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方志编纂与晚清地方史地教育_乡土论文

江苏地方志编纂与晚清地方史地教育_乡土论文

清末江苏乡土志的编纂与乡土史地教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土论文,清末论文,江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乡土志是地方志的一种,也是清末至民国(本文截至1949年)各地编修的小学乡土史地教材,与我国地方志的其他类别相比,它是比较特殊的志书种类(注:有学者视乡土志为乡镇志、风土志,实际上混淆了它们之间在编纂目的、体例、内容要求、实际功能方面的本质区别。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统计,清末以来(截至1949年),全国各地修纂的“乡土志”、“乡土调查”多达493种,《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则辑录了550种。而据本人综合多种工具书统计,总数当在670种以上,数字出入如此之大,因为大量的“乡土教科书”本质上也属于这类志书,但并没被统计在内。)。由于该时期社会变动较大,地方志编纂总量不多,因此,这批乡土志对于这个历史时期的地方史研究尤显重要;对于研究该阶段小学教育,乡土志更是不容忽视的内容。本文就乡土志产生的历史背景作一回顾,并以江苏省为中心,对该地区乡土志编纂情况,以及本地区乡土史地教育的特色作一简单介绍。

一、清末以来的小学教育改革和《乡土志例目》

光绪27年(1901年)1月底,清政府在军政、财政、教育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废科举、立学部、兴学堂等措施陆续出台。翌年(壬演1902年)7月,《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颁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试行现代意义的全民小学义务教育。“史学”、“舆地”是小学阶段规定必修的两门课程,具体要求:初等小学第二学年“舆地”讲“本乡各境、本县各境”;第三学年“舆地”讲“本府各境”。虽然这时还没有明确提出“乡土史地教育”的概念,但“本乡各境、本县各境”,实际已经把乡土史地课程纳入教学内容。光绪29年(癸卯1903年)11月,新出台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对小学乡土史地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历史,……尤当先讲乡土历史,……令人敬师叹慕,增长志气者。为之解说,以动其希贤慕善之心”;“地理,……尤当先讲乡土有关系之地理,以养成其爱乡土之心”。具体规定:一、二年级历史课学习“乡土大端故事及本地古先名人之事实”;地理课学习“乡土之道里、建置,附近之山水,次及于本地先贤之祠庙遗迹等类”。三年级历史课学习“历朝年代国号,圣主贤君之大事”。地理课学习“本县、本府、本省之地理、山水,中国地理之大概”。为培养儿童的忠君爱国思想,乡土史地教育贯穿于小学一至三年级全过程。它被提到如此高的地位,既是晚清政府学习西方教育体制的结果,是加强清廷统治的内在需要,更是面对外侮,朝野一致的爱国主义要求(注:相关内容参阅邹振环:《晚清西方地理学在中国》,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郭双林:《西潮激荡下的晚清地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编订现代意义上的小学史地教科书在当时是一个模仿和创新过程,亟须规范。在传统的学科分类观念里,地方史地知识属于方志学的范围,为此,1905年,负责教科书编纂工作的京师编书局按照“癸卯学制”的要求编订了《乡土志例目》(以下简称《例目》),作为全国编纂乡土史地教材的指导方案(注:《乡土志例目》的执笔者京师编书局监督黄绍箕擅长目录、方志之学,他把小学地理课命名为“舆地”,而非“地理”,把乡土地理课本命名为“乡土志”,而非“乡土教科书”,反映出传统学科分类思想在当时仍占有较大影响。)。《例目》规定“初等小学堂学科,于历史则讲乡土之大端故事,及古地、古先名人之事实;于地理则讲乡土之道里,建置及本地先贤之祠庙、遗迹等类……,然必由府、厅、州、县各撰乡土志,然后可以授课”。并且按照地方志的基本体例和内容,把基本内容设置为历史、政迹录、兵事录、耆旧录、人类、户口、氏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共十五门,每一门的内容都有详细说明,比如“历史”一门,要求反映“本境何代何年置,未置本境以前,既置本境以后”情况;“政绩录”要求有“兴利、去害、听讼”三个方面;“耆旧录”要求记录本境“事业、学问”等等。并且强调“事必求其详核,文必期于简雅。……贤守令幸勿忽视”。该《例目》由学部下发各省学务处,并命令下发各属县遵照执行。此后,全国各地掀起了编纂乡土史地志书、教科书的高潮。

