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艺术接受过程中审美价值的动态实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过程中论文,价值论文,艺术论文,动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艺术活动的考察,经历了由重视艺术创作主体,再到对文本自身的关注这样一个过程,本世纪六十年代接受美学的兴起,开始了对接受主体的关注和研究。作为完整的艺术活动,艺术接受是艺术活动中不可忽视的环节,是艺术活动的“终端”。从价值运行角度来看,艺术活动呈现了一个动态的价值结构和价值系统。本文旨在阐述艺术审美价值动态系统中审美接受这一动态环节,从而展现出艺术接受过程中审美价值的动态实现过程。
艺术审美接受:确立艺术创造与动态的艺术审美价值系统的存在
有了艺术家创造的艺术品,才有了艺术审美接受,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但从另一角度来看,没有艺术审美接受,艺术创作是没有意义的;作为动态的价值系统来看,艺术品的效用是经过接受环节产生的,艺术审美接受作为承接这一动态系统的一个动态环节,才真正确立了艺术审美价值动态系统的存在。
(一)接受使艺术创造得以发生
首先,艺术接受为艺术价值创造提供目的。有人曾问阿·托尔斯泰,如果让他一个人在一个荒岛上,他的作品将永远不会有人读到,他还会不会写作,他的回答是:不会。艺术作品是为了被欣赏、被理解,是为接受者的接受才进行的,这是艺术创作的根本目的。如萨特所说:“文学客体是一个只存在于运动中的特殊尖峰,要使它显现出来,就需要一个叫作阅读的具体行为,而这个行为能够持续多久,他也只能持续多久。超过这些,存在的只是白纸上的黑色符号而已。”(注:萨特《为何写作》见《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P96任蠡甫、胡经之编, 北大出版社1987年版。)被接受了,作为文学活动的作品才存在,接受的行为有多久,真正意义上的创作与作品的存在就有多久,这就决定了艺术活动的双重建构,决定了艺术审美接受对于创作的重要意义。远古时代的艺术活动是创作者与接受者一同参与的活动,艺术的创作者也就是艺术的接受者。《吕氏春秋·古乐》中有“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一曰载民,二曰玄鸟……”(注:《吕氏春秋·古乐》,《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论语·阳货》见《中国历代文论选》(一册)P3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会1979年版。)这是一种艺术活动,也是一种祭祀活动,因而分不出这种古老艺术活动的创作者与接受者。如今创作过程与接受过程、创作者与接受者大都区别开来,但它们的密切相关性,却应是古老艺术的起源和本质所决定的。创作与接受是不能孤立的。
其次,在艺术审美价值创造中艺术家充当第一读者。在艺术审美创作中,艺术家首先检阅自己的心理历程,体味寓于作品中的情感。艺术家的创造是自由的,但又不是漫无目的的,毫无边际的创造,而是首先要以读者的身份去评判作品是否能够被理解与接受。在接受美学看来,作家创作中存在着“隐含的读者”,艺术家首先是为“隐含的读者”创造。艺术审美价值要得到实现,艺术家就要确定“隐含的读者”是什么人,要揣摸他们的心理。如路遥所说:“写作过程中与当代广大的读者群保持心灵的息息相通是我一贯所珍视的,这样写或那样写,顾及的不是专家们会怎样看怎样说,而是全心全意地揣摸普通读者的感应。”(注:路遥《生活的大树万古常青》载《文艺报》1991.4.13。 )为读者的创造,揣摸读者的心理,在艺术家心里孕育一个接受自己作品的读者群,并使作家成为其中的一员,成为自己作品的第一读者。因而,为了被接受才促使艺术家去创造并充当第一任读者,从而艺术接受为艺术创造确立地位。
(二)艺术审美接受确立了动态和艺术审美价值系统
