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及学科地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学论文,试论论文,研究对象论文,学科论文,地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摘要】:本文认为,教育社会学是一门通过对教育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探讨从而揭示教育的整体发展规律的科学。对教育作整体性综合研究是教育社会学区别于其他教育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的本质特征。教育社会学本身的性质和研究对象决定了教育社会学应处于教育科学体系的中心地位。
【关键词】:教育社会学 研究对象 学科地位 整体
任何一门科学的发展和建设,都不能不伴随着对研究对象、范围、学科地位等基本问题的研究和明确,而对这些问题的较为明晰的认识,正是学科发展和成熟的重要前提和标志,也会对各种实际研究起到统帅和指导作用。因此,本文拟对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地位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关于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目前在国外学术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的学者曾把西方教育社会学者所作的教育社会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归纳为四类[1]:(1)以教育为社会化的别名,认为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应探讨社会化的过程;(2)认为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为研究教育的社会价值及社会学观;(3)主张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为社会学原理的教育运用;(4)将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视作为对教育制度作社会学分析。
这些观点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但由于受到研究者本人的世界观,研究兴趣和他们所处的特定社会的影响,使他们不可能全面地科学地揭示其研究对象,因而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拿第一种观点来说,教育社会学固然要探讨社会化的过程,但它仅是教育社会学的研究课题之一而非研究对象的全部,如果把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仅仅归结为一个社会化的过程,这就不能不说有些片面了。
如果说片面性是西方学者难以克服的弊病的话,那么我们是在马列主义指导下来研究教育社会学,完全有可能全面地科学地揭示出它的研究对象。那么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呢?我认为,教育社会学是一门通过对教育与社会的各种关系的研究从而揭示教育的整体发展规律的科学。对教育作整体性综合研究,这是教育社会学区别于其他教育科学及社会科学的本质特征,是教育社会学这门学科得以存在的一个首要前提。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
1.教育社会学对教育作广义的理解,而且对教育主要进行宏观研究。
教育学倾向于对教育只作狭义的理解,主要指学校教育,因此它所揭示的教育规律实际上仅仅是学校教育的内部规律。而教育社会学则不同,它对教育作广义的理解,它所说的教育不仅指学校教育,而且指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不仅指青少年教育,而且指婴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等。因此教育社会学所揭示的教育规律就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内部规律,而更主要的是各种教育的整体协调发展的规律。另外,教育学对教育的研究主要是一种微观的研究,它要深入到教育的具体细节来研究教育教学的具体过程,教育教学的原则、方法,教学的课堂组织形式等等,而教育社会学对教育的研究则主要是一种宏观的研究,它是从社会整体发展与教育的关系来研究教育的整体发展的规律。它要探索的问题如: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如何?教育制度,教育结构又如何影响社会结构?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如何协调一致以发挥教育的整体功能?随着社会变迁,教育制度如何变革才能既适应新技术革命的要求,又不致于产生文化失调的现象;等等。有时教育社会学也会专注于教育中某一具体问题,但它总是力图从这一问题与其他社会现象以至整个社会的关系上去把握它。比如对目前严重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问题,教育社会学就不只从学校内部寻找原因,它更是从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学校制度,从人们的社会价值观,从教育与社会就业、职业选择的关系上去探究其原因及解决办法。
有的同志也许会说关于教育与社会的关系并非只有教育社会学在研究,教育学也在研究。这的确是事实,但我们应该看到,教育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作为一门主要研究学校教育的教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所包括的内容是极其有限的,它不可能把属于这方面的理论的各个不同侧面、各种不同层次的问题都囊括其中。就目前在教育学中所涉及的范围来看,它往往还只限于哲学理论范畴内的研究,一般说来,这种研究思辨多于验证,定性多于定量,研究内容也偏重于教育与社会的最为一般的关系,如教育与社会性质及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政治、经济与教育的关系,而较少涉及教育与社会其他领域的关系,如教育与社会之间作用与反作用的具体机制和各种中间环节,教育与人口、文化、道德、家庭、民俗、城市、乡村等的关系。由此可见,教育社会学对教育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比教育学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更广泛、更全面,也更深刻。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教育学对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有一点哲学的思考就否定它成为教育社会学的独立的研究对象。
