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消费与内需机制研究_寿险论文

寿险对消费内需的作用机制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需论文,寿险论文,机制论文,作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十年来我国国内投资快速增长,但消费需求始终难以有显著的增加,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已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国民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的根本途径。寿险业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应该也能够在拉动消费内需中有所作为。尽管学术界和业界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但目前我们还没有搜集到专门研究寿险业发展与消费内需关系的文献。与此相关的文献大致分成两类:一是国外学者对消费理论和消费函数模型的研究,二是国内学者在消费模型的基础上对我国高储蓄、低消费现象的分析。

传统的消费理论包括Keynes(1936)提出的绝对收入假说、Modigliani(1954)的生命周期理论、Friedman(1957)的持久收入理论以及Hall(1978)的随机游走假说等。理论发展的脉络是从认为某一时期消费由这一时期的绝对收入决定,到认为人们会综合考虑今后的收入水平来对消费和储蓄进行分配。传统的消费理论更多地强调收入对于消费的影响,并未将风险因素纳入人们的消费决策中。Leland(1968)的预防性储蓄模型引入不确定性因素,他定义预防性储蓄为“由未来收入的不确定而引起的额外的储蓄”,即这部分储蓄主要是为了预防未来不确定收入所带来的冲击①。在此基础上,很多国外学者从理论或实证角度对不确定性和消费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多数研究表明预防性储蓄是家庭进行储蓄的重要原因。

国内学者在经典模型的基础上研究我国居民的消费行为,针对我国高储蓄、低消费现象的分析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是从预防性储蓄理论出发,研究我国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的强度;二是从实证角度研究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与居民消费支出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的研究领域,宋铮(1999)较早地利用预防性储蓄理论进行研究,认为预防性储蓄是中国居民进行储蓄的主要原因;包括龙志和和周浩明(2000)、曹和平(2002)、周健(2005)在内的很多研究都表明我国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均具有较强的预防性储蓄动机;杨汝岱和陈斌开(2009)的研究则从不确定性的具体来源出发,说明高等教育支出的不确定性对居民消费有显著的挤出效应。其他一些学者则用实证方法研究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与居民消费支出之间的关系,如张继海(2008)、刘畅(2008)等,大多数研究均表明: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对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都有显著的正效应。

但是,大多数已有文献仍以收入为基础研究居民消费,或者着重衡量预防性储蓄的强度,但对影响消费的不确定性本身并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更没有分析寿险业在提供风险保障、稳定消费预期方面的重要作用。

针对前人研究的不足及我国提升消费内需中的现实问题,本文采用预防性储蓄理论的框架,着重研究寿险业发展对消费内需的影响。本文以下部分的安排为:第二部分将寿险分为年金产品和非年金产品,分别分析二者对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机制,运用的方法为通过建立理论模型证明寿险对提升消费内需具有促进作用;第三部分对2010年我国各省份及世界主要国家地区的寿险业发展水平及居民消费数据进行比较,验证理论分析的结果;第四部分总结本文的研究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寿险对消费内需的作用机制

如前述,现有的大部分研究均表明,我国城乡居民存在较强的预防性储蓄动机,即居民面对的不确定性是我国高储蓄、低消费现象的重要原因。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变迁使得人们面临的不确定大大增加。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每个人依靠自身力量抵御风险,因此,居民必须将一部分收入储存起来,以应对收入以及支出的不确定性和可能发生的损失。我们认为,寿险产品通过风险汇聚技术,能够降低风险发生时的损失以及收入波动的不确定性,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消除了不确定性,稳定了预期,使得个人或家庭能够将更多的当期收入用于消费。具体地分析,不同的寿险产品在消除居民不确定性方面是有所差异的。一般来说,寿险产品可分为两大类:年金产品和非年金产品。年金产品指的是在固定的期间内按一定的间隔期(如年、季或月)进行给付的寿险产品;非年金产品指的是在出现保险事故后进行一次性给付的寿险产品。非年金产品主要用于解决家庭成员出现意外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情况所造成的财务危机,其作用集中体现在对所发生的损失(或者家庭成员死亡、伤残造成的收入波动)进行补偿(多为一次性的),因此非年金产品对于消费的影响更多体现在降低损失和收入的不确定性。年金产品的主要功能是化解因长寿导致的财务风险,在被保险人生存的条件下,年金产品定期进行给付,从而使个人在面对不确定性的寿命时可以更好地安排每期消费支出。在下面我们将分别研究非年金产品和年金产品对于居民消费的作用机制。

