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典型农业地域农业发展模式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发展论文,地域论文,典型论文,模式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世纪初,中国入世谈判进入了最后阶段,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指日可待。然而,入世对于我国以家庭为单位的弱小农业来说是挑战多于机遇,受冲击最大的莫过于典型农业地域。因此,合理选择典型农业地域农业的发展模式,迎接入世的严峻挑战,是推动农业地域发展的当务之急。
1 典型农业地域的划分
1.1 农业地域定义及其属性
农业地域是经济地域的一种类型,是指地域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较大比重,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经济地域单元。
美国区域地理学者惠特利西(D.Whittlesey)将各类区域归并为两类:均质区和枢纽区(节点区),“均质区具有单一的面貌,根据划区标准,其特征在区内各部分都同样表现出来”。[1]农业地域属于均质区的一种,其均质性表现为农业是地域景观的主要组成部分。
依据生产力各要素的投入程度,经济地域可以划分为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能源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四种类型;依据资源的拥有和利用程度,又可区分为资源型、加工型和资源—加工混合型三种类型。[2]从目前我国农业发展的水平看,农业地域属于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型的经济地域。
1.2 农业地域的基本特征
根据上述农业地域的定义,农业地域应具备农业的发展条件优越、农业在地域国民经济和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均居重要地位等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1 农业资源丰富。农业的生产过程是动植物的生长过程,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界的光、热、水、土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农业资源是农业地域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1.2.2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农业地域中农业所占的比重较大,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一般应超过20%,农业就业人口比重占地域总就业人数的50%以上。
1.2.3 农村人口比重比较大。农业地域的人口绝大部分居住在农村,农村人口一般占总人口的70%以上。
1.2.4 农业是经济地域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我国区域财政收入90%以上来自于税收,农业地域财政收入来自农业的税收应占较大比重。
1.2.5 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农产品。农业地域的农业为专业化部门,即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担当提供农产品作用,一般农业区位熵应大于1。
1.3 农业地域类型的定量划分
目前,关于均质区划分已形成农业区划、问题区划等区划理论和方法,与农业地域类型划分有关的是农业区划,但是农业区划属于部门经济区划,是按农业地域分异规律研究农业地理布局的分类方法,具体包括:农业自然条件区划——着重分析不同地区农业自然条件和资源与农业布局的关系;农业部门区域——着重研究农业各部门或农作物的生态适应范围、生产布局特点及其地域分布;农业技术改革区划——着重研究不同地区农业技术改革的方向和途径;综合农业区划——在以上三种农业区划的基础上,从综合观点出发,区别差异性,归纳共同性,划分各具特点的综合农业区[3]。因此,农业区划是指农业部门内部各种类型区的划分,而不是将农业地域类型从其他众多的经济地域类型中划分出来。
资源型经济地域类型的划分,国内已经形成了定量的划分方法,如以自然资源拥有量综合指数、经济资源拥有量综合指数和社会资源综合指数的加权求和的方法来划分资源型经济地域。[4]
借鉴资源型经济地域类型的划分方法和投资环境评价方法中的因素打分法,选择十项指标:①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②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③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④农业区位熵(按产值计算);⑤农业税占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⑥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占从业总人数的比重;⑦农业对GDP增长的贡献(农业产值增长指数与GDP增长指数的比值);⑧人均粮食产量(吨);⑨人均耕地面积(公顷);⑩农业生产者提供的社会商品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并根据上述十项指标的重要程度及全国32个省、市、区1998年的有关数据[5]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和②-⑩项指标的打分标准(5分制),并据此进行评分,见表1。对于第①项指标,采取专家打分法进行评分。
根据表1对全国31省、市、区的各项指标加权求和,所得分值见表2。以分值大于或等于2.5为标准,确定吉林等25个省、市、区为农业地域,将其中分值大于3的15个省、市、区确定为典型农业地域,按分值大小依次为吉林、内蒙古、宁夏、海南、新疆、广西、陕西、贵州、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河南、安徽、甘肃。
表1 各项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表2 全国各省、市、区10项指标加权求和的分值
以上分析表明,农业地域是按功能划分的一种经济地域类型,典型农业地域的农业在地域国民经济和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的地位十分突出,农业人口比重大,乡镇企业有一定发展。我国的吉林、内蒙古等15个省、市、区为典型的农业地域。
2 典型农业地域农业发展的基础和限制因素
2.1 典型农业地域农业发展的历史基础
建国以后,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阶段:
改革开放前30年,在特殊的国际环境下,我国走过了一条特殊的经济发展道路,即“在国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全额占有城乡各种资源;全环节控制工业、农业和其他各产业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全部经济过程,从而由中央政府占有城乡劳动者的全部劳动剩余价值,然后通过国家财政的再分配,转化为城市工业资本的原始积累。”[6]其结果,使中国从50年代初期一个工业产值和城市人口均仅占15%的典型农业国,发展成为工业产值达70%以上、产业门类齐全、专业分工细致的初步工业化国家,但农业、农村仍保持原始落后的局面,形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并且,由于重型工业占主导地位,城市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较差,加之人口制度的制约,使得绝大多数人口滞留在农村。改革开放后20年,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方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1993-1996年的两次粮食价格上调,使得国内粮食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据测算,1998年我国玉米的价格比国际市场价格高出近1倍,从而限制了我国粮食的出口。以上两方面因素导致了今天的粮食供给过剩,粮食价格下跌,农业增产不增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了严重的挫伤,农村贫困化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城市改革步伐缓慢,国有大中型企业陷入困境,城市人口就业压力增加,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作用不明显。另外,由于国家改革开放政策在地区分布上的时间差,造成我国区际差异明显扩大,农业地域的落后日益突出出来。
