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指数档管理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养老保险论文,管理模式论文,指数论文,基金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要求在全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基金,并进行分配。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基金筹集适度,二是基金分配公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指数档管理模式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
一、什么是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指数档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指数档是计量养老保险基金贡献大小的标准。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金额通过当期每档金额标准系数,可以折算成指数档数量,反映养老保险费金额贡献的大小。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指数档数量:当月养老保险费金额÷当期每档金额标准系数
养老金指数档数量反映养老金贡献回报的大小。通过当期每档金额标准系数,可以折算成社会统筹养老金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养老金金额=当月指数档数量×当期每档金额标准系数
其中,“当期每档金额标准系数”是指在假定基期每一指数档代表100元货币金额时,养老保险费缴费当期和养老金发放当期每一指数档所代表货币金额的大小。计算方法如下:
当期每档金额标准系数=100元×(全统筹地区当期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全统筹地区基期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
例如,某全统筹地区以2001年上半年为基期,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为400元,2003年上半年基本生活消费标准为500元。则2003年上半年每档金额标准系数:
2003年上半年每档金额标准系数=100元/档×(500元÷400元)=125元/档
“当期每档金额标准系数”表示各时期每一指数档所代表的贡献量是相同的,不论其换算成金额的数量多少,都与基期100元货币的贡献量相同,即满足当期基本生活消费需求的能力相同。
二、如何建立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指数档管理模式
(一)统计核定全统筹地区人口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和各地区人口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全统筹地区人口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的核定应依据全统筹地区上年同期基本生活消费项目、数量额度、及相应物价水平等指标统计。例如:把上年1至6月的平均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作为当年1至6月各月的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把当地上年7至12的平均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作为当年7至12月各月的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全统筹地区内的各地区人口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的核定方法除采用以上方法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完成。在特殊情况下可依据当地最低生括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0%等;或者,依据当地人均收入或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50%、70%等。
(二)确定社会成员养老年龄、预期养老年限和有效缴费年限。社会成员的养老年龄就是在全统筹地区内,社会成员可以享受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待遇的统一年龄,例如:60周岁、65周岁、70周岁等;预期养老年限就是在全统筹地区内,享受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自养老年龄始至死亡之间的预期年限,例如:10年、15年、20年;有效缴费年限就是在全统筹地区内,一般社会成员在达到社会统筹养老年龄前具有缴纳养老保险费能力的年限,例如,15年、30年、40年。
(三)计算各地区当月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统一缴费金额。当月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统一缴费金额依据以下公式计算:
缴费金额=当地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预期养老年限÷有效缴费年限)
即,当预期养老年限和有效缴费年限固定不变时,各地区社会成员每月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只随着当地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的变化而变化。各地基本生活消费标准逐年变化,社会成员的缴费金额也随之变化,但比例不变。
假设一:某地区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为500元,预期养老年限20年(60周岁到79周岁),有效缴费年限40年(20周岁到59周岁),则当月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缴费金额=500元×(20年÷40年)=250元
假设二:某地区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为450元,预期养老年限10年(60周岁到6g周岁),有效缴费年限30年(30周岁到59周岁),则当月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当月缴费金额=450元×(10年÷30年)=150元
