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开发与气候变化_碳排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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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倡导可持续发展20年来,我国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并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中国底子薄、资源禀赋差、生态环境脆弱,又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艰巨的任务。另一方面,在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下,我国也面临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减缓碳排放的压力和挑战。因此,我国需要把国内可持续发展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密切结合,走出中国特色的以绿色、低碳为重要特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1 中国能源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1.1 中国节能和减缓排放的形势与挑战

我国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放在能源战略中的首位,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从1990-2010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为10.45%,能源消费年均增长率为6.14%,以0.59的能源消费弹性,支撑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在这20年期间内,单位GDP的强度下降了57%,同期发达国家下降幅度平均不到30%,世界平均也只有15%左右[1],我国在节能和减缓排放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世界瞩目。

但是,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特征,使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面临比发达国家更严峻的挑战。我国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由于GDP较快增长,能源消费和排放呈现总量大、增长快的趋势。1990-2010年,GDP增长7.3倍,排放总量也增长3.1倍,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能源消费量由1990年9.87亿tce增加到2010年32.5亿tce,增长3.3倍[2]。人均排放量1990年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目前已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每年排放增长量占世界增长量的一半以上[1]。控制能源需求和排放总量较快上升的趋势仍是艰巨任务。

我国能源领域技术进步显著,能效快速提高,主要高耗能产品能源单耗每年以1.5-2.5%的速度下降,供电煤耗近10年下降50 gce/kWh,2010年平均供电煤耗已下降到335 gce/kWh,超过美国的平均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但近年来重化工业和高能耗产业的快速发展,抵消或减缓了技术进步导致的GDP能耗强度下降的趋势。这也是“十五”期间GDP能源强度上升的主要原因[3]。“十一五”期间,我国加大了节能降耗的工作力度,2006-2010年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1亿t,炼钢产能6 800万t,水泥产能3.3亿t,淘汰小火电机组7 200多万kW[4]。同时努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扭转了“十五”期间GDP能源强度上升趋势,并取得了下降19.1%的显著成效[2]。

我国可再生能源、核能发展迅速,比重持续增加,但相当长时间内仍不能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量仍会持续增长。从2005-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量增长60%,占一次能源比重由6.8%上升到8.3%,可再生能源年均增长速度和增长量均居世界前列。但同期煤炭消费量仍增长了8.9亿t,增幅达38%,导致排放总量的增长[2]。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消费量仍会持续有所上升。我国以煤炭为主的一次能源构成短期内不会有根本性转变。我国特有的资源禀赋,使单位能源消费的排放比发达国家高出1/4左右[5],优化能源结构仍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1.2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和形势对中国的影响与挑战

自1992年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来,世界开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尽管气候变化在科学上仍有某些争议,在应对气候变化责任和义务的分担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存在尖锐的矛盾和斗争,但全球合作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全球气候也已成为广泛共识,包括发展中大国在内世界主要国家也都开展了实质性的减缓行动[5]。

2009年底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就未来控制全球温升不超过2℃达成共识,这意味着未来将极大压缩全球的温室气体排放空间。欧盟等发达国家进一步提出,到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至少减少50%,其中发达国家减排80%的长期减排目标。当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大体相当,而发达国家的人口仅占全球的20%。到2050年即使发达国家减排80%,实现全球减排50%的目标,发展中国家总体上也要减排20%。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是减缓化石能源消费的排放,发展中国家未来现代化进程中能源消费的排放到2050年的需求将达到1990年的3-4倍,未来全球长期减排目标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将形成尖锐的矛盾,从而将严重制约发展中国家未来的发展空间[5]。

1990年全球与能源相关的排放量为210亿t,如2050年至少减半,届时全球允许排放量只有100亿t,而届时世界人口将达90-100亿人,人均年排放量只有1t多,照此测算我国届时需比目前减排2/3以上。我国2010年总排放量已超过70亿t,人均超过5t,到2020年或将达到100亿t左右[6],其后仍将有缓慢上升。即使2030年后排放达到峰值,到2050年实际排放需求仍将远高于全球减排目标下的人均排放水平。因此碳排放空间的短缺会成为我国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因此,我国向低碳发展转型将面临长期艰巨的任务。

