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与公平原则的统一——论图书馆分配制度的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配制度论文,公平论文,效率论文,图书馆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图书馆分配制度改革的必然性
古往今来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收入分配理论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分配制度必须与生产方式相一致,当生产方式发生变革时,分配方式也要随之改变。因为“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分配的结构完全取决于生产的结构”(马克思语)。封建社会有它的分配方式(以地租形式);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它特有的方式(以资本形式)。当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确立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生产方式。这种崭新的生产方式完全不同于我国以前任何时代的生产方式,因此它的分配制度也不同以往任何一种社会形式——以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形式。在我国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图书馆也应与社会同步,对现有的分配体制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改革。
1.1 从图书馆外部看
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直遵循劳动创造价值的一元论思想,在分配制度上采取单一的“按劳分配”方式。不可否认这种分配方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越性。但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单一的生产结构和分配方式已明显不适应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着社会的进步。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的经济比例不断上升,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快速崛起,分配方式也逐渐从单一的“按劳分配”过渡到以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打破了整个国民经济中大锅饭的分配格局。虽说至今“按劳分配”主体地位没有改变,但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势头已经突兀出来,成为分配领域中的有生力量,有力地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始实行以职务、职称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使工资同本人的职务、职称、责任和业绩有机地联系起来,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工作热忱。图书馆作为一个文化事业机构,分配制度的改革必须与国家政策一致。从总体上看图书馆分配制度随着国家分配制度的改革而不断变化,但力度还不够,亦步亦趋,比较保守,效率优先和各种要素的作用在我国图书馆至今尚未得到有效体现,与外部环境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1.2 从图书馆内部状况看
我国图书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以职称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该分配制度是与当时外部社会接轨的,符合图书馆的行业性质,是一种有张力的分配方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图书馆行业的职称评审逐渐泛滥,图书馆的技术职称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福利职称”,大部分的从业者都能够分享“福利职称”的一杯羹,致使图书馆的分配方式又逐渐趋同于“大锅饭”,又出现了新的一轮“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又重新阻碍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从局部着眼,虽然每一个图书馆都有自己可支配的福利资金,但数量有限,难以达到激活员工工作热情、拉开收入档次的效果,更何况大部分图书馆对这一块有限的资金都是采取平均分配方式。在这种缺乏生机的状况下,图书馆分配制度如果不进行必要的改革,引进新的驱动机制,就难以调动各种要素的充分发挥,难以适应图书馆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 在分配制度上要以各种要素为尺度重新调整利益关系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不仅是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重大理论突破,而且对我国21世纪的改革和发展产生极其深远和重大的影响。因此科学地把握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清楚地理解和认识其作用及其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在经济领域中生产要素主要有:劳动力要素、生产资料要素、资本要素、管理要素、技术要素、信息要素、品牌要素、专利要素等。这些要素在各种市场、企业运作过程中都与产生经济效益有密切相关,均可获得一定份额的利益收入。虽说图书馆作为社会公益文化事业单位,它的生存和发展不同于市场和企业,但它们之间的部分精神、行为和规范是相似的,所以能否把“要素说”的理论移植到图书馆,在利益分配上不仅要考虑“按劳分配”,也要兼顾按各种要素分配,以此拉开收入的档次,调动各种要素的合理配置和发挥其应有的能量,这是关系到今后图书馆分配制度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课题。固然,企业中的生产要素和图书馆中的各种要素无法相提并论,所以不能生搬硬套,但两者有相似之处,比如技术要素、管理要素等,这就值得我们很好借鉴,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运用企业中的要素理念来重新构建图书馆的分配制度。
现在我们首先界定图书馆能够参与利益分配有哪些主要要素。除了前面提到的技术要素、管理要素外,还有职称要素、职务要素、岗位要素、资金要素、馆龄要素、业绩要素等。显而易见,这些要素与企业中所言的要素差异较大,但他们却共同构成图书馆按要素分配的主体框架。
(1)技术要素:技术要素不论在企业中还是在图书馆中都是一个重要要素,尤其是图书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技术要素显得尤为重要,如网络技术、信息处理技术、数据开发技术等。所以在制定分配制度过程中必须考虑技术要素,才能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图书馆绝大部分技术力量都集中在年轻人的群体中,他们的职称却普遍偏低,因此在现行以职称为主体的分配制度中,他们的贡献和他们的待遇不成正比,这样有碍年轻人聪明才智的有效发挥。我们不但要建立吸引人才的机制,还要创造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环境。
