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学中的理性期待学派分析_理性预期论文

西方经济学中的理性期待学派分析_理性预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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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预期学派是在美国70年代才形成发展起来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他们所指出的理性预期论(Rational expectation theory)又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Newclassical macroeconomics),由于其主要代表人物卢卡斯(Rokert E.Lucas)获1995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而更加引人注目。在我国也有很大影响,有的学者还把它视为一种新的科学理论,而不加分析地予以全盘接受。本文拟对此作一点分析。

一、理性预期学派的基本理论观点及其政策含义

所谓理性预期(rational expectation)是指经济人在有效地掌握和利用一切有关信息的前提下,对经济变量作出合乎逻辑推理并与所用的经济模型或理论的要求相符合,因而也与实际经济变量相一致的预期。这就是说,理性预期理论是以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为基础,并以信息完全和市场出清的假定为前提的。理性预期学派由此出发提出了所谓“不变性定理”(invariance proposition),并进一步以此为根据,同时还根据李嘉图等价定理和纳什均衡论,得出了国家“政策无效性”的命题(policy ineffectiveness proposition),以致从根本上否定了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思想,主张完全自由放任政策,只要求政府制定并公开宣布长期稳定不变的政策,以取信于民,从而加入了当前西方经济学新自由主义大潮之中。这里先对其“政策无效性”命题的三个理论根据简要说明如下:

1.不变性定理

理性预期学派认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由于经济当事人都是具有利己主义本性的,即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并且能掌握完全的信息,因而能对未来商品价格的变化作出合乎实际的准确的预期和相应的对策,这样,即使货币供给量发生变动也不致使产量和就业量发生变动。例如,当货币当局实行通货膨胀政策,增加货币供给量时,经济人因完全掌握了这个信息,就会预见到物价将普遍上涨。为了避免物价上涨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如果是借贷资本家就会预先提高贷放利息;如果是工人就会预先要求增加工资;如果是企业家就会预先提高产品价格。这样,当社会总需求曲线因货币供给量增加而上移,结果是总供给、总需求的均衡点沿着一条既定的新古典总供给垂直线上移。于是物价普遍上长了,而产量、就业量却维持原有的水平不变。这就是说,在他们看来,货币是中性的,货币量变动而引起相对价格变动时,才会引起产量、就业量变动,这就是所谓货币周期论;或者因意外的技术变化、气候变化、新产品开发、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化等实际因素的冲击,也会引起产量、就业量变化,这就是所谓实际周期论。然而他们又认为,即使由于信息不完全或意外情况发生,使预期与实际变量发生偏离,但经济人一当发现自己犯了错误,并掌握了改正自己错误的信息时,就会立即纠正自己的预期,而不会发生长期的系统的偏差。因此,在理性预期下,凯恩斯主义干预经济的货币政策是无效的。

2.李嘉图等价定理

李嘉图在《赋税原理》一书中提出一个观点,认为政府为支出需筹措资金而采取何种措施的问题是无关紧要的,即政府采取征收一次性总付的税收,还是发行政府公债来为预算支出筹措资金,既不会影响居民的消费,也不会影响资本的生成。例如,假定政府用减少人均100元现行(一次性总付的)税收,同时出售人均100元政府债券的办法来筹措预算支出的资金。如果债券期限为一年、年利率5%,而在此期间人口不发生变化。那么减税后的第二年,政府因需支付债券本息,必须使人均税额增至105元。这样,从居民方面看,头年虽然少付了税款100元,但购买公债仍付给了政府100元;第二年虽然收回了本息105元,但用缴税的方式仍又付给政府105元。因此,政府既没有因用发公债来代替收税而使所筹集的资金发生变动,居民也没有因购买公债来代替缴税而使自己的收入消费水平发生变动。如果政府当年削减的税收由发行N年的债券来筹资补偿的话,同样的结论仍能成立,这就是所谓的李嘉图等价定理(The Rciardian Equivalence Theorem)。后来理性预期学派巴罗(R.J.Barro)利用这个等价定理来证明,不仅政府的货币政策是无效的,政府财政干预经济的政策也是无效的。因为按照李嘉图等价定理,政府用公债来代替税收筹措资金,只不过表明筹资的方式改变,而筹资的数量却始终一样。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加,如果用增税来弥补,会排挤私人投资;如果用公债来弥补,同样也会排挤私人投资,而整个社会的投资和储蓄却因此而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所以,政府企图用扩张或紧缩的财政政策,尤其是用赤字财政政策来干预经济必然是无效的。

