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科研院所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存在问题论文,科研院所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原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有科研院所是国家主导的科研机构,具有国有性、公益性、知识密集型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特点,是我国科技战线主力军,是实施国家科技战略的主导力量,重点解决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核、高、基”(核心技术、高端技术、基础研究)等重大科技问题,以服务国家科技战略需求。国有科研院所因其战略定位、宗旨、目标等不同于其他经济组织,决定了其经济责任审计也有别于其他经济组织。但由于缺少具有符合国有科研院所特点的、系统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致使国有科研院所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诸多问题值得讨论。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无形资产的审计评价不到位。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已成为主要生产要素和创造新竞争优势的基础。长期以来,科研院所形成了大量无形资产,包括专利、专有技术等。科研院所的无形资产是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综合反映了科研院所的社会地位、科技水平、管理水平。而且,相当一部分科研院所实有无形资产价值远大于有形资产。据了解,在一般企业中有形资产占资产总额的90%以上,而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不到5%(不含土地使用权),有的企业根本无此类无形资产。而在国有科研院所账面体现的这部分无形资产也不足10%。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价值仅为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而高端人才、非企业合并商誉、品牌、专有技术等非会计定义上大量的无形资产在单位的财务账面无法显示出来。无形资产的积累、开发、利用,以及保护好这些无形资产,无疑是研究院所领导干部任期中的一项重要经济责任。但在科研院所的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受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受审计要求不明确、量化难度大等因素的制约,审计往往仅仅集中在有形资产上,很少关注对无形资产形成、利用及其保值增值的评价。
例如,某研究所主要从事船舶基础研究,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研究与试验基地之一。其科研投入产出周期长,核心技术无法即时产业化。如果简单地以企业经济指标来衡量,经济效益一般。但该所领导任职期间,研究所成为国际知名学术会议的成员单位,获国家专利成果数十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多项,获二、三等奖数十项,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而这部分无形资产无法计入财务账面,如果我们只关注评价传统上的经济效益、有形资产的保值增值,将会忽略了领导干部另外一项重要的责任——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值增值。
可见,仅从财务指标、当期经济效益等方面,把与单位整体不可分割的无形资产割裂开来进行评价有悖客观、公允的原则,还可能误导科研院所过度追求眼前经济效益,不利于创新型技术的开发和研究。
2.对科技重大专项贡献度审计评价不到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其成果特点是顺应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培育能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的战略性产业,对保障国家安全和增强综合国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国有科研院所承担的这些重大基础性研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因其科研成果转化的滞后性和成果应用集中在相关产业的特点,其经济效益并不能完全、直接地体现在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效益上,但对国家利益、社会效益、推动基础研究的应用与转化却很有价值。因此,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贡献及其专项成果运行的效果是国有科研院所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重要工作,是其应当承担的重大经济责任。
目前,科研院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虽然也会涉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国家科技专项的贡献,但与对常规内容审计、经济效益评价相比,对重大科技专项贡献度评价重视程度不够,即侧重于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等情况的审计。假如某科研院所某些年份在科研方面有较大投入,成本大幅度提升,而由于科研项目固有的特点,收益并不能在当期体现,该责任人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势必成为其任期经济责任评价中的一个劣势。而事实可能是,该科研院所因其科研方面的投入,逐渐掌握行业关键性技术,形成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跻身于高新技术企业行列,在为研究所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长期效益的同时,也体现了实践国家提高民族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导向。
客观上,科技专项效益与贡献度的评价在技术上要求很高,属探索性业务。对审计人员而言,对其进行公正的评价必须拥有丰富的相关科技知识和勇于探索的精神。所以,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果仅仅过于关注即期经济效益,较少或不涉及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成就与效果的评价,不仅不能对科研院所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还可能会影响到国有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到国家民族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3.对科研管理绩效定性审计评价不到位。国有科研院所的知识生产过程有别于一般企业的生产过程,科研管理绩效更为重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普遍重视通用的财务定量指标的评价,对科研管理绩效的关注度不够。通用的财务绩效指标评价体系主要体现在盈利能力、资产营运、债务偿还、发展能力等方面。如果我们单纯以财务数据考核为重,不考虑科研管理绩效定性评价,会误导一些单位过于追求当前经济利益,忽视科研管理和单位长远利益,过度挖掘当前资源,不利于科研远景规划与发展。
例如,某研究所2005-2007年的收入和利润等经济指标连年攀升。以常规的财务绩效指标看,该研究所在同行中销售业绩出色,发展能力较好。然而进一步分析可发现,其科研收入比率却呈下降趋势,显示了该单位轻视内部的科研管理。在自主研发投入额未完成计划的情况下,既未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科研投入计划,也没有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自主研发投入比率连年下降,说明新研成果下降,后续发展能力堪忧。因此,在对该研究所经济责任审计中,如果仅仅对该研究所进行财务绩效定量指标评价,忽略科研管理绩效定性评价,就会导致领导干部对后续科研发展能力的不作为,难以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对单位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场后续竞争能力的贡献,也可能给后任领导者以错误的引导,不利于民族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进而影响未来科研事业的发展壮大。
