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 四川 绵阳 621000
摘要:现有职教集团典型的组建模式有两种:政府主导型和学校主导型;高职校企合作的典型运行机制有行政―计划式、指导―服务式和监督―服务式三种。通过分析职教集团组建模式和校企合作的组织特点、合作基础、合作目的和利益分配,以及职教集团中校企合作运行实践,得出政府主导型与行政―计划式相匹配,学校主导型与指导―服务式和监督―服务式相匹配。
关键词:政府或学校主导;职教集团;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1 职教集团的发展历程
在20世纪末的时候,人们开始对职教集团进了组建,并且对其组建的模式及其运行的机制等方面做了研究。通过这些年对职教集团模式的不断探讨,对于职教集团的组建模式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程度的进步。首先,对我国的职教集团发展来说,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过程。随着社会竞争力的不断加大,需要使职教集团的竞争力得到更大程度的建设。
2 高职校企合作基本模式及其运行机制
2.1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
按照企业和学校合作层次划分,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学校企业合作投资办学式。这种校企合作模式中,学校和企业都是投资办学的主体,但是企业并不参与实际的人才培养活动,只参与学校利益分配。二是校企人员互动教学式:这种合作模式主要是学校和企业互派人员参与活动。企业每年派行业专家来学校参与教学活动,把企业先进的技术带进学校课堂,丰富教学内容;或者企业人员参与学生实习阶段的教学。同时学校也派教师去企业参与技术的指导和推广以及企业员工的在职培训工作。三是校企就业合作式:这种合作主要局限于学生的就业,并且以企业接纳学校毕业生为主要目的。学校负责毕业生质量的管理。四是校企协作科研式:这种合作主要是以技术、产品的研发为中心任务。企业和学校共同协作参与科研项目,共享项目研究的成果,共同参与研究成果的推广,并共享成果推广的收益。五是校企合作产业式:产业式的合作主要是学校与企业存在共同的利益结点,并以此为基础共同进行产业的开发,在此学校身份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并不是人才培养的基地,而是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共同体,是新企业的管理者或参与者。六是校企合作产学研式:产学研合作是校企合作的高级形式,它集中了前面科研、教学与产业合作等形式的优点,不仅有企业参与教学,还有校企共同研发高新技术,并且直接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使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2.2 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指在人类社会有规律的运动中,影响这种运动的各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及其运行方式。它是引导和制约决策并与人、财、物相关的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及相应制度,是决定行为的内外因素及相互关系的总称。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明确了一定的合作形式,具备了一定的组织结构,在合作过程中发挥各自应有的功能。从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以上六种合作形式的运行机制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种:
2.2.1 行政―计划式的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主要存在于学校企业合作投资办学模式和互动教学模式中。在此企业主要以投资计划形式对学校的办学产生影响,学校和企业组织共同的财务机构,负责投资的数量和方向以及投资的收益分配等工作。在教学过程中,学校和企业以人员的交互培训作为主要合作形式,学校教师提供理论教学培训活动,企业人员提供实践教学培训活动,促进双方相关人员的实践和理论知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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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指导―服务式的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主要存在于就业、科研和产业合作模式中。在这几种模式中,学校主要负责合作的指导工作,企业主要负责提供服务。学校根据自身人才培养的目标,对就业需求、科研协作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方向性和具有定量性的指导。企业作为重要的合作方,为学校学生的就业、科研技术的协同攻关以及学校产业的发展定位提供有效的服务。
2.2.3 监督―服务式的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主要存在于产学研合作模式中。由于产学研合作过程中,企业和学校互为主客体关系,在不同的合作领域承担不同的责任,同时另外一方有责任进行必要的监督。因此,学校和企业在这种运行机制中既是推动合作的主体,也是承担监督工作的客体。
3 职教集团典型的组建模式与高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适应性
3.1 职教集团与校企合作运行机制适应性的理论研究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职教集团组建模式各不相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也因分类标准的不同而不同。关于职教集团组建模式与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适应性问题,必须在同样的标准下进行划分和研究,得出的结论才具有针对性。
3.1.1 组织特点。政府主导型职教集团的核心是政府,学校和企业是主要参与者。其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通过行政立法,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规定学校与企业在区域职业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通过教育发展规划对学校和企业的职业教育发展指明方向。企业在政府的宏观管理下,根据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对参与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作出相应的投资计划、技术支持计划以及相应的发展计划,以履行企业服务社会的一部分责任。学校在政府的支持下,制订相应的校企合作计划,并负责校企合作机制具体运行的行政事务。因此,政府、学校和企业进行合作的主要运行机制与行政―计划模式相匹配。而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的核心是学校,企业是主要的参与者,政府的身份是指导者或监督者。由于学校不具备行政立法的功能,对内部组织成员的约束能力比较弱,因此,集团内的行政规章制度无法在组织结构中有效执行。企业和学校在互利平等的基础上开展不同程度的合作,提供相关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数量没有严格的规定。政府对企业参与办学的活动进行适当的指导和监督,只要不违反现行的法规,政府无权对企业提出更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
3.1.2 合作基础。政府主导型职教集团中合作的基础是社会责任。政府、学校和企业都出于对社会的教育责任而进行合作,为使合作更深入有效,政府需履行行政功能和计划功能,学校和企业需履行计划功能和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功能。在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中,合作的基础是信任。政府、学校和企业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为促进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而合作,彼此提供对方所需的服务,同时政府在信任的基础上对学校和企业的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为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便利性服务。
3.2 职教集团与校企合作运行机制适应性的实践
目前,政府主导型主要代表有河南职教集团、上海松江职教集团和卢湾区职教产业集团、江苏(苏州)职教集团等;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的主要代表有浙江大港职业教育集团、安徽卫生职教集团、环境保护职业教育集团、湖南科技职业教育集团等。自成立以来,各集团都取得了不同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4 结语
职教集团化的出现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其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实用型人才,满足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人才的需求。但是职教集团的组建模式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与改进,对湖南来讲,其存在的院校型主导模式,具有自己的优势,也有劣势,因为在发展过程中,没有政府的引导及企业的参与,使得在运行过程中带来许多不足之处,使得一些设想因素不能得到实现。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需要根据存在的不足之处,来做到进一步的完善,使得职教集团得到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谢萍.职教集团化办学实践中的校企合作初探[J].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
[2]崔永华,张凯,聂瑞睿.职教集团发展的困境与对策――以江苏省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08(1).
论文作者:赵玲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27
标签:职教论文; 学校论文; 企业论文; 集团论文; 校企论文; 运行机制论文; 模式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3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