3.纳什均衡论

所谓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实际是一种非合作的博弈论(game theory)。博弈论又称对策论或游戏论,是指研究博弈中局中人(player)各自所选策略的理论。它本来是研究决策者在某种竞争下,当成果无法由个体完全掌握,而结局须视群体共同决策而定时,个人为了取胜应采取何种策略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后来则被推广应用于经济领域。

博弈论最先是由美国数学家冯·诺依曼(Von Neumann)和奥斯卡·摩根斯顿(Oskar Morgenstem)于40年代提出来的,在50年代,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家和统计学家约翰·纳什(John Nash)进一步把博弈区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两种类型。合作博弈是假设存在一种制度,对于局中人之间的任何协议都有约束力;在非合作博弈中则不存在这种制度,而唯一有约束力的协议是自我实施的协议,即若给定其他局中人打算按该协议行动,局中人为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也将按该协议行动。因此,如果说合作博弈论的重点在群体,探讨合作的形成过程,以及合作中的成员如何分配他们的赢得;那么非合作博弈的重点则在个体,揭示他应采取的对策。纳什均衡就是指这种自我实施协议的非合作博弈的均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若其他局中人不改变其策略,任何一个局中人都不能通过改变自己的策略来增加自己的效用。换言之,在其他局中人的策略已定的情况下,一个人只能采取某种策略才能获得最大利益,任何策略的改变都不能使他的利益进一步增加。达到这种状态就称为纳什均衡。纳什均衡的核心思想是要针对其他局中人的行为方式和可能采取的行动,来作出自己的决策,以谋取利益最大化。在80年代,新一代的理性预期学派经济学家普雷斯考特(E.C.Prescott)等动用纳什均衡的博奕论来研究政府最优化的决策问题。他们认为,政府行为的动机或者是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是追求选票最大化,这与理性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是有利害冲突的,并使政府不可能进行最优化决策。因为私人与政府都是博奕的局中人,政府的政策效应,必将为私人的决策效应所抵消,即使政府的某一项政策在制订时似乎是最优的,但到了付诸实施时就不一定是最优的了。简而言之,在理性预期学派看来,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由于纳什均衡的作用,政府的任何政策都将是无效的。

二、如何评价理性预期理论

首先应当肯定,理性预期学派强调预期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因为在经济运行中,预期对经济变量的变化的影响无疑是一个客观存在,是不能忽视的,因而把预期引入经济分析之中是正确的。这也是西方经济学分析方法的一个特点,理性预期理论则突出而集中地表现了这一特点。同时它比之过去静态预期(statical expectations),外推型预期(extiapolative expectations),适应性预期(adaptive expectations)等非理性预期的形式,更合理、更成熟,因而也更接近于实际。既然预期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理性预期理论重视预期的思想方法对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有重要启迪意义。在经济建设的战略上,就需特别重视预期的作用。从政府决策当局来讲,要重视经济计划的作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有科学根据的宏观经济计划,以及重大的建设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科学研究开发计划等等。加强经济计划和经济预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决策当局在加强计划和预期的同时,也要充分估计到个人特别是私人经济当事人在参加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预期作用,从而使自己的决策、计划和预期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理性预期学派从政策无效性出发,主张政府应公开宣布稳定的政策,以取信于民,也是可取的。

从另一方面说,理性预期学派把预期因素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夸大到不应有的,乃至决定性的程度,却是不恰当的。其真实用意无非是企图借以避免触及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本身固有矛盾的分析,把由这些矛盾所引起的经济周期和其他重要问题都归结为偶然的预期不完善的结果,因此,它仍然是一种庸俗的资产阶级理论。特别是他们的预期分析,所强调的是企业的预期,而并未分析作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的政府行为的预期,这是片面的;而且把企业预期及其决策效应夸大到无所不能,以致足可完全抵消政府的政策效应和避免自己一切经济损失的地步,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如果真能如此,企业和资本家个人只要依据自己的理性预期来决策,就可使资本主义经济完全避免频繁的周期性经济危机。这岂不是等于痴人说梦么!

