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二十年代末胡适与国民党政权的政治冲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胡适论文,国民党论文,政权论文,试论论文,冲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十年代末胡适与刚刚建立政权的国民党在政治文化、意识形态上爆发了一场严重的舆论冲突,矛盾集中在“人权”与“法治”两点。这场冲突显示了胡适与国民党政权在后几十年思想文化上根本分歧的性质。本文旨在对当时这一场严重冲突作出历史的分析的同时也对其背后潜藏的文化意义作出理论的评析。
1926年7月至1927年5月,胡适在海外住了十个月,就在这十个月里,中国国内政局发生了巨变,“北伐”成功已成定局,国共两党分裂,国民党通过军事手段建立了一党专政的南京政府。这时胡适游历了欧美回国途中已到了日本(4月24日到横滨)。下一步怎么走?去国民党统治区的上海或南京?还是回到仍在奉系军阀控制下的北京?他不免有些犹豫,故停在日本观望了三个星期。
这时胡适在国内的朋友们纷纷写信劝他在日本停一段时间,至少不要回北京去,以免政治上陷于被动。高梦旦4月26日写信给他说:“时局混乱已极,国共与北方鼎足而三。兵祸党狱几成恐怖世界,言论尤不能自由。吾兄性好发表意见,处此时势甚易招忌。如在日本有讲授机会或可研究哲学史材料,少住几月,实为最好之事,尚望三思。”4月28日他的学生顾颉刚致信说:“我以十年来追随的资格,挚劝先生一句话:万勿回北京去。”他劝胡适最好留在上海搞著述研究,“如嫌上海烦扰,则南京、杭州都可以,反正要在革命军势力之下做事”。顾颉刚又奉劝老师:“我希望先生的事业完全放在学术方面发展,政治方面就此截断了罢。”就在两个月前的一封信中(1927年2月2日)顾颉刚甚至劝胡适“最好加入国民党”,政治上顺从他们。先避祸远害,然后再谋自身学术方面的大发展。因为顾氏认为“先生在文化上使命甚大,不值得作无谓的牺牲”。胡适对于顾颉刚的劝告,心里是颇多赞许的。他后来决定留在上海并努力谋学术方面的发展不能不说与顾氏的相劝有关系。但要与政治“截断”,顾氏显然又不很理解胡适的“才性”和“所处的时势”,而“加入国民党”更是不思议的,这是完全不懂政治、也不爱惜名誉的书呆子的馊主意。但“顺从”一点胡适毕竟还是认真考虑了,当然这“顺从”里还包含了对他们的“期望”。
胡适在日本三个星期中又认真阅读了那一段时间的各种政治报刊,终于打定主意:回上海。在新闻媒体方面,他通过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赫贞(M.O.Hudson)谈话的机会发表讲话:“我这十个月在欧洲美洲,不知国内的详细情形。但我看最近的政变……蒋介石将军清党反共的举动能得到一班元老的支持。你们外国朋友也许不认得吴敬恒、蔡元培是什么人,但我知道这几个人,很佩服他们的见识与人格。这个新政府能得到这一班元老的支持,是站得住的。”此外,胡适在对中国学生谈话,对日本报人谈话中也屡屡肯定地表示:“蔡元培、吴敬恒不是反动派,他们是倾向于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论者,我向来敬重这几个人,他们的道义力量支持的政府,是可以得着我的同情的。”——这个政治表态似乎不是违心的或策略性的。胡适在旅欧期间已多次公开表态,认为国民党的“北伐”是中国政治的一大转机,要使中国现代化,就必须打倒军阀割据。国民党倘能完成这一份革命统一的工作,他理所当然是支持的。胡适作了这样的政治表态之后,于5月17日自日本的神户乘船回国,20日抵达上海。
