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艰难而混乱的意识形态战争--论玛丽莲·183号巴特拉的奥斯汀研究_爱玛论文

一场艰难而混乱的意识形态战争--论玛丽莲·183号巴特拉的奥斯汀研究_爱玛论文

一场辛苦而糊涂的意识形态之战——谈玛丽琳#183;芭特拉的奥斯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玛丽论文,之战论文,意识形态论文,特拉论文,糊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关于奥斯丁的意识形态研究背景

奥斯丁研究经历了戏剧性的转折。她的广为人知的“乡村三四户人家”的故事从前被公认为脱离法国大革命等宏大历史,近年来随着意识形态研究的兴起,政治冷漠的奥斯丁摇身一变成了“党性”(partisanship)极强的人,且党派归属大有争议:自由派和女权主义者认其为进步派,历史派如玛丽琳·芭特拉等则坚称之为保守派。芭特拉接连出版了《奥斯丁与意识形态之战》(1975)、《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1981),后者中译本两年前在北京、香港两地出版,影响颇大。两书贯彻了历史主义的观点,(注:《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中译本后言中芭特拉自言其”新历史主义的浪漫主义研究”(黄梅、陆建德译,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06页),但一来我在1982年版的原著中未见此节,尚未找到新版,二来芭特拉的“新历史主义”与一般激进的新历史主义不尽相同,故在此笼统称为历史主义。)剖析了法国大革命前后的新旧意识形态之争,认为奥斯丁生活在法国大革命后期,“在那些年里英国的文化习俗从国际主义转为恐法狂”,从激进转向保守,奥斯丁也深受“极端反革命思潮影响”,是坚定的“反动派”。(注:玛丽琳·芭特拉《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同上,第154页。)

要谈奥斯丁时代的意识形态免不了从法国革命说起,这又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近年去世的法国史学界耆宿弗朗索瓦·福雷(Francois Furet)对大部分纯属“纪念性质”的革命研究不屑一顾,惟独青睐托克维尔和柯辛(Augustin Cochin)两家,而他俩的观点恰恰相反:托克维尔认为法国大革命是历史的延续,柯辛则认为是历史的断裂。他们都认同革命起因于启蒙运动传播的平等、民主的理想主义,但它实施的纯粹(或直接)民主却“更好地继承了专制传统”,因此革命是“以民主思想为基础的专制政权”。(注:Francois Furet,Interpre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trans.ElborgForster,Cambridge:Cambridge UP,1981,p.78.)托克维尔同情革命的理想主义动机,认其为人文主义传统的延续;柯辛却认为这种“以抽象个人的平等为基础的政治体制”(注:Francois Furet,Interpre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trans.ElborgForster,Cambridge:Cambridge UP,1981,p.174.)使个人丧失了思考及行动自由,使理性变形为失控的感性,革命者变形为暴徒和利己的个人主义者。福雷采二家之长,认为托克维尔谈的是1789年的革命,即良好的动机,柯辛看到的是1793年的革命,即不如人意的结果。二者合璧便是一幅法国大革命的完整图画,它同时是理性与感性、民主与专制、自由个性与个人利己的混合体。

革命如此暖昧,革命时期的文学同样难以界定。芭特拉注意到,革命之前流行的哥特小说和感伤小说,其创作本意是对人物心理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但到了读者眼里却成了非理性和感性主义的代表,被视为革命浪漫主义的序幕;而革命文学本意是“坚决批评感伤派的情感泛滥,坚决肯定理性”,不幸在接受过程中也被阐释为“主观主义、感性主义”。(注:Marilyn Butler,Jane Austen and the War of Ideas,Oxford:Clarendon Press,1975,p.33.)芭特拉没有进一步解释引起这种变形的原因,但既然革命与文学都无法定性,奥斯丁这样的“反动派”又该占在什么立场上反动?

