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传播的构建与发展机制研究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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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识码:A

在知识经济和信息资源化的时代,知识传播将与知识创新、知识应用一起成为支撑整个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基本条件,任何忽视科技传播发展的做法都将是极其危险的。因此,我们不仅应从理论上及时对科技传播进行深入研究,而且更要在实践中对科技传播事业进行全面规划,大力促进科技传播事业的发展。

1 科技传播是知识经济时代必须大力发展的一项基础性社会事业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传播无论对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还是对科学技术的应用,都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和“服务”功能。科技传播可以帮助科学家及时获取最新的科技情报,促进知识和技术创新,并为知识经济发展输送知识源动力;科技传播特别是组织化的科技教育,是培养科技人材的基本手段,可以为知识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支持;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则是使科学技术产生社会经济效益的先导环节,提高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而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有效普及科技知识,可以提高广大民众的科学素养和科技水平,为科技知识的广泛应用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可以认为,科技传播与技术创新、知识应用一样是知识经济所必须依靠的基本过程之一,一旦科技传播遭遇障碍,将严重制约科技创新的质量与效率,阻碍创新成果的应用,从而减慢知识经济发展的步伐。

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发表的1999年和2000年度《国际竞争力报告》显示,中国的科技竞争力排名连续两年处于下滑状态,继1999年大幅度下降12位后,2000年度又下滑了3位,列第28位,其中“企业间技术合作”和“企业与大学间技术转移”是影响最大的两项指标,这两项指标均涉及到知识流动和科技传播问题。国内学者在对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之间的知识流动情况进行调查中也发现,[1]国家创新体系内的不同行为主体间的知识交流并不活跃,情况不容乐观。这些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诸如文教情报业萎缩,科技期刊发行量下降,而一些地区或行业的技术推广网络前景堪忧等问题。这一切均表明,我国科技传播事业的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因此,为促进国家创新体系的良好而有效率地运行,推动我国经济早日迈向知识经济发展阶段,有必要把科技传播当作一项社会事业来发展,通过政府有效地组织和立法保障,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知识传播交流、技术扩散转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大力推进我国科技传播事业的发展。

2 科技传播事业的“体系建设”

发展科技传播事业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至少涉及到政策体系、国家科技传播体系、科技传播产业、传播技术四个方面。

2.1 政策体系

人类已进入知识传播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谁的传播能力强,传播手段先进,谁就能在知识生产和传播方面掌握主动权,在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获得更大的优势。因此,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在科技传播领域将会出现激烈的国际竞争。为了赢得优势,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开始利用其在信息技术领域的优势,构建国家传播整体框架,提高国家传播能力。

我国政府也曾对科技传播事业给予极大的支持,但就总体而言,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建立科技传播良性发展的一种机制,国家整体传播能力仍然处在较低水平上。近些年来,在我国制定实施的一些科技政策和法规中,也已涉及到科技传播事业的建设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更是颁布了专门的科普条例,但把科技传播作为一项基础性社会事业来建设的观念仍然不强,法规政策建设尚缺乏系统性。

为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建立一个引导和促进科技传播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平台,包括建立科技传播组织法以及相应政策体系,对科学家个体、各类科技组织和传播媒体、政府部门在科技传播中的权利与义务做出明确规定;明确专业交流、科技教育、科学普及和技术推广的相关运作规则;制定传播技术发展战略、科技传播的公益化发展政策和产业化发展政策;等等。政策体系建设的目标是保护并激励科技人员传播、推广科技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科技传播事业的新机制,明确国家科技传播战略,加强科技传播能力建设,促进科技传播事业的整体发展,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传播对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

2.2 国家科技传播体系

所谓国家科技传播体系,是指承担科技传播任务的机构和组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其中,各类专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各种教育培训组织、专业学会、科技出版机构、科技媒体组织、科技咨询服务机构等是国家科技传播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国家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把科技人员以及与科技传播相关的组织机构纳入到一个系统整体中,建立一个功能互动的系统,提高科技传播的整体效能与效率。

