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技术进步机制的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业论文,技术进步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9975(1999)03—0032—04
在我国单纯依靠增加土地和劳动投入来实现农业总量增长的时代已基本结束,农业的进一步增长必须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农业生产率来实现。而要实现我国农业技术的快速进步,必须借助于适当的技术进步机制。
一、技术进步机制的类型
所谓技术进步机制,即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的制度性手段设计,其关键性内涵是技术进步推动力的源泉。根据技术进步推动力源泉的不同,可以将技术进步机制划分为三种类型:
1.政府主导型技术进步机制
在政府主导型技术进步机制中,技术进步的基本推动力量来源于政府。政府是整个技术进步过程的组织者、领导者;离开政府的其他力量,则不能有效地影响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过程。具体来说,a.技术进步路线由政府根据宏观资源结构、农业发展所处阶段和农业发展目标等因素来确定;b.新型技术的研究、开发、试验、推广由政府投入物力和人力组织开展;c.农业生产单位往往由于激励机制、信息等方面的原因是新技术的被动接受者,虽然也存在着主动的需求,但并未成为影响技术进步的主导性力量;d.调节技术进步进程的手段是行政力量或政府的计划。政府主导型技术进步机制引导下的技术进步模式可由图1描述:
图1
政府主导型技术进步机制有其突出的优越性。由于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是一项高投入的活动,又存在着研究开发者不能享受全部收益的外部性问题,私人企业一般无力或不愿从事农业技术的开发,因而,政府承担此项工作可以保证新技术开发的充分投入和有效供给。同时,政府作为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可以实现技术进步的快速启动,在短期内,推动农业技术的较大进步。但是,这种技术进步机制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易造成技术产品的供求脱节。由于政府的技术供给决策主要是根据宏观资源结构和政府农业发展目标作出的,而主要不是以农业生产单位的需求作为依据,因此供求不一致就很难避免,其必然表现是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低。二是农业技术的研究者、采用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对微观主体缺乏有效的激励,容易造成农业科研成本大、周期长、技术成果应用不合理等不足。政府主导型技术进步机制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或不完善不发达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业环境。
2.市场诱导型技术进步机制
在完善的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技术的进步可以借助于市场机制的诱导功能来实现。在这种技术进步机制中,a.技术创新活动有大量的微观主体参与,广大农户不是新技术的被动接受者,而是推动技术进步的最为积极的力量,农业研究以民营化为重要方面;b.技术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来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因而,技术创新是其内在的要求,创新活动的成本与收益是其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主要参照指标;c.资源的相对价格是资源稀缺度的准确反映,并引导着技术创新的基本方向;d.新技术的供给与需求可以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大体达于均衡。概言之,市场成为推动农业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市场机制诱导的技术创新过程如图2所示:
图2
市场诱导型技术进步机制的优点在于:①农户及民营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对农业技术创新活动具有较高的积极性,有利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②新技术的供给是在市场需求的引导下进行的,可以使技术供给与需求相一致,并使农业科技投入获得较高产出。市场诱导型技术进步机制的不足有:①由于农业科技开发的外部性和适度规模的要求,民营企业不能保证新技术的充分有效供给。②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条件下,它不能像政府主导型机制那样快速有效地启动农业技术的创新活动。
3.双轨协调型技术进步机制
所谓双轨协调型技术进步机制,简单地说,就是综合地协调地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推动农业技术进步的制度设计。具体来说:a.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不是单纯的政府,也不是单纯的农户和私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有政府和农户及其他私人企业的共同参与且有着合理的分工。b.技术创新的动力源,既有微观主体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同时来源于政府实现农业发展目标的政府绩效的谋求。c.政府的行政力量或计划与市场同时都是技术进步进程的操作手段。在这种技术进步机制中,政府虽然不象政府主导型那样包揽了技术创新的主要活动,但也不像市场诱导型那样把技术创新活动主要交给市场去完成,而是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积极地主动地去开展农业技术创新活动,谋求技术进步的快速推进。在双轨协调型技术进步机制中,政府和市场都是技术进步的积极推动力量。双轨协调型技术进步机制如图3所示:
图3
双轨协调型技术进步机制,可以综合政府主导型和市场诱导型的长处而避免二者的不足,既有利于调动微观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使技术创新活动有广厚的基础;又有利于发挥政府在农业技术这种公共产品的生产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市场诱导型技术进步机制相似,这种技术进步机制也需要以发达或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为存在条件。
