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芬是如何学英语的?_英语论文

王若芬是如何学英语的?_英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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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蕤,20世纪70年代出生,成长于北京,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996年毕业于加州伯克利大学,后成为美国国务院特聘翻译。14岁在《北京青年报》发表处女小说,少年时代采访了许多重要人物,曾任“学通社”社长。写过6部中文书。1本英文书。成为和美国兰登书屋、英国麦克米兰公司和德国贝塔斯曼签约的年轻一代国际型作家,被美国媒体誉为打入西方主流出版界的最年轻的中国出生的作家。美国《洛杉矶时报》称她为“惊人的文坛新声音”,《芝加哥论坛报》称她为“前途无量的小说家”。她的作品被译为多国文字。她现为《今日美国》、《时代周刊》等美国著名报刊撰稿,是英文报纸《南华早报》极受欢迎的专栏作家。20世纪90年代,因其姐妹三人各有所长,被誉为“京城三才女”。美国著名的《波士顿环球报》政治评论员迈克·肯尼称她们为“中国的勃朗特三姐妹”。这里谈谈王蕤学英语的经历和感悟,以期对大伙有所帮助。

最大特点就是敢说

与多数人一样,她从中学才开始正规的英语学习。她初中时英语成绩并不拔尖,高中时也是这样。她所在的北京二中是一所重点中学,许多同学的父母都是外交部的,不是大使就是参赞,都跟“外”沾边。这些子弟们准备子承父业,可想而知他们多重视英语,平时挂在嘴边的“目标”也都是外交学院、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一类的“涉外”大学。那时王蕤喜欢文学,压根儿就没想过上大学要学外语专业,她的目标是文史类的新闻系,因此对学英语没有太大的热情。

她虽然英语成绩不算特别好,也没刻意地练过口语,更没上过什么培训班,但她有一个特点,就是敢说。她坚持早自习时大声朗读,参加演出英语话剧,担任校园红领巾广播站英语播音员,因而她的英语进步很快,有的同学甚至说她发音像外国人。上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在建国门看到几个老外乱搁自行车、乱扔东西,还拿着摄像机专门拍乞丐什么的,她就敢走过去,对人家说“It is not very nice.(这样做不太好吧?!)虽然是很简单的一句英语,但是经常说说,很管用。

有一个女孩,是一名外籍专家的侄女,很想了解中国,就到北京王蕤所在的学校来了,希望跟同学们对话。班上那些平时英语成绩特别好的人,没有一个敢出来跟她说话,王蕤成绩不怎么样,却大大方方地站出来,跟人家说得挺热乎,把大伙都给震住了。

中文水平帮助挺大

在她看来,语法很重要。因为你的意思、你要强调的东西是要通过语法来表现的。她认为北京二中对她最大的帮助就是使她在语法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不过,她在北京二中期间从来没有专门去“背”过单词。只是想知道自己喜欢的东西在英语里怎么说,上地理课的时候老师讲美索不达米亚平原,讲地中海,她觉得这几个词特美,就去“find out”它们用英语怎么说。再就是通过看英文小说、英文报纸杂志学习新词。

在阅读中,每遇到一个不认识的单词她都要查出来并记住,绝不偷懒。在她看来,记忆力好坏不是问题,也不需要强迫记忆,什么东西你感兴趣,它就自然会留在脑海中了;如果你是因为它对你有用而强迫记忆,那可能重复多次还是记不住。

有人说,在学英文的时候最好完全忘记你的母语,王蕤不这样看,她倒认为中文好对学英语帮助挺大,因为中文好语感才会好。有的单词,如果只看英文解释,理解起来会很困难,记住了也不会用,这时就需要中文来帮助理解,比如,“形而上”这个词——metaphysics,meta-是前缀,physics意思是“物理”,用英文解释起来很费劲;而如果你知道中文的“形而上”是什么意思,就简单多了。

她在中学时也没怎么练听力,就是喜欢听英语歌。纯粹赶时髦,听卡伦卡朋特的Yesterday Once More什么的。还听过一个英语教学节目——Everyday English,是加拿大一个广播公司制作的,那也不是为了练听力,纯粹是对外面的世界感兴趣。

喜欢用英语写些东西

很早的时候王蕤就开始用英文写作了——写日记,当时仅仅是为了“防偷看”。除此之外,地还曾经写过一首《致梵高》的诗,并把它译成英文。她把其中一句“我爱他的疯狂”译成“I love his craziness”。结果她的外教说,“It doesn't make any sense.”(不知所云。)“crazy-it is a bad word.”(这不是个好词。)王蕤于是说那就insanity——非理性的,外教说那也不是个好词,有贬义。

后来外教说,其实你要说的是喜欢他的compassion(同情心)。王蕤就使劲和他争,说:“我还是喜欢他的疯狂。”外教说:“那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有了这一次经历,王蕤深刻地感受到语言是个很复杂的东西,有许多意思是翻译所不能表达的,譬如不能直接把“疯狂”这个概念译成craziness。

托福考了660分

上大学的时候有英语课,但她觉得太简单了。有时也去上一下,坐那儿让人家给复习一下也没什么坏处。但英语课太简单,吃不饱,也不能就这么耗着,于是她就到别的系去听课。到国际金融系,听那些从普林斯顿、哈佛来的外教讲课。那些系的同学都不太愿意利用这些资源,跟老师没什么交流,王蕤却特愿意跟他们聊天,聊聊哲学什么的。外教觉得她很有发展潜力。就这样,大学第一年她就过了四、六级,自我感觉没费什么劲。