在我国,科技机构和传播组织虽然在数量上是庞大的,但受传统体制的影响,相互之间缺乏有效合作,在传播知识方面缺乏有效的衔接,无法形成集团优势,组成一个科技传播网络。从目前的情况看,国家创新体系内的知识交流以及基于知识交流之上的互动关系状况并不理想,不同性质的机构间的互动少,知识交流的动力明显不足,知识的单向流动比重较大,知识交流的质量不高,从长远看这将严重制约国家创新体系的运行和我国的技术创新。因此,在科技传播事业发展中,重要的是建立一种合作和互动机制,促进各类科技机构和传播组织在功能分工的基础上实现有效联合,组成国家科技传播体系,使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科技传播组织之间建立更为活跃的知识交流关系,从而解决长期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科技经济相脱节、科技成果转化难等问题。

2.3 科技传播产业体系

建立科技传播产业体系就是要政府通过政策与措施的引导,加快科技传播产业化步伐,利用产业化促进科技传播事业的整体发展。适应于市场化发展,科技传播的建设应该在分层分类的基础上采用不同的建设方式。政府除直接投资和管理影响重大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科技传播活动、建立一定的基金(如科技著作出版基金、技术推广基金等)择优资助一些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的科技传播和推广活动外,应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采用市场运作方式,发展科技传播产业。科技传播产业化不仅符合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科技传播本身的特点,而且也符合国际信息传播业发展的基本趋势。

在促进科技传播事业的发展中,政府曾以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建立了大量的科技信息、情报、传播组织,也曾组织过一些大规模的科技传播活动,如科技下乡、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等,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科技传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而且随着政策的调整,科技传播事业出现了大面积滑坡。我们认为,其中重要的原因是没有认真分析科技传播的基本特性,发展科技传播事业尚缺乏明确的思路。事实上科技传播既不能作为纯粹的公益事业来发展,也不能作为纯粹的产业来发展,而要采取“两条腿走路”的策略加以发展。

2.4 传播技术体系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传播技术取得了巨大发展,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率先开发了一批新兴的传播技术,包括有线电视、光纤通信、卫星通信、数字通信技术等。当这些新技术进一步与电子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结合并被应用于科技传播领域之后,科技传播技术手段获得了一次革命性的跃进。在21世纪,经济全球化、知识化浪潮将进一步促进以知识共享为目标的科技传播的发展,科技传播领域的合作与竞争也将愈演愈烈。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及时明确我们的技术发展战略,选择关键技术进行重点突破,占领传播技术的制高点,获得技术发展的主动权,以应对大国之间信息传播竞争不断加剧的局面。

就科技传播的技术发展而言,21世纪将会出现两个基本的趋势,其一是以数字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中心,建立一个综合性的传播技术平台,实现知识信息储存、处理、传送一体化,目标是实现传播技术的数字化、电子化、远程化、网络化,进一步提高科技信息、数据、知识传播的速度和效率,以充分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知识共享;其二则是在信息获取、鉴别、加工、管理、组织科技知识信息以及信息安全等方面将实现技术突破,包括情报加工技术、情报检索技术、信息管理技术、机器翻译技术、电子图书馆等,目标是实现情报工作自动化、智能化,使用户能从浩繁的信息中及时提取、发掘出恰好有用的信息,甚至发展出知识自主生产技术,从而提高知识信息汇集与传播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知识和信息的内在价值。当然,这两类技术将在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平台上进一步实现融合和综合集成,并在专业交流、科技教育、科学普及和技术推广各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

2.5 科技传播事业的发展定位

科技传播事业的建设必须强调“体系性”。科技传播事业的建设不仅涉及到法规政策建设、国家科技传播体系建设、产业体系建设以及传播技术发展多个方面,而且考虑到科技传播事业的层次结构性,在内容上科技传播事业的体系建设应包括下图三维结构中诸要素相交叉而产生的各个领域(见图1):

有鉴于此,在科技传播事业体系中,加强互动机制建设,使科技传播的各类主体、各种要素以及各个方面在国家科技传播体系的框架内得以有效整合是十分关键的。只有有了这种互动机制,实现了要素间的有机配合,才能提高国家科技传播能力,提高社会的知识资源配置效率,保证知识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充分配置,推动科学技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运用。

