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研究十八届三中全会生态文明制度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会论文,三中论文,生态论文,制度论文,十八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生态文明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实施要解决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三个基本问题,如果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概念,重点阐述了为什么的问题;十八大报告从国土安排、资源节约、环境治理三个方面,重点说明了是什么的问题;那么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生态文明三个制度一个体制的论述,则是重点说明了怎么做的问题。至此,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和有系统性的中国生态文明政策体系。在此基础上,对于深化研究、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制度,从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本文提出一些粗浅的个人思考和建议供参考。
(1)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三个制度内在的逻辑关系和操作顺序。按照国际上有关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研究,生态环境的制度建设涉及三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和环节,即确定规模、分配产权、市场交易。其中,确定规模,是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资源环境红线,将非市场的自然物品分为可使用和不可使用两个部分;分配产权,是明确自然资本的所有权或经营权,将可使用的部分用拍卖或者免费的方式进行初始分配,使非市场物品可以成为可交易的市场物品;市场交易,是运用市场对可经营的自然资本进行产权交易,提高自然资本的使用效率。从这个角度看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生态文明三个制度,需要强调如下的操作顺序:首先是划分生态红线制度,确定生态消耗规模;其次是确定资源环境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确定自然资本的拥有者;最后是基于产权的市场交易制度,即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其中,生态规模和公平分配是在市场之外由政治机制和管理机制决定的。
(2)划分生态红线应该覆盖生态空间、自然资源、污染排放三个方面。划分我国的生态红线,需要进一步按照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环境容量进行分类,覆盖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自然资本,包括水资源、能源资源、土地资源、重要矿产资源以及环境容量资源和生态空间资源。例如,划分国家主体功能分区属于生态空间红线;强调18亿亩耕地、能源消耗特别是煤的消耗总量属于生态资源红线;控制污染排放总量、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属于生态环境红线。一般地,确定前端的生态空间红线和资源消耗红线,相对于末端的环境污染治理,具有更加本源的意义。例如,要减少经济社会发展的二氧化碳排放,重点是控制输入端的化石能源消耗总量。
(3)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是要通过价格机制提高稀缺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贯彻落实这方面的制度改革也许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把提高自然资本本身的价格,与相关企业的劳动收益和生产成本区别开来,不能使其成为自然资源类国有企业随意涨价的理由;二是自然资源的价格提升,应该考虑人力资本附加成本如社会保障费用的减少,可以研究借鉴欧洲的生态税或税收中性的做法和政策,在提高自然资源价格的同时降低人力资本的税负,使得老百姓的总体税收负担不仅没有增加,甚至还有减少。
(4)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是落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关键性组织保障。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变革特别需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对于同一个自然资源要素,要尽可能归口一个管理机构,每一个管理部门要同时进行确定规模、分配产权、市场交易三个方面的宏观管理。二是要加强跨行政区域的资源环境管理,当前的重要资源环境问题包括水系污染、区域雾霾等问题,主要与缺少区域性的合作管理有关,要研究推广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的区域环境管理经验。三是生态文明不等于单纯的生态保护,应该包括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一方面涉及自然系统内部资源、环境、生态三者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涉及自然系统与发展系统之间的协调。现在缺乏具有统筹协调能力的体制保障,环保部等无法成为统筹生态文明的主导机构,需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进行组织意义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