(四)计算当月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缴费指数档数量。当月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缴费指数档数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指数档数量=当月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当期每档金额标准系数
例如,某地区社会成员2003年上半年月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缴费额为240元,全统筹地区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系数为120元/档,则当月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缴费指数档数量为2档,计算方法如下:
指数档数量=240元÷120元/档=2档
(五)建立井记载统筹基金个人明细账户。统筹基金个人明细账户记载缴费本人、代扣代缴单位的基本信息和每月由本人、就业单位单方缴纳或双方共同缴纳的全部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金额及对应的指数档。
(六)当月社会统筹养老金指数档数量的计算。当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养老年龄时,依据其本人当时统筹基金个人明细账户累计指数档数量和预期养老年限,计算当月社会统筹养老金指数档数量。方法如下:
当月指数档数量=累计指数档数量÷(预期养老年限×12月/年)
例如,某人60周岁时达到养老年龄,当时统筹基金个人明细账户累计指数档数量共计720档,社会预期养老年限为20年,则其各月社会统筹养老金指数档数量为3档。计算方法如下:
当月指数档数量=720档÷(20年×12月/年)=3档/月
(七)当月社会统筹养老金金颠的计算。当月社会统筹养老金金额依据以下公式计算:
当月社会统筹养老金金额=当月指数档数量×当期每档金额标准系数
假设一:某社会成员达到养老年龄时每月社会统筹养老金指数档数量为3档,当月每档金额标准系数为160元/档,则:
当月社会统筹养老金金额=160元/档×3档/月=480元/月
假设二:某社会成员达到养老年龄时每月社会统筹养老金指数档数量为3.5档,当月每档金额标准系数为200元/档,则:
当月社会统筹养老金金额=200元/档×3.5档/月=700元/月
三、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指数档管理模式的理论基础
建立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目标是使人口进入老龄后基本生活得到有效地保障。这就要求在全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并进行调剂、分配。
全民覆盖与基本保障相结合作为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基金筹集必须适度。要在广覆盖的同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低水平保障机制。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的征缴以维持社会成员进入老龄后实现基本生活消费水平为标准,而不应与满足对其他人的当期支付相挂钩;同时,养老保险制度应该覆盖并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
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相对应作为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又一基本原则,要求基金分配必须公平。社会成员不能在当前履行有差别的缴费义务而在未来享受无差别的养老权利。达到养老年龄的社会成员在预期养老年限所能享受到的养老金待遇,应该由其本人在有效缴费年限所承担的缴费责任大小决定。
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宜使养老保险费充当个人所得税,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调节。生活在同一地区的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期每月维持自身基本生活消费的标准是统一的,他们每月的缴费义务也就应该是统一的。社会成员月养老保险费的核征标准就应该是这个统一的当地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
当地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是指生活在某一地区的人口维持某一月度基本生活水平的消费标准。它有四个层面的涵义:第一、它是一般人口的月消费标准。它依据某地区一般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项目、数量额度、相应物价水平等因素计算得出。它反映某一地区维持一个人海月享受基本生活水平的普遍消费标准。第二,它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月消费标准。相对于最低生活消费水平而言,这是一个更高的消费标准,它维持的不仅仅是生存需要,而是正常的生活状态。同时,它也不同于人均工资标准。由于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往往用于储蓄、投资等,所以,人均工资标准一般要高于基本生活消费标准。但是,由于人们常常会进行非当期工资收入消费,例如动用储蓄存款、借贷超前消费等,所以,人均工资标准也有可能低于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第三,它是某一地区内的月消费标准。因地域差别而产生的消费水平的差别普遍存在。例如,发达城市与欠发达城市基本生活消费水平不同、城市与乡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不同,因此,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是人们基本生活消费水平没有明显差异的某一地区的月消费标准。第四,它是某一时期内的月消费标准。时期不同,物价、人们的基本需求内容等因素会改变,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消费标准也会随之改变。例如,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人们的基本需求内容不同,基本生活消费标准就不同。因此,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是人们基本生活消费水平没有明显差异的某一时期内的月消费标准。