1.3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对经济、贸易等领域的影响与挑战

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将引发新的经济和贸易的竞争和争端,对我国经济发展和进出口贸易将带来新的挑战。碳关税将成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减排压力的单边贸易措施,法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正在积极推动对于环保立法不如欧盟严格的国家征收碳关税。碳关税将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较大影响,据测算,如对我国出口欧美的产品征收35-60美元/t 的关税,则相应关税总水平将提高2.5-4.4个百分点[7]。这对我国低增加值、高能耗的制造业产品的出口将造成重要影响,但也可能成为我国改变出口产品结构,提升出口产品的价值链的动力和机遇。

欧盟已通过指令立法程序,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将在欧盟境内起降的所有国家航班的排放都纳入欧盟的碳交易系统(EU-ETS),规定2012年和2013年的总排放额度要比2004-2006年排放平均水平分别减少3%和5%,其中82%为免费发放额度,15%为拍卖额度,3%为预留给发展快或新进入的公司。对各相关航空公司的分配配额则以2010基准年运输量水平作为依据,不足部分需在欧盟碳市场上购买[8]。欧盟的做法显然违背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其实施对我国快速发展的国际航空业务带来经济上的影响和损失可能会大于规模基本稳定的发达国家。

发达国家通过征收“碳关税”、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等单边措施,以及强行推进国际航空、航海等部门的减排,在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减排压力的同时,也存在以此打压新兴发展中大国在国际贸易中日益上升的竞争力,锁定或扩大与发展中国家差距的战略意图。而对其在《公约》下向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帮助进行能力建设的义务,尽管在《哥本哈根协议》中有所承诺,但至今仍无实质性进展,即使向发展中国家商业性的高技术出口也存在诸多管制和障碍。

1.4 全球低碳发展潮流对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影响与挑战

实现全球控制温升不超过2℃的目标,世界各国都将面临排放空间不足的挑战。经济发展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与减少排放形成尖锐矛盾,发展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低碳经济的概念由英国政府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9],并很快被世界各国所认同。低碳经济的内涵是以低自然资源消耗、低排放、低污染,实现高的碳生产率,从而达到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其核心内容是:发展低碳能源技术,提高能源效率,改善能源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低碳社会消费模式,长远实现温室气体近零排放,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10]。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被认为是人类社会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根本性战略选择,是协调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关键结合点,低碳将成为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

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关键在于提高碳生产率,即提高单位碳排放所产出的经济效益。碳生产率被定义为GDP与碳排放量的比值。在未来全球碳排放空间严重制约的情况下,碳排放空间将成为比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自然资源更为紧缺的生产要素。协调发展和减排矛盾的出路在于大幅度提高碳生产率,也就是大幅度降低GDP的碳强度(碳生产率与GDP的碳强度互为倒数)。到2050年,全球GDP将达目前的4-5倍,如按欧盟等发达国家倡导的碳排放减半目标测算,届时的碳生产率要比目前提高8-10倍,也就是GDP的碳强度要下降90%左右[10],这将大大超过工业革命以来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我国未来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较快发展,到2050年我国的GDP将达目前的10倍左右,而排放则需减少2/3,碳生产率需提高30倍,这对我国而言更是巨大的挑战。

全球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将引发世界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重大变革,从而影响国际经济技术竞争格局的变动。低碳将成为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夺取低碳技术的竞争优势和制高点,也是大国参与气候变化领域博弈的重要动因和战略目标。发达国家也旨在凭借自身在能效和新能源领域的技术优势,向发展中国家扩展市场,扩充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其经济活力。因此,我国要加强技术创新,发展低碳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低碳核心竞争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总之,我国当前面临对外争取发展空间,对内实现低碳发展的双重艰巨任务,需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对外坚持《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原则,努力争取合理的排放空间和公平发展的权利。人均累积排放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历史责任,也反映了一个国家利用全球有限大气空间为自身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财富积累所做的累积贡献;从1860-2005年,中国人均累积排放不及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10,不及美国的1/20[5]。我国坚持人均累积排放所体现的公平理念,在国际谈判中维护我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理权益。同时,我国也努力推进全球合作行动的进程,发挥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在国内要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消费方式,实现低碳发展,促进保护全球气候与国内可持续发展的双赢。

