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非正规金融、农户内部收入差距与贫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收入差距论文,贫困论文,非正规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非正规金融是指处于中央货币当局或金融市场当局监督之外发生的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Adams和Fitchett,1992)。我国农户①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正规金融,如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另一种是非正规金融:如亲戚、朋友、民间放贷人等。②由于农户收入较低且波动较大,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居住较分散,农户借款额度较小,在正规金融机构看来存在规模不经济问题,交易成本较高,决定了正规金融对其提供贷款可能会非常地谨慎,在贷款额度、期限、用途等方面有较为严格的限制,在担保方面提出严格的要求,导致农户即使愿意支付当前银行贷款利率或更高的利率也仍然无法获得贷款,这一现象常被称为信贷配给(Stiglitz和Weiss,1981)。然而,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本土化性质使得其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运作机制灵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其存在与当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因此,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非正规金融始终是我国农户融资的最主要来源(陈鹏、刘锡良,2011;丁志国等,2011;张兵、张宁,2012)。已有大量研究表明,银行基于风险的考虑,使得农村受到信贷配给的农户多为低收入农户(刘营军、褚保金等,2011;马九杰、吴本建,2012;张兵、张宁,2013)。那么,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上基于血缘、地缘和业缘的农户借款是否如正规金融那样嫌贫爱富?其是否可以通过降低金融服务门槛为穷人提供金融服务,从而缓解贫困及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术界开始研究金融发展对收入分配的影响。Greenwood和Jovanovic(1990)通过建立一个动态理论模型,探讨了金融发展、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发现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呈“倒U型”关系,即随着金融发展水平的逐渐提高,其对收入差距的影响是先扩大后缩小。随后学者们对此进行了大量的扩展研究及实证检验(Townsend和Ueda,2003;Maurer和Haber,2007)。鉴于城乡收入差距对我国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最大(Yang,1999),国内已有相关文献主要集中于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实证研究(李志军、奚君羊,2012;王书华、苏剑,2012;胡宗义、李鹏,2013;张龙耀等,2013)。然而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2005-2010年江苏省11个村的面板数据显示,农户内部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2010年11个村基尼系数均值为0.395,逼近警戒线0.4,基尼系数最大值达0.545;收入最低的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均值从2005年的9.6%下降到了2010年的7.5%。因此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研究同样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金融因素也不例外。刘纯彬和桑铁柱(2010)认为,农村金融规模扩大在长期中将降低农村收入分配差距,而农村金融中介效率的提升将扩大农村收入分配差距。张敬石和郭沛(2011)认为,农村金融效率提高能够缓解农村内部收入不平等程度。张兵等(2013)利用省级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缓解作用。苏静等(2013)利用面板平滑转换模型研究了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减贫效应。然而囿于数据的可得性,国内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对农户内部收入分配影响方面的研究多是从宏观层面进行分析,缺乏微观视角的考察,从而也缺乏对影响机理的深入分析,并且对非正规金融相关变量的选择也略显粗糙。 与已有研究不同,本文将利用江苏农村地区1202户农户的调查数据,基于“金融发展与企业家精神”理论,通过分析非正规金融借款的利息、用途及资金流向,从微观层面探讨农村非正规金融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与贫困的影响机理,并利用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进行实证检验。本文以下部分结构如下:第二部分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第三部分介绍数据来源并进行统计分析;第四部分为假说的实证检验;第五部分是全文的研究结论及政策启示。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依据现有文献,金融发展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分析。从宏观层面分析的文献大多按照“金融发展—经济增长—收入分配”这一逻辑主线,例如Greenwood和Jovanovic(1990),Banerjee和Newman(1993)等,此处不再赘述。本文基于微观视角,根据“金融发展与企业家精神”理论,结合我国农村金融二元结构特征,来分析非正规金融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及农村贫困的影响。 “金融发展与企业家精神”理论③认为,金融影响人们(包括穷人和富人)的经济机会。