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不是美学的问题,而是美学问题——关于生命美学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学论文,生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4)9-0005-13 美学研究的经验与教训昭示我们:在美学研究中,重要的不是美学的问题,而是美学问题。 当然,也曾经有著名美学家在建立了实践美学之后强调说:不要再去建立美学的体系,而要先去研究美学的具体问题。可是,正如康德所说,没有体系可以获得历史知识、数学知识,但是却永远不能获得哲学知识,因为在思想的领域,“整体的轮廓应当先于局部”。在生命美学看来,这话无疑很有道理。我们在研究美学的问题之前,也不能不首先思考实践美学对于美学问题的思考是否正确,更不能不思考我们自己是否也需要首先对美学问题去加以思考,否则,我们关于美学的问题的研究就很可能无功而返。 还有人进而从西方美学历史上的关于美学问题的思考的失败出发,片面地总结说,应该去研究美学的问题,而不要再去研究美学问题。可是,其实西方美学历史上的很多美学家对于美学问题的思考的失败,都不是因为方向,而是因为道路,就是说并不是因为不应当去思考美学问题,而是因为没有找到正确的思考方式。例如西方美学曾经始终坚信:在审美活动的背后,存在着一个终极根据。而西方美学的全部历程,其实就是执着地去思考这个终极根据的历程。显然,这就是“柏拉图之问”的意义。而今看来,执著地去思考这个终极根据其实并没有错,错的仅仅是,他们误以为这个终极根据就是“本质”。结果,在古代是“美的本质(理式)”,最有代表性的是柏拉图美学;在近代是“美感的本质(判断力)”和“艺术的本质(理念)”,最有代表性的分别是康德的美学和黑格尔的美学。到了20世纪,在“本质”的陷阱里疲于奔命的西方美学家开始不约而同地对“终极根据”敬而远之,转而去思考美学的问题,而不再思考美学问题。例如,或者转而从直觉论、移情论、快乐说、表现说、距离学、格式塔、精神分析论入手去讨论美感,或者转而从“形式”入手去讨论艺术。学术界一般认为,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就代表着前一种努力,苏珊·朗格的《情感与形式》则代表着后一种努力。 然而,美学问题难道果真就不存在了吗?倘若我们转换视角,则不难发现,它仍旧是存在的。只是,西方美学误以为这个终极根据就是“本质”,无疑,这一切必须归咎于它的“认识-反映”框架。可是倘若转而从“价值-意义”框架来看,则不难发现,这个终极根据恰恰不是“本质”,而是“意义”。因此,只要我们从“本质”的歧途回到“意义”的坦途,困惑也就迎刃而解了。换言之,我们不妨简单地说,“本质”,确实是一个虚假的美学问题,但“意义”,却确实是一个真正的美学问题。因此,从“意义”的角度,美学问题无疑是可以研究,而且也是必须去研究的。 生命美学所力图面对的,就是“意义”这样一个真正的美学问题。 在人与世界之间的超越维度以及自由生命活动的意义的基础上,生命美学为自己的美学研究建立的是“价值-意义”框架。在生命美学看来,审美活动是进入审美关系之际的人类生命活动,它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也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的满足,同时,它又是一种以审美愉悦(“主观的普遍必然性”)为特征的特殊价值活动、意义活动,因此,美学应当是研究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研究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就是美学研究中的一条闪闪发光的不朽命脉。 在这个意义上,“审美活动使对象产生价值与意义”,是一个关键的思路。 在生命美学之前,中国当代的包括实践美学在内的所有美学探索,尽管不可谓不认真,但是,路径却都值得商榷,因为,它们都坚持“美是客观的”,都怕被说成是“唯心主义”。