2 中国节能和减缓排放、实现低碳发展的目标和途径

2.1 中国中近期减缓排放的目标

在哥本哈根大会前夕,我国提出了到2020年单位GDP的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自主减排目标,这是我国统筹国内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减缓碳排放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战略选择,也是我国当前应对气候变化,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目标和着力点。

我国在提出单位GDP的强度下降目标的同时,还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构成中的比重由2005年的6.8%上升到15%的目标。实现上述目标,2020年单位能源消费的排放因子可比2005年降低10%以上。在此条件下,GDP能源强度只要下降约40%,即可使GDP的碳强度下降45%[10]。

“十一五”期间,我国提出单位GDP的能源强度下降20%左右的目标,这是实现2020年自主减排目标的第一个阶段性目标。到2010年底,单位GDP的能源强度比2005年已下降19.1%,非化石能源比重由6.8%上升到8.3%,相应GDP的强度下降约21%。“十二五”期间,我国又提出单位GDP的能源强度下降16%,单位GDP的强度下降17%的目标。在“十二五”末实现上述目标后,“十三五”期间只要GDP的强度再下降15-16%,即可实现2020年单位GDP的强度比2005年下降45%,达到我国自主减排目标的上限。

我国“十二五”期间GDP能源强度下降16%的目标,虽然低于“十一五”期间所实现的19.1%的下降幅度,但其实现的难度将大于“十一五”期间。一方面,由于GDP的快速增长,总量增大,实现GDP能源强度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所需要的节能量增大。“十二五”期间,GDP能源强度下降16%,所需形成的节能能力要达7-8亿tce,大于“十一五”期间GDP能源强度下降19.1%所形成的6.3亿tce的节能能力。另一方面,随着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的进展,技术节能难度加大,形成单位节能能力的资金和技术投入都将大于“十一五”期间。据麦肯锡测算,“十二五”期间的节能技术推广,依靠项目本身收益不能收回投资的资金投入也要由“十一五”期间的20%上升到“十二五”期间的40%[10]。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都表明,在其工业化阶段GDP的能源强度都呈上升趋势,即使完成工业化阶段较晚的日本和韩国也都呈现了相同规律。日本1960-1974年GDP的能源强度上升23%,韩国1971-1998年上升45%[11]。我国在工业化阶段大幅度降低GDP的能源强度和碳强度,体现了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低碳发展的决心和成效。

2.2 降低GDP能源强度和碳强度,实现自主减排目标的主要途径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GDP能源强度和碳强度都比较高。2010年我国GDP数量约占全球的9.5%,一次能源总消费量则约占全球的19%,单位GDP的能源强度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2010年我国GDP总量与日本相当,但能源消费量则为日本的4.5倍;该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与美国相当,但GDP总量却约为美国的40%[12-13]。由于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的比重大,所以GDP的强度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比能源强度更大。我国GDP能源强度高,除能源转换和利用效率仍低于发达国家的技术因素外,我国当前发展阶段特有的第二产业特别是高耗能产业比重高、制造业产品价值链低等结构性因素所起的作用更为主要[10],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在提高能源利用及相应碳排放的经济产出效益方面具有较大潜力,但也表明我国的GDP能源强度与强度要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也需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不懈努力。这与我国缩小同发达国家发展水平差距一样,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促进GDP的强度下降的因素包括节能所导致的GDP能源强度下降和能源结构优化导致能源构成中含碳率下降两方面的因素。其中节能又可分为导致能源效率提高的技术节能和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以及消费结构变化所引起的结构节能。核心是努力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方式,当前应进一步加强的主要措施有:

(1)努力进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结构节能。据测算,在GDP构成中,第二产业比重每下降一个百分点,相应第三产业比重增加一个百分点,引起GDP能源强度的下降可超过一个百分点[3]。因此,要下大力度调整产业结构,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限制高耗能产品产能的扩张,限制“两高一资”型产品的出口,降低高耗能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同时进行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促使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提高产品的增加值率,实现传统产业的低碳化发展。我国当前第二产业比重已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工业化阶段的上限峰值,钢铁和水泥产量也分别约占全球的45%和55%,冰箱、彩电、空调等家用电器的产量也超过世界总产量的一半以上,存在调整产业结构的潜力和条件。在“十二五”及其以后,结构节能要逐渐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6]。

