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用另一只眼睛看上市公司治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另一只论文,公司治理论文,内控论文,眼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半个月之前,财政部、证监会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将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此举无疑给拟上市企业列出了一张内控时间表。《通知》明确,所有主板上市公司都应当自2012年起着手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各相关上市公司要高度重视,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梳理风险管控流程,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优化内部信息系统,建立内控责任与员工绩效考评挂钩机制,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在《通知》有关具体实施部分的要求中,将企业划分为四大类。在每一大类下,都有这么一句话“在披露X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据了解,证监会今年将启动新股发行改革。其中,强化风险披露是重要一环。业内人士分析说,风险揭示得越充分,上市审核通过的可能性就越大。而上市公司风险披露与企业内控工作的开展息息相关。
上海某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不赞成过分披露上市公司信息,而应合理地把握信息披露的度。他认为,内控信息的披露也同理,披露真实准确且有理有据的信息,有利于监管机构及报表使用者准确判断上市公司内控的状况。证监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充分披露风险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更为关键的是如何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与监管,并加大对违规披露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处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