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周训话研究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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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48.99;B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82(2013)03-0081-09

一、古《周易》研究的历程及意义

北宋仁宗庆历(1041-1048)以后,学界掀起一股疑经和改经风潮。在易学研究方面,除了以欧阳修《易童子问》为代表的疑经思潮外,还渐趋形成一股恢复古本《周易》的学风。①学者们认为,当时通行的分传附经的《周易》本子,并非古本《周易》原貌。也就是说,古本《周易》应该是经传分行的。因此,他们重新编纂《周易》的篇次,努力将古本《周易》的形式展示给世人。对于这一现象,四库馆臣总结说:

古《易》上下经及“十翼”,本十二篇。自费直、郑元以至王弼,递有移掇,孔颖达因弼本作《正义》,行于唐代,古《易》遂不复存。宋吕大防始考验旧文,作《周易古经》二卷,晁说之作《录古周易》八篇,薛季宣作《古文周易》十二卷,程迥作《古周易考》一卷,李焘作《周易古经》八卷,吴仁杰作《古周易》十二卷,大致互相出入。②

在宋人古《周易》研究的浪潮中,吕祖谦所著《古周易》、《古易音训》和朱熹所著《周易本义》影响最大。宋代以后,为《周易》复古唱和者亦不乏其人。但由于合传于经,实便于学者之研读,此后注《易》的学者从经传合编者多,从古《易》编次者少。

从更深的层次来考察,宋人古《易》问题的提出,目的并不仅仅在于恢复《周易》经传分行的原始形式③,其更深远的意义乃是宋儒“以复古求解放”的思想创新④。也就是说,宋人复古《周易》的实质,是想通过“复古”来挣脱汉唐以来形成的“以传解经”的思想方法,以寻求思想的解放与创新。这方面尤以朱熹力倡“《易》为卜筮之书”为特出。他说:

八卦之画,本为占筮。方伏羲画卦时,止有奇偶之画,何尝有许多说话!文王重卦作繇辞,周公作爻辞,亦只是为占筮设。到孔子,方始说从义理去。……故学《易》者须将《易》各自看:伏羲《易》自作伏羲《易》看,是时未有一辞也;文王《易》自作文王《易》;周公《易》自作周公《易》;孔子《易》自作孔子《易》看。必欲牵合作一意看,不得。⑤

按照朱熹的观点,三圣之《易》既有前后相承的关系,又有后者对前者的超越和发展,三者之间是不可完全等同的。这种观点对后代学者有着积极的启发意义,明代的王云凤在《订正复古易》自序中说:分传附经,“虽欲使学者寻省易了,而不知孔子之《易》固未可为文王、周公之《易》也”⑥。宋人开启的分经别传的读《易》思路,不仅影响了明清学者对《周易》的解说,同时也为近现代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来解读《周易》启发了思路,提供了借鉴。

积极恢复古《周易》的学者们,不仅重视《周易》十二篇之次序,且由此探索《周易》古文字的音义,挖掘古《周易》经传的内涵。“盖古《易》之次序既定,自必有以训其义而拟其音,先儒有行之者,陆德明《经典释文》是也。今晁氏、吕氏既考定古《易》十二篇之次,复录《古易音训》,正是有功于易学者也。”⑦

由古《周易》运动开启的重新考订《周易》经传古字、古音、古义进而发明古象的风潮,成为古《周易》研究的另一重要内容。如元代吴澄撰《易纂言》十卷,“用吕祖谦古《易》本经文”(《四库全书总目》之《易纂言》提要,第22页),依据先儒,重新厘定《周易》古字、古音、古义,如:

《师》卦“丈人吉”改“大人吉”,据崔憬所引《子夏传》。《比》卦“比之匪人”下增“凶”字,据王肃本。《小畜》卦“舆说辐”改“舆说輹”,据许慎《说文》,“尚德载”改“尚得载”,据京房、虞翻、子夏本。《泰》卦“包荒”改“包巟”,据《说文》及虞翻本。《大畜》卦“曰闲舆卫”改“日闲舆卫”,从郑元、虞翻、陆希声本。《萃》卦“萃亨”删“亨”字,从马融、郑元、虞翻、陆绩本。《困》卦“劓刖”改“臲卼”,据荀爽、王肃、陆绩本。《鼎》卦“其形渥”改“其刑剭”,据郑元本。《比·彖》“比吉也”删“也”字,据王昭素本。《贲·彖》补“刚柔交错”四字,据王弼注。《震·彖》“惊远而惧迩也”下补“不丧匕鬯”四字,据王昭素所引徐氏本。《渐·彖》“女归吉也”改“女归吉,利贞”,据王肃本。《坤·象》“履霜坚冰”改“初六履霜”,据《魏志》。《坎·象》“樽酒簋贰”删“贰”字,据陆德明《释文》。(案澄注明言:旧本有“贰”字,陆氏《释文》无之。今世所行张弧、陆希声本皆同。是传文已删去“贰”字,徐氏通志堂本乃劖补刊板增入“贰”字,是顾湄等校正之时以不误为误也。谨附订于此。)《系辞上传》“系辞焉而明吉凶”下补“悔吝”二字,据虞翻本。《系辞下传》“何以守位曰仁”改“何以守位曰人”,据王肃本。“耒耨之利”改“耒耜之利”,据王昭素本。“以济不通”下删“致远以利天下”六字,据陆德明《释文》。《序卦传》“故受之以履”下补“履者,礼也”四字,据韩康伯本。(《四库全书总目》之《易纂言》提要,第22页)

对此,四库馆臣说,“澄于诸经,好臆为点窜,惟此书所改则有根据者为多”,认为书中对《周易》经传文字的改动“皆援引古义,具有源流,不比师心变乱。其余亦多依傍胡瑗、程子、朱子诸说,澄所自为改正者,不过数条而已。……然其解释经义,词简理明,融贯旧闻,亦颇赅洽,在元人说《易》诸家,固终为巨擘焉”(《四库全书总目》之《易纂言》提要,第22页)。明确地肯定了吴澄在《周易》古字、古音、古义研究方面的成就与价值。

明代中后期以后,《周易》的复古又不同于宋代,他们不再是想通过“复古”来挣脱汉唐以来形成的“以传解经”的思想方法,而是致力于恢复汉学考辨传统、重视汉人取象方法。如熊过撰《周易象旨决录》七卷,“盖初读宋《易》,觉不合,乃去而为汉《易》,故其说以象为主。……其据旧说以证今文者,凡证字一百有一,证音三十有八,证句二十有六,证脱字七十有九,证衍文三十,证当移置者三十有二,证旧以不误为误者三。……在明人《易》说之中,固卓然翘楚矣”(《四库全书总目》之《周易象旨决录》提要,第30页)。魏濬撰《易义古象通》八卷,“是书前有《明象总论》八篇,一曰‘原古象’,二曰‘理传象’,三曰‘八卦正象’,四曰‘六爻位’,五曰‘卦爻画’,六曰‘卦变’,七曰‘互体’,八曰‘反对动爻’。大旨谓文、周之《易》即象著理,孔子之《易》以理明象。又于汉、魏、晋、唐诸人所论象义,取其近正者,故名‘古象通’。而冠以‘易义’,言即象以通义也。……明自万历以后,经学弥荒,笃实者局于文句,无所发明;高明者骛于元虚,流为恣肆。濬独能博考旧文,兼存古义。在尔时说《易》之家,譬以不食之硕果,殆庶几焉”(《四库全书总目》之《易义古象通》提要,第31-32页)。其他如黄道周、陈士元、钱一本师徒、曹学佺等多取汉儒易象注经。这些古《周易》研究的成果为何楷《古周易订诂》的撰写积累了宝贵的资料。

二、《古周易订诂》之解经特色

《古周易订诂》十六卷,明何楷撰。何楷(1594-1644),字玄子,号黄如,漳州镇海卫人,明天启五年乙丑(1625)进士。崇祯时,任户部主事、刑科给事中、工科都给事中等职。清兵破漳州,抑郁而卒。《古周易订诂》成书于崇祯六年癸酉(1633),“盖其管榷江南时所作”(《四库全书总目》之《古周易订诂》提要,第33页)。当时,何楷“署燕思堂之左厢,为解经处,以古本为主,取汉晋以来各本异同,注其下,援据精博,自为折中”⑧。《古周易订诂》是古《周易》研究的集大成著作,在易学史上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1.取材宏富,广存旧说