1989年流行齐秦的一首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王蕤当时读大三,居然想出国,去感受外面的世界。为此她下定决心考托福,花了一年时间考了660分,超额完成任务。她当时只希望达620分,够申请好学校就行,没想拿那么高的分。这一年她也确实费了大劲。她这人特有毅力,她的信条是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那段时间,她满脑子就是“托福托福”,没有一天痛痛快快地玩过,骑自行车都戴着耳机,晚上听着外语就睡着了。

那时同学们也都在做出国梦,为了“考托”拼命背单词,准备许多小纸片,一面写着英文,一面写着中文,背的时候,随手摸出一片,看着中文想英文,看着英文想中文。尽管王蕤不主张死背,但为了掌握考托福所需的词汇量,还真买了书来背过,也跟大伙的搞法差不多。但不同的是,她热爱这些单词,在背单词的时候,她觉得这样做是美的,是快乐的。所以她建议,虽然英语是一个非常实用的东西,但学英语的时候还是要以一种热爱的心态去学,“强扭的瓜不甜”,也学不好。

1993年,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和伯克利加州大学同时录取了她。一心想成为国际性记者和喜欢美国60年代反越战文化的王蕤选择了著名的伯克利加州大学,选择了她所喜爱的文学专业。

听、写能力都上去了

刚到美国的时候,她什么都听不懂。去买东西,人家把东西给她,说“Here you go”,她不明白,往哪儿go?其实人家的意思是——“给你”。还有“that's it”——“就这些了。”她也不明白。但是6个月以后,听得多了,接触得多了,也就好了。

听课的问题就更大了。有一次老师讲到sitcom,她查词典也查不到。后来才知道是situationcomedy(情景喜剧)的缩写。美国是一个非常自我的国家,美国人认为他们的历史,地理、笑话、典故你都应该知道。除了文化上的盲点外,还有语速的问题。外国人到中国来,会有意识地把语速放慢。到了国外才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尤其是上法律课的时候,老师一个个都特aggressive(气盛),说得又急又快;教新闻的老师,好多原来都是播音员。头半年,每次上课她都得把老师讲的录下来,回去再抱着录音机慢慢听。

由于刚进大学,所以她写作比较吃力。逐步适应之后,便开始学习写作。写完以后,到Student Union(学生会)排队让人家给改,那里有许多tutor免费给新生辅导功课。每改一个词她就反复地问,打破沙锅问到底,人家都有点烦了她,但也佩服她这样好学的精神。后来改得越来越少了,直到自己都觉得写得比人家还好。但进步是来之不易的,她觉得自己比别人花的时间多得多,那时她一天看6本书,经常写作到夜里三四点。

后来她就如鱼得水了。考试前同学们都忙着复习,忙着看老师指定的书,但她不看不复习,一点也不担心考不好,因为她心里有这个底气。她说这都是她平时常常晚上搞到三四点的功劳。

在美国国务院当翻译

1999年5月的一天,一向以阳光明媚著称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突然下起大雨,王蕤乘车赶往美国国务院设在加州的招聘翻译的考试点。考官十分严肃,说一段英文,让你马上给他译成中文。然后是问答,一小时左右。考的是知识面,看你对美国历史、政治、文化的了解有多少,听你的英语水平。胸有成竹的王蕤不慌不忙地用流利而标准的美式英语从容作答。3个月后,王蕤接到美国国务院的录用通知书。事后她得知,应考的录音、录像带被带回华盛顿审核,负责招聘的官员被她的出色表现征服了,因而在众多的竞争者中录用了她。

许多人问她当时为什么想做口译,她说她喜欢这份工作,能让她到处公费旅游,而且从性格来看她也不喜欢太固定的工作。口译比较难,这跟语言好是两码事。口译是语言的即时切换,词汇量要大,特别讲究原汁原味,人家的语气、人家的意思你不能再创造。两边的意思你都必须比较地道、准确地理解并表达出来。说出来并不难,但同一个意思有太多说法,关键是选择哪一种说法更忠实于人家的原意。

翻译工作非常辛苦,但既能接触到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又可在世界各地奔走,所以王蕤很喜爱这份工作。当然,她也会遇到一些很无奈的事情。很多美国人认为中国人小气、爱钱,爱占小便宜,王蕤十分希望能改变他们对中国人的这种印象。有一次,她为一个中国非官方代表团做翻译。按照美国的习惯,饭店等地是要给服务员小费的。当时美方给了这个代表团每个成员一些费用,包括小费,可是某些成员因为心疼钱而常常不肯付小费,于是那些得不到小费的服务生态度变得非常不友好,甚至嘲笑不愿掏小费的中国人。王蕤看到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找到代表团的负责人,请他向每个成员讲明道理,让他们该给小费的时候主动给,别让美国人瞧不起中国人。

对自己的同胞,王蕤非常坦诚,对不妥当的行为会不客气地提出批评;而当中美双方发生矛盾时,她会坚定地维护正义。1999年,中国宗教事务局代表团到美国访问。一天,在华盛顿一个非政府机构,谈论到西藏和宗教自由的问题时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气氛非常紧张。担任翻泽的王蕤力求一字不漏地为双方翻译,突然,美方的一名律师非常严厉地对她说:“你只要把我们美国人说的话翻译成汉语就行了,不要把他们说的话翻译给我们听。我不想听他们胡说八道。如果你做不到,可以马上找人替换你。”王蕤感到很震惊——没有想到这名有身份的律师竟然会说出这样蛮不讲理的话来。她深知,翻译的职责就是要把双方所说的话都翻译出来,绝不能只翻译其中一方的。于是,她明确地向美方律师说:“我是翻译,必须完成任务。”仍然坚持翻译中方代表团成员的发言。这名律师非常气愤,打报告要求把她撤换下来,另派白人接替她的工作。后来美方重新考虑这件事,认为王蕤是对的,认为作为翻译,王蕤是称职的、公正的,也是出色的。美国国务院决定继续聘用她,并且更加器重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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