艺术活动决不是片面的、单向的创作活动或接受活动,完整的艺术活动是作为一个循环反复的结构系统而存在的,审美接受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艾布拉姆斯在他的《镜与灯》中以文为中心为文学活动建立了图式结构,他把曾被孤立的文学活动中各个方面组合起来,把世界、作品、作者、读者彼此联系,构成统一的结构,他的图式结构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刘若愚在《中国的文学理论》一书中对艾布拉姆斯的图式作了改进,提出了环形结构,他的环形结构图式更适宜于从价值角度,价值结构系统来考察艺术审美活动,揭示出艺术审美价值的流动性与动态性。从这个环形结构中,我们可以看到读者是作为连接外在世界环境与作品的中介而存在,并间接与作者发生关系,起到一个不可或缺的价值传递与促进作用,缺少了读者,这一动态结构将不复存在。
艺术审美接受承接艺术家的创作而进行,并继而形成社会的价值效应,因而接受是作品与世界的过渡带。但艺术审美接受并不是等量地承袭艺术家所创造的艺术审美价值,而是一个再造的过程。如姚斯所说:“一部文学作品的历史生命如果没有接受者的积极参与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只有通过读者的传递过程,作品才进入一种连续性变化的经验视野。在阅读过程中,永远不停地发生着从简单接受到批评性的理解,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从认识的审美标准到超越以往的新的生产的转换。”(注:姚斯《文化史作为向文学理论的挑战》见《接受美学和接受理论》P24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姚斯的话很好地说明了审美接受在价值流动中的中介地位与逐步发展的再造性。以上是对艺术审美接受作为艺术审美价值实现的初步宏观考察,艺术审美价值的微观实现体现在接受中价值的具体实现过程及主体价值心理的变化中。
艺术审美价值的动态实现过程
动态的价值实现过程是十分复杂而微妙的,也是艺术审美价值系统的主体部分。这个过程涉及到创作主体创作的文本自身,涉及到接受主体的艺术修养、鉴赏能力,与接受客体的审美价值容量,存在状况等以及社会历史的文化特征、氛围与情状等有关。由接受主体接触艺术品,进入审美状态到欣赏结束,呈现一个价值的发现到再创造这样一个流动的过程,这个价值实现过程又主要是从接受主体的活动及价值心理的变化中体现出来。
(一)价值的动态发展
体现在艺术审美价值接受过程中的价值实现过程,也是一个以价值发现到价值飞跃的价值质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艺术家所创造的艺术世界在接受者的解读中重新展现出来,但又不是完全展现艺术家原有的世界,而是在艺术家引导之下,经过创造性的欣赏,接受主体可以也应该赋予原有的艺术世界所不曾有的新价值,因而,价值的动态实现也是欣赏者的发现与再创造的过程。
艺术审美价值在艺术接受中的动态实现首先表现在价值的发现中。艺术审美接受中的价值发现起始于接受主体以“隐形”的方式,“疏离”现实世界,“回避”现实世界的纷扰而进入艺术的世界,以艺术中的角色替代生活中的角色,直至艺术品完全展现在欣赏者的眼前,这一历程,是艺术审美价值动态实现过程的基本环节。但审美价值的发现,不同于欣赏者在阅读中看到情节人物,在图画中见到光线色彩,在舞蹈中看到演员的身段舞姿,而是对艺术的生命情感和“有机”形式的发现,对艺术审美世界中蕴含的人类普遍情感的审美感受、体验、品味、把玩与审美理解、评价。艺术欣赏从艺术品中发现什么,首先决定于艺术品中蕴含什么,这涉及到艺术的价值本质。苏珊·朗格说:“在艺术中,形式之被抽象仅仅是为了显而易见,形式之摆脱其通常的功用也仅仅是为获致新的功用——充当符号,以表达人类的情感。”(注:苏珊·朗格《情感和形式》P62。 )这种“人类的情感”也就是人类的内在生命的显现,因而,艺术创造是生命形式的流露,决定了艺术接受中的价值发现应该是对普遍人类情感的感悟,是体会艺术家通过其艺术品传达出来的生命感受、体验品味、生活理解及对世界的认识与评判。正如莱维·斯屈劳斯在《精神》杂志所组织的一次讨论中所说的:“意义是什么?是意识品尝一种元素组合时所知觉到的一种特殊味道,而这些元素如果分别品尝却没有味道。”(注:米盖尔·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P136、P112、P4、P5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在艺术审美接受中体会到这种“味道”也就发现了“意义”发现了艺术家创造的审美价值,这是艺术审美价值动态实现对欣赏者的基本要求。