理性预期理论之所以与实际脱节,最根本的是由于这种理论是从一系列不符合实际的假定前提推出来的,因而他们的政策结论也是不可靠的。具体地讲:

1.完全信息的假定不实际。在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个别的企业和个人无论如何不可能及时掌握完全的信息,加之商业保密的存在,更不可能完全掌握。根据不完全信息就很难有准确的预期。例如,价格信息不完全,就会误判价格变化的性质,从而使“政策无效性”命题破产。按照理性预期理论,经济当事人只是对总的价格水平变化不会做出反应,但却会对其产品的相对价格变化做出反应:价格上升时增加产量,价格下降时减少产量。这样,在缺少完全信息的情况下,总价格变化就有可能被当事人误认为是相对价格变化,于是决定增加(或减少)就业与产量。在这种场合,宏观经济政策就会导致产量、就业量等实际变量与其所谓“自然率”发生偏离,对经济产生实质性影响。可见,“政策无效性”在现实生活中只是一种可能,并不具有必然性。再如,企业与政府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也会使政策有效。在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行方面,政府通常比一般经济当事人更接近信息源,这使得当事人很难正确地预期到政策的内容和结果。于是当事人对这种政策的认识和经济结构的转变都要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就会发挥很大的短期实质性影响。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会使“政策无效性”最多只能是一个特例。

2.市场出清的假定不充分。理性预期是按市场机制非常灵敏的情况作出的。从微观上看,产品和要素价格能随市场供求变化而及时变化,供求关系也会随价格变化而及时调整,从而市场出清。从宏观上看,产量、就业量不变,政府政策无效。然而实际有很多场合,特别是产品和劳动力市场上,由于正式或非正式的各种契约的存在,以及其他垄断因素的存在,价格、工资都未必能得到及时而灵活的调整,正如凯恩斯主义者所分析的那样,价格、工资都有下降刚性。因此,即使人们具有理性预期,政府的货币政策也不会是完全无效的。

3.李嘉图等价定理的可靠性大可怀疑,因为这个定理是以暗含假定纳税人是长寿为前提的。事实上一个人不可能永远活着,于是有些纳税人,因考虑到将来政府加征税收时自己已可能死去,就不会在现在去购公债,而将现在减税所得去增加目前的消费,于是等价定理不能成立。即使按巴罗(R·J·Barro)的分析,把消费者关心下一代的因素考虑进去,但由于各个消费者的处境不同,对下一代的关心程度不同,甚至有的还根本不关心下一代,只知自己享受,他们就会在不同程度上增加自己当前的消费支出和享受,逃离未来的税负。这就必然会使李嘉图等价定理的有效性大大降低,从而政府施行的财政政策就不可能完全无效,即如果政府实行减税和赤字举债的扩张财政政策,就会增加社会总需求,刺激产量、就业量增加。

总之,理性预期学派由于理论的假定前提与实际脱节,其政策结论也就难免不与现实相矛盾。所以,理性预期理论尽管貌似科学,而且有许多西方经济学家着手分析理性预期的各种模型,但一般说来,他们的政策主张只停留在纸面上,而难为当局所接受。特别是今天,在社会化生产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已高度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要按照他们的政策无效论再回到新古典学派的框架里去实行完全自由放任政策,已完全不可能也无必要了。他们这种自由放任的主张,不仅在国内不可能实行,在国际上也行不通。因为各发达国家政府联合干预经济在今天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在此情况下,即使像卢卡斯反对各国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批评美国的货币政策制定者“从过去200年什么也没有学到”,但是美国财政部在联邦储备局的支持下,依然通过干预来表明其对美元币值的观点。从实际看,实施出人意料的干预是更为有效的。如1995年美、日贸易争端的解决,德国降低利率等因素都促使美元汇率转跌为升;同年8月美、日、德等国的协调干预更使美元汇率回升。美元对日元、马克的汇率在8、9月间分别由1.4马克和85日元回升到1.48马克和105日元。这些说明理性预期的理论和政策在西方国家的实际经济政策中,基本不起作用。