胡适回到上海,开始了他原计划中的学者教授的学术著述生活。但胡适对政治问题的兴趣似乎并没有丝毫的减弱,他密切注视着中国政局的躁急变动,注视着国民党新政权的种种政治决策与行政思路,他不肯放弃他自己的所处的时势与地位的历史职责,时刻准备以社会的良心正面发言,在政治舆论上为执政的国民党指点一条通向民主法制的建国治国的大道。
胡适最感到吃惊的是国民党在军事革命前后宣传过于淫滥,党的“宣传”成了一桩“极重要极有魔力”的大事业。北京被改名为北平,有人还提议改南京为“中京”,有人提议“故宫博物院”应改作“废宫博物院”,“孙文”的名字很少用了,“忠实同志”都应该尊称他为“先总理”。国民党的党徒不少成了中国传统“信仰名的万能”的“名教”的信徒,口号满天飞,标语满墙贴,连国民党的宣传部长胡汉民都写信向胡适诉苦:“当着整万人的演说场,除却不断不续的喊出许多口号之外,想讲几句有条理较为仔细的话,恐怕也没有人要听罢。”胡适的《名教》一文便是针对国民党宣传中“标语口号”的泛滥而痛下的针砭。他认为那些中了中国传统“名教”之毒的宣传只图得心理上的过瘾,实际上毫无意义可言。墙上贴一张“国民政府是为全民谋幸福的政府”正等于在门上写一条“姜太公在此”一样——“同为废纸而已”。他批判道:“月月有纪念,周周做纪念周,墙上处处是标语,人人嘴上有的是口号。于是老祖宗几千年相传的‘名教’之道遂大行于今日,而中国遂成了一个‘名教’的国家。”胡适又进一步分析标语口号的政治用意,现在的许多标语,大部含有个诱人褒贬的用意:宣传便是宣传这褒贬的用意。说某人是“忠实同志”、“总理信徒”,便是教人“拥护他”;说某人是“军阀”、“土豪劣绅”、“反革命”或“老朽昏庸”,便是教人“打倒他”。然而,“不幸,标语用得太滥了,今天要打倒的,明天却又在拥护之列了;今天的忠实同志,明天又变为反革命了”。不仅不解决实际问题,反而容易造成价值判断的错乱与颠倒。一个党一个政府不去做认真的改革事业,不去做脚踏实地的思想建设与文化建设,而陶醉在崇拜名教与标语口号的现代迷信里,实在是很可悲的。国民党的宣传事业在胡适眼里是如此的可恶、可憎。胡适告诫“现在的治国者”:“治国不在口号标语,顾力行何如耳。”
触发胡适对国民党政治尖锐批评的第一件事是1929年3月国民党“三全大会”上一位上海党代表陈德徵的一项荒谬的提案“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此案大意是有鉴于以前对“反革命分子”定性处置的法律程序过于繁琐,法院太受证据束缚,宽纵了许多货真价实的反革命分子,使之逍遥法外。因此他建议采用新办法:“凡经省及特别市党部书面证明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或其他法定之受理机关应以反革命罪处分之,如不服得上诉,惟上级法院或其他上级法定之受理机关,如得中央党部之书面证明,即当驳斥之。”胡适认为,这种以党代法,“只凭党部一纸证明,便须定罪处刑”的议案,倘获通过,岂非民国根本取消法治了吗?他写信给司法部长王宠惠(3月26日)责问道:“先生是研究法律的专门学者,对于此种提案,不知作何感想?在世界法制史上,不知哪一世纪哪一个文明民族曾经有过这样一种办法,笔之于书,立为制度的吗?我的浅识寡闻,今日读各报的专电,真有闻所未闻之感。中国国民党有这样党员,创此新制,大足以夸耀全世界了。”胡适接着又不无讥讽地说:“其实陈君之议尚嫌不彻底。审判既不须经过法院,处刑又何必劳动法庭?不如拘捕、审问、定罪、处刑与执行,皆归党部。”——“完全无须法律,无须政府,岂不更直截了当吗?”——胡适又将此信寄给国闻通讯社想作为“新闻”公开发表。国闻通讯社未敢刊登胡适的新闻信稿,但《民国日报》、《星期评论》却登出了陈德徵批驳胡适信稿的短文《胡说》,指责胡适:“不懂得党,不要瞎充内行,讲党纪;不懂得主义,不要自以为是,对于主义,瞎费平章;不懂得法律,更不要冒充学者,来称道法治……不容胡说博士来胡说。”①胡适尝到了国民党舆论力量党同伐异的厉害!