其次,艺术审美接受中的价值发现是在艺术创造者引导之下的发现。艺术家创造了作品,创造了艺术世界,也创造了艺术世界的阐释者,创造了读者。任何艺术创造,都投入了艺术创造者的主体意识,打上了创造者的印记。而艺术家以艺术品为中介对欣赏者的价值引导又是完全通过作品来进行的,他的价值引导不是以空洞说教的形式达到目的,而是让艺术品作为整体,作为有特色的艺术世界代替他说话。如杜夫海纳所说:“当艺术家最终形成了自己的风格时,整个作品都是他的标记。”(注:米盖尔·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P136、P112、P4、P53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艺术家通过作品传达一种意义,这一点也是肯定的。但这一意义恰恰是属于作品的,它内在于感性。接受者只能在知觉中把握这一意义。 ”(注:米盖尔· 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P136、P112、P4、P5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艺术家在他的作品中所表达的,正是他所感、所思,所体味过并期望接受者理解的东西,为了交流,他把它们寄予作品之中,而接受者进行艺术审美活动,进入审美状态,就正是在艺术家无形的指导之下去感悟、体味,形成艺术审美价值的发现。因而价值发现是接受过程中艺术审美价值在艺术家引导之下的动态实现。
价值再造是接受中艺术审美价值实现的中心环节。审美接受的价值发现不可能与艺术品艺术家的价值意图完全吻合,这一价值实现过程必然是一个价值的再创造过程,这个再创造过程是在文本的引导之下的,对文本中的“空白”的填补和具体化,这一价值再造过程体现了接受主体极大的自由性,主体性,也是欣赏主体的个体价值体现。
首先,价值的再造体现在对文本中“空白”的填补与文本意义的生发。艺术世界的无限扑朔迷离与无穷魅力也许就在于它是一个有着无穷阐释意味的,留有无限“空白”点期待去填补,又永远难穷尽相的谜一般的的艺术王国。越是对这样一个世界的探秘发现就越能体现探寻者的主体价值,这就是价值的再造中主体意义的显现。创造,永远都是人——作为主体的一个最显著的价值特征。接受美学理论对接受者在接受活动中的再创造有深刻的认识,接受美学代表人物姚斯认为:“我们只能想见本文中没有的东西;本文写出的部分给我们知识,但只有没有写出的部分才给我们想见事物的机会;的确,没有未定的成份,没有本文中的空白,我们就不可能发挥想象。”(注:姚斯《走向接受美学》。)艺术的意味正在于艺术家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艺术空白之中,而艺术家的艺术品究意有多少空白等待补充,这就在于艺术欣赏中的发现了,能发现补充多少,就有多少。艺术欣赏中的趣味,价值的实现就体现在欣赏主体意趣的持续,想象的生发,审美心境的形成,从而形成艺术审美价值的再造。艺术审美价值的再造有时甚至是艺术创作主体所未曾预料,未曾感知到的,生成了新的价值。
其次,价值的再造表现了价值接受主体的自由性。价值再就是接受主体不为创作者所拘的主体性显现,尽管这种再造是在文本的限定之下的。杜夫海纳说:“美并不象任何刺激物那样生产刺激,它只是产生启示,它调动整个心灵,使它自由自在。”(注:米盖尔·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P136、P112、P4、P5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这最好地说明了艺术审美接受过程中接受主体的心灵愉悦的原因和主体价值的显现,艺术审美接受使心灵“自由自在”。这种自由是艺术家进行艺术创作的最终价值实现,因而萨特说:“作家在创作自己的作品时,向读者的自由提出吁求,要求进行合作。”“书不象工具,它不是达到任何目的的一种手段;它所献身的目的就是读者的自由。”(注:萨特《为何写作》见《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P101任蠡甫、胡经之编,北大出版社1987年版。)在具体的阅读过程中,读者的自由体现在他可以去猜想,去假设,去否定、评判,他可以走在艺术品的前头,给自己的的心灵与想象以极大的发挥才能的机会。在艺术审美的世界里,欣赏者可以自由地出入艺术的世界,这正是艺术欣赏中的自由价值的动态实现。
