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重构的有价值探索--冯契先生“智慧理论概论”初探_哲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重构的有价值探索--冯契先生“智慧理论概论”初探_哲学论文

重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可贵探索——冯契先生《〈智慧说三篇〉导论》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导论论文,可贵论文,重构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三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冯契先生不仅从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重视哲学家的人格和哲学理论的创造的关系,通过“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强调了要把哲学的本性内化为哲学家内在的自由创造精神和个性人格的哲理境界,为面临世纪之交的中国哲学的变革与发展提供了崭新视角。他的智慧说基于对时代的感受,探讨了“转识成智、从名言之域向超名言之域”的飞跃,体现了从认识论构造元学(本体论)的理论特色,是融会中西古今哲学以解决现代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认识论与形而上学对立的创新典范;他以“实践”范畴贯通知识与智慧,突破了传统马哲教科书体系的认识理论结构,不仅在认识论上多有创新,而且在本体论上揭示了实践的认识辩证法对于构造人的自由意识、建立合理的价值体系的意义。

从30年代至5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苏联哲学的逐渐影响下,终成带有苏联哲学模式的教科书体系。这种哲学体系曾对普及马克思主义起过很大的促进作用,又最终教条式地禁锢了中国哲学的发展。当中国历史进入80年代后,重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成为中国哲学界有识之士试图解决的重大课题。冯契先生就是这一探索的先行者之一。

冯契先生早在30、40年代就自觉地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坚信中国哲学的改造与发展必须“沿着实践唯物主义辩证法的道路前进”[①a],但是,冯先生又不囿于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而是通过对知识与智慧关系的独立思考和不断探求,形成了溶入他的个性特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他的这一求索过程及其基本思想在他的《〈智慧说三篇〉导论》(以下简称《导论》)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今天,对冯先生的《导论》进行认真的探讨,必然会为我们走出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建构体现新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提供宝贵的启示和借鉴。

综观冯先生的《导论》,我们可以发现,“知识”、“智慧”、“实践”是体现他的全部哲学思想的三个关键词;其中,“智慧”是最核心的概念。冯先生论“知识”、道“实践”,都是为着求“智慧”、得“智慧”。冯先生所讲的哲学就是以“知识”和“实践”丰满起来的“智慧之说”。

在冯先生看来,“智慧之说”不唯是一种哲学体系,它首先是哲学家的自由创造精神和哲理境界。冯先生的这一思想,不仅体现了他作为哲学家的人格风范,同时也揭示了哲学家在哲学发展中的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哲学界在“左”的路线影响下,把哲学理论视为为现实政治服务的意识形态,使哲学失去了自身的独立性和内在价值,使哲学工作者的任务变成为现行政治、政策的合理性作论证。在这种情况下,根本谈不上有独立的哲学家人格和自由的哲学创造。这种状况违背了哲学的精神,阻碍了哲学的发展。冯先生对这一状况的产生,从历史到现实作了透彻的分析。从历史的角度看,在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中,经学独断论、经学的思维方式和权威主义的封建纲常教义价值观根深蒂固。这种思维方式和价值观虽然自近代以来一直被批判,似乎已成为“死鬼”,但是,由于理论批判的不彻底性,“死鬼”又常常以变换了的形式表现出来,腐蚀和毒害中国社会,也不断扼杀理论的自由讨论、深层的自我批判和自我反思。譬如,权威主义和经学独断论在十年动乱中变相为个人迷信,在改革开放后的今天又转化为权力迷信和拜金主义,这些都使中国哲学工作者丧失了对哲学理论内在价值的追求,自觉或不自觉地去为现实政治服务。从现实的角度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依靠政治权力确立起思想统治地位,随着阶级斗争的一度不断强化,更加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识形态功能,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丧失了自由思考、自由讨论的环境,变成了只能信奉和遵从、不能创造和发展的教条。正是这种历史的影响和现实的强化,构成了中国哲学的“现实”。

那么,中国哲学界如何走出哲学的“现实”呢?冯先生认为,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哲学的本性内化为哲学家的内在精神和个性人格,“始终保持心灵的自由思考”。

