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高等教育管理概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西兰论文,教育管理论文,概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西兰,这个坐落在南太平洋的美丽岛国,是一个比较发达的高福利国家,其教育也比较发达并具有自己的特色。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96年资料统计,新西兰的教育水准在OECD国家中居前列,其教育投资曾一度占国民总收入的6.1%(1993年),仅次于瑞典(6.7%)、加拿大(6.2%),而高于美国(5.1%)、澳大利亚(4.9%)、德国(4.5%)等其他发达国家。30 岁以下受过教育和培训的人数比例在OECD国家中居首位。18岁~24岁受过高等教育和培训的人数达到30%,与OECD的其它国家持平。25岁~64岁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达到23%,同样居OECD国家的前列。
一、中央集权与高校自治并举的管理体制
新西兰的高等教育一直实行中央集权和高校自治并举的管理体制。没有地方或地区级管理机构。90年代初改革前中央对高校的控制很严。改革后中央集权减弱,大学自治加强,《1989年教育法》160条规定, 大学享有更多的自治权,以便更有效地利用国家资源,提高办学效益。161条规定,国会有权立法保障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原来由国家控制的一些权利如招生决策权、课程设置权、人事聘任权、经费支配权等都不同程度下放给大学。
(一)国家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教育立法、政策导向、资金支持、质量保证等几个方面
1.依法治教
新西兰属于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历史上有重视教育立法的传统。同许多西方国家一样,新西兰政体属于“三权分立”管理体制,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总理及行政机构和最高法院行使。所有有关教育的立法都由议会通过实行。教育立法的程序一般是:在认为有必要制定教育法和修改有关重大原则时,内阁教育大臣委托教育部长组织专家学者主持起草委员会,经与各个有关方面,特别是校长、教师工会和学生团体的广泛协商,提出草案交议会讨论,然后表决。
新西兰教育史上两部重要的教育法是:《1887年教育法》,该法正式确立了由国家统一管理的中央集权的教育体系;《1989年教育法》,该法标志着80年代末90年代初对一百年来教育体系的调整和发展,该法重点在中小学管理体制等方面。这两部教育法只涉及教育的重大原则,如教育的性质、任务、原则、机构、人员、对象、教学、财务等,行文较为概括,所以不同时期还有许多不同的《教育补充法》对教育政策和原则进行细化。
2.国家控制教育的大政方针,力保教育质量
负责全国教育的最高官员是政府内阁中的教育大臣,其主要职责是确定有关教育的大政方针。中央政府对教育实施统一领导和管理的主要部门是教育部。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对教育大臣提供政策建议,具体贯彻执行政策,制定教学大纲(中小学),分配教育资源和资金,保证教育机构高效率运转。
教育部内部分为政策、运行、资金支持和毛利教育四个组。政策组主要负责提供高质量的数据和政策分析建议,定期审查和分析现行教育政策,其中高等教育政策贯彻部(建于1991年6 月)重点负责审查高等教育政策实施情况。运行部负责管理章程和资金以及教学通讯和教学大纲的制订。每个组都有分别负责幼儿、中小学和高等教育的官员。此外,教育部内部还有监督审计处,其职责是监督检查内部各组各部门工作情况并向部长报告。
1998年底,教育部内部又重新建立一个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强化了对高等教育的政策研究和运行管理。
另外两个管理教育的重要机构是学历审查局和教育督导办公室,这两个机构与教育部平行,直接对教育大臣负责。
3.社会力量参与讨论的传统
新西兰是一个相对比较民主的国家,有全民参与公众事务的传统,在教育界也不例外,新西兰重视对教育的回顾综评,旨在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进行改革。
在高等教育史上共有过三次比较大的对高等教育的综评审查,每次都体现了社会力量对教育决策的影响。第一次评估是在1959年,联合大学解散前,教育大臣邀请分别来自伦敦大学、剑桥大学等国际教育界四位知名人士组成评审组,对高等教育进行了审查评估,广泛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对解散联合大学,分别成立各大学起了决定性作用。第二次是1974年召开的教育发展大会,是一个很有影响的公众广泛参与的大讨论,据统计,有五万多父母、教师、教育管理者及相关人员,以及三千多个讨论小组参加了讨论。这次讨论涉及高等教育管理过于官僚集中化、缺乏应变能力等存在的问题。1989年教育改革前对教育的综评,收到社会各界大量的报告。1996年联合政府执政后,又特别对高等教育进行广泛调查,全面回顾与综合评估,收到上千份报告,这些对政府了解情况,进行正确决策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学校内部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
根据1989年教育法,高等教育机构是独立法人。通过与教育大臣协商,大学有权改变自己的组织管理形式。现在高等教育学校内部普遍实行校级、院级和系级三级管理体制。
校一级实行董事会管理制。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上代表学校对教育大臣负责,对下全面负责学校的管理事务。代表教员、学生和社区利益。负责制订学校章程、发展目标和规划(最后须经教育大臣批准)。每年向教育大臣报告学校运行情况,接受教育大臣委派的人员进行地监督检查。
根据《1989年教育法》规定,大学董事会成员在12~20名之间,最近的改革目标是更加精简高效,更具有竞争力,成员要减到7—12名, 尽可能覆盖各个方面,并且要求成员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成员包括教育大臣任命的成员、全体教员选举产生的教员代表、由职员选举产生职员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其他特需人员如社区人员代表等。成员任期一般不超过4年,其中学生代表任期1年。成员组成要考虑性别、种族和社区利益等因素。董事会选举任命校长。