价值飞跃是接受中艺术审美价值动态实现的质的飞跃。价值是一个与主体紧密联系的概念,因而价值的动态实现最终必然归结为主体的升华与飞跃。
首先,价值的飞跃体现在主体的超越性上。审美状态是一种与日常现实相疏离的超现实超功利状态,艺术审美接受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为达到“人,诗意地栖居”在世界上,为达到人能够审美地理解与对待生活,“只有作为一种审美现象,人生和世界才显得是有充足理由的。”(注:尼采《悲剧的诞生》P105三联书店1986年版。)主体感性与理性的和谐一致,审美的超越,是人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人的生活状态的标志,也是艺术审美价值动态实现的目的。
其次,艺术审美价值动态实现中价值的飞跃体现于人的最终解放。马尔库塞说:“艺术不能改变世界,但是,它能够致力于变革男人和女人的意识和冲动,而这些男人和女人是能够改变世界的。”(注:马尔库塞《审美之维》P229三联书店1989年版。)艺术对人的解放作用体现在通过改变审美者的心理世界来推进社会的变革。马尔库塞对艺术的解放作用非常关注,把它作为一种最有效的手段。因而他强调艺术的美学形式,强调培养“新感性”,他认为在这种“新感性”之下,“想象力与理智,高级的官能与低级的官能,诗意的思维与科学的思维之间的对立将不复存在……。新感性与降解了的科学理智将统一而为一种审美伦理。”(注:马尔库塞《新感性》见《人类困境中的审美精神》P620—P621刘小枫编,东方出版中心1994年版。)这种“新感性”是“诗意的思维”与“科学的思维”的融合,它不放纵于感性,又不为科学理性所拘,并能致力于改变世界,把人从科学理性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已使席勒注意到人的感性与理性的分离,人的不完善,并试图以审美的途径弥合人性的分裂,达到审美的人生状态。而现代人被广告、高消费所诱惑,被现代高度发展的科技理性所拘役,只有通过审美的途径,培养“新感性”,达到理性与感性的弥合与完善,结束人的深度异化状态。”新感性“致力于摆脱科技理性对人的感性的扼杀,并将科技的发展为我所用,使它与感性相结合,推进人的最终解放。而艺术是培养“新感性”的最佳结合点和手段。马尔库塞的人的解放理论对于艺术审美价值的阐释十分富有启发意义,艺术解除了现代人的彷徨和迷惑,是人进入审美的有意义的人生的途径,这是艺术审美价值的艺术接受中动态实现的一个质的飞跃。
(二)艺术审美价值心理机制的动态实现过程
艺术审美价值在接受中的实现,最终是通过接受主体的心理机制体现出这一动态过程的。从接受主体以一定的审美价值心理定势进入审美状态,到产生价值心理效应建构新的价值心理图式,体现为一个从低到高的价值心理发展轨迹,从审美主体的心理机制发展的动态过程可以看到艺术审美价值在接受中的动态实现过程。
任何审美接受都以一定的价值心理定势进入接受过程,审美心理定势对于艺术审美接受的程度、艺术审美价值的动态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是艺术审美接受的心理基础。这种心理定势由多种因素构成,并受多种心理条件的影响。
首先是接受主体的价值心理历史积淀与心理接受图式。根据皮亚杰的发生认识理论,人有先天的来自遗传的内在基本图式,尽管非常简单,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以后发展的基础,而主体后天的文化教育、生活环境、审美实践又使基本图式处于发展之中,形成较为稳定的审美接受图式。按照荣格的心理学理论,民族与整个人类的历史文化形成神秘的历史积淀,表现为“原型”的采用与被理解,比如在艺术审美定势中表现出来的区域性与民族性。因而,主体的审美接受是在一定的基本图式之上,又处于文化的积淀之中的。而主体的图式与价值心理积淀促使不同的接受主体在审美定势中表现出不同的审美“期待视野”。
