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经济手段理论机制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市管理论文,手段论文,机制论文,理论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多年来,我国城市管理一直以行政的、非经济的手段为主导。近年随着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换,各地市政府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中,逐渐认识到采用经济手段管理城市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可以预见,城市管理应用经济手段将会越来越普遍,而且会取得相当良好的效果。
一、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经济手段
城市管理是作为城市管理主体的城市政府,按照特定的目标和管理原则,采用特定的手段和组织形式,对管理对象的运动过程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各项职能活动的总称。城市管理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城市管理重点对市政和社会活动进行管理。本文所指的城市管理属于狭义的城市管理。具体管理范围包括如下八个方面:
1.城市规划管理;2.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城市道路,郊区公路,高速公路,城市桥梁,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城市防汛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排水管理,城市污水处理);3.城市公用事业管理(自来水,煤气,公共交通,邮电通信,电力);4.城市国土房产管理;5.城市环境保护管理;6.城市绿化管理;7.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8.城市建筑业管理;9.城市社会治安管理。
城市管理手段有多种,诸如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宣传的、暴力的,等等。城市管理的行政手段是指城市政府依靠行政组织,运用行政手段,按照行政方式直接对管理对象施加影响,即采用命令、指示、指令性计划、制定规章制度等对城市各子系统的运行及其要素功能的发挥进行控制。行政管理手段的优点可以有效地发挥管理职能,适用性、针对性强,便于处理特殊问题。它的局限性是权力集中,垂直领导,不利于子系统主观积极性的发挥,不利于子系统之间的横向联系。
城市管理的经济手段,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经济利益原则,促使城市的生产者、经营者和市民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达到既定的城市管理目标。
什么叫经济手段?根据经济学的定义,如果某种涉及经济损益的政策调节手段能够对当事人的行为产生实际的影响,该手段可以被称为“经济手段”。
什么叫城市管理经济手段?城市管理经济手段是为达到城市管理目标而制定的一种城市管理政策调节手段。城市管理经济手段可定义为:从影响成本效益入手,引导当事人选择保持或改变某种影响城市整洁或脏乱的行为,以便最终有利于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配置优化的一种管理手段。城市管理经济手段付诸实施后,应能促使造成城市脏乱的企业、市民出现财政支付转移,促使其改变现有的生产、经营或消费行为,而这些行为的改变,可以导致城市处于更为理想的环境状态。
二、城市管理经济手段的作用机制
城市管理经济手段的作用机制,主要是在微观层次上,影响那些同城市环境或经济相关的部门、当事人(比如消费者、生产者、投资者等)的决策过程。要了解城市管理经济手段的机制,即“它为什么能够发生作用”,我们首先要了解其理论基础:“经济人假设”和“外部性”理论。
1.“经济人假设”理论
