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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然而,其思想文化只在两个时期达到最高峰,即春秋战国时期和五四时期。这两次闻名于世的文化风暴都与人性,尤其是人的个性密切相关,因此,个人的发展与文化的繁荣总是相继而至。在西方,个人的概念及相关理论直到19世纪才真正有所成就。在中国,人们对个人主义一词仍持有颇多异议。
一、西方文化历史上的“Individualism”
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一词源于古希腊哲学和后来的基督教义,但其真正的发展时期开始于文艺复兴。从那以后,个人主义才渐渐演变成西方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
有人说,西方的历史是世俗化的过程,但西方文化从来就没有和宗教脱离过关系。宗教改革之后,人们走出中世纪的阴影,教派叠出,由此产生了人们对自由和平等的追逐,而“自由”和“平等”都是个人主义理论中的关键词。毫无疑问,个人主义作为一种理论,是和社会平等同时产生的。爱默生曾指出,那一时期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对个人重要性的新认识。[1]
Individualism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那时人们用它来表现19世纪人们的生活状态与特性——他们缺乏共同的理想和信仰,如浮萍一般飘在世上,同时他们面临着残酷的竞争,一切都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
1730年,托克维儿(Tocqueville)在一篇文章中说,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是一个全新的词,在我们的祖先的词汇中只有“利己主义”(egoism)的概念。托克维儿并非个人主义的支持者,但他对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进行了区分。他认为,利己主义是对自我最大程度的加强和夸大,而个人主义则是一种更为成熟和冷静的情感。
此后,该词在美国的实践中获得了积极的意义。早期的欧洲移民满怀在宗教革命中获得的新思想来到新大陆。这些意识形态的种子在新的环境中很快向着民主的方向发展。在这块新的土地上,旧的束缚不再有,个人主义逐渐成为美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欧洲到美国,个人主义也完成了消极到积极、萌芽到成熟、理论到实践的转化。
二、中国语境下的个人主义渊源
Individualism在中国被译作“个人主义”或“个位主义”等之前,于国人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概念。千百年来,中国人常面对的是“民”,而非个人。人们习惯于在别人的影响之下行动,而不太在意“自我”的想法。所谓“人云亦云”、“众口铄金”等成语正是在这样一种氛围中产生的。历代的统治阶级都乐于实施“愚民”政策,一切措施都围绕如何控制民众的思想开展,大多数人认为服从上级是理所当然的。然而,有学者认为,早在几千年前,中国文化中就蕴涵了个人主义思想的种子,尽管与其西方源头大有区别。
孔子曾提出“己”的概念,但与这个字连在一起的是个人的修养。其弟子将修养的重点更放在正直、性格和责任感上,要求君子必有其德。儒家的君子在内心深处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己”在约束自己。然而,儒家弟子最终是不能实现个人主义的。首先,孔子所说的“己”是一个严格的道德概念,而非政治的或法律的概念。“己”的提出,是为了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而不是为了让个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他强调的是,即使人们到了随心所欲的年龄,还应当对自己有一定的约束。个人被迫作出牺牲,人的个性由此被湮没在森严的等级制度中。《论语·八佾》中,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2]看来孔子还认为君使臣也应给予臣一定的尊重,但“使”与“事”的区别已经将“臣”的特性一笔抹销,更不用说平头布衣了。
海外学者在此类研究中贡献颇多,其中杜维民可算是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他在人文主义方面著述甚丰,不少都是基于在儒家的“己”与西方的“self”之间划等号的假设上。他认为翻译因素不需给予过多考虑,并且旁征博引以证明这一观点。但是,他的讨论显然缺乏对“己”与“self”这两组概念的词源研究。
儒家学者没能给个人主义准备温床,道家思想却对个人主义显得相当友好。道家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故随性而为。道家强调的不是人的社会属性,而是人的自然属性。
然而,道家并不愿卷入社会,相反,他们消极地逃离社会。道担负不起作为政治理论的责任,因为道家弟子并不关心法纪问题,从未建立任何一种严格的社会体系以保障个人的自由。他们的乌托邦不过是返回原始的自然状态。