(一)非年金产品——基于未来损失与收入不确定性的视角

预防性储蓄理论认为,风险厌恶的消费者为预防未来的不确定性会减少现期消费,增加储蓄。在现实生活中,为预防未来家庭成员因可能出现的死亡、伤残或其他事故而造成的收入减少和损失,居民将减少现期消费转而储蓄。但是由于居民对未来的风险并不能进行很准确的估计,进行预防性储蓄的额度也并不能达到最优的水平。而在社会保障等各项保障措施不足的情况下,居民会倾向于将更多的收入用于这类预防性储蓄,从而导致消费不足。非年金寿险产品通过事先收取一定的保费,在出现上述事故时支付保险金,以补偿投保人的收入减少或损失。通过购买非年金产品,居民面临的收入波动与损失的不确定性会大大减少,消费者对未来的收入与支出形成稳定的预期,因此消费者将会把更多的现期财富用于消费。

下面我们将借助一个理论模型来论证:随着寿险的引入,不确定性降低,现期消费增加。

考虑一个两期的效用最大化问题,一个理性的消费者会选择最优的消费路径使得自身总效用最大化,即有:

另外,购买保险(假设仅收取纯保费)在不减少消费者预期财富的前提下降低了未来收入波动与损失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寿险的作用仅仅是增加现期消费水平,而且,购买保险并没有因为缴纳保费而减少可以用于消费的财富。因此,在人身伤害的不确定性无法通过寿险消除时,消费者现期的消费水平要小于购买非年金寿险消除不确定性后的消费水平(即μ/2)。而且由(*)和(**)式与总效用最大化的一阶条件可知,随着未来收入和损失不确定性的增大(即σ上升),追求总效用最大化的消费者会进一步减少现期消费,增加储蓄。

通过以上两种情况的比较分析,我们证明了人们通过购买非年金寿险产品,可以降低未来收入波动和损失的不确定性,因而能够对未来产生一个稳定的预期。在稳定的预期下,居民会将更多的财富用于现期消费。

(二)年金产品——基于寿命不确定性的视角

假设个体的预期寿命是随机变量t。由于年金产品解决的是长寿风险带来的财务危机,为简化问题,我们在这里假设期初财富为W,个人在未来的每一期中都不取得收入,且不考虑折现因素。鉴于问题的核心在于个人面对寿命的不确定性时如何在各期中安排自己的消费支出水平,因此这样的假设不影响我们对于核心问题的讨论。

考虑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在存在年金保险的情况下,个人用其所有财富选择购买一份终身年金,并假设保险公司仅收取纯保费。根据经济学理论,我们可以知道,个人效用最大化要求每期消费同样的金额(不考虑折现和效用函数变化),因此个人在每期中得到W/E(T)的给付。由于只要个体存活的条件成立,个人每期都能得到上述的固定给付,此时不存在不确定性。个人在每期中将得到的给付全部用于消费支出。因此,在存在年金保险的情况下,个人每期的消费均为W/E(T)。

第二,不存在年金保险的情况下,个人必须完全依靠自身的储蓄行为满足自身未来的消费。在这种情形下,个人面临寿命的不确定性。如果个人按照其期望寿命来安排各期消费,即每期消费W/E(T),一旦其寿命高于期望寿命,他将有一段时间无力承担消费支出,因此,一个理性的个人不会完全按照其期望寿命来安排各期的消费水平。在这种情形下,个人将会根据自己的偏好设置较高的置信度x,即他要保证自己在x的概率下能够在每期内拥有财富进行消费。令,使得P(t>)=1-x,为保证自己在E(t)和之间仍有一定的财富进行消费,个人会在之前的各期中进行一定的储蓄,因此之前的每期中个人的消费会小于W/E(T),即购买年金保险情况下个人的每期消费水平。

