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经济增长与投入要素相关程度分析及对策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增长论文,要素论文,对策论文,程度论文,中国林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相关因素分析法对中国林业系统35年(1958-1992年)的营林产值和30年(1956-1985年)的森工产值分别与资金和劳动投入要素的相关程度予以测度。进而分析并提出营林产业宜实行“以劳动投入为主、资金投入为辅”和森工产业宜实行“以资金投入为主、劳动投入为辅”的投入结构。最后提出:在近年内全部拍卖全国范围的宜林“四荒”,以推进营林产业大跨度发展的对策和促行森工产品结构高度化为核心的相关对策。
一、中国林业经济增长与投入要素相关程度的测定
测定中国林业经济增长与投入要素的相关程度不仅可以发现经济增长对投入要素的依赖程度,而且还可以为中国林业经济的持续增长与发展提供有力的对策选择。测定投入要素与中国林业经济增长的关联程度,不仅需要对中国林业长期的经济增长状况进行实证分析,而且还需要确定适当的方法。为此,特做如下约定:第一,本文测度的范围为中国林业系统;第二,我们所称的经济增长或产出,其计量指标为营林产值或森工产值,对生态或社会效益意义的产出存而不论;第三,本文所称的经济增长投入要素限指资金和劳动的投入;第四,本文所涉及的投入要素替代的原则是:在产值既定的情况下,以尽可能小的要素投入成本实现之;第五,本文采用相关分析法[1]对营林产值和森工产值与各自投入要素(资金和劳动)的相关程度分别予以考察。所采用的计算相关系数的公式如下:
r值可以表示三种不同的相关状态。当1>r>0时,为正相关状态;当0>r>-1时,为负相关状态;当r=0时,为不相关状态。我们对中国林业系统35年(1958-1992年)的营林产值和30年(1956-1985年)的森工产值的动态演进分别与同期资金、劳动要素投入相关程度的测定结果依次如下。
1.中国林业系统(1958-1992年)营林产值与资金投入相关程度的测定如表1所示。
表1 林业系统(1958-1992年)营林产值与资金投入相关程度测定 亿元
①资料来源:《全国林业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7)。《全国林业统计资料》(1988)、(1989)、(1990),(1991)、(1992)。中国林业出版社。
②准确地统计林业系统35年的营林产值是困难的。这里的林业系统营林产值是经修正后得出的。即1981年前(含1981年)的全国营林产值×20%,1982年(含1982年)至1987年的全国营林产值×10%,计为同期的林业系统营林产值。修正依据为《中国林业年鉴》(1949-1987)第111页关于农民集体和个人造林的统计。如在“1981年以前的32年间,群众造林面积占81.1%……,”“最近四五年间,全国集体和个人的造林的比例都在90%上下,”将上述群众造林比例从全国营林产值统计中冲减,余下的比例视为林业系统营林产值大体上是可信的。1988年至1992年的林业系统营林产值取自同期国营林场营林产值数。
③投资额为同期林业系统营林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累计。
将表1计算得出的有关数值代入公式(1):
经过计算,中国林业系统35年营林产值与资金投入的相关系数为0.629。
表2 林业系统(1958-1992年)营林产值与劳动投入相关程度测定
①资料来源:《全国林业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7)。《全国林业统计资料》(1988)、(1989)、(1990),(1991)、(1992)。中国林业出版社。
②劳动投入额取自各时期内年份的林业系统按部门分农林部门职工平均人数。因资料中缺少1966至1970年平均人数的统计,故以同期年末人数代之。1988至1992年,因统计口径变动,以统计资料中的(二)项即“林业”年平均人数计。
2.中国林业系统(1958-1992年)营林产值与劳动的相关程度测定如表2所示。
将表2计算得出的有关数值代入公式(1):
经过计算,中国林业系统35年营林产值与劳动投入的相关系数为0.864。
3.中国林业系统(1956-1985年)森工产值与资金投入相关程度的测定如表3所示。
表3 林业系统(1956-1985年)森工产值与资金投入相关程度测定 亿元
①资料来源:《全国林业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7)。中国林业出版社。1990年版。
②投资额为各时期内年份的林业系统森工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累计。
将表3计算得出的有关数值代入公式(1):
经过计算,中国林业系统30年森工产值与资金投入的相关系数为0.774。
4.中国林业系统(1956-1985年)森工产值与劳动投入的相关程度测定如表4所示。
表4 林业系统(1956-1985年)森工产值与劳动投入相关程度测定
①资料来源:《全国林业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7)。中国林业出版社。1990年版。
②劳动投入为各时期内年份的林业系统工业、建筑工业和资源勘探部门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之和。因资料中缺少1966-1970年的平均职工人数统计,故用同期年末人数代之。
将表4计算得出的有关数值代入公式(1):
经过计算,中国林业系统30年森工产值与劳动投入的相关系数为0.834。
二、中国林业系统经济增长与投入要素分析
1.经济增长与投入要素的相关程度分析。