何楷之学,以博闻见长。据史书记载,何楷“生有异质,书过目不忘”⑨,又能刻苦自励,“博综群书,寒暑勿辍,尤邃于经学”⑩。其所撰诸书皆能网罗古今,杂采并陈,折中群说,断以己意,而成一家之言。正如四库馆臣所说:

楷之学博而不精,然取才宏富,汉、晋以来之旧说,杂采并陈,不株守一家之言。又辞必有据,亦不为悬空臆断、穿凿附会之说,每可以见先儒之余绪。明人经解空疏者多,弃短取长,不得已而思其次,楷书犹足备采择者,正不可以驳杂废矣。(《四库全书总目》之《古周易订诂》提要,第33页)何楷《古周易订诂》一书,在《周易》经、传之后,广采众说,“网罗旧闻,裁以管见,为之小注”(11)。例如,其书在《贲》卦中对“贲”字的解释:

许慎云:“贲,饰也,从贝,卉声。”贝,水虫,背有文如锦,故为文饰之义。京房云:“五色不成谓之贲,文彩杂也。”傅氏云:“贲,古斑字,文章貌。”王肃、郑元皆云:“贲,黄白色也。”孔仲达云:“艮为山,离为火,以火照山之石,故黄白色也。”杨子云《太玄经》礥首次二曰:“黄不纯,屈于根。”(范望)注:“《易·贲》卦,山下有火,黄白色也,故曰黄不纯也。”《家语》:“孔子筮得贲,愀然有不平之色。子张进曰:‘师闻卜者得贲卦者吉也,而夫子有不平之色,何也?’孔子曰:‘以其离耶。在《周易》,山下有火,贲,非正色之谓也。夫质也,黑白宜正焉,今得贲,非吾兆也。吾闻丹漆不文,白玉不雕,何谓也?质有余者不受饰也!’”《吕览》:“孔子卜得《贲》,孔子曰:‘不吉。’子贡曰:‘夫贲,亦好矣,何谓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亦何好乎?’”繇此观之,则以黄白不纯色为贲,其解确矣!(《古周易订诂》卷三)

为论证“黄白不纯色为贲”,何楷旁征博引,网罗众家。首先,他由许慎《说文》的说法入手,接着引证孔疏、《太玄经》等,又引证《孔子家语》、《吕氏春秋》等书所记载的孔子关于《贲》卦的言论,辞必有据,由此可见其特色。这也是该书最为突出的特征。

当然,要客观公正地理解该书的价值,还需要把它放在明朝经学研究的大背景下加以考察。明朝建国之初,为了选拔人才,国家确立了八股取士的制度;为了统一思想,确立程朱理学不可动摇的牢固地位,又御敕编订了《四书大全》、《五经大全》。这不但禁锢了士人的思想,而且这些“大全”成书草率,引起了后代学者的批评。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八“四书五经大全”条云:“呜呼!经学之废,实自此始。”同卷“书传会选”条又谓:“自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说亡。”(12)清人皮锡瑞以明代为“经学极衰之时代”(13),马宗霍的《中国经学史》第十一篇“元明之经学”也总结说:“明自永乐后,以《大全》取士,四方秀艾,困于贴括,以讲章为经学,以类书为策府,其上者复高谈性命,蹈于空疏,儒林之名,遂为空疏藏拙之地,故《明史·儒林传序》曰:‘有明诸儒,专门经训授受源流,则二百七十余年间,未闻以此名家者。’”(14)也就是说,明朝虽以《四书》、《五经》取士,但考试内容既以程朱传义为准绳,则士子文人无不尽心于此,这造成了有明一朝传统经学的荒疏。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何楷的《古周易订诂》彰显了它的学术价值与特殊贡献。

