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图书馆所藏徽州祁门善和程氏宗族文书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祁门论文,徽州论文,安徽省论文,宗族论文,文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10)05-0079-05
祁门善和程氏是徽州程氏宗族的重要支派,其地位尊崇,“进士登科之录四次书名,状元及第之基万年享祀”①,在徽学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学界关于祁门善和程氏宗族的研究,主要有:周绍泉、赵亚光整理校注了善和程氏仁山门东房派的文书《窦山公家议》②,并于书末附录了康熙《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和明万历《布政公誉契簿》,为研究徽州宗族族产的来源、作用、庄仆制,宗族与官府的关系,族权对族众土地所有权的干预等提供了翔实的资料。程成贵《徽州文化古村——六都》③,沿用明弘治年间程复《善和乡志》的体例,整理保存了一些宗族文书资料。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④、《从祁门善和里程氏家乘谱牒所见的徽州佃仆制度》⑤,利用善和程氏仁山门宗族文书探讨了徽州的封建宗族组织、祠堂、族长与族权、族谱的修撰和族规家法、族田在宗法制中的作用,并对徽州佃仆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周绍泉《明清徽州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族产研究》⑥、颜军《明清时期徽州族产经济初探——祁门善和程氏为例》⑦,以明清时期祁门县六都善和里程氏仁山门东房派的家族管理手册——《窦山公家议》为本,对这一时期族产管理、生产状况、收入分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刘淼《清代祁门善和程氏宗族的“会”组织》⑧、《清代徽州的“会”与“会祭”——以祁门善和里程氏为中心》⑨、《中国传统社会的资产运作形态——关于徽州宗族“族会”会产处置》⑩,则利用文书对善和的社会组织形态——“会”进行了研究。卞利《社会转型期宗族在农村社会中的作用——以祁门历溪、环砂和六都为例》(11)、《六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徽州山区一个宗族聚居村落的社会变迁》(12)、《六都:徽州山区一个宗族聚居村的文化解读》(13)、《祁门六都村的社会变迁与宗族管理简论》(14)等,则利用文书等资料对善和程氏宗族进行了个案研究,并以此剖析徽州宗族村落的社会变迁与徽州社会变迁的关系。沈昕《宗族联姻与明清徽州地方社会——以祁门善和程氏为中心》(15)、《明清祁门善和程氏精英人物的历史考察》(16)等,则利用善和程氏文书,从不同角度对该宗族进行了研究。
从祁门善和程氏宗族已有研究成果看,对该宗族的研究基本都是建立在对宗族相关文书档案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宗族文书档案是开展相关研究的重要支撑,可以说,关于这一徽州大族文书的每一次新发现,都可能带来对这一宗族乃至徽学相关领域研究的新突破。
2008年,笔者在安徽省图书馆古籍部进行祁门善和程氏宗族专题研究时,发现该馆保存的一批祁门善和程氏宗族文书资料,其中不乏珍品。由于这批文书长期保存在安徽省图书馆,尚未进行整理和对社会公开,因此,可称为该宗族文书的一次新发现。以下对本人所见并参与整理的安徽省图书馆所藏明清祁门善和程氏宗族归户文书的主要内容作简要述评。
一、安徽省图书馆所藏明清祁门善和程氏宗族文书的主要类型
1、土地文书