二、保守与自由之争

芭特拉认为,奥斯丁保守立场的核心是反对个人主义,“斥责个人的自我伸张”;(注:玛丽琳·芭特拉《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同上,第153页。)对立的自由派则认定奥斯丁赞美个人主义。以下试从感性与理性、主观与客观、个人与社会这三方面比较两派对个人主义的不同解释,以及产生这些歧义的概念本身的模糊性。

1.感性与理性

奥斯丁最早出版的小说以《理智与情感》命名,直白了她所有作品的主题。芭特拉概括她的小说模式是:天资聪颖、感情丰富的女主角——如前期的玛丽安、伊丽莎白、凯瑟琳和后期的爱玛——在现实面前碰了钉子,痛改前非,最后和另一类女主角——理性典范埃丽诺、范妮及安妮——一起踏上婚礼的圣坛。由此得出的结论就是理性克制感性。芭特拉进一步从宏观历史角度指出,感性作为人性之要素,曾是人文主义对抗宗教压迫的重要口号,然而“在这个反动时期则被认作是自我中心的、唯我主义的”,(注:玛丽琳·芭特拉《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同上,第162页。)感性“就是个人主义”。(注:Marilyn Butler,Jane Austen and the War of Ideas,Oxford:Clarendon Press,1975,p.194.)

但自由派反对把奥斯丁小说单一理性化,他们看到的是感性的积极一面。当芭特拉批评玛丽安言行“粗鲁”(注:玛丽琳·芭特拉《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同上,第162页。)时,杜克沃思、墨德里克等却赞扬她惊世骇俗的行为有效地针贬了社会。(注:LeRoy W.Smith,Jane Austen and the Drama of Woman,London:Macmillan,1983,p.80.)莫那翰也认为感情奔放的伊丽莎白远比理智拘谨的范妮更可取。(注:朱虹编《奥斯丁研究》,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第338页。)林文琛则干脆宣布:“理性人物总是公认的乏味人物;感情型是作者倾注最多笔墨、心血和创作激情的‘宝贝儿’”。(注:林文琛《在理性和感性之间——谈奥斯丁的反讽》,载《外国文学评论》1998年第4期,第87页。)

保守派与自由派的分歧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说明理性与感性本身没有绝对的价值优劣。事实上,这场由不同阐释引起的意识形态之争早已在《理智与情感》中由埃丽诺与布兰登上校预演过:埃丽诺批评玛丽安浪漫不合常理,上校同情“青年人的偏见别有一番亲切感,谁肯忍心抛弃,而去接受那些比较一般的观点?”(注:奥斯丁《理智与情感》,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计,1996年,第48页。)当玛丽安公然反抗弗拉斯太太时,埃丽诺为她的失仪感到“痛苦”,上校却“只注意到事情好的一面:玛丽安有颗火热的心,使她无法容忍自己的姐姐受到丝毫的轻蔑”(注:奥斯丁《理智与情感》,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计,1996年,第201页。)。埃丽诺和布兰登上校正相当于保守派和自由派,而作者本人又不参与表态,难怪互相对立的评论都能从这种开放性的文本中各取所需。

更麻烦的是,不仅理智与感情的价值优劣有争议,甚至它们的概念都不能确定。伊安·瓦特就一反常规,大大夸奖玛丽安的理性:“她不喜欢陈词滥调,……她的纯朴有力的语言产生真正理智的力量”;(注:朱虹编《奥斯丁研究》,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第163页。)朱虹也把另一个感性代表伊丽莎白赞为“愚人世界里惟一有理性的人”。(注:朱虹《对奥斯丁的怠慢与偏见》,见《英美文学散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第127页。朱虹称引自奥斯丁1813年1月29日信,但查原文未见此言。)芭特拉盛赞的理性楷模安妮,在林文琛看来却是感性胜出理性的杰出代表。(注:林文琛《〈劝导〉简论》,载《外国文学评论》2000年第1期,第113页。)而《理智与情感》中一对见钱眼开的反面人物范妮·达什伍德和露西·斯蒂尔,在芭特拉眼里是“宣扬情感”的“自我主义哲学”的人物;(注:玛丽琳·芭特拉《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同上,第163页。)但小说的中译者孙致礼却把她们看作“感情上一贫如洗、‘理智’上相当富有”(注:奥斯丁《理智与情感》,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计,1996年,第2页。)的一伙。