2.象理并重,词必有据

易学研究的历史,其源流派别至为纷繁复杂。四库馆臣综观易学发展史的源流变迁,条其梗概,总为“两派六宗”。其所谓“两派”,即为“象数派”和“义理派”,这是易学史上的两大端。“象数派”的正统学说以汉《易》为代表,其特点是以《周易》特定的卦象、易数为解《易》的主要概念范畴,既切于占筮之用,又能阐发《周易》的深层意蕴;“义理派”主于阐发《周易》高深奥妙的哲理内涵,简洁明了,直接圣道。魏王弼以老、庄思想解《易》肇启其风气之先,宋儒胡瑗、程颐光大其说于后。两派之说,互相攻驳,各有争胜。然而,以象数解《易》者,或执泥象数,衍为谶纬,往而不返,歧途弥远,每使《易》义空文繁琐、支离破碎;以义理说易者,虽使经意有条不紊,但因其忽视了《周易》的象数特征,常常空衍义理,沦为无根之游谈,或有于义理虽宏阔经纶,而于《周易》经义无所依傍,甚而流变为明末之狂禅说《易》,此又其弊之一也。故此两派之说,各有其短,亦各有其长,治《易》者避其短而取其长,斯为易学之正道。宋代学者刘安世论《易》曰:“今之学者,言象数则讳谈义理,言义理则耻说象数,若象数可废,则无《易》矣。若不说义理,又非通论。”(15)近人吴承仕先生说:“名物为象数所依,象数为义理而设。”(16)即言象数、义理当相互参用,才能明辨《周易》之大旨。

成书于明末的何楷的《古周易订诂》,正是这样象数、义理兼重的重要著作。其书言象数不忘义理,谈义理不离象数,是研究明代以前易学思想的重要资料。他在《系辞传下》“《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一章的注释中说:

此章统论爻画而归重于《彖辞》,说《易》之法莫备于此。《易》之为书,纲纪在卦……愚尝谓《易》更四圣人之手而其理已宣泄无余矣。画不足而立之《彖》,《彖》者,画之注疏也;《彖》不足而立之《象》,《象》者,《彖》之注疏也;《彖》、《象》又不足而佐之《传》,《传》者《彖》与《象》之注疏也,合之皆以明画,有是四者而犹不悟,圣人末如之何矣。夫存画于心,本之以观《彖》、《象》,则未有不了然者也。即六画备而卦名生,稽其字义,则其卦义亦未有不了然者也,而况于《彖》与《象》之详且尽乎。……是故愚之说《易》也,专以六画为主。有能得象而忘言,则《彖》、《象》且无庸,进之得意而忘象,则画亦无庸,庶几旦暮遇之尔。(《古周易订诂》卷十二)

反复琢磨何楷的这段话,其中“画”、“《彖》”、“《象》”、“《传》”这几个词,或者应该作这样的理解:“画不足而立之《彖》”中“画”是指伏羲所作的六十四卦卦象,《彖》乃是指文王所作的卦辞而不是《彖传》;“《彖》不足而立之《象》”的《象》是指周公所作的爻辞而不是《象传》,“《彖》、《象》又不足而佐之《传》”的《传》才是孔子所作的《易传》(“十翼”)。在何楷看来,伏羲画卦囊括了天地阴阳之理,然而阴阳奇偶,其画简约,其理深奥,故文王系卦辞、周公系爻辞,其旨都是在阐明伏羲所画卦象的意蕴,至于孔子,又作《易传》,以为经之辅翼。此四圣人,其思想乃是一脉相承的,在这一前后相沿的思想链条中,卦象是最为关键的因素。所以他说:“《易》未有文字之时,但以卦画之象示人而已”,“是故愚之说《易》也,专以六画为主”。然而,象又只是工具,是沟通“义理”的桥梁。因此,正如王弼所说,得象可以忘言,得意可以忘象,但“忘象”的前提是通过“观象”、“得意”之后。何楷在《系辞传下》“是故《易》者,象也”章注释中更进一步阐发了他对“象”与“意”的观点:

凡愚之于《易》有不通者,必以象求之而后得其说。象者,画之义疏也,理合矣而象未合,不敢从也,象合矣,而理未合,不敢从也,象与理合而真象真理出矣。或取诸正体,或取诸互体,或兼取正、互之变体,甚有正、互、变之所不可例而偶出于一时之妙合者,要之无一而不出于自然……故意既得,则我能造象,何象不忘;若意未得,象何可忘也!何者?彼之所谓意,未必四圣人之所谓意也。愚之诂《易》也,从象入,下学之学也,大雅诮余,余无憾焉。(《古周易订诂》卷十二)