图1 科技传播事业的三维结构

科技传播事业的发展目标是提高国家科技传播能力,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科技传播能力表现为社会、组织与民众的知识扩散与学习能力,是把知识编码并通过外部化、社会化、共享化转化为人力资源与公共资源的能力,是国家科技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由于理论上缺乏对科技传播社会经济功能的研究,实际上忽视对科技传播能力的建设,导致国家科技传播整体能力不强。

3 科技传播事业的发展机制:公益化、产业化双驱动机制

在以前,政府把科技传播当作公益事业来看待,采用政府行为的方式加以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科技传播体制也发生了相应的一些变化,但到目前为止科技传播事业发展的新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政府也缺乏相应的政策引导其体制重建。因此,应在充分分析科技传播事业本来属性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推动科技传播体制的变革和机制的重建。

3.1 科技传播事业同时包括公益化和产业化两个方面

科技传播事业从基本功能上说是一种“服务性”的事业,它直接服务于科学技术研究活动和科学技术应用活动。基于这样一种基本功能,也同时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技传播又发展出其他一些功能,如发展科技教育,培养科技人才;外延到整个社会,利用科普形式,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等等。从科技传播的历史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科技传播功能上的发展与变化。但发展与变化并没有改变科技传播的基本性质,它仍然是一个“服务性”的事业。

从这样一些功能以及所包含的实际内容,我们认为,科技传播事业本身即同时包括公益化和产业化两个方面。有些功能只能通过公益化建设的方式来实现,譬如说面向普通民众的科学普及事业就是一个很难完全产业化的领域,除去某些科普手段(如科普书刊的出版)可以依托或附属于产业发展以外,大部分的科普形式和科普活动并不具备产业化的基础和条件,必须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来发展。因此,在发展科技传播事业的过程中,要根据科技传播事业不同领域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既要反对片面强调科技传播的公益属性,也须反对片面强调科技传播的产业属性。

3.2 建立科技传播事业的双驱动发展机制

基于上面这样一种分析,我们认为,应当建立“公益—产业”双驱动的科技传播发展机制。建立这样一种机制,符合科技传播本身的特性,符合知识经济时代国家发展的多方面需要,也符合国际科技传播发展的潮流和趋势。

在公益化建设方面,重点利用公益事业管理、政府行为,通过公益化的建设实现科技传播事业的普及化,服务于科技传播事业的大发展,为科技传播事业迈向更高发展阶段提供基础。在当前,公益化科技传播事业的建设应首先强调这样几个方面:

(1)动员广泛的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科技传播事业,鼓励个人、企业或组织对科技传播的支持和资助。我国已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愿无偿地支持和资助包括“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在内的公益事业,同时也规定了个人、企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可以享受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只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具体的优惠政策,相信可以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包括科技传播在内的公益事业的发展。

(2)采取特殊政策支持和资助传播媒体的科技传播活动,充分发挥传播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作用。传播媒体一直是科技传播事业的一支主力军,“2001年公众科学素养调查”结果表明,除正规教育外,大众传播媒体是我国公众获得科学技术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影响我国公众科学素养变化的重要因素,我国分别有82.8%和52.1%的公众是通过电视、报刊获得科学技术信息的。在未来的科技传播事业发展中,传播媒体仍然是科技传播的中坚力量。大众媒体虽然在朝着产业化的方向大踏步迈进,但政府仍然要对大众媒体的科技传播活动给予实际的支持,可以通过建立基金或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等办法,支持和激励大众媒体积极参与科技传播活动。

(3)加强科技场馆建设,发挥科技场馆对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的基础作用。科技馆、博物馆、天文馆、展览馆、公共图书馆在科技传播事业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政府过去也曾大力投资,但实际上科技场馆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2001年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同样显示,公众很少去科普场所,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参观过科技馆和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公众达85.9%;没有参观过科技展览的比例达81.4%;没有去过公共图书馆和图书阅览室的比例达72.96%;没有参观过动物园和植物园的比例为68.2%。科技场馆的作用得不到很好的发挥涉及到诸多原因,包括运作模式、体制以及资金等问题,在科技传播事业的发展中,必须把科技场馆的建设纳入到公益化建设的轨道,并且通过政策的调整解决其运作模式、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财政支持解决其遇到的问题。