比较以上两种情形,我们发现,不存在年金保险的情况下,个人无法对寿命形成稳定的预期,因此必须在每期中减少消费(多进行储蓄),以应对实际寿命超过预期寿命时的消费需求。引入年金保险后,能够令个人形成稳定的预期:即只要其存活,每期中都能够得到相同的给付,因此个人可以把每期中得到的给付全部用来消费,相比于不存在年金保险的情况,个人在每期中的消费支出更高。

通过以上两个模型的建立,可以发现:不论是非年金产品,还是年金产品,都能够提高个人的现期消费水平。更重要的是,在预期收入不变的情况下,现期消费与不确定性的大小成严格的逆相关,也就是说,随着不确定性的消除,现期消费会逐步上升。寿险作为消除不确定性的最重要手段,居民只要能够通过寿险降低自身面临的不确定性,就会选择将更多的财富和收入用于现期消费,即寿险会削减居民的预防性储蓄行为。在已有的研究中,已经有很多学者对我国居民面临的不确定性以及预防性储蓄的强度进行了衡量,绝大部分学者都得出预防未来的不确定性的储蓄是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储蓄的主要原因,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加快寿险业发展能够有效地降低城乡居民的储蓄水平,从而促进消费内需的提升。

通过研究非年金寿险产品和年金寿险产品对居民消费决策的影响,我们得出结论,虽然非年金产品和年金产品在消除居民面临的不确定性方面有所差异,但无论非年金寿险产品还是年金寿险产品,都能够使居民对未来形成更加稳定的预期,因此居民可以将更多的财富用于现期消费。作为一国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居民的消费选择行为将使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在GDP中的比重上升,从而促进整个国家消费内需的提升。

三、寿险业对消费内需作用的实证分析

上面的分析已经证明了寿险业对于消费内需的作用机制在于:年金产品和非年金产品通过“风险汇聚”和“损失分担”的机制,能消除居民面临的不确定性(可能来源于损失、收入以及寿命),令居民对未来形成稳定的预期。在这种情形下,居民无需为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而进行储蓄,从而能够更多地进行现期消费,因此,寿险业对于消费内需具有促进作用。下面将通过比较2010年我国各地区寿险业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来验证上述研究结论。

指标选取方面,我们选用国际上通用的“寿险业保险密度”与“寿险业保险深度”两个指标来衡量一个地区寿险业发展程度,选用最终消费率③作为衡量一个地区消费内需强劲与否的指标。之所以选用“最终消费率”而不是“居民消费支出”作为衡量消费内需的指标,是因为,衡量消费内需的关键,是看居民是否将现期收入和财富的多大比例进行消费,而不是消费支出的绝对量。因此,通过考察不同地区间寿险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与最终消费率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寿险业对消费内需的推动作用。

由表1可以看到,寿险业发展水平最高的几个地区:例如北京、上海等地区,其最终消费率达到56.02%与54.90%,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8.60%)。这说明寿险业的发展与居民最终消费率之间很可能具有正向的关系。但是表中数据也反映出来,有一些寿险业发展较好省份,如江苏、浙江、广东等省,消费率却并未表现出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象。而且我们进一步将各省份按照东部、中部、西部以及东北地区进行重新分类后,发现虽然各地区寿险业发展程度差异很大,但是最终消费率的差异却很小(如表2所示)。另外,寿险业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地区,其最终消费率指标却高于东部及中部地区。这似乎又否定了寿险业与最终消费率之间的正向相关关系。

