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德:鲁迅人文精神的传统模式与现代意识_儒家论文

尚德:鲁迅人文精神的传统模式与现代意识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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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超前的,他用独出的思想能力把近代中国文化转型的三个阶段加以浓缩;鲁迅又是“尚德”的,他从思想意义上超越了物质和规范变革的两个阶段,超越“尚物”、“尚法”,而把自己人学的逻辑起点确定在了思想道德的变革上,从而提前进入了近代中国文化转型的观念文化变革阶段。

道德的群体性与功利性:对儒家伦理价值的本质把握

鲁迅确定了以思想道德革命为中心的人学建构,抓住了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的本质。儒家文化基本上是以伦理政治和群体为本位的,而现代文化相对说来是以利益和个人为本位的。儒家文化的“尚德”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中国哲学关于宇宙本体论的先天不足,导致了道德哲学的超常发达。“尚德”的价值模式在哲学上表现为这样一种认识:追求世界的意义超过对世界本身存在的关注,对人的关系的认识,超过了对人的本体价值的认识。与西方文化相比,中国文化更注重道德文化的建构,知识结构不过是关于道德的学说。它将道德本体化,营造了一个外在于自然和真实存在的伦理世界,一个久远流传的神话,从而使人缺少对自身与外在世界真实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判断、求索。中国古代思想史关于人的本体论的学说,不过是一部长篇伦理巨著的简短序言。儒家文化的伦理本位不是关于“人”的思考,而是关于“做人”的要求。在这样一种价值模式下,人们建立起一个个规范人的思想和道德的栅栏,塑造着固定的人格模式,围困着新思想的羔羊,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的一切不合理都发生在这里。

儒家伦理本位的价值尺度是群体至上,否定个体的存在价值的。在三纲五常的伦理秩序中,人是否具有社会价值,是否能为社会所认可和保护,不是在于其思想的独立与人格的真诚,而在其是否适应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关系。人被确定在某一位置上,而不同位置又限定一种具体的道德义务。若脱离或有悖于这种关系,就会失去价值,而成为“乱臣贼子”,成为孤独者,从而受到这既定伦理关系的排斥,被社会所抛弃。在鲁迅的小说《狐独者》中,魏连殳便是这样一个以反叛社会、传统始,而以回归社会、传统终的人物,即使这并不符合他自己真正的内心欲望。由于思想与行为的与众不同,魏连殳被本家们视为一个“异类”,成为狐独者。鲁迅自己亦曾有过类似的思想历程。从人本体价值认识和思想、社会变革意义来说,魏连殳也好,作者鲁迅也好,其作为一种“异类”的存在比那些“庸众”式的同类存在意义要大得多,它破坏了儒家合“礼”而不合情的道德秩序。传统的儒家道德体系的价值观是矛盾的,这种矛盾必然培养出二重人格。表面的德行成为儒士的存在之本,而本能强烈的欲望又难以抑制,只能以言行不符、表里不一,即“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这种虚伪矛盾的人生行为,来实现这种严格而虚假的道德要求,因为儒家道德体系制造虚伪也需要虚伪。鲁迅对此有着格外深刻的认识,批判虚伪便成为鲁迅毕生的人学主题。

人们行为的矛盾来自于人的私欲。在长期的虚伪道德的营造下,儒家道德实质上已成为一种人类“私德”。表面看来,儒家道德的群体本位原则是追求一种公德,但在群体至上的价值取向中泯灭自我,认同群体,则表明无个性社会的一种私愿:安全需求。私德本质上说来,是以自我形象为中心而非以他人、社会形象为中心的。私德不仅有悖于现代人学原则也与真正的群体道德不符。

第一,家族观念与人类公德相背;“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家族利益成为德行的评价标准。

