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文献综述_贸易自由化论文

关税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文献综述_贸易自由化论文

关税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文献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关税论文,文献论文,经济分析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关税政策是收入分配或财富分配的一种次优手段。从实践来看,虽然全球的自由贸易是资源配置的最佳状态,但是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却是当今世界的现实。自由贸易决定了贸易利益的创造,保护贸易决定了贸易利益的分配,贸易利益创造与分配的均衡决定了现实的贸易状况。主流贸易理论将贸易政策视为提高经济效率(或福利)的一种手段,但这使其在解释现实贸易问题时面临着“囚徒困境”的两难选择。如果单纯追求经济效率,就要选择自由贸易政策来增进世界福利;但是如果选择关税等贸易干预政策,就会扭曲资源配置,不能实现经济效率和世界福利的最大化。那么,为什么众多的贸易保护或贸易干预政策会是国际贸易的现实呢?必须从新的角度来考虑贸易政策的本质:那就是公平问题或通过收入分配如何实现社会福利的相对公平问题。“贸易的政治经济学”也称“关税内生化理论”正是从收入分配或财富分配这一主题出发,将公共选择的政治经济方法引入贸易理论,把关税内生化,作为公共产品来看待,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从经济效率或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贸易干预政策与自由放任的贸易政策相比总是次优的,所以关税只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次优手段。主张关税的理由主要在于:最佳关税论、市场失灵论、关税引致投资论、利润转移论和外部经济论。传统贸易理论基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假定和规模报酬不变的前提,产生了贸易自由化导向的比较优势理论。但是在国际关系领域中,并非存在一种从大国到小国,或富国到贫国的单向“权力”关系,即所谓的“南北关系”,而是存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上的相互依存关系。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对关税的每一种功能和每一种关税形式的探讨,都不能单纯的看其表现形式,必须从关税博弈和新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对其加以深化分析,从而为关税内生化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关税只是一种表象,是收入或财富进行分配的一种手段,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利益机制,由此关税政策又成为政治利益集团公共选择的产物。由此,那么,关税为什么会存在?关税又是如何决定的?基于上述理论的研究,本文以关税的利益机制,即利益的创造和利益的分配为线索,从贸易的政治经济学角度对关税理论进行梳理,探寻关税存在的原因及关税政策的政治经济效应,以期为入世后的中国关税政策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有关关税贸易功能的几个争议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动态比较优势和低关税贸易自由化论

传统的贸易理论是以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作为假定前提,并把要素禀赋的差异作为贸易得益的唯一来源和产生比较优势的主要原因,但不完全竞争更接近现实,而关税政策是向不完全竞争厂商抽取租金的标准工具,从而“利润转移论”、“外部经济论”等不完全竞争贸易理论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更好的解释了关税存在的原因。Brander和Spencer(1981,1985)探讨了不完全竞争下关税和外国垄断租金的抽取,认为不完全竞争会显著地改变国家的关税决策。在不完全竞争下,潜在进入者的存在对一国的关税政策具有暗示效应,一国有运用关税向外国出口者抽取租金的激励。Brander和Krugman(1983)发展了一个古诺双头卖方垄断贸易模型,把供不应求的厂商竞争当作国际贸易起因。模型表明,厂商间供不应求的相互作用在贸易的通常动机中并不存在,而且在成本差异和规模经济也不必要的情况下,也会产生贸易。而这种兼有“产业内贸易”和倾销特征的贸易即为相互倾销。Redding(1999),通过动态比较优势和贸易福利的相互关系,论证了政府行为对动态比较优势的影响,从动态比较优势的角度探讨了发展中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问题。Redding认为,发展中国家在产业的发展问题上面临专业化于现存的比较优势(低技术产品),还是进入现在虽不具有比较优势,但未来由于生产率潜力而可能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技术产品)部门的选择。比较优势变化的动因在于技术创新。自由贸易状态下专业化于现存的比较优势则会引起福利下降,但是如果政府采取选择性的干预政策(主要是补贴)则会使采纳国和贸易伙伴国的福利均有所改善,并促进动态比较优势的生成。总的来说,通过政府干预可以促使产业的外生比较优势发生变化,改变分工模式,进而促进比较优势的动态化升级。Dick(1994)把IPEP假说(Import Protection Act as Export Promotion,进口保护可以充当出口促进)推广到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上,对战略性贸易政策进行了实证检验。不过,实证检验表明,在美国全部的进口竞争产业或具有最强的报酬递增的产业,都很少发现对IPEP假说的支持。而问题在于,既然以关税为核心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实践中大多是失效的,那么它为什么会存在?传统的关税外生化理论不能解释。在这方面,Baldwin(1976)、Mayer(1984)、Frey(1984)、Grossman和Helpman(1994)、Goldberg和Maggi(1999)从贸易的政治经济学即关税内生化理论出发,从不同角度解释了关税存在的原因。

