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银行业面临两大命题(论文文献综述)
王毅[1](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指出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丁启[2](2020)在《银行业竞争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加成率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造业已取得巨大成就,2010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但是“大而不强”的问题一直被人们所关注。如何使制造业在规模变大的基础上提高企业自身加成率,提升制造业企业经营绩效,这是迈入“新时代”中国经济想要持续稳健发展必须要破解的问题。与此同时,在我国作为制造业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来源的银行业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使得银行业市场竞争程度逐渐激烈。本文从银行业竞争这一视角出发,研究其是否会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加成率产生影响,如果存在某种影响,那么银行业竞争又是通过什么渠道影响制造业企业加成率呢?以及如何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推动中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本文首先基于现有研究与理论梳理,认为银行业竞争会促进制造业企业加成率提高。银行业竞争一方面作用于制造业企业内部的制造业企业的成本;另一方面作用于制造业企业外部,使得制造业企业对自身产品的定价能力更强。然后借鉴现有文献对银行业竞争与制造业企业加成率进行测度,并且基于测度结果对银行业竞争与制造业企业加成率进行发展变迁的梳理与演化特征,发现银行业经过多年自上而下的改革,银行业市场的竞争格局日趋激烈,同时制造业企业加成率整体上也是逐年提高。最后在经验分析部分对理论分析的结果进行验证,同时也基于行业、企业规模等差异进行了异质性分析。采用微观层面中国工业企业与城市层面银行业分支机构合并而成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利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等计量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认为:(1)银行业竞争显着促进了中国制造业企业加成率提高,这一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中依然成立;(2)在分行业的异质性研究中发现,银行业竞争对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加成率促进作用最大,技术密集型行业次之,相对而言对资本密集型促进作用最小;(3)在分企业规模的异质性分析中,银行业竞争更能促进小企业的加成率提高;(4)在分企业所有权的异质性分析中发现,银行业竞争更能促进非国有企业的加成率提高;(5)银行业竞争通过降低企业边际成本与提升企业外部市场定价能力两条渠道促进制造业企业加成率提高。由此,为进一步提高制造业企业加成率,本文提出提高银行业竞争程度、构建银企信息共享平台、适当引导信贷资金流向等政策建议。
赵杰[3](2020)在《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企业市场退出是由退出方式、退出清算和注销登记等要素构成的,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也不例外。商业银行市场退出包括破产退出(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与非破产市场退出。一直以来,我国对商业银行的规制均以行政监管为主导,商业银行市场退出也以行政解散方式居多,尚无典型破产案例,多为非破产市场退出。随着金融风险的加剧,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问题显得越发重要。但由于我国在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方面的制度建设积累不足,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中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某种程度上讲,就我国而言,在当前阶段,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比银行破产更具有研究的价值和空间。后危机时代,完善银行危机处置和市场退出成为世界各国银行法变革的主要方向。我国通过出台《存款保险条例》等规定,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等部门,在规则和机构设置上对银行危机处置进行了完善。但在市场退出问题上,虽然《公司法》中公司解散和非破产清算的规定不断更新,银行法的改革却停滞不前,相关的退出规则仍然不够完善。立法滞后与现实障碍等多种因素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面临着制度供给不足(立法体系尚不完善、程序混乱和责任单一)、制度运行滞涩(行政干预缺乏制约、监管权分配缺乏标准)、制度效率无法实现(缺乏协作机制、过于倚重公用资源救助)的困境。立法不完善和权力失衡仅是问题的表象,制度性思维的缺失才是问题的内在成因。针对制度性思维的缺失,应以制度分析作为指引,寻找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构建路径。应以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金融学理论确定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效率观,并通过LLSV、LTF以及不完备法律理论,寻求实现金融法治的实现路径,尤其是司法权与监管权的权力均衡路径。在制度分析指引下,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构建应以提高制度效率、协调和整合不同法律规定、审慎适用关闭、撤销等行政性强制解散方式、遵循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市场化导向为思路。从微观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非破产市场退出方式的完善、非破产清算制度的完善、确定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与公共资源救助的边界和衔接条件四个方面构建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框架。在框架构建的基础上,还有必要进一步从利益相关主体和责任体系两个方面对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进行完善。利益相关主体方面包括公权力主体分析与实现公权力均衡的路径分析、私权利主体分析与实现私权利保护的路径分析;责任方面则包括监管机构责任、银行高管责任与股东加重责任的完善。化解银行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高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效率和市场化水平是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
马微[4](2019)在《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研究》文中指出经济新常态下,积极发挥金融改革的重要作用,扩大和优化金融等软件基础设施的供给,形成高效的金融体系和有效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结构,是从供给侧角度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连续四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强调要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并对金融行业在供给侧改革中的任务做出了总体部署。这为金融助力产业结构升级以及两者协调发展的相关研究提出了新的命题。然而现实是,一方面,中国当前金融运行总体是稳健的,但结构不合理问题仍然存在,金融市场制度尚不完善,直接融资占比偏低,银行间接融资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宏观杠杆率居高不下的同时金融风险大量集中于商业银行体系,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这也成为制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瓶颈;另一方面,既有文献虽关注到了金融体系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但相关研究大多停留在总量层面,鲜有研究从结构层面探讨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关联性。因此,金融结构如何深化改革,特别是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如何有效聚焦到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上已成为助力中国产业结构成功转型的关键。由此,开展“以产业结构升级为核心的金融结构研究”就成为当下乃至未来盘活中国经济整个一盘大棋的重要问题。本文紧密围绕金融结构助力产业结构升级这一主题,按照“既有文献梳理—理论分析—历史演化—现状、趋势及问题分析—实证检验—政策建议”的思路展开研究,较为系统地分析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第一,对国内外相关既有研究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与评价,为本文的后续分析奠定了基础。第二,构建理论分析框架,一是从演化规律的视角分析了金融结构的基本特征,并结合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了产业结构升级的基本特征;二是从产业资本形成、产业资源配置和产业技术进步三个维度探讨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机制,回答了金融结构为什么会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三是构建金融结构作用于产业结构升级的理论模型,揭示了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以及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关系;四是从直接、间接和非线性三个维度系统阐述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路径,回答了金融结构如何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理论假说,从而为后文影响效应的进一步检验奠定理论基础。第三,从历史变迁的视角,考察了中国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发展历程,依次剖析了不同阶段中国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的演化背景、基本特征及其变动方向。