“经济人”的概念原出自出西方经济学,本意是指在利己的欲望驱动下不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单位或个人。虽然经济人这一概念是由法国经济学家帕累托(Pareto)在本世纪初才明确提出来,然而关于经济人的基本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典大师亚当·斯密(Adam Smith)那里。在斯密看来,人天生具有利己心,即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动机,这种自利的动机并不是单纯地导致个人利益的最大满足,由于“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又会促使整个经济运行的协调有序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实现。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行为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行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的经济行为动机是简单完成任务,行为的普遍特征是服从或者应付。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经济行为的行为动机主要是利益追求。营利性、趋利性是市场行为的普遍特征。每一个经济行为主体(个人或法人)可以说是一个经济人。从现代经济学意义上讲,经济人通常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的开始行为主体,包括生产者、交换者、消费者以及政府管理者等。作为独立的经济人,他对自己的行为总是有价值判断的,即都有一个“值不值”、“合算不合算”的判断,而且各个经济人在选择行为时,又总是选择他所认为价值较大的行为,即对自己更有利的行为。行为特征的转变要求相应地转换管理机制,即从“命令机制”转向“利益机制”。
2.“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Externalities)又译“外差因素”或“外部效益”, 是影响生产或消费活动后果的外部因素。它可能是一种收益,但市场不因此而奖赏引起这种收益的人;它也可能是一种费用,但市场也不因此而惩罚造成这种费用的人。外部性是经济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但对这些相互影响没有作出相应的补偿。外部性理论揭示了这样一个重要原则:在研究经济问题时不仅要注意经济活动本身的运行和效率问题,而且要注意由生产或消费活动造成的但不由市场机制体现的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外部性理论具有普遍意义,它为政府对经济和城市建设管理的干预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外部性一般可分为四种类型:积极的生产外部性,如养蜂场紧临苹果园,蜜蜂可以从苹果花中采得花蜜产出蜂蜜,而苹果花由于蜜蜂传授花粉而得以结果;消极的生产外部性,如某些厂商造成大气污染和水源污染,使其他厂商和社会为此付出额外的代价;积极的消费外部性,如一个庭院里美丽的花朵可以为所有邻居带来欢乐;消极的消费外部性,如看电影时有人大声咀嚼爆米花而影响其他观众,以及汽车尾气引起的空气污染等。
外部性首先引起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不一致。所谓私人成本,是指为生产(或消费)一件物品,生产者(或消费者)自己所必须承担的成本费用。在不存在外部效应的场合,私人成本就是生产或消费一件物品所引起的全部成本。现在假定生产者A 多生产一件物品会导致负的外部效应,使另一生产者B的生产环境恶化; 为了抵销这种环境恶化的影响,维持原有产量,生产者B必须追加一定的成本支出, 这就是所谓的外部边际成本。私人边际成本便与社会边际成本不一致了。
外部性使得市场即使正常运作也达不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这种帕累托最优状态,说明经济处于最有效境界;或者说,这时的资源配置能使总体效用达到极大值,其产量可以使消费者得到最大满足,而任何其他组合都会使消费者的满足减少。城市“脏乱差”和环境污染都属于典型的外部不经济性。其外部不经济性表现在:居民生活质量下降,疾病发病率上升,农产品产量下降、品质降低,设备折旧加快,旅游收入减少,房地产价值下跌,自然景观受损等。城市“脏乱差”和环境污染使市场达不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是很显然的。
