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自杀行为的低龄化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青少年论文,低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099(2006)06-0067-09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1988年中国5~14岁少年儿童年龄组自杀率为男1.0/10万、女1.0/10万,该年龄组占自杀总人数的1.02%(若按该年自杀死亡人数21万人计算,自杀死亡人数为2142人)。1989年,该年龄段少年儿童自杀率为0.50/10万(男)、0.80/10万(女),比上一年有所下降[1]。1999年中国5-14岁少年儿童的自杀率为0.80/10万,其中男性儿童自杀率为0.90/10万,女性儿童自杀率为0.80/10万,比10年前又有所上升。儿童自杀人数大约占当年全国自杀人数的0.9%[2]。另据报道,中国每年自杀身亡人数为28.7万[3],按儿童占0.9%计算,每年自杀身亡的儿童人数大约为2583人。另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我国10~14岁少年儿童自杀率为2.41/10万[4]。贵阳市1987~1989年自杀死亡155人(不完全统计),10~29岁青少年占41.81%,其中10~19岁竟占了19.64%[5]。我国少年儿童的自杀意念率也较高。据美国记者凯瑟琳·麦克劳克林报道,在上海,8-15岁的少年儿童中有1/4“考虑过”自杀。2001年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对南京近2000名小学生做了一次抽样调查,发现40.1%的小学生说过“不如死掉的好”这句话[6]。另一项针对上海2500名儿童的调查结果(高鸿云,2004)显示:有24.0%的孩子有过自杀念头;15.2%的孩子认真考虑过要采取行动;5.85%的孩子自杀未遂[7]。而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却没有儿童自杀的报道[8]。
近年来,我国频频有少年儿童自杀的报道,其原因大多与学习压力和家庭问题及心理问题有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
日本青少年自杀现象也呈现低龄化的特点。1972~1973年,日本自杀死亡总人数的20%是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1979年平均每天有3个19岁以下孩子自杀身亡[9]。日本学者望月一宏认为:“日本中小学生自杀的激增、自杀者的日趋低龄化,这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话题。日本青少年及儿童的自杀与瑞典的老年自杀(瑞典老人自杀率居世界之首)相比,更遭世人的非难”。[10] 稻村博认为,15~24岁青少年自杀率居高不下成为社会动荡的标志[11]。
一、学习压力与少儿自杀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应试教育,忽略了综合素质特别是心理素质的培养,其恶果已逐步显露,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发展与“减负”问题是社会转型时期我国中小学教育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中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已使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呈现出“亚健康”状态。
(一)应试教育与压力的超负荷造成少儿身心的“亚健康”
身体成长“亚健康”。中小学生营养过剩和营养失衡同时存在,体质较弱,“豆芽型”、“胖墩型”体型普遍存在。一些身体器官超前使用,如眼睛超负荷使用致使近视率高,坐得太久不利于脊柱发育,书包太重影响身高等。全国少工委的一项调查显示:46.9%的中小学生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睡眠标准[12]。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的一项调查(2002年)显示:有63.9%的青少年感到“疲倦”;51.2%的青少年感到“睡眠不好/失眠”;25.0%的青少年感到“腰酸背痛”,其他不适症状依次是“肠胃不适/肚子痛”(23.8%);“眼花/头晕”(15.1%);其他“症状”(17.2%)[13]。
心理素质“亚健康”。来自家庭、学校、同学的压力,使青少年形成单一的责任心理,普遍认为只要学习好就一好百好,其他都不重要。压力之下引发逆反心理、厌学心理等,都影响着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近1/3的中小学生有不同程度的心理异常表现。
情感“亚健康”。青少年时期本是充满憧憬的“多梦时节”,本应对生活充满热情、对世界充满好奇。但实际上很多人对诸多事情都很冷漠,对他人和社会冷眼相向,变成单面、冷面的人,致使校园欺小凌弱现象孳生,一些学生沉湎于电脑游戏、卡通漫画等虚幻世界。
思想“亚健康”。青少年思想简单化、表面化,易被社会存在所左右。
行为“亚健康”。表现为行为方式上的程式化。几点钟起床、吃饭、做功课、听英语等形成定式,孩子的娱乐被学习所排斥,时间长了容易产生行为上的偏激。
(二)“开学第一天”自杀现象
2000年2月8日,是郑州市小学开学的日子。就在这一天,郑州市两名小学生自杀身亡。12岁的男孩李博吊死在家中的吊灯上,地上扔着一把小提琴。原来,李博学习小提琴已两年,已实在不想学了,而其母仍坚持让其学琴。8岁的男孩王某因害怕上学,从6楼跳下身亡。当地报纸称:“厌学像毒雾一样在各中小学校里弥漫。”