第四,从总体上考察了中国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发展现状、趋势及存在的问题,一是从融资结构、银行业结构和资本市场结构三个层面出发,全面考察了中国金融结构的发展现状,并结合实践中金融结构的动态演变,总结出中国金融结构的复杂化趋势;二是从三次产业分布、中小企业发展、技术创新水平和主导产业发展四个层面对中国产业结构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系统分析,并结合实际中产业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提出了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目标趋势;三是总结了中国当前的金融结构在助力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第五,构建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测度指标体系,运用2005-2017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证检验,一是运用一步系统GMM估计技术对动态面板模型进行回归,考察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及地区差异;二是构建中介效应模型,从中小企业成长、技术创新和主导产业发展三个层面考察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间接影响效应的存在性;三是采用面板门槛回归技术检验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非线性影响效应,揭示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非线性影响规律、约束机制及地区差异等问题。第六,在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得出的研究结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金融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前进态势,提出了金融助力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研究发现:第一,金融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体现为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并通过产业资本形成机制、产业资源配置机制和产业技术进步机制的三层递进机制,促进国民储蓄和资本积累,引导资金优化配置,提升技术创新水平,进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第二,中国的金融结构经历了巨大变迁,初步形成了银行主导型融资结构、竞争性银行业结构和复合型资本市场结构,且随着实践中金融结构的动态演变,呈现出交叉融合的复杂化趋势和显着的地区差异;中国的产业结构经历了明显的阶段性变迁,并基本形成了“三二一”的产业结构类型,但同时中国的产业发展还存在着第三产业占比过低,产值结构与就业结构不匹配,产业结构地区分布不平衡,产业内部结构低端化等结构性问题。第三,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着的影响,一是无论融资结构、银行业结构还是资本市场结构,均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着的影响,且产业结构的升级受惯性影响表现出了延续性与累积性的特征;二是市场主导型融资结构、竞争性银行业结构和复合型资本市场结构更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三是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地区差异。第四,金融结构能够通过中小企业发展、技术创新等产生中介效应,从而间接影响产业结构升级,一是融资结构层面,对技术创新水平的促进确实是融资结构推动产业层次提升的一个重要影响路径;二是银行业结构层面,银行业集中度的提升确实会通过阻碍中小企业成长和技术创新水平提升而抑制产业结构升级;三是资本市场结构层面,资本市场结构通过助力中小企业成长和技术创新进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机制是成立的。第五,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之间存在着复杂的非线性关联,且受到经济发展阶段和金融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区别于以往研究,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第一,初步构建了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研究的逻辑框架,不同于现有研究大多集中于总量层面,本文从结构层出发探讨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理、影响路径与影响效应,厘清了与不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金融结构,进一步丰富了金融结构理论的相关研究成果。第二,较为深入地剖析了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理论机理,本文从产业资本形成、产业资源配置和产业技术进步三个层面剖析了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机制,回答了金融结构为什么会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同时探究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直接、间接和非线性影响路径,回答了金融结构如何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这对理论界深入认识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路。第三,弥补了传统金融结构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现代金融结构呈现出超越传统金融结构理论的复杂化特征,而现有金融结构理论研究并未体现这一内容,本文结合实践中金融结构的内生演变,系统阐述了现代金融结构交叉融合的复杂化趋势。第四,较为全面地考察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不同于现有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分析层面,本文在从融资结构、银行业结构和资本市场结构三个方面对金融结构进行全景式衡量的基础上,利用中国省际面板数据从直接、间接和非线性三个维度实证考察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无疑为该前沿研究领域增添了不可或缺的重要经验证据。
李其成[5](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李洋[6](2019)在《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旨在破除全球化时代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对国有体制发展前景的质疑。“公有制必然不如私有制”的论调是站不住脚的。把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视为中国经济的枷锁是很危险的,也是不公正的。本文通过对我国国有经济发展历史的回顾,以及与全世界范围内其他经济体国有企业成功案例的对比分析,寻找出我国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国有企业不仅存在于具有社会主义传统的欧洲国家,连私有化至上的美国也并非没有国有企业。学界常有观点认为西方国有经济的比例比中国低很多,但是以新加坡为例的不少完全市场经济体也拥有着很高的国有经济比例。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可以说涉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但为何也能够实现经济成功呢?这些都是简单支持私有化的理论无法解释的问题。所以说,草率的把所有的经济问题归咎于国有体制是不负责任的。回顾历史,那些不立足本国国情就接受了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试图通过激进的私有化实现经济发展的失败案例比比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拉美国家、菲律宾等经济体陷入长久的“中等收入陷阱”就是例证。而这些国家也基本失去了实现工业化的机会。反观同时期有着更高国有企业比例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等)却完成了脱贫和赶超。国有企业存在的很多问题是与所有制无直接关系的。很多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在私有企业,尤其是在股权分散的大型私有企业里一个都不会少。如此可见,简单的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对于解决这些问题并没有帮助。从西方成功的国有企业经验中可以看到,如果能够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按照市场规则有效治理国有企业,所有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很好的管控和规避,完全不会比私有企业做的差。从对法国国有经济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在承认国有企业贡献和地位的同时,法国政府不推行激进私有化,而是通过积极改革保持企业竞争力,使其成为国家核心技术的掌握者。德国的国有企业也在战后恢复经济,实现国家工业化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而且在经历了几轮私有化后,近年来德国在电力等行业开始出现重新国有化的呼声。而北欧国家的国有企业则是支撑其高福利经济的重要部分,且在创新能力上走在世界前列。亚洲的新加坡和韩国则更加是利用国有企业实现经济腾飞,完成工业化的典型案例。甚至在完全信奉私有化的美国也有着数量可观的国有企业,除了在公共事业部门外,也不乏涉足军工、金融、地产等行业。这些都说明了国有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国有企业改革虽不是新问题,但目前大部分研究都只停留在企业微观治理的层面,并没有从全球化内外联动的视角,以及历史发展规律的角度直面指出坚定做大做强国有经济的理论基础和信心来源。只有跳出西方经济学范式的框架,从例证分析的角度才能更好找到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本文在绪论中阐述了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动态及论文研究方法、基本框架与创新点;第一章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客观总结了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出的历史贡献。同时回顾了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诞生及推广的原因和过程,阐明了这一趋势对我国经济在逐渐融入全球体系后的影响。为了解释这一影响,本文在第一章第二节阐述了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关系。第二章首先总结和分析了质疑国有企业运行效率的一些理论,包括“委托-代理”“搭便车”“预算软约束”等问题,揭示了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否与企业的产权归属公有或私有并无关联。随后,本文对推行私有化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陷阱”进行了梳理。最后,本章指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私有化改革在本质上的不同之处。在第三章,本文通过对法国、德国、北欧国家、美国等经济体的国有企业发展历史的分析和对比,总结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值得借鉴的地方。第四章则主要分析了与中国更为接近的韩国、新加坡等经济体的国有经济成分和私有化改革的尝试,试图找到可供我国采用的改革路径。本文的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就当前全球化形势下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和可能的应对举措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第八章则是对全文的总结,以及对未来国有企业发展的展望。