2.教育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它应该有与社会学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
我们知道,任何一门学科内部的分支,都应有与总体理论部分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教育社会学既可以被看作是一门具体的教育科学,也可以被看作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从它是一门分支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教育社会学应该有与社会学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否则我们就难以给它冠以“社会学”的名称。那么,教育社会学与社会学的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这首先需要我们明确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一般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不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某一特殊领域之中,而是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之间的相互联系之中,存在于这种相互联系所形成的做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社会之中。”[2]因此,“社会学是一门对人类社会进行总体性综合研究的社会科学。”[3]换句话说,“社会学是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探讨社会的发生发展及其规律的一门综合性社会科学”。[4]
从这里可以明确如下两点:①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存在于“关系”之中,那么根据上述分支社会学与社会学的关系便可以逻辑地得出: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也应当存在于关系之中,这种关系即是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构成教育这个系统的各个子系统间的关系。②社会学通过对众多关系的研究要揭示社会整体的发展规律,那么教育社会学也应当通过对教育与社会以及教育内部各种关系的探讨来揭示教育的整体协调发展的规律。所以,通过对教育与社会以及教育内部各种关系的研究从而揭示教育的整体协调发展的规律,这便是教育社会学与社会学的“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是我们所以给它一个教育“社会学”这样一个名称的依据。如果离开这一与社会学“性质相同”的研究对象,我们就既不能给它一个“社会学”的名称,也不能把它与其他教育科学相区别。
3.现代系统论的整体性观点,为我们分析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所谓系统,即是由许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一切事物都表现为系统的形式,而系统与系统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隶属的。整个世界表现为一个结构均衡,运转和谐的系统体系。
现代系统论的确定,标志着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正在从“实物中心论”向“系统中心论”转变。所谓“实物中心论”是指把个别地抽取出来的现象本身当作研究的对象,试图从它本身和它固有的本性来认识它。在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断加深的过程中,人们逐渐感到,事物除了由它本身的性质或内容结构所决定的内在本质之外,由于它还处于自己仅仅是一个组成部分的更大的系统之中,因而它还具有一种系统质,这正是事物的更高一级的质。根据系统的“非加和性”,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其部分的功能之和,而整体的本质属性,也不是它的各个部分的属性的简单相加。因此,只有认识事物在系统中所处的地位、作用,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一事物。
教育是一个系统,它由许多子系统组成,比如学校教育系统,家庭教育系统、大众传播工具系统等,同时,教育这个系统又作为一个子系统隶属于社会这个大系统。因而教育这个系统就具有一种超越于其各组成部分的系统质,正是这种系统质,成为教育社会学这门对教育作整体性综合研究的科学得以成立的客观依据。按照系统论的整体性原则,无论是从总体上研究社会还是分析社会系统内部的某一要素的结构,都必须坚持从社会系统的整体出发去把握社会系统及其要素和结构。教育社会学对教育系统的研究正是遵循了这一整体性原则的。它总是站在社会这个大系统的峰巅来“鸟瞰”教育系统,它对教育系统的任何一项研究,都力图从社会这个大系统与构成社会大系统的其他子系统的相互联系中找出其社会根源,找出教育这个系统整体协调发展的条件,机制。
4.教育社会学把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作为自己的客观的研究对象,从而揭示教育的整体发展规律,这也是教育社会学的一个传统,是其学科本身逻辑发展的必然。
第一次使用了“教育社会学”一词的社会学家L.沃德曾把“教育与社会进步”作为专章列入他的《动态社会学》一书中,把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作为重要问题之一加以论述,认为教育是实现社会进步的根本途径。为教育社会学的诞生作出重要贡献的美国社会学家教育学家杜威于1899年出版了《学校与社会》一书,进一步论述了教育与社会进步的关系,学校与儿童生活的关系,以及教育浪费等问题。他认为,学校教育制度的改革是在社会进步历程的深刻影响下发生的,儿童在学校的生活应体现出自然、社会、个性三方面的综合作用。而教育的浪费主要由于学校与社会生活脱节所致。他在1916年出版的《民主主义与教育》一书,更明确地把学校看作一种社会制度,肯定了教育的社会功能。被誉为教育社会学奠基人的法国社会学家E.迪尔凯姆,较为详细地分析了社会发展与教育作用之间的各种关系,提出教育是由社会决定但是也能对社会发生作用的一种社会现象,社会过程和社会制度,教育思想,课程等等是由更广泛的社会秩序决定的,而社会的继续生存也依赖于教育这个重要因素。