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南诏从氏族、部落到国家的演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南诏论文,氏族论文,部落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南诏是中国盛唐时期出现于今云南地区的一个地方割据政权,对这一政权的性质,还存在大的争论。但南诏统治者主观上的追求和社会组织的进化,推动着南诏的国家化进程则是不争的事实。分析南诏这一进程中的诸因素,对深化国家学说仍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有关南诏先世的历史传说
关于南诏先世,异说颇多。《南诏野史》载言:“哀牢蛮蒙伽独捕鱼易罗池,溺死。其妻沙壹往哭之水边,触一浮木,有感而妊,产十子。后携子至池上,木化为龙,人言曰:我子安在?九子惊走,独季子背龙而坐,龙舐其背。蛮语谓背为九,坐为隆,故名之曰九隆氏。哀牢山下有妇名奴波息,生十女,九隆弟兄妻之,立为十姓:董、洪、段、施、何、王、张、杨、李、赵,皆刻划其身象龙文,于衣后著尾。子孙繁衍,居九龙山溪谷间,分九十九部,而南诏出焉。”[1-1]《后汉书》、《华阳国志》、《水经注》等皆有类似记载。该史料粗看荒诞不经,但除去神异成分后,却有相当史料价值,且有正史为证。所记应为南诏先世以龙为图腾,居住于哀牢山时的氏族、部落的情况。根据其母假托浮木生子的记述看,当时的世系应以母系来确定,其社会发展处于母系氏族阶段,又十子娶十女为妻,似已实行一夫一妻制,并实行族外婚。根据前述理论,这两个氏族便组成了最早的部落,后部落内又分化为10个氏族,不断发展为“九十九部”。这里九十九部为虚指,乃众多部落之记。至永平十二年,有柳貌内附之事。《后汉书》载:“永平十二年,哀牢王柳貌遣子率种人内属,其称邑王者七十七人,户五万一千八百九十,口五十五万三千七百一十一。西南去洛阳七千里,显宗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县,割益州郡西部都尉所领六县,合为永昌郡。”(范晔《后汉书·西南夷列传》)此后,哀牢夷便置于东汉王朝的控制下,其自身社会组织的自然进化过程中断。《后汉书》载言:“先是,西部都尉广汉郑纯为政清洁,化行夷貊,君长感慕,皆献土珍,颂德美。天子嘉之,即以为永昌太守。纯与哀牢夷人约,邑豪岁输布贯头衣二领。盐一斛,以为常赋,夷俗安之,纯自为都尉、太守,十年卒官。建初元年,哀牢王类牢与守令忿争,遂杀守令而反叛,攻巂唐城,太守王寻奔叶榆,哀牢三千余人攻博南,燔烧民舍,肃宗募发越巂、闪州、永昌夷汉九千人讨之。明年春,邪龙县昆明夷卤承等应募,率种人与诸郡兵击类牢于博南,大破斩之。传首洛阳,赐卤承帛万匹,封为破虏傍邑侯。”(范晔《后汉书·西南夷列传》)此虽言柳貌内附后哀牢夷与东汉王朝有从属关系,但在字里行间也看得出当时哀牢夷自身组织和力量的存在和发展。外力的介入并未导致哀牢夷氏族、部落组织的解体。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的分裂与纷争,给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势力的成长创造了时机。在云南地区、滇东及滇中地区形成了爨氏的割据,在滇西及一些边远地区表现为其它大姓和少数民族部落势力的成长,并在洱海周边地区形成了以“六诏”为名的6个组织化和制度化程度较高的乌蛮部落或部落联盟。
二、南诏部落联盟的建立和扩展
(一)哀牢夷东迁与蒙舍诏的形成
