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与认识效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体论文,效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八十年代以来,主体范畴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学者大家就此发表了不少论著。但多是从静态角度考察主体,认为主体是人,是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能动的承担者。这样的界定却没有回答:主体确立的标准界限是什么?有无这样的界限?如果没有,主体确立的逻辑过程究竟如何?又如何去揭示主体确立的程度?主体的确立为什么是一个无限的过程?本文不揣冒昧,想从动态角度对主体作一考察,试图回答这些问题,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 主体确立表现为动态的程度序列过程
人成为主体,是社会实践的结果。如果说人作为主体与自然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那只能说自然赋于人成为主体的可能性,且仅仅是一种可能,绝不是现实,也不具有必然性。这就是说,“人靠自然界生活”(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2页。),自然界给人提供了维持其生命存在的生活资料以及为获取生活资料所必须依赖的材料、工具。但自然界不能自然而然地使人成为主体。人成为主体是实践的产物,作为最基本实践活动的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起了决定作用,它使猿的前爪变成了人手,使猿脑变成人脑,使猿变成人,把人从动物中分化出来,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从而才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但这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主体。由此开始,不仅自然界、他物成为人的活动对象,而且人的自身以及人的活动也逐渐成为人的对象。“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的本质即自己的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4页。 )而“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3页。)动物不能把它同它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的存在没有对象性的关系,它的存在则不是对象性存在。它无所谓主体。
人通过社会实践确立自身的主体地位,同时还必须具备一个内在的条件:实践必须是人自己意识到了的活动,实践活动成为人的对象,成为人意识的对象。“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生活本身却仅仅成为生活的手段。”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3页。),因此人是类存在物,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的这种有意识的活动,使人以观念的方式把握着人的活动的目标、内容、途径、方法,使人的活动成为相对自由自觉的活动。事实上,通过这种观念方式对人的活动的把握,还不是完全意义上主体地位的确立,仅仅是观念性主体地位的确立,还属于理想主体的范畴,并不是现实性主体。只有用实践的方式把握了客体世界,实现了人的活动,使人的意识外化为实在的感性的对象性活动,人的主体地位才能得以现实的确立,人才成为现实的主体。没有人的意识用观念方式对人的活动加以把握的实践活动,就只能是动物本能的受动性的活动;而仅有观念方式对人的活动把握,也只能是抽象的虚幻的活动。只有实现观念方式与实践方式对人的活动把握的统一,才能使观念性主体走向现实性主体,才能使人的主体地位得以真正的确立。
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并没有一个最终的标准极限,而是体现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表现为一个序列。这种发展过程有两种情形:
从宏观意义上说,指整个人类的主体地位确立没有最终的标准极限,人类的主体地位的确立程度随着历史的演进而不断提高。当人类通过实践活动从混沌未分的自然界中分离出来时,还处于自然界的必然王国之中,还有许多必然因素使人困惑,受到束缚。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不得不受某种神灵观念的束缚和禁锢,甚至今天人仍然要受这种观念的困惑。不仅如此,人还是社会的奴隶,一部分人奴役着另一部分人,人的实践活动并不完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而是作为某种异己的活动而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0页。)这种异己性的活动并不只是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存在于整个阶级社会。更为严重的是,人也是自身的奴隶:一方面,人在异化的社会中,只能为满足自身的动物机能——吃、喝等本能性机能而生存,把自己降低为动物。这恰恰是人的自我意识不完善的表现;另一方面,则是人不得不受某种文化观念的摆布。这种文化观念并不是人完全自觉自主的选择,而是在人的自我意识不健全的情况下被动、盲目的接受。表面现象上看,人的活动是受自己的自由意志支配的,貌似自由自觉的活动,其实只能是人不健全自我意识的奴隶。但在不同社会形态,人的异己程度是不同的,人的主体地位确立的程度也是不断发展的。奴隶社会的奴隶,完全没有人身自由,没有独立人格,几乎没有什么主体地位可言,在残酷的压榨下所萌发的自我意识往往被扼杀掉。在封建社会,农民有了相对独立的人格,但仍然依附于封建地主阶级,只能做封建时代的顺民。他的自我意识几乎同国家意识、君主意识、宗教意识成为同义语。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虽然有了自己的独立人格,摆脱了人身依附,但这种独立人格仅仅是有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却没有不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尽管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程度随着历史的演进而不断提高,呈现出一个动态的序列过程,但并不是一个最终的极限。