从农业的发展过程来看:改革开放前,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农业基本上处于产品经济阶段,即农民在集体经济框架下进行生产,按劳取得微薄的报酬,生产出的产品除上缴国家的部分外,按人口平均分配,集体和个人基本上没有积累。其结果是人口迅速增加,人地矛盾突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高,农业保持原始落后的局面。改革开放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代替了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农民因得到了土地而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产量迅速提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一家一户的农业被推向了市场,然而产品经济阶段培育的新中国农民还未彻底摆脱小农意识,商品意识还比较淡薄,很难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虽然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却未带来收入的增加,农业的积累仍然很少,农业的落后局面仍未明显改观,因而所谓的三农问题日益显现出来。与全国一样,典型农业地域的农业就是要在这样一个人地矛盾突出、基本上没有积累、生产技术原始落后、农民还未建立起商品意识的基础上求得可持续发展。
2.2 典型农业地域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随着中央的减政放权,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典型农业地域农业的发展问题提到了日程。以上划出的吉林、内蒙古等15个典型农业地域均属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省区,而上述两个经济发展阶段又给农业地域农业未来的发展积淀了一些不利的因素。
2.2.1 典型的二元结构,使得地域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均缺乏活力。30年赶超型工业化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在农业地域表现尤为突出,一方面在城市里形成了现代化的大工业,并在强制性抽取农业剩余的前提下得到了迅速发展,如吉林省的行走机械制造业和石油化学工业等;另一方面,由于这种工业化以重工业为主,对农业的反哺作用很小,加之农业本来很少的剩余被无偿地抽取,导致农业积累少,投入少,仍保持原有的原始落后状态。这种二元结构,使得工业和农业之间未建立起相互促进的良性关联,二者就象两条平行线独立发展,其发展后劲受到影响。
2.2.2 农业规模弱小,经营分散,现代化水平低,生产成本高。我国虽国土面积广大,但人口规模过大,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人均耕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3%,美国的11.2%,巴西的24.5%,印度的42.2%[6]。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存资料”,在人口压力下不断被分割,农业生产规模日益缩小,经营越来越分散。如1998年,吉林省农村人口357.8万户,1,433万人,却只耕种着4,004.58ha的耕地,户均1.12ha,人均0.28ha。规模小,经营分散,不利于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造成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过高,国际竞争力弱。农业现代化水平远低于国际水平,1998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耕作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9.9%,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8.3%,机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1.6%;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9%;每公顷化肥施用量722kg。
2.2.3 市场机制不健全,粮食购销渠道不畅通。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农产品需求是由国家保障、相对集中的,需求弹性很小;而农民供给则首先是自给自足、高度分散的,供给弹性相对较大。由于城乡两种体制下的“信息不对称”,农产品的供求不可能平衡。
2.2.4 农产品加工技术落后,农业产业链条过短。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典型农业地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农产品加工技术还比较落后,绝大部分农产品以未加工或初加工产品的形态出售,附加价值低,限制了农业的原始资本积累,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2.2.5 对农业地域的特点认识不足,对农业的重视不够。典型农业地域的突出特点是农业占有重要地位、农村人口占很大比重,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不解决,区域经济很难协调、持续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工业化过程,使人们对工业化存有误解,即工业化就是要大力发展工业,认为农业不能致富,因而忽视农业的发展问题。以投资为例,1998年吉林省14个部门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农、林、牧、渔业仅占0.34%,略高于房地产业(0.21%),位居第13位;而工业则占50.99%,高居第1位。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典型农业地域所走过的工业化过程是特定历史时期、特殊的国际环境所决定,这一工业化过程为典型农业地域的农业发展积淀了一系列的约束条件,从而使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阻碍。今后,典型农业地域农业的发展,必须解决二元结构、人地关系紧张、体制和观念等方面的问题,寻求一种合理的发展模式。
3 典型农业地域农业的发展模式
针对典型农业地域农业发展的特点、基础与限制因素,应选择“两条腿走路”的农业发展模式,既要推动现有工业的现代化和高技术化,又要实现农业产业化,进而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村的城市化,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其中,农业产业化是典型农业地域农业发展的重点和特色所在。
3.1 农业产业化的地位与作用
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内容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通过加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联系,建立起新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体系,其实质是实现整个农业由小农经济、产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状态转移[8]。
农业产业化是使典型农业地域规模小、经营分散的农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提高经济效益的唯一途径。农业产业化就是要打破旧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体系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分割,将各个环节联系起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农—工—商一体化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体系,延长农业生产链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形成畅通的农产品供销渠道,实现农业的增产增效。
农业产业化可以推动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农业产业化使农村的生产要素组合从仅仅满足农产品生产过程的需要逐步向满足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需要转变,农业生产要素得到合理配置。土地不再是农民的“生存资料”,而是农民从事生产经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的生产资料。在产业化过程中,传统农业将与现代科学技术融合起来,使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均得到提高。随着资本替代劳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将大幅度降低,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将有所提高。