4月20日国民政府发布了一条保障人权的命令:“在中华民国法权管辖之内,无论个人或团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违者即依法严行惩办不贷。”胡适读了这则“命令”,感到“大失望”,“在这人权被剥夺几乎没有丝毫余剩的时候”,国民党忽然来明令保障很有些滑稽。联系到陈德徵提案的以党代法的党治政策,胡适专门写了一篇《人权与约法》的文章,发表于《新月》月刊1929年的2卷2号上,在人权与法制问题上向国民党打响了第一炮②。
胡适认为,我们今天侵犯人权的最大非法行为者不是“个人或团体”,而是政府机关和国民党党部机关。他说:“今日我们最感觉痛苦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到处是言论出版自由受到粗暴干涉,各处私人财产被无理没收,却都是以国家或党部机关名义进行的。这方面完全没有给人民以保障,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胡适尖锐指出:
无论什么人,只须贴上“反动分子”、“土豪劣绅”、“反革命”、“共党嫌疑”等等招牌,便都没有人权的保障。身体可以受侮辱,自由可以完全被剥夺,财产可以任意宰制,都不是“非法行为”了。无论什么书报,只须贴上“反动刊物”的字样,都在禁止之列,都不算侵害自由了。无论什么学校,外国人办的只须贴上“文化侵略”字样,中国人办的只须贴上“学阀”、“反动势力”等等字样,也就都可以封禁没收,都不算非法侵害了。
胡适于是举了三件事为实例。第一件就是上个月的陈德徵那个“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第二件事,安徽大学的校长刘文典(他是胡适在北大时的老朋友老同事)因为语言上当面顶撞了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本人,所谓“藐视领袖”,遂被拘禁,他的家人朋友也只能是到处奔走求情,而决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蒋主席。胡、适说,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诉,这是人治不是法治,人权在哪儿?又靠谁来保障?第三件是驻唐山的军队152旅随意拘禁商人,严刑拷审,使之致伤致残——但总商会也只能求情而已——求情而无效,也只能相率罢市而已。胡适接着说:
法治只是要政府官吏的一切行为都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法治只认得法律,不认得人。在法治之下,国民政府的主席与唐山152旅的军官都同样的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现在中国的政治行为根本上从没有法律规定的权限,人民的权利自由也从没有法律规定的保障。在这种状态之下,说什么保障人权!说什么确立法治基础!
意思很明白:法治绝不仅仅是对着老百姓和民众团体的,它应该是,首先是对着国民党、国民政府和军队的。因此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赶快制定一部国家的宪法,至少是赶快制定一部所谓训政时期的“约法”。胡适认为孙中山先生在“建国大纲”里,放弃了“约法”,而单讲“训政”是一个重大遗漏,而国民党衮衮诸公以为“训政”时期可以无限地延长,其间又可以不用“约法”来约束自己的政治行为更是一个重大错误。因此胡适在文章最后提议,我们必须要有一个“约法”来规定政府与党部的权限,过此权限便是“非法行为”,而侵犯法定的人权,侵害人民的自由与财产的,“无论是152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这里胡适又特别注重“党的权限也要受约法的制裁”。国民党一党专政,以党治国,以党治军,以党治法,党凌驾于国家、人民与军队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党不受约法的制裁,那就是一国之中仍有特殊阶级超出法律的制裁之外,那还成‘法治’吗?”