此类文书共60件,主要是反映祁门善和程氏宗族土地财产关系的各类契约、合同,基本内容包括田产位置、田产来源、买卖田原因、田产概况、契首称谓、契尾称谓、卖方人姓名、买方人姓名、买方与卖方关系、中人、价额、违约罚款及其他惩罚措施、立契时间,有的契约还附有推单、“又批”、“再批”等补充说明资料。以下附录《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初一日胡旭初卖田与六都程名下契及推单》文书一份,以窥其貌。
立卖契人胡旭初,今将承祖买受阄分得民水田二号,坐落六都三保辰字贰百壹拾四、五号田,土名文孝庙前,内取实早租五秤整,今因钱粮无措,自愿托中出卖与六都程名下收租为业,三面议定时值价纹银叁两叁钱整,在手足讫,当日契价两明,其田未卖之先并无重复交易,来历不明卖人成当,不干买人之事。所有税粮随即推入买户供解无词。自成之后,二各无悔,如悔者,甘罚白银贰钱公用,仍依此契为准。今恐无凭,立此卖契存照。
再批:上首老契与别号相连不便即缴,日后赍出不能行用,照。
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初一日
立卖契人 胡旭初(押)
同男 胡善鹗(押)
中见 胡峻如(押)
程仲玉(押)
立推单在城一都二图十甲胡天辅户户丁胡旭初,今将六都田三保辰字贰百壹拾四、五号,土名文孝庙前田二坵,分丈捌拾肆步壹分,折税叁分肆厘二毛四系二忽,出推与六都一图八甲程承祖户户内收割供解毋辞,存照。
同日立推单人 胡旭初(押)(17)
从此件文书可以看出当时土地买卖文契的基本要素内容,如,立契时间为“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初一日”,卖方人姓名为“胡旭初”,买方人姓名为“六都程名下”,中见人为“胡峻如、程仲玉”,价额为“纹银叁两叁钱整”,卖田原因是“钱粮无措”,违约惩罚措施是“罚白银贰钱公用”,所买卖田产位置、来源、概况是“承祖买受阄分得民水田二号,坐落六都三保辰字贰百壹拾四、五号田,土名文孝庙前,内取实早租五秤整”等。另外,本契约还立推单一份。这份文书具有完整、真实、细致的特点,对于当时土地买卖具有研究价值。
2、房契文书
此类文书共19件,主要反映房屋财产买卖关系,具体内容包括典产位置、典产来源、典产情况、典当原因、契首称谓、契尾称谓、典卖方、买方、买方与卖方关系、中人、典价、违约罚款、立契时间等项,有的契约还附有推单、“又批”、“再批”、“转典”、“赎回”等补充说明资料。以下附录《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程惟新、程在浚等卖屋契》文书一份,以窥其貌。
立杜卖屋契地人程惟新仝堂弟程在浚等,今承祖共有土库楼屋一重,厨屋一披,屋外空地二号,坐落本都四保土名善和村中承恩堂右下边,其屋地新立四至,东至出入路及聚元墙,西至自墙,南至去浮兄屋墙,北至尧章兄等祖屋墙心。又正屋西边厨并空地壹片新立四至,东至厨屋及墙,西至自墙外出入路及惟亨弟菜园,南至自墙,北至尧章兄等铺后空地。其前八至之内身该得四股之一。又近买受包弟四股之一,身共该得一半,在浚该得兄弟共一半。今因母故丧费无从设处,同弟在浚兄弟相嘀,将前屋及空地八至之内,上至青天,下至地骨,厅堂里外石板、瓦片、木料、门窗户扇、月台、石鼓、井泉周围墙垣、出入路地等件,不存分毫,尽数立契出卖与族弟永明名下为业,凭中面议时值价九七色银肆拾肆两整,二家在手收讫,当日契价两明,其屋并空地未卖之先并无重复交易,来历不明,卖人承当,不干买人之事。自成之后,二各无悔,如悔者,甘罚白银二两公用,仍依此契为准。所有税粮照依上手老推单扒入买人位下供解无词,再不另立推单。今恐无凭,立此卖契,永远存照。
再批:在浚缴付上手老契贰纸推单壹纸,又惟新缴付弟卖契贰纸,所有二家分单未曾查付,日后赍出不得行用,又照。
又添墙垣贰字照。
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立卖契人 惟新(押)
同弟 在浚(押)
旦云(押)
若东(押)
中见包弟 惟亨(押)
族叔 元厚(押)
侄 万有(押)
舜在(押)(18)
此份文书中买卖双方及中人较多,但各自关系明确,生动地体现了乾隆年间徽州地区房屋财产买卖的实态。
3、赋役文书