农业产业化可以加快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村城市化进程。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农民根据市场需要建立各种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集散中心,从而使农村经济结构由单一的农产品生产向着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多元化方向发展。在农产品加工基地和集散中心,将形成新的城镇或小城市,它们将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大中城市的压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因此,农业产业化是解决典型农业地域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和市场机制不健全的基本矛盾,克服农业发展限制因素的有效途径;是使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产增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消除二元结构的唯一出路。
3.2 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
目前,我国行之有效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6种类型:[7]-[15]
(1)农民合作组织。这是农民为了克服农业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交易成本高、难以适应市场需要的弱点而联合起来,发展规模经营,实现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合作组织。以土地承包经营为主体的农村社区合作组织、以经营非农产业为主的乡村集体企业、农村股份合作企业,以提供专业生产服务为中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进行民间融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合作基金会等都属于此种组织形式。
(2)合同制组织。这是公司通过合同契约关系与广大农户结成产品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在这种组织形式中,起龙头作用的是公司,其特点是由公司强化农业资源的配置,扶持重点产品,然后组织销售。吉林德大是这种组织形式的典型代表。
(3)股份制企业。这是加工企业、金融企业、中介组织或大型农户组成的股份联合企业,这种类型是农业产业化的高级组织形式。
(4)农—工—商综合体。这是一些公司买断农民的土地使用权,雇用农民进行耕种,建立工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后销售或出口,建立工厂化农业,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或出口企业内部化,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农—工—商一体化组织。吉林省的一些外贸公司正在摸索建立这样一种集团化的企业组织。
(5)家庭农场。这是指农村的专业大户和私营经济直接承包农田、荒山、荒地等,从事大规模农业生产,并与加工、销售结合在一起,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工厂式农业组织。这种组织形式适合于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许多农民不愿耕种土地,外出打工或进乡镇企业工作,而将土地转包给专业大户经营。
(6)专业(行业)协会。这是农户及其合作组织、契约组织等围绕某一专业(行业)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起来的社团组织,其功能是提供信息、调剂资金、协调生产、帮助交易谈判、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等,并不直接干预农户及其他组织的经营,农户及其他组织仍然具有完全的经营决策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也属于该种组织形式,它是以专业户为主体,以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为骨干,采用研究者、推广者和采用者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自愿、自主、互利原则形成的农民自我推广服务组织,是推动农业技术推广,提高农业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
以上6种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各具特点,从目前我国典型农业地域农业的发展水平看,农民合作组织、合同制组织、农—工—商综合体和专业(行业)协会4种形式更为适合。
3.3 农业产业化的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典型农业地域农业产业化组织还很少,农业产业化水平仍很低,其主要原因是农户资金积累不足,转轨时期市场风险过大,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公司之间、农户与科研单位之间缺乏信任,有关的制度、法律和法规不健全等。因此,典型农业地域的有关部门应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扶持和鼓励农业产业化组织,加快农业产业化的步伐。
(1)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农业产业管理体系。我国现有农业管理职能和管理机构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农业产门以管理职能为主,服务功能较弱;与二元结构的产品经济相适应,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流通管理机构一直分设,既有职能交叉,也有管理空缺,已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因此,有关部门的职能应由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服务为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制订科学的农产品生产规划和计划,建立双向反馈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和网络,将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科学研究均纳入到农业管理范畴,形成统一的农业产业管理体系。
(2)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的有关法制和法规。明晰土地产权,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农民有偿转让土地,支持农户、工商企业集中土地连片开发,形成规模农业。加强涉农法制建设,除加强对合同和契约的监督和仲裁,维护合同和契约的法律效应,还应制订与农业产业化相适应的法律和法规,如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法、农产品市场公平交易法、农产品民间运销反垄断法、农民经济社团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等,为农业产业化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3)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有地域优势和特色的主导产业。政府牵头,使工商企业与农户形成稳定的契约关系,对于实行农业产业化的农户和工商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如减免税收,在建设用地、配套设施、信贷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等,并引导他们以市场为导向,培植具有地域优势和特色的主导产业,创建农业产业链。同时,建立风险保障制度,增强农户和农业产业化组织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4)大力发展科教事业,加快农业科研体制改革,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在农村兴办夜校、技校、扫盲班、职业中专等,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将“科教兴国”落到实处。同时应加快农业科研体制的改革,加强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建立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体系,使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综上所述,典型农业地域的突出特点是农业占有较大比重,农业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工业化过程,我国典型农业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还很低,二元结构仍很突出,农业的原始、落后,已经成为农业地域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此,实行农业产业化,实现工业和农业的共同现代化,是农业地域农业发展的合理模式。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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