低关税贸易自由化论的基点是各国的比较优势存在差异,而国际贸易可以通过贸易收益和专业化收益两种方式促进要素价格均等化,通过国内生产和对外贸易两个系统,为一国提供改善资源配置效率的机会,使交易各国受益(亚当·斯密,1776;大卫·李嘉图,1817;赫克歇尔,1919;俄林,1933;Stolper and Samuelson,1941。)俄林认为,从长期来看,各个地区的要素禀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深受区域分工和贸易影响。而不同地区生产要素质的差异和使用完全不同技术的可能性,大规模生产的节约,经济稳定性及税收的差异,将使要素价格拉平趋势变得不确定。关税壁垒的存在,促进了各国生产的多样化和产品的差异化,减弱了国际间商品与要素价格均等化的趋势。新古典学派认为在不存在要素密集度逆转的前提下,要素比例的不同是产生比较优势的主要原因。而H-O理论中已经初步具有了规模经济和比较优势动态化的思想。上述理论的局限性在于低关税或零关税的隐含前提和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假定和不存在要素密集度逆转的前提条件,因此削弱了其对现实的解释能力。

主张关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在于高关税可以带来关税引致投资,即FDI或关税工厂的增加。所谓关税引致投资(tariff induced investment)是存在贸易障碍时资本要素的国际流动对商品贸易的替代。贸易障碍的增加会促进要素流动,而对要素流动的限制则会促进贸易(Mundell,1957)。Feinberg,et al.(1998)检验了美加贸易自由化对美国MNCS的就业与资本分配在加拿大的影响。结果表明,加拿大子公司的就业、资产与加拿大关税率负相关,降低关税的贸易自由化并未引起“产业空心化”和FDI的减少,反而促进了经济的增长。这一结论与传统观点加拿大关税削减会导致加拿大制造业空心化相矛盾。这也说明,从长期来看,低关税或无壁垒的贸易自由化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因此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二)最优关税论

最优关税论也是关税存在合理性的重要理由之一,即如果一国的进口或出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占有较高的比重时,可以通过征收适当的进口税或出口税来提高本国的福利(Johnson,1953),这是它充分利用垄断权的机会主义的体现,但最优关税只是一个以其他国家不实行关税报复为前提的、本国福利最大化的理想状态。Hill(1984)、Kennan和Riezman(1990)、Young(1991)、Bond(1991)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最优关税问题进行了研究。Hill(1984)运用一般均衡方法,计算了美国七个行业的最优关税率。Hill指出,在行政成本面前,作为校正国内扭曲的手段,社会更偏爱关税而非补贴;但是更多的保护应服务于国民福利,而不应作为收入再分配的手段。Young(1991)在外国实施固定关税的假定下,从消费者偏好角度对最优关税的一般理论做了一个概括。Bond(1991)检验了竞争行业的最优贸易税结构,并把对最优关税的分析从两种商品拓展到任意数量的商品。Kennan和Riezman(1990)建立一个最优关税的关税同盟模型,探究了关税同盟的最优关税问题。