《人权与约法》在《新月》月刊登出以后,立刻引起舆论界巨大的思想冲击波。胡适以大无畏的战斗勇气与追求真理的理性精神赢得社会广泛的赞许并激起反响。这是《新月》人权舆论运动的振聋发聩的第一炮。
第二炮是《新月》第2卷第4号上发表的两篇胡适文章《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与《知难行亦不易》。前文是对孙中山“建国大纲”的疑问,后文是对孙中山哲学思想的批评。前文可以看作是《人权与约法》的续篇,从认识根源上追究到孙中山在“建国大纲”中只讲“训政”,取消“约法”的“根本大错误”,指出孙中山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他根本不信任中国人民参政的能力”。胡适认为:“民治制度的本身便是一种教育,人民初参政的时期,错误总不能免的,但我们不可因人民程度不够便不许他们参政。人民参政并不须多大的专门知识,他们需要的是参政的经验。民治主义的根本观念是承认普通民众的常识是根本可信任的,‘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这便是民治主义的根据。治国是大事业,专门的问题需要专门的学识。但人民的参政不是专门的问题,并不需要专门的知识。所患的只是怕民众不肯出来参政,故民治国家的大问题总是怎样引导民众出来参政。只要他们肯出来参政,一回生,二回便熟了。一回上当,二回便学乖了。故民治制度本身便是最好的政治训练。这便是‘行之则愈知之’,这便是‘越行越知,越知越行’。”
胡适又引用孙中山当年批判袁世凯时说的“幼童入塾读书”的比喻来说明。袁世凯曾借口中国人民知识程度太低,不配行共和,只可行专制。孙中山批判时说:“今使有见幼童将欲入塾读书者,而语其父兄曰,‘此童子不识字,不可使之入塾读者也’,于理通乎?惟其不识字,故须急于读书也。……故中国今日之当共和,犹幼童之当入塾读书也。”——胡适接着此话说:“宪政之治正是唯一的‘入塾读书’,唯其不曾入塾读书,故急须入塾读书也。”意思十分清楚,当日袁世凯之流,固不足论,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他问道:
我们看历史的教训,还是不敢信任人民而不肯实行宪政呢?还是认定人民与政府都应该早早“入塾读书”,早早制定宪法或约法,用宪政来训练人民和政府自己呢?
胡适这里强调:人民需要“入塾读书”,蒋介石和国民党、国民政府中“生平不曾梦见共和政体是什么样子的”衮衮诸公,也“不可不早日入塾读书”。“人民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与党部诸公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法治生活。先知先觉的政府诸公必须自己先用宪法来训练自己,制裁自己,然后可以希望训练国民走上共和的大路。”
“知难行易”是孙中山的一个重要哲学思想,这个哲学思想的含义落实在国民革命与政治建设的操作范畴里便是革命民众须服从“先知先觉”者的指导,首先是服从领袖的领导。胡适几年以前评价“孙文学说”时,大体上是赞成“知难行易”思想的,认为是一种“必要的心理建设”。但他发觉这个思想落实在国民革命和后来的以党治国的政治实践上便产生了许多实际的偏差与谬误。首先“知难行易”说的根本谬误是把“知”与“行”截然分做两件事,分做两类人做的两件事。一类是领袖与先知先觉,他们只管“知”并把“知”了的传达给处于“不知”地位的民众;另一类的民众只管“行”,即只管去执行“知”者的意志与命令。这固然很容易,不仅不需自己费力去“知”,事实上也不允许对“知”者发生怀疑与违悖,民众只需服从,只需执行,不必有独立思想,更不容有异见与批评。国民党特别是党的领袖自然是“知”者,是“诸葛亮”,人民只能是阿斗,只配服从,只配拣容易的“行”去力行。国民党内一班当权执政的人也借着“行易知难”的招牌,强调先总理与党国领袖已替全国人民思想好了,计划好了美好的革命前程与行动方略,全国“阿斗们”只需服从,不可怀疑③。“于是他们掮着‘训政’招牌,背着‘共信’的名义,箝制一切言论出版的自由,不容有丝毫异己的议论。”
“知难行易”说的第二个大错误是,“行易”用在治国上可能导致“卤莽糊涂地胡作胡为,害人误国”。就是有了“良法美意”,而行之不得其法,也会误国殃民。民生国计是极为复杂的问题,治国建设是无止境的学问,而“行易”的糊涂思想导致本来就昏昏然的官僚们把一切行政看得太容易,“故纨绔子弟可以办交通,顽固书生可以办考试,当火头出身的可以办一省的财政,旧式的官僚可以管一国的卫生。”——这实际上也已经是奉“知难行易”学说为“党国共识”的必然恶果了,而一班不学无术的军人政客又正可以拿这个“行易”理论作自己傻干蛮干胡作非为的护身符!