其次,接受主体的价值心理定势也受审美目的与态度的影响。审美接受总是有意无意之中以一定的目的与态度进行的,一般的消遣只是接受者放松自己的随意浏览,文学爱好者的接受是为欣赏艺术境界的美丽风光,而批评家的接受则不仅仅是一般的欣赏,还要以苛刻的眼光去评判、去发现,这些都促使艺术接受以一定的心理定势进入审美之中。在一般的情况下,审美目的与态度也与接受主体的自身心理状态与修养等各因素有关。不同的接受主体欣赏作品时,以不同的目的和态度进行审美接受,形成接受的心理定势,因而他们在欣赏中所见到的,就是他们所想,所有的。可见,不同目的与态度形成不同的心理定势,使艺术审美价值在接受中的动态实现呈现不同特点。审美心理定势也受主体审美情绪的影响。生活中的人总是处于一定的情绪状态之中,以什么样的心情进入审美状态,往往首先决定审美心理定势的情绪色彩。以一定的有情绪色彩的心理定势进入艺术审美境界,为艺术审美价值动态实现打下基础。
由价值心理定势进入到具体的价值心理活动,在这一心理动态过程中,主体以指向自身的价值心理为基本特征而进行体悟、交流、阐释与评判,实现艺术审美价值的动态运行。艺术接受的过程就是进入艺术创作的审美世界的过程,艺术家创作了艺术品,他就永远不会从作品中消失,艺术品是艺术家生活的世界,因而,艺术审美接受主体必然要与艺术家及其所创造的人物在艺术的世界里相遇,审美的过程,也就是他们互相交流与沟通、理解、对话的过程。这种对话并不是接受者完全顺从地听从创作者及其笔下人物的叙述,他倾听,同时也反驳,并不断地提出疑问,在审美的多声部对话交流中,创作者与接受者达到高度的默契与融合,如萨特所说:“阅读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一种慷慨大度的契约,每个人都相信他的对方;每个人都信赖他的对方,对自己有多少要求,也向对方提多少要求。”(注:萨特《为什么写作》见H ·亚当斯编《柏拉图以来的批评理论》。)法国作家缪塞谈到他的创作体会时说:“你要知道,当手在书写的时候,是心在说话,在呻吟,在融化;是心在舒展,在流露,在呼吸。”(注:《欧美古典作家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上)P113。)既然作家在创作中吐露心声,他就必然寻求着与欣赏者的心灵回应,欣赏主体不经过审美世界的潜对话,就无法动态地实现艺术的审美价值的心理实现历程。
接受主体对艺术的欣赏必然要经历一个阐释与评判的心理过程。对艺术的欣赏要有感性的体悟,要投入艺术审美世界之中,却也要能从中走出来,进行审美的阐释与评判。进行评价,这种评判尽管不必要归结到艺术的手法、技巧、思想性,但也必须是审美主体的含有理性意味的回味与观念,是接受者站在一定的客观角度上对艺术品的阐释与评判。这是艺术审美价值在接受心理中的实现标志。
价值心理效应是指接受主体审美过程结束后艺术品对其心灵的巨大影响和提高,它把接受主体带入新的境界,是对其心灵世界的净化与升华。它使得“一些新的思维联系通道仿佛在突然之间被打通了,一种从来没有经验过或思索过的人生感受突然发生于脑际,强烈地撼动了欣赏者, 使欣赏者有豁然贯通的顿悟之感。 ”(注:《文学心理学教程》P365钱谷融、鲁枢元,华东师大出版社1987年版。)价值心理效应是艺术接受中主体心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也是艺术创作的根本目的,往往以艺术审美接受的心理效应来判断艺术品的好与坏,艺术创作的成功与失败及艺术审美价值是否在其接受中得到动态的实现。
艺术审美的心理效应带来艺术接受主体价值心理的建构。主体的心理图式是在实践中,在“活动”中逐步丰富与发展的,经过情感的陶冶,心灵的净化,经过与创作主体,艺术品中各个性格各异的人物的多声部对话,接受主体的价值心理结构、价值意趣与倾向都有所改变,并最终表现为接受主体期待视野的提高,在接受中具有更高的鉴赏水平,并自觉地期待更有美学意味的高档次的艺术作品出现,呼唤艺术家带来更好的艺术作品,进而推动社会的艺术发展。艺术接受主体心理图式的建构及期待视野的提高,正是艺术家的欣慰之处,它达到了艺术审美价值动态实现中的一个至高点。
艺术审美价值在艺术审美接受中的动态实现在由审美的价值心理定势进入审美过程中的体悟、交流、阐释与评判,产生价值心理效应、建构过程中呈现价值的动态实现轨迹,并最终体现为艺术接受主体的价值心理变化。
艺术审美价值动态实现的共时性与历时性
我们以上对艺术审美价值动态实现的具体过程及心理进程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而艺术审美价值在艺术审美接受中的动态实现在较广的宏观时空范围内表现为个体与区域性的特征及各种价值形态的以审美价值为核心的共时性实现与历史的历时性实现状况。