辛亥革命以后,民国政府重新制定了学制并多次进行改革,但始终很重视乡土史地教育工作。1914年,教育部曾催促各县编纂乡土志或乡土史地教科书;1916年,教育部规定“教授地理宜先注意于乡土之观察,以引起儿童之兴味及其爱乡思想”[1](p.496)。1933年12月国民政府颁布的《小学法》第九条规定小学教科书应注重各地方乡土史地教材;1937年,教育部又颁制训令,要求“二年制短期小学教材应采用部编课本为原则,各地方为适应需要起见,得酌量编订乡土补充教材”[2](p.638)。1938年4月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制订《战时各级教育实施纲要》,规定应注重各地方乡土史地教育。所以,直至1949年,乡土志或乡土教科书的编纂工作始终没有间断。

二、江苏省乡土志编纂的特点

江苏地区具有重视教化的良好传统,晚清及民国政府的教育改革措施在此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甚至早在“壬寅学制”颁布之初,编纂小学乡土史地教材的工作就已经在本省尝试进行。《例目》颁布以后,编纂乡土史地教材的活动更为迅速地在各地展开。据本人统计,江苏省在光绪末年至辛亥革命前这一阶段编成且至今尚存的乡土史地教材有共21种,民国时期编纂的乡土史地教材则多达45种。

第一、编成了多部全省性的乡土史地教材。编纂全省性质的乡土史地教材,与全国纂修乡土志高潮紧密相关。当时,为“发明国学,保存国粹”而成立的国学保存会,曾拟议编订“十八行省乡土史地教科书”,为此还面向全社会征集各省志书以供参考[3]。江苏著名学者刘师培是国学保存会的骨干,负责编纂了《江苏乡土历史教科书》、《江苏乡土地理教科书》、《江宁乡土历史教科书》、《江宁乡土地理教科书》,均于1907年由国学保存会出版。1936年,原“松江区公民训练师资养成所”江苏乡土地理课程教官王培棠将自己的课堂讲义整理出版,即《江苏省乡土志》。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此书曾连续再版。一个省编纂的以全省性的乡土志就有五种之多,这种情况在全国只有江苏一省。

第二,乡土史志教材的编纂人员来源广泛。按照传统惯例,乡土史地内容一般属地方志范畴,而地方志一般是由官方编定的,所以,尽管乡土志是小学史地教材,但它一开始就被视为地方志的一种,实际编纂工作仍然多由地方长官或儒绅来完成。同时,晚清以来,很多年青学子留学国外,回国后从事着小学教育工作,把学到的现代教育思想贯彻到教科书的编纂实践中。另外,由于国外各学科理论以空前的规模传入中国,国内一些视野比较开阔的知识分子,也尝试用新教育理论指导教科书的编纂,所以,有不同知识背景的人参与了乡土志这种史地教科书的编纂工作。前者如陈作霖,后者如刘师培、侯鸿鉴。陈作霖是江宁人,人称“金陵通儒”,曾撰《金陵通纪》、《金陵通传》,参与修纂《江宁府志》、《上元江宁两县合志》等地方志书,是精通方志学的传统儒绅,他的《上元江宁乡土合志》带有很强的传统志书的特征,后人评价该书“括通纪、通传、府县志之精英,纳之尺幅,简要清通,包孕宏富,虽小著作,不失史法,可贵也”[4](p.777)。刘师培是仪征人,是一位乡土志的热心倡导者。1907年5月,他构思并发表了长达1.5万字的《编辑乡土志序例》,认为“志乘以外不得不另编乡土志,广于征材,严于立例,非惟备国史之采也,且以供本邑教民之用。……若一郡一邑均编乡土志,则总角之童垂髫之彦,均从事根柢之学以激发其爱土之心”[5]。刘氏的史地教育观念受到了西方“环境决定论”的影响,但他也反对把地理环境的作用绝对化,其观点在学术界至今仍有影响。由于多种原因,该《序例》并没有在当时乡土志书的实际编纂中得以推广。但是,其主旨却贯穿于他自己所编的江苏、江宁乡土史地教科书。侯鸿鉴是无锡人,年轻时赴日本留学,入弘文学校师范科,毕业后回国,创设无锡师范竞志女学、模范小学。官至江苏、江西省视学等职,著有《靖江学务改良政策》、《古今图书馆考略》等著作。进入民国以后,他还将日本的一些教育专著翻译出版,在《中华教育界》等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有关教育的论文,是中国近代杰出的教育家。光绪33年(1908年),侯氏编成了《锡金乡土历史》与《锡金乡土地理》,在该书第四版(修订本)序言中他说:“岁甲辰(1904年)因编乡土历史上、下卷,乡土地理上、下卷付诸梓人,以城乡各小学之需用是书也。时阅三年,印凡三版。”[6](“序”)由此可知侯氏早在1904就已经开始编写乡土史地教材,也是我们目前所知江苏省最早编纂乡土志的学者(注:笔者以为,侯氏1904年所编的这套《乡土历史》、《乡土地理》,当为我国最早编成的小学乡土史地教材。)。由于侯氏“尝研究儿童心理学,知十岁内外儿童,其思想知识之范围,不出一乡一邑间。外此者必多谬误之想象。”[6](“序”)所以这套课本篇幅不大,叙述平白浅显,具有较强的生活气息,故而能连续四年再版。

