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认真研究健全地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确保地方党委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对于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对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功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1主要做法
在票决工作实施过程中,乡镇人大注重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确保重大事项项目筛选和票决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一)及时向镇党委汇报,在镇党委支持的基础上,积极与镇政府沟通,形成共识和合力;成立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人大主席、镇长任副组长,下设专项工作小组,为票决工作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认真研究项目征集、票决、监督、评估等具体工作方案,制定票决工作实施意见、具体实施方案、工作流程、票决办法等,为票决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按照工作流程,认真组织会前的项目征集、初筛,会中的项目审议、票决和会后的督办、测评等工作。即事先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初步整合筛选,形成备选项目;在人代会上政府对备选项目进行专项报告说明,代表进行审议讨论和投票表决;政府对代表票决确定的重大事项分解落实,人大代表全程跟进;组织代表听取政府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评估政府落实的质量和实效,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主要经验
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有序推进乡镇人大依法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主要经验是:
2.1坚持党的领导
重大事项票决工作必须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稳步推进,切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建立健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向乡镇党委汇报年度监督计划安排、人代会听取和审议重大事项项目报告的建议议题等,取得党委的支持。乡镇人大要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
2.2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要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投票表决实施办法,建立一套详细规范的工作流程,扎实做好每个环节工作。一要组织代表提前介入。在表决工作前期,组织代表深入走访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民声收集民意。二要组织召开好人代会。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的规定,为乡镇人大进行重大事项投票表决提供平台。同时,力求在年中召开的人代会上对重要民生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确保项目建设可以及时纳入来年的政府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实施。三要强化跟踪督办。通过“挂图督办”、定期视察,开展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手段,督促工作落到实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3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乡镇人大要注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决策质量。一要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在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履职知识培训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力求在活动中开展培训、在培训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精准选题,围绕乡镇发展和民生热点问题,通过组织代表听取汇报、视察调研、外出考察、述职交流等多种形式,让代表多角度全方位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三要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意识。制定代表履职清单,如规定每位代表每年应走访联系一定数量的选民,并力所能及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行乡镇人大代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或活动点开展活动,拓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推行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每年组织一些选区代表向选民述职。探索建立代表激励机制,对认真履职、关心选民、服务群众、勇于建言的优秀代表,要给予宣传或表彰,努力在代表中营造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
3措施
3.1准确界定重大事项是乡镇人大行使好决定权的前提
重大事项的确定,是行使好决定权的前提,它关系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各自的职能能否充分发挥,对乡镇人大来讲,是关系一不失职、二不越权的大问题。乡镇人大确定重大事项时,应遵循四条原则。合法性原则。确定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而且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不得与之相抵触。前瞻性原则。要把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全面的、长远的、带有根本性利益的事项作为重大事项。群众性原则。重大事项要关系本乡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并且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又强烈要求解决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可行性原则。
3.2严格依法办事是乡镇人大行使好决定权的保证
要行使好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必须遵循科学、民主的程序,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使乡镇人大作出的决定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乡镇人大要按照四个步骤行使好决定权。提出议案。议案必须依法提出,并经专门机构审查后才能成立。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享有提案权的主体有三个,即大会主席团、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除此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提案权。即使是乡镇党委需要提出由大会决定的事项,也应以党委建议的形式向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主席团同意接受建议后,再以主席团名义向大会提出议案。议案提出后,应先交议案审查委员会初审,然后向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对主席团和政府提出的议案,也可以由主席团直接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乡镇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根据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审议议案。重大事项的议案列入大会议程后即进入审议程序,由提案者向大会作出说明,有的重大事项还可以向大会发放有关资料、论证材料等,然后采取代表团分团审议、联组审议或全体大会审议等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提案者应派人听取审议意见,以便及时修改、充实。
结语
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真正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自身能力。要进一步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提高专职委员和年轻委员比例。提高人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增强人大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提升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
参考文献
①参见《一地两检法理争议》,《明报》(香港)2017年12月30日,第A12版;《港府:人大决定具法理基础澄清大律师公会质疑须尊重人大常委会宪制权力》,《文汇报》(香港)2017年12月30日,第A05版;《人大决定释除法律疑虑》,《大公报》(香港)2017年12月29日,第A14版。
②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20页。
③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宪法学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4页。
论文作者:黄波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6
标签:乡镇论文; 重大事项论文; 人大论文; 代表论文; 议案论文; 主席团论文; 工作论文; 《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2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