段传龙[7](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张东辉[8](2019)在《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与风险影响的机理研究 ——基于中国与发达国家、其他转轨国家商业银行比较》文中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出现了爆发式增长,金融脱媒现象严重,中国以商业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受到严重冲击,盈利模式亟需转型。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面临两个倒逼:第一,经济结构调整倒逼商业银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要求其盈利模式由动员储蓄的基础功能发挥主导作用,拓展到配置资金的核心功能发挥主导作用,并为进一步拓展资源再配置、分散风险等派生功能,实现功能升级奠定基础;第二,利率市场化导致利差收窄,倒逼商业银行通过提升表内外业务收入和进行综合化经营两个途径来探索新的盈利结构。如何把商业银行盈利结构调整与其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提升有机结合,避免利率市场化中“脱实向虚”的倾向,是中国商业银行提升自身竞争力并确保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顺利进行的关键,也是盈利模式可持续的重要保障。然而,现有文献对此缺乏必要的关注。本论文:首先,在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的影响、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风险的影响等国内外文献梳理的基础上:(1)根据商业银行收益不能够独立于风险的特征及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面临的两个倒逼,将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与风险统一到盈利模式的影响下,提出了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与风险影响的研究命题,试图寻找中国与发达国家、其他转轨国家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的异同及背后的体制与机制原因;(2)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盈利能力及风险等概念进行界定。将盈利模式分为“利差主导型”和“利差与中间业务平衡型”两种,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及其衡量指标进行阐述;梳理了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选择Z-SCORE作为风险衡量指标的依据;(3)系统归纳了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及风险的影响相关理论。上述研究为本文提供了逻辑框架和理论基础。其次,构建了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与风险影响的理论模型。(1)借助Cobb-Douglas生产函数刻画了商业银行的投入产出关系,以此为依据建立了贷款生产函数,构建了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影响的基本模型,并对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对盈利能力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2)通过Cobb-Douglas函数体系下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影响求解发现,二者存在非线性关系,即随着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多元化,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的正向影响逐渐加强。但由于受到市场垄断势力、外部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和冲击,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其盈利能力的影响存在高限;(3)将Roy所提出的破产距离概念,引入到Altman企业风险的Z-SCORE模型,在厘清银行盈利模式与风险的逻辑关系的基础上,构建了银行盈利模式对风险影响的模型,使用统计学中概率分布函数对理论模型进行延展得到,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对风险的影响主要通过业务收入波动实现。当商业银行业务收入波动较小时,收入结构多元化程度提高会降低商业银行的潜在破产风险;当商业银行业务收入波动较大时,收入结构多元化程度提高可能会增加商业银行的潜在破产风险。对盈利模式影响盈利能力与风险理论建模,弥补了该研究领域目前仅进行实证检验、理论分析不足的缺陷。第三,选取2005-2014年中国与4个发达国家、6个其他转轨国家各前20家商业银行的数据:(1)从实体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结构特征,阐述了不同金融主体在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功能优势。(2)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对不同类型国家商业银行间盈利模式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盈利结构与其他国家的商业银行存在较大的差异:一是过度依附动员储蓄功能,净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远远高于对比国家,利差主导型盈利模式占据主要地位;二是在资本配置的核心功能方面,净息差与净利差较高,资本核心配置功能却较低;三是在派生功能方面,净费用及佣金占比较低,分散风险功能弱,其他收入占比低,规避风险、公司治理等衍生功能匮乏。表明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变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虽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但也充满挑战。利用多个国家微观数据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盈利能力及风险进行描述性统计比较,弥补了现有描述性统计主要集中于不同国家银行业层面、中国与个别国家商业银行的简单对比,缺乏多国商业银行微观层面深入调查研究的不足。第四,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与风险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选取平均资产收益率和银行破产概率作为商业银行衡量盈利能力和风险状况的被解释变量,净息差、非利息收入占比、多元化收入结构指标作为解释变量。使用GMM方法分别对2005-2014年中国与4个发达国家和6个其他转轨国家的商业银行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得到:(1)中国与发达国家及其他转轨国家商业银行相同,扩大信贷业务、增加净利差的盈利模式显着提高了其盈利能力,但同时也加大了风险。(2)中国与发达国家和其他转轨国家商业银行不同之处,一是中国商业银行拓展非利息业务显着提高了其盈利能力,而对其他转轨国家提高其盈利能力却有负向影响,对发达国家提高其盈利能力影响则不显着;二是多元化经营可以显着增加其他转轨国家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并降低其风险,但只能显着降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风险,并负向影响其盈利能力。中国商业银行进行多元化经营能显着提高其盈利能力,但不能显着降低其风险。(3)中国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收入均能显着提高银行盈利水平,但这些业务均不能有效改善风险承担状况。中国商业银行进行多元化经营时盲目追求盈利并没有充分考虑规避风险问题,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情况。用微观数据揭示中国商业银行与发达国家及其他转轨国家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与风险两方面影响的显着差异,弥补了现有文献局限于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或风险单方面影响、没有把二者有机联系的不足。最后,根据上述研究,提出中国商业银行在盈利模式转型中提高盈利能力与加强风险控制的政策建议。(1)在盈利模式中改善资金配置,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功能。提高对实体产业的识别与预测能力,将银行服务链条与产业服务链对接,顺应实体产业发展。(2)加强行业监管,强化风险意识,纠正业务创新与监管套利的扭曲关系。商业银行应完善产品创新机制,严格执行监管制度。监管部门要提高监管机制有效性,为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提供制度保障。(3)优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推动盈利模式良性转型。要加强银行董事会、管理层与监事会的相互制衡与协调,从内在驱动盈利模式转型。银行要及时补充资本,提高资本质量,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4)实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差异化经营,挖掘更大盈利潜能。要利用大数据深度挖掘,针对不同业务提供差异化的风险管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多元化经营,促进盈利模式从传统利差型向多元化的综合经营转变。(5)加强服务功能升级,选拔培育职业银行家,建立健全银行业T型人才培养机制,为盈利模式转型做好人才保障。