2000年春季开学的当天,江苏省金坊市竟有三位初中生自杀(初一2人,初三1人)。同年2月2日下午,南京市白下区后标营一小学六年级13岁的男孩在自家大衣橱里的挂衣架上上吊自杀死亡。该男孩一直在班上成绩排名第一,可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排名第二,因惧怕开学见老师同学而寻了短见。2002年2月26日,是云南玉溪市某小学新年开学的第一天,刚过完10岁生日的4年级女生晨晨在家中用两条红领巾把自己吊死在阳台上防盗笼上。同日,也是贵阳市林东矿务局子弟小学开学的日子,三年级8岁的女孩唐梦瑶到学校报到。老师检查寒假作业时发现其少了一篇写字作业,遂让她补上再来报到,回家后小梦瑶用毛线把自己吊死在卧室壁橱的横木上……。
为何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会成为孩子的末日?在这一天,孩子们本应是兴高采烈、欢天喜地地去见久违的同学、老师,领新课本、领新校服。孩子宁愿选择死也不去学校,说明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已不能等闲视之了。
(三)教师压力与少儿自杀
学校内教师向学生施压也是造成少儿自杀的原因之一。“请家长”成了少数教师的“杀手锏”。2000年10月27日,四川温江柳林中学14岁女生谢某留下遗书“我决定以死来抗议请家长”后服毒身亡;江苏金坛市登冠中学初一学生蔡某因涂改成绩册被老师发现“请家长”后服农药自杀身亡。2001年11月20日,新疆石河子122团中学初三(3)班4位女生,在开完家长会的当日相约服毒鼠药自杀,其中2人死亡。2000年5月8日晚,沈阳市铁西区光明二校六年级12岁的女孩魏某在家服毒身亡。女孩因写错了“夫、斗、庙、程”几个字,被老师每字罚写3000遍。字已写了大半,可孩子再也无法坚持下去。作业本旁放着孩子临终前留下的字条:“妈,你回来叫醒我,因为我要写作业!”后面共有10个惊叹号。
1996年6月,河北鸡泽县一小学五年级男生因考试不及格被老师罚款,服下农药自杀身亡;1998年6月,吉林长春市一初三女生,因“老师把我同小流氓相提并论”而卧轨自杀;2000年2月,云南昆明一初二男生因上学期成绩未进入前三名遭老师斥责而服农药自杀。2001年11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4岁初中生凯钦因为钢笔墨水不小心甩在老师身上一次而不是老师说的四次,以自杀来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2000年12月11日,四川安岳县东胜乡中心小学四年级学生曹金华因老师扣其书包而服农药死在家中床上。同年11月22日,安徽省萧县张庄镇中心小学五年级12岁的女生祖巧巧在家里服农药自杀身亡,起因是其家一贫如洗无力负担学校摊派的4张洗澡票(每张1元)。1999年6月21日,武汉市某小学9岁学生阮路,因交不起30元的试卷费被老师赶出课堂,投水而死。2002年2月24日,湖北宜昌市枝城中学初一女生陈某报名时被告知其户口问题要多交100元,遂投江自杀身亡,事后有关部门认定此为乱收费。12岁的王某是陕西华阴市黄河工程机械厂子弟学校六年级学生,因他从同学的文具盒中偷拿了10元钱,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崔某将其头按到墙上,当着同学的面残忍地用锥子在他的左面颊上刺了一个大大的“贼”字,并涂上红墨水以示永久的“训诫”,而该班主任却被评为该年度“优秀教师”。无独有偶,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万金店乡刘小小学二年级学生刘刚(9岁)因上语文课时背诵《静夜思》不完整,被语文老师王某用钢笔在其左右脸颊上分别写下“不会”、“背书”4个字,并斥责不许擦掉,在母亲的呵斥下,刘刚拿起菜刀猛地砍向自己。山东省东阿县姚寨乡黄圈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刘姗姗(11岁)因上课时没能背下自然题,与另外几位同学一道被老师孙某处罚自己打自己耳光,并到其他班里“游班示众”。事后,刘姗姗服农药自杀身亡。2001年2月20日,陕西汉中市东方仪器厂子校3名初二女生因被班主任怀疑在课堂上滚篮球而被罚跑操场23圈,遂集体服下安眠药自杀,其中1人死亡;2000年4月3日,云南省会泽县上村乡中学教师聂某将14岁的学生张波在教室里活活打死;1998年3月3日,唐山市某中学初一女生闫某在语文小测验时现场打分只得36分,闫某随即从教室(三楼)窗口跳下;同年3月6日,甘肃天水石马坪中学初三女生李某上课时与老师牟某发生争执,牟某撕破李的校服,李某当场从四楼跳下身亡。河南原阳县葛埠乡一中学教师熊某逼着6名未完成作业的男生从二楼跳下;江西某初中女生张小丽在语文考试时只得48分,服下剧毒农药身亡,而其父母到学校核查试卷时发现老师少加总分21分……。
一项涉及42所中小学的调查显示,占72.59%的学生明确表示曾受到老师体罚、变相体罚和以侮辱性语言的人身攻击;38.78%的家长表示在自己孩子身上发生过上述情况。调查发现,体罚、变相体罚、精神虐待等现象主要发生在班主任老师身上,且以年轻教师居多[14]。
2002年,由劳声凯、孙云晓主持的“当代中国少年儿童人身伤害问题研究”课题对全国10省市6000名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二年级在校生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30.8%和29.5%的少年儿童最怕“老师批评和体罚”和“被人瞧不起”,其次是“考试”(19.4%)、“被同学欺负”(11.3%);经常“被老师罚站罚跑”、“放学后被罚留校”、“被老师讽刺、挖苦、责骂”、“不让进教室听课”、“罚抄课文或作业多遍”、“被老师打”的占学生总数的17.1%,“偶尔”有的占24.1%;有19.9%的少年儿童在受到委屈或伤害时采取了“谁也不告诉或无人诉说”的应对策略[15]。
南京市的教育科研所对南京2000名小学生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40.1%的小学生说过“不如死掉好”;针对“你认为你的班主任喜欢你吗?”的问题,有40%左右的小学生回答:“不喜欢”或“不太喜欢”;而