此类文书共18件,主要反映该宗族的赋税徭役情况,基本内容包括承租(典)田(房)产位置、田(房)产所有人、田(房)产情况、赋役责任、契首称谓、契尾称谓、承租(典)方、租(典)方、承租(典)方与租(典)方关系、中人、违约处罚、立契时间等项,有的契约还附有推单、“又批”、“再批”等补充说明资料。以下附录《顺治十二年三月十五日王大乾等承典六都程名下山田文约》文书一份,以窥其貌。
立承典养文约王大乾兄弟,今承典到六都程名下山二坵,土名薛八坞,小土名赤豆湾,光华塔又一坵,对过王家山杨树坞等处。今身兄弟承揽前去开拨锄种,花利密栽苗木,三年之内请山主入山看苗,如无苗木,听山主追赔,递年花利无词。其苗木如后成林主坌四六相分,主得六分,坌得四分。其利分日后务要照山分凑便,山主毋许变卖他人,其山现在大小苗木不得私自砍伐。自成之后,不得拖荒等情,如违,听山主理论。今恐无凭,立此典养文约存照。
再批:本庄汪子口苗锄种与赤豆湾不在文约之内,照。
顺治十二年三月十五日立典养文约
王大乾(押)
王大坤(押)
王大富(押)
王大全(押)
王四六(押)
代笔中见 程天照(押)
程汝璞(押)(19)
该文书反映了该宗族佃农来源及租税徭役情况,对研究当时徽州的佃仆制度具有参考价值。
4、商业文书
此类文书共10件,主要是反映商业经济活动的合同、账簿、税照等,内容包括经营业务、资金来源、经营情况、利润分成、管理规则、契首称谓、契尾称谓、合伙人关系、中人、违约处罚、立契时间等项,有的契约还附有账目单据、“又批”、“再批”、“一本万利”等补充说明资料。以下附录《雍正元年十一月□日林宜东、甘侣超、程又辉合作生意合同文书》文书一份,以窥其貌。
立合伙文约人林宜东、甘侣超、程又辉三人,原处素交□□□,意欲同伙生意,是以托中眼仝嘀议各出本银捌拾两整开张竹木厂,生理递年趁得余利三股均分,所有官差、房租、人工、伙足食用等费俱系众支,倘本银不敷,众借众还。自合伙之后务宜同心协力,毋得偷安徇私肥己等情,如违查出,见一罚十。每年终清算并支明白,不得过支等情。三人发达之后分账之日,经手买卖之人先鸣神后算账,毋得异言。今欲有凭,立此合同一样三纸,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众议甘姓在山买货,程姓坐厂卖货。
再批:各□本银另有单账可凭。
雍正元年十一月□日 立合同文约人
程又辉(押)
林宜东(押)
甘侣超(押)
仝中 黄曲江(押)
吴楚英(押)
一本万利(20)
过去,一些学者认为祁门善和程氏宗族的商业比较薄弱,如唐力行曾认为“相比较而言,祁门六都在宗族、商业和文化三者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薄弱环节。”(21)程成贵曾提出:“祁门六都在宗族、商业和文化三者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薄弱环节。六都的经济是单一的林业。六都善和程氏是以经营田产山场起家的,产业均在本村。”“发生在明弘治六年(1493)和嘉靖十三年(1534)的两场大火,几乎将其家业烧毁殆尽。在无外来资本(徽商)的情况下,程昌力图通过修纂《窦山公家议》,以加强管理来复兴家族,只是一厢情愿,程氏无可挽回地走上了困顿的道路。”(22)但是从新发现的大批该宗族商业文书来看,该宗族虽然在明末特别是清以后出现的巨商大贾比较少,但从商的户数和人数并不少,商业经济在该宗族经济结构中占有一定地位。仅就此点而言,这批商业文书的价值是毋庸置疑的。
5、宗族关系实态文书
此类文书共25件,类型较多,主要有立议合文、存兑粮谷约、立卖凑片契、分家阄书、出典浮谷合同、一心永远合墨、批帐、遗笔、祭祀公议、浮分合同、承办祭祀凭约等,是该宗族家庭结构、人员关系、宗族控制与管理的实态反映。以下附录《乾隆五十年十一月廿二日静乐公秩下家长树松、康宁二大房人等立议合文》、《顺治柒年柒月初四日程文燝、程进分家阄书》文书二份,以窥其貌。