(2)继续大力推进技术节能,提高能源转换和利用效率。我国实施节能优先战略,近年来通过上大压小,推广先进节能技术,使高耗能产品的能源单耗持续下降,例如2010年与2005年相比,火电供电煤耗由370 gce/kWh下降到335 gce/kWh,降低9.5%,炼钢综合能耗下降12.8%,水泥综合能耗下降24.6%,我国能源转换和利用效率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显著缩小。要继续加大力度,争取“十二五”以后,新增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通用设备如汽车、电动机、家用电器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继续发挥以提高能效为核心的技术节能的主导性作用。

(3)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核能、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构成中的比重,可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同时,减少排放。实现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达15%的目标,需要有比较完善的新能源产业体系作为支撑。届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量将达约7亿tce,约为2005年的4-5倍,年均增长率需10%以上。届时核电装机需超过7 000万Kw,水电3亿Kw,风电1.5亿Kw,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燃料都需要较大发展[10]。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已采取了强有力的扶植和激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例如对风电装机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给予600元/kW和20元/Wp的补贴,实行上网电价优惠等。同时及时修改“可再生能源法”,为新能源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日本福岛核事故近期对世界核电发展会产生一定影响,但更重要的是会促使各国吸取教训,提高核安全标准,健全核安全监管和应急机制,加快研发第四代先进堆型,促进核电产业更加安全的健康发展。1990-2005年对促使单位GDP的强度下降的因素中,能源结构优化的贡献率约6%,而从2005-2020年期间,能源结构优化对实现GDP的强度下降40-45%目标的贡献率将达20%左右[10]。以可再生能源和核能逐渐替代煤炭等化石能源,是我国减缓排放的长期战略选择。

(4)引导公众消费行为,建立低碳社会消费方式。公众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是对企业生产行为的导向,也是实现向低碳发展方式转变的社会基础。因此,要把低碳型消费作为一种社会公德,引导、规范和制约社会公众的消费行为。倡导健康文明和适度的消费方式,提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自觉行动。与低碳产业体系一样,低碳消费方式也将是未来构建低碳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方式,是一项十分迫切而又需要长期坚持的艰巨任务,需要以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支撑,从而促进我国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3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路径下的长期能源战略选择

我国当前能源发展既受到国内资源供应能力和环境容量越来越强化的制约,也受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越来越严峻的挑战。碳排放空间的不足将成为我国长期现代化进程中的刚性约束。因此我国能源战略的中近期重点在于突破资源环境的瓶颈性制约,实现能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长期则必须发展并逐步形成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可持续能源体系,使排放达峰值并逐渐绝对减排,到本世纪末达到近零排放,以适应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减排目标下世界低碳发展的趋势和潮流。为此我国长期能源战略需要突出如下几个方面。

3.1 强化节能优先,引导需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大背景下,中国已不可能再沿袭发达国家达到以高能源消费为支撑的现代化道路,必须走出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资源节约型的工业化和现代化道路。因此,中国实现现代化的人均能源消费,应该也必须显著低于当前发达国家的水平。所以长期能源战略的指导思想,要从传统的单纯保障能源供给的思路,转变到同时调控需求,要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能效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的创新。中国工程院在《中国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重大咨询项目报告中,提出了中国未来基于科学产能和用能的能源需求总量的控制目标,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分别约为40亿tce、45亿tce和55亿tce[14],这就意味着从2010-2020年,2020-2030年,2030-2050年的能源消费平均增长速度分别约为2.1%,1.2%和1.0%。到2050年的人均能源消费将控制在约3.8 tce,远低于2010年OECD国家平均约6.7 tce,日本约5.6 tce,美国约10.7 tce的水平[12-13]。当然,该目标不是预测未来可能的能源需求量,而是在考虑国内能源科学产能的潜力、合理的能源进口规模以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等因素下提出的一种低碳发展的情景构想,是提出了一个非常艰巨而又很有意义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即意味着未来能源消费对GDP的弹性要长期持续远小于0.5,才能支撑国民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和健康的发展。从当前发展趋势看,我国2015年能源消费量即将突破40亿tce[15],2020年即有可能达到50亿tce,2030年就有可能突破60亿tce[6],这将不仅使国内资源环境制约日趋强化,而且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行动中也将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这更突显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和调节能源需求、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重大意义。