江雪[9](2019)在《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研究》文中指出以美国为中心发生的世界性金融危机的爆发给全球经济带来了沉重打击。由于管制的放松,银行机构盲目扩张,掩盖次级贷款风险,制造虚假繁荣,导致金融风险不断积聚。众多金融机构的连续倒闭更是导致金融冲击得以迅速放大和传播,加剧了局势的恶化,让人们不得不审视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之间的关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蓬勃发展,有力推动了我国经济增长。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外资银行准入门槛放低,鼓励建设中小银行,民营银行获批成立,银行业市场的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市场集中度下降,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显着提高。但同时我国银行业资产质量有所下滑,银行业风险不断积聚。作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创新性的探讨我国银行集中度变化对银行业风险的积聚和传染有何影响,在各省经济金融联系日趋紧密的情况下对地区间风险溢出强度的影响,以及在同业业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对金融部门间风险传染的影响,并在研究结果上提出有建树的政策建议。本文首先对银行产业组织理论、金融传染及溢出等相关经典理论整理溯源,并对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研究的假说及相关实证进行整理归纳及述评,为研究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及框架。创新性的分析了银行集中度对银行业风险在空间溢出和部门传染两个方面的影响机制,为接下来的实证研究提供了机制分析。接着对我国的银行业相关情况做出了全面客观的定性及定量描述,并分析了美国及欧盟银行业集中度及风险情况。本文研究银行集中度对银行业风险的影响是从信贷资产质量、地区间风险溢出和部门间风险传染三个角度来进行分析。在研究信贷资产质量上,本文基于2006-2016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对银行集中度与不良贷款率之间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银行市场集中度提升有利于降低银行不良率,抑制银行业风险的结论,并通过更改指标衡量方式以及分样本回归以检验结果的稳健性。在对银行集中度如何影响银行业风险的地区溢出效应的研究中,本文认为银行业风险通过违约积聚效应在地区间的溢出主要有三大途径:实体经济的资产负债表渠道、银行资产负债表渠道以及金融加速器效应。通过这三种途径各地区金融风险实现同向联动。银行集中度变化通过内部信息交互和外部信息甄别两大机制影响银行业风险通过违约积聚效应在地区间的溢出。这两种机制一方面会造成本地区银行集中度对其他地区银行业风险产生影响,另一方面还会造成地区间银行业风险传染速度随着银行集中度的变化而发生显着变化。基于2006-2016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使用空间滞后模型和空间杜宾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第一,银行集中度的提升有利于抑制本地区银行业风险。第二,本地区银行集中度的提升同样抑制了周边地区银行业风险。银行集中度的提升不仅通过直接效应而且通过间接效应降低银行业风险。第三,各个地区银行业风险的确存在空间关联性,即银行业风险的确会传染至周边地区。第四,空间权重矩阵考虑了各地区银行集中度变量后,各地区银行业风险空间联动性变强。这说明本地区银行集中度越高,本地区的银行业风险越容易传播至周边地区。本文变换衡量指标和空间权重矩阵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显示上述结论均成立。在对银行集中度如何影响风险在各金融部门之间的传染效应的研究中,本文认为随着金融同业业务的发展,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加杠杆、加错配、降信用三种方式,借道同业市场实现收益的提升,但同时金融风险在各金融部门间不断积聚并传染。银行集中度变化则通过影响同业业务规模以及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来影响风险传染难易程度。本文使用2007年至2017年申银万国二级金融行业指数和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日数据,采用条件在险价值(CoVaR)和GARCH模型对银行集中度如何影响金融风险在各部门之间的传染进行检验,结果发现无论是银行业对金融其他板块的风险溢出,亦或是其他板块对银行业的风险溢出,银行集中度均对其有着负向影响,即说明银行集中度的提升有利于抑制金融行业间风险溢出。同时,随着银行集中度的变化,银行对金融其他行业的风险溢出程度的变化要强于其他行业对银行业的风险溢出程度的变化。本文认为在银行业市场化进程中有关部门不应当盲目追求银行数量的增长,过度放低银行准入门槛,而应当综合权衡银行集中度降低带来的收益和风险,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银行业改革政策。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提出勿盲目降低银行集中度、通过产品差异化提高集中度、合理制定地区性银行业市场政策及加强同业业务监管力度的政策建议。
刘乃梁[10](2016)在《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进路研究》文中认为溯源不足百余年的当代反垄断法秉承竞争宏愿,以独立规制禀赋常立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宏图之中,因其恢弘效果而被社会舆论褒奖为“经济宪法”,也因此标签设定而承载着更多的历史使命与规制期待。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肩负着为市场经济发展肃清垄断荆棘的任务,它与银行业垄断问题的广泛质疑和银行业市场化探索的行之惟艰“不期而遇”。当回顾、审视和反思我国银行业从垄断经营到竞争引入的发展历程,我们就会知晓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开展并非历史的巧合,而是源于现实和发展之迫切需要。我国银行业发展呈现出对政府干预的高度路径依赖,这使得银行业垄断以一种既复杂又简单的形态呈现于社会舆论面前:它因公权的过多介入而游走于市场与法律的边界,又因公私交融之下金融机构权利的权力化倾向而表现出市场行为的肆意。在种种争论之中,金融消费者和大多数社会舆论声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为富不仁”,经济学家更多地痛陈银行业市场精神之缺失,业界人士极力维护银行业的正面形象,而决策层隔岸观火静待银行业市场化进程的外部性展开。在银行业垄断的“罗生门”之中,《反垄断法》的实施成为问题澄清和解决的应然进路,银行业垄断的传媒语境亟待法律层面的认知、剖析与应对。从金融学到法学,银行业垄断问题需要从指数分析和效果评测回归《反垄断法》的法定垄断类型和法律规制结构之中,进而寻求法律框架下的合理界定与规制进路;从金融法到竞争法,银行业需要引入更为独立、更为权威的维护市场竞争机制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制手段,通过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探索实现对银行业市场金融规制的补充和完善;从结构主义到行为主义,我们应当在尊重银行业金融规制的基础上,立足主体权利的维护,从主体行为逻辑出发构建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体系。银行业垄断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比之我国反垄断法规范体系的单薄、银行业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一家独大”比之我国反垄断法规制机构的分散与不成熟,种种对比的结论在于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完善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仍然存在着很长一段距离。但是,我们不能因反垄断法的羽翼未满而对银行业垄断问题视而不见,亦不能因反垄断法律规范的既有残缺而放弃对银行业垄断行为专业规制路径的探索。在金融法治化的议题之下,我们没有理由使金融市场化的建设脱离最符合市场化诉求、最能维护市场竞争机制的反垄断法的实施。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应当立足于银行业垄断问题的特征,从反垄断法规制优势出发不断寻求制度完善,以期为银行业市场化进程保驾护航。本文的研究与写作立足于法学视角,在遵循问题主义进路的前提下,依照法律规制开展与完善的基本结构展开对核心命题的论述。具体来看,从“规制需求—规制供给—规制问题—规制分析—规制路径”的法律规制进路逻辑出发,对银行业垄断的规制缘起、银行业垄断行为的法律界定、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现实困境、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法律逻辑和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制度发展等相关问题进行阐释。全文除导论之外,共分为五章,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章——“银行业垄断:问题与规制进路”。本章通过银行业垄断理论与现实问题的梳理,阐明命题的法学属性,明确银行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指出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探索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制度体系的宏观向度。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虽然存在着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的观点之争,但是从整体发展趋势而言始终是从垄断逐渐走向竞争。鉴于反垄断法对银行业垄断结构规制的局限性和行为规制的可行性,我们认为应当确立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为导向,将银行业垄断问题的关注点从金融学的市场评测转入法学视野下的行为规制。银行业垄断问题的法学本质在于形成垄断行为、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和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我国银行市场的垄断行为夹杂政府的不当干预具有多层次、多场域的特征,从根本上渗透于银行业市场的各个领域。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应当立足于市场化建设,从垄断行为规制着手,树立“攘外必先安内”的规制理念,正确处理与金融规制的关系,借《反垄断法》实施之东风,探索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体系的完善路径。第二章——“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内涵阐释”。本章在厘清《反垄断法》适用于银行业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障碍的基础上,明确银行业市场垄断行为的认定思路,阐明银行业经营者的主体特殊性,将广泛存在于社会舆论之中的“意定”垄断行为置于法定垄断行为框架之内分析,通过银行业市场垄断行为的对号入座明确银行业市场垄断的法律真实性,从法律适用的层面释明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银行业垄断行为的法律认定应当以合理规则适用为主,慎用本身违法规则,相关市场认定应当着眼结论的发展性与科学性,与此同时应当尊重银行业的行业特征,适时调整认定方法。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应当秉承经营者的同一性,树立“以经济垄断规制为主,行政垄断规制为辅”的推进维度。除宏观认定思路阐释之外,本章从银行业市场价格联盟、“银行业反垄断第一案”和“大到不能倒”等问题着手,着重分析银行业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等垄断类型方面表现出的不同个性。第三章——“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问题审视”。本章从“目标—主体—方法—效果”的规制结构出发阐明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体系建构的关键环节。我国银行业市场反垄断法规制承继了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目标虚化”,反垄断法规制目标的多元定位不仅导致自身规制目标的不集中,也使得与银行业规制目标趋同,产生外部挤压。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与行业规制的权力冲突不利于规制目标的实现,并且银行业发展的路径依赖与反垄断法规制体系自身的不健全更是加剧了银行市场对反垄断法规制的排斥。