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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先后在建筑行业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得建筑行业呈现出了蓬勃的发展态势,建筑行业为整个社会创造出了大量的经济效益,有利的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各种类型的建筑企业也逐步成为了地方纳税大户,对各地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营改增国家政策的全面实施,建筑企业也受到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形势下,建筑企业一定要深刻分析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把握自身高成本高投入出现的原因,努力把运营成本控制在最理想的状态,这样才能更好适应营改增,更好的促进自身的发展。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影响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营改增”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单涉及企业的财税部门,更牵涉到整个管理体系和管理方式的调整,对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也会产生影响,倒逼企业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对于日渐低迷的建筑行业来说,“营改增”税制改革不仅仅是机遇,更是挑战。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交通运输、建筑业、金融保险、邮政通讯、文化体育、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或转让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是一种“价内税”,建筑业使用3%税率。增值税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一种“价外税”,建筑税使用10%税率。增值税与营业税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增值税的计算需要把含税部分剔除,即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营业税是一种“价内税”。“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不能退税、不能抵扣、重复征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层层抵扣,道道征税”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它除了给企业直接带来了减税效应之外,还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市场运行秩序规范化,激发创新创业潜能等方面起着多重积极效应。
2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的主要影响
2.1难以取得足够的进项进行抵扣
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机械使用成本及其他间接费用构成,这些成本都难以取得足够的进项抵扣。导致企业负担较高的税负。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力成本通常是签发外包普通服务行业发票或者是签发自制的员工支付凭证,无法得到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工程物资的采购,进项税率一般是16%,如钢材、水泥、木方、模板等,而其他主要材料如商品混凝土、砂石等,一般只能取得3%的进项,因为若供应商是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可以选择3%的税率简易征收;若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其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等可以选择3%的税率简易征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实际操作中,施工企业大多会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经营户甚至于自然人个人采购工程物资,因为价格相对便宜,而这些供应商很难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只能提供3%进项税额的发票,甚至于不能提供发票,导致进项税额抵扣偏低,建筑施工企业将负担更高的增值税。
机械租赁适用税率为16%;但是目前的出租方的机器大多是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他们一般会选择3%简易计税导致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进项不足。
2.2对纳税的影响
“营改增”前,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地点在项目所在地,由项目所在地税务局代开发票,根据营业额进项纳税申报。“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每月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需要总公司开具发票,并且所取得的进项税额需要在网上进项勾选认证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2.3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外税的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承担。“营改增”后完全颠覆了以前的产品定价模式,企业建筑产品的价格构成需要重新调整定额,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营改增”后执行新的定额标准,相应的建筑企业需要调整企业内部预算。
3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通常采用的应对举措
通过以上分析,再结合实际的税收来看,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建筑企业需要从各个层面做好对接应对,以便更好的适应这种税改政策,进一步挖掘自身的发展生产潜力。
3.1深化营改增税改政策认识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财务人员必须要对营改增政策有一个全面的、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企业必须要通过各种方式为财务人员提供培训和学习的机会,这样,财务人员也才能把握好营改增的实际细节要求,更好的融入到自身企业的发展中,这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充分的认识了营改增之后,需要推动所在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工作原则等的更新完善,让这些规章制度更加符合当前企业实际需求,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科学有效的运用好各项会计政策,确保企业正常的纳税工作不受影响,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确保财务人员能够落实好营改增方面的工作要求,有效帮助企业减少涉税这些方面可能面临的风险问题。
3.2扎实做好增值税的各项管理
伴随着这项税改政策的实施,随着建筑企业各项生产经营的推进,在各个环节和流程中产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大量出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就会越来越多。增值税发票,无论是在获取、开具还是其他的环节上都与普通的发票存在着不同,这也告诉我们,对于增值税发票的各个管理工作必须要落实到个人身上,这样才能把让管理工作更加的清晰。营改增,具有一个非常好的方面,那就是只对增值额进行征税,很好的避免了以往重复征税的现象,这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充分研究相关法律政策或者自身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基础上,有必要对增值税的发票管理措施进行梳理、更新和完善。
3.3强化合同签订中的税务管理,突出做好纳税筹划
从建筑企业实际来看,整个施工建筑中,会购买非常多的零星内容,这些一般是没有增值税发票的,只能得到一些普通的发票,从维护企业利益角度出发,建筑企业可以按照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审定方法进项相关的折扣。在选择供货商上,建筑企业也需要慎重对待,在营改增的形势下,需要选择具有增值税发票的供货商,避免在购货的过程中得到的是普通发票,这对于减轻企业财务负担是非常重要的。在签订相关的合作合同或者协议的过程中,一定要在明确的位置对增值税发票的事项进行明晰,这样有助于减少实际合作中纠纷问题的出现。如果供货商是非常小的纳税人,那么就需要围绕相关的交易价格等做好沟通协商,力争实现建筑企业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结语
综上所述,应对“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建筑企业须重视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创新企业税收管理模式,遵守国家税法,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运用相关优惠政策降低纳税成本,控制税务风险;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税收政策,促进企业经营战略、管理模式、运营特点、核算方法与税法的有机结合,辅助本企业获取最大的税后收益;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做好抵扣工作。
参考文献:
[1]李迪,王炎.“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研究[J].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2016(08).
论文作者:张鹏,韩伟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5
标签:企业论文; 进项论文; 建筑论文; 增值税论文; 营业税论文; 建筑施工企业论文; 税率论文; 《建筑细部》2018年第2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