但是,道家思想中的个人主义思维对中国古典文学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在魏晋时期,陶渊明的诗作清新自然,描述了他对自在的田园生活的向往;《世说新语》之类讲述士林中奇人怪事的作品层出不穷。竹林七贤中的刘伶甚至“纵酒放达,或脱衣裸行在屋中”,还对见怪的人说:“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为何入我裈中?”[3]然而这种世风并未延续多久,便被森严的等级制度压制下去。
百家争鸣,法家也不示弱。在法家学者眼里,人只不过是没有个性的工具。他们关心的是如何让人们向王权低头,因此采取的措施都是为了加强政权,并不考虑人们的自由和权利。可见,法家只能导致等级制度,而不可能萌生个人主义思想。
佛教是一静默、沉思的宗教。佛教思想中也有一些“己”的概念。但是佛教徒的世界观注定是反对个人主义倾向的。佛教信奉“无常”和“无我”,对他们来说,从尘世中解脱出来才能在另一个世界实现真正的自我。由此可以看出,佛教徒也不能理解个人主义者所追求的自我实现方式。
三、Individualism在中国的译介和应用比较
真正西方意义上的个人主义是在19世纪末被介绍到中国的。在翻译过程中,个人主义获得了新的思想内容。
当人们考虑个人主义在汉语语境下的新意义时,总得以不同语言之间的对等为前提。我们常常忽略一个事实,即如今人们普遍获得的意义是建立在翻译史上。英语单词和其中文对应词的关系是历史的产物,所谓的可译性也是建立在这种历史关系之上的。
对“individual”的翻译有“个人”、“个位”、“个体”等。这些词有时又与“我”、“自我”、“己”等互换。这些用词的混乱,也折射了翻译实践的复杂。中国和西方国家的碰撞使“individualism”获得了新的含义,中国的国民性融入了来自西方的“个人主义”。原义和新义不能混为一谈,但两者互相影响、互相作用。
因此,要想对“个人主义”有较深的了解,我们不能仅仅求助于字典。真正最值得分析的是“individualism”在历史过程中的应用和翻译。
“个人主义”和其他许多外来的新词一样,也是日本学者在翻译西方的“individualism”时首先采用的。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该词被引入中国,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自我”的讨论话题炙手可热。
1916年《东方杂志》上一篇文章写道:“我国人惟不知个人本位主义。故其于社会也,惟现一片笼统。只见有家族,有地方,有国家,有其它社会,而不见有个人。”可见作者家义对中国的贫困感到危机。同时,罗素在其《中国的问题》中却谈道:个人主义在西方已经死去,却在中国活着,不管好还是坏。(注:转引自利禾《语际书写——现代思想史写作〈批判纲要〉》第40-41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罗素对战后欧洲形势的担忧和家义对中国贫困的担忧尽管背景不同,都企图从东方文化中寻找解救的办法。两人对“个人”及“个人主义”的理解并不相同,可见该词在历史和政治实践中的应用比简单的定义更能反映该词的意义。
个人主义有时被拿来与个性相比。正如蒋梦麟所说,个人主义与社会或国家相关,个性却是与教育相联。个人主义作为关于个人权利的一种理论,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此处,作者所关心的也是中国人民的命运。[4]
最近,不少研究五四运动的学者提出当时的个人主义和西方精神相比较,应该被叫做“伪”个人主义。他们认为中国知识分子一直以来是一个具有悲剧色彩的团体。他们从未真正为个人作打算。刘和在《语际书写》一书中提出,那时的个人意识确实与社会、国家和人民联系在一起,但她很难赞同说“正宗”的西方个人观就与外在的国家社会毫无关联,更不认为中国的个人观是对西方观念的一个歪曲。事实上我们不能简单地以错对来给个人主义的概念一个定论。
上个世纪初见证了不少重要的历史事件,其中包括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共产主义运动等。当时对个人主义的讨论如火如荼,最有代表性的话题多出现在《东方杂志》、《新青年》、《新潮》等刊物。
《东方杂志》前,个人主义的话题是作为梁启超、黄遵宪等人的民族国家理论的一部分提出的。《东方杂志》创建于1904年,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论坛。1914年6月,主编杜亚泉写了一篇名为《个人之改革》的文章,指出过去的革命都未触及个人的改革,而真正的改革必须从个人开始。(注:引自杜亚泉的《个人三改革》,原载《东京杂志》1914年12期。)儒家思想和社会主义在他这里完全相融。他的思想告诉我们,那个时代的改革已经有了新的话题。这可算是当时最先把个人主义的话题引入公共讨论的文章。
其他杂志上的讨论也有着非凡的影响。1915年,高一涵在《青年杂志》(即《新青年》前身)上发表评论。他和杜亚泉持相近的观点,但是进一步有所深入。他重谈了“人民”的概念,认为“人民”由个人构成的群体。他用“小己”来翻译“individual”,“小”的应用正暗示着“大己”的存在。(注:引自高一涵的《国家非人生之归宿论》,见《青年杂志》1995年第4期。)此时的个人已更贴近国家、民族。