第二,自我道德形象与社会正义相背;儒家文化的“尚德”使人对一种精神需求即道德的自我实现感来得格外强烈,从而使道德实现者表现出一种“崇高的自私”:为了自我道德形象的完善,而以德报怨,或以善对恶,从而让他人承受道义的心理重负;自己成为道义英雄,他人都成为“小人”。而且,以善对恶等于是鼓励坏人作恶而委屈了好人。这里,私德并非仅是直接的自私,而是以“礼”、“仁”等伦理规范为中心环节和名义,来获得自我形象崇高感,最终实现个人的道德目的的。道德的自我形象欲求导致中国人的重虚名而不务实际的行为特征,鲁迅将此称之为中国人的“面子”。并且认为“面子”问题是“中国精神的纲领”。因为中国儒家道德规范与人之天性背反,所以较多的时候,这种道德规范和道德行为是向外展示给人们看的,愈来愈被形式化了。因此,在“面子”的心理机制下,自我形象感或他人形象感成了道德评价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第三,“尚德”本质的功利目的与“尚德”要求的人格境界相矛盾。儒家的道德是世俗化的,其“尚德”的动力不仅在于道德心,更在功利心:德行可生利,求利必先“尚德”。如孝为儒家文化的一种伦理要求,但深层的本质和结果仍还是一种利益需求。事父、事君,最后可立身扬名得利:“凡人未仕在家,则以事亲为孝;出仕在朝,则以事君为孝。能事亲,事君,乃可谓之为能立身,然后可以扬名于世。由事父推之事君事长,皆能忠顺,则既可扬名,又可保持禄位,居家能孝,则可由无禄位而为官,然孝敬忠顺之事,皆利于尊贵长而不利于卑贱,虽奖之以名誉,诱之以禄位,而对于尊贵长上,终不免有极不平等之感”(注:吴虞:《家族制度为专制主度之根据论》,见石峻主编《中国近代思想参考资料简编》第1036页,三联书店1957年2月出版。 )“儒者之泽深且远,”鲁迅称,“汉有举孝,唐有孝悌力田科,清末也还有孝廉方正,都能换到官做”(注:鲁迅:《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孝,由一种道德人格需求过渡为一种利益需求。“即小见大,我们由此可以明白‘儒术’,知道‘儒教’了”(注:鲁迅《且介亭杂文·儒术》。)。在儒学词典上,人生与“功名”是同义语。家族、阶级、民族是“私德”不断拓展的视野,很少有过“人类”的眼光。

伦理本位与思想革命:对儒家文化价值体系的整体批判

在“尚德”的价值模式下,一切都被泛道德化了,儒家文化成为一种道德学说,国家成为道德实体,道德至上渗透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各个层面,政治、经济、法律、哲学、宗教、习俗等。

中国传统政治不是一种法律政治,而是一种伦理政治。“尚德”的价值模式的沃土,是人治社会,人治社会的支撑是道德。因为人治社会缺少合理的制度规范,当社会的政治运作中出现欠缺和有悖人性时,就必然需要超乎于本性的道德去补充、去美化。人为孝,出为忠,始于孝而止于忠。对君主政治的无条件服从是儒家伦理政治的最大特征。儒家封建礼教道德与传统封建专制统治是互为表里、相辅而成的。“逆命而利君谓之忠”(注:《荀子·臣道》。),违背人的命运本能和个体意识,绝对保持对君主的敬畏之心,是一般臣民的当然义务。这种道德信条极大地影响了人的正常判断能力,桎梏了活跃的思想,加强了封建专制的绝对权力。因为道德上的“愚忠”必然培养和助长政治上的专制。正如《礼记·表记》中所说的那样:“事君可贵可贱,可富可贫,可生可杀,而不可使为乱。”在这种信念的支配下,中国古代便不断出现臣子接受皇帝的“赐死”还要“谢主龙恩”、三呼万岁的奇特现象。这种人类罕见的处罚方式是典型的“以理杀人”,它让人凭借自身的道德信念来克制生存欲望而毁灭自己的生命。这种忠君观念在中国政治史上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注:见张福贵、刘三富《儒教道德体系与时代文化精神的价值错位》,收郝长海等编《沉思集》,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 6月出版。该文曾以后一作者名义发表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年第3期。)。伦理政治是一种非现代政治, 它的运行规则是等级制和德行论。儒家的宗法观念在政治上必定表现为一种等级制。由于伦理秩序的“等贵贱,明尊卑”(注:《大戴礼记·盛论》。),必然出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具体政治制度。等级制的本质是人的不平等,作为民,特别是最弱者,便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庶民社会最大的政治理想便是有一个“父母官”,“为民作主”、“爱民如子”,在其统治之下,能平静地服役、纳粮、交税。因此鲁迅认为,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假如有一种暴力,‘将人不当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不算什么东西;待到人们羡慕牛马,发生‘乱离人,不及太平犬’的叹息的时候,然后给与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有如元朝定律,打死别人的奴隶,赔一头牛,则人们便要心悦诚服,恭颂太平的盛世。为什么呢?因为他虽不算人,究竟已等于牛马了”(注:鲁迅:《坟·灯下漫笔》。)。等级,是一种社会阶层、阶级的存在,更是一种普遍观念的存在。小说《孔乙己》历来被视为是对封建科举制的知识分子弱点的批判,其实鲁迅真正所指,应该是对封建等级制和愚昧庸众的批判,不然的话,就无法解释作者对孔乙己所表现出的那种沉入心底的人道主义同情。小说选择的孩子视角,本身便具有这样一种意义:等级制的价值观念已渗透于整个社会。“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在中国传统社会,无论知识还是道德都必须通过权力环节才能获得价值的实现。同是读书人,丁举人不仅受到社会的普遍敬畏,而且连他家的东西也是偷不得的。至于未能进入权力阶层的这位读书人,腿被那位进入权力阶层的读书人打折,也在情理之中了。未能进入权力阶层,孔乙己连实现自己的知识价值的资格也丧失了。伦理政治的心理基础是道德的自我完善。儒家文化特别强调政治家的德行,它以“内圣外王”的理想模式,塑造出尧、舜、禹、文王、周公等一个个“人格神”。然而,鲁迅在《关于中国的王道》中指出,“在中国,其实是彻底的未曾有过王道,”“人民之所讴歌,就为了希望霸道的减轻,或者不更加重的缘故。”“据长久的历史上的事实所证明,则倘说先前曾有真的王道者,是妄言,说现在还有者是新药。”道德在传统社会的政治生活中被虚饰化、形式化了。在中国传统的人学系统中,政治家必须是英雄与君子的统一,权力必须与权威结合。成者不仅要以力量改变天下,还要以德行征服天下。君明臣贤,天下有道;君昏臣奸,天下无道。个人的品行是绝对重要的,道德成为决定性的判断标准。伦理政治最明显的运行轨迹是非逻辑、非法理性,不可预测其政治局势的未来走向。它可能偶尔给人们带来“开明君主”的恩泽,但更多的是昏君无道或“皇帝圣明,奸臣当道”的混乱、黑暗局面。没有法理规范,君王权力的不可约束,个人德行便成了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政治希望。传统人学以德为尚的解释,保护和制造了政治的波动,并且掩盖丑恶和权力欲望,随时作出适合于封建政治的任何合法性与合理性解释。