(一)艺术接受中审美价值的共时性实现
首先,不同的接受个体在艺术审美接受中存在着一致性和差异性。对待同一部艺术品,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个体的接受存在着一定的一致性。从创作角度来看,艺术家的创作是为一定的读者群而进行的,他的读者群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是有着程度相似,有一定的接受能力的,表现为一定审美接受需要的一个群体或阶层的人,因而这一部分人在接受中必然会有相应的一致性。从接受者的心理来看,尽管人人心理接受能力不同,审美心态不同,但人是历史的社会的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处于一定的历史时期,作为群体中的人总会打上传统文化及时代的烙印,因而对一定的审美对象有一定的反映和看法,使得审美接受中存在着趋同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审美感觉的个体性特征。正是因为个体在审美中的共同的接受视野和价值取向,才使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往往艺术会为政治所用,文艺为政治服务,这就是首先建立在艺术接受的个体的一致性上,否则,艺术也就起不到宣传鼓动的作用了。艺术接受中个体在一致性基础上也表现出差异性。在相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个体的境况也仍存在着较大的不同。每个接受个体有不同的生活经历,有不同的文化教养,艺术修养,又以不同的态度和欣赏角度投入审美接受之中,使得同一部艺术品,同一个艺术家的作品都不可能得到相同的阐释与评判。因而,艺术审美接受永远不会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发展的变化的,使艺术审美价值的个体实现表现出独特性、差异性。艺术审美个体接受既有一致性又有差异性,正因为如此,才在同与异的辩证发展中推动文化艺术的进步与繁荣。在当代艺术价值与商品价值、经济价值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时,艺术审美接受的一致性与差异性首先在市场销售上体现出来。反映大众的欣赏水平的,往往是消遣性的艺术品,文化层次并不很高,很容易接受,作为“文化快餐”,没有很高的艺术品味,却反映出了一般文化消费者普遍接受能力。相反,有很高的艺术造诣,有高密度的精神内涵的艺术品却不能被大众接受,只有少数人慧眼识珠,能够欣赏它们,认识到它们的价值。从这种反差中可见出艺术审美的接受的差异性。对于这种现象,我们认为,并不能顺应一致性而忽视差异性,通俗文艺固然不能不存在,但应该有高雅文化的倡导,并不断带动通俗文艺的层次提高,不断使艺术审美接受者的一致性得到文化品味的提升,从而促进社会艺术事业的发展,促进文化的繁荣,使人类精神园地更加繁荣青葱,这就会形成艺术审美接受的一致性与差异性在矛盾之中循环上升,动态发展。
其次,不同民族区域的价值接受也显示出一致性与差异性及相互交融的特点。不同的民族、区域、世界各国的艺术存在着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源于人作为类存在物的共同性上。尽管不同的民族文化、风格形成不同的文化氛围,但人类对于爱,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对于和平的向往,对于暴力、掠夺的憎恶都是相同的,这也是“世界文学”这一概念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而且,越是以本民族最独特的风格和形式表达人类普遍情感和愿望,最深刻传达出人类灵魂的最深处震颤的文学与艺术就越能走向世界,并永远闪烁光辉。如特里.伊格尔顿所说:“伟大的文学是对生活虔诚开放的‘文学’,而且不论‘生活’是什么样子都可以由伟大的文学来表现。”(注:特里·伊格尔顿《当代西方文艺理论》P69、P94、P10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因而,伟大的文学必然是表达出人类共有的情感与渴望,反映出最广阔的生活的,这是不同民族区域人们审美接受一致性的原因,也是必然性。