第三,乡土史地教材的编纂体例更为丰富多样。在清末,小学校普遍开展乡土史地教育是受西方教育的影响才产生的,然而,学部规定的教科书却是以近似传统地方志书的“乡土志”的形式出现的,这必然引起当时人们不同的看法。而在思想活跃的江苏地区,这种认识上的分歧更为明显(注:西北、东北、西南地区各地在同时期所编的乡土志教材基本上严格按照《乡土志例目》编排,相比之下,江苏省所编的乡土志教材,体例、内容方面都比较灵活,这是由本地区对外文化交流较多,知识界思想活跃等独特的历史背景决定的。)。比如,《最新通州地理教科书》(又名《乡土地理》)“于历代循吏治通政绩概不采入者,懼蹈志略之嫌”,认为作为教科书的乡土志与地方志之间应该有一些区别。《泰州乡土志》对仿照地方志编写乡土教科书表示了怀疑:“虽然讲乡土史,与讲历代史则大有差别,……盖审慎于教育之方法,不敢以无征之言,使童子先入为主也。”[7](“历史总论”)本着以上不同理解,他们所编的乡土志呈现出三种不同风格。第一种是传统志书的风格,特点是严格按照《例目》编排。比如光绪末年的《高邮县乡土志》,内容、体例严格按照《例目》的要求分为十五门。又如《徐州府铜山县乡土志》,不但按照《例目》编排,而且首列四境、县城、府署等18幅图谱,和传统志书极其类似。第二种是介于志书体与课目体的编排。《上元江宁乡土合志》采用了当时比较新的章节体,卷下分章,章下分节,每节下又都有几字一句的课文标题,但课文框架却仍然宗法《例目》,实际上是传统志书与现代课本的混合体。又如《最新通州地理教科书》的“目录”部分不明列课目顺序,但在具体课文前却加上了阿拉伯数字序号,在编纂体例上有从传统地方志向现代教科书过渡的性质。第三种是纯正的课目体,具有现代教科书的风格。如《江宁乡土历史地理教科书》、《锡金乡土历史地理》以及《常昭乡土地理历史教科书》,均采用课目体编排,其体例等方面都很靠近当代的课本。进入民国以后,乡土史地教材虽然仍多沿用“乡土志”之名,但却逐步脱离了传统方志的体例影响,主要表现为课目体和章节体两种体例形式。

三、江苏省乡土史地教育的特点

清末至民国,江苏省的乡土史地教育,是按照清政府“癸卯学制”和民国政府制定的新学制实施的,课本的编纂也较多地受到官定《例目》以及传统地方志的影响,因此,本地的乡土史地教育与全国其他地方存在一定的共性。但是,由于江苏经济、文化发达,交通便捷,具有独特的经济、地理、人文环境,因此,其乡土史地教育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在教育方式上,普遍注意到小学乡土史地教育的特殊性。泰州的小学乡土史地教师指出,对儿童“进以适宜之史谈,导之亲观祠宇,瞻拜乡贤,于直接观察中,启其爱情,是乡土史尤为切近而有味者也”[7],认识到乡土史地教育要注重实践性。《最新通州地理教科书》是供小学一至三年级的乡土教材,原计划共108个课时,但作者认为“乡土地理、历史要直观教授”,所以比原计划少编4课,专门抽4个课时用以课外实践。该课本还强调乡土课本的可读性,“大概辞旨修洁,篇幅短匀,俾儿童易晓,作国文读亦可(日本地理、历史属国语科)”[8](上编“编辑大意”)。《高淳县乡土志》每一课的正文后,都用“韻言”(即押韵的对偶句)的形式把课文内容重新表述一遍。作者解释说,“韻言本非例目,……取童蒙便读。”[9](“例言”)是为了使教材更上口易记。可见,为了提高乡土史地课程的教育效果,教材的编者们的确下了一番苦心。