儒家文化通过“尚德”建构了一个精神系统——伦理秩序,而这伦理秩序又转化为一个现实的政治秩序——伦理政体,伦理与政治同位一体。西方中世纪社会的政治是非理性的,其非理性来自于宗教的泛化即政教合一。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的不合理则来自于政治与道德的合一。儒家所构造的价值理性世界必须依靠政治权力这一具体环节来实现、来解释。

儒家文化的伦理本位观念社会化、具体化的另外一种形态是道德的法律化。道德观念变为一种法律形式,是道德准则的官方化、公共化,是道德的强化。道德行为源于相应的“道德之心”,人同此心便形成了一种道德环境,道德的自崇与一律本来都不具有强迫的约束力。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认为,“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如果不具有“道德之心”,又不惧怕社会舆论者,道德规范便失去了效力。当儒家道德被确定为一种官方法律时,它便有了强制性质。违背三纲五常伦理秩序者,都可以被判定为有罪,而接受具体的惩处。“忠”、“孝”不再是一种道德感召和利益诱惑,而且成为法律威摄,“不忠”、“不孝”被历代统治者视为“十不赦”之罪。如《清律》规定的“十恶”之中,“大不敬”和“不孝”分列于一、二位。《清律》中还规定,凡居父母丧及夫丧,而身自嫁娶者,杖一百。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道德之剑通过法律的魔手变得更加锋利。格外需要指出的是,在那个被民间社会代代传诵的“包青天”的神话中,当包拯力抗强权,秉承“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理而掀开正义之铡时,人们在欢呼和赞美声中,却忽略了包大人那三口铡刀的形状和用途差异的伦理意义:王子与庶民同罪中仍表明不同的等级差异。也就是说,他在行使平等的法律时,仍使用了不平等的手段。封建伦理秩序由生支配到死。