蔡仪的美学如此,朱光潜的美学如此,李泽厚的美学也是如此。其实,李泽厚已经意识到了人与审美对象的关系的重要,而且,早在康德那里就已经指明:审美活动的根本奥秘,就是“主观的普遍必然性”,换言之,审美活动的根本奥秘在于:它是主观的客观,又是客观的主观,它是客观的生命活动,然而又偏偏是以主观的精神活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只要从“审美活动使对象产生价值与意义”的角度出发,就不难进而破解审美活动的奥秘,可是,由于既不敢逾越“反映-认识”的框架,也不敢逾越“劳动创造美”的雷池,于是,李泽厚就只好转而千方百计把美论证为“社会存在”、把美感论证为“社会意识”,同时,一方面去竭力贬低审美活动,认定它不能创造美,只能反映美,另一方面又去竭力抬高物质实践活动,认定只有物质实践活动才能创造美,结果,通过绕道物质实践活动,在先论证物质实践活动创作了美之后,最终论证出审美活动反映了美,由此,李泽厚认为已经一切就绪。可是,所谓的社会本质、人的本质力量到底是怎样积淀进美的?人类物质实践活动创造的很多东西为什么不美?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没有创造的月亮为什么却很美?现在回头来看,即便是这样一些简单的问题,李泽厚其实也还是没有解释清楚。 还有美学家提出过“美在和谐”。“美在和谐”就是美在关系。然而,所谓“关系”,其实只是对审美活动的发生条件的考察,但却不是对于审美活动本身的揭示。列宁说:仅仅相互作用等于空洞无物。因此,提出“美在和谐”也还是没有导致问题的解决。 相比之下,倒是高尔泰不怕被批评为“唯心主义”,他毅然决然地提出:美感创造美。然而,犹如西方的直觉说、移情说、表现说、游戏说、距离说,在他那里,审美活动又成为了一种主观的精神活动,没有了客观的属性,无疑,高尔泰由此也就没能把思考继续推向深处。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美并不是客观的存在。试想,柏拉图为什么会提示说,猴子本来是“最美的”,但是与人相比却“还是丑”?他的言下之意,恰恰就正是在说明:美并不客观。外在世界只是审美愉悦的条件,至于审美愉悦的原因,那还是存在于审美活动自身。 也因此,传统的“认识-反映”框架只适合研究物性,并不适合研究人性。因为在对象身上寻找一种美的客观属性,是不现实的,鲜花亘古如斯,然而,历经了从“不美”到“美”的演进,对于今人,其中的美客观存在,对于古人,其中的美却客观不存在。显然,客体对象的固有的自然性质——物理属性、化学属性尽管亘古存在,但是,美却并不亘古存在,换言之,鲜花成为审美对象,并不来自具有价值的“鲜花”,而是来自审美活动对于“鲜花”的价值评价,值此之际,鲜花所呈现的,也只是自身中那些远远超出自身特性的某种能够充分满足人类的特性,也就是某种能够满足人类自身的价值,而鲜花身上的某种能够满足人类自身的价值中的共同的价值属性,就是美。 另一方面,美不是客观的,但是,作为生命活动的一种,审美活动本身却是客观的。千万不能因为它以一种主观的精神活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就否认它的客观性,就误以为它无法创造价值与意义(区别于李泽厚的美学),但是,也千万不能因为它以一种主观的精神活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就误以为它就仅仅是主观的(区别于高尔泰的美学)。因为一旦陷入“主观”的陷阱,也就无法对于审美活动的价值与意义的创造做出准确的说明。 事实上,审美活动所从事的,不啻一次精神产品的生产,它不但与主观的心理活动、感觉活动相联系,也与客观的审美存在、审美需要、审美能力相联系,实质上是一种以主观的精神活动的形式出现的客观的生命活动。而且,作为一种客观的生命活动,审美活动尽管无法改变外在世界,但是,它却可以使得外在世界产生价值与意义,审美活动无法创造外在世界,但却可以创造外在世界的美。当然,审美活动面对的不是普遍概念而是具体概念、不是抽象普遍性而是具体普遍性。