二是希望能从儿童乡土史地教育开始,促使不良民俗的转变。首先,反对迷信是当时乡土史地教育的一个重点。《最新通州地理教科书》指出当地“人民概宗佛教,愚者茹斋上供,黠者则缘兹为奸,人死辄雇僧诵经,谓可免亡者地狱之苦。光绪初年,城东建天主教堂与观音堂,……吾乡民或有屈讼,懼受鱼肉,假入教以为护符者,然上帝神父等说究不确信。”[8](第28课“宗教”)《锡金乡土历史》说“贫困之家类能任劳动之役,而愚者则无不崇信多神之教,以致迎神赛会时有其事,而佛事道场积习甚深,虽上等人民亦所不免,可知风俗之美恶,固不可一例而论,然犹当责难于我侪中等社会之人员,改良风俗责任,救弊扶衰,一归纯良之俗也。”[6](卷上第18课“风俗”)《泰州乡土志》讲到:“搆造社会,学人之责也。学问有进步,风俗乃可以改良,泰之俗迷信最多,必教育明而后可去,兹举其大者为一一辩之如左:一偶像,二婚嫁,三斋荐,四纸锞,五堪舆,六巫。”[7](“风俗”)并逐项从事实、逻辑上进行批判。其次,反对民众抽鸦片、吸烟之陋习。多部乡土志中记录了鸦片战争的事实,并认为“其有弊无利、最足损害吾人,而在商业上操甚大权力之一物,则烟土一项。消耗我巨款,损蔽我精神……是为可慨者矣。……继鸦片而起者,又有纸烟一项”[6](卷上第17课“(商业)续上”)。最后是揭露和反对当时城市中铺张奢华、攀比浪费之风。《锡金乡土历史地理》说“吾邑民风四乡皆朴素无华,惟邑城内外竞尚奢靡,而上、中、下三等社会之风气又各不同,富贵之家固不必言,商界之糜费尤巨。”[6]《江宁县乡土志》发出感慨和呼吁:“金陵染六代萎靡之风,往往以赌酒征歌诩为风流,于是秦淮一带,酒楼画舫,游人纷集,旷时废事,莫甚于此,耗财犹其小焉,士大夫既如是矣,岂不可慨,有志改良风俗者以敦厚挽浮华,庶乎可矣。”“茶坊酒肆之多,以近来为尤甚……何处得许多闲钱,许多闲汉?”“国奢示俭,谋社会教育者宜注意也。”[10](上册第24课至27课“风俗”)《南通县乡土志》认为易风移俗工作的效果还不够好:“本市风俗较他市乡为奢,故婚丧之礼多喜铺张外观,致本意尽失。市中营业惟洋货号,及茶馆酒肆颇见发达,而赌博之事又时有所闻,近通俗教育社虽已成立,改良风俗亦不过影响耳。”[11](第10课“风俗”)”《无锡新乡土参考书》指出:“吾邑民风代有变迁,及乎近世,俗尚奢侈,游惰成习……惟草野农民尚有长厚勤朴、友助扶持之风,发挥而光大之,贤者之责也。”[12](第三册,第26课“风俗”)该书还在课文中把本地民俗的优缺点用表格形式进行对比,希望学生能对此有深刻认识,使优点“发扬光大”,把缺点“挽救化导”。民国初年《东台县栟茶市乡土志》第4章“结论篇”,则明确提出“对于本乡土之希望”、“对于本乡土之感触”,表达了作者对本乡土各个方面的理想展望。