为什么会产生外部性?外部性源于经济活动的分散性。由于经济活动是分散进行的,在利益上各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出于损益的考虑,生产者不可能自觉地将外部不经济性纳入成本。经济活动利益的分散性表现在各个层面,如邻居之间,社会集团之间,城市乃至地区之间。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都能直接间接地产生外部性。外部性问题的存在,反映了人类社会的一个根深蒂固的矛盾: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个人最优和社会最优的不一致。现实的社会经济,不论是那一种社会形态,都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一切社会成员,不论个人或团体,均有自己特殊的经济利益,各个经济主体,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各级政府的利益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依赖又相互矛盾的复杂关系。由于人们行为准则普遍存在短期化和利益最大化,从而不利于未来利益的保护和道德责任的承担,由此容易导致对公共资源的不负责任乃至滥用。因此,归根到底,外部不经济性的根源在于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以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间的矛盾。
靠市场本身不可能解决外部性问题,必须由政府出面干预,校正外部性的不良影响对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偏离。政府对解决外部性的干预可以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或者用公德教育的办法。本文重点论述经济手段。经济手段的提出,可追溯至英国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庇古(A.C.Pigou)。庇古认为, 如果对外部负效应的产生者征收相当于外部成本的税收,这样,利润最大化原则就会迫使生产者将其产出水平限制在价格等于社会边际成本之处,这正好符合有效配置的条件;相反,对外部正效应的产生者,政府提供相当于外部收益的财政补贴,鼓励其把产出量扩大到社会最大效率的水平。这样,在利润最大化原则作用下,生产者从各自利益出发,会将其产量调整到价格等于边际社会成本之点。通过实行这样的经济手段,能较好地解决外部性问题,从而使资源配置迫近帕累托最优状态。如此,政府干预就能弥补市场机制之不足。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外部不经济性是由于私人成本社会化了。因而要解决外部不经济性,出路只有一条:私人成本内部化,即由生产/经营者本身承担治理外部不经济性的费用。私人成本社会化,这显然不公平,它把自身的盈利建立在他人受损的基础上。同时,由于社会成本一般远远大于私人成本,如果私人成本内部化,就全社会而言,可以较小的投入挽回较大的损失,这在经济上也是有利可图的。庇古税的基本原则与现行有关国际组织、国家政府及大多数经济学家所认同并倡导的“污染者付费原则”(Polluter Pay Principle,也称PPP 原则)是相一致的。事实上征收污染税/费已成为目前各国政府采纳的最普遍的控污措施之一。
实行了庇古税或类似的经济手段之后,产生外部性的私人会如何运动?即外部性内部化之后,被作用者的变化方向在哪里,其作用机制怎样?对企业来说,最直接结果是成本上升,从而相应引起企业所提供的物品的价格的上升。这时候,那些资源密集型产品或重污染产品的价格将会升幅较大,而不那么依赖资源的产品价格则相对稳定。人们在物价压力下将会调整自己的消费结构,生活方式从能量密集型转向能量效益型,最终形成与持续发展相适应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成本上升的压力会迫使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来降低能耗和物耗。这些变化正是政策设计者所期待的效果,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必然之义。
综上所述,城市管理经济手段的作用机制在于,通过采用收费、罚款、征税、提供补贴和实行差别税收等经济杠杆的调节和诱导,使当事人明确知道:如果采取更有利于城市环境的行为,他将在经济上获得更多的好处;如果采取导致城市脏乱的行为,他将在经济上有所损失,从而使他的行为“自动地”趋向于更有利于社会的方向上来。人们对城市环境的关注,就通过改变当事人的条件而不是当事人的价值结构或偏好而被内在化了。
三、城市管理经济手段的优越性
城市管理经济手段通过对被调节对象诱之以利,引导其自觉地调整经济行为。由于经济手段的调节以承认各经济单位的经济利益为前提,因此在调节过程中不仅不会使整个经济失去动力机制,反而会使各经济单位更加注重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主动地去适应社会的。采用城市管理经济手段有许多内在的优越性,概括如下:
改善和有效利用城市自然和环境资源的配置,更好地反映和利用这些资源的社会成本。
在城市管理实践中可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城市管理经济手段是一种刺激信号,允许当事人自己决定哪种最合适的方法,来达到城市管理规定的标准。从生产经营的厂商角度来看,它有助于企业克服惰性,使企业在制订长期规划时把投资增值与维护城市整洁一同考虑。