三、对理性预期的“经济人”基础的分析

所谓经济人(economic man)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从利己主义本性出发,为追求自己最大经济利益的具有理性的经济当事人。这是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最先提出,而后由约韩·穆勒(John·s·Mill)和新古典经济学派(Neoclassical Economics)一贯信奉并愈益明确深化的一个概念。斯密的整个经济理论体系就是从“经济人”出发建立起来的。他认为每个人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把人的这种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称为自爱),但又需要取得他人的帮助,然而任何人都不会白白地帮助他人,只有在互惠的基础上互相帮助,从而产生了交换,由交换又产生了分工,以至其他所有一系列的经济范畴和经济规律。“经济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最后集中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即市场机制的作用。“经济人”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是客观存在的,斯密在理论上首先予以确认、阐述,对推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从而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曾起过积极的作用,这一点必须首先明确和肯定。

但这种“经济人”毕竟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关系中的经济范畴,它只具有相对的客观合理性,若把它永恒化、普遍化,认为可以完全搬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就未必妥当,因而以它为基础的理性预期学派的理论、政策也就不可能完全适用于我国。

首先,“经济人”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主义的观点是不科学的。自古以来即有人之初性本善与性本恶之争。其实这种争论的双方在方法论上都犯了唯心主义的错误,所以不可能有赢家。人之不同于其他动物的最根本点在于他是具有高度意识的依靠社会群体才能生存的社会动物。马克思说过:“人是最名符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就像许多个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谈而竟有语言发展一样,是不可思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34页)。因此,所谓人的本性,就只能是指作为社会人的共同属性,而绝不是指作为生物人像其他动物一样所具有的属性,如要吃要喝,求生避死,传宗接代等等,后者可称为生物人的本能,而不是人的本性。有的学者以这些生物人的本能要求为依据,断言人的本性是利己主义的,自私的。实际是把人的遗传本能与人的社会属性混为一谈了。如果硬要把人的本能叫做人的本性,那也属于生物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研究的范畴,而与社会科学所要研究的作为社会人的本性或社会属性,完全是两码事。这就是说,在社会科学上所讲的人的本性,只能是指人的社会属性,即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概括。所以,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滥用人的本性的概念时明确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页)。人们的社会关系最根本的是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它是建立在一定生产力水平基础上,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包括人们意识在内的一切上层建筑的基础。而所谓人的本性在其表现为人的行为之前必然首先表现为人的一种意识。于是它作为一种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也就必然会随着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人分属于不同的阶级集团,有不同的经济利益,因此有不同的阶级属性,即有不同的本性。所以在阶级社会只有具体阶级的人性,而无超阶级的抽象的人性。毛泽东同志说过:“有没有人性这种东西?当然有的。但是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什么超阶级的人性。”(《毛泽东选集》第二版第3卷,第870页)亚当·斯密的“经济人”之所以不完全科学,就因为他是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把实际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资产阶级人性,抽象为一切人类普遍的超阶级的、鲁宾逊式人物的人性。这是斯密方法论上的一个唯心主义的致命弱点。正如马克思深刻地指出的那样,“被斯密和李嘉图当做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是一种18世纪鲁宾逊式故事的毫无想象力的虚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33页)。一位与斯密过从甚密,非常了解斯密的英国经济学家杜格尔德·斯图尔特(Dugald Stewart)也说过:“在斯密的著作中,不论是什么性质的题材,他很少错过纵情地从人性原则……去追溯他所描述的观点和制度的起源的机会”(《亚当·斯密的生平和著作》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1页)。

我们还应看到,由于人的本性必然会随着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斯密所说的具有利己主义的“经济人”,必然只能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而不可能是从来就有的。众所周知,在原始公社公有制的基础上就根本说不上有利己主义的问题,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Morgan)在对古代印第安人的原始生活进行研究后说:“在很大程度上生活中的共产制是印第安部落的生活条件中的必然结果。……在他们心里还没有产生任何可见程度的个人蓄积的欲望”(《印第安人的房屋、建筑与家庭生活》文物出版社,1992年版,第3章)。到奴隶制、封建制时代,虽然是私有制社会,但由于单个的个人不过是“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33页),如奴隶依附于奴隶主,农奴依附于农奴主,每个人要独立考虑谋取个人最大利益的观念,一般还不可能产生;而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有一定发展的历史阶段上,在平等自由竞争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单个生产者或经济当事人由于摆脱了过去那种对“狭隘人群”的依附,才具有强烈的利己要求的意识。斯密就是在这种时代和条件下,作出了“经济人”的理论概括。可见经济人范畴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产物;所谓人的利己主义本性也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思想意识形态,并非抽象的一般人的本性,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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