在《新月》的阵地上伴随胡适发炮开火的还有罗隆基的《论人权》(2卷5号)和梁实秋的《论思想统一》(2卷3号)等。面对《新月》月刊从第2号至第5号的一连串思想舆论的大胆挑战,国民党党部机关与宣传队伍再也不能沉默,他们迅速布置反击,从政治组织到舆论机器全线展开对《新月》和胡适本人的围剿。8月9日开始,上海的《民国日报》刊出署名灼华的《胡适所著<人权与约法>之荒谬》和张振之的《知难行易的根本问题》、《再论知难行易的根本问题》、尚和的《胡适之的反动与迷梦》。8月13日上海市第三区党部第三次全区代表大会形成决议,鉴于中国公学校长胡适之言论荒谬,要求教育部予以撤职并提请中央与上海市党部严厉制止学阀活动。8月24日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执行委员会第四十七次常会决议,呈请中央执委会咨国府,令教育部将胡适撤职惩办。接着北平、天津、青岛、江苏、南京等省市的党部都一哄而上,群起而攻之。“严惩竖儒胡适”,“查办丧行文人胡适”,“缉办无聊文人胡适”的呼声此起彼落。报刊连篇累牍发表批判文章,最后由教育部于10月4日发出“训令”,出面警告胡适。胡适接到“训令”之后,称该“训令”“含糊笼统”,“完全不懂得此令用意何在”。随手将“训令”中的错误和别字一一标出改正,退回教育部。并写信给教育部长蒋梦麟:“贵部下次来文,千万明白指示,若下次来文仍是这样含糊笼统,则不得谓为‘警告’,更不得谓为‘纠正’,我只好依旧退还贵部。”还把他的老朋友蒋梦麟轻轻挖苦了一顿。
为了防御胡适的言论搅乱教育界的思想阵线,国民党中常会又制定了一个《各级学校教职员研究党义暂行条例》(1929年10月21日通过)。共八条,强行规定:“本党为贯彻党义教育起见,全国各级学校教职员,应依照本条例之规定,对于本党党义作系统的研究,求深切的认识”。“每期研究期间,以学期为限,平均每日至少须有半小时之自修研究,每周至少须有一次之集合研究”。内容无非是《孙文学说》、《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军人精神教育》等小册子——这是因对胡适个人惩诫而殃及全国教职员工“天天读”的滑稽剧。11月国民党意识形态理论队伍集体大批判的《评胡适反党义近著》第1辑出版④。我们随便从中举出一些国民党舆论的口吻声调,如“知难行易的根本问题,决不容许‘胡说’来‘胡改’的”。如“不愿意一个堕落少年担任大学校长,尤其不愿意一个以巴结外国流氓为荣的人担任大学校长。”如“拿中国的钱而做英国的官”(张振之《知难行易的根本问题》)。又如:“国民党是博士所痛恨的,三民主义是博士所反对的”。“胡博士对于现在的现状,深为不满。因为未实现他的‘专家政治’”(陶其情《辟胡博士的“知难行也不易”论》)。还有一篇署名“无任”《有宪法才能训政吗?》的奇文则更值得摘录一引,文中透出一种国民党独有的理直气壮:“一般士大夫阶级封建余孽和新兴的资产阶级都高呼着:中国国民党独裁,中国国民党专政。他们反对中国国民党的意义和帝国主义军阀是一样的……中国国民党的专政,本身毫无掩饰的,我们的口号‘以党治国,以党建国,以党专政’,毫无疑义地宣布出来。因为中国国民党负了领导中国国民革命的责任,当然要尽这个责任而完成其使命。在训政时期,就是以党治国,以党专政的时期,在革命的立场上,在革命的理论上,丝毫用不着客气的,除非国民党放弃了革命的责任,才能放弃以党治国,以党专政的主张”。
就在国民党舆论队伍的一片围剿声中,《新月》6、7期合刊登载了胡适攻击国民党的新文章《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和罗隆基的《告压迫言论自由者》,把《新月》的人权运动推到了高潮。胡适在文章中大胆指出,国民党在对新文化的态度特别是在思想自由等问题上的立场是“反动的”。他沉痛地说:“新文化运动的一件大事业就是思想的解放。我们当日批评孔孟,弹劾程朱,反对孔教,否认上帝,为的是要打倒一尊的门户,解放中国的思想,提倡怀疑的态度和批评的精神而已。但共产党和国民党合作的结果,造成了一个绝对专制的局面,思想言论完全失去了自由。上帝可以否认,而孙中山不许批评。礼拜可以不做,而总理遗嘱不可不读,纪念周不可不做。……至于舆论呢?我们花了钱买报纸看,却不准看一点确实的新闻,不准读一点负责任的评论。一个负责任的学者说几句负责任的话,讨论一个中国国民应该讨论的问题,便惹起了五六个省市党部出来呈请政府通缉他,革掉他的校长,严办他,剥夺他的公权!”