何楷对《周易》的解说是从易象入手、由象以通义的。而他采用的象“或取诸正体,或取诸互体,或兼取正互之变体”,不一而足。所谓正体,就是组成六十四卦的内外八卦卦象(17),如师卦()下卦坎()、上卦坤()等。所谓互体,是由一个卦的中间四爻组成的,如师卦()中,九二、六三、六四爻组成下互震卦(),六三、六四、六五爻组成上互坤卦()。而所谓“变体”之象则是何楷所说的之卦卦象,这点我们后文再说。

我们先谈“互体”。在何楷看来,互体之说在文王作卦爻辞的时候就已经应用了。如《师》六五爻辞曰“长子帅师”,是因为在师卦()中,六五爻应九二爻,九二、六三、六四爻组成下互震卦(),震为长子;六三、六四、六五爻组成上互坤卦(),坤为众、为师,因此文王作六五爻辞才有“长子帅师”之说。又如《谦》初六爻辞说“用涉大川”,那是因为谦卦()六二、九三、六四组成坎卦(),坎为水,因此初六往前则“用涉大川”。也就是说,“互体”是《周易》思想内容的一个重要构件。何楷给予互体之象充分的肯定,他说:

互体之说,本于《左传》,汉儒皆用之,自王辅嗣弃而不道,后之言《易》者皆祖焉,盖利其简便故耳。愚则谓中爻之象兼取互体者,正所以识别其画也。二体之中,又分二互,因其所取之象而谛观之,则若爻之居若位,截然无遁情矣。圣心名理,触处洞然,其重卦也,犹之合两物为一物云耳。两合为一,则上下之交,将隔而不属。夫惟杂之以互,而一、二、三为卦,二、三、四又为卦,三、四、五为卦,四、五、上又为卦,合而分,分而合,无不联者,政如常山之蛇,击首尾应,击尾首应,击其中则首尾以应也,其义类之精,至于如此。若乃成卦之指,则仍是上下两体为主。专以互体言《易》,非也;弃互体而不言,亦非也。以六画言,则二、三、四、五为初、上之中,以二、三、四、五言,则三、四又当二、五之中,故三、四之为互体也各二,而二、五之为互体也各一,总谓之曰中爻。(《古周易订诂》卷十二)

通过观玩正体、互体之卦,于各爻之居位则能洞然而无隐,而且,正因为有了互体之象,上下卦之间不再是互不相关各自独立的卦体,而是上下卦之间紧密相连,无有间隙,整个卦画成为一个融合无间的整体。然而,自从王弼扫弃象数不用之后,学者图其便利,都祖述王弼之说,不加求索,致使古义渺茫。因此,只有将正体、互体合而观之,才能使《周易》的含义更加完备。“内外既有二正卦之体,中四爻又成二互体之卦,然后其义愈无遗阙。非以此正体、互体并观,则其义犹有不备。……愚此书中言互体颇备,盖祖夫子之说。”(《古周易订诂》卷十二)在《古周易订诂》中,何楷大量运用互体进行解说,几于每卦之中必有提及。

次说“之卦”之象,也就是前文所述的“变体”之象。在《周易》六十四卦中,只要卦中的某一爻发生变化,或者阴变阳,或是阳变阴,该卦就会变成另一个卦,这就会出现新的卦象。正如何楷所说:“卦必合爻之全而后成卦,一画不似,便成它局。”(《古周易订诂》卷六)何楷运用这种“之卦”的《易》象进行解说,其根据来源于《左传》的记载(18)。如在《乾》九二爻辞下,何氏说:“此爻变离,卦为同人,蔡墨所谓乾之同人也。”又如在《乾》九五爻辞下,何氏说:“变离,卦为大有。蔡墨云‘其大有曰飞龙在天’是也。”(《古周易订诂》卷一)在《古周易订诂》中,何楷特别重视结合变卦后的卦象来解说《周易》经传的文字,几乎每卦每爻必推明“之卦”《易》象。他在注释《师》初六爻辞“师出以律,否臧凶”时说:

变兑为临。……解见《左传·宣公十二年》:晋荀林父救郑,先穀佐之,及河,闻郑既及楚平,林父欲还,彘子不可,以中军佐济,知庄子曰:“此师殆哉!《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则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之谓临,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矣。果遇必败,彘子尸之,虽免而归,必有大咎。”杜预注云:“彘子逆命不顺成,故应不臧之凶。坎为众,变兑,兑柔弱。(坎为川)(19),坎变兑,兑为泽,是川见壅。如,从也,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坎为法象,今为众则散,为川则壅,是失法之用,从人之象。变坎为兑,是法败,水遇夭塞,不得整流,则竭涸也,(水变为泽,乃成《临》卦。)泽不行之物,譬彘子违命也。”

按古人之说《易》如此,左氏亲受业于孔子,必有师授,奈何遽崇信王辅嗣,任理而遗象哉!(《古周易订诂》卷二)

何氏开首即言“变兑为临”,就是说,师卦初爻由阴爻变成阳爻,原来下卦的坎()就变成兑(),结果师卦()就会变成临卦(),所以说“变兑为临”。接着,何氏又引用《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的筮例对该爻爻辞进行深入论说,而《左传》文字和杜注的内容都是紧紧围绕着“变坎为兑”、“变兑为临”展开的。知庄子首先从现实人事来解说“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而“彘子逆命不顺成,故应不臧之凶”。接着,知庄子又从卦象的变化进行细致的解说,师之下卦为坎,坎为众,初爻动,则坎变兑,兑为柔弱之卦,故曰“众散为弱”,以喻军队涣散则其战斗力势必衰弱。坎为水为川,变而为兑,兑为泽,泽水乃不能流动之物。坎又为法律,此处又以水之停滞不流比喻法律之不得施行,行军作战,军事纪律得不到施行,则军队混乱,结果必败。此结合本卦、之卦卦象所示,正与历史现实相符合。因此,何氏感慨道:“古人之说《易》如此,左氏亲受业于孔子,必有师授,奈何遽崇信王辅嗣,任理而遗象哉!”认为左氏的解《易》思想,是直承孔子而来,是最近圣人之意的,而后世之人却贪图简易,崇信王弼,谈理而忘象,遂使经义沦丧,是很可惋叹的。可见何氏对“之卦”卦象的重视程度。

通过运用“互体之象”、“变体之象”,何氏在解说《周易》的过程中,其所能利用的卦象也因此得到了极大的拓展。

总之,何楷的《古周易订诂》缘象数而阐义理,谈义理必求象数,象理兼备,文质彬彬。谈象数而不碎义逃难,衍义理而辞必有据,把象数和义理紧密结合起来,在明代易学著作中,实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切勿仅以“博杂”视之。

3.博采诸家,考辨异文

书籍在流传的过程中,出现文字的异同,或许是无法避免的事实。由于遭遇秦朝“焚书坑儒”的厄运,流传下来的先秦典籍更是篇章散乱,文字错出。《易》虽因“卜筮之书”而逃过一劫,但经、传文字方面的差异同样早就存在。《汉书·艺文志》说:

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20)由于这样的历史事实,对于《周易》经传文字的考订就成了易学研究中最为基础也最为首要的一项工作。开古《周易》研究风气之先的宋人晁说之,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并做了具体的考订工作。他说:

若夫文字之传,始有齐、楚之异音,始(卒)有科斗、籀、篆、隶书之四变,因而讹谬者多矣。刘向曾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至蜀李譔又尝注古文《易》,则今之所传者,皆非古文也。安得睹夫刘、李之书乎?其幸而诸儒之传,今有所稽考者,具列其异同舛讹于字下,亦庶几乎同复于古也。(21)

晁说之古《周易》研究的成果有《录古周易》一书。后来吕祖谦又在晁说之的基础上,吸取陆德明《经典释文》的有关内容,撰成《古易音训》一书。此后,研讨古《周易》字、音、义者不乏其人,如前述吴澄、魏濬等,都有这方面的重要成果。何楷的《古周易订诂》充分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在研讨《周易》经传文字异同方面,保存了极为重要的史料,也取得了重要的考辨成果,对于考订各本文字之间的不同具有极为重要的版本学意义。《古周易订诂》以通行本《周易》行文,其中各本有文字异同的用小字双行附注于该字之下。现将小字双行附注改为单行并放于括号之中,举例如下:

《乾》九五:飞(《史记》作“蜚”)龙在天,利见大人。

《乾》上九:亢(《说文》作“忼”)龙有悔。

《坤》,(古字作巛)。

《屯》初九:磐(古本或作“盤”,又作“槃”)桓,利居贞,利建侯。

《需》九二:需于沙(郑康成本作“沚”,孟喜本“沙”下有衍字)。

《需》九三:需于泥,致寇(郑玄、王肃本作“戎”)至。

《讼》:有孚窒(马融、郑玄本俱作“咥”。马云:“读为踬,犹止也”;郑云:“觉悔貌”。)惕。

《噬嗑》上九:何(古本亦作“荷”)校灭耳,凶。

《贲》:亨,小(郭京《举正》作“不”,云:“‘不’字草书势如‘小’字”。)利有攸往。

《咸》:初六咸其拇。(《子夏传》作踇。荀爽本作“母”,云:“阴位之尊”。)

《咸》:六二咸其腓。(荀爽本作“肥”,云:“谓五也,尊盛故称肥。”)

如以上所举,在《古周易订诂》中随处可见。不仅经文有文字异同,“十翼”中也各有差异。如:《说卦传》:

乾以君(《举正》作“居”)之,坤以藏之。

《序卦传》:

物(郭京本作“始”)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郭京本“蒙”下有“昧”字)也,物之穉(古本或作“稚”)也。……比者(郭京本“者”下有“亲”字)比也。比必有所畜(古本亦作“畜”,下同)。……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吴幼清云:“旧本无‘履者,礼也’四字,韩注有之。”今按,王弼《略例》引此四字,盖是后人误以正文书作注字。)履而泰(《本义》引晁氏云:“郑无‘而泰’二字。”),然后安。……物大然后可观。(《说文》引“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今《易》所无。)……故受之以噬嗑,嗑(李鼎祚本“嗑”上有“噬”字)者,合也。……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李鼎祚本有“以”字)动,故受之以大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李鼎祚本“动”下有“动必”二字)止之,故受之以艮。(《古周易订诂》卷十五)

从以上所引述的文字中可以看出《古周易订诂》取材之宏富,校订之精审。特别是《序卦传》一段,许多地方各异本的文字或者比通行本更为文从字顺。虽然我们还不能依此遽改经文,但对于我们理解经传之意蕴确是十分有益的。

总之,何楷的这一做法,既展示了其观点又保存了各家的《易》说,对于我们理解《周易》经传是十分有利的。王柏在为吕祖谦《古易音训》所作的序言中说道:

抑尝思之,不有音训类其异同,则不知诸儒之得失;不见诸儒之异同得失,则不知伊洛以来,传义之精也。音训之有益于后学如此。知其所以异而能察其所当同,而后可以谓之善观。(22)

何楷正是在分析音训异同的基础上,探究各家易注之得失,进而独得《周易》义理之精神的。近年来,随着地下考古新资料的不断发现,上博竹简、帛书《周易》等引出的《周易》经传文字的问题更是激起了学者们探讨的兴趣。这些地下材料的新发现,正可与《古周易订诂》保存的古代注疏中对经传文字异同的搜集与考辨相互辨证,由此亦可发现该书之重要价值。

三、《古周易订诂》的学术价值

广博的知识,宏富的材料,细致精审的论辨,使何楷的《古周易订诂》成为古代《易》注中不可多得的重要著作。其同乡后进清代学者郭文焰在《重刊易订诂序》中说:

然焰闻之师曰:《易》更三古,历四圣,大义已尽于程、朱,微言犹待补于后儒。如文王本卦象以系《彖》,《彖传》已发之矣;周公本卦象以系爻,《象传》未之发而发之于《说卦》。朱子既求之于经而不尽合,屡欲缺其疑以俟后人,则爻象犹待补也。《易》之象爻本兼取互卦、之卦,如九六有贞悔,及蛊之取震,观之取艮,“杂物撰德”之中爻,“十翼”明《杂卦》之传,左氏著陈完之占,而先儒之误,竟与纳甲、飞伏诸陋说并摈弃弗道,是不信左氏并不信“十翼”乎?则之卦、互体犹待补也。卦变之说起于虞翻,成于王辅嗣,而朱汉上、苏东坡、来矣鲜诸儒之说皆与朱子不合,则卦变犹有待补也。他如二篇之词,“十翼”之简,词组之考订,娲王补天;只字之释诂,仙客修月,乃知天地日新,道体无穷,而四圣之书亦予人以仰钻而不尽,虽前贤亦不能限后人之聪明也。则何黄如先生《古周易订诂》之作,诚不可以已乎?(《古周易订诂·卷首》)