2010年我国各地区寿险密度、寿险保险深度以及最终消费率情况

2010年东、中、西以及东北地区④寿险密度、寿险保险深度以及最终消费率情况

我们认为,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在于我国各区域具体情况差异很大,特别体现在收入水平上。按照经济学理论,随着收入水平的上升,边际消费倾向会下降。根据贺京同、侯文杰(2010)对我国居民消费倾向的研究,我国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具有两阶段性:当收入低于一个参考点(大约是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时,这部分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接近于1,当收入高于该参考点时,高出部分的边际消费倾向在0.5~0.6⑤。江苏、浙江、广东等比较富裕的省份,由于其收入水平较高,可能对最终消费率产生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寿险业发展对消费率的正面影响很有可能被差异较大的收入水平所抵消。因此,我们认为单独比较东、中、西以及东北地区各省份的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发展阶段和收入水平差异较大带来的影响。下面,我们以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为例进行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在东部地区各省市中,寿险保险深度高于平均水平的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四省市,除河北外,另外三个地区的最终消费率都要高于东部地区的平均最终消费率(44.46%);寿险保险深度低于平均水平的有天津、江苏、浙江、福建、海南、山东,这六个省市最终消费率的平均值仅为39.14%,远低于东部地区的最终消费率平均值。表4所列的东北三个省份数据表明,由于东北三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结构差别较小,三个省份的数据明显地体现了寿险发展水平与最终消费率的正向相关关系。寿险保险深度最高的黑龙江省,最终消费率也最高(53.07%),寿险保险深度最低的辽宁省,最终消费率也最低(40.49%)。通过对中部以及西部地区各省份的数据单独进行比较,也可以发现类似结论。

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我们选取了寿险业比较发达的日本、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地区进行对比,结果如表5所示。可以发现,日本、美国、我国台湾等地的最终消费率远远高于我国大陆地区,其中美国的最终消费率达到87.6%。这进一步说明,较好的保险业发展状况有利于降低居民未来收入和损失的不确定性,使得居民在做消费决策时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将更多的财富和收入用于现期消费。

诚然,影响居民最终消费率的因素不仅有寿险业发展水平,还有收入水平、人口结构、预期收入增长速度、利率水平以及政府支出结构等。考虑到这一问题,本文在比较不同省份最终消费率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对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居民最终消费率进行了比较,这实际上控制了上述因素的影响。在这一前提下,仍然得出了寿险业发展水平与居民最终消费率之间的正向关系,因此,可以支持理论模型所得到的结论。

2010年世界主要国家最终消费率与保险业发展情况比较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在预防性储蓄的研究框架下,分析了寿险产品对居民消费行为的作用机制。通过建立纳入不确定因素的两期效用最大化模型,从理论上证明了:寿险产品中的非年金产品通过对居民进行风险补偿而降低居民未来收入的波动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年金产品则通过提高居民对其寿命稳定的预期而减少长寿风险带来的财务危机,从而使得居民可以减少预防性储蓄,增加当期的消费。而居民的消费选择行为将使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在GDP中的比重上升,从而推动整个国家消费内需的提升。通过对比我国各地区、各省市以及世界主要国家地区的寿险业发展水平与最终消费率,发现寿险业的发展水平与居民最终消费率具有正向的相关关系,支持了理论研究的结论。我们的研究表明,通过寿险业的发展,消除居民面临的不确定性,使得居民在进行消费决策时对未来有稳定的预期,是破解低消费困境的有效手段。

我国寿险业发展迅猛,2011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达到9 721.43亿元,相比1982年刚恢复寿险业务时的0.015 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了58.32%。另据北京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的研究显示,保费的收入弹性在人均GDP1 000~10 000美元是递增的,我国目前人均GDP正处于5 000美元左右的阶段,因此预计在“十二五”期间保险业仍将保持高速增长。⑥我们必须正确的认识和充分的发挥寿险业在拉动消费内需中的作用。要重视居民的风险管理需求,为居民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除了利用传统保障型产品为居民提供损失补偿和发挥保障功能、利用长期型储蓄型产品帮助居民管理长寿风险和稳定收入水平外,还应当针对不同地区、收入群体开发适宜的产品和服务,例如在高收入地区大力开发和推出创新型产品,对于较低收入地区的居民提供宽覆盖、低费率的保障型产品等。最大限度地激发居民消费需求,发挥寿险业对消费内需的拉动作用。

①Hayne E.Leland,1968,Saving and Uncertainty:The Precautionary Demand for Saving,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Vol.82,No.3,pp.465-473.

②(*)式、(**)式与(***)式证明。

③最终消费率指最终消费支出占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④参照《中国统计年鉴—2011》对东、中、西以及东北地区的划分。

⑤贺京同,侯文杰.边际消费倾向的非对称性与消费增长——一个基于前景理论的消费需求模型[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03):22-28.

⑥郑伟.中国保险业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16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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