立议合文静乐公秩下家长树松、康宁二大房人等,共念吾祖忠厚素著,孝友天成,外奉先人宦游,不惮奔走劬劳,内秉家内政务备极,委屈周至,事继母如所生,孝思不匮,抚二弟如己出,鞠育维勤,一文尺帛不入私房,所以方伯公常嘉其能,项夫人常诵其德。厥后分居各彝,惟是清贫自守,遗后并无余赀,所以无能设立享堂,祀事不修。众念及此,未始不嘻吁太息。今树松念一本大义,追思图报,前曾将己赀取回公田输众,兹又续买楼屋三间,输为公享堂,一切立座进主诸重费俱系松一人独支。今择本月廿六日奉主登位,松此等孝思在,吾祖在天之灵必默相与无穷矣。自此进主之后,二房子孙世世永远保守,各思充拓祀租,特立专祭,春秋无缺。至于祠内倘有修罅补漏,众当设处不时整葺,毋得推诿一人。今特集众立永远保守合文二纸,众收一纸,松收一纸为后照。
乾隆五十年十一月廿二日
立议合文静乐公秩下家长 程树松(押)
程康宁(押)
程尚宾(押) 程延昭(押) 程康岐(押)
程康全(押) 程康凤(押) 程康承(押)
程康永(押) 程康杨(押) 程康勇(押)
程康择(押) 程康播(押) 程茂育等(押)
程协于(押) 程通五(押) 程天彝(押)
程超萃(押)(23)
立批约程文燝仝弟程进,今因煜弟媳陈氏与埅共食不便,欲行自爨,议将溪头坞八亩坦朱得佃田租拾秤,林家位前朝山下汪德寿佃田租柒秤半,又典得智分、信分轮谷内埅该得壹拾贰拾肆觔五两,系燝秤付,共田租叁拾秤零伍觔拾肆两,迭年听陈氏自收食用,百年之后仍付埅收用,日后无得私当等情。恐后无凭,立此批约付陈氏收执为照。
顺治柒年柒月初四日立批约伯 程文燝(押)
程进(押)
见侄 程汝重(押)(24)
以上二件文书,前一份为宗族立议合文,反映了乾隆年间该宗族建立享堂、祭祀祖先、加强祭祀房屋等设施维护管理的情况,后一件为顺治七年七月初四日程文燝、程进分家阄书,这批数量较大的宗族关系实态文书是该宗族生活实态的生动写照,涉及族中人员关系、重大事件议定、宗族主流观点和社会风情等内容,值得重视。
6、会社文书
此类文书共6件,主要包含立卖会约、会员推单等,是反映会社及会员产业的处置文书。基本内容包括立契人称谓及所属会社、会股及产业买卖或推出原因、所涉及会股及产业的具体情况、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中间人称谓及与双方当事人关系、立契时间、违约处罚等,有的契约还附有“又批”、“再批”等补充说明资料。以下附录《康熙五十年十一月廿日程阿何卖老周王会会契》文书一份,以窥其貌。
立卖会契妇程阿何,今有承受□□原买受叔大沾老周王会一股,今因钱粮无措,自愿托叔立契出卖与叔大沾名下管业。其老契原买叔契内价银,其价在手足讫,其原买叔契一纸因未查出,日后查出不能行用。今恐无凭,立此卖契存照。
康熙五十年十一月廿日
立卖会契妇 程阿何(押)
中见叔祖 本 辉(押)
代笔叔 子 青(押)
再批:康熙五十二年癸巳六月十六日因大沾身故棺木无措转卖与大涵侄位下管业,当得价银七钱讫(25)。
该宗族的会社活动曾经非常活跃,影响巨大,刘淼等学者曾依据相关资料进行过研究,此次新发现的会社文书将有助于深化这方面的研究。
7、社会文书
此类文书共6件,主要是反映该宗族民间生活和民俗风情的文字记录。以下附录《乾隆五拾九年六月初七日万发孙立还投住到程昂老爷名下文书》、《造福吉期古折》文书二份,以窥其貌。
立还投住文书仆人万发孙,缘(原)在松山门庄屋住歇,今因其屋倒塌家人无处栖身迫向程松老官人嘀议,自愿投到程昂老爷名下享祠旁边小屋壹重土名善和村中身仝妻投入住歇。凡有东人冠婚丧祭,拜年辞岁,备扫阳沟,清明祭扫一切等事,悉遵使唤,如期伺候,不得有误违悖,日后子孙世守无异。今欲有凭,立此文书,永远存照。
乾隆五拾九年六月初七日
立还投住文书仆人 万发孙(押)
依口代笔包弟 万福九(押)(26)
造福吉期古折
堂屋震宅修前披檐并改修亥门日期
宅长壬午生乙丑生甲午生
选折前披偷修枋柱檐用壬午年八月二十二乙未日辰时起手折并做造,大门墙亦用此日略起手折些
选上大门枋日期用八月二十八日巳时
壬午年
乙酉月
乙丑日
辛巳时
是日合门光过禄马到方用之上吉
□□高七尺一寸活三尺二寸三分,二尺九寸三分亦可,木匠尺贰尺七寸六分无合法度(27)。
以上所举文书,一为投住文书,对研究徽州佃仆制有一定价值;一为造福吉期古折,反映了当时祁门房屋维修建造的一些风俗。
二、安徽省图书馆所藏明清祁门善和程氏宗族文书的主要特点
总体来看,这批新发现的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1、时间跨度大。这批文书以清代早期文书居多,但有3件明代中后期文书。文书最早年代为隆庆、万历年间,最晚的为同治年间,跨度近400年。