他为教育下的定义是:“教育是年长的一代给未能适应社会生活的年轻一代所施加的影响,其目的在于发展生理、智慧和道德三类品质,使其适应政治,社会和具体环境对个人提出的要求。”[5]教育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把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社会化。他把学校看作一个微型社会,看作是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而不是教师意志的产物。认为学生在学校里可以体验到最广泛的社会关系,因而是学习的好场所。迪尔凯姆非常重视教育的作用,认为教育是社会进步的主要因素,社会越发达,它就越需要教育,只有通过教育,人类才能学到社会生活技能,培养社会协作精神和建立良好的社会道德标准。法国社会学家韦伯则从另一角度来看待解释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他认为,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与社会的发展并行,同时又受到经济和社会的制约。由于教育受经济力量社会结构的制约,因此,教育是社会经济力量作用的结果,而不是相反。教育的基本作用在于为个体参与社会生活作准备。
法国学者曼海姆进一步吸取和发展了迪尔凯姆和韦伯的理论,认为教育只有通过社会机构才可能实现,它是人类共同生活的产物,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促使人们成功地共同生活,社会的教育机构决定社会中抵触与和谐的方面,因而决定人的行为和动机。正如他在《教育社会学引言》中所说:“教育是原动力,它关系到了人的适应性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改变和进步。”[6]他还提出,社会的主要教育机构是社区,因为“儿童生活在各个集团中,各个集团的目的全由其成员确定”,[7]所以那种只有学校才能施行教育的说法显然欠妥。社会的许多机构都具有教育作用,学校只有与社会联系起来,才能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曼海姆全面地分析了教育的社会职能,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一方面把学校仅仅看作社会教育的一部分,另方面则强调了其他社会机构(教令、家庭等)在儿童的发展、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只有当各种社会教育过程中的教育者充分发挥其作用时,社会才能最迅速、完善地发展。
如果说早期几位教育社会学者虽然也重视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但把教育还主要地理解为学校教育的话,那么曼海姆则不仅重视对教育与社会关系的研究,而且把教育作了广义的理解,他力图探讨的是各种教育的整体协调发展的规律而不是学校教育的单一发展。
通过对历史上几位教育社会学的代表人物的观点的简单回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教育社会学从它产生以来始终把教育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所极力探求的是教育的社会功能和整体发展规律。尽管不同的教育社会学者对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的表述不尽相同,有的甚至相去甚远,但在研究教育与社会的关系这一点上是相同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通过对教育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从而揭示教育的整体发展规律这正是教育社会学独家经营的领地,是教育社会学安身立命之本。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教育社会学这门学科本身的逻辑发展的必然。
关于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目前有一种颇为流行的看法,即把教育社会学当作教育问题学,似乎教育社会学就是专门用来研究解决教育问题的。这种看法虽然比较实际地反映了我们所以要建立教育社会学的最初动因,但如果把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仅仅确定为教育问题——那些已经构成为社会问题的教育问题,那么这就有些失之偏颇了。诚然,教育社会学十分重视对那些已经构成为社会问题的教育问题的研究,但这种研究也必须从教育社会学对教育系统的整体性研究特性加以理解。教育问题的出现往往是由于教育系统与社会其他系统之间出现了“失调”的缘故。因此,为了研究教育系统的整体发展规律,就必须对这种失调现象加以研究。但是教育社会学并不仅仅归结为对教育问题的研究,而它更是力图寻求教育的健康发展的规律和方案。教育的问题是探视教育整体发展规律的一个窗口,教育的正常协调发展同样是探视教育的整体发展规律的一个窗口。只有把这正反两个方面的研究结合起来,才可能取得对整个教育系统的全面科学的认识。
既然教育社会学把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要揭示教育的整体发展规律,因而它至少应该探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社会结构和教育的关系:主要研究教育制度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交互影响问题。教育促进社会变化的可能性问题,以及社会流动与教育的关系,社会变迁与教育的关系,人口与教育的关系等。
第二,社会化与教育的关系:主要研究家庭、集体、学校和大众传播工具的社会化功能。
第三,文化与教育的关系:主要研究社会价值观念,文化模式,文化失调,社会和技术改革、文化异化和消失,社会风尚、习俗等与教育的关系,以及学校、学生亚文化与教育的关系。
第四,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教育社会学把学校看成一种社会组织,主要研究学校这种社会组织及其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教师的身份,社会地位等。
第五,各种教育的协调发展的机制。包括婴幼儿教育,青少年教育,成人教育如何协调发展,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如何协调发展等问题。
教育社会学的学科地位
明确一门科学的独特的研究对象,是这门科学得以成立的一个前提,而弄清它在一个科学体系中应有的学科地位,便成为这门科学能否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那么,在教育科学体系中,教育社会学应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呢?