哲学化,是儒家文化伦理本位价值观在雅文化层面的一种表现。原儒人学是世俗的道德学说,它缺少构筑形而上的意义世界的哲学范畴,但已经显示出了欲把伦理哲学化的趋势。儒家伦理哲学化的突出特征是“天人合一”论和礼教的理学化。人间之“礼”,“本于天,淆于地”,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注:《礼记·礼运篇》。)。汉儒董仲舒系统地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人副天教”(注:《春秋繁露·人副天数》。),“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注:《春秋繁露·基义》。)。至程朱理学,终于从本体论层面上最后完成了伦理哲学化的过程,把原儒时代的伦理之“礼”上升为一种先验存在的“天理”:“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所以要“去人欲,存天理”(注:《朱子集注》。)。这种宇宙观在中国古代社会被视为人生观的根本,而在当代社会,又作为人与自然和谐之说而得到了现代意义的积极解释。然而,本质上说来,它所反映的不是自然观,而是逆天而行的伦理观。鲁迅认为,人性或道德都应该是一种天性,即自然欲望的表现。他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以父母与子女的天然关系来否定后天的儒家长者本位道德观:“父母生了子女,同时又有天性的爱,这爱又很深广,很长久,不会即离。”爱力之外的“恩威、名分、天经、地义”之类,并不能真正使其“钩连”。鲁迅从生命进化论出发,对于儒家的孝道予以根本的否定:“超越便须改变,所以子孙对于祖先的事,应该改变,‘三年无改父之道可谓孝矣’,当然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所以,他认为作为人类,后代对于长辈,将来对于现在,总是一种超越。“郭巨埋儿”式的长者本位伦理观本质上即是对弱小的扼杀:“中国的社会,虽说‘道德好’,实际却太缺乏相爱相助的心思。便是‘孝’‘烈’这类道德,也都是旁人毫不负责,一味收拾弱者的方法。”道德始于人之本性。儒家文化所主张的“天人合一”之说,并不是以自然为本确立人的伦理价值观,而是人为自然确立道德法则,使自然成为“礼”和“理”的实证的。“天人合一”中的“天”,并非自然本体,而是儒家道德的喻体。自然不是外在于人的伦理观念而存在的,而是由人的伦理观念来定性的。自然之天,成了人性之天,儒家宇宙观终于成了人性论。伦理上升为形而上的“理”,高悬于人本体和自然之上,万事万物被笼罩在一张无穷大的伦理之网中。毫无疑问,这是儒家人学所编造的一张伦理之网。“殊不知自然界的安排,却件件与这要求反对,我们从古以来,逆天行事,于是人的能力,十分萎缩,社会的进步,也就跟着停顿”(注:鲁迅《坟·我之节烈观》。)。鲁迅在这里把思想之剑指向了儒家伦理之网的纲绳,揭示出儒家“天人合一”的道德哲学对自然法则的歪曲和对人之主体性的扼杀。在这一道德世界里,天与人都成了封建礼教的奴仆,而礼教寒光闪闪镶嵌在皇冠上。儒家人学通过自然伦理化的过程,使传统的道德和王权都获得了一种神圣感和恒久性。

儒家人学的伦理本位在经济领域的典型表现形态是“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和“重本抑末”的经济政策。伦理本位的儒家文化精神强调人的“心性”、品德,逐渐建立起一整套的以人的精神生活为基础的“重义轻利”的道德评价体系。这种评价体系一直是中国人公开性的主导人生观,并作为一种民族美德而标榜于世界。原儒以“克己复礼”为目的,必然强调克制自己的本能欲望以成大义,必然主张重义而轻利。孔子以义利之辨作为君子与小人之辨;“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作为“君子”必须要无欲无我,“安贫乐道”,因为“君子固穷”。因此孔子一生“罕言利”,认为“放于利而行”的结果必然“多怨”(注:分见于《论语》“里仁”、“卫灵公”、“子罕”、“里仁”篇。)。孟子向梁惠王陈言“何必曰利”?亦认为“上下交征利而国家危矣”(注:《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到了汉儒董仲舒那里,义利之辩更进一步成了人与非人之辩:“天之为人性,命使行仁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己”(注:《春秋繁露·竹林》。)。利成为对义、对礼的障害,是祸乱之源。排斥利欲、物欲一直是受儒家伦理本位影响的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人生观。“重义轻利”价值观的经济基础是社会物质财富匮乏的小农经济,其社会心理基础是“均贫富”的理想境界。儒家伦理表现了农业经济的稳定、重复、和谐、宁静的社会特征,这种社会特征最适于封建政体的需要。于是,在中国人生存需要的基础之上,历代统治者制定了一种共同的经济政策:“重农抑商”。以农为本,以商为末,实质上是儒家“重义轻利”道德观的经济行为转化形态。