(三)关税与国际经济一体化

Corden(1987)指出,尽管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概念对关税同盟的效应仍是相关的,但是还必须用成本降低效应(cost-reduction effect)和贸易抑制效应(trade-suppressioneffcet)两个概念作为补充。而且由于规模经济的作用,成本降低效应在两者之间更为重要,因为其从分工和专业化角度揭示了贸易创造的实质和机理。Fung(1992)检验了经济一体化和厂商竞争力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经济一体化并不一定会促进竞争。关税削减是促进还是阻碍竞争,取决于特殊的产业性质和关税削减的大小。Harrison,et al.(1993)认为,仅考虑一国是否从关税同盟中获利是不够的,还应考虑这些利益的来源,而福利效应的分解对关税同盟利益的评估更为有用。Hammond和Sempere(1995)研究了经济一体化和其他供给政策的潜在收益限制。他们认为,国际贸易的实证分析更依赖于标准的新古典福利经济学第三原理:国际自由贸易和其他形式的市场自由化供给政策存在着效率收益(efficiency gains)。贸易自由化可能会损害一些人,但无论如何会带来潜在的帕累托改进。所以,世界范围内自由贸易要优于自给自足。

(四)关税与外部性矫正

“市场失灵论”认为,在存在资本和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全以及外部效应等市场扭曲的条件下,适度的贸易干预政策能够矫正这些扭曲并提高本国福利。所以,矫正外部性是关税一种很重要的功能,也是传统贸易理论认为关税存在合理性的重要理由之一。关税与资本流动的相关性在H-O框架上被Kemp(1966)和Jones(1967)所检验。Hatzipaniyotac和Michael(1993)发展了一个两种商品、小国一般均衡模型,探究了资本税的价格和福利效应、在贸易限制下资本税的最优政策以及在资本税存在下贸易自由化的福利含义。政府的纯国内政策对国家的国际贸易也有重要影响。Anderson、Bannister和Neary(1995)发展了一个新方法,主要是运用TRI(贸易限制指数)来评估国内税收和补贴政策的国际贸易含义。Ludema(1994)运用两国间非合作博弈模型,以污染的战略控制为例,探讨了跨国外部性、环境污染与关税的关系。Rousslang & Tokarick(1995)运用一个一般均衡模型,估计了在关税、国内税和闲暇相互作用下的福利效应。

三、关税理论的扩展性研究

在当代,对于关税理论的研究取得了极大的扩展,已经不再拘泥于关税的贸易功能上,更重要的是延伸到关税的相关领域内,主要表现在:

(一)关税与经济增长

Brock和Turnovsky(1993)将贫困化增长分析扩展至资本逐步积累的动态环境中,分析了在资本累积的小国开放经济的特殊要素模型中不同关税的消费和福利效应。结果发现,从福利方面考虑,关税保护在福利上创造了短期收益,但却带来了长期成本。因此,给定保护政策或关税改革的实证分析不能仅依赖于短期福利效应,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贸易自由化是一种不可逆转的长期趋势。Devereuux(1997)运用一个国家间关税博弈的简单动态模型,检验了低关税的贸易自由化与经济增长的双向互动作用。Osang和Turnovsky(2000)也分析了小国开放经济中消费和投资关税对增长和福利的不同效应。结果发现,在内生劳动供给情况下,消费关税并不是增长中性的,而是相反。消费税对投资税的收入中性替代不仅会提高经济增长率,而且也使福利增加。19世纪的经历经常解释为进口替代的智慧。(Rourke(2000);Clemens和Williamson(2001))他们通过1875年—1914年国家间进口关税与经济增长的正相关关系,试图把这种联系当作保护主义或内生性贸易政策在这段时期是成功的证据。Irwin(2002)(注:Douglas A.Irwin (2002):"Interpreting the Tariff-growth correlation of the late 19th Century",America Economic Review,May,165-169.)运用实证分析质疑了19世纪末的关税一增长的正相关关系,从实证的角度揭示了贸易政策与经济绩效的联系,否定了贸易保护对经济增长的历史功绩。