从微观意义上讲,指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程度不仅要受由观念主体向现实主体转化程度的制约,而且也要受对活动对象观念把握程度的制约。如前所述,人的主体地位是在实践过程中确立的,但实践之所以是实践,乃是因为人在实践的过程中已观念地把握着实践的对象。但仅仅以观念的方式把握活动的对象还不能确证人的主体地位,只有通过实践才使人的观念主体地位转化成为现实主体地位。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主体地位确立的一次性完成,这只是就某一活动过程而言的相对完成。因为,一方面,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人的认识水平是不断提高的。对于同一确定的认识对象,人总会在反复认识的过程中不断地获得新的认识、新的见解,从而使主体地位不断得到新的确证;另一方面,作为认识对象的客体,它不仅具有现象与本质的矛盾,而且具有现实与发展变化的矛盾。这就要求认识者能够不断地去挖掘它、把握它,从而使人不仅成为现象客体的主体,而且成为本质客体的主体;不仅成为现实客体的主体,而且成为发展变化客体的主体。另外,从客体存在范围的角度讲,人所面对的并不只是有限的现实的客体,而是还有更大量存在的无限的潜在的客体。由潜在客体向现实客体的转化过程,恰恰也正是主体不断得到确立的发展过程。总之,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序列过程,而不可能停留在某一固定的水平上,或达到某一极限。
二 认识效率是揭示认识层面主体确立程度的哲学范畴
主体确立表现为动态发展着的序列过程,而这一过程首先表现在认识层面观念性主体这一环节的确立。这一环节的确立过程恰恰可以认识效率范畴来加以揭示。
认识效率揭示了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同一程度。认识效率是一关系范畴,一方面,它可以反映认识活动投入与认识活动产出的比率关系;另一方面,也可以揭示认识主体作用于客体所取得的认识成果与认识对象之间的比率关系。它包括:当主体与客体发生相互作用时,在多少时间内主体认识了客体,主体与客体能否趋于同步运行;主体在多大程度上与客体同步运行;主体能在多大程度上将潜在客体转变为现实客体。(注:王卓民:《自由与认识效率》,见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哲学原理》1995年第七期。)这些内容不仅反映着主体与客体统一、思维与存在同一的程度,而且也反映着认识层面主体地位确立的程度。
首先,认识主体确立程度由人的认识能力所决定。在认识活动中,不同的认识能力产生不同的认识效率。人的认识能力,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因素共同决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先天遗传因素正是前人认识能力通过遗传形式的积淀。当然,在遗传过程中,遗传基因组合的生理机制也会使前人认识能力的积淀发生一些变异,甚至会发生根本性变化。而人的现实的认识能力主要是由后天决定的,先天遗传只能使人拥有或优或劣的潜在的认识能力,它仍然需要后天开发,才能成为现实的认识能力。后天所形成的认识能力,则表现为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序列过程。这种过程有两种情形:其一,对于确定的个体来说,生命时间的延伸,使其具有了不同的认识能力,表现为不同的认识效率。对于幼儿来说,他们所具有的认识能力是极其有限的。他们的认识活动主要起始于对客观事物的识记,把握了解各种事物的称谓,为以后的认识活动奠定基础。当然他们也有“为什么”这样的发问,也试图作出某种解释,但至多是一些幻想性的想象,往往不具有正确解释的认识能力。因此,幼儿阶段的认识效率只是表现为识记性的记忆效率,他们的主体地位才开始摇摇晃晃地确立。对于小学、中学阶段的学生来说,他们通过对前人已有知识的接受,知识面不断扩大,知识量不断增加,逐渐形成了比较、抽象、分析、综合、想象等认识能力,这为主体地位的确立准备了现实的条件。此阶段他们的认识效率已大大高于幼儿时期,但这种认识效率主要局限于对人类已有知识的接受,也可以说是学习效率。当人由狭小的学校环境、家庭环境走向更为广阔的社会环境的时候,原已具备的认识能力就受到了实际的锻炼并获得提高。此时的认识能力由潜能转为现实,由内在得以外化,由教条变得灵活,由陌生渐得娴熟,由狭隘变得宽广。在此认识能力基础上所形成的认识效率就获得了更为广泛意义上的提高。随着人的认识活动范围的扩大,认识层次的深入,人们所获得的认识效率也就呈加速度状在不断地提高。随着生命时间延伸所呈现出的加速度状的认识效率提高的序列,恰恰就是一个人主体地位由潜在变为现实、由简单变为复杂、由表象进入本质的确立过程。其二,人类的认识能力也经历着同个人生命时间延伸一样的历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个人认识能力随着生命时间延伸不断提高的历程,就是人类认识能力不断演进历史的缩影,人类的主体地位也正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渐得以确立。而每个人又是置于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一分子,每代人又是置于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一个阶段,其认识效率都必然要受到他们所处时代的影响和制约,而表现着人类的认识效率的水平,表现着人类主体确立的程度。