不仅不同评家就概念问题无法达到共识,芭特拉自己也曾前言不搭后语。她一再批评玛丽安的激情,但在总结时却把她和爱玛归为“过于自信的个人因为太依赖他或她的逻辑推理而误入歧途”(注:玛丽琳·芭特拉《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同上,第282页。)——理性转眼取代感情成为玛丽安的罪过。这又回到了本文开头纠缠不清的意识形态问题:革命文学自称是“坚决肯定理性”的,保守派顺理成章就该反对理性;当革命发展到后来成为感性的爆发,保守派又要用理性克制感性,理性由此扮演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角色。

芭特拉为此区分了两种“理性”:一种是感情型女主角依赖的个人才智,它其实不是理性:“伊丽莎白相信自己的个人主义式的直感,从未意识到她的判断其实植根于她的感情之中”。(注:Marilyn Butler,Jane Austen and the War of Ideas,Oxford:Clarendon Press,1975,p.209.)这种个人主义的“理性”其实无异于感性,因为它们背后的动机都是主观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是浪漫派的“唯我主义”。(注:玛丽琳·芭特拉《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同上,第164页。)而真正的理性植根于客观的社会道德,是“外在于个人的固定永恒的真理”。(注:Marilyn Butler,Jane Austen and the War of Ideas,Oxford:Clarendon Press,1975,p.260.)因此,感性与理性的区分不够精确,那么是否可以主观与客观的认识论原则取代,成为浪漫与保守的验明正身的标签?

2.主观与客观的认识论

《爱玛》中的小女伴哈丽埃特,是芭特拉用来反对主观浪漫派的典型。天真未凿的哈丽埃特常使爱玛自惭形秽:“如果她能像哈丽埃特,那她所得到的益处和幸福,可就要比所有聪明才智所能给予的还要多。”似乎无知胜过一切理智;但接着的一句是芭特拉津津乐道的:“要在这一天开始变得头脑简单和愚昧无知已经太晚了。”(注:奥斯丁《爱玛》,祝庆英、祝文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161页。)回归自然只是浪漫派的痴人说梦。哈丽埃特必需在海伯利郡生存,她的无知使她盲目崇拜虚伪的埃尔顿牧师,使她无论在选布料还是选丈夫时都优柔寡断,还一度自作多情,可见无视客观现实造成的严重后果。

同样,爱玛与凯瑟琳虽出身较好,但都不爱读书,缺乏毅力,她们和伊丽莎白一样凭自己的想像主观臆断,个人聪明有余而缺乏客观理性。她们无一不受到谴责:伊丽莎白的“傲慢与偏见”在客观现实前碰了壁;凯瑟琳主观猜度蒂尔尼将军心怀叵测时受到亨利·蒂尔尼的严厉斥责,告诫她要记住自己是“英国人”,要以“我们生活的国度和时代”来进行判断;(注:奥斯丁《诺桑觉寺》,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年,第179页。)奈特利也每每以客观现实驳斥爱玛的空想。主人公们最后都收敛主观个性,决心要“谦虚谨慎,抑制空想”。(注:奥斯丁《爱玛》,祝庆英、况文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161页。)理智来自客观现实,这与承自培根的英国实证精神不谋而合。

