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_反腐倡廉论文

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_反腐倡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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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11)06-0039-05

胡锦涛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着眼于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强调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是我们党在纪念建党90周年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出的动员令,充分表明了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应当认真落实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核心作用。

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马克思主义政党时就指出,它“没有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的运动”[1]285。这深刻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立党本质,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执政活动提供了基本准则。胡锦涛在“七一”重要讲话中重申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指出:“我们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2]13。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高度一致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本质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创建国际工人阶级政党时,党还没有执掌政权,但他们已经阐发了要与党的性质不相容的腐朽作风和行为做坚决斗争的思想。马克思提出要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恩格斯预见到一部分工人领袖的蜕化是无产阶级运动中难免会发生的事情,指出:“当各种腐朽分子和好虚荣的分子可以毫无阻碍地大出风头的时候,就该抛弃掩盖和调和的政策,只要有必要,即使发生争论和吵闹也不怕”[3]90。列宁在领导俄国共产党执政时,把官僚主义者视为党内部“最可恶的敌人”[4]14,认为它有毁掉苏维埃政权的危险。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革命理论和风格建立起来的工人阶级政党,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胡锦涛明确把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联系起来,把先进性建设作为贯穿包括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党的整体建设的一条主线,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始终保持着党的肌体健康。这些重要思想及其实践鲜明地体现了我们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环节。腐败直接危及党的生存与发展,正因为如此,胡锦涛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2]16。这里所说的重大政治任务,就是从党的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提出的,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带有前提性。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的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外部环境的考验,这“四个考验”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执政,考验党能否始终把执政的权力用于为人民谋利益;改革开放,考验党能否始终引领人民走一条充满生机活力的新路;市场经济,考验党能否始终抵御其负面因素的深刻影响;外部环境,考验党能否始终统筹好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四个考验,意味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难度明显加大,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诱因明显增多,被“糖衣炮弹”击中的概率明显增长。仅从2010年1至12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接受信访举报142718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000277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63480件,立案139621件,结案139482件,处分14651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19527人,给予政纪处分38670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9.7亿元。在被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以上干部509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04人[5]。这说明经受这些考验不容易,它考倒了一些党内的意志薄弱者。这就要求把握好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政建设这个关键,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克服和防止消极腐败危险的紧迫任务。胡锦涛在“七一”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我们党面临“四个危险”,即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指明这些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脱离群众使党失去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消极腐败能够亡党亡国,是党执政条件下最致命的危险;精神懈怠使党面临历史周期率的挑战,易由政怠宦成走向人亡政息;能力不足使党难以成功执政,容易消解凝聚力和战斗力。克服和防止“四个危险”,必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政建设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剖析

当前,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有的视共产主义理想为“水中月,镜中花”,虚无缥缈;有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不足,对改革开放怀疑动摇,对社会主义经过长期发展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缺乏信心。其二,部分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化。有的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得不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个人主义严重;有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革命意志衰退,战斗精神弱化。其三,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端正。有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有的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心态浮躁、追名逐利;有的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掩盖问题,欺上瞒下。其四,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有的滥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大项经费开支等,为个人、家庭和小团体谋取私利;有的生活情趣不健康,乱拉关系、交朋友,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等。上述问题虽然只存在于少数党员干部中,但严重损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形象,其消极影响和危害不可低估。这些问题的主要成因是:

1.忽视学习特别是科学理论武装而动摇理想信念的根基。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的,是对科学理论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自觉遵循。要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就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江泽民曾指出:“不学习理论,势必思想空虚,精神贫乏,是非不辨,方向不明。一些干部出问题,同不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密切相关的。”[6]698胡锦涛在“七一”重要讲话中从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指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深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2]11-12。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从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到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都以其深刻的教训一再说明了这个问题。应当说,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注重学习的,但也存在少数党员干部不愿学、不勤学、不善学的问题。人民论坛杂志社曾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万名党政干部阅读状况调查”,结果显示,七成多的党政干部读书的愿望强烈,但由于工作忙、应酬多等原因,33.4%的受访干部每周的读书时间为0~3小时,27.6%为3~6小时。在“您一年大概读几本书”的调查中,有19%的受访者选择0~3本,36.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每年读书的数量在3~6本,25.4%的受访者表示每年能读10本以上书籍。但调查中也发现,有近三成的干部不读书[7]。上述调查虽然只是一个侧面,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带有共性的问题。人总是需要精神支撑的,不是积极的、健康向上的精神力量,就是消极的、腐朽落后的精神垃圾。党员干部的思想品位和思想作风如何,正是取决于其精神支撑,取决于是否以持之不懈地学习来强固健康向上的精神支撑。