其次,认识主体的确立程度还受认识者与认识对象一致性程度的制约。在认识论研究中,一般地把认识者界定为主体,把认识对象界定为客体,作为称谓、命名似乎无可置疑,但二者的地位及其关系,只有在现实认识活动过程中才能得以表现,其地位才能逐渐确立。主体地位不是先在的,而是后在的;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且有程度之分。人类认识活动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就是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问题,也就是人类能否认识客体,能在多大程度上认识客体的问题。关于能否认识客体的问题,所有的唯物主义哲学家都作了肯定性回答,且不少唯心主义哲学家也用了肯定性回答,这是可知论;当然也有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作了否定性回答,这是不可知论。简单的回答可知或不可知,仅仅指明了人认识客体程度序列的两极,但却将两极对立起来。问题在于人能在多大程度上认识客体呢?只有看到认识客体的程度表现为一个序列,才能使不可知论与可知论统一起来。但这并不是说二者没有区别,而是说解决二者对立是通过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一致的程度序列表现出来,说明世界的可知是逐渐由未知转化而来的。这种由未知走向可知,就是认识效率不断提高的表现,就是主体地位不断确立的发展过程。
再次,主体确立程度也受人的自我意识完善程度的制约。在认识论研究中,往往习惯于把各种不同的认识活动作最高度的抽象,似乎每一种具体认识活动中的主客体对应关系都是无差别的同一。纵观人类认识史,人首先是把外在的自然作为认识的对象——客体,与此客体相对应的主体往往是活动着的整个人类,而不是个体意义上的主体。进而认识对象的聚焦才由外在的自然转向人类,把人类这一群体主体作为客体来加以认识。此时的客体即群体主体,主要表现为他人(认识者自身以外的人),而其中的每一个人又以独立个体主体的角色在认识着这一群体。正是在认识族类——他人的过程中,人发现了自己,至少产生了人需要了解自己的愿望。这样,同一认识主体在共时态的情形下就成了自己的客体。此时虽然仍是在认识人,仍把人作为认识对象,但内涵却发生了很大变化:自己与他人是否相同,相异之点又是什么;自己与他人是何关系,自己应该怎样。人对自身的认识才使人的主体地位开始确立,这是因为人的认识活动本身还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而对这种盲目性的克服需要借助人对自己认识本身(包括认识对象的选择、认识过程的顺序、认识方法的运用、认识结果的检验等问题)加以认识,或者说反思,以便抛弃其中不科学的成份,发扬其中科学的成份,使认识活动自身得以升华。这正是人自我意识的重要内容。恰恰是人的自我意识,使人的认识效率得以不断提高,使人的主体地位真正从认识层面得以确立。而当人把认识效率问题作为认识对象的时候,认识效率的提高就会成为自觉的活动,就会大大加速主体地位在认识层面上的确立。此时的认识活动才真正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3页。)人的自我意识的形成过程,恰恰说明了“人的整个发展程度。……人在何种程度上成为并把自己理解为类存在物、人”(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6页。);在何种程度上人具有了人的本质,从而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
三 主体的超越性决定着提高认识效率的无限可能性
主体之所以呈现为动态的序列发展过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主体具有超越性。所谓主体的超越性,就是作为主体的人,在肯定自己的同时又在不断否定着自己。人总是不安于现状,但每当人实现了自己的理想状态,就要重新选择目标,开始新的征程。人总在不断地超越自己,不断地向自己提出挑战。主体的超越性,不仅表现在实践层面,而且表现在认识层面。
纵观人类发展过程,可以发现人类历史就是人类不断超越自身的历史。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历史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但人类历史进程不同于自然进程。“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中。”而“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41页。 )而人的目的意志“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和交换关系的发展决定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46页。)。但这并不是说,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像自然界一样是纯粹的物质运动。人作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承担者、体现者,本身就是物质和意识的复合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正是通过人的意识及其选择而参与其中。这样,人类历史既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自然过程,同时又是有目的意志的外化过程;历史不是以某些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而是各种目的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矛盾现象,正是对人与自然、人与人(及社会)各种矛盾相对解决的结果,同时在解决旧矛盾的过程中,又会产生许多人不愿意出现、或意想不到的新矛盾。这些新旧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就是人产生新的理想目标和价值追求的现实根据,这就必然要求打破社会现存状态,朝着新的理想目标实现主体的超越。从形式上讲,超越的结果又是一次矛盾的相对解决,理想目标的局部实现,似乎是周而复始的简单循环。但从内容来看,主体所追求的理想目标的层次愈来愈高,从物质层面到精神层面;范围愈来愈广,从自然到社会,从个体到群体,从理论到实践。超越不仅从内容上不是简单的循环,而且超越的欲望愈来愈迫切,节奏愈来愈快,效率愈来愈高,人的主体地位也就愈来愈突出。