通过确定养老年龄、预期养老年限、有效缴费年限和当地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可以计算出社会成员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缴纳金额占当地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的比例,进而,可以计算出社会成员当地当月应缴养老保险费金额。
由于基本生活需求项目、经济波动、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存在,当社会成员进入养老年龄时,他们曾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累计金额很难准确反映养老人员各自对养老保险基金作出贡献的多少。例如,一个在通货膨胀率很高的年度和一个在通货膨胀率很低的年度缴纳同等额度基金的两个社会成员,所作出的贡献是截然不同的;即使经济波动不是很大的相邻两年,缴费额相同,贡献也不同。所以,对不同时期缴纳的基金数额按其贡献的大小进行指数化衡量并记载是十分必要的。
以全统筹地区某一时期为基期,并确定该时期月基本生活消费指数标准和标准系数,可以实现对不同时期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贡献大小的核定。例如,选定2001年为基期,全统筹地区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为400元,基期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系数为100元/档。若2004年全统筹地区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为500元(比2001年增长25%),则该时期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系数为125元/档(亦比2001年增长25%)。它的意义在于,2004年缴纳的125元养老保险费与2001年缴纳100元养老保险费的贡献是相同的,都能满足一个社会成员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的四分之一。
由于全统筹地区内各地区的月基本生活消费水平不同,各地区社会成员是按照本地区月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固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这就使得不同地区人口在同一时期每月缴纳的基金数额不同。通过全统筹地区每一时期核定的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系数,不同地区,不同的月缴费额便可以折算成指数档数量这个统一的计量标准,并进行记载。例如,某省甲市月养老保险费为180元,乙市月养老保险费为240元,全省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系数为120元/档,则甲市缴费人员每月缴费贡献为1.5档(180元÷120元/档),乙市每月缴费贡献为2档(240元÷120元/档)。
当社会成员达到养老年龄时,通过累计其历年积累的缴费指数档,就可以轻易地计算出其贡献总量的大小。同时,不同社会成员的累计指数档是可以相互比较的,而且每档所代表的货币金额又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的,但始终与当期基本生活消费指数标准相挂钩。对不同人员的累计指数档依全统筹地区一定养老年限按月平均,可以计算出养老人员每月养老金数额(月平均指数档×当期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系数)。例如,某人达到养老年龄时共积累了720档,若全统筹地区养老年限为10年共120个月,则该养老人员月平均指数档为6档,若当期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系数为150元/档,则当月养老金数额为900元(6档×150元/档)。
四、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指数档管理模式是现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发展和完善的必然选择
(一)这种基金管理模式可以真正地理顺社会成员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义务和养老金领取权利二者之间的关系。参保缴费人员依据当地当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的固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并按照全统筹地区统一的标准系数换算成指数档,达到养老年龄时,再按照当时全统筹地区统一的基本生活消费标准和每月享受的养老金指数档计算养老金数额。这样,当人口进入老龄后,其每月享有的养老金数额便全由本人前期缴费贡献大小决定,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得到充分体现。
(二)这种基金管理模式可以明确地分清个人、就业单位、政府三者的责任。个人在这种基金管理模式下,承担与预期养老年限所能获得的养老金回报水平相应的缴费义务,承担因未完全缴纳养老保险费而造成的养老期间相应的低水平养老待遇,承担自身寿命低于社会预期养老年限的经济损失等。就业单位承担养老保险费的代扣代缴责任,承担月养老保险费一定比例的代缴责任,承担月养老保险费不足额部分的无偿补差责任等。政府承担养老基金统筹责任,养老金的保底发放责任,超预期养老年限养老金支付责任等。
(三)这种基金管理模式可以使养老金数额得到有机地调节,共同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社会成员的养老金标准由统筹基金个人明细账户中养老保险费累计指数档及当期每档系数标准决定。当期每档系数标准反映当期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的波动,基本生活消费标准不断变化,每档系数标准也随之变化,月养老金数额也相应变化,但总以满足社会成员当期基本生活消费水平为标准。因此,养老人员的养老金数额处在有机地调节之中,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效地避免了政府调整养老金待遇的随意性。