二、中国农业技术进步机制的选择
在中国农业发展的现阶段,必须主要依赖政府主导型机制来推动中国农业技术的进步;只有通过政府主导型机制,才能够加速技术进步步伐,尽快缩短中国与发达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的差距。
政府主导型技术进步机制的选择,首先是由当前我国农业很低的市场发育程度决定的,市场诱导型和双轨协调型均以发达或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为存在条件。在发达或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有一个灵敏反映产品和资源供需变化的价格制度,其市场信号、农业主体、公共研究试验与推广机构、投入品供给者诸环节之间存在着使技术供求自动均衡的内在关联,因而市场具有强劲的技术创新的组织功能。在市场经济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现阶段,农业领域中的市场组织、市场功能还很不健全,最基本的资源——耕地还未进入市场,因而还不具备主要借助市场机制来推进农业领域技术创新的条件。
其次,政府主导型机制,是小农经济基础上快速启动技术进步实现农业现代化要求的合理抉择。小农经营是我国现阶段和今后较长时期农业的基本组织形式。小农体制虽然被认为在既定科技水平下能够实现生产要素的高效率配置,但由于其规模狭小,产品的市场量较小,外源可替代的关键技术的输入对其总体效益的影响不十分显著,因而对于新技术成果与生产条件改善技术的应用反应迟钝。同时,由于接近于零的净储蓄均衡状态导致小农持有外源生产要素的偏好持续不变,少量农户对技术变革的偏好改变引发的投资,不足以启动农业技术创新浪潮。加之,一旦劳动、资金等要素机会成本增大成为现实,还会出现现存生产要素投入下降的现象。这表明,小农体制下农业技术的进步不能依托于农户的主动吸收,而需借助于外在力的推动。这个外在力只有来自政府。政府对农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投入和大力引导,可以有效地打破小农体制固有的均衡对农业技术变迁的锁定,使技术创新快速启动。离开政府而单纯依赖小农体制中市场机制的自发生成与诱导,那将把农业现代化推向遥远的未来。
第三,建国以来农业发展的历程表明,政府是推动我国农业技术进步的关键性力量。过去几十年,我国借助于政府的力量组织建立了一个学科较为齐全的农业科研系统与从上到下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网络。据统计,我国现在拥有农业科研人员12万多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上百万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16万个。正是有了这支队伍,使得我国农业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70年代开展的杂交水稻培育和大面积推广推动的农业技术变迁,至今仍然是农业稳定增长的技术保证。1989年政府主导实施的农业技术创新的“丰收计划”使农业技术创新的贡献率由“七五”的24%上升到“八五”的35%。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村改革重建小规模农业体制后,政府在农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下降,农业技术进步的进程也受到了影响。结果,自8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基本上没有重大创新,有份量的农业技术成果数量下降。
政府主导型技术进步机制的选择,主要基于当前我国农业仍处于市场体制还未确立、传统农业特征还比较明显的落后的发展阶段的判断。只要农业中市场发育程度还很低,只要农业中的技术水平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其他产业部门,只要农业现代化建设任务还相当繁重。政府就始终担负着推动农业技术进步的不可替代的责任,政府主导型机制就应当予以充分重视和利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业中市场机制的不断发育,政府主导型机制应逐步让位于双轨协调型机制。如果把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双轨协调型也就成为我国农业技术进步机制的目标形态。
在市场体制逐步发育之后,农业技术创新领域不可能也不应当排除市场机制的诱导促进作用。否则,不会有完善的技术市场,不会有技术成果供求间的有效联系和均衡,农业技术创新活动中的资源配置就难免存在效率损失,就会人为地增大技术进步过程的摩擦力。事实上,排除技术进步领域市场诱导功能的经济也不是成熟的健全的市场经济。因此,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我们必须充分地利用市场诱导机制来促进农业技术创新的进程,而不能把政府主导型机制强调到不适当程度和推广到所有阶段。
也需强调指出,即使我国市场经济发育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农业技术的进步机制也不应是纯粹的市场诱导型,而必须是市场调节与政府参与的协调互补的双轨型。这是因为:(1 )纯粹的市场诱导机制存在着固有的缺陷。由于农业技术研究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产生的外部性,重大技术创新所需要的广泛协作和严密的组织协调,人力资本方面的巨额投资等,决定了没有政府参与就不能有效地开展农业技术创新活动,技术成果的现实供给就会远远小于其可能的供给。(2 )将长期存在的巨大人口压力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政府必须始终重视农业的发展与增长。由于技术进步在今后中国农业发展与增长中地位的日益增强,不得不把农业增长始终放在特殊重要地位的中国政府,也不得不对农业技术进步始终倾注心血和投入物力、财力。(3 )即使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农业技术的进步机制也不是完全市场诱导型的,政府在农业技术进步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主导技术创新的潜在高效率成为近年来“政府创新体制”在西方国家悄然兴起的重要原因。
收稿日期:1999—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