习俗化,是儒家伦理本位价值观在俗文化层面的表现形态。习俗,是一个民族历史形成和专门规定而沿续成习的风俗,具有俗文化特征。儒家文化作为一种农业社会的价值体系,在中国具有广泛而长久的影响力。它通过师范教育、官方意志和国民素质等因素的作用,日渐向下层社会和个人内心渗透,逐渐演化成一种社会习俗和民族心理,成为一种比法律等物化的规范更普遍、更深入也更久远的习惯力量,“忠孝节义”等伦理范畴逐渐演化成一种礼俗仪式或民间规范。清末,有西洋人来华,对于“亲死而躃踊假哭如儿戏,”“复雇善哭者为之终日号”的习俗迷惑不解,而且视晋见皇帝“三跪九叩首诸名号,而习其劳者如体操”(注:《广解老篇》,1903年8月《大陆》第9期。)。在民间,孝道演化为新娘的“哭轿”,男尊女卑演化出新婚之夜的“杀威棒”。

准宗教化,是儒家伦理本位价值观在俗文化层面的又一表现形态。儒家不重视来世,没有鬼神观念,其所建构的是一种现世的道德世界。但是由于“理”的先验存在和“礼”的法律化、习俗化的现实存在,儒家伦理本位价值观被赋予一种天命权威,它融合了佛家的因果律,在传统中国人特别是中国农民心目中和日常生活中被日渐神学化,自觉地形成了儒家道德观念的来世系统。祥林嫂因反抗“寡妇再嫁”不成而被迫再次成婚,最终未能实现传统社会为女性所规定的道德操守,因而惧怕死后到了阴间被阎罗锯成两半儿分给两个“死鬼”丈夫。于是,用自己多年的血汗钱到庙里捐了一条“赎罪”的门坎。当她获得这样一种“任千人踏万人跨”的屈辱资格后,她反倒认为自己已是一个符合儒教社会规范要求的“人”了。儒家道德通过“天命观”而制造愚昧,因为其专制政治学就必须建立在民众的愚昧之上。儒教不是宗教,没有严格的教规、教仪,因此没有纯正宗教传播过程听的限定性。所以与纯正宗教相比,儒家观念系统具有一个明显的优势是,具备宗教的神圣性而不具备宗教的神秘性,是世俗化的准宗教。神圣性使其获得了纯正宗教的权威性,世俗化又使其获得了纯正宗教所没有的广泛性。所以,儒家道德观念不仅高悬于殿堂之上,亦散布于穷乡僻壤之间,它渗透于中国人世代承传的生活之中。

与早期文化选择中的政治观构成相一致,鲁迅人学的“尚德”价值观也并非是一元的和不变的。鲁迅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思辩的哲学家,他是一个战士、一个现代的实践性的思想家。在他的思考中,中国的现代化过程是一个社会整体转型的过程。不同层面具有不尽相同的变革重心和变革顺序。例如,鲁迅在强调形而上的道德和思想变革的同时,并没有放弃对形而下的政治规范、经济制度变革的关注。只不过他作为哲人和诗人更重视精神的变革而已。

说到底,鲁迅以传统“尚德”的价值判断方式,批判了传统道德体系本身。仅就此而言,鲁迅的人学并没有表现出十分明显的现代意义,当我们深入到其“尚德”的价值判断的内容,却看到了一个全新的思想家的身影。他由对传统文化的破坏走向对现代文明的建设,利用“尚德”的形式,改变“尚德”的内容。鲁迅最终以现代人类的道德体系取代了传统的非人的道德体系,由对伦理或“礼”的重视,转向对人本身的关注,从而把思想启蒙的主题移入“尚德”的形式之中。

就“尚德”与鲁迅早期以“立人”为核心的人学之间的关系来说,现在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以传统的“尚德”价值判断方式确立了反传统的价值重构内容。而这个价值内容就是逐渐明晰的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全面否定。他以思想革命为先的人学学说的确立,就是看破了“黑暗的闸门”里面封建礼教“吃人”的秘密。20世纪初,鲁迅思想革命的文化选择的确立,是对稍后发生的辛亥革命主题的预先提示,而其后的坚持和发展则又是对辛亥革命主题的事后补充。他与另外一些新文化运动的先行者一起,以思想革命的人学主题填补了政治革命和民族革命留下的精神空白。因为有鲁迅们在,中国近代史才变得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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