我认为,教育社会学在教育科学体系中应处于中心地位。这是由它本身的性质和研究对象决定的。我们知道,除教育哲学外的任何一门教育学科对教育的研究都是一种单一的研究,即研究教育的某一方面的事实或规律。如教育学重在研究教育教学过程的规律原则,教育心理学则重在研究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切心理学问题,教育经济学则重在研究教育的经济功效及其条件等。而教育社会学则不同,它不是从某一个方面来研究教育,而是从各个方面来研究教育,即对教育所作的是一种“全方位”的考察,它所关注的是教育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它所探究的是教育的整体发展规律。因而它不仅把教育作广义的理解,而且必须将影响教育发展的各种因素(这正是其他教育学科分别研究的)综合起来作整体性的研究。正是从这种意义上我们说教育社会学的知识是对各专门教育科学知识的一个综合运用。因此,教育社会学客观上处于教育科学体系的中心地位。
那么,把教育社会学放在教育科学的中心地位,这是不是说教育社会学是凌架于其他教育科学之上的一门科学呢?不是的。说教育社会学处于教育科学的中心地位,这并不意味着教育社会学是比其他教育科学高一层次的理论(而教育哲学正好如此),它仍是教育科学中的一门具体学科,与其他教育科学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不过由于它们的研究对象不同,教育社会学对教育进行的是一种整体性研究,而其他教育科学是从某一方面进行的单一研究,因此它们之间只存在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而不存在高低层次的关系。
把教育社会学放在教育科学的中心地位,也并非有意拔高它的地位。从前我们没有把它放到一个应有的地位,只不过是由于我们对它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由于我们还不知道它究竟是一门研究什么的科学的缘故。其实,无论在欧美还是前苏联,教育社会学在教育科学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受到极大的重视。在美国,一九○七年就正式开设了教育社会学这门课,一九一六年哥伦比亚大学设立教育社会学系,一九二三年成立教育社会学会,一九二七年创办了《教育社会学杂志》,现在则更加兴旺发达。在前苏联,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工作开展得较晚,它作为社会学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开始发展和建立起来,大约是在六十年代中期前后的事,但由于社会生活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以及对教育事业提出的越来越高的种种要求,这门学科在前苏联也获得了极其迅速的发展,在教育科学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表现在对教育社会学问题的研究规模不断扩大,这方面的著作不断增多,参加这方面研究工作的学者也日见增加。由此可见,教育社会学在国外的学科地位是很高的。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在把教育提高到战略重点的今天,我们应当对教育社会学的学科地位有一个新的认识。
由于教育社会学处于教育科学的中心地位,因此,在对教育作整体性综合研究的过程中,教育社会学应当起到其他各门教育学科的牵头人和协调者的作用。
综上所述,教育社会学是一门通过对教育与社会的关系的探讨从而揭示教育的整体协调发展规律的科学。根据教育社会学本身的性质和研究对象,它应处于整个教育科学体系的中心地位。
注释:
[1]见厉以贤:《试谈教育社会学的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一九八五年第二期
[2][3][4]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韩明谟等著《社会学概论》上册第5页。中国社会学函授大学编印。
[5]转引自《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第173页
[6][7]转引自吴小平《西方教育社会学的发展概述》载《外国教育动态》一九八五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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