关于哲学的本性及其与哲学家的关系问题,贺麟、金岳霖先生在40年代就有论述。贺先生在《哲学纷无定论》一文中强调哲学的本性就在于哲学的自由和创新,是哲学家个人气质和人格的体现。贺先生本人的作品,有如他自己所说是“有我”:“有我的时代、我的问题、我的精神需要”[①b]。金岳霖先生则明确地把哲学的创造与哲学家的情感融为一体,他曾称道:“熊十力的哲学有一个特点,就是他的哲学背后有他这个人。”同样地,“金先生的《论道》一书也寄托了他的情感。”[②b]冯先生也同样强调哲学的自由本性,强调哲学家的独立创造精神,认为:“对任何一种哲学学说不能够迷信它,研究哲学不能依傍门户,不能人云亦云,随声附和。对各派哲学都应持这种独立思考态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应该如此,首先要理解它,经过自由思考、自由讨论,经过分析比较,作出肯定的选择,这样才是真正的赞成它。”不仅如此,冯先生还进一步探讨了如何培养哲学家的人格境界和哲学的创造精神。在他看来,哲学研究“关于元学的智慧如何可能的问题”,也包括“自由人格如何培养的问题”。具体地说,自由人格的培养主要通过两条途径,一是“化理论为方法”,另一是“化理论为德性”。“化理论为方法”是要哲学家把哲学理论“化为思想方法,贯彻于自己的活动、自己的研究领域”,这是一种哲学思维、哲学理论的学习和训练,它有助于“推进理论,有所创新”。“化理论为德性”是要哲学家把哲学理论“化为自己的德性,具体化为有血有肉的人格”,从而使哲学获得“个性化的形态”。冯先生认为,哲学家只有经过这两方面的培养,才可能达到一种新的境界,创造出具有生命力、能够真正说服人的哲学理论,哲学理论也就“具有肯定自己又超越自己的品格”。

冯契先生不仅从理论上探讨了哲学家的人格和哲学理论创造的关系问题,而且还身体力行,亲身实践了这一理论。在“化理论为方法”方面,冯先生以实践唯物主义辩证法理论作为研究方法,研究中国哲学史,既在中国哲学史研究中作了新拓展,又使实践唯物主义辩证法理论通过对这一“具体”的哲学形态的研究,突破了“一般”的哲学教科书体系,“具有了中国特色、中国气派,成为中国哲学传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化理论为德性”方面,冯先生不把哲学看作是仅仅服务于现实政治的“武器”和“工具”,而是注重哲学的内在价值,不论处境如何,始终保持心灵的自由思考和自由选择,保持“爱智者”的本色,体现了他作为一个哲学家的高尚的哲学境界和人格精神。正是在这一基础上,他才能创造出富于他个性特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成为我国当代少有的真正有创造性的哲学家。

冯先生对于哲学与哲学家的关系、哲学智慧与哲学家人格、哲学境界的关系的探索和践履,提示我们从一个新的视角思考中国哲学的变革与发展问题。中国哲学的变革和发展是当前中国哲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中国理论界在思考这一问题时,常常只看到理论体系的变革和社会环境的改变,以为只要研究新的哲学问题、创造新的哲学体系、发展新的社会环境,中国哲学的复兴和繁荣就会到来。这些思考不能说没有道理,但缺乏很重要的一环,这就是中国哲学的变革和发展需要一批具有个性人格和哲学境界的哲学家。哲学家是哲学环境、哲学理论、哲学精神的创造者,而哲学的理论、哲学的精神既体现着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也灌注了哲学家的个性性格。更确切地说,哲学体现时代精神、民族精神是透过哲学家的个性特征和时代感受表现出来的。正是这样,同一时代、同一民族的哲学才会有不同体系的存在和交锋,形成自由思考、自由讨论的哲学氛围,创造出富于时代气息、民族特色的多元哲学体系,从而构造出一定时代、一定民族的哲学风貌。这一点,在中西古今哲学发展中都得到了深刻的反映。既然如此,那么,面临新的世纪之交的中国哲学的变革与发展,我们首先要思考、要解决的问题,就应当是呼唤新一代中国哲学家,探讨新一代中国哲学家应当具有什么样的素质和品格,他们的产生需要什么样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环境。如果不思考、不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在新的世纪之交产生出一代新哲学家,那么,中国哲学的变革和发展就将只是空谈而已。