2.放松党性修养与世界观改造而削弱思想道德防线。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固然有其客观诱因,但最根本的还在于内因,即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一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不高甚至低下,消极腐败因子就容易突破其思想道德防线。新形势下,我们面对着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各种风险的考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滋生不正之风的现实危险不断增加,思想道德防线容易被打开缺口,这就更需要加强世界观改造和党性修养。对此,胡锦涛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谆谆告诫: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都是从道德品质上出问题开始的,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可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奠定重要基础。世界观改造和党性修养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但正因为如此,也容易被人们所忽视,直到出了问题,才幡然醒悟。还要看到,现在党员干部队伍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能力出现许多新情况,不少年轻干部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考验,特别是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历史、基本知识了解不多不深,实践的感知体验更是不够,尤其需要加强党性教育,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根基。

3.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或缺乏执行力而影响反腐倡廉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初步形成制度体系。然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消极腐败现象不断呈现新特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要针对新特点不断加强和完善。胡锦涛在十七届中纪委五、六次全会上都就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做了深刻分析,指明其突出方面,诸如腐败活动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社会领域扩散,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严重,涉案金额巨大,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等。这就需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与此同时,制度执行力不强的问题也影响到反腐倡廉的实效性。胡锦涛在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执行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抓好制度执行,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有制度但不执行是对制度权威性的莫大藐视,使制度成为一种摆设,制度建设将趋向弱效和无效。制度缺乏执行力,与一些党员干部制度意识缺失、没有意识到制度属于法的范畴有关。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特权思想,不自觉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也是制度缺乏执行力一个重要原因。恩格斯曾把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视为党内的“共同法律”[8]79-80。列宁认为,党章是党的正式规定的整体意志,是“一个特别的、甚至有非常性质的法律”[9]462。因此,对党的各项制度不是可执行可不执行,而是必须执行。制度执行上的放任自流本身就是一种不良风气,反过来对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造成负面效应。

4.制约监督没有完全到位而导致权力运行出现脱轨现象。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这是一句公理性格言,是一条千古不变的法则。权力的良性运行必须以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前提,如果缺乏这种制约和监督或者其力度不够,就会产生权力运行中的风险。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曾这样扬言:“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够管得着了。”这既显现出他彼时的得意忘形,又暴露出监督权弱化之下的无奈。诸如此例,已经不是个案。目前监督制度主要都是“一把手”体制内的监督制度,即都是在“一把手”权力管辖范围内所实行的监督,监督主体都处在“一把手”权力掌控中,这就使监督的力度受到很大影响。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地方涉及“一把手”或主要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往往都不是由本级监督部门来查处的,而要由上级部门来处理,这就说明“一把手”体制内的监督是很难管住“一把手”的。体制内监督是一种权力不对称的监督,监督力度明显弱于被监督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制度贯彻落实得如何,主要取决于“一把手”的主观因素,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而不是监督带来实际效果。由于党的各级组织“一把手”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就容易造成是由于监督而带来的效果的错觉,直到哪个“一把手”出现了问题,才会引起人们去思考体制本身的问题。不论这方面个案的几率有多少,监督权与被监督权的对称性原理要求深化监督体制的改革,赋予监督部门相对独立的监督权限,从体制上解决监督难尤其是“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近代法国思想启蒙家孟德斯鸠提出一个重要命题:“以权力制约权力”,这一命题的基本点是制约权与被制约权的对等性。所谓对等,即“对权力的赋予与对权力制约监督的赋予应对等。按照这个要求,只要赋予掌权者一定范围和强度的权力,就应当同时赋予制约监督者以相应范围和强度的权力,使权力与所承担的责任对应,与所受到约束对应”[10]78-79。现阶段有些腐败现象难以遏制,主要是因为缺少这种对等性,或叫权力不对称,监督与被监督权呈现弱与强的反差。对此,胡锦涛明确提出,要加大监督力度。而解决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逐步完善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完善党风决策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等。只有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有效进行,权力运行才能沿着良性轨道运行。

三、在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成果,包括《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两部分内容,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和基本遵循,为深入反腐倡廉提供了有力指导,必须抓好贯彻落实。

