形成的原因(政策性亏损或经营性亏损造成的,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形成的时期(改革前,还是改革期间),确定不同的解决债务的对策;(2)在清理债务、核实资产的基础上,界定原国企的产权;全部是国有资产者(为数不多),国有资本占多数者,国有资本占少数者,资不抵债者。对不同资产负债情况,采取不同的改革对策,或重组为国家独资公司、国家控股公司,或改组为国家参股公司,或通过拍卖、破产等方式变成民有企业,等等;(3)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需求,实行国有资本重组,集中国家资本办那些必须由国家办的企业。凡是可民办的,一律民办;(4)妥善处理国企大改诱发的社会问题,把它限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主要为:一是国企的社会负担如何转到社会职能部门,主要是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退休年金等三大问题;二是国企改革淘汰的大量多余员工的安置问题;三是随着国企缩小摊子,政府机构大精减,“官员失业”如何安置问题。

总之,依据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必须把国企改革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联系起来。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苏联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什么区别呢?我认为,苏联特色(或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是以国有制为基础、以计划经济为资源配置方式的国家社会主义,而正在建设中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是以公民产权为基础、以市场经济为资源配置方式的人民社会主义。只要我们有一个正确的理论指导,思路对头,国企改革的具体问题是可以逐步解决的。

农业、农民问题与长治久安

农业问题、农民问题、农村的全面发展问题,在《建议》中占据一个突出的地位。《建议》提出的第四条方针是“把加强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实现现代化,农民生活实现小康进而达到比较富裕,是整个现代化进程中最艰巨的任务。”

众所周知,在改革的前期,由于废除公社制、实行家庭承包制,废除农产品统购制、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放开农产品市场等措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可惜,自1985年以后,农业处于停滞状态,农民比较收益下降,城乡差距再次拉大,成了国民经济进一步稳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为什么农业、农民以及农村全面发展问题,成了长期未解决的话题呢?

首先,是理论上的误导。苏联立国之初,即出现了一种所谓“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理论,鼓吹用剥削农民的办法积累工业化所需的大量资金。这一谬论竟成了苏联工业化的基本国策。斯大林在1928年明确地声称:工业化资金来源之一是“农民不仅向国家缴纳一般的税,即直接税和间接税,而且他们在购买工业品时还要因为价格较高而多付一些钱,这是第一;而在出卖农产品时多少要少得一些钱,这是第二。”〔16〕事实上,苏联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远比斯大林讲的要大。如1936年农民义务交售谷物(占谷物总产量40%)每吨价格是8.4卢布, 成本是56卢布;国家按每吨15卢布收购的小麦,转手就以107卢布调拨给面粉厂。1936年农业收入仅占苏联国民收入的16%,而它提供的财政收入竟占全国财政收入的一半。〔17〕毛泽东甚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1956年他在《论十大关系》中尖锐指出:“苏联的办法是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项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你要母鸡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18〕可惜,这种精辟的见解并未转变为政策。在新中国建立后前30年期间,我们同样是实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政策”。据1988年6月29日《人民日报》提供的资料,在大约30年间,通过“剪刀差”方式,农业为国家提供了约6000-8000亿元的积累。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2》的资料:“一五”至“五五”期间全国积累额为14225亿元。那么,“剪刀差”方式提供的积累占积累总额的42-56%。这个惊人的数字,道破了中国农业长期落后、农民长期贫穷的根源。试想,苏中这种竭泽而渔的政策,怎么能够调动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呢?吸取苏中对待农业及农民的错误理论和政策的历史教训,才能从根本上振兴农业,使农民摆脱贫穷、愚昧状态,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为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二,“耕者有其田”,始终是农业和农民的根本问题。我鼓吹的“公民产权本位论”,对亿万农民来说,主要是对耕地的产权。我们不妨做一次“事后诸葛亮”,重新考虑一下“土改”后应该怎么办?今天看来,理应保障农民占有土地、牲畜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此基础上真正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合作社。如前所述,合作制是个人所有制产权的联合形式,它不应否定个人所有制。后来靠强迫命令办起来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违背《共同纲领》(代宪法),把农民刚刚分到手的田地及其他农业生产资料统统归公,这就从根本上挫伤了农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家庭承包制”之所以在短期内发挥了如此巨大的作用,就因为它在特殊历史条件下恢复了“耕者有其田”。今后,要巩固、完善家庭承包制;也必须坚持“耕者有其田”。历史不可能重复,现在要恢复到土改后、合作化前的状态是办不到的,但是,可采取张培刚教授的主张〔19〕:“田底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田面权”(土地使用权)永久归农民,可遗传给子孙,可转让,使“田面权”市场化。用法律形式将此关系确定下来,不必今天宣布“十五年不变”,明天宣布“二十年不变”。农民吃了“定心丸”,就会珍惜土地,合理使用土地。