胡适进一步指出国民党在文化问题、思想问题上的反动立场是有着深远的历史根源和学理基础的。他以私人的负责任言论的方式出来批评,“目的只是要国民党的自觉”。他说:“一个当国专政的政党的思想若含有不合时代的反动倾向,他的影响可以阻碍一个文化的进步。所以我们对于国民党的经典以及党中领袖人物的反动思想,不能不用很诚恳的态度下恳切的指摘。”胡适严肃指出,国民党对自己的错误思想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必须及时“自觉的纠正”,否则,刻意违饰,刻意坚持,甚至刻意封杀批评的声音和负责的舆论,“那么,国民党将来只能渐渐变成一个反时代的集团,决不能作时代的领导者”。他又语重心长地说:“现在国民党所以大失人心,一半固然是因为政治上的设施不能满足人民的期望,一半却是因为思想的僵化不能吸引前进的思想界的同情。前进的思想界的同情完全失掉之日,便是国民党油干灯草尽之时。”最后胡适提出五条“最低限度的改革”:(一)废止一切“鬼话文”的公文法令,改用国语。(二)通令全国日报,新闻论说一律改用白话。(三)废止一切箝制思想言论自由的命令、制度、机关。(四)取消统一思想与党化教育的迷信。(五)至少至少,学学专制帝王,时时下个求直言的诏令!——他说:“这几件最低限度的改革还不能做到,那么,我的骨头烧成灰,将来总有人会替国民党上‘反动’的谥号的。”
胡适又把《新月》人权舆论运动的文章合成《人权论集》,单独出版,他在12月13日写的“小序”中郑重强调:
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
这已经是面对面对抗了。——胡适是“骨头烧成灰”也要打碎国民党“当然革命”、孙中山“一贯正确”的迷信。1930年2月5日,国民党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宣传部致函新月书店,明告奉中央宣传部密令,查禁《新月》第2卷第6、7期合刊(罪名是胡、罗两文,“诋诽本党,肆行反动”)。5月3日,国民党上海特别市第四区执行委员会的宣传部发出命令,也是“奉中央宣传部密令”,查禁新月书店出版之《人权论集》。——一时新月社内外谣诼纷起,人心惶惶,同人均有黑云压城之感。人权运动的文字当然无法再做了,《新月》的“光”渐次暗澹,人权的“火”终于澌灭。胡适带头挑起的这一场在人权与法治问题上批判国民党的舆论运动固然打了几个短兵相接的漂亮仗,但终因国民党强大的政权力量的干预,败退了下来。
我们有必要再回过头来考察一下胡适与国民党新政权矛盾的发展轨迹。——胡适一生与国民党的关系起伏周折很多,亲疏微妙,渊源也深远,不但胡适后来的生荣死哀与国民党政权关系重大,他在政治上的进退出处与历史评价都纠缠着很深很重的与国民党的恩恩怨怨。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正是一个微妙复杂的关键时期。二十年代前期胡适办《努力周报》时与国民党交恶,发生多起思想文字的冲突,之后对清廷的态度,“善后会议”问题,以及他的好友丁文江与孙传芳的关系等都进一步加深了他与政治上正在迅速崛起的国民党的矛盾与恶感。胡适1926年8月在欧洲游历到巴黎时,就受到了国民党——中国旅欧巴黎国民党支部一次声势很大的政治狙击:他们散发传单,张贴标语,《警告旅欧华侨同胞》:“请注意孙传芳走狗胡适博士来欧的行动!”“监视这孙传芳的走狗胡适之来欧的一切行动!”“严密地探索他来欧所干的勾当,我们将宣告于国内同胞群起而攻之!”对此,胡适只能付之一笑。