可以促进新技术的开发和现有技术的调整。这些进展最终都将有利于整个城市环境的改善。例如,反映二氧化碳排放的燃料附加费,不仅仅是节约现有交通车辆燃料使用的问题,而且还会促进研究提高燃料效率的发动机,以减少支付这些附加费。这将会刺激车辆清洁制造技术的改进,促进更多的可循环材料的应用,而且在短期内将会加速车辆的更新。因此,从改进技术方面看,它们更有效和更持久。
具有更高的灵活性。使用者有更多的选择余地时,经济行为的调整可以更有效地进行。经验事实证明,当使用者面临经济刺激而不是管制控制时,他们更愿意规范自己的行为。
可提供财政收入。这些收入既可直接用于具体的城市脏乱整治项目,也可作为财政政策中的一项手段。
四、城市管理经济手段的主要种类及其应用
城市管理经济手段一般可分为收费、补贴、押金退款、可交易许可证和强制刺激手段等五大类型。具体定义及其应用描述如下:
1.城市管理收费
城市管理收费是一种应用最为广泛的经济手段,在城市管理应用已有很长的历史。城市管理收费可根据造成城市脏乱的性质和数量来决定,也可间接地根据造成脏乱的活动来决定。从经济学意义上说,城市管理收费就是为把清理城市脏乱所支付的价格,或对它们获取潜在城市环境物品或“劳务”而支付的费用。
城市管理收费可分为排污收费、使用者收费和产品收费三大类。排污收费是指对排入城市中大气、水、土壤或其它城市空间的污染物进行的收费。如向排放污染的生产厂家征收排污费,向居民征收垃圾处理费等。使用者收费(包括为弥补行政管理支出费用而征收的管理收费),含有筹集资金的目的,是向使用市政公共设施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或消费者收费。如向厂家和消费者征收水电费、道路使用费、污水处理费和街道保洁费。产品收费是指对那些生产加工、消费或处理过程中对城市环境造成危害的产品征收费用。无论什么原因,一旦不能直接向造成脏乱者收费的,产品收费就可替代排污收费。产品收费可应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或最终(消费)产品。产品收费尤其适用于大量消费或使用而又分散的产品。如电池、塑料袋、香烟、洗衣粉、一次性容器或一次性用具等等。对分散污染源的适应性是产品收费的一个重要特征。应该注意:被收费的产品应是容易识别的;产品的需求弹性和替代可能性越大,产品收费手段的效果也就越好。
要使城市管理收费发生预期效果,很关键的一点是确定合理收费水平。以什么样的价格水平来收费,才能发挥城市管理收费应有的作用?原则上应该以造成城市脏乱活动所产生的外部费用为依据。但是,人们在具体计算时经常可能忽略了一个重要成本,就是城市管理的操作成本。这应包括维持城市管理正常运作的机构的物业价值、行政开支、机器设施的成本和折旧,城市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等在内。当收费已经达到了刺激的水平(即达到了管理目标),如再提高收费,将导致治理脏乱的投资和支出费用过高,从而成为一种经济上无效率的手段。当收费已能促使当事人削减制造脏乱水平达到预期效果时,就没有必要为此花费更多资金。同理,收费水平也不能定得太低。收费水平如果低于合理的价格水平点,即难以达到预期的城市管理目标。从全国各地城市的实践情况看,目前各地的城市管理收费水平偏低,这就只能产生一个较低的刺激作用,或者仅仅是为筹集资金而制定收费政策。
2.押金退款制度
押金退款制度多用于能重新使用,再生利用或必须回收破碎处理的产品或物品。这种产品应易识别和处理。使用者和消费者都能够并愿意参加这项活动。押金的标准应根据回收的水平来定,而且不应超过材料或产品本身的价值。押金退款制度使用非常广泛,在饮料瓶回收利用方面由来已久,一些产品如容器和报废汽车等,都采用了这种制度。在城市建筑管理方面可以广泛应用押金退款制度。建筑商在建筑工程开始之初先交纳一定额度的建筑管理押金,如果建筑商没有按照规定施工而造成建筑违章,除按违章处罚外,全部或部分没收押金。珠江三角洲一些城市的住宅小区管理者把这个制度推广,用于规范住房的小型装修工程。方法是:住户在开始装修维护工程之前,要预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如在阳台安装铁栏,先收1500元左右)。在工程完成后,小区管理人员检查住户确实按规定施工,没有影响到外观造成新的外部不经济,则全部退回押金,否则扣罚押金。
押金退款的应用范围很广。比如,交通工具不仅含有大量的可再循环物质,而且还有大量的非生物降解物(如塑料)和有毒物(如电池)。此外,交通硬件(车辆和交通基础设施)处置的不适当也有碍景观。所以,小车、卡车和其它交通设施都很适宜于采用押金退款制度。此外,通过获得退还押金的资金流动,这种制度还可促进加快淘汰危害环境的旧车。对机动车有关机器部件和材料实行押金退款制度,将会对在解决废车破坏景观方面有直接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能对再循环使用产生更大的作用。又如,弃之不用的交通基础设施(如旧码头、车库等)既不美观又有害于环境,采取押金退款制度能确保那些负责那些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在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到期后,能净化污染的土壤,使地皮恢复原状。