关于南诏王族为哀牢之后裔,诸史料有载。《云南志》(卷三)载:“蒙舍,一诏也,居蒙舍川,在诸部落之南,故称南诏也。姓蒙,贞元中,献书于剑南节度使韦皋,自言本永昌沙壹之源也。”《旧唐书·南诏传》亦载南诏“自言哀牢之后,代居蒙舍州为渠帅”。《资治通鉴·开元二十六年》载为:“归义之先,本哀牢夷,地居姚州之西。”归义即蒙归义,皮罗阁之赐名。此外,《新唐书·南诏传》、《册府元龟》和《蜀鉴》均有类似记载,南诏王族为哀牢之后,应是可信的。惟不知其何时迁至蒙舍川一带。《华阳国志·南中志·永昌郡》有一载:“李恢迁濮民数千落于云南、建宁界,以实二郡。”方国瑜先生考证说:“漾濞江下游和礼社江上游并称濮水,以濮族住居得名,濮即哀牢族。”(方国瑜《唐代前期洱海区域的部族》,载《方国瑜文集》第二辑)《三国志·蜀书》有李恢传,言李恢为建宁俞元人,章武元年代邓方任庲降都督,参加了诸葛亮的南征。南诏先民有可能是此次迁移中的一支。这种迁徙在南诏从氏族、部落到国家的演进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迁徙导致的杂居会促使氏族和部落的解体。在“氏族和部落到处都杂居了起来的情况下,经过氏族、部落的分化和瓦解,混杂和融合,最后在血缘关系完成了向地缘关系的转化。”[2-1] 这种转化为新的社会组织的建立创造了条件。这种融合和其势力的成长,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因此,上述史料所载应是可信的。
关于南诏王族迁徙的时间,也有更晚的记录。《读史方舆纪要》载为:“初蒙氏龙伽独者以唐贞观间将其子细奴逻自哀牢而东,迁居其上,部众日盛。”林旅芝先生也认为:“据史书记载,蒙舍诏之始祖舍龙与细奴逻从哀牢山迁至洱海南部。此为乌蛮迁入巍山县蒙化坝之始。”[3] 上述史料把迁徙与建诏等同起来,可疑。
关于南诏的建立,诸史料记载大体一致。《南诏源流纪要》载:“细奴逻耕于巍山,部众日盛,筑城龙宇图山,自立为奇王。”(《云南史料丛刊》第二卷)《读史方舆纪要》载:“高宗时,细奴逻入朝,授巍州刺史,筑城高三丈,周四百余丈,居之,自称奇王,号蒙舍诏。”方国瑜先生则认为:“蒙舍诏从舍龙始。蒙舍地名,当与舍龙有关,与蒙巂诏从巂辅首相同;以人名作地名,又与哀牢以人名作地名相同,可能这是哀牢族的习惯,用足以纪念的酋长名作为地名。”(方国瑜《南诏之兴盛》,载《方国瑜文集》第二辑)这些史料所载时间均大同小异,当是可信的。但《旧唐书·南诏传》载为:“姚州之西,其先渠帅有六,自号六诏,兵力相埒,各有君长,无统帅。蜀时为诸葛亮所征,皆臣服之。”《新唐书·南诏传》沿袭此说,把“六诏”出现的时间推得很早,但无其它史料佐证。《云南志》所记六诏世系都仅二三代,最长的蒙舍诏也仅四代,当不可信。
六诏之名见诸史料的很多,其组织化、制度化程度也较高,其性质为部落还是部落联盟,有待进一步考证,但其无论如何都还不具备国家之形态,不能因为其称“王”而认为其为国。在古代西南地区,以部落酋长称“王”者,比比皆是。方国瑜先生认为六诏仅仅是6个不大的部落,“初唐时期,西洱河区域部落复杂,而以六诏著名。六诏仅西洱河很多部落中的6个部落。”(方国瑜《南诏之兴盛》,载《方国瑜文集》第二辑)但经不断迁徙之后重新形成的这种部落,已经融合了其血缘系统之外的其它乌蛮和民族,因此其在向国家化演进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徐杰舜先生论述说:“在这个迁徙的过程中,两部分乌蛮进一步混杂和融合,蒙舍诏的蒙氏家族才能成为整个蒙舍乌蛮的统治者,这时,六诏乌蛮各部落已经走到阶级和国家的大门口了。”[2-2] 而相对封闭和稳定的北部乌蛮,其发展进化的道路就完全不一样。“由于种种原因所造成的历史条件不同,彝族的形成出现了二元化的情况:一支以云南彝族为代表,经过了部落的分化、瓦解和融合,在国家产生的基础上形成为民族,其共同经济生活也从奴隶制经济逐步发展成封建制经济;另一支以四川凉山彝族为代表,其虽然在原始社会末期也出现了阶级的对立,建立了奴隶制度,但没有建立过国家,血缘关系以家支的形式保留了下来,共同经济生活也长期保持着奴隶制经济,部落不是发展成民族,而是联合成了部族。”[2-3] 由此可见,从血缘关系到地缘关系的转化在国家化进程中是多么的重要,而迁徙、交流和杂居是冲破血缘纽带的重要动力,这也证明了文化传播和孤立进化所产生的社会发展动力的巨大差异。
(二)南诏的扩张和部落联盟的形成
经过迁徙、分化、交流和融合之后重新组合起来的南诏部落,虽然从表面上与传统的部落和氏族组织无异,但其内部结构,特别是结合纽带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其地缘关系的形成使其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和包容性,表现出了比传统部落更强的活力和张力,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建立跨民族的部落联盟上。