(二)关税与汇率

关税是在一定汇率条件下发挥作用的,不同的汇率制度对关税的效应会有重要影响。Edwards和van Wijnbergen(1987)基于小国开放经济下三种商品(进口品、出口品和非贸易品)模型探究了关税变化、贸易条件变化与实际汇率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关税升高总是导致实际汇率升值,与贸易条件恶化导致实际汇率贬值同时并存是不成立的。Ed-wards(1987)运用一般均衡跨期模型分析了实际汇率的决定过程。结果表明,就进口关税而言,要区分暂时的关税变化和持久的关税变化,暂时的进口关税变化将改善经常账户。Edwards(1989)运用小国开放经济下一般均衡模型,区分了由关税变化引起的内部贸易条件变化与外部贸易条件变化,分析了暂时的贸易条件波动对实际汇率和经常账户差额的影响。

(三)关税、非关税壁垒与公平贸易原则

Baldwin(1989)为了决定哪一种多边谈判政策在促进贸易扭曲效应的减少方面更有前途,对评估关税贸易措施的各种方法做了一个述评。结果表明,尽管有许多评估非关税贸易政策的技术,但是没有一种执行起来象评估关税一样简单。Goulder和Eichengreen(1992)用一个一般均衡模型检验了去除关税的贸易与非关税壁垒效应,对美国关税和数量限制进行了新的估计。结果表明,数量限制的减少对福利的影响比关税的降低要大的多。Kreinin和Dinopoulos(1992)运用一个三国一般均衡模型来比较了在供给源之间分配进口配额或VER选择性方法的福利效应。Mccorriton和Sheldon(1997)研究了在选择性贸易工具与可能影响因素之间的非均衡程度。结果表明,当战略性贸易政策被广泛接受的时候,福利后果直接影响到政府在实际中可能采用的贸易政策工具的形式。Skyes(1996)运用经济与非经济的方法,Gallaway、Blonigen和Flynn(1999)运用一个CGE模型,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估计了美国AD/CVD诉讼的经济效应。上述文献表明,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的损失都是巨大的,除了一些罕见的例外情况,反倾销和反补贴不仅对征税国,而且对全球福利都是有害的。因此,公平贸易政策在实践中应科学决策、谨慎运用。

(四)关税改革

关税改革是次优理论的一个特例。一般认为,在其他扭曲持续存在的情况下,降低某一特殊的贸易扭曲不可能提高福利。实际上,关税具有直接而广泛的经济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隐含关税的商品是其他商品生产的输入品。所以,关税可能具有矫正其他扭曲的经济效应。Mayer(1981)研究了限定于严格帕累托改进的关税改革的最后结果,指出谈判的关税改革结果要优于关税战(纳什)均衡。但其并未探究严格的帕累托改进式的多边关税改革的问题,在这方面,Turunen-red和Woodlood(1991)通过一个包含任意数量国家、任意数量商品参与的世界贸易模型,探讨了合作多边关税改革的条件和各国增加福利的传递。Beghin(1992)探讨了在专门扭曲存在下的关税改革。Olarrega(1998)认为,在外国要素所有权存在的情况下,包括本国与外国拥有要素的收入再分配的关税改革的传统福利效应被重新考虑。如果本国的外国拥有要素的相对量足够大并导致贸易模式的方向改变的时候,就有可能发生悲惨性的关税削减(Bhagwati and Brecher,1980)。即使在贸易模式不存在差别的情况下,悲惨性的关税减让也可能发生,因为关税减让导致了趋向贸易促进的有利于外国要素的收入再分配,最优关税水平随着相对进口率而下降。