冯先生早年师从金岳霖先生,接受了金先生《知识论》的思想,十分重视知识、理智在哲学中的地位,因而尤其注重认识论的研究。但是,冯先生的认识论又不是仅仅以获得知识为目的。在他看来,认识的最高目的应该是智慧,认识论“不应限于知识的理论,而且应该研究智慧的学说,要讨论‘元学如何可能’、‘理想人格如何培养’的问题”。正是这样,他把自己的哲学研究主题规定为解决“知识”与“智慧”的关系问题,而这一问题又以认识论的提问方式被表述为“关于元学的智慧如何可能(以及自由人格如何培养)的问题”。基于此,我们可以说,冯先生的哲学突出的理论特色,就是以认识论构造作为元学(本体论)的“智慧之说”。认识论是冯先生研究“智慧之说”的总体框架。

以认识论构造“智慧之说”,是冯先生力图融会中西哲学、解决现代哲学中的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认识论与形而上学对立的一个崭新尝试,体现了他力图重新塑造中国文化精神的宏大志向。在他看来,现代西方科学主义哲学和人本主义哲学思潮由于分离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研究,造成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实证论与非理性主义的对立,集中体现了西方科学与人生、理智与情感的不协调,从而把知识与智慧割裂开来。中国哲学界自上个世纪以来,由于对西方哲学的引入、吸收与融会,也深为这种矛盾所困扰。王国维首先敏锐地觉察到哲学上的“可信者”与“可爱者”之间的对立,因而产生了极大的苦闷,并放弃了哲学的研究。“五·四”时期的东西文化论战和科学与玄学论战,更直接反映了这两大思潮的对立。为了解决这一矛盾,金岳霖先生区分了知识论态度和元学态度,认为知识论只讲实证知识,而元学则不仅要求理智上的了解而且要求情感上的满足。这实际上是试图用划分不同领域的办法来解决“可信者”与“可爱者”之间的对立。但他的这种办法把知识和智慧截然割裂开来,难以找到由知识到智慧的桥梁,无法解决科学与人生的联系,因而也没有解决两大思潮的矛盾。冯先生指出:“就中国来说,既需要科学,也需要人文精神,‘五·四’提出的科学与民主两个口号不能偏废。”这就要求在哲学上提供一种新的视角,解决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认识论与形而上学的对立问题,以塑造新的中国文化精神。冯先生以认识论构造“智慧之说”,正是基于这种对时代的感受而提出来的。

那么,冯先生是怎样以认识论构造他的“智慧之说”呢?在《导论》中,冯先生从抽象和具体两个层次上揭示了知识与智慧的关系。在抽象层次上,知识与智慧的关系表现为探讨元学的智慧如何可能(以及自由人格如何培养)的问题。这个问题包括两方面:第一是要问如何能“得”智慧,即如何能“转识成智”;第二是要问如何能“达”智慧,即如何能把“超名言之域”的智慧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冯先生认为,智慧的“得”与“达”虽然不可分割,但首先应该问如何能“得”,因此两者相比,前者更为重要。这样,冯先生就通过对这一层次的划分和说明,明确了他研究知识和智慧关系的总体思路,即他的“智慧之说”着重探讨智慧如何能“得”的问题,试图揭示“转识成智”或从“名言之域”向“超名言之域”的飞跃的机制。在具体的层次上,冯先生探讨了“转识成智”如何实现的问题。他认为,人的认识是一个从无知到知、从知识到智慧的运动,与之相应地有三种认识形式:“意见”、“知识”、“智慧”。“意见”是“以我观之”,“知识”是“以物观之”,“智慧”则是“以道观之”。它们之间的相互转换和过渡是在不断的“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中实现的。