但我们不能不看到英国传统中另一支来自洛克与休谟的怀疑主义阴影:蒂尔尼、奈特利依据的客观性原则并非一贯正确,现实往往反讽地站在主观一面。凯瑟琳被蒂尔尼父亲粗暴地赶出家门,证明她的主观臆测反而比蒂尔尼的道德训诫更正确;伊丽莎白斥责韦翰本性恶劣时,吉英劝解“你对于各人处境和脾气的不同,体谅得不够”,(注: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王科一译,香港;上海书局,1964年,第165页。)但事实证明伊丽莎白的判断是正确的;爱玛因为弗兰克·邱吉尔迟迟不来探望父母而产生猜疑,威斯顿太太同吉英一样,认为不设身处地地了解客观事实就不能妄下判断,可以后的事实又证实了爱玛的猜测(后文将再提及)。反讽作为艺术技巧被许多评家分析过,从认识论来看,它是对客观实证原则的莫大讽刺,对此芭特拉轻描淡写地说:“爱玛具有透视真实的能力,这是奥斯丁那些令人羡慕的女主角的共同特征”,(注:Marilyn Butler,Jane Austen and the War of Ideas,Oxford:Clarendon Press,1975,p.260.)但在这里她却回避了一个“原则”问题:“透视真实的能力”难道不就是个人主义的主观内在原则?如果奥斯丁果然坚持客观外在原则,为什么客观的蒂尔尼、奈特利和威斯顿太太屡屡败给主观的凯瑟琳、伊丽莎白和爱玛?我们究竟该依据什么原则来判断和行动?

自由派的回答当然是个人主观的原则。莫那翰认为,虽然伊丽莎白、爱玛和凯瑟琳具有某些“判断力方面和情感方面的弱点”,但这些是可以“改正”而无伤大雅的,更值得称道的是她们个人独具的“敏锐的观察力”。(注:朱虹编《奥斯丁研究》,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第337页。)而自由派热烈拥护的玛丽安和伊丽莎白更令芭特拉尴尬。她不得不承认,这两个生动活泼、将主观才智发挥到淋漓尽致的人物大受读者欢迎;但从意识形态角度出发,她坚决批评她们违背客观道德原则,继而责备读者无视作者的批判态度,甚至怪罪作者美化了应受批评的女主角,不免有强加以道德说教之嫌。

事实上,作为判断和行动依据的认识原则一直是奥斯丁关心的问题,而她并没有在主观与客观之间选择其一。刚才提到的爱玛与威斯顿太太的争论很值得玩味,因为不久后爱玛又与奈特利就同一话题进行了一番争辩,并吃惊地发现,她站到了自己原先的主观性原则的对立面上,正在用威斯顿太太的客观实证主义反对自己,为邱吉尔不尽人子之责辩护:“不熟悉人家的处境就判断人家的行为,是很不公平的。”奈特利反驳:“有一件事,只要一个人愿意做,总是可以做的,那就是尽他的责任。关心自己的父亲,是弗兰克·邱吉尔的责任。……如果他这样坚持原则,始终如一,坚定不移,那他们(富有的收养人)的小心眼儿就会屈从于他。”爱玛辩护说,对于性情恭顺且从小服从长辈的人来说,很难做到独立或反叛,更不能知恩不报。奈特利坚持:“既然他已经明白事理,那就应该自己振作起来,摆脱他们的权威里所有不值得服从的东西。”(注:奥斯丁《爱玛》,祝庆英、况文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165-167页。)

这段对话的奥妙在于,爱玛自动的角色转换使她原先的主观立场与奈特利的客观立场站到了一起,大大模糊了两种原则的界限。自由派视奈特利为自己人,他关心内在的天伦人性,坚持独立的个人原则,蔑视一切不值得服从的传统权威,其口吻恰似伸张个性的浪漫激进主义者。历史派当然否认这种主观个性:奈特利坚持的“孝顺”原则难道不是来自客观社会传统?而爱玛的直感之所以与客观原则巧合,正是因为所谓的浪漫主义反叛、创新其实又无不来自传统,来自世代沿袭的“集体无意识”,惟其不能自知罢了。

