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少数民族地区家校合作的现状和策略论文_龚玉花

小议少数民族地区家校合作的现状和策略论文_龚玉花

摘要:家校合作是现代学校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现状和最新动态受到教育界长期热切的关注。家庭和学校是家校合作的两个重要环节,而少数民族地区当前的普遍情况为,学校教育较为完善而家庭教育普遍缺失。家长认为学生的教育责任在学校而不在家庭,因此少数民族地区要实行家校合作必须加强学生的家庭教育,从而形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双管齐下、齐头并进的局面,进而达到提升学生的教育水平和改善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现状的目的。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家校合作;教学方式

引言: 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长时间受到社会的热切关注,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应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发展一套真正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教学方式。由于当地教育观念与其他地区出入较大,如果将其他地区的教育方式直接生拉硬套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肯定不会起到很好的效果。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现状,在少数民族地区尝试大力推行家校合作也许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但任何一种教学方式并不是能拿来即用的,它也有自身的许多问题,导致家校合作所起到的效果并没有理想中那么显著。本文对少数民族地区家校合作的现状和策略进行分析探讨,旨在分析少数民族地区家校合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方式,创造家校合作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新局面。

一、浅析少数民族地区家校合作现状中存在的弊病

(一)家校教育缺少计划性 在少数民族地区施行家校合作的首要问题往往是家校合作的计划不明确,现实中难以长期实施。一方面,家校合作这一教学模式并未在少数民族地区广泛施行,许多学校并未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学生的教学工作,家校合作的成功案例较少;另一方面,存在一些学生家长对家校合作的基本含义不太了解,也就无法理解家校合作对学生教育的必要性。另外,存在的问题就是学校和家庭对家校合作的实行目的、运行机制、具体实行途径不了解,对实行家校合作模式的必要性的认识不足。所以即使有规划,由于缺乏实行这一模式的动力,家校教育的教学模式也难以长久实施下去。

(二)家校合作工作缺少丰富的具体实现途径 家校合作其实由来已久,其一些方式也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中广泛施行,如:召开家长会、教师家访、学校举办亲子活动等。但由于对家校合作缺失深刻的理解,所以家校合作的方式也仅限于上文提及的几种有限的方式,而且就连这几种有限的方式也未得到全面的实施[1]。所以,对长期高效的推进家校合作工作任重而道远,家校合作工作在少数民族地区顺利的展开,离不开学校和家长对家校合作之于学生教育的必要性的深刻理解,并充满热情的投入家校合作中,以多种方式推进家校合作工作的进行。

(三)学校和家庭认知水平的不同,造成了对家校合作概念的认知差异 目前的情况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水平从总体上看相对于东部沿海地区并不发达,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家长的教育观念十分陈旧,这种情况就造成了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家长不理解、不响应、不支持家校合作的教育方式[2]。家长的这种“学生教育责任在学校不在家庭”的教育观念不仅陈旧而且较为顽固,即使勉强接受家校合作,也是消极对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家校双方没有明确而统一的对家校合作概念的认知,双方合作也就失去了施行的基础,家校合作因而迟迟无法顺利开展。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如果想要顺利开展家校合作的教学工作,就必须统一家长和学校对家校合作概念的认知,从本源上扫除家校合作施行的障碍。

二、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家校合作的具体施行策略

(一)明确家校合作的概念,统一家校双方认知 在2015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一项《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法律文件,文件十分明确地指出了学生教育中家庭教育的必要性,因此学校促使学生家长积极实施家庭教育具备充分的法律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广大家长应响应国家对家庭教育的号召,改变旧有的教育思维,明确自身对学生教育的责任,真正使家庭教育得到有效实施[3]。此外,每个学生都是家庭的希望与未来,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传统观念深入人心。由此可见,在重视学生教育这一问题上,对家长和学校都是一致的。因此明确家校合作对学生教育水平的提升的重要性这一重要概念,可以在思想层面上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合作目标达成一致,从而奠定家校合作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建立家校合作实行机制,以制度来规范家校合作具体施行方式 在达成家校合作认知的基础上,有必要建立明确的实行机制、规范具体施行方式,确立一个长久实行的家校合作教育机制。对此,对学校和家长提出的要求有:学校应与家长积极商讨家校合作施行机制的建立;加强家校合作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从而使家校合作工作得以高效有序的进行;加强家校合作对学生教育必要性的认识,将家校合作工作进行长久规划,并列为学校重点关注的工作项目;在学校和家庭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使家校合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学校应认识到自身在家校合作工作上的引领者和主导者的角色 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应明确自己对家校合作的引领和主导作用,积极对学生家长进行思想教育与劝导,尽自己最大努力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到家校合作工作中,真正承担起家校合作中合作者、主导者、引领者和推动者的职责[4]。学校在这方面的工作有:整合学校和学生家庭的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一个家校双方共同构建的良好学习环境,管理好家校合作中的各项任务,促进家校合作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积极为家校合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实行环境等,团结一切力量积极推进家校合作工作的施行。

三、结束语 家校合作是现代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教育水平有显著作用;对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少数民族地区的家校教育应以加强学生的加强教育为侧重点,配合学校教育,以学生为核心和纽带,真正发挥出家校合作的优势。少数民族地区的家校合作应切实将提高学生的教育水平作为出发点,以学生为主体,全面提升学生的教育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淑芳,黄胜.少数民族地区幼儿教师教育科研能力现状及策略分析[J].基础教育研究,2017(21):32-34.

[2]张芝众.少数民族地区高中数学教学中合作学习的实施策略[J].广西教育,2016(6):42-43.

[3]刘衍玲,臧原,张大均.家校合作研究述评[J].心理学,2007,30(2):400-402.

[4]李宏亮.当下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中家校合作的探索[J].科技世界,2017(1):152-152.

龚玉花:出生日期:1994年01月 性别:女 民族:汉族 籍贯:云南曲靖 职务:教师 学历:大专 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三江口镇中心幼儿园 研究方向:民族地区家校合作

论文作者:龚玉花

论文发表刊物:《青年生活》2018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7

标签:;  ;  ;  ;  ;  ;  ;  ;  

小议少数民族地区家校合作的现状和策略论文_龚玉花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