不同的民族区域的价值接受也显现出差异性。这在根本上由不同的民族传统、时代文化差异所致。用荣格的理论来看,文学艺术是“集体无意识”的体现,艺术中存在着大量的原型意象,因而,不同的民族区域必然体现着特有的文化积淀与原型意象,对于本民族区域的接受者来说,它们是亲切易懂的,但对于不同民族的人来说,他们是陌生神秘的,乃至于以特有的眼光得出大相径庭的阐释。这种文化差异造成的不同接受又表现在作为社会交流及文化体现语言的不同上。在伽达默尔的阐释学看来,语言绝不仅仅是一种传达意思的媒介,它也是社会历史自身的体现,是其中的一部分,“意思实际上产生语言。”(注:特里·伊格尔顿《当代西方文艺理论》P69、P94、P10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语言使思想得以发生。因而,中国的古典诗词,并不是学了汉语的人就能深深体味的,也不是译成了英语就能真正为人所欣赏的,对它的审美接受,艺术的对话,是必须懂得文化的底蕴,了解含有语言在内的文化的历史才可能的,这是不同民族区域的一致性与差异性中差异性在审美接受中的体现。这种一致性与差异性是世界艺术融合的条件和要求,作为艺术,只有具有本民族特有风格的,才能够成为世界的,才能够使不同民族的审美接受者有审美的新感受,同样,吸收外民族的艺术精神才能更好地塑造本民族的艺术灵魂,这是艺术审美价值在民族区域的一致性与差异性中动态发展的要求。
艺术审美价值的共时性动态实现还体现在蕴含在艺术审美价值实现中的多种价值实现。首先,多种价值形态的实现是蕴含在艺术审美价值实现之中的,是建基于艺术审美价值实现的基础上的,以其实现为前提的。艺术之所以不同于其它掌握世界的方式,就在于它首先是作为审美价值存在着,通过艺术,人们寻找生命的最深处的泉源,杜夫海纳说:“艺术的特点就在于它的意义全部投入感性之中,感性在表现意义时非但不逐渐减弱和消失,相反,它变得更加强烈,更加光芒四射。”(注:米盖尔·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P136、P112、P4、P53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因而,艺术在充满情感的审美价值动态实现中体现出艺术独特的价值所在。杜夫海纳认为:“审美经验在它纯粹的那一瞬间,完成了现象学的还原。对世界的信仰被搁置起来了,同时,任何实践的或智力的兴趣都停止了……对主体而言,唯一仍然存在的世界并不是围绕对象的或在形相后面的世界,而是……属于审美对象的世界。”(注:米盖尔·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P136、P112、P4、P53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可以说,在真正的审美状态中,在主体投入到审美对象中时,主体是完全从日常的生活状态中解脱出来,审美的过程是接受主体以特有的视界与艺术品自身的视界撞击、融合的过程,这个过程最主要的表现是充满情感性,充满审美的愉悦,伴随着主体审美心理的动态发展。因而,审美价值的实现,是作为艺术的第一实现是艺术的核心,也是艺术独有的魅力所在。但是,审美中终止了“实践的或智力的兴趣”,却于审美价值的实现中实现了艺术的多种价值形态,这是一个矛盾的却又显示出艺术价值实现独有特征的过程,因为艺术多种价值形态的实现是于审美价值实现中潜移默化而形成的,使接受主体在审美的愉悦中加深了对世界的认识,实现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跃。因而,在艺术审美价值的实现中实现多种价值形态。