在《导论》中,冯先生虽然未详尽地展开这些论点,但对其提纲挈领的论述已经显示了他的认识论的两个突出特点:其一,强调认识的现实性、具体性,要求每一次认识都要经过与现实的结合、提高,正是在这一方面,他引入了实践范畴,强调实践在认识运动中的作用和地位;其二,强调认识过程即是人的自我发展。冯先生研究认识论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认识论不能离开“整个的人”。在他看来,人的认识是在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的交互作用中不断地按“具体——抽象——具体”的进程升进。一方面,认识主体通过逻辑思维化理论为方法,认识客观世界,从无知到知;另一方面,认识主体通过评价、价值创造,化理论为德性,从现实生活中吸取理想,又促使理想化为现实,从而成就自由德性的人格,实现从知识到智慧的飞跃。冯先生认识论的这两个特点恰好与他对哲学本体的理解相一致。他理解的智慧是经验的、现实的,于是认识论就强调具体性和现实性;他理解的智慧是人的自由创造精神,于是认识论就以人为核心,着重探讨“人的智慧”是如何成就的。很明显,冯先生的认识论一方面吸取、融会了现代西方哲学的成果,另一方面又吸取、融会了中国传统哲学的资源,可看作是中西古今哲学融合、创新的一个典范。

冯先生思考知识与智慧的关系不仅融会了中西古今哲学,而且尤其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概念,可以说,他是以“实践”贯通“知识”与“智慧”,而超越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的。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凡是讲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都不能不讲实践,但对“实践”的理解却往往各异。由于人们对实践内涵的界定不同,对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地位的设定不同,因而他们所建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风格也就不同。本世纪30年代,苏联哲学界构造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这一体系遵循近代哲学的二元对立模式,强调自然的本位地位,把实践只看作是与理论相对应的范畴,于是实践只限于探究关于知识的理论,仅具有认识论的意义。

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不同,冯先生虽然也从认识论的角度界定实践,但绝不把实践看作是人们仅仅获知的手段,而是把它看作是得智慧的方式、手段和环节。他明确地说:“《智慧说》以心物、知行关系问题作为出发点,在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来阐述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的辩证法、亦即由无知到知、由知识到智慧的辩证运动。”可见,在冯先生那里,实践实际上是以认识论方式界定的、具有智慧本体内容的范畴。冯先生对实践的这一界定和理解,使他在认识论和本体论两个方面都突破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并多有创获。

在认识论方面,冯先生依据他对实践的理解,把人的认识划分为关于知识的认识和关于智慧的认识两类,并以实践说明两者的差别与联系。在他看来,人的认识是认识客观世界和认识自己的统一,而人认识自己、达到自由是认识客观世界的升华;于是,人的认识就可有两种:一种是获得客观世界知识的认识,这是人的得“知”的认识活动,另一种是获得智慧的认识,这是人的得“智”的认识活动。得“知”的认识活动获得的是关于知识的真理,得“智”的认识活动获得的是关于“道”的真理。与这两种认识形式相对应,人的实践也具有两种认识功能:一种是获得知识的功能,一种是获得智慧的功能。获得知识的功能表现为能够推动人的认识由感性的直观上升到经验、直到知识的真理;获得智慧的功能表现为能够推动人的认识由知识的真理进到对“道”的真理性认识。这样,实践就以上述两种功能而成为联结这两种认识的桥梁。冯先生对认识形式的区分和对实践的说明,实际上已从认识理论的结构上突破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随之而来的是认识论的多方面的创新:在认识形式上,冯先生明确提出认识活动包括认知和评价两部分,认知是主、客体的外在关系,评价则是主、客体的内在关系,人的认识正是通过评价而建立起功利与真、善、美统一的价值体系;在作为认识结果的真理上,冯先生指出,“真”不仅可以作为事实的范畴,而且也可以作为价值的范畴,“真”作为价值范畴“是指客观真理的认识是真诚的理性精神的需要,而自由就是这种体现理性精神的真理性认识在改变世界和造就自己中作为理想得到了实现。”可以说,冯先生对实践的认识论意义的这些论述整个地更新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的认识论内容。