郭文焰说,《周易》经传“大义已尽于程、朱,微言犹待补于后儒”。并列举了以下“犹有待补”的几个方面:第一,“爻象犹待补”;第二,“之卦、互体犹待补”;第三,“卦变犹有待补”;第四,《周易》经传文字之考订、字词章句之注疏亦有待补。而何楷《古周易订诂》正是在这四个方面做了充分的发明,这也正是该书重要价值之所在。

附记:本文为参加2011年3月在台湾大学举办之“第四届中国经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所提交的论文。在会上,山东大学林忠军教授、台湾文化大学黄沛荣教授等诸多学界前辈对拙文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谨借此深表谢忱!

注释:

①台湾学者许维萍著有《宋元易学的复古运动》(台湾东吴大学2000年博士论文)。该文对“易学史上的复古运动”有深入研究,本节文字于此多有参考。

②[清]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之《古周易》提要,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4页。以下凡引《四库全书总目》,仅随文标注书名、篇名和页码。

③《四库全书总目》之《周易本义》提要说:“是自古以来,经师授受,不妨各有异同,即秘府储藏,亦各兼存众本,苟其微言大义,本不相乖,则篇章分合,未为大害于宏旨。”(《四库全书总目》,第12页)可见四库馆臣对于经传分合的意见。

④舒大刚《试论宋人恢复古周易的重要意义》,载《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

⑤[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六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622页。

⑥[清]朱彝尊撰,许维萍、冯晓庭、江永川校《点校补正经义考》卷五十,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7年,第363页。

⑦徐芹庭《易经源流——中国易经学史》(下册),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08年,第643页。

⑧[清]周广业撰《四部寓眼录》卷一,国家图书馆编《国家图书馆藏古籍题跋丛刊》第四册据民国二十二年上虞罗振常蟫隐庐上海铅印本影印,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第607页。

⑨[清]李厚基修、陈衍等纂,郑贞文续修,魏应麟续纂《福建通志》总卷三十四,分卷二十卷,民国十一年至二十七年间修印本。

⑩[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列传·何楷》,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077页。

(11)[明]何楷《古周易订诂序》,清乾隆十六年(1751)海澄郭文焰闻桂斋朱墨套印本。以下凡引《古周易订诂》,仅随文标注书名及卷数。

(12)[清]顾炎武著,陈垣校注《日知录校注》,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008、1010页。

(13)[清]皮锡瑞著,周予同注释《经学历史》,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05页。

(14)马宗霍《中国经学史》,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4年,第132页。

(15)[清]朱彝尊撰,许维萍、冯晓庭、江永川校《点校补正经义考》卷四,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7年,第53页。

(16)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卷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6页。

(17)何楷在注释《系辞传下》“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时说:“若夫杂物撰德,广肆而言之者,则唯中四爻始备,盖兼正体、互体言也。内外既有二正卦之体,中四爻又成二互体之卦。”(《古周易订诂》卷十二)可证其“正体”、“互体”之义。

(18)有学者指出,《左传》记载的这种“《A》之《B》”的说法,乃是爻题尚未出现之前,为指称某爻而使用的,并不是为了解说卦象。如《庄公二十二年》载:“陈厉公使周使筮敬仲,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即指《观·六四》爻辞。可参考曹福敬《谈〈周易〉爻题的形成时间及相关诸问题》,载《周易研究》2006年第2期。

(19)括号内文字为本文作者据阮刻本《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三校补,下同。引文中所引文字偶与《春秋左传正义》稍有不同,因其无关宏旨,不另出校注。

(20)[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704页。

(21)[宋]晁说之《景迂生集》卷十八《题古周易后》,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1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343页。

(22)[宋]王柏《鲁斋集》卷九《古易音训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6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44-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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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周训话研究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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