(4)建立新的激励机制,动员科技人员广泛参与科技传播活动。科技人员是科技知识的创造者,是科技知识的载体,是所有科技传播活动最终的传播源,如果不能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科技传播事业的发展就会成为无源之水。但对科技人员来说,除去某些必要的科技传播活动(如发表论文等)外,从事公益化的科技传播活动特别是一般性的科学普及工作,并不是其职业的内在要求和本来应承担的任务。在我国,应通过立法、制定改革、建立基金等方式,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激励科技人员主动参与科技传播活动。譬如说,可以在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审、职务聘任中增加科技人员参与科技传播活动的要求,政府设立科技传播奖或奖励设立具有民间性质的科技传播奖等,提高科技人员参与科技传播的积极性。

在产业化建设方面,目标则是通过产业化的发展策略,促使一部分科技传播活动完全面向市场需求,实行产业化的运作,有效连接科学技术成果与市场的关系,将科学技术成果输送到市场,使科技传播活动成为一种市场行为。目前,在推进科技传播产业化的过程中,基础性的工作有这样几个方面:

(1)加强市场制度、市场平台建设,提升社会对科技传播的需求力,为科技传播产业的发展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首先是建立和完善与科技传播有关的法律制度、产业政策等。市场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实践证明已成为影响科技传播产业发展、影响科技成果转移的一个重要因素。政府应加强包括独立会计审计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在内的市场制度建设,促进利益分享机制完善地建立起来,使技术扩散和转移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得到法律保障。其次,采取措施提升企业对科技成果的需求力和吸收力。这不仅涉及到科技传播事业的发展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无论从传播学、技术转移理论的研究,还是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技术转移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对科技成果需求不旺盛、技术吸收能力差。因此,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并强化企业对技术开发与消化能力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带动企业、科技传播事业以至整个经济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2)鼓励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加强科技传播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信息服务和中介机构是将潜在的技术供需双方联系起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类重要组织,包括情报服务机构、技术交易机构、转移代理机构、技术孵化机构以及为技术交易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等。政府应从制度建设方面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技术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建立技术市场准入制度和统一的行业管理机构,规范技术市场秩序和技术交易行为,维护技术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等,使中介机构的作用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

(3)大力推进科技服务业和科技咨询业。制度环境与发展科技服务机构可以为科技传播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但最为关键的还是寻找产业发展的突破点。这样几个方面可以成为科技传播产业发展的突破点:一是科技图书期刊出版、情报信息服务、科技信息传播网络产业;二是科技教育与培训产业,包括各种层次的科技专业教育、职前职后培训、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等;三是科技咨询、服务产业,包括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发展出来的科技咨询服务、技术开发、科技成果孵化与转让等业务以及专利服务、转移代理、为技术交易提供金融服务等业务;四是技术贸易产业,包括技术转移、专利转让等技术性贸易活动。从国际发展的经验看,社会和经济发展越依赖于知识和技术,对科学技术的需求就越旺盛,与科技相关的产业发展空间也就越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在质量与效益方面进一步的提高以及加入WTO,上述这些产业将会有更大的发展。

作为以科技传播资源为资本或对象进行生产和服务的科技传播产业,其发展不仅关系到科技传播事业本身的发展,而且以其基础性的地位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目前,在我国实际上存在一个包括政府部门、传播媒体、科技场馆、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以及科技人员队伍在内的庞大的科学传播队伍,只要树立了科技传播大事业的观念,明确了各类传播主体的角色与作用,通过对科技传播各方面的有效管理与整合,采取“公益—产业”并进的发展策略,就能够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民间、企业共同发展科技传播事业的科技传播体制,促进科技传播事业的整体发展,进而推动我国科学技术以及整个经济的巨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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