首先,主体的超越表现在对主体与客体同一程度的超越。作为主体确立所面对的首要难题,正是如何实现主体与客体的同一。要实现主体与客体的同一,一是要解决主体与客体在什么层次实现同一。不仅要把握客体的现象,而且要把握客体的本质;不仅要把握客体的一级本质,而且要把握二级本质,甚至更深层次的本质;不仅要静态地加以把握,而且要动态地加以把握;不仅要定性地加以把握,而且要定量地加以把握;不仅要从真理性上把握客体的必然性质,而且要从价值角度把握客体的必然状态;不仅要以观念的方式加以把握,而且要以实践的方式实现改造、变革。二是要解决主体与客体在什么样的范围实现同一。从时空无限性角度讲,主体的人所面对的总是无限潜在的客体。而从现实性来讲,人只能面对有限的客体。主体的超越性恰恰表现在他总是不满足对有限客体的把握,而要去把握无限潜在的客体。因此,无限客体向有限客体的转化过程,潜在客体向现实客体的转化过程,正是人实现超越主客体同一程度的过程。人类历史就是从狩猎到畜牧,从农业到工业,从陆地到太空,从物理到心理……不断地把潜在客体变为现实,不断地实现着主体的超越,认识效率也就随之不断提高。
其次,主体的超越还表现在人不断向自身固有观念的挑战,冲破固有观念的束缚,实现观念上的革命性变革。人是社会性的人,人正是在社会文化氛围的影响下,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观念,从而成为一个认同社会、又被社会所认同的社会性的人。但作为主体的人,在享受固有文化情趣陶冶的同时,无时无刻不感到固有文化观念对自身的束缚、压抑,每时每刻都欲求冲破固有文化观念对自身的束缚,使人的自我价值得以实现,使人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革命的兴起,从前为人所不置疑的问题,所不遽取的方法,都一改旧观。乃至今天,人们对科学技术给自身所带来的困惑情结,也开始反思:人们在寻找自我,寻找灵魂的家园,为人应该具有的价值重新定位。一个最具有强烈主体意识的文化时代开始出现,主体超越的观念正要求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审视人自己应该如何生活。但这也不是对人主体地位的终极定位。人们正是在对固有文化观念超越的过程中,使人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发生着变化,从而也就使认识效率在发生着质的飞跃。
再次,主体的超越更表现在人类不断向自身的认识能力提出挑战。古往今来的哲人大家尽管给人的地位以充分的肯定,但人对于茫茫宇宙而言,却实实在在是很渺小的。从认识角度看,人的认识能力确实是很有限的。科学研究表明,人在视觉、听觉、嗅觉等方面,尚不如动物灵敏。尽管如此,人却有高于万物的地方。“君子生非异地,善假于物也。”(注:《荀子·劝学篇》。)人在与万物的交往过程中,积极地向万物学习,汲取其长处,发明了延伸自己认识器官的认识工具,从而大大超越了人类认识器官的局限性。不仅如此,人还向自身的思维器官进行挑战。人类通过对脑结构、脑功能的研究,模拟制造了人工智能机,延长、扩大了人的思维功能。尤其是人对认识论的研究,使人的认识活动由自发到自觉,由自在到自为,由无序到有序,从而超越了人原有的认识能力,开发了人的认识潜能,大大提高了认识效率。反过来,认识效率的提高又成为主体实现不断超越的有力杠杆。认识效率的提高本身就是实现了人的有限生命向无限生命的转化,就是使人的潜能得以实现。它本身就是主体超越价值的实现,同时又为主体新的超越价值的实现提供了时间资源方面的现实可能性,为主体实现不断超越创造了条件。
当我们认为主体是在不断超越、认识效率是在不断提高的时候,必须回答两个问题:一是主体的超越有无客观基础;二是主体的超越有无止境,认识效率是否可能无限提高。首先,主体的不断超越是有其客观基础的。所谓超越并不是随意的超越,而只能是对现实的超越,同时又必须依靠现实提供超越的条件。没有现实条件,就不可能实现超越;甚至超越的理想目标的建立也是以现实为根据的。而人的主观想象仅仅为主体超越的理想目标的建立提供了某种选择的可能性,且仅仅是选择的可能性;否则就只能是空想、幻想。其次,既然主体超越有其客观基础,那么主体的不断超越就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认识效率的提高也就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所谓有限是指,一方面,主体的超越总是在一定客观基础上的超越,而不是任意的超越;认识效率的提高是在一定客观基础上的提高。另一方面,每个个体主体只能达到一定限度的超越,其认识效率的提高只能达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每代人也是如此。所谓无限是指,一方面,主体的超越是永恒、不断的,它尽管具有一定的客观基础,但当在其基础上实现了超越的时候,就为进一步超越奠定了新的客观基础。认识效率也就随着主体的不断超越而不断提高,这就为认识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尽管每一代主体、每个个体主体的超越是有限的,但对于人类的不断延续来说,主体的超越则是无限的。同样,认识效率的提高对于无限延续的人类来说,也是无限的。主体正是在无限与有限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实现着不断超越,认识效率也就在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