(2)管理要素:管理要素在任何组织、团体、单位中占有重要地位。任何主体缺乏必要的管理就如同一盘散沙。可以说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效益、管理出业绩,同时管理也出人才。因此对图书馆中各类型的管理人才在利益分配上要予以适当倾斜与支持,充分体现管理要素在图书馆中的作用。
(3)职称要素:众所周知,职称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一个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但必须承认,同一职称如果具体到每一个人,他们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并不完全相等,有的甚至相去甚远。目前职称要素在图书馆分配制度中占主体地位,今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仍然不会改变。图书馆实行以职称工资为主体结构的工资制,本是无可厚非的。但由于历年职称评审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没有把握好技术审核关,从而降低了职称中技术含量,导致人们对职称要素在分配制度中能否继续占主体地位产生了怀疑。今后如果继续让职称要素在图书馆分配机制中占据要津,就必须把好技术关,否则就没有说服力。
(4)职务要素:职务要素是对图书馆领导层的综合评价。领导者不但要具备运筹帷幄的预测能力、精湛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和熟练驾御各种事务的能力,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目前职务要素在图书馆中还没有完全、充分地纳入分配机制,要想充分调动领导层的聪明才智,就必须考虑职务要素在图书馆中的地位和作用。
(5)岗位要素:任何单位岗位之间的要求都有差异,但在目前大部分图书馆岗位之间没有形成收入上的差异。我们应当承认由于岗位不同,工作要求就不同,技术含量、工作强度、在岗状态就有所不同。这些因素都必须转化为拉开不同岗位之间不同收入的要素。强调岗位要素,有利于开展岗位竞争,提高职工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6)馆龄要素(工龄要素):馆龄长短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工作的熟练程度。考虑馆龄要素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在国人的意识里,年长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因此,馆龄要素在收入分配中可作为一个辅助要素来处理。
(7)业绩要素:业绩要素是终极目标管理方式。从业者达到所要求的业绩,就应该予以相应的报酬,让业绩与利益分配挂起勾来;如果没有实现预期的目标,也必须予以相应的处罚。考虑业绩要素要讲赏罚分明,否则就失去了意义。
资金要素:资金要素在企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在图书馆中仅是一项辅助要素。资金要素是指在图书馆开展有偿服务项目中,如果国家投资不足,可以让职工集资,利润按股份分红。这可作为职工福利的一种辅助手段。现在有些图书馆开设读者服务部、网吧等项目中采取合股经济方式。采取这种方式既要注意经济效益,也要注意社会效益,不能轻重倒置和顾此失彼。
现在“要素说”已广泛应用于经济的各个领域,并得到人们的认可。虽说经济领域中生产要素与图书馆中的生产要素并不相同,但要深化图书馆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全可借鉴生产领域中生产要素的分配理论,探讨图书馆中各种要素在开发信息资源,为用户服务中所起的作用,真正地把工作业绩和收入分配有机地结合起来。
3 在分配制度上要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图书馆作为国家文化事业机构,在分配方式上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但认真考察图书馆的利益分配,其结果并非完全是这么一回事。多劳者并非多得,少劳者不等于少得,对利益分配的多与寡不完全是以劳动付出为杠杆,而是以职称或职务高低为标准,高职称者有相对较高的收入,同一职称者不论干多干少,利益分配几乎是相同的,这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形成了新的平均分配方式。他们“有福同享”,缺乏危机感和竞争意识。所以要激活图书馆,打破僵化局面,利益分配上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我们可将以上所言的各种要素渗透到分配机制中去,大力倡导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实现图书馆分配制度合理化。
在现行市场经济中,效率是以投入与产出、所耗与所得的比例来计算的,投入少、所耗低、产出高、所得多就称为有效率或高效率,反之就称之为无效率或低效率。讲效率,我们要清楚两个方面的情况:(1)效率的主要活力来自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以生产要素分配是以等量付出获取等量报酬的原则来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效率提高。(2)效率的发挥是建立在社会不平衡,即有一定差别的基础上,有差别才有效率。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有高有低,劳动质量有优有劣,有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分,因而按照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的原则,劳动所得就必然有差别,而适当的收入差距会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从而推动效率的提高。图书馆借鉴“要素说”,目的就是要提高工作效率。
图书馆在分配机制中强调效率优先,这是社会进步、图书馆发展的必然性,对于贡献大、办事效率高、超额完成任务的同志,就应该给予适量的报酬,以此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提高他们工作业绩。目前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已被图书馆界大部分同志所接受。我们不但现在要这样做,今后还必须坚持遵循这条原则。
当然,我们在实行效率优先分配政策的时候,必须要兼顾另一条分配原则——公平原则。讲公平,我们首先要清楚公平是相对的,公平不等于不承认差别,不等于平均主义。我们应当承认因每一个人的天赋、后天受教育程度、实践经验积累、机遇等不同而导致收入分配上的差别。我们所言的公平主要是指劳动力和投入再生产过程的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实现上的公平以及在相同群体中最低保障待遇上的公平,而不是平均主义意义上的公平。
据有关部门数据统计,199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56,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合理界线,进入分配不公平的区间,并且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然而,从目前图书馆队伍分配状况看,基尼系数不是0.456,而是在0.2以下,即在高度均等界线内。因此,图书馆不管如何以自身特有的生产要素调节利益的分配,都不会超越合理的区间(0.3-0.4),都在人们心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所以,图书馆分配制度的改革利大于弊,它不会影响队伍的稳定、事业的发展,因此可以大刀阔斧地进行利益调整。
总之,图书馆的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它关系到每一个从业者的切身利益,我们要以与时俱进的目光审视它的意义,积极参与,切实稳妥地推进改革。
收稿日期:200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