押金退款制度在水环境管理方面起着一种间接的作用。许多具有潜在污染的物质(如杀虫剂)都是装在不可回收的容器里的。这些容器一旦弃置,其中物质的残余部分就会进入环境,并可能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如果能把这些容器回收并退回给生产者,那么这些残余物也就得到了适当的处理。
押金退款制度含有“奖赏良好行为”的成分,是一项极有发展前景的城市管理手段。
3.补贴制度
补贴是财政补助各种形式的总称。城市管理经济手段中的补贴制度,一般是指对执行城市管理标准中,面临经济损失的企业或个人进行的财政补助。补贴的形式主要有补助金、贴息贷款和税收差别等办法。
比较明显和有效的例子是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补贴。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效益与其自身经济效益相比,显然要重要得多,如果让城市公共交通部门完全从自身经济效益出发来进行经营,则必然使公共交通所应有的社会效益受到损害,结果是因小失大。因此,城市政府所追求的目标往往是城市交通运输的社会效益最大化。要达到这一目标,城市公共交通的价格等方面必然要受到限制,从而使其自身经济效益受到损失,这就需要政府为城市公共交通提供相应的补贴或其他优惠政策。
从本质意义上讲,补贴制度与PPP (污染者付费)原则之间存在不一致。比如,在征收居民污水处理费用的同时,又对自来水使用实行补贴是互相冲突的。对个人的水电补贴除了与“使用者付费”的原则有背离之外,还使水电价格产生严重扭曲,这使城市管理经济手段的“费用——有效行为”的效应不能有效实现,实际上在鼓励用者过量使用自来水和电力。在这种情况下,取消扭曲现行真实价格的补贴是一项有效的城市管理措施。有鉴于此,发达国家最近几年来,无论从补贴数额还是补贴计划的数量都在迅速下降。这些国家的补贴计划覆盖的方向正在转向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开发,或者对补贴对象提出严格的过渡期限。与此同时,对于因经济手段实施受到再分配影响的低收入者、退休老人,还是给予充足的补贴或税费差别的。
与上述情况相反,对形成正的外部效应的设施(如大型公交设施、绿化场地、公园、污水处理厂)实行补贴则是完全应该的。因为这种正的外部效应一般难以从市场得到价值补偿,需要政府介入和干预。应用补贴计划能有效地鼓励那些能够增强城市环境能力的经济活动。举例来说,砍伐森林不利于环境,投资植树造林则会有利于环境。如果对砍伐收费,那么对植树造林“负收费”(即给予补贴),则是完全应该的。又如城市上游地区为维护下游地区的环境而在经济发展上作出的牺牲(如从化市为保持流溪河清洁而放弃发展重化工业),下游地区给上游地区予以补贴,无论从道义上或者经济上都是义不容辞的。
在实际工作中,补贴制度经常与收费制度组合使用,以达到“税收中性”的效果,这从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经济手段的可接受性。
4.可交易许可证制度
可交易许可证制度大多用于城市的环境保护方面。这是指由一个适当的权力机构(如环保局)最初分配的环境定额、配额或污染水平的最高限度,当此标准一旦确定,就可根据一定的规则,允许污染源之间互相交易。例如,某个公司希望进入一个禁止增加污染水平的地区从事有污染的经济活动,该公司可以向已位此地区的其它公司购买污染排放配额,而出卖了排污配额的公司则必须相应地减少其排放量,以保持本地区的环境水平不变。
如果受管制的目标群体之间,执行统一标准的边际费用不相同,应用交易许可证制度可获得很好的效果;边际费用差别越大,交易的潜在效益也越大。某一地区的环境目标是固定的,而且许可证市场能确定价格,只要所涉及的污染源数目足够多,就足以建立一个可交易的、功能完备、富有竞争力的市场。甚至,有时只要有几笔大的交易就足以证明可以建立一个许可证交易制度。
可交易许可证制度的关键是这些许可证最初的分配,以及如何限制许可证总数目,以及这些许可证数量如何随时间逐渐地减少。其次,这类交易的市场规模要足以允许展开竞争和“真正”的交易。如果许可证交易运行良好,只要削减排放的边际费用不同,许可证就可进行交易。就费用效率而言,可交易排放许可证制度与排放收费制度具有相同的作用。
5.强制刺激
强制刺激是指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者给予经济上的惩罚——罚款。而对维护城市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金钱上的奖励。如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见义勇为”奖励,检举偷倒建筑余泥的奖励,举报破坏城市公共设施重赏等。