首先,我们对表1~表4计算得出的营林产值与森工产值对投入要素的不同相关系数做一比较。一是从产值对要素的依赖程度看,营林产值对资金和劳动的相关系数分别是0.629和0.864;森工产值对资金和劳动的相关系数分别是0.774和0.834这里看出:一方面,无论是营林产值还是森工产值,均与各投入要素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营林产值或森工产值与劳动的相关系数均高于与资金的相关系数。这表明了产值的增长对劳动的依赖程度大于对资金的依赖程度。二是从产值对资金的相关程度看,森工产值与资金的相关系数是0.774,营林产值与资金的相关系数是0.629,前者大于后者14.5个百分点,这说明森工产值较营林产值更加依赖于资金的投入。三是从产值对劳动的相关程度看,营林产值与劳动的相关系数为0.864,森工产值与劳动的相关系数为0.834,前者大于后者3个百分点,二者差距虽然不大,但也可以说明营林产值较森工产值对劳动有更强一些的依赖性。
其次,从上述三种比较中,可得出如下两点结论。一是无论营林产值或森工产值的增长,均是对劳动的依赖大于对资金的依赖。因此,我们判断目前的营林产业和森工产业均基本上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二是从森工产值对资金的依赖大于营林产值对资金依赖的14.5个百分点和森工产值对劳动的依赖小于营林产值对劳动依赖3个百分点中可以看出,森工产业在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工业)发展进程中,表现出了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或技术(一定意义上说,技术是资金的表现)密集型产业转换的较为显著趋势。而促其尽快转换,显然是林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2.经济增长投入要素的最佳替代。根据产业经济学理论和上述分析并依据我国林情,我们认为,资金和劳动要素的投入结构应视营林和森工产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首先,是营林产值增长的要素最佳替代。我们认为,目前的中国营林产业的要素投入结构应该是:以劳动投入为主,资金投入为辅。以更多的劳动,替代有限的资金。主要理由有三:一是符合营林产业等第一产业发展的资源配置一般特点;二是一定程度上“绕开”目前做为最稀缺资源——资金对中国林业经济增长的严重困扰;三是便于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的比较优势。
其次,是森工产值增长的要素最佳替代。我们认为,森工产业要素投入结构应该是:以资金投入为主,劳动投入为辅。森工产业的资金应重点投向科技开发、技术改造和引进先进的工艺、技术等方面,以扭转森工产品结构低水准状态并攻克林业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的主要难点。投入要素如此配置的主要理由有二:一是我国林业森工产业目前已有60万人的富余劳动力[2];随着限额采伐的实行和营林任务的繁重,森工产业已不适合再追加活劳动,应重点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上狠下功夫。因此,应分流森工富余人员以助营林或向第三产业发展。二是我国森工产品结构长期处于低水准状态。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应抓住这难得的机遇,用上3-5年时间,加速森工产品结构调整,争取较快地走上森工产品结构合理化、高度化的发展道路。为此,森工产业的投资结构必须倾斜于科技开发、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以求获得森工产业的长足发展。
三、与投入要素最佳替代相应的主要对策选择
1.关于以劳动投入为主,资金投入为辅的营业产业要素投入结构的政策诱导。其对策选择大致分为两个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立即将全国范围的宜林“四荒”(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等,下同)以拍卖的形式全部投入开发。现代经济理论认为,趋于完备的产权制度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作用:激励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作用和形成稳定预期的作用。因为“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3]。故此,应制定这样的政策:鼓励林业企业、农村的富余劳动力甚至全社会范围的自愿者去开荒、造林或多种经营,使其对购买或承包经营的宜林“四荒”及经营成果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同时,以法律的形式长期固定下来并予以严格的法律保护。至1994年底,虽然已有广东、福建、湖南、安徽、湖北、广西、江西、浙江、山东等省、区基本消灭了宜林荒山,各地拍卖“四荒”也相继出现,但推进速度十分缓慢,拍卖活动也有待于规范。因此,建议林业部会同国家土地、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因势利导、规范拍卖、长远规划,使全国的“四荒”拍卖尽快按照有序的原则开展起来。我们认为,全国范围的“四荒”拍卖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是巨大的,绝不低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突破。需要指出,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政策实施的逻辑不是不适合集体经营的宜林“四荒”才可以拍卖给私人,而应是:凡是私人(个人或合伙)有能力购买和经营的,一律优先拍卖给私人经营。这应是拍卖“四荒”的一个基本原则。
毫无疑问,森林资源是中国林业的基础,而中国林业要获得持续发展,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对森林实行持续经营。而权属清晰的全国“四荒”拍卖经营,对于中国林业的持续发展和国家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如从对我国目前过亿[4]的剩余劳动力的收纳作用角度看,意义深远)的全面提高,显然具有制度创新的战略意义。这同时又是营林产业劳动要素投入为主的最好的政策实践。
拍卖全国的“四荒”不仅是实施了营林产业“以劳动投入为主”的政策,同时也实现了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资金投入为辅”的政策效应。一是拍卖“四荒”已是缓解甚至是解决了国家造林资金短缺约束的重大举措;二是各种优惠的政策和良好的收入预期必将大量吸收社会资金,从而有利于社会办林业的持续发展;三是即使中央和地方政府仍不可避免地予以一定投入,但投入的形式、范围和额度已发生了显著变化。
第二阶段,大致在5年时间内,全国的宜林“四荒”拍卖完毕并基本完成绿化后,其政策导向主要应该是:一是在巩固绿化成果的基础上,加大调整树种、林种结构力度,大致确定防护林、经济林的地区布局和比重;二是努力提高林地生产力,一方面,诱导加强幼、成林的抚育,另一方面,诱导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全面发展;三是适时政策引导,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四是加强森林资源的宏观管理和政策调控。毫无疑问,在实施以劳动投入为主,资金投入为辅的营林产业发展的政策调整中,林业部既要完成一定的组织实施工作,又须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全国范围的森林资源宏观管理职能。
2.以资金投入为主、劳动投入为辅的森工产业要素投入结构的政策诱导。主要对策是:一是借改革之机,关、停、并、转那些长期亏损或规模不经济的企业,实行资产重组;二是改革科研体制,放活科技人员,重大科技课题实行国内外公开招标,对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重奖。目前,应重点攻下林木产品的精、深加工;三是采取行政、经济等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硬性推进技术进步,如在生产规模、耗能(材)指标、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实行严格的限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生产或课以高额税金制约;四是建立全国性的森工行业协会,把握产品与信息市场的联系和变化,实行行业协会管理。
总之,在整体推进全国范围的根治“四荒”和全力追求森工产品结构向合理化、高度化方向发展的举措后,林业部提出的“九五”时期全国完成造林合格面积400万hm[2],林业产业发展速度达9%以上,总产值2000亿元[5]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来稿日期 1995年2月
ANALYSES AND COUNTERMESURES ON THE GROWTH OF CHINA'S FORES TRY ECONOMY WITHRELEVANT INPUT FACTORS
Tian Baoqiang Guan Pi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Heilongjiang Province
ABSTRACT In light of the theory of modern economics,and by means ofrelevant factors analysis,the author measures the sivilculture out put value of Chinese forestry system in the past 35 years(1958-1992)and the forest industry output value in the past 30 years(1956-1985)with the interrelated funds and labour input factors.Through the analysis,the author put forward the two input structures:in sivilcultureindustry,labour input should be put in the first place with funds input as subsidiary;in forest industry,funds input should be put in the first place with labour input as subsidiary.Finally,the author suggests that the four kinds of wasteland be sanctioned to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sivilculture industry and forest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