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面临着一种“内忧外患”的实践困境,规制方法的不完善首先成为“内忧”的始作俑者,而后反垄断法规制的“无计可施”又对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权威性与独立性产生减损效应,最终导致反垄断法规制“无从下手”,威慑与合规指引的双重规制效果成为奢求。第四章——“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法学逻辑”。本章依据第三章提出的目标虚化、主体冲突、方法困境和效果评测四方面的问题,立足银行业市场垄断行为的特征和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现状,从规制理念、权利导向、冲突协调和规制调试四个方面进行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法学逻辑阐释。我们认为,反垄断法规制秉持着助推而非主导、规制而非控制、工具而非万能以及独立而非附庸的法律适用理念,在金融市场化、金融法治化和金融民主化的银行业市场发展思潮下,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应当树立一种法治、辅助且独立的规制理念,通过对银行业市场垄断行为的规制,促成银行业市场金融规制的有效变革,通过反垄断法规制的路径创造实现银行业市场监管路径依赖的适当破除。银行业市场应当明确竞争者市场和消费者市场不同的权利诉求,反垄断法规制立足于相关市场主体的权利维护,并且通过反垄断法规制的自我调试缓解法律的不确定性,挖掘反垄断法规制之于银行业市场的特殊禀赋。第五章——“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制度进路”。本章针对前文问题梳理与逻辑分析首先明确银行业反垄断规制权的行使原则和边界,明确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体系的特征在于软硬兼施、多元参与和制度明晰。首先,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应当建立明确的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为规制协调机构,不断促进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司法化改造,合理配置垄断行为执法管辖权,依据区分原则开展银行业市场政府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并通过执法和解制度的探索柔性处理银行业市场问题。其次,通过以大数据和银行业市场竞争性评估的基础制度完善、以法律规范体系和量化标准为核心的实体制度完善以及以执法和司法为内容的程序制度完善,缓解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不确定性。最后,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还应从主体多元化、守法促进、政府不当干预排除和产业政策协调等方面着手,完善私人实施、专家参与、竞争倡导、竞争中立和行政指导等关联法律制度。
二、中国银行业面临两大命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银行业面临两大命题(论文提纲范文)
(1)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2)银行业竞争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加成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2.1 企业加成率的理论内涵、研究历程与测算方法 |
1.2.2 制造业企业加成率的影响因素 |
1.2.3 银行业竞争对制造业企业绩效的影响 |
1.2.4 文献评述 |
1.3 主要内容、结构安排与技术路线图 |
1.3.1 主要内容 |
1.3.2 结构安排 |
1.3.3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方法 |
1.4.1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
1.4.2 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
1.5 文章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文章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银行业竞争对制造业企业加成率影响的理论分析 |
2.1 理论基础 |
2.1.1 金融深化理论 |
2.1.2 市场力量假说 |
2.2 银行业竞争制度形成与对制造业企业加成率的影响机制 |
2.2.1 中国银行业市场竞争格局的制度形成 |
2.2.2 银行业竞争对制造业企业加成率影响效应的机制分析 |
第三章 中国银行业竞争和制造业企业加成率的测度与演化特征 |
3.1 对中国银行业竞争的测度与演化特征 |
3.1.1 中国银行业竞争的测度 |
3.1.2 中国银行业竞争的演化特征 |
3.2 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加成率的测度与演化特征 |
3.2.1 中国制造业企业加成率的测度 |
3.2.2 中国制造业企业加成率的演化特征 |
3.3 中国银行业竞争与制造业企业加成率的关系分析 |
第四章 银行业竞争对制造业企业加成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模型设定、数据处理与变量说明 |
4.1.1 模型设定 |
4.1.2 变量说明 |
4.1.3 数据处理 |
4.2 实证结果分析 |
4.2.1 基准模型分析 |
4.2.2 稳健性检验 |
4.2.3 内生性检验 |
4.3 异质性结果分析 |
4.3.1 对行业异质性结果的分析 |
4.3.2 对企业规模异质性结果的分析 |
4.3.3 对企业所有权异质性结果的分析 |
4.4 影响机制检验 |
第五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主要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2.1 提高银行业竞争程度,助力企业提升自身加成率。 |
5.2.2 构建信息共享平台,缓解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 |
5.2.3 适当引导信贷资金流向,为中小企业纾难解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对象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四、本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一)本文主要结构 |
(二)本文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基本理论问题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概念和特征 |
一、商业银行的界定 |
二、商业银行的特殊性 |
第二节 商业银行市场退出 |
一、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界定 |
二、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类型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范畴和方式 |
一、完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必要性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方式 |
第四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现实需求——银行业风险 |
一、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国际金融风险 |
二、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国内经济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现状检视 |
第一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现行制度安排 |
一、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法律规定 |
二、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
三、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相关部门规章规定 |
第二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性困境 |
一、制度供给存在严重缺陷 |
二、制度运行存在多重障碍 |
三、效率亟待提高 |
第三节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相关案例 |
一、威海市商业银行支付危机 |
二、海南发展银行关闭案例 |
三、华融湘江银行合并重组案例 |
四、包商银行接管案例 |
第四节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案例所提出的问题 |
一、预防性措施适用较多,市场退出情况较少 |
二、银行并购的政府干预色彩较浓 |
三、公司治理瑕疵引发商业银行市场退出 |
四、银行市场退出程序制度缺失 |
第五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困境的成因及影响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性困境的成因分析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困境的社会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与构建原则 |
第一节 制度分析的理论构成 |
一、制度分析的问题导向 |
二、制度发生学与制度学说 |
三、制度分析的必要性 |
四、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分析的理论构成 |
第二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一、美国法中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二、英国法中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三、德国《2011年银行重组法》与欧盟银行的强制性自救 |
四、日本与韩国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五、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影响 |
六、制度比较分析的启示 |
第三节 制度构建的价值取向与原则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的价值取向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框架 |
第一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制度建构思路 |
一、注重和提高制度效率 |
二、协调和整合不同法律规定 |
三、审慎适用关闭、撤销等行政性强制解散等方式 |
四、遵循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市场化导向 |
第二节 预警机制与非破产市场退出方式的完善 |
一、构建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微观风险预警机制 |
二、商业银行自愿退出制度的完善 |
三、商业银行行政性强制退出制度的完善 |
四、商业银行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制度的完善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的特殊性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制度完善的主要内容 |
