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的快慢,取决于村镇规划建设的发展情况。它不仅影响着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而且对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村镇规划建设已经成为推进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本文针对新时代乡村如何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时代;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引言
随着中国进入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凸显了乡村现代化和乡村系统发展的重要性。这要求相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对于新农村的建设需求,要不断学习,对于村镇规划技能水平,也要不断充实。目前,建设基础城镇与基础生活设备已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但由于每个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地形地势等外界因素,和生态、文化、社会进步等内部因素都是独一无二的,因而在进行村镇规划建设时,需要具有针对性、独特性,要根据不利现象,提出有利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和带动该地经济发展,不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生活富裕。
1 现代农村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的历史性、理论 性和实践性意义。谋划乡村振兴战略要突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一些农 村规划管理工作滞后,规划意识淡薄,无序建设的现象频繁出现,村庄盲 目占用了有限的耕地资源,但村内部分土地却处于闲置状态,造成有限 的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要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耕地的规划和保护已 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项紧迫的任务,这就要求加强提高相关政策法规的 宣传力度,将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做实、做好,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 则、落实“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方针是关键所在。
2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原则
2.1适当聚集性原则
适当适度性原则要求相关城镇规划部门在进行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将民众聚集生活,在便于管理的同时更加强了公益性建设新宅集成,旧宅开垦,节约资源,同时形成了新的社区形式,降低了管理成本,引导着民众生活方式的改变,更加现代化,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2适当统一规划原则
适当统一性原则要求相关管理人员以建立统一单位为行政方式,统筹规划,共同管理。相关村镇应当重视团结一致,在房屋的建设方面也应当注重实用性,美观性。比如在四川等地建立集成性房屋时应当重视地震等自然灾害,以防灾减重为原则。比如珠海、阳江等沿海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应当重视台风等自然灾害,采用具有预防性材料。
2.3劳动主体性原则[4]
劳动主体性原则要求相关城镇管理人员明确劳动主体是广大民众,在规划建设时必须站在民众的角度,只有充分以民众的角度为优先参考对象,才能建设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新农村,只有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建设造出符合自身发展的现代化农村。在农村的日常管理过程中,应当将相关政策或者相关支出明示的形式进行工作汇报。
3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现阶段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分析,大多数地方在村镇规划编制、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村镇规划体系等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具体主要表现为:
3.1村镇规划建设中的编制问题
首先,村镇规划建设中的编制存在问题,例如其在实际应用中缺乏一定的弹性与灵活度;规划的动态实时性与持续性不能够体现出来,在规划中显得过于一致,缺乏科学的创新设计,各层级之间的工作衔接存在问题。城镇规划的实际工作过程中缺乏具体指导,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并且对于农村规划建设整体性的发展观点较为匮乏,过于死板,缺少总体把握能力。由于村庄规划编制深度不够、审批程序不严格等原因,部分村庄规划不切合农村发展实际,可操作性差。同时,规划建设档次较低。
3.2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薄弱
以广东某县为例,虽然完成了全县159个行政村的村庄建设规划,但在实施规划的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①乡镇一级村镇规划管理人员基本上是兼职,缺乏相关规划方面的专业人员。②乡镇一级虽然建立了综合执法管理所,但对于出现的违法工程,申请上级部门或法院执行的周期一般较长,对于建设周期较短的违法工程,在管理上常常感到无能为力。③许多村庄规划实施的管理力度不大,不少村镇干部对村庄规划建设认识不够,不按规划的要求建设,随意性太大,再加上许多村干部更换频繁,规划实施缺乏连续性。
3.3村镇规划体系没有形成
我国村镇规划建设现阶段开展形式还处于粗放型,规划建设管理还处于恢复阶段,并且会持续一段时间,理论与现实之间差距较大,在发展速度上,规划技术理论与村镇建设已经无法适应,因此缺乏理论支撑机制以及系统、全面的技术管理是在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问题。①区域范围内缺乏系统、科学的城镇体系规划。许多中心镇以下的乡镇建设重点模糊,其发展布局缺乏宏观调控手段,各乡镇的规划自成体系,随意性较强,许多小城镇个性单一、盲目照搬,以至于大部分小城镇功能结构、产业结构、平面布局和建筑设计单调雷同,难以形成自己的风格。②乡镇总体规划完成后,不按村镇实际发展状况进行修编,造成对建设的实际指导作用不大;大部分没有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许多建设只能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③规划基础资料薄弱,地形图等规划资料严重缺乏,基本上没有排水、排污、供水等专业规划。
4完善乡村建设规划及管理的建议
由于村庄地区发展的复杂性和城镇化进行的长期性、艰巨性,在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的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必须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才能增强村庄建设管理的可操作性。
4.1加强镇街人员技术配备
由于村庄建设的用地规划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镇街规划建设办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力量及人员配备,为顺利推进村庄建设相关国土、规划管理工作,需增加镇街相关业务审批人员编制,同时由区国土规划部门组织镇街相关业务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2制定培训和奖励制度
通过集中培训和实践指导加强镇街规划管理人员的专业性,确保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为了鼓励各村积极开展农村住房报建工作,提升报建工作积极性,使农村建房报建新流程能够更多更广的惠及广大群众,申请专项经费对成功获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案件进行奖励。
4.3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
制定合理可行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和奖励政策。鼓励农民主动拆除泥砖房、危破房,盘活“空心村”建设用地,开展“拆旧建新”规划建设新村,才能真正按照村庄规划对土地资源进行整合利用。
4.4细化违法建设处理措施
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规定进行细化,提高可执行性,细化对村民住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处理办法,对现行村民住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处理。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结合不同违法建设的实际情况,处理涉嫌违法建设的村民住宅。
结束语
在新农村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不容忽视,缩小农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差距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有关城镇规划建设的管理人员,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地形等内部因素,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同时需要调动全体农民的积极性,让全体民众明确城镇规划的主体是全体民众,当农民的个人利益与民众的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管理人员应积极与农民进行协商,力求农民权利不受损害或得到对等补偿,一同成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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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肖嘉雯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
标签:村镇论文; 规划建设论文; 新农村论文; 村庄论文; 管理人员论文; 乡村论文; 原则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