它是从特殊(主观)出发去寻找普遍(必然性)的一种生命活动。它所面对的外在世界也不是与自身对立的世界,而是自身直接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由自身所构成的世界。也因此,它在外在世界身上看到的,其实完全是自己所希望看到的东西,而这,就正是外在世界的价值与意义。这,应该就是康德的“主观的普遍必然性”所提示的真正含义?! 这样,在实践美学那里,是“反映-认识”的框架,是一切依赖于物质实践活动,人与对象的关系被颠倒了,对象决定了人,美也决定了人(即便“自由的形式”,也还是形式化的客体)。而在生命美学这里,是“价值-意义”框架,是一切依赖于审美活动,对象是被审美活动创造的,美也是被审美活动创造的。 所以,简单地说,把被实践美学颠倒过去的再颠倒过来,这,就是生命美学。 接下来,我们还可以将生命美学关于美学问题的思考与实践美学、生态美学等的思考做一个简单比较。 实践美学也希望就美学问题而不是美学的问题发言,并且也做出了认真的努力。可是,由于它为自己建立的是“认识-反映”框架,也没有走出作为终极根据的“本质”的泥沼,因此,在“美学的问题”的解决上的回答也就未能令人信服。 例如,实践美学也注意到了审美活动中的“人的对象化”与“对象的人化”的问题,但是,由于“美是现实生活中的客观存在”这一前提的顽固存在,以至于实践美学总是不假思索地就将之归结为所谓的“物化”,并且以为这恰恰证明了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然而,从“价值-意义”框架来看,则应该很容易就能够正确意识到,审美活动中的“人的对象化”与“对象的人化”指向的其实都只是人的确证,而不是物化。 而生命美学却不同。意义,是看不见也摸不到的,但是“在路上”的人却必须看见它也必须摸到它,可是,如何才能够做到?区别于把一个非我的世界看做自我的实践活动,审美活动所亟待去做的,是把自我看做一个非我的世界,这也就是说,通过创造一个非我的世界的办法来证明自己。不能不说,人,真是非常聪明,他竟然发现了“人的对象化”与“对象的人化”的奥秘。由此,一旦把自我当作一个非我的世界,也就顺理成章可以在这个非我的世界中呈现“意义”。而人也正是借助这个非我的世界才得以看到自我、看到自己的精神面孔,并且因此而愉悦快乐。这,当然也就是审美活动之所以与人俱来,之所以在人类的生命活动中更为根本、更为核心的全部理由了。 再如,实践美学对于自然美的阐释一直为美学界所诟病。例如,日月星辰并没有被人的本质力量触及,可是,它却远比那些被人的本质力量触及过的对象为美;人力罕及的名川大山,是怎么积淀了人的本质力量的?被打死的七步蛇确实与人的本质力量有关,但是七步蛇却并不美;在梅花身上积淀了不同文明时代的社会本质(人的本质力量),可是为什么梅花在文明时代却自古迄今都是美的?诸如此类的问题举不胜举,也从来都是实践美学最为讳莫如深的话题。 然而,从生命美学的“价值-意义”框架来看,问题却极为简单:自然美的问题,首先与自然无关,而首先与人有关。 以鲜花为例,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当我们看鲜花的时候,呈现在眼中的,不仅仅是鲜花,还有对于鲜花的评价。就后者而言,因为我们“自由地实现自由”“表现理想”“表现自由生命”的生命需要从来就是一个黑洞,没有空间特征,没有位置特征,是无法表达的,不过,它又必须被表达,于是,我们只能通过把它与眼中所看到的事物联系在一起的方式,使它对象化、客体化,于是,就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生命活动方式:“自由地实现自由”“表现理想”“表现自由生命”的生命需要被投射在作为视觉对象的鲜花上,用王阳明的话说,就是“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当然,此时此刻鲜花被评价的已经不是那些它自己是怎样的自然属性而是它对我们来说是怎样的价值评价。显然,在审美活动中我们之所以能够“看”到鲜花的美,其实就是因为在鲜花身上看到了令我们喜爱的东西(在癞蛤蟆身上,则看到了令我们厌恶的东西)。