在本体论方面,冯契先生揭示了实践的认识辩证法对于构造人的自由的意义。在他看来,人的自由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剖析:一个层面是作为社会整体人的价值体系,第二个层面是作为社会个体人的自由意识。在第一个层面上,认识的辩证法贯穿于功利与真、善、美等精神价值构成的统一的价值体系之中,就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天与人、性与道的统一,实践则是这两个“统一”的桥梁。实践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经过异化和异化的克服,成为建立合理的价值体系的基础。这种合理的价值体系正是人实现全面发展、奔向“个性解放”与“大同团结”相统一的理想目标。因而,实践对于人的自由的第一层面的作用体现了人的本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冯先生进一步探讨了人的自由的第二个层面,即实践对于社会个体人自由意识形成的作用。他指出,把“认识的辩证法贯彻到提高人的素质和培养理想人格的过程中,我们将引申出:在自然和人、客体和主体的交互作用中,实践和教育相结合,世界观、人生观的培养和德育、智育、美育相结合,集体帮助和个人主观努力相结合,以求个性全面的发展,——是培养平民化的自由人格的基本途径。”在这里,冯先生强调了在认识基础上实践与教育相结合对于培养平民化自由人格的意义,这表明了他的理想人格不是高不可攀的“内圣外王”,而是大多数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这样,冯先生就通过实践把体现哲学家的自由创造的智慧贯彻到人民大众的生活世界中,强调了他的“智慧之说”的现实性,从而展示了这一学说的深层蕴含,即对人的自由予以了新的本体论的规定,把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中的自然本体论改造为实践唯物论,从而使哲学的重心由对自然世界、对物的关注转向了对生活世界、对人的关注。正是由于本体论的这一转向,决定了冯先生的认识论是哲学的而非科学的,本质上是指向人、指向生活世界的,而非指向物、指向自然世界的。

冯先生这些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的不同见解,并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背离,而是更接近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精神。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①c]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马克思哲学的这一基本原则却被摒弃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之外,“从主观方面去理解”世界被当作唯心主义受到批评。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只讲“世界是物质的”,而不是把世界“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这必然使马克思主义哲学远离了人的生活世界,也必然使马克思主义哲学背离了它的伟大创始人的初衷。冯先生的见解,可以说是一个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在新的时代、在综合融贯了中西古今哲学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精神的一种“回归”。

当然,我们也看到,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所具有的自由精神,除了从认识论的角度加以界定外,更应从本体论的角度加以界定。这是因为,人的实践和人的自由绝不仅仅是个认识问题,而更主要的是个存在问题。正是这样,我们认为,从实践谈人的自由本来就存在着两种研究路向:一种是从作为认识论的实践入手,探究人的自由的外在形式,亦即人对外部世界的能动的、改造的关系;另一种是从作为本体论的实践入手,把人的自由与人的本质联系起来,揭示人的自由的内在本性,肯定人的自由选择、追求、创造的能动性和内在超越性。冯先生大概是因为受金岳霖先生的《知识论》思想的影响很深,主要从认识论的角度理解实践,因而采取了第一种研究路向。沿着这一研究路向,冯先生以实践的认识论的辩证法弘扬了人的自由,更新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形成了他的独具风格的实践唯物论的“智慧之说”,但是,由于冯先生没有进而深化到后一研究路向,因而他的“智慧之说”还带有较强烈的认识论化的特征,他对智慧的本体内容和人的自由本性主要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论述,并未从本体论的意义上直接阐发实践、智慧和人的自由的内容和关系,这一缺憾值得今天正在探索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道路的人们省思。

今天,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市场经济所酝酿的新价值观的冲击下,必然走向新的哲学的重建,为正迈向现代化的中国人提供新的精神家园。这一哲学的重建要求我们珍视冯先生留给我们的“智慧之说”的思想遗产:它的创获,它对于哲学家的境界与人格的追求,它所体现的先行者的勇气和智慧。这是因为,无论从哪一方面看,冯先生的“智慧之说”都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重要一环,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走向未来的承前启后之说。

注释:

①a 此语并后文中没有注明出处的引文,均引自冯契:《智慧的探索——〈智慧说三篇〉导论》,载《学术月刊》1995年第6期。

①b 贺麟:《哲学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页。

②b 见张岱年:《忆金岳霖先生》,《金岳霖学术思想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7页。

①c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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