四、关税内生化理论与关税博弈的政治经济分析

传统的贸易理论把关税作为一个外生变量来考虑,关税的内生化理论则打开了关税决定黑箱,把关税作为一个内生变量来考虑,更好的解释了关税的形成和演化过程。而博弈论的引入则为分析世界范围内愈演愈烈的关税战、贸易战提供了一个合意的框架与工具,使关税内生化理论的研究更为深入与贴近现实。马歇尔(1922)分析了关税保护政策虽然不利于资源的配置但是在实践中比自由贸易更易获得成功的原因:赞成关税的集团是利益清楚的小群体,可以清楚地说出保护性关税将使哪些人收益;而反对关税的集团则是利益模糊的大群体,无法确切地说出关税保护将伤害哪些人,这样赞成关税的集团更容易集结起来在政治生活中实现自己的目标。马歇尔的贸易理论已经初步有了关税内生化的思想。他从政治角度对关税保护和自由贸易所作的分析,可以说是寻租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集体行为理论的先驱。Frey(1984)指出,关税是在政治市场里决定的;它值得投入资源以便从贸易保护中获得租金。在一个民主政体中,多数人的议员应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当双边转向自由贸易按照经济理论提高福利时,政府应该通过取消关税来赢得选票。然而,中位数投票模型(中间选民模型)则是基于一系列的假设条件,这些条件在其重要方面并不代表现实,其修改为民主政体中现存的关税及其可能的增长提供了一种解释。有五个方面的重要修改和扩展可以考虑(Baldwin,1976):1.削减关税的受损者。如果构成一个稳定的多数,那么中间选民模型就预示着贸易保护主义的胜利。2.未来的获益者,由于削减关税是公共产品,其影响力不大。3.自由贸易未来的受损者比未来的获益者影响大。4.相互投票或选票交易能够对多数选举的结果产生巨大影响。5.关税的财政功能。赞成关税的集团主要由进口竞争行业组成,其具有强有力的政治地位和明确的贸易保护需求,所以其组织化的问题很容易解决。反对关税的集团主要由消费者组成,由于削减关税属于公共产品,其中存在搭便车的效应,所以有效的组织起来是相当困难的。贸易保护的水平和结构是需求方(多数利益集团按照行业来组织)和供给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相互行动的结果。这种关税决定的政治上的均衡可以用多种方法进行模型化分析。在这方面,Grossman和Helpman(1994)的“保护的出售”模型对之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Grossman和Helpman(1994)发展了一个特殊利益集团为了影响在任政府的贸易政策选择进行政治捐助的模型。在该模型中,由专有要素组成的利益集团通过扶植政治竞选活动以期获得关税减让或出口补贴的贸易保护的支持。不同的关税率或补贴率对应于不同的政治捐赠额,形成所谓的“捐资价格表”。政府最大化其自身福利,依赖于获得的总的捐助和选民的福利。即政府属于民主的政府,其目标函数兼顾“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为获得的政治捐资和全社会福利之和(赋予后者一个权数α)。利益集团和政府间形成两阶段非合作博弈:即利益集团之间首先在“捐资价格表”上达成关于政治捐资的纳什均衡,然后政府在给定的政治资金基础上再决定最优的价格(关税或补贴)均衡。模型研究了政治均衡中的保护结构和支持政策结果的不同游说集团的贡献。讨论了一些情形下游说集团为什么更倾向于让政府使用贸易政策作为转移收入的手段而不是其他更有效率的方法。结果表明,在权数α及利益集团人数占人口比例两个结构参数一定的前提下,保护率取决于不同行业的进口弹性、进口渗透率及其有效组织程度。在其关税决定模型中,实现了关税的内生化,Grossman和Helpman(1994)的文献实际上是实现了Frey(1984)关税决定理论的模型化,从而大大推进了关税内生化理论的发展。Goldberg和Maggi(1999)、McCalman(2004)、Yamazaki(2004)针对美国的贸易保护模式、澳大利亚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和把关税率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来看待的角度分别对Helpman(1994)“出售的保护”的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Goldberg和Maggi(1999)对Grossman和Helpman(1994)“出售的保护”的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其目的是为了检验模型是否与数据相关,而且如果模型找到了数据支持,是否可以估计其结构参数。他们认为,Grossman和Helpman(1994)的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模型,对进口壁垒的横截面结构产生了清晰的暗示作用。结果发现美国1983年的保护模式与模型的估计有广泛的相关性,而且政府目标函数中的福利的权重要比政治捐资的权重大得多。McCalman(2004)运用了Grossman和Helpman(1994)“出售的保护”的模型,对澳大利亚的贸易自由化的过程进行了分析。首先检验了“出售的保护”模型的预测是否与数据相关。其次,分析了澳大利亚贸易自由化实践的内生维度(endogenous dimension)。估计的结构参数表明贸易自由化的进程被代表选民的游说集团的成分和政府对相对福利的评估的增加所驱动,而前者的作用更加突出。Yamazaki(2004)从把关税率作为公共产品的角度,通过一个两阶段游说模型,对Grossman和Helpman(1994)“出售的保护”的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如果国内厂商通过游说以期获得保护,那么关税率对所有国内厂商来说都是公共产品,不管他们是否参与游说。把内生的关税率作为公共产品依赖于两阶段游说模型的团队类型。结果不仅取决于国内厂商的游说是否是合作的,而且依赖于国内厂商是否招致了游说成本。结果表明,如果搭便车问题不是非常严重,如果国内厂商的数目与外国厂商的数目相比较小,那么单个国内厂商的进入有可能提高均衡的关税率水平。