《新青年》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战场之一,吸引了越来越多对个人主义话语感兴趣的人。李大钊、胡适、周作人等新文化、新文学运动的先锋者都认为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人文主义应当成为新文学的主题。新的文学形式被介绍到国内,一大批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小说涌现出来。过去,中国的叙事性文学多以第三人称为讲述者,即使出现“我”,也是不与故事发生关系的说书人等角色。在“我”讲述的故事中,主人公和现实世界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因为这个“我”将个人无限地延伸。有个性的“我”使得作者更精确、生动地表现事物。
个人主义思想就这样在中国这块土壤上不断发展、成长,获得新生,对我国的政治、文化等意识形态造成了不少影响。
四、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影响
五四运动对中国文化意识形态的重大影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最近一种新的观念认为,一系列研究表明,那时的个人主义是“伪”个人主义。正是五四运动期间萌发的国家主义导致了启蒙运动的失败。事实上,并无什么正宗的理论值得我们去信仰。正是在翻译或误读的过程中,个人主义才在中国语境下得到了实际意义,从而对中国的历史文化发生影响。
鲁迅曾说,“个人一语,人中国未三四年,号称识时之士,多引以为大垢,苟被其谥,与民贼同。意者未遑深知明察,而迷误为害人利己之义也欤?夷考其实,至不然矣。”[5]可见,此语多被人误解。为了澄清原义,鲁迅介绍了此词的由来,引证了尼采、罗素、易卜生等个人主义的追随者。他认为,这些都是追求个人尊严的典范。但是,这些理想主义者的不同点却有意无意被忽略了。鲁迅指出,在他本人的时代里,西方文明被有些人借进步和发展之名歪曲了。他想传递给人们的信息就是:真正的西方精神的精华在于社会平等、自由与个人权利等。
杨朱也许是发现个人的典型代表,尽管他的思想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并没有留下太多踪迹。杨朱和《新青年》的观点有一个重大区别,即杨朱的想法是依赖于中国传统而存在的,《新青年》却通过更多的外来思想重新发现“个人主义”的意义。许多进步杂志的供稿者热衷于西方思想的宣传,把西方思想看作解决中国问题的良药。个人主义思想告诉人们,个人的需要推动了事件的发生,也是生命意义之所在。甚至胡适都宣称:新文化运动的目的就是解放思想和个人。[6]
各种刊物成就了个人主义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地位,该词的译介激发人们追求自由。今天,当我们回想五四运动时,也许首先想到的就是“德先生”、“塞先生”以及爱国主义精神。很少有人会把个人主义思想作为当时的主旋律。但是,很显然只有在意识到个人主义的存在之后,人们才会全心全意、坚持不懈地去寻求民主、科学。Individualism的精华一旦被了解,就变成抵抗旧传统的工具。为中国的归宿忧心忡忡的仁人志士,以来自西方的个人主义概念及价值观为最有力的武器,投身到中国文化的改革中。他们真正想做的是和历史传统一刀两断,然后如凤凰涅槃般获得新生。
然而不管如何,这个词都存在着误读。正如林毓生所言,个人主义被看作是一个目的,而不仅仅是一个工具。个人的独立从一开始就被误解。[7]个人主义只是在用来宣传自我、抗击旧传统和建立乌托邦时,才物化成工具。哈耶克曾说这种个人主义很容易转变成疯狂的集体主义,从而极端地压制个人自由和权利。奥威尔在其《1984》中就构想了这样一种失控的状态,这在后来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中也得到了一定的证实。
众所周知,包括《新青年》在内的众多刊物对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发现和传播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不幸的是,在上个世纪受到如此欢迎的个性解放又一点点被集体主义吞噬。事实上,1919年后,连《新青年》也转向了集体主义。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人主义更是被视为资本主义思想的毒草。直到80年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才又一次出现,知识分子在追求“自由之思想”时,也再次怀念起“独立之精神”来。Individualism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被人们重新挖掘出来,和人权、自由等关键词紧紧联系在一起。《读书》等杂志上展开了关于个人、自由等的大讨论,中国知识分子试图还这些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关键词以本来面貌。个人主义的光芒再次普照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