3.2 加快能源结构的低碳化,逐步建立并形成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可持续能源体系

到本世纪末全球实现近零排放,除要努力形成资源节约型的发展方式外,核心是要建立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能源结构,实现能源结构的低碳化。我国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可达15%,其年供应量将达7亿tce左右,超过英国和德国并相当于日本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成为有效抵消化石能源增长的替代能源。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比重将达20-25%,年供应量将超过10亿tce,将成为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相并列的在役主力能源,并可望使煤炭消费达到峰值,峰值需求量争取控制在35-40亿t之内,使其生产量控制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在科学产能的范围内。到205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争取达到1/3左右,煤炭的比重下降到40%以下,单位能源消费的排放因子可比2005年下降1/3以上,为本世纪下半叶建成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可持续能源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6,14]。

未来非化石能源比重增加的快慢,也与能源需求总量增长的快慢密切相关,如果未来能源需求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化石能源增长速度就会相对缓慢,能源结构就能够得到迅速优化。所以,控制能源需求总量也可同时起到促进能源结构优化的效果。

3.3 确立排放峰值目标,强化减排

去年底联合国气候大会通过的《坎昆协议》,明确提出将在今年底南非德班气候大会上讨论全球长期减排目标和全球及国别的排放峰值问题,欧盟等发达国家以及小岛屿国家都在倡导全球排放2015-2025年达到峰值,2050年碳排放比1990年减少50-80%。中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2010年能源消费的排放约占全球的23%,而当前每年新增的排放也占全球增量的一半以上。中国碳排放达到峰值的时间将对全球碳排放的峰值年份有决定性的影响。

我国当前制定2020年的自主减排目标,密切结合国内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以国内节能减排目标为主要出发点。从长远看,需要从全球长期减排目标的约束出发,制定积极的长期能源战略,强化减缓排放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以后,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基本实现,经济趋于内涵式增长,GDP增速将明显放缓,能源转换效率和利用效率以及技术水平总体上可达当时国际先进水平,能源消费的年增长速度可望下降到与目前发达国家相当,约2-3%左右。届时可再生能源、核能等低碳能源技术已有较完整的工业基础和产业规模,争取尽快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满足,相应排放趋于稳定。因此,2020年前后,我国在实施降低GDP的强度目标的同时,可考虑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争取2030年前后排放达到峰值,峰值年份的排放总量争取控制在100亿t上下,人均约7t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2005年人均11t的水平[6,14]。2030年之后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应用煤炭利用的低碳清洁化技术,包括捕集和封存技术(CCS),可使排放逐渐呈下降趋势,争取2050年的排放量比峰值年有显著下降,实现经济增长与排放脱钩。当然,未来排放的增长速度及到达峰值的时间和峰值排放量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我国的战略目标和即将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如果参照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过程的规律,按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准情景分析,到2050年也难以达到峰值。但如果确立一个紧迫的减排目标,加大经济转型和先进技术发展的力度,可使未来的发展轨迹尽快与基准情景相偏离,长期坚持会使其结果截然不同。国内相关研究也表明,我国2030-2035年实现排放达峰值的目标在技术支撑上是有可能的,关键需要克服先进技术实施推广过程中体制、政策、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的障碍[6,14]。

3.4 加强先进能源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抢占技术制高点,打造低碳竞争能力

实现低碳发展,需要先进能源技术创新作为支撑。先进能源技术的发展和产业化的周期长,投资大,往往需要几十年时间才能形成完备的工业体系,技术成熟且成本上具有竞争力。而且能源基础设施建成后,其寿命长达30-50年,具有“技术锁定”效应。在当前和今后能源需求较快增长的情景下,当前加强先进低碳能源技术研发力度和产业化步伐,可避免传统高碳技术的无节制的扩张和高排放的特征的长期存在。因此,需要制定支撑低碳发展的长期能源技术创新战略,以前瞻性眼光进行超前部署。IPCC于今年5月发布《可再生能源与减缓气候变化特别报告》,提出全球具有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不受限制的技术潜力,并在不断降低其供应成本[16]。世界自然基金会(WWF)近期也发布报告称,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可以满足世界100%能源需求,而且经济上是可行的[17]。未来在应对气候变化日益紧迫的进程中,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和规模或许会大大超出当前的判断和想象,因此更需要关注世界新能源技术创新的趋势。先进能源技术越来越成为国际先进技术发展的前沿和技术竞争的热点领域,掌握先进低碳技术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在低碳技术领域夺取竞争优势,也是我国在世界范围内和平崛起,由经济大国转变为经济强国的重要机遇。