关税有效保护率是在某种产品生产中对其增加价值提供的一种保护率。如果唯一的政策工具是关税,那么ERP不仅取决于有关产品的名义关税率,而且也取决于投入产品的关税率和投入系数。通常的概念没有在一般均衡中考虑经济利益的大小,所以必须从关税内生化理论出发对有效保护率理论加以深化(Grossman和Helpman,1994;Andeson,1996)。Grossman和Helpman(1994)认为,其“出售的保护”的模型可以很容易的延展到对进口中间产品的研究,从利益集团博弈和利益分配的角度来重新考虑ERP,从而可以逐步实现关税有效保护理论的内生化。进而,Andeson(1996)恢复了有效保护率概念在政治经济中的应用。新的概念定义一个部门的有效保护率等于实际差异性的关税结构对部门间剩余要素索取权的租金效应。实际上,行业间在关税税率上的差别是贸易保护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利益博弈均衡的产物。所以,关税的有效保护率背后也是部门间经济利益的博弈,新的概念运用关税博弈和新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对其加以深化,从而为关税内生化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Mayer(1984)用内生的关税形成理论,从关税博弈角度探讨了最优关税问题,其认为一国的实际关税政策是潜在的要素—所有权分配的后果。Mayer运用贸易—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论证了经济结构和政治程序决定了要素—所有权分配到关税政策的路径。具体论证概括为:在要素所有权分配和关税政策问有两种因果关系。第一种关系描述了在给定的关税政策中,人们的经济利益与要素所有权分配的相关性,称为“经济联系”。第二种联系称为“政治联系”,它指把经济利益转化为实际关税政策的政治过程。既然经济的生产结构是影响个人真实收入的主要决定因素,两种可选择的生产结构可从不同角度解释关税政策的形成与变化。2×2的H-O模型因为与生产结构的长期描述有密切联系,在解释总的关税结构长期变化方面似乎是最有用的。而特殊要素的多商品模型,则更适合解释个别产业或利益集团在获得关税保护方面的日常努力。在“政治联系”方面,其分析强调了关税政策在多数投票的背景下,在改变选举合适的规则和选举参与成本方面的敏感性。并表明了只要选举成本是显著的,在多数投票的机制下,少数派的要素所有者如何成功地为其产业获得关税保护。Copeland(1990)在一个两阶段博弈模型中分析了关税博弈下的贸易政策。假定总体保护水平被给定,第一阶段,关税被合作地决定;第二阶段,非关税壁垒被合作地决定,则关税减让会被非关税壁垒所弥补,更深度的关税减让要求更严格的非关税壁垒;即使这样,总体保护水平也比单纯的非合作情形要低。在东京回合,有证据显现,非关税壁垒补偿了关税减让,但是非关税壁垒的增加在一对一的基础上不能弥补关税保护的损失。所以,非关税壁垒与关税的联合保护水平低于完全非合作博弈的保护水平。