第四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与公共资源救助 |
一、问题银行公共资源救助 |
二、问题银行公共资源救助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边界与衔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利益相关主体中的公权力主体 |
一、公权力配置的应然阐释 |
二、制度分析的启示:司法权与监管权的关系 |
三、既有公权力主体分析 |
四、制度分析下的公权力均衡 |
第二节 利益相关主体中的私权利主体 |
一、既有私权利主体分析 |
二、制度分析视阙下的权利保护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责任体系构建 |
一、权利本位论与作为第二性法律义务的经济法责任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中的既有责任体系 |
三、制度分析视阙下责任体系的完善路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成果 |
(4)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方法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 研究框架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结构安排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金融发展理论 |
2.1.1 货币金融与货币增长理论 |
2.1.2 金融结构理论 |
2.1.3 金融深化理论 |
2.1.4 金融约束理论 |
2.1.5 内生金融发展理论 |
2.2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相关研究 |
2.2.1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无关 |
2.2.2 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
2.2.3 金融发展抑制经济增长 |
2.2.4 经济增长促进金融发展 |
2.2.5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呈双向因果关系 |
2.3 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相关研究 |
2.3.1 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无关 |
2.3.2 法律渊源与金融经济相关 |
2.3.3 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
2.3.4 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
2.3.5 金融结构随经济发展阶段动态演变论 |
2.4 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关系的相关研究 |
2.4.1 金融结构能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争论 |
2.4.2 银行和金融市场对产业结构升级作用的争论 |
2.4.3 金融结构随产业结构升级动态演变 |
2.5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三章 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理论分析 |
3.1 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特征分析 |
3.1.1 金融结构的基本特征 |
3.1.2 产业结构升级的基本特征 |
3.2 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机制 |
3.2.1 产业资本形成机制 |
3.2.2 产业资源配置机制 |
3.2.3 产业技术进步机制 |
3.3 金融结构作用于产业结构升级的理论模型 |
3.3.1 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
3.3.2 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关系 |
3.4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路径研究 |
3.4.1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直接影响与理论假说 |
3.4.2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间接影响与理论假说 |
3.4.3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非线性影响与理论假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历史演化 |
4.1 中国金融结构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下的财政集权控制期(1949-1978 年) |
4.1.2 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金融结构重构期(1979-1991 年) |
4.1.3 市场化改革下的金融结构加速调整期(1992-2000 年) |
4.1.4 市场经济下的金融结构深化发展期(2001 年至今) |
4.2 中国产业结构的发展历程 |
4.2.1 经济体制改革下的产业结构探索期(1978-1984 年) |
4.2.2 消费升级下的轻工业化期(1985-1990 年) |
4.2.3 投资拉动下的重工业化期(1991-2000 年) |
4.2.4 供需失衡下的产能过剩期(2001-2012 年) |
4.2.5 第四次工业革命下的产业转型升级期(2013 年至今)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发展现状、趋势及问题分析 |
5.1 中国金融结构发展现状及趋势 |
5.1.1 中国金融结构的现状分析 |
5.1.2 中国金融结构的复杂化趋势 |
5.2 中国产业结构发展现状及趋势 |
5.2.1 中国产业结构的现状分析 |
5.2.2 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目标趋势 |
5.3 金融结构助力产业结构升级存在的问题 |
5.3.1 融资渠道分布不均衡 |
5.3.2 银行业整体集中度过高 |
5.3.3 资本市场发展失衡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直接影响效应的实证检验 |
6.1 核心变量的指标构建与测算 |
6.1.1 金融结构指标构建与测算 |
6.1.2 产业结构升级指标构建与测算 |
6.2 研究设计 |
6.2.1 计量模型的构建 |
6.2.2 变量设定与数据说明 |
6.2.3 研究方法与实证策略 |
6.3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直接影响效应检验 |
6.3.1 基于全国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6.3.2 基于分地区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6.3.3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间接影响效应的实证检验 |
7.1 中介变量的指标设定 |
7.1.1 中小企业成长指标设定 |
7.1.2 技术创新指标设定 |
7.1.3 主导产业发展指标设定 |
7.2 研究设计 |
7.2.1 研究方法 |
7.2.2 计量模型的构建 |
7.2.3 变量设定与数据说明 |
7.3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间接影响效应检验 |
7.3.1 基于融资结构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7.3.2 基于银行业结构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7.3.3 基于资本市场结构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非线性影响效应实证检验 |
8.1 研究设计 |
8.1.1 研究方法 |
8.1.2 计量模型的构建 |
8.1.3 变量设定与数据说明 |
8.2 基于金融结构门槛的非线性影响效应检验 |
8.2.1 基于全国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2.2 基于分地区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3 基于经济发展阶段门槛的非线性影响效应检验 |
8.3.1 基于全国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3.2 基于分地区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4 基于金融生态环境门槛的非线性影响效应检验 |
8.4.1 基于全国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4.2 基于分地区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金融助力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对策 |
9.1 构筑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
9.1.1 弥补产业发展短板,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
9.1.2 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
9.2 深化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持作用 |
9.2.1 促进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适应性匹配 |
9.2.2 加强对重点领域与关键行业的资金支持 |
9.2.3 防范产业结构升级中的金融风险 |
9.3 完善差异化与动态化的金融支撑体系 |
9.3.1 实施差异化的金融支持产业结构升级策略 |
9.3.2 实施动态化的金融支持产业结构升级策略 |
9.4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作者简介 |
(5)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及研究动态 |
一、经济全球化相关理论综述 |
二、“华盛顿共识”的含义及影响 |
三、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相关理论综述 |
四、发达国家(地区)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理论及案例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革历史回顾及全球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
一、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分析 |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贡献 |
第二节 全球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一、新自由主义推广下的经济全球化 |
二、全球化对不同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三、西方国家的“逆全球化”倾向及其影响 |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误区 |
第一节 “国企病”不专属于国有企业 |
一、委托-代理问题 |
二、搭便车问题 |
三、软预算约束问题 |