而实践美学却误以为“鲜花的美”是客观的,这无疑与它错误地从“认识-反映”框架出发因而未能意识到鲜花的美只是出于我们对它的评价直接相关。 推而广之,与艺术美是人类自身“自由地实现自由”“表现理想”“表现自由生命”的生命需要主动地在想象中构造了一个外在的对象然后再加以认领不同,自然美是人类自身“自由地实现自由”“表现理想”“表现自由生命”的生命需要在自然世界的作为一种为人的存在中向人类显示出那些能够满足人类的需要的价值特性中认领自己。 就自然世界而言,当它显示的只是它自己“怎样”的时候,是无美可言的,也并非审美对象(当然,有些自然对象身上的诱发我们去审美的要素要比另外一些自然对象要更多),而当它显示的是对我来说“怎样”的时候,才有了一个美或不美的问题,也才成为审美对象。因此,自然世界本身并没有美,美并非自然世界固有的自然属性,而是人与自然世界之间的关系属性。也因此,自然世界当然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自然世界的“审美属性”却是一定要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为它不是自然世界的自然属性,而是人类对于自然世界的价值评价。 由此,自然美的问题也就得以解决。 同样,生态美学也希望就美学问题而不是美学的问题发言,并且也做出了认真的努力。但是,它的非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维度,却恰恰意味着它已经悄悄从李泽厚的实践美学退回到了蔡仪的“见物不见人”的客观美学,也从美学所理应坚持的意义关系退回到了物态关系。然而,生态问题固然重要,但是却毕竟不能比人类生命活动本身的问题更重要,生态环境毕竟只是人类生命活动的环境。因此,生态美学所讨论的问题其实并不是美学问题,而是美学的问题(亦即马克思说提示的人是按照美的规律建造的问题),是这个生态环境是否能够满足人类的生命活动,人类生命活动是乐于接近之还是不乐于接近之的问题(因此,生态美学的更加妥当的定义,应该是环境美学)。也因此,是第二位的问题,而不是第一位的问题。 进而,生态问题,说到底,涉及的也只是审美发生的条件,但却并非审美发生本身。而且,生态,是审美发生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是审美对象产生的前提,但却不是审美对象本身。须知,美是审美对象的共同的价值属性,而审美对象并不来自客体对象的自然属性,而来自审美活动对于客观对象的价值评价。因此,审美活动就必然与人有关。何况,不生态,也可以审美,例如决溢1590次改道26次的一直不那么生态的黄河,不也仍旧是审美对象?可是,生态了,例如屎壳郎,却不一定就美;何况,黄山和回收的垃圾山、百灵鸟和毛毛虫,癞蛤蟆、玫瑰花和狗尾巴草都一样生态,但是却并不一样美。 因此,即便是从人是按照美的规律建造的角度,生命美学的看法也仍旧区别于生态美学。因为“美的规律”并不体现在外在客体之上,而是体现在外在客体的审美价值之上——也就是外在客体自身中那些远远超出自身特性与价值的某种能够满足人类自身的价值之上。揭示“美的规律”,要从审美活动入手,不能从外在客体入手,也不能从生态环境入手。而且,对什么外在客体审美或者不审美,都是由审美活动决定的,外在客体的作用是次要的。为此,中国古代美学家甚至说:无弦琴也可以令众山皆响。换言之,外在客体显现为美,应该是审美活动在外在客体身上创造了审美对象的结果。是因为人类愿意接近愿意欣赏的结果。这就犹如,物与物之间是意识不到价值关系的,因为它们彼此之间是同一的;只有加入了人类愿意接近愿意欣赏或者不愿意接近愿意欣赏,才有了价值关系,也才有了审美价值。 由此,我们看到,正是因为立足于“意义”,生命美学不但在美学问题上得以立一家之言,而且也还因此而具备了在美学问题的思考层面的较为广阔的理论前景与阐释空间。重要的不是美学问题,而是美学问题--对生命美学的思考_西方美学论文
重要的不是美学问题,而是美学问题--对生命美学的思考_西方美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