Shivakumar(1995)探讨了一个三阶段关税博弈模型,博弈的显著特征是,两国的政策制订者都有机会选择自由贸易政策。在选择自由贸易政策时,出口国厂商使本国政府促使进口国降低关税水平。博弈的第三阶段结果是,总存在一个子博弈完全均衡:出口国选择自由贸易政策,而进口国选择进口关税或配额政策。尽管存在出口国选择出口补偿或配额的子博弈完全均衡,但在每一场合,出口国政府不实行这个政策是最优的。Rosendorff(1996)运用博弈论与新政治经济学理论,分析了自愿出口限制、反倾销、关税与国内政策的关系,认为贸易工具的选择取决于政治特性。

新兴古典经济学贸易理论的倡导者是杨小凯。杨小凯、张永生(2001)认为,传统的贸易理论分析都是以边际分析为基础,只能实现内点解的次优均衡,据此他们提出了新兴古典经济学贸易理论,认为应以超边际分析为基础,才能实现角点解均衡的资源配置最优。而且,传统的李嘉图模型、H-O模型均把外生比较优势作为国际贸易的原因与出发点,其基本分析工具为新古典的边际分析,两者均未考虑专业化与分工的作用、关税与交易效率的影响。据此,杨小凯以分工与专业化形成的内生比较优势为基础,以超边际分析作为工具,考虑关税和交易效率的影响,重新阐释了国际贸易理论。在引入关税的2×2李嘉图模型中,如果分工由局部分工演化为完全分工,则贸易两国通过关税博弈,最后的均衡为纳什关税谈判均衡,双方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这一点可以从GATT和WTO的发展历程中得到验证。如果将关税引入3×2的李嘉图模型,可以证明,当所有政府都可以选择关税水平且一般均衡是局部分工时,则关税很高且交易效率低的国家将被排除在国际贸易之外。如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现在的朝鲜等国。而交易效率的提高一方面促进了分工的深化,规模经济的扩大,可贸易商品种类和数量的增加;另一方面,也使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数量增多,保证了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实行。所以在多级世界经济体系中,各国都努力削减关税、提高交易效率,以避免被开除出局。随着分工的深化,交易效率的提高,双边与多边关税谈判都在增加,关税逐步减让、非关税壁垒逐步消除的贸易自由化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五、简要评述

关税只是一种表象,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利益之争与利益博弈。传统的贸易理论把关税作为一个外生变量来考虑,而关税的内生化理论则打开了关税决定黑箱,逐步实现了关税的内生化,更好的解释了关税的形成和演化过程。在关税逐步削减并被非关税壁垒取代的今天,关税依然具有其特有的优势与功能:在适当条件下可以运用关税矫正跨国外部性和部分国内扭曲,而作为广义关税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则在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非关税壁垒相比,关税有更多的透明度与更少的扭曲性,所以在GATT和WTO中有关税化(tariffication)条款。

但是正如李斯特倒U曲线所示,关税保护只是手段和过渡,而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借此实现经济发展基础上更广范围的自由贸易。实际上,Krugman国际贸易新理论、杨小凯新兴古典经济学贸易理论与汉密尔顿、李斯特、穆勒的幼稚产业保护论是一脉相承的,贸易保护只是手段,培植一国的生产力,实现内生比较优势的创造和比较优势的动态化升级才是目的。在实践中,以要素禀赋为基点的贸易自由主义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如果落后国一直按照H-O-S定理、FPE定理的外生比较优势去参与国际分工与交换的话,就很难实现比较优势的动态化升级,以至于陷入“荷兰病”的“比较利益陷阱”,“贫困的恶性循环”就很难避免。所以,以内生比较优势和比较优势动态化为出发点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对于落后国实现“蛙跳式”追赶和发展依然有着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在互惠的新重商主义仍是全球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基础的条件下,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制度不是绝对和完全的自由贸易,而应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有机结合。因此,在中国加入WTO的当前和未来一定时期内,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与经济增长,需要把保护贸易政策的关税、自由贸易政策的关税与公平贸易政策的关税有机结合起来,以期在长期内通过比较优势的动态化升级实现经济收敛。

标签:;  ;  ;  ;  ;  ;  ;  ;  ;  ;  

关税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文献综述_贸易自由化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