3.个人与社会

如此看来,芭特拉所反对的个人主义既无法以感性与理性界定,也分不清主观或客观,那么从何反对呢?芭特拉欲抑先扬地承认奥斯丁“对个人主义的态度有时趋于暧昧,……保留了启蒙运动的趣味以及一些为上层阶级特有的个人主义。”(注:玛丽琳·芭特拉《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同上,第282-283页。)但从历史角度来看,个人主义导致法国革命式的社会动荡,这正是当时英国社会最忌讳的语言。因此奥斯丁的理想女性决非浪漫主观的伊丽莎白或玛丽安,而是埃丽诺、范妮和安妮等道德楷模,她们远离个人主义带来的“当前邪恶的现代化和商业主义”,维持社会安定秩序,重建起一个“有效的领导体系”。(注:玛丽琳·芭特拉《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同上,第170页。)

但道德楷模们是否杜绝功利,物质主义是否一定是现代产物,它的界限在哪里,这些在奥斯丁笔下都很成问题。埃丽诺从不讳言“财富与幸福的关系很大”;(注:奥斯丁《理智与情感》,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计,1996年,第79页。)拉塞尔夫人劝阻安妮结婚的理由是年轻的温特沃思身无分文。事实上她和托马斯爵士、威斯顿太太等社会人士主张的金玉良缘总结起来只有一个原则,即名(出身地位)利(财产)双收。这样的传统“客观”原则与玛丽·克劳福德、露西·斯蒂尔等现代物质主义者的“主观”原则有何区别?不少评论家发现,尽管班内特太太受尽嘲笑,尽管吉英和伊丽莎白的结婚动机与母亲迥异,她们无不实现了母亲的愿望。黄梅同样讥刺“范妮力图批评玛丽等人自私自利,追求财势,但她的人生道路与玛丽们主张的有利可图的婚事又相去无多”。(注:黄梅《笨嘴拙舌的范妮》,载《读书》1990年第5期,第105页。)同理可得,埃丽诺与露西,安妮与路意莎又有何区别?敏锐的伊丽莎白早就一针见血地嚷道:“拿婚姻问题来讲,见钱眼红与动机正当究竟有什么不同?做到什么地步为止就算知礼,打哪儿起就算是贪心?”(注: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王科一译,香港;上海书局,1964年,第187页。)客观传统道德与主观现代个人性在此若有区别,大概也就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别。

而楷模的社会效应似乎也不像芭特拉设想的那样乐观,最直观的是她们的爱情遭遇。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从凯瑟琳、哈丽埃特到伊丽莎白、玛丽安、爱玛,所有感情型少女都是好逑君子的追求对象,而道德典范埃丽诺、范妮和安妮却无一不被冷落,她们爱的人无一不被现代派女性所迷(安妮爱的温特沃思迷恋路意莎,范妮的爱德蒙德表兄热恋玛丽,埃丽诺爱的爱德华与露西纠缠不清)。孤高的理想、理性的控制往往造成情感表达的障碍,当奥斯丁戏称“美丽多情而又愚昧无知的姑娘,定能迷住一位聪明的小伙子”(注:奥斯丁《诺桑觉寺》,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年,第98页。)时,再联想到其身世,庶几辨得玩笑中的苦涩。

楷模们不仅情场失意,她们与周围人也时常格格不入。惜墨如金的奥斯丁竟一反常态,大段刻画范妮的尖锐的孤独:

她周围的人个个都快快活活,忙来忙去,又能干又神气,人人都有自己感兴趣的目标,自己的角色,自己的服装,自己心爱的一幕,自己的朋友,自己的一伙,人人都参加议论,互相商量,或者从大家提出的开玩笑的想法中寻开心。只有她一个人郁郁不乐,而且无足轻重。什么事情都没有她的份儿;她可以留也可以走;她可以置身于喧闹声中,也可以退回到‘东室’守着她的寂寞,她在,没人注意;她不在,没人去想。(注:奥斯丁《曼斯菲尔德庄园》,秭佩译,台北:志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91年,第185页。)

这让人想起《诺桑觉寺》和《爱玛》中两次引用的诗句:

多少花儿盛开而无人欣赏,

它们的芳香白白浪费在荒原。

然而这一名句却出自附庸风雅的凯瑟琳和庸俗不堪的埃尔顿太太之口。奥斯丁既挪揄了她们的感伤,又对范妮的感伤无限同情,其复杂态度远非激进或保守可一言蔽之。

看来,道德楷模的孤独很难与芭特拉所谓的“社会领导”相吻合,反而更像是不适应社会的结果。华伦·罗伯茨就认为安妮对她周围的社会“没有积极的影响”,“这个社团在小说开始是腐败的,到结尾还是老样子。”(注:Warren Roberts,Jane Austen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London:Athlone,1979,1995,pp.60,57.)莫那翰也批评“范妮的缺乏自由精神构成了严重缺陷,因为这使得她不能发挥任何影响,因此也就无法阻止贝特伦家风的逐渐腐败。……(她)被周围的人所忽视……只有当范妮出席宴会和舞会时,她才开始具有魅力,并使人注意她。”(注:朱虹编《奥斯丁研究》,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第339页。)

换言之,如果范妮最终挑起统治曼斯菲尔德庄园的重大责任,并非因其传统美德,而是个性的魅力。尤其当她拒绝花花公子亨利的求婚时,托马斯爵士也斥责她“任性、固执,并且你要任凭自己作主,毫不考虑、毫不尊重那些肯定有权指导你的人们”,完全是“目前流行的那种精神独立的倾向”。(注:奥斯丁《曼斯菲尔德庄园》,秭佩译,台北:志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91年,第340页。)其后托马斯爵士自觉“这番指摘不公平”,(注:奥斯丁《曼斯菲尔德庄园》,秭佩译,台北:志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91年,第345页。)这一点被芭特拉着重强调,用来证明范妮其实并非“精神独立”,而是“最不自作主张、完全牺牲个人意愿服从客观原则的人”,(注:Marilyn Butler,Jane Austen and the War of Ideas,Oxford:Clarendon Press,1975,p.240.)但终觉牵强:范妮毕竟坚决地拒了婚,为了守住她孤独的爱情。

安妮在孤守爱情上比范妮毫不逊色,甚至更具浪漫色彩。当她与哈维尔上校争论男性与女性的爱情哪一方更忠贞时,一向谨慎寡言的安妮变得异常激烈,称男人热烈的爱情是基于他的恋人活着,并且是为他活着;而“女人的长处(不是令人羡慕的长处)是恋人不在世,或已失去希望,也能天长地久爱下去。”说完后“百感交集”,气为之塞。(注:奥斯丁《劝导》,孙致礼、唐慧心译,南京:译林出版让,1996年,第211页。)安妮的爱情已不止于佛教所云的“求而不得”之苦;而是一种“不得而求”的魔境。历来对奥斯丁的批评是缺乏诗的激情,每每在有情人终成眷属的高潮时刻却“写得平淡、迂阔”;(注:朱虹编《奥斯丁研究》,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第190页。)但在并非天心月圆的时刻,奥斯丁却表现出了充分的“激情”。

范妮和安妮的遭遇让人想起《第十二夜》中薇奥拉的孤芳无赏的爱情,巧的是凯瑟琳恰恰也背诵过该戏中的名句:“(失恋的少女)像墓碑上刻着的‘忍耐’的化身,/对着悲哀微笑”。浪漫感性的凯瑟琳再度与道德楷模相遇,恐怕并非巧合。百折不悔的爱情是坚贞的传统美德还是浪漫的现代个性?它遵从的是客观道德原则还是“精神独立”的个人原则?“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孤独者的理想主义是传统的基督教教义还是浪漫主义?这又回到前文的奈特利的原则问题,不必笔者多费笔墨,善于设身处地的读者自可拟出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各自说词。

 三、从“原则”到“劝导”