其次,在艺术审美价值实现中多种价值形态互相交融,共同实现。《论语》中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本之名。”(注:《吕氏春秋·古乐》,《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论语·阳货》见《中国历代文论选》(一册)P3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会1979年版。)由此可以见到中国古代先哲对艺术作为多种价值载体的认识,“诗”不仅仅具有艺术审美价值,还具有政治价值,道德伦理价值、认识价值等多种功能形态,“学夫诗”可以在艺术审美价值的实现中达到多种目的。孔子崇尚艺术的社会功用与道德与伦理功用,重视它对统治者的有利因素,因而对艺术的价值因素的认识也是比较全面的。可以说,在具体的艺术品中,没有一部艺术品只是作为艺术审美价值形成,只是不同的艺术品,以审美价值为核心,其它各种价值形态各有侧重而已。因而,以艺术审美价值的实现为核心的艺术的多种价值形态的实现是共时性实现的一个表现,是艺术审美价值动态实现的重要特征。
(二)艺术接受中艺术审美价值的历时性实现
艺术审美价值在审美接受中的实现表现为时间的动态性。在每一次艺术接受中价值的实现体现为随时间变化的价值的自身的发展过程及接受主体价值心理的发展过程,在文中已有详述。而就整个宏观艺术世界中的价值接受与实现来看,也是一个经历着时间变迁的历史流程。
首先,艺术审美价值的历时实现体现在艺术审美的历史阐释性上。伽达默尔的阐释学理论充分注意到阐释的历史性问题。”伽达默尔认为,一部文学作品的意思永远不会被其作者的意图穷尽;随着作品从一种文化或历史背景传到另一种文化或历史背景,人们就会从作品中采集出新的意思,而这新的意思也许从来未被它的原作者和同时代的读者料到。”(注:特里·伊格尔顿《当代西方文艺理论》P69、P94、P10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因而,意义的阐释因为历史的无限而是无穷的,发展变化的,“对过去作品的所有解释都在于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对话。”(注:特里·伊格尔顿《当代西方文艺理论》P69、P94、P10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接受主体是历史的人,他永远都不能摆脱历史的制约去完全纯粹客观地理解艺术品,进行审美活动,因而,所有的审美活动必然要打上时代的烙印,接受主体以其自身的历史视界与作品的固有视界相融合,在历史的对话中完成审美活动,因而,无论是从接受主体,还是艺术品自身,以及审美活动的发生,都具有历史性因素,这就决定了艺术审美价值宏观实现的不可避免的历史动态性。具体在艺术实践中,往往有的艺术品在产生时不为人注意,却随历史的发展而大放光芒,梵高的画在其生前只卖出一幅,但在他逝后却创下最高的价格记录,司汤达的《红与黑》是为二十世纪而写作。马克思说:“困难不在于理解希腊艺术和史诗同一定社会发展形式结合在一起,困难的是,它们何以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的高不可及的范本。”(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P114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古希腊艺术的典范意义,在于我们仍能从中看到人类童年时代的高贵、平和、挚朴、情感的纯洁与真挚,看到人类童年时代的光辉,并试图把它在人类成年时代也显现出来。这说明艺术审美价值历史实现表现在它的历史阐释的变动性,意义的不可穷尽性,也说明艺术审美价值在其历史流程中也变中有静,有其继承性与延续性,真正的艺术精品,在其无穷的意义的挖掘中,也永远闪耀着迷人的光辉,这是艺术审美价值动态的历时实现的重要表现。其次,艺术审美价值的历时实现体现为它象征着人类对未来的永恒的希望。而艺术审美价值的象征意义,就在于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活动和状态,是和谐的人性的表达,寄托了人类对于未来的期望,是一种希望的象征,这种希望是人类的永恒追求。
艺术审美价值作为一个动态结构与系统,其运行是非常微妙与复杂的,它不仅仅包括艺术审美价值在艺术创作中的动态展示,以及在审美接受中的动态实现,也与文本自身的动态张力,人类社会的生活环境,社会文化的发展,经济状况、自然状况、人的发展等多种因素有关,艺术审美价值动态系统的考察,对于艺术活动,艺术审美价值理论的研究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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