能效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可以有效地节约能源,改善能源结构,促进减排。但从目前趋势看,仅靠这两种技术的发展还不能完全支撑全球长期减排目标的实现。因此,与煤炭等化石能源利用相结合的捕集与埋存技术(CCS)已成为大国研发的重点领域。这种技术目前由于成本高、能源利用效率低而尚处于研发和示范阶段。我国如争取到2030年前后实现排放达到峰值并开始下降,也必须考虑引进CCS技术。我国即使施行强化的节能和能源替代的政策和措施,到2050年煤炭在一次能源中比重仍难以低于1/3,如适应全球控制温升2℃目标的要求,CCS技术将成为进一步大幅减排的重要备选方案。届时有条件的燃煤电站和重要的煤化工生产基本上都需要使用CCS技术,需要捕集和埋存的年规模有可能达到20亿t上下,安装CCS技术的燃煤电站可能达到约5亿Kw,这样才有可能使届时的排放量能显著回落并低于2005年的排放水平[6]。所以,我国当前必须重视CCS技术的研发,同时由于燃烧前捕集的IGCC发电技术具有捕集成本低、能效高的优势,所以也要加强IGCC及多联产等清洁高效煤发电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当前我国在CCS技术的研发方面与发达国家同步开展,总体上处于世界先进水平,该技术对我国打造未来低碳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要争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业,在未来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应用中占据技术优势。

总之,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长期能源战略必须考虑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减排目标的制约,必须适应全球低碳发展的趋势和潮流,以全球的视野和前瞻性的布局,实现以可持续的能源发展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保护全球气候目标的实现。

4 “十二五”期间低碳发展主要任务和措施

本世纪第一个十年,我国抓住和平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机遇期,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00-2010年,GDP年均增长率为10.5%,GDP总量也由世界第6位跃升为第2位,占世界GDP的比例由3.8%上升到9.5%左右。以当年现价美元计算的人均GDP,由于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币增值以及物价指数等原因,由2000年946美元上升到4 380美元[2,12-13],由中低收入国家向中高收入国家过渡。但另一方面,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付出了较大的资源和环境的代价。能源消费同期增长120%,而全球增长只有约20%,能源消费的排放占全球比例相应由12.9%提高到约23%[12]。当前我国能源消费量的快速增长,对国内资源保障、环境容量和能源安全也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2010年我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已超过55%,煤炭也成为净进口国,原煤产量达32.4亿t,已超出煤炭行业科学产能的供应能力,进一步扩大产能将对生态环境和生产安全带来严峻的挑战。当前这种资源依赖型、粗放的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十二五”期间除继续延续“十一五”期间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外,将进一步在几个方面采取重大举措[15]。

4.1 努力改变投资依赖型和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中明确指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并把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发展方式的转变要改变当前经济增长过多地依赖于投资和出口的驱动,扩大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驱动作用。据世界银行报告,2008年我国资本形成占GDP比重为43%,而世界平均水平仅为22%,即使投资率较高的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也只有30%。而家庭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我国只有37%,而世界平均水平为61%,中等收入国家也达50%[11]。投资的比重大、增长快,刺激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产能的扩张,从而加大了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投资品的需求,使高耗能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快速上升或居高不下,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出口占GDP的比重,2000年为20.1%,2008年上升到32%,为生产出口产品在国内消费的能源约占全国总能耗的约1/4[7],我国出口产品主要是制造业的中低端产品,能耗高、增加值低,出口额的高速增长,也是促使制造业在GDP中比例增加和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

改变以投资和出口为主要驱动力的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利于降低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投资品需求的增长,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GDP能源强度的下降。利用投入产出模型计算的结果表明,投资占GDP中的比重下降一个百分点,相应消费增加一个百分点,GDP能源强度可下降约0.45个百分点[7]。“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努力使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并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就业,提高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这也将有助于提升最终消费对GDP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4.2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限制能源消费与排放的过快增长