罚款应用非常广泛,几乎涵盖城市管理的所有方方面面。由于罚款不影响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同时又能通过经济上的制裁对其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起到惩戒的作用。因此,这是目前城市管理行政处罚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
强制刺激的实施关键,是要有一定的刺激强度,罚款或奖励的数额要足够多,才能对行为人的“为与不为”的决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相对来说,目前我国城市管理的各类罚款水平是远远不够的。同时随地吐痰,在香港要罚款2.5万元,而在广州只罚5元,哪一个更能对当事人提供更强的刺激,这是不言而喻的。只有大幅度提高罚款或奖励的货币数额,才能真正起到“强制刺激”的作用。
在经常性城市管理中应用的经济手段如表1所示。
表1 经常性城市管理中应用的经济手段
城市管理项目可选用的城市管理经济手段
空气污染 排污收费,税收差别,产品收费,押金退款,许
可证交易,罚款,补贴
水污染排污收费,税收差别,产品收费,押金退款,许
可证交易,罚款,补贴
噪声污染 排污收费,税收差别,产品收费,押金退款,许
可证交易,罚款,补贴
废弃物污染排污收费,税收差别,产品收费,押金退款,许
可证交易,罚款,补贴
违章建筑 排污收费,税收差别,产品收费,许可证交易,
罚款,补贴
营造绿化 补贴(产生正的外部效应应予以补贴和奖励)
破坏绿化 罚款(产生负的外部效应应予以罚款而且罚款
额应加大刺激强度)
破坏市容卫生 罚款(产生负的外部效应应予以罚款而且罚款
额应加大刺激强度)
公共交通 税费差别(有利于道路减压和环境,应予税费
优惠),补贴(政策性亏损可予补贴)
举报破坏城市管理 奖励
举报破坏社会治安 奖励
破坏名胜风景 排污收费罚款
占用道路 使用者收费,排污收费,税收差别,罚款,押金
退款
违章用地 排污收费罚款
燃放烟花爆竹 罚款(加大罚款额,提高刺激强度)
道路交通管理 排污收费,税收差别,产品收费,许可证交易,
罚款,补贴
户外广告管理 使用者收费排污收费,押金退款罚款
市场管理 使用者收费,排污收费,税收差别,产品收费,
罚款,补贴
无证商贩 罚款(加大罚款额提高刺激强度)
乱摆乱卖 罚款(加大罚款额提高刺激强度)
占道经营 罚款(加大罚款额提高刺激强度)
公共事业 税费优惠补贴
城市供水 排污收费(应收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税费差别
(超额用水者收较高费率新增自来水生产厂给
予优惠),补贴(取消扭曲价格的用水补贴)
小区管理 排污收费,使用者收费,税收差别,产品收费,
许可证交易,强制刺激,补贴
房屋搬迁 押金退款(不能如期让住房回迁扣押金并处罚
款),排污收费(噪声、大气和废弃物),税收差
别,产品收费,许可证交易,罚款,补贴(给予搬
迁户作补偿)
门前三包 罚款(违反门前三包),补贴/奖励(门前三包有
成绩者)
市容环境卫生 排污收费,税收差别,产品收费,许可证交易,
罚款,补款
生活垃圾 排污收费(垃圾费),税收差别,产品收费(从生
产厂家或从售出商店收费),罚款(乱倒垃圾),
补贴
余泥排放 排污收费,罚款(乱倒偷倒余泥),强制刺激(检
举乱倒余泥奖励)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产品收费(如使用水泥袋),押金退款( 工程结
束时如一切符合规定则退还押金,否则扣罚)
使用者收费(如道路占用费),罚款排污收费
交通挤塞 使用者收费,税费差别,(上班时间费率增加容
易挤塞道路桥梁增加收费令使用者用另一不
挤塞的路桥)
自行车管理使用者收费(道路使用收费),产品收费( 从生
产厂家或从售出商店收费),押金退款(个人申
请牌照时收费废弃自行车放置指定地点时取
回押金)
各种经济手段应配合使用才能收到综合治理的效果。由于社会经济的整体性,对某一经济变量的调节往往会产生系列反应,其间既有我们所希望出现的影响,也有我们不希望出现的反应。因此,在运用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城市时,需几种手段相配合使用,以限制其它不希望出现的影响产生。经济手段之间也有一个组合使用的策略。举例来说,把收费和补贴组合起来的策略,就可以把收费和补贴两者的长处结合起来,同时又是避免各自短处的好办法。这种综合性的经济手段可利用强制力的刺激手段,促进生产或经营者的技术变革,也可利用收费中的筹集资金功能,减轻它们的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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