关于乌蛮蒙氏与河蛮张氏的联盟,诸史料均有载,只是内容略有出入,并多附会神异色彩,使该史料之实证价值大打折扣。《南诏野史》载:“奴逻素有祥异,会唐封首领大将军建宁国王张乐进求,以诸葛武侯所立白崖铁柱,岁久剥蚀重铸之,因社会祭柱,柱顶故有金镂鸟,忽能飞,集奴逻左肩,相诫勿动,八日乃去。众骇异,谓天意有属。进求遂妻与女,举国逊之。”[1-2]《白古通纪浅述》记之更详:“僰国酋长有张乐进求者,为云南诏,都白崖。闻观音命细奴逻为国王,其心不怿,乃嘱诸部酋长,同约细奴逻,具九鼎牺牲,诣白崖铁柱,观效于天,卜其吉者而王之,众皆悦而从之。祭毕将卜,忽有布谷飞在细奴逻右肩,连鸣大鸣于细奴逻者三,返于白檀香树上。众皆惊服,不复占卜,而咸顿首请细奴逻登国位。时张乐进求知天命有德,遂避位于逻,而以其女妻之。”(《云南史料丛刊》第二卷)中兴二年《南诏史画卷》及《画卷题字》也有类似记载。上述史料均明确蒙氏与张氏通过联姻方式建立部落联盟,因蒙氏为乌蛮,张氏为白蛮,为跨民族之部落联盟。此联盟以地域为纽带,因二者均为洱海周边之部落。
另据方国瑜先生考证:“细奴逻兼并张乐进求部落,当经过激烈斗争。李京《云南志略》说:至乐进求,为蒙氏所灭,应是事实。而传说让位,可能因哀牢族征服白蛮,后来南诏造成势力,白蛮起了主要作用。于是说白蛮不是被征服,而是让位。”(方国瑜《南诏之兴盛》,载《方国瑜文集》第二辑)所论有理有据,也不失为重要一说。不管怎么说,洱海地区部分白蛮和部分乌蛮,通过部落联盟方式联合了起来,成为当时云南地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为南诏国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方国瑜先生总结说:“祭铁柱可能是战败后的受降仪式。祭铁柱的,除张乐进求,蒙逻盛以外还有七人,应是张氏联盟的首领。白蛮区域势力较大的,都投降了细奴逻。从此蒙舍诏的势力更加强大起来,但那时只可能是细奴逻为各部落的大长,号召各部落,远不是征服各部落的集权统治。”(方国瑜《南诏之兴盛》,载《方国瑜文集》第二辑)从上观之,张氏本来便是一个部落联盟,与蒙氏联合之后,形成了更大的部落联盟,细奴逻为部落联盟大首领,而不是国王。
三、洱海周边地区生产力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在国家化进程中,社会组织的演进和发展,形成组织化和制度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国家化的一个重要条件,但这一条件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严格地说,它仅仅是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而已,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才是国家化进程中决定性的因素。据此,笔者认为,南诏国建立前洱海周边地区生产力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并未达到建立国家的要求了。
云南地区生产力的发展,在自身进化和与中原地区的交流、传播双重因素的推动下,走着一条差不多与中原地区同步的发展道路。但云南地区地理差异大,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巨大的不平衡性。洱海周边地区和滇池周边地区,始终是云南经济文化中心。马曜先生论述说:“标志着奴隶社会的云南青铜文化,从现有考古出土器物的时代来看,开始于洱海周围地区,完成于滇池地区。从剑川海门口、楚雄万家坝、祥云大波那到晋宁石寨山和江川李家山,贯穿着一个从铜石并用时代到青铜器文化逐步成熟的过程,也就是原始公社解体和奴隶社会形成的过程。”[4] 云南这时正好处于中原强大的统一王朝秦汉时期,秦汉帝国开疆拓土,把云南地区较为先进和开放的地区纳入了其郡县控制之下,因此云南未能形成国家,而成为秦汉王朝的羁縻州县。