三是注重向儿童灌输进化论思想,体现了非常强烈的爱国忧患意识。《最新通州地理教科书》开宗明义:“历史以人类进化为主义,此编亦本此只眼,教授时宜以前后比较,俾儿童知天演演争之概。”[8]《江苏乡土历史教科书》用史实来说明风俗习惯是随历史发展的,只要大家团结一心求上进,改变江苏“其民日趋怯弱”的情况是可能的[13]。《江苏省乡土志·序》指出:“读何书可以救国乎?吟风弄月,无补于身心,泛论空谈,何益于国事?……况今之国势阽危,有过于昔日;……忧国者将何以措辞?其必有使人先知之致用之学,或必有根据于先知之学之言,然后可免空言虚矫、惘然无所适从之病,则民可以观,国可以兴矣。是书也,固无当然于先知之价值,且又限于一省之规模,自知其不能备识者求知之效用,聊供吾苏人偶一检阅,知所感奋。如油然兴爱吾乡土之情绪,晓然于苏省人事之足为,毅然肩负复兴民族、匡救国家之职责,则又编者企望中之意外收获也。”[14]利用乡土教材进行爱国教育的意图溢于言表。

四是注重实业理念的教育。“实业救国”是当时比较流行的一种看法,这在乡土史地教材中也有反映。通州的学者就感叹当地“农学未兴,不选种子,不辨地质,不择肥料,故获不能加多,一遇歉岁,即仰屋而嗟。”[8](第28课“实业一”,第32课“实业三”)。铜山县的学者认为:“本境所产之物,如铁、铜、煤发达,未见甚盛,制造亦未及精良,故出境者少,……然水陆运道惟难,故商务亦较东南诸境为稍逊,自他境之运入本境者如煤油、洋纱及洋货销行为最多,而无运道无以利工商,故通商为第一要义。制造不改良,无利工商,故劝工为第二要义。”[15](第10章,第3节“商务”)《锡金乡土历史》指出:“蚕事纯乎自然,而于人事界上缺其研究,故丰歉无定率。虽其利足冠江苏全省,而近年则利为外夺,不及往岁多。至渔业、林业两项则尚未发达,是皆有志研究农业者所当设法以改良也。”[6](卷上第13课“(农业)续上”)泰州学者经过分析后认为:“泰地宜农圃,操是业者居多数,惜未能讲新法耳。必设农务学堂,并附蚕桑传习所,凡耕地种植,酌土宜,悉参以新理新法,则利源可广也。”[7](“农业”)高淳县的学者总结到:“方今世界正商战时,六洲交通电掣风驰,优胜劣败,凡事如斯,起而争之,是在人为。”“宗教、实业”韻言,更是提出了响亮的口号“各结团体,公益勤求,庶几振奋,争胜环球”[9](“商务”),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进入民国以后,乡土史地教育强调增强民族经济,抵制洋货的呼声时有反映。纺织是江苏省传统产业,但由于技术落后,规模小,随着外国产品的入侵,民族纺织业受到极大的挑战,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惕。如江宁县学者就呼吁“自洋布、洋缎及各种呢绒盛行,遂为一大漏厄,欲挽回利权,当注意于改良工艺。”[10](“商业(杂业))无锡学者也表达了与此极其相似的观点:“惟墨守成法,不求进步,致洋布乘机而入,土布销路阻滞,故业是者渐少。有识之士见利权外溢,急设厂仿造,以图挽回,惟供不应求,仍非多设工厂,广事制造,不足以塞此漏厄也。”[12](第二册第5课“织布厂”,)南通县学者则指出“本市工厂除缫丝外则为织布,织布厂有三,一名建华,二名民生,一名集成。三厂织机共百余,所出之布曰丝光、曰花纹,曰爱国。其他则有被面,此为抵制外货者。”[11](第9课“工厂”)

乡土志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乡土史地知识作为小学普及教育的教学内容,对当时学生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很多文化名人都曾深深受到乡土史地教育的熏陶。老舍先生在上小学时,就曾萌发编写乡土志的念头,并且已经写好了序言[16]。另外,鲁迅、郭沫若也都谈到过小学乡土史地教育对自己的影响。在江苏,乡土志的作用和影响则远远超过了单纯的小学教科书,民国时常熟县警署曾用乡土志作为培训警员的教材;《江苏省乡土志》不但成为当时旅游部门的业务教材,甚至成了本省公务人员晋升考试的参考课本,乡土志最终由小学教科书演变为供全社会学习的教材。可见,乡土志的乡土史地教育的确是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

【收稿日期】200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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