看来奥斯丁的“原则”模糊而不确定,而她的最后一部小说取名“劝导”,更是意味深长。安妮19岁时接受拉塞尔夫人的劝告,拒绝了身无分文的温特沃思的求婚,八年后虽然与衣锦还乡的恋人历经曲折终成良缘,但安妮没有奈特利那样对“原则”的坚定乐观的信心。所谓原则在她便是来自社会、长辈的种种“劝导”,她苦苦思索,但始终无法确定这些劝导是否正确:“他们那样劝导我是为了谨慎起见,……我当初服从的时候,我认为那是服从义务,可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求助于义务。假如我嫁给一个对我无情无意的人,那就可能招致种种风险,违背一切义务。”(注:奥斯丁《劝导》,孙致礼、唐慧心译,南京:译林出版让,1996年,第219页。)哈丁、布什等批评家就此认为拉塞尔夫人的劝导是错误的,如果牺牲个人独立原则而服从社会与理性原则,只能酿成个人的悲剧。(注:朱虹编《奥斯丁研究》,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第102、368页。)但安妮随即又转了口风:“我应该相信,我当初听从朋友的劝告,尽管吃尽了苦头,但还是正确的,完全正确的。……不过不要误解我。我并非说,她的劝告没有错误。这也许就属于这样一种情况:劝告是好是赖只能由事情本身来决定。”(注:奥斯丁《劝导》,孙致礼、唐慧心译,南京:译林出版让,1996年,第210页。)

“我应该相信”这一限制客观正确性的补语,和对劝导出尔反尔的价值判断,令人无所适从。现代学者名之曰伦理相对主义,一切原则都是没有绝对价值、可以任加阐释的“劝导”。但仔细分析,安妮实在是持决定论而非任意论的:劝导好坏由事情本身决定,安妮听从劝导的结果是皆大欢喜,证明了劝导在这个事件中的正确性。这不是相对主义,而是一种实践伦理,即没有抽象的适用于一切的“原则”,每个人必需在各自具体的情境中选择接受最合适的“劝导”。

这一结论由安妮口中说出,奥斯丁再次避免了个人表态。她的对话式文体使她保持了“客观”隔离的态度,但实践的教义反复出现,实在又是典型的奥斯丁式的“劝导”。另一位楷模范妮也曾称:“我们自己身上都有一个行为指导,它比任何人都更能指导我们。”(注:奥斯丁《曼斯菲尔德庄园》,秭佩译,台北:志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91年,第434页。)这个行为指导同样没有具体的内容,既客观又直接针对具体个人。托马斯爵士在小说结尾痛悔教女无方——“她们只学了一些宗教理论,从来没有要求她们每天实践这些理论”,“缺少了付诸实践的原则”,(注:奥斯丁《曼斯菲尔德庄园》,秭佩译,台北:志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91年,第485页。)也是落实到实践上。布拉德雷曾言奥斯丁“放弃了空泛的思辨”而执著于故事本身,(注:朱虹编《奥斯丁研究》,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第62-66页。)特里林亦称她的小说“站在‘生活’一边,对生活给予充分的肯定”。(注:朱虹编《奥斯丁研究》,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第223页。)如此看来,奥斯丁没有执著于意识形态的任何一方,她的哲学乃是“生活哲学”。

四、结论

关于奥斯丁的意识形态之战可以小结如下:芭特拉的历史派批评与自由派批评主要是研究角度的差异。自由派注重超越现实的独特的“艺术家”;历史派更注意政治社会情境中的经验的作者。前者渲染小说浪漫曲折的过程;后者强调理性战胜感性、个人服从社会的结局。自由派的结论不离“理智与感情折中”的审美原则;(注:Marilyn Butler,Jane Austen and the War of Ideas,Oxford:Clarendon Press,1975,p.191.)芭特拉却拒绝中庸,批评“狭隘的注重审美的现代文学批评掩盖了背后的意识形态压力”,它“适用于艺术却不适用于政治,尤其是在法国革命之后的时代”。(注:Marilyn Butler,Jane Austen and the War of Ideas,Oxford:Clarendon Press,1975,p.203.)自由派们当然可以争辩奥斯丁是艺术家不是政治家,玛丽安、伊丽莎白和爱玛这样的艺术形象给人以“审美的愉悦”;芭特拉则推崇埃丽诺、范妮和安妮,她们的美德给人以宁静与“崇高感”。正如托克维尔和柯辛一样,两家联手方产生完整的奥斯丁阐释。