1.大力加强廉政价值观教育,坚决抵御腐败文化侵蚀。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要发挥教育的说服力,通过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其一,克服“教育无用论”的片面认识。应当看到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愿意接受教育的,多年来的教育也是有明显成效的。当然,教育不是万能的,需要与制度、监督形成合力,但教育的基础作用没有贬值,更不应低估。其二,突出廉政价值观教育。从宏观背景看,伴随当今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趋势,价值观的激烈冲突和深刻变革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时代性的思想文化现象。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拓展和深入,由价值利益多元引发的价值观冲突也日渐凸显,而由于外来腐朽思想文化和市场经济负面因素影响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流毒,官本位、权本位、钱本位等本位价值意识对人们思想观念产生不可低估的冲击和影响,这些都必然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廉政与腐败的分野进一步聚焦到价值观上来。因此,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应突出廉政价值观教育。腐败的深层根源是一个文化问题,即对传统的政治信念、政治倾向和政治价值的认同危机,或者困惑怀疑,或者根本抛弃。认同危机的直接后果是行为失范,不愿意再受传统价值观的约束,违法乱纪等腐败问题也就接踵而来。廉政价值观是廉政文化的核心,腐败价值观则是腐败文化的核心。遏制腐败就要遏制腐败文化,倡导廉政价值观。其三,廉政价值观教育要覆盖广大党员干部并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突出价值信念教育,遵循信念、信仰、理想的递进演化规律加以科学引导,促进廉政价值意识从自发提升到自觉、从心理水平提升到观念水平;培育引导受教育者确立正确的思维方法,努力提高辩证思维、历史思维、系统思维的素质,增强对廉洁与腐败的价值判断与选择能力;加大对腐败文化尤其是腐败价值观的批判力度,深刻揭示其产生根源及其严重危害,形成以正压邪的舆论态势,为弘扬廉政价值观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注重开展警示教育,汲取腐败分子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慎独慎行,坚持用廉政价值观牢筑思想道德防线。

2.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强调制度是保证,就在于制度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目的性等特征,保证反腐倡廉在既定轨道上运行。其一,不断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所谓制度体系,从科学发展观角度看,就是具有整体规划和体现统筹协调的一系列制度,亦即胡锦涛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所说的“三个既、三个又”:“既重视基本的法规制度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配套,既重视党内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又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配合,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真正发挥法规制度的整体合力”。胡锦涛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进一步强调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问题。为此,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化反腐倡廉制度改革。当前要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四项制度建设,即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的建设。要以四项基本制度为框架,建立健全该框架内的具体制度和相关机制,形成与基本制度相适应的层次性和配套性。其二,抓紧制定体现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操作性细则。胡锦涛提出要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这既是对党的组织建设理论和干部政策的丰富发展,又是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如何在干部工作中体现“五德”要求、坚持“五德”导向,应有具有操作性的考核细则和评价标准。其三,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制度具有执行力才具有实效性。要防止和克服反腐倡廉制度在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被弱化、异化和虚化的问题。为此,要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实行制度执行报告制度和考核制度,考核评价结果要与责任部门特别是责任人的升降去留等切身利益挂钩,加强工作机制的约束性。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要建立健全查处违反制度行为机制,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发挥查处的震慑力。

3.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形成有效制约监督合力。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强调监督是关键,是因为教育和制度都需要有一种外部制衡力,而教育对象和制度主体都有非自觉性的一面,这种非自觉性容易同权力的扩张性耦合,导致腐败现象发生。其一,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胡锦涛在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改革创新,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用权行为。”这就阐明了监督工作的重点和应当把握的规律性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必须强化集体领导,坚持一切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要着重解决发扬民主不够、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必须强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党委议事决策的原则和程序,着重解决落实政策制度不够严格、不按党委议事规则办事的问题。加强监督要贯彻注重预防的方针,既要堵住发生腐败的漏洞,更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对腐败发展趋势及其特点的预测和分析,切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其二,加强对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这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大项经费使用、房地产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公务采购等,逐步推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纪检、审计机关派驻制。从这些年查办案件的情况看,相当一部分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都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关。针对这种情况,《廉政准则》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要求,比如,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市场经济活动。要认真落实这些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根本上预防这类问题的发生。其三,形成有效制约和监督的合力。有效制约和监督,需要形成党委监督、纪委监督、群众监督、巡视监督等方面的合力。党委担负着对本级党组织领导和监督的双重职责。党委要强化监督职责,使班子成员始终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着重解决对领导干部要求不够严格、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纪委是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承担着更加直接而重要的监督职责。纪委在履行监督条例赋予职责的同时,应积极探索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对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有效监督的制度,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巡视监督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同时,要加强群众性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拓展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努力营造民主监督的良好环境。

收稿日期:201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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