“十二五”规划中,除继续坚持制定GDP能源强度下降目标外,还首次制定了单位GDP的强度下降17%的约束性目标,同时还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设想,这是比实施GDP能源强度下降目标更为强有力的措施。“十二五”末的能源需求总量的数值,一个方面将取决于GDP能源强度下降的幅度,另一个方面也取决于GDP的年均增速。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就需要把两者统筹协调,在实现较大幅度GDP能源强度下降目标的同时,合理控制GDP年均增速,把盲目追求GDP增长的数量转变到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从而抑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过快增长。

“十二五”规划中,中央把GDP年均增长的预期定在7%这一适度较快的水平上,比“十一五”期间实际增速下调了4个百分点,体现了“十二五”期间努力转变发展方式,注重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决心和部署。如果“十二五”期间GDP年均增速控制在8%以下,在实现GDP能源强度下降16%目标的情况下,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可控制在40亿tce以内,经过能源供应部门的努力,尚可实现较好的供需平衡。但从各省市“十二五”规划来看,GDP年均增速的预期几乎无一省市定在8%以下,按各省市预期增速加权平均后全国将达到约10%。按GDP年均10%的增速测算,即使实现GDP能源强度下降16%的目标,到2015年能源需求总量即将达到43.7亿tce,这将使能源供应和环境保护的制约更加的强化,同时也给实现“十二五”规划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非化石能源的比重由8.3%提高到11.4%的约束性目标带来更大困难。即使实现非化石能源比例的既定目标,届时化石能源消费量也将有更大增长,相应的排放量也将超过90亿t,在应对气候变化、减缓碳排放领域也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从全国而言,“十二五”期间在实现GDP能源强度下降16%目标的前提下,GDP年均增速预期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期末能源需求总量将增加近2亿t标准煤。适当调低GDP增速预期,将其控制在7-8%合理不太高的水平上,不仅有利于控制能源需求总量的过快增长,而且也有利于降低投资的增长规模,降低对高耗能投资品需求的增长,更有效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从而更为有助于实现GDP能源强度下降的目标。所以“十二五”期间,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将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更为强力的措施和抓手。

4.3 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和考核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在5省8市开展了低碳建设的试点,试点省市已制定了低碳发展的行动方案,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向低碳经济转型的目标、措施、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试点工作将对全国的低碳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克服现行体制和观念的障碍,需要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支撑条件,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因此,要加强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十二五”期间,要通过开展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和考核体系,改善减排信息的披露方式,做到公开透明。以当前节能减排的政策体系为基础,完善促进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体系,完善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资源、环境税费制度,建立地方和行业低碳发展的评估指标体系。“十二五”期间要把GDP的强度下降目标分解到各省市和行业,并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问责。积极推进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为我国实现低碳发展的长期目标提供法律保障。

4.4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碳交易市场的建设

碳交易市场是促进温室气体减排,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重要机制和手段。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价格信号,将企业排放的社会成本内部化,有利于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发展先进低碳技术,并将引导投资对行业和项目的选择,促进低碳新兴产业的发展。

碳市场的建立需要以地区和企业碳排放的统计、监测和核算体系为基础,碳市场的建立则会极大地促进该体系的形成和完善。这是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下参与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技术竞争的能力建设,也是我国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重要的制度建设。因此,在“十二五”期间,要在部分省(市)和行业积极推进建立碳交易市场的试点,并在国家层面给予积极的指导,使之逐渐成熟和健康发展。

本世纪第二个十年,仍是我国和平发展的黄金机遇期,要在相对宽松的国际环境下,自主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由当前资源依赖型、粗放扩张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到技术创新型,内涵提高的增长方式上来;由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的数量转变到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上来,由当前模仿式、追赶型的高碳发展路径转变到自主创新型的绿色、低碳发展路径上来。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意味着产业的转型和升级,也意味着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经济技术竞争力的提升,也是我国由经济大国转变为经济强国的必由之路和根本途径。我国要争取10年左右时间内基本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型,基本走上绿色、低碳发展轨道,以适应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日益紧迫的进程和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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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开发与气候变化_碳排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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