第二节 国有企业私有化的“陷阱” |
一、陷阱一:行业的选择 |
二、陷阱二:企业的定价 |
三、陷阱三:合适的收购者 |
四、陷阱四:腐败的问题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等同于私有化 |
一、“混合所有制”概念的提出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 |
第四节 发展国有企业不代表“民营经济离场” |
一、发展民营经济的现实依据 |
二、发展民营经济的理论依据 |
三、发展民营经济的历史依据 |
第三章 欧美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与借鉴意义 |
第一节 法国:社会主义文化土壤下走出的全球性国有企业 |
一、法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法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三、法国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德国国有企业:经济国家主义的有效实践 |
一、工业化中功不可没的德国国有企业 |
二、德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三、德国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三节 芬兰国有企业:推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楷模 |
一、“红色政权”下的芬兰国有企业 |
二、芬兰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改革 |
三、芬兰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四节 美国国有企业:美国“无国企”的真相 |
一、美国国有企业的分类及特点 |
二、美国对国有企业的管理 |
三、美国经验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和思考 |
第四章 亚洲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与借鉴意义 |
第一节 韩国:经济起飞依靠集权政府下的国有企业 |
一、韩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韩国的国有企业治理与改革 |
三、集权政府下的经济起飞 |
四、韩国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反思 |
第二节 新加坡:国有企业治理的成功案例 |
一、新加坡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 |
三、淡马锡模式的成功和借鉴意义 |
第五章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及评估 |
第一节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 |
一、《指导意见》的改革思路 |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 |
第二节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足 |
一、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型问题 |
二、实行有效监督的问题 |
三、选人用人的问题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点 |
五、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治理有机统一 |
第六章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
第一节 “前全球化”时代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一、“前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 |
二、“前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实践 |
第二节 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 |
一、全球化带来新挑战的原因 |
二、全球化给我国国有企业带来的新挑战 |
第三节 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机遇 |
一、政策机遇 |
二、改革叠加期机遇 |
三、“逆全球化”倒逼机遇 |
第七章 全球化背景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国有企业适应全球化趋势改革的基本路径 |
一、党的领导 |
二、法人治理结构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 |
四、国有企业走出去 |
五、国有企业道路自信 |
第二节 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主要改革对策 |
一、应对政府经济管理功能相对弱化的改革对策 |
二、应对生产要素不对等流动的改革对策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与风险影响的机理研究 ——基于中国与发达国家、其他转轨国家商业银行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符号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回顾与评述 |
1.2.1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内涵 |
1.2.2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影响因素 |
1.2.3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
1.2.4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风险的影响 |
1.2.5 盈利模式、盈利能力及风险的国别比较 |
1.2.6 现有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结构 |
1.3.3 技术路线图 |
2 基本概念界定与基本理论分析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 |
2.1.2 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 |
2.1.3 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及衡量指标 |
2.1.4 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及风险 |
2.2 理论基础 |
2.2.1 投资组合理论 |
2.2.2 范围经济与管理约束理论 |
2.2.3 多元化经营理论 |
2.2.4 信息不对称与有效市场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与风险影响理论建模 |
3.1 模型构建的理论依据与基本假设 |
3.1.1 模型构建的理论依据 |
3.1.2 模型的基本假设 |
3.2 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影响的理论建模 |
3.2.1 银行盈利模式与盈利能力的逻辑关系 |
3.2.2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影响的理论模型构建 |
3.2.3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影响理论模型的求解与理论分析 |
3.2.4 模型适用性分析 |
3.3 银行盈利模式对风险影响的理论建模 |
3.3.1 银行盈利模式与风险的逻辑关系 |
3.3.2 银行盈利模式对风险影响的建模 |
3.3.3 银行盈利模式对风险影响理论模型求解与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基于功能差异的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国际比较 |
4.1 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层次对盈利模式的决定机制 |
4.1.1 商业银行的价值体现 |
4.1.2 实体经济发展阶段与不同金融主体的优势 |
4.1.3 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层次对盈利模式的决定作用 |
4.2 中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与其他国家比较 |
4.2.1 动员储蓄的基本功能比较 |
4.2.2 配置资本的核心功能比较 |
4.2.3 派生或衍生性功能比较 |
4.3 本章小结 |
5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与风险影响的实证检验 |
5.1 研究设计 |
5.1.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5.1.2 变量的选择 |
5.2 回归模型设定 |
5.2.1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其盈利能力影响的模型设定 |
5.2.2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对其风险影响的模型设定 |
5.2.3 模型的技术处理 |
5.3 实证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回归结果及分析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1.1 中国与他国商业银行服务功能存在差异 |
6.1.2 中国与他国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及风险影响存在差异 |
6.2 中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提升与风险防控的建议 |
6.3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6.4 研究不足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本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与结构安排 |
1.2.1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2.2 本文的创新点 |
1.2.3 本文的结构安排 |
1.3 主要概念的界定 |
1.3.1 银行集中度 |
1.3.2 银行风险 |
1.3.3 风险传染 |
第2章 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银行集中度相关理论综述 |
2.1.1 银行集中度影响因素分析 |
2.1.2 产业组织理论综述 |
2.2 银行业风险相关理论综述 |
2.2.1 银行风险概述 |
2.2.2 金融风险传染及溢出理论 |
2.3 银行集中度对银行业风险的影响研究 |
2.3.1 银行集中度与银行风险关系:假说及实证 |
2.3.2 银行竞争主体多元化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研究 |
2.3.3 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传染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银行业相关特征事实与国际比较 |
3.1 我国银行业相关特征事实 |
3.1.1 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变迁 |
3.1.2 我国银行集中度总体状况测度 |
3.1.3 我国银行业风险水平分析 |
3.2 美国银行业相关比较 |
3.2.1 相关监管制度变迁 |
3.2.2 美国银行集中度情况分析 |