4.对国家、社会责任审计评价不到位。在国有科研院所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往往对经济类指标评价比较充分,而对履行国家、社会责任方面的披露力度不够,表现在过多地关注经济总量,较少分析总成本费用中科技支出的结构,即在科技创新、环保技术、人才施教等方面的投入。例如,某科研院所从事新型环保技术的研究,某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15%,资产负债率为43%,销售增长率为27%。若仅从总体财务指标来进行审计评价,领导者的经营业绩是良好的。但是进一步审计发现,收入的主要来源是非环保产品,年度总成本费用中用于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的费用仅为0.8%。该研究所承担的最重要任务是环保技术创新,虽然目前经济效益不错,但并不重视主业研究的科技投入。环保技术的快速更新必然会导致该研究所主业衰退,对于国家、社会赋予的环保研究责任也是一种失职。
如果该研究所利用现有优势技术深化环保产业的研究,尽管难度大,要求高,周期长,效益回收速度慢,可能在领导任职期间经济效益指标评价结果不理想,但是减少了大量废气废热的排放,实现了国有研究机构的社会责任。但是这种责任,很难用财务指标进行定量评价。所以,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果仅从经济指标方面进行评价,既不够客观,也不全面,更不利于调动科研院所履行国家、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5.对内控制度审计评价不到位。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增强国有科研院所经营效率和经营效果、控制科研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保护科研项目归属权将起到极大作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中如果缺少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整个评价体系是不完整的,财务、非财务指标的基本数据真实完整性也失去了依托。目前科研院所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经营成果的评价较为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评价虽然也已逐步引起重视,但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通常未作为硬性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中。素质高的审计人员对科研投入或作一定的关注,但深度和广度与科研事业的发展不甚匹配。
6.审计质量不高,体现科研院所特点不到位。受传统模式的影响,其审计报告的表述与对企业审计报告的表述趋同,缺少反映国有科研院所管理特色的个性化内容,审计结果的可利用程度低。对指导科研院所科研工作针对性不强,审计建设性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二、原因分析
1.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不符合科研工作规律,影响到国有科研院所经济责任审计。科研院所的主要生产特点为:劳动投入(科研人员)是第一要素,远远大于物质生产部分的劳动;每个人的劳动是不可重复的,具有多种职能;首席科学家要有超强的洞察力,逻辑性和想象力,他的劳动消耗是其他科研人员的几倍或几十倍。所以,科研院所的科学产品生产过程不像物质生产那样有固定的、模式化的东西,劳动消耗不像物质生产领域那样较为平均,科研院所科研活动与其他生产活动有本质上的区别。在实践中,由于没有正确理解科研院所知识生产的过程,使得目前对科学产品管理及科研院所的评价流于形式,过多地采用物质生产的管理模式管理,没有针对科研院所的特点进行管理。这种思路也影响到国有科研院所经济责任审计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评价。
2.通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与的实际情况不匹配。目前,国有科研院所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据通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与规定,缺少科研院所特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工作指导。如何界定与评价科研院所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一直是科研院所审计所关注的难题。据了解,各科研院所的上级主管部门也曾出台过一些规章制度,但都没有突出科研院所的特点。这使得科研院所的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依据通用的规定,审计人员按各自的理解操作,选择空间大,掌握的标准极不统一。看似有章可循,实则无“法”可依。这是国有科研院所经济责任审计问题众多的根源,也是国有科研院所经济责任审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3.承担国家、社会责任要求不具体,缺少评价的量化标准。随着社会责任评价的逐步开展,国有科研院所比一般经济组织承担更多的国家和社会责任,越来越多的科研院所希望得到公众更多的认同和尊敬。应该履行好哪些国家、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权威机构颁发统一的量化标准。对国有科研院所应承担的国家社会责任要求不全面、不具体,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承担国家社会责任的评价。
4.非财务指标量化难度大,评价缺少统一标准。在科研院所中一些非财务指标,主要包括科研技术目标实现、科研项目运行保障、科技专项影响度、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贡献度、科研成果产业化能力等方面。对非财务指标进行度量是个难题,主要原因:一是对审计人员专业技术性要求高;二是非财务指标属定性指标,一般没有规范的量化指标作为评价的标准,大多数仅凭被审单位的自评报告,孰优孰劣,审计人员很难判断,评价难以把握。
5.内控意识薄弱,绩效管理弱化。长期以来,国有科研院所的科研经费主要依赖国家财政拨款,80年代中后期开始,部分应用类国有科研院所逐步走向科研产业化。即使走向市场,亦有较大部分经费来源于国拨资金,相当一部分科研院所至今的主要收入还是来源于国家财政各种形式的拨款。国有科研院所由于其行业的垄断性、技术的权威性及院所规模普遍偏小等特点,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认为,把科研经费用掉,把项目完成即可,尚未真正重视内部控制;单位的绩效管理与科研院所目标实现的关联性不强。与完全市场化的企业相比,科研院所市场化的滞后性、行业的垄断性和经费来源相对单一性,导致院所领导干部内部控制意识薄弱,绩效管理弱化。上级审计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也未将领导干部对内部控制制度、绩效管理作为必要检查和评价的范围。
6.审计人员科研管理素质和审计结果的运用影响了审计质量的提升。影响审计质量提升的主要原因:一是,审计人员科研管理意识不强,审计中往往延续物质生产领域的管理思路开展审计评价,没有充分体现国有科研院所的特点。二是,审计人员受自身知识面所限,对具有科研院所特点的一些科研管理流程、制度不甚了解。诸如,审计的范围和深度、审计分析是否精辟和符合逻辑性,作出的审计结论、编制的审计报告没有充分体现科研院所特点,对后续科研管理水平的提高借鉴意义不大。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多在离任后进行。这时,由于对领导干部已经作出了安排,审计结果作用不大,审计人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受到影响。
国有科研院所因其功能定位,决定了其担负着不同于一般经济组织的特殊任务,形成了不同于物质生产领域的独特的管理和运行方式。因而,其经济责任审计应适应科研院所的特点,更新审计理念,构建科学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在目前一般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符合国有科研院所特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全面、客观地评价国有科研院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激发国有科研院所科研创新的积极性,还任重而道远。
注释:
①本文所述国有科研院所是指国家有关部门(财政或主管部门)出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各类科研院所。主要包括,现在为事业单位编和在科技体制改革试点中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性质的研究类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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