1927年5月回国后,胡适与国民党的一些重要人物有过较多的交往,如蔡元培、戴传贤、胡汉民、吴稚晖。正如前文所说,他因国民党的新政权受到蔡元培、吴稚晖、张静江等元老名流的道义上的支持也表示支持与赞许,基本上是采取了相对肯定与暂时观望的态度。但他那时就心存一点忧虑与担心,担心国民党用军事手段夺取政权之后会在政治上走向独裁,文化上走向保守,思想上走向倒退。故他有借吴稚晖的“刀”杀伐旧思想的心计,在《几个反理学的思想家》一文中胡适以吴稚晖继顾炎武、颜元、戴震之后,加以推扬赞美,正是想用吴氏对当代东方精神文明的攻伐抹杀来堵住国民党从思想文化上倒退的路。他又反复重提孙中山在1920年1月写给海外国民党同志的信中,对“五四”新文化运动思想革新意义的肯定与赞颂:“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此种新文化运动实为最有价值之事”云云,正是祈望、鼓励国民党思想路线与文化政策的继续开放与进步。当然在思想哲学的根本立场上胡适与国民党是无法站立在一起的,胡适明确反对国民党以“党化教育”与“训政”名义实施的政治专制。胡适在一些政治含义相当明确的举措上始终不肯让步与妥协,例如他当中国公学校长时便坚持不挂国民党旗帜,不做总理纪念周,并在教务、科研等方面积极鼓励思想独立、学术独立。
《新月》人权舆论运动爆发之初国民党核心领导圈就派宋子文去约谈胡适,垂询对于当前“国政改革”的具体意见。除了公开呼吁制定“约法”与修正“政府组织法”之外,胡适还拟定了“充分实行专家政治”、“充分容纳异己人才”、“党政分开”、“劳工立法”、“用人宜实行考试,考试不可限于党员”等五点具体“改革意见”。胡适强调“我们的态度是‘修正’的态度,我们不问谁在台上,只希望做点补偏救弊的工作。补得一分是一分,救得一弊是一利。”(1929年7月2日日记)。——这些意见,国民党显然不能全部接受,垂询也只能是垂询而已,听不听是另外一回事。况且全国许多省市党部出于“正谊的火气”还在申请拿办严惩反革命胡适呢!不过,胡适“补偏救弊”的目的则可以认识清楚了。直至国民党向《新月》月刊采取了封杀查禁的严厉措施之后,胡适在1930年11月12日给宋子文的一封信中仍还认真地向宋子文提出“解放言论,取消报纸检查”等三条政治改革的主张(建议)。——这里可以看出尽管胡适与国民党政权在人权与法治问题上舆论冲突已经进入全面对抗的阶段,但胡适并未改变自己政治改革建言者的角色,并未放弃坚韧地、理性地、合法合理地向国民党争民主争人权争自由的历史使命。
胡适曾草拟过一篇题为《我们要我们的自由》的文稿,这个文稿可以更清楚地看出胡适愿当诤臣的立场。此文稿大意云:近两年来大家都感觉“舆论的不自由”,报上没有纪实的新闻,而只有快意的谣言,没有公正的批评而只有恶意的漫骂丑诋。“异己便是反动,批评便是反革命”。胡适认为,“这是一个民族的大耻辱。这都是摧残言论出版自由的当然结果”。他申明:“我们所以要争我们的思想、言论、出版自由,第一,是要想尽我们的微薄能力,以中国国民的资格,对于国家社会的问题作善意的批评和积极的讨论,尽一点指导监督的天职。第二,是要借此提倡一点新风气,引起国内的学者注意国家社会的问题,大家起来做政府和政党的指导监督。”胡适在《人权论集》的小序中还借清周亮工《书影》里一则寓言小故事来表明心迹:
昔有鹦鹉飞集陀山。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入水濡羽,飞而洒之。天神言:“尔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今日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