2、内容丰富。这批文书不仅反映了祁门善和程氏宗族的土地、房产、商业、会社、宗族关系情况,还反映主佃关系、法律诉讼、信仰、民俗等方面的内容;不仅是该宗族生产生活和财产人际法律等关系的集中体现,还折射出当时徽州的民间生活和民俗风情。
3、种类齐全。按照《徽州文书类目》,徽州文书大致分为土地关系与财产关系文书、赋役文书、商业文书、宗族文书、官府文书、教育与科举文书、会社文书、社会关系文书、其他,共9类(28)。对于这些大的类别,新发现的祁门善和程氏宗族文书几乎都有涉及。
4、关联度强。这批文书纵向上是祁门善和宗族文书几百年累积而成,前后呼应,连续相承,横向上彼此关联。如馆藏号为2:061249-4和2:061249-1的契约文书关联紧密,一份为程永明买房地契,时间为“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份为其卖房地契约,时间为“乾隆五拾年十月初九日”。这类相互呼应、形成系列的文书,在这批文书中数量不少。
5、保存完整。除极个别文书残缺外,这批文书绝大多数保存完整,许多文书还附有“再批”、“又批”等附件文字,有的还有“抄白”,有的有“一样纸”说明等。
6、民间性突出。这批文书主要是祁门善和程氏财产关系和日常生活的反映,内容具有显著的民间性特点。
通过以上文书介绍和特点分析,我们认为,这批文书的研究价值较大,值得进一步挖掘整理和深入研究。
注释:
①万历《窦山公家议》卷3《祠祀议》。
②周绍泉、赵亚光:《窦山公家议校注》,黄山书社1993年版。
③程成贵:《徽州文化古村——六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2000年编印。
④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⑤《学术研究》1978年第4期。
⑥《谱牒学研究》1991年第2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
⑦《明史研究》总第5辑,黄山书社1997年版。
⑧《文物研究》第8辑,黄山书社1993年版。
⑨《江淮论坛》1995年第4期。
⑩《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2期。
(11)《徽学》2000年卷,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2)《中国农村研究》2001年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13)《寻根》2002年第4期。
(14)《20世纪中国农业与农村变迁研究——跨学科的对话与交流》,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
(15)《安徽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16)《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17)原件藏安徽省图书馆,编号为2:061248-53。
(18)原件藏安徽省图书馆,编号为2:061249-1。
(19)原件藏安徽省图书馆,编号为2:061247-8。
(20)原件藏安徽省图书馆,编号为2:061250-16。
(21)唐力行:《重构乡村基层社会生活的实态——一个值得深入考察的徽州古村落宅坦》,《中国农史》2002年第4期。
(22)程成贵:《徽州文化古村——六都》,第16页。
(23)原件藏安徽省图书馆,编号为2:0612489-34、35。
(24)原件藏安徽省图书馆,编号为2:061247-2。
(25)原件藏安徽省图书馆,编号为2:061248-54。
(26)原件藏安徽省图书馆,编号为2:061249-26。
(27)原件藏安徽省图书馆,编号为2:061256-8。
(28)王钰欣、罗仲辉主编:《徽州文书类目》,黄山书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