其三,工业化与城市化是并行的历史趋势,唯独中国在工业化的前期(改革前),一方面迅速推进工业化,另一方面又把占全国人口70—80%的农民束缚在农村,冻结城乡不平等状况。谭崇台教授指出〔20〕:城乡居民的不平等有几十项,其中主要有:住宅制度、粮食供应、副食供应、能源供应、保障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婚姻关系,等等。人们常常用“大锅饭”来形容改革前的社会主义体制,其实,有资格吃大锅饭的仅仅是城里人,“乡巴佬”是无权享受这种优待的。为了实现四化的目标,就必须顺应工业化与城市化并进的客观规律,改变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不合理状况。许多有识之士都指出:中国不能照搬西方模式,走大城市化的老路。我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生产力考察》〔21〕有这样一段分析:

中国乡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可否走大城市化的道路?对此,我国学术界争议颇大。一派认为,中国乡村人口太多,不能走西方大城市化的老路;另一派则反对“劳动力不离土不离乡”、“就地进工厂”、大量发展小城镇的方针,认为这将大量浪费土地,而且经济效益差。我们认为,考虑这个问题不可能选择最优方案。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乡村人口的转移,采取大量发展乡镇企业和建设小城镇的模式,比较切实可行。因为:(1)中国现有的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已有人满之患,无法再容纳上亿的移民。若新建大城市,就需要建设100万人的城市300座,才能容纳一半的乡村人口(1986年乡村人口为6.2亿)。显然,即使到21世纪也办不到。(2)我国现有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9333万(1986年),估计“隐形失业者”约1500-2000万,近几年每年城镇人口净增500万人左右。因此,现有城市至少在本世纪内、下个世纪初,经济发展不大可能吸收多少乡村劳动力。(3)在爱辉——兰州——腾冲线的东部人口多、人口密度大,城市十分拥挤,而西部人烟稀少,城市少,工业少。但是,要从东南乡村(素称鱼米之乡)向西北“不毛之地”大量迁移人口,恐怕很难行得通。(4)近10年乡镇企业大发展,1986年其产值已达3500亿元,相当于1977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全国建制镇已超过1万个,集中了80%的乡镇企业。星罗棋布的集镇,有条件再吸收数以亿计的乡村过剩人口。的确,乡镇企业大发展也带来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大量占用耕地;二是盲目发展,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三是技术水平太低,将延缓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等等。这些问题并不难解决,如制定严格的《土地法》、《乡镇企业法》,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加强宏观管理,使小城镇布局合理化,把乡镇企业引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如果我们在本世纪末把农民手工劳动方式变成了机械化劳动方式,并使全体农民过上小康生活;在下一世纪二、三十年代实现农业现代化,并使全体农民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那么,农村安定了,也就可以形成全国长治久安的局面。

以上四个问题,是我粗读《建议》联想到的几个主要问题。限于篇幅,有一些重要问题,如“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可另作专题探讨。我认为有必要强调一点,我们不能用传统观念去观察、预测21世纪,新世纪、新问题需要我们有新思想、新方法。创新,是科学的本质;守旧,墨守过时的旧观念,就象契诃夫笔下的别利柯夫一样可笑!

注释:

〔1〕《列宁全集》第25卷,第354页。

〔2〕以上有关苏联统计资料,引自《东欧中亚研究》,1992年第5期。

〔3〕资料来源:《东欧中亚研究》1992年第5期。

〔4〕〔5〕《台湾经验与大陆经济改革》,第274275页,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

〔6〕详见《翻两番的经济学思考》,1985年7月8日《人民日报》;《适度经济增长的理论与对策》,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出版。

〔7〕见《奋进的四十年》。

〔8〕表2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9〕表3名义利率为一年期储蓄存款年利率。如当年利率有调整,以有效期最长的利率为准;通货膨胀率按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后又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实际利率=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资料来源:《价格理论与实践》1994年第9期。

〔10〕见《熊映梧选集》,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出版。

〔11〕论文题目是:《国有企业的出路:少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重组,多数民有民营化》。

〔12〕详见《公民产权本位论》,《求是学刊》1994年第3期。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

〔14〕《经济日报》1995年9月15日。

〔15〕见《经济日报》1994年11月15日及《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7月12日。

〔16〕《斯大林全集》第11卷,第139页。

〔17〕资料来源:《经济研究》,1980年第1期。

〔18〕《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4页。

〔19〕见张培刚:《工业化进程中的中国农业》,《求是学刊》1996年第1期。

〔20〕见谭崇台:《略论我国农业剩余劳动问题》,《求是学刊》1996年第1期。

〔21〕本书为国家社科“七五”计划重点研究课题之一,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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