这便可以明白胡适整个人权运动的心理出发点与主观目的了。心太热,受“热病”之故,终不能一旁冷眼观赏,无动于衷。火烧起来了,中国处于政治专制、人权压抑、言论封杀、自由濒绝的时候。——这样的思想文化土地,胡适们“翅膀上滴下的水点”能救灭得了当日恶政治的“大火”么?其客观效应也正还是那句话:“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
胡适对国民党新政权“无法无天的政治”深感失望,特别是国民党对《新月》月刊封杀查禁之处置,胡适的对立情绪更严重,1930年3月2日胡适在日记中集《楚辞》句做了一联以标榜自己的“志意”:
吾方高驰而不顾 夫孰异道而相安
——前联见胡适“志意”之坚决,后联则是胡适与国民党政治关系的本质或者说实质了。——胡适认为国民党政权所操作的“无法无天的政治”在现代政治学的学理范围只能判断为一个不合格的政府;向一个现代的不合格的政府争自由,争人权,商讨法治;无异于与虎谋皮,虎皮没谋到,反被老虎咬得遍体鳞伤。——“人权”舆论运动的注定失败是不言而喻的,胡适在接受失败的历史命运的同时展示了自己的悲壮风采,在中国的人权运动史上留下不可忘却的一页。
①据胡适4月1日日记,他在陈氏此文边上批道:“可怜陈德徵”,“生平只知有三民主义,只知总理及其遗教,只知有党,终以为党是制法的机关。”按,5月21日王宠惠回信胡适称:“在三全大会中该案并未提出,实已无形打销矣”。②《新月》2卷2号刊载胡适《人权与约法》同时附有一段“编者的话”,称:“胡先生在本期特撰《人权与约法》一文,痛论现在中国人民没有法律的保障,不能享受应得的自由,根据事实用严谨的态度,大无畏的精神,向国人进一个诚挚的忠告,在这个人权被剥夺几乎没有丝毫余剩的时候,胡先生这篇文章应是我们民众所不可不读的了”。③胡适对“知”与“行”、“诸葛亮”与“阿斗”的身份归类与任务分配早就感到荒谬。1928年12月14日他应一家出版机构之请,自述《新年的好梦》时,就借“新年梦想”语夹讥讽地批评道:“我们梦想今年大家有一点点自由。孙中山先生说政府是诸葛亮,国民是阿斗。政府诸公诚然都是诸葛亮,但在这以党治国的时期,我们老百姓却不配自命阿斗。可是我们乡下有句古话道:‘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诸位诸葛亮先生们运筹决胜,也许有偶然的错误,也许有智者千虑之一失。倘然我们一班臭皮匠有点点言论出版的自由,偶然插一两句嘴,偶尔指出一两处错误,偶尔诉一两桩痛苦,大概也无损于诸葛亮先生的尊严吧。”(1928年12月14日记)。④《评胡适反党义近著》第1辑于1929年11月由上海光明书局印行,同时发出预告,还要出版第二辑。此书有署名:陶其情的“序”称:胡适的一系反党文章“诋毁党义”,“确是笨伯的迁怒”。此书分上下两编:上编“知行问题”,篇目有张振之《知难行易的根本问题》、《再论知难行易的根本问题》、潘公展《行易知难的解释》、王健民《“知难行亦不易”的商榷》、陶其情《辟胡博士“知难行亦不易”论》、虚白《知难行易辨》。下编“政法问题”:篇目有灼华《胡适所著<人权与约法>之荒谬》、无任《有宪法才能训政吗?》、方岳《宪法与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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