(四)这种基金管理模式可以使社会成员的养老保险费合理负担,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社会成员每月养老保险费负担的多少由当地基本生活消费水平决定,比例固定,并由预期养老年限和有效缴费年限之比计算得出。同时,同一地区所有社会成员每月的预期养老保险费数额相同,这就避免了同一地区人口因工资额高低、就业单位所有制不同、确保基金支付压力差异、人为修改政策等因素而造成的缴费负担差别、波动较大等不平衡现象。
(五)这种基金管理模式可以使缴费人员随时能够了解自身每月的缴费负担并预算未来可以享受到的养老金标准。首先,全统筹地区养老年龄、预期养老年限、有效缴费年限是确定的标准,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所以,各地区社会成员的缴费比例就是确定的,社会成员的缴费负担就是当地月基本生活水平的这一比例。任一时期当地基本生活消费水平一公布,本地区社会成员就能够准确计算出具体数额。另外,全统簿地区任一时期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系数与这一时期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的比例是一定的,所以,社会成员只要通过对自身将会积累的指数档数量进行预测,就可以预算出未来能够享受到的月养老金标准和生活水平。就全体而言,只要能够在有效缴费期足额缴费,未来就可以享受到基本生活待遇。
(六)这种基金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地避免养老保险基金贬值对社会成员利益的影响。养老保险基金从缴费人员处核征上来到对其本人的支付,须要经过一段漫长的时期。在这段时间里基金面临着巨大的保值增值压力。新的基金管理模式下,社会成员的养老金标准不与基金的保值增值、投资储蓄、收支平衡等问题直接挂钩,社会基本生活水平才是影响社会成员未来利益的主要因素。养老保险基金与社会成员切身利益的相关性将体现在养老保险基金对全统筹地区生活水平提高的贡献上。养老保险基金贬值,社会成员的养老金标准不会降低,贬值的压力、增值的负担、计息的繁杂和投资运营的风险由政府承担。养老保险基金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共建设,其保值增值将主要体现在对宏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上,贬值损失将主要体现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整体降低上。
(七)这种基金管理模式有助于对流动人口养老保险接续问题的解决。统筹基金个人明细账户管理机制的应用,真正地实现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到人的目标,社会统筹基金的筹集和记载真正地实现了全员明细。社会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系数和指数档的应用,使任一地区任一社会成员的贡献大小一目了然。加上社会成员按照当地基本生活消费标准缴费、统筹基金个人明细账户随本人转移,流动人口将随时可以在任一地区按当地标准缴费,养老保险接续问题的解决变得容易。同时,处于流动状态的养老人员养老金的多少,始终与全统筹地区的基本生活消费标准挂钩,发放的接续问题也不受影响。
(八)这种基金管理模式有助于农村人口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城乡生活方式不同,基本生活消费项目差异较大,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差别客观存在,农村必须作为独立的地区统计基本生活消费水平,并计算养老保险费的多少。由于农村人口的养老年龄、预期缴费年限、有效缴费年限与全统筹地区一致,因此,农村人口月缴费额的多少完全由本地区月基本生活消费标准决定。标准低、缴费负担也低,未来享受到的养老金标准也低,但始终能够保障其基本生活消费,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变得顺理成章。
(九)这种基金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地避免社会成员因职业差别、工资高低、收入形式各异、单位性质不同等因素造成的不平衡现象。首先,职业的概念越来越模糊。一个人可能身兼多种职业、人们的职业也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所以,基于职业的差别而实行不同的缴费标准、管理办法、养老待遇,既给操作带来了不便,也造成了一定的不公平。其次,工资的高低差别普遍存在。人员工资即使相同,但其必须支付的生活支出也有可能不同。例如,须赡养的家庭成员数量不同。工资的支付方式不尽相同。月薪、年薪、周薪、小时工资、不定期工资等支付形式处于十分灵活的变动之中,养老保险费依工资额按比例征收很难准确计算。再次,人们的收入形式越来越复杂。劳动收入、非劳动收入、不完全劳动收入,货币收入、实物收入、无形收入、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加上不断创新中的收入新形式,使得按收入多少核征养老保险费难以普遍施行。另外,任何性质的单位都不应出现特权现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应平等地享有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权利,并尽相应的义务。不论党、政、军,公检、法,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事业单位,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面前一律平等,社会成员、单位、一方或双方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代扣代缴,并记载统筹基金个人明细账户。
(十)这种基金管理模式更便于理解、接受,使业务操作效率大大提高。首先,从月基本养老保险费负担的评估、数额的计算,到养老金水平的预测、数额的核定,新的基金管理模式处处体现了公平、简便的特征,使广大社会成员对政策的理解更容易,接受起来更方便,对当前的负担和未来的待遇都能作到心中有数。其次,一个地区统一的缴费标准将使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程序进一步简化,记帐核算工作效率提高。这对面临数以万计的服务对象,社保经办工作队伍人员短缺等严峻现实,是最有效地解决方案。另外,简化了的工作程序、规范了的工作内容也将使办公自动化业务管理软件的开发、网上申报缴费、银行网络代收、基数核查审计、区间基金划转、流动人口续保、农村人口参保等工作顺利开展、效率提高,差错率也将大大降低,整个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