3.2.3 美国银行业风险分析 |
3.3 欧盟银行业相关比较 |
3.3.1 欧盟银行集中度情况分析 |
3.3.2 欧盟银行业风险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银行集中度、信贷资产质量与银行业风险 |
4.1 引言 |
4.2 模型设定与说明 |
4.2.1 模型设计 |
4.2.2 指标说明与数据来源 |
4.3 描述性统计 |
4.4 基本回归结果分析 |
4.4.1 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的检验 |
4.4.2 市场化程度的作用 |
4.4.3 政府干预程度的作用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银行集中度、地区间风险溢出与银行业风险 |
5.1 引言 |
5.2 模型设定 |
5.2.1 空间计量经济模型设计 |
5.2.2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5.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1 空间滞后模型估计结果 |
5.3.2 空间杜宾模型估计结果 |
5.4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银行集中度、部门间风险传染与银行业风险 |
6.1 引言 |
6.2 数据选取及描述性统计 |
6.2.1 数据选取 |
6.2.2 描述性统计 |
6.2.3 平稳性与异方差检验 |
6.3 实证分析 |
6.3.1 模型设计:DCC-GARCH和 CoVaR的估计 |
6.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4 稳健性检验:基于GARCH模型的检验 |
6.4.1 模型设计:GARCH模型 |
6.4.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7.1 本文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勿盲目降低银行集中度 |
7.2.2 通过产品差异性提高银行集中度 |
7.2.3 合理制定地区性银行业市场政策 |
7.2.4 加强同业业务监管力度 |
7.3 不足及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进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现有文献的评述 |
三、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的价值与力图实现的创新 |
五、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
第一章 银行业垄断:问题与规制需求 |
第一节 银行业垄断:从结构到行为的问题演进 |
一、银行业垄断结构及其外部性传导 |
二、从结构主义到行为主义:反垄断法规制思路变迁 |
三、垄断行为:我国银行业垄断的法律规制导向 |
第二节 银行业垄断:从社会争议到法学问题 |
一、银行业垄断社会争议中的法学追问 |
二、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既有趋势 |
三、银行业垄断引发的法学问题澄清 |
第三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基于市场化需求的分析 |
一、我国银行业市场化的制度变迁 |
二、我国银行业垄断行为的衍生场域 |
三、我国银行业垄断的法律规制逻辑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内涵阐释 |
第一节 反垄断法适用于银行业的理论澄清 |
一、反垄断法适用的制度障碍及其释明 |
二、反垄断法视野下的银行业性质判断 |
三、《反垄断法》适用于银行业的实然逻辑 |
第二节 银行业垄断行为的认定思路 |
一、垄断效果的判断规则 |
二、合理规则的具体实施:市场界定 |
三、我国银行业垄断行为认定的一般思路 |
第三节 银行业垄断行为的主体言说 |
一、垄断行为主体的反垄断法理解 |
二、银行业垄断行为实施主体审视 |
三、银行业垄断行为利益相关主体 |
四、银行业垄断行为主体一般结论 |
第四节 银行业垄断行为的类型探讨 |
一、银行业垄断行为之垄断协议 |
二、银行业垄断行为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三、银行垄断行为之经营者集中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问题审视 |
第一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问题之目标虚化 |
一、法律规制目标的一般理解 |
二、反垄断法规制目标的实然把握 |
三、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目标的现实语境 |
四、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目标的虚化效应 |
第二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问题之权力冲突 |
一、反垄断法规制与行业规制冲突的理论阐释 |
二、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与金融规制的权力冲突表现 |
三、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与金融规制的权力冲突缘由 |
第三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问题之方法困境 |
一、银行业对反垄断法规制提出的挑战 |
二、反垄断法规制方法的银行业适用 |
三、从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看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 |
第四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问题之效果预估 |
一、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现有效果 |
二、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效果推导 |
三、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效果实现之要点初探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法学逻辑 |
第一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理念阐释 |
一、反垄断法规制的理念秉持 |
二、银行业发展的传统与未来——基于监管理念的演变 |
三、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理念预设 |
第二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权利导向 |
一、从竞争到权利的反垄断法规制目标转化 |
二、银行业主体的权利预设及其垄断演化 |
三、社会转型背景下银行业市场权利冲击 |
四、银行业市场权利重塑与垄断问题破解 |
第三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冲突协调 |
一、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冲突的普遍性 |
二、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冲突的客观必然性 |
三、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冲突化解的应然逻辑 |
四、银行业金融规制的现实趋势——基于规制冲突的缓和 |
五、银行业垄断治理规制冲突的缓和向度 |
第四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调试向度 |
一、银行业反垄断:从法律效力到法律实效 |
二、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由局限回归特征 |
三、独特性塑造: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示范与突破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制度进路 |
第一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制度禀赋 |
一、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实施维度 |
二、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基本原则 |
三、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发展向度 |
第二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权力协调 |
一、主要国家银行业垄断规制权的配置模式概览 |
二、银行业垄断规制权的法域涉及 |
三、权力协调之整体架构 |
四、权力协调之协调机构设置——基于反垄断法规制主导的思考 |
五、权力协调之关键问题:垄断行为执法管辖权配置 |
六、权力协调之特殊问题:政府行为的反垄断审查 |
七、权力协调之制度补充:执法和解 |
第三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制度完善 |
一、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基础制度完善 |
二、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实体制度完善 |
三、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程序制度完善 |
第四节 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方法探索 |
一、银行业反垄断实施的主体多元化 |
二、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竞争倡导适用 |
三、银行业市场发展的竞争中立原则 |
四、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行政指导设计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四、中国银行业面临两大命题(论文参考文献)
- [1]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2]银行业竞争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加成率的影响研究[D]. 丁启. 南京财经大学, 2020(08)
- [3]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D]. 赵杰. 黑龙江大学, 2020(12)
- [4]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研究[D]. 马微. 西北大学, 2019(04)
- [5]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6]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D]. 李洋.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7]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8]盈利模式对盈利能力与风险影响的机理研究 ——基于中国与发达国家、其他转轨国家商业银行比较[D]. 张东辉.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6)
- [9]银行集中度与银行业风险关系研究[D]. 江雪.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10]银行业反垄断法规制的进路研究[D]. 刘乃梁. 西南政法大学, 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