技术学院和师范学院也实行董事会管理制。技术学院董事会成员由代表商业、工业、地方机构、大学等利益的人员组成。师范学院董事会成员代表主要来自大学和教师组织。
院一级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校长任命,通常都是由教授担任,因为沿袭欧洲体制,教授的名额一般较固定,非常少,只有在某一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人才有可能升为教授,所以在高校,教授的作用和影响还是很大的。院长通过常务副校长或助理校长对校长负责。院长的任期一般为5年。院长通过与院内各方人员协商,经报校长同意, 有权组阁院级领导班子。院级有院务委员会,院务委员会中有学生代表。院级主要负责与学位和评估等大政策有关的事宜。院级同时增加了人事聘任权、财务管理权和学生管理权。
系级由系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包括教学、人事、财务等。大的系有系务委员会,系主任由校长任命,通常由全职教授担任,对院长负责,参与教学。通常任期为3年。 系里的一些决策最后往往要由院级委员会最后决定。
高校同其他机构一样,实行合同聘任制。所有的职员都是校长的雇员。教员包括讲师和副教授的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后可以续签, 视情况而定。也有一些教员特别是一些教授是终身雇员。
教员的晋升除了看其教学效果和科研成果外,还要看其为学校或社区提供服务的情况,晋升程序是自己提交申请,同行评论,系主任推荐,由院长委员会讨论通过,最后由校长批准。
二、高福利教育
一百年来,新西兰的高等教育一直是免费福利教育,经费几乎全部来自中央政府,没有地区或地方教育税收。政府的拨款按职员工资、经费和基建费等详细科目,分类投入各教育机构。学生无需缴纳学费。
从1991年高等教育改革开始,政府改变了经费投入政策,从经费支持上给了高校更多的自主权。各高校如有特殊项目要求,还可申请额外的项目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1989年公共财务条例》和《1989年教育法》中的相关要求。私立教育机构的某些项目也受到政府资助。国家的高等教育科研委员会负责管理分配国家的科研基金和验收科研成果。
自1990年起,学生要根据所选科目缴纳一定比例的学费以及资料费和少量的图书馆等公共设施的服务费。不同科目所收学费不同,一些基础性学科,如宗教、历史、语言、音乐等收费稍低一些,法律、建筑、工商管理、信息工程等一些热门专业收费要高一些。
新西兰政府除了对学生实行奖学金政策外,还实行学生津贴政策,凡是18岁以上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津贴补助。但津贴数额根据学生年龄、家庭收入状况、住宿远近等情况而不等,每年都略有变化,但基本能够满足生活费用。
学生除了能申请学生津贴外,还可申请低息贷款。还贷款政策也非常宽松,要等到毕业找到工作并且工资达到一定水平(现行是年收入超过14716新元)后才自行从所交工资税里逐渐扣除。 如果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或收入很低,则不用还贷款。
三、大学的专业设置和教学特色
大学培养学生的主要目标是:要有宽广而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决策能力以及创造性思维方式;较强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和自信心态;勇于承担责任义务并享受权利;有继续上进和发展技能的潜力和愿望;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维护并力行真理、准确、诚实、道德、平等等价值观念。新西兰大学的专业学习、设置以及教学特色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样的宗旨。
90年代改革以来,由于高校增加了专业设置权,大学有权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市场需求,调整和设置专业,一些大学,除了传统的一些学位外,近些年发展了双学位、双专业、联合学位以及一些证书课程等。仅以位于首都的维多利亚大学为例,近几年新设的有特色的专业就有“科学学士和商业管理学士”联合培养学位,这个学位一般需要四年时间,培养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新型人材,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此外,大学还本着社会需要和为社区服务的原则,开设了大量的各个专业的证书班课程和研究生文凭课程,可全脱产学习也可边工作边学习。
在本科学习的第一年,学生可以在同一学位的多个不同专业中选课,甚至有的还可跨学位选课,有了这样的基础和比较,到了二、三年级就可以逐渐集中到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或者同时修双学位。一般情况下,第一年还可以任意调换专业。如学历史的学生第一年可以兼选地理、人类学等课。学心理的学生可以兼选人类学和生物学的课程。如果同时对人类学和生物学感兴趣,还可以读双学位,双学位通常需要四到五年的时间。大学有专门职业咨询服务部和学习支持部负责帮助学生根据兴趣、就职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选课计划。
新西兰大学无论是本科教学还是研究生教学,都非常重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提出自己见解的能力。普遍要求学生写大量的论文,还有许多课堂报告,在老师讲课的过程中随时会让学生组成小组,进行讨论。老师的作用主要不是灌输知识,而是指导学生如何自己去查资料、如何提出自己的观点。这里的大学图书馆也从不限制学生借书,有的学生为了完成一篇课堂报告,一次会借五六十本参考书。
学生要修完一门课,除了要写大量的有一定字数要求的论文,做一定数量的课堂报告外,一般还要通过一次严格的学期末考试,如果综合成绩达不到一定要求,则会被淘汰。淘汰率通常高于20%,所以新西兰的大学入门很容易,但要最后拿到文凭还得凭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