但笔者对芭特拉的意识形态之争仍然有点“偏见”——这不是否认意识形态研究的有效性。奥斯丁小说以“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命名,本就带有强烈的道德意识色彩。历史派研究当时的社会意识背景,能使读者更客观地理解小说。但如上所举,大量证据表明奥斯丁并非单纯的保守派,却被历史学者“忽略不计”:除了对玛丽安等的强烈“偏见”之外,芭特拉只谈《诺桑觉寺》对哥特式小说的反讽,不提同一部小说中那段著名的赞语;她斥责戏剧《山盟海誓》是“一场无法无天的闹剧”(注:玛丽琳·芭特拉《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同上,第167页。),剧作家乃“德国文学中的最邪恶之流”(注:Marilyn Butler,Jane Austen and the War of Ideas,Oxford:Clarendon Press,1975,p.233-234.),却忘记最道德的范妮阅读这出最缺德的剧本时感到的强烈的艺术享受。为了捍卫她的保守的奥斯丁,芭特拉必须牺牲自由的奥斯丁。更有意思的是,她清醒地意识到批评家的谬误在于强求“理智”,“把作家的心智看得比一般人更有逻辑、更连贯”以自圆其说,但却认为这“是受过哲学训练者的过错,与历史专业出身的人不相干”。(注:玛丽琳·芭特拉《浪漫派·叛逆者·反动派》,同上,第288页。)是己非人的自我优越感,似乎连最优秀的学者也在所难免。

更甚于“偏见”的是,意识形态分析无可避免地堕入抽象,将丰富的人性压扁为片面单一的“党性”。革命年代的思潮错综复杂,本就无法以理性或感性、客观或主观一言蔽之,奥斯丁的生活世界更是如此。这一场意识形态之战辛苦而糊涂,如虚拟的“影子战”(shadow-boxing),有名而无实。而奥斯丁本人似也早已料见,她的社会何尝不是弥漫着彼此难分却又相煎甚急的意识形态之争,其形状犹如曾经同窗的艾伦太太与索普太太重遇之时“问的问答的答,两张嘴巴一起动,谁都想说不想听,结果谁也没听见对方说些什么话”,(注:奥斯丁《诺桑觉寺》,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年,第22页。)或者像范妮在朴茨茅斯的家那样“人人都在吵闹,个个都是大喊大叫,……没有一个人讲话别人会听”。(注:奥斯丁《曼斯菲尔德庄园》,秭佩译,台北:志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91年,第414页。)而争论中充斥的抽象术语几乎故意让人听不懂,故而凯瑟琳坦言:“我的话说不好,无法令人不懂”("I cannot speak well enough to be unintelligible”,此语被蒂尔尼赞为“对当代语言的绝妙讽刺”)。(注:奥斯丁《诺桑觉寺》,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年,第118页。)奥斯丁既无意于法国大革命等宏大叙事,也无所谓保守或激进的意识形态说教;她的“意图究竟是赞成父母专制,还是鼓励子女忤逆,这个问题就留给那些感兴趣的人去解决吧”;(注:奥斯丁《诺桑觉寺》,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年,第228页。)她关心的只是日常生活:“私人生活中日常的欢乐取决于一些琐碎小事,能一连半小时来谈论这些小事,是她们俩感到的最大的满足。”(注:奥斯丁《爱玛》,祝庆英、况文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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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艰难而混乱的意识形态战争--论玛丽莲·183号巴特拉的奥斯汀研究_爱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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