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云南地区重要的割据势力爨氏的统治中心在滇东和滇中地区,中原地区则分裂纷争,无暇南顾,洱海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方国瑜先生论述说:“爨氏势力虽已达到洱海区域,但控制并不严密,又洱海地区长期不受中原王朝的压迫和严重剥削,所以社会经济逐渐发展起来,到初唐时期,已经相当进步了。”(方国瑜《唐代前期洱海区域的部族》,载《方国瑜文集》第二辑)牛耕、铁器的广泛使用,使西洱河地区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了,物产丰富,人口稠密,为国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云南志》(卷七):“使人用剑,不问贵贱,剑不离身。造剑法,锻生铁,取迸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由此可见,当地不仅普遍使用铁器,铸铁锻打之术也很成熟。《云南志》(卷七)载:“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蛮治山田,殊为精好。”此详述牛耕法,并言治山田之精。由此可见,当地农业生产很发达,物产丰富。唐人梁建方《西洱河风土记》言:“其土有稻、麦、粟、豆。种获亦与中夏同。而以十二月为岁首。菜则葱、韭、蒜、箐。果则桃、梅、李、柰。有丝麻蚕织之事,出絁、绢、丝、布、麻,幅广七寸以下。染色有绯帛。早蚕以正月生,二月熟。畜有牛、马、猪、羊、鸡、犬。”由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当地户口迅猛增加。《唐会要》卷九八载:“贞观十九年四月二十日,右武卫将军梁建方讨之。降其诸屯七十二所,户十万九千三百,遣使往西洱河。”梁建方所讨定者,为“松外诸蛮”,仅为洱海周边地区众多部落的一部分。《通典》卷187言:“松外诸蛮,大唐贞观末为寇,遣兵从西洱河讨之。其西洱河,从巂州西千五百里。其地有数十百部落,大者五六百户,小者二三百户。”《资治通鉴》引赵孝祖奏载:“人众殷实,无大酋长,好结仇怨。”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已出现了贫富悬殊和阶级分化。《西洱河风土记》载:“娶妻不避同姓。富室娶嫁,金银各数十两,马牛羊皆数十头,酒数十瓶。女之所赍金银,将徙亦称是。婿不迎亲,女至其家,亦有拜谒尊卑之礼。其俗有盗窃,杀人,淫秽之事,酋长即立一长木,为击鼓警众,共会其下。强盗者,众共杀之。若贼家富强,但烧其屋,夺其田业而已,不至于死。”(《云南史料从刊》第二卷)上述史料中之“富室”、“贼家富强”等,清楚地表明了贫富差距,并清楚地载明了当时法律对“富强”者的特别保护。方国瑜先生也认为:“从《通典》所载洱海区域的社会情况,经济、文化已达到相当高度,农业和手工业发达,贫富不均,已进入阶级社会。”(方国瑜《唐代前期洱海区域的部族》,载《方国瑜文集》第二辑)
在洱海及周边地区的众多部落或部落联盟中,蒙舍诏的经济发展水平又较高。《云南志》卷五载:“然邑落人众,蔬果水蓤之味,则蒙舍为尤殷。”南诏国建立前洱海周边地区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南诏的国家化创造了重要的物质条件。生产力发展有力地推动着社会分工的出现,而社会分工必然促使交换的发展。“对于任何民族来说,私有制形成和国家产生,都以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为前提。”
从上分析可知,到初唐时期,云南,特别是洱海周边地区,无论从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制度还是从社会组织的组织化、制度化方面看,都为国家化创造了充分的条件,吐蕃的崛起和东进则是南诏崛起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