由于受到正规金融排斥,拥有好创意的穷人可能无法获得生产投资资金,而一个拥有普通想法的富人可能更容易获得信贷,由于信息不对称、规模不经济等问题的存在,正规金融机构难以为那些有能力或有创新精神的穷人创造经济机会(Demirgü-Kunt和Levine,2009)。然而,基血缘、地缘和业缘的农村社会网络使得非正规金融市场信息充分、有声誉等作为隐性抵押、交易成本低,可以为低收入农户提供经济机会。 由于正规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严重,且农户以生产投资的名义借款较容易,因此生活用款挤占生产用款的现象普遍存在;而非正规金融市场信息较充分,资金借出方一般对借款用途较明确,且农户道义小农的属性使得非正规金融市场上生活消费借款(医疗、教育、建房等)通常不收取利息,而其理性小农的属性又使得生产投资借款一般收取高利息(与同期正规金融借款相比),④并且借入零息非正规借款的多为低收入农户(张兵等,2012)。 非正规金融降低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门槛(资产、收入、教育、关系等方面),提高了低收入农户的信贷可获性,当受到正规金融排斥的低收入农户有资金需求时,其可以选择从非正规金融市场借款(苏静等,2013)。非正规金融是否能够提高借款农户的收入还取决于资金的用途及利息。如果借款是用于生产投资方面,那么非正规金融使得低收入农户一些原本(仅有正规金融的情况下)实现不了的生产投资得以实现,从而提高了其收入;如果借款是用于生活消费方面,那么借入零息非正规借款的农户只需要还本(借入正规借款需要付息),且不需要挤占生产投资资金用于消费,⑤因此,即使是用于生活消费的零息非正规借款也可能提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当低收入农户有资金盈余时,其可能存入正规金融机构获得利息,也可能借给非正规金融市场资金需求者用于生产投资,从而获得高于正规金融机构存款的利息,最终高息非正规借款可能提高了其收入水平。 对于高收入农户而言,其生活消费方面一般并不需要借款,而生产投资方面,由于其受到银行信贷配给的概率较小(刘营军、褚保金等,2011;许承明、张建军,2012;马九杰、吴本建,2012),且银行利率相对高息非正规借款较低,因此,正常的生产投资向正规金融机构借款的概率更大,非正规金融市场对其收入的作用可能仅在于利息收入。相对于低收入农户,非正规金融对高收入农户收入的影响可能较小。 依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借入零息非正规借款的农户一般为低收入农户,如果受到正规金融排斥的低收入农户借入零息非正规借款,那么其生产投资资金不会受到挤占,非正规金融可以使其收入得到提高;如果低收入农户借入高息非正规借款用于生产投资,那么其生产投资收益得以实现,其收入可能有所提高;如果低收入农户借出高息非正规借款,那么其可以获得高利息。因此,基于小农的道义属性以及农村紧密的社会网络,非正规金融可能更有利于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根据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三个假说: 假说1:农村非正规金融服务对象主要为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户。 假说2:农村非正规金融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具有抑制作用。 假说3:非正规金融对农村贫困具有缓解作用。 二、数据来源和统计分析 (一)数据来源 1、农村实地调研数据。 由于调研数据为截面数据,其在本文中仅用于以下两方面内容的分析:非正规借贷资金流向、用途与利率,以及非正规金融服务对象为低收入农户的检验。 此部分数据来源于“江苏农村金融发展报告”课题组于2012年2月和2012年7、8月对江苏农村地区居民融资行为的两次入户调查。对样本区及农户的选择分别依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分层抽样。调查了41个乡镇、80个村共1202户农户,问卷内容涉及农户家庭特征、生产经营、收入、消费、资产及2010-2011年期间的借贷行为等相关信息。 2、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 观察数据中,江苏省苏北、苏中和苏南地区共包括11个调查村,⑥810个样本农户,本文选择2005-2010年11个村的面板数据检验非正规金融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缓解。 (二)统计分析 本部分将利用调研数据分析非正规借贷资金流向、用途与利率,以阐明非正规金融缓解农户收入差距扩大的作用机理。 调研发现,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中仅包括两类借款,一类为零息互助性借款,多用于生活消费方面;另一类为利率高于银行利率的高息借款,多用于生产投资方面。因此,我们将非正规金融借款细分为零息非正规借款和高息非正规借款进行讨论。 1202户农户中,从非正规金融市场借款的农户共401户,占借款农户总数的67.39%;其中借入零息非正规借款户303户,借入高息非正规借款户105户。考察借款农户的收入情况,借入非正规借款农户的收入水平明显较低;收入水平为1、2的高收入借款农户中有95.56%为正规金融借款农户,而收入水平为4、5的低收入借款农户中有97.02%为非正规借款农户(见表1)。可以得出结论,非正规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为低收入农户。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社会网络使得非正规金融市场服务门槛较低。 考察借出款农户的收入分布,借出款农户的收入水平明显较高。收入水平为1、2的借出款农户占借出款农户总数的比重为87.24%,且其中零息借款户占比72.11%;收入水平为4、5的借出款农户占比仅为4.75%,且其中高息借款户占比87.5%。由此可见,非正规金融市场上借出款农户多为高收入农户,并且以零息借款为主;低收入借出款农户较少,且大多借出高息借款用于生产投资(见表1)。 1202户农户中,有595户在样本期出现过借(入)款行为,占比为49.50%,发生借款1089笔,其中757笔为非正规金融市场借款。统计757笔非正规借款的相关信息,首先将借款按用途分为四类:农业生产投入(指种养殖业投入,包括购买农用机械),非农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个体工商经营等投入),以及消费(购买生活消费品,包括吃、喝、穿及耐用消费品;教育;医疗;购建房;以及婚丧嫁娶等支出),其中,农业生产借款、非农生产借款和消费借款占比分别为6.37%、23.82%和69.81%。零息非正规借款中94.57%用于消费,高息非正规借款中83.37%用于非农生产投资。原因在于,现实中的小农既具有道义小农的属性,也具有理性小农的属性,对于消费借款大多属于道义相助,不收取利息,而对于生产投资借款一般收取高息。农村非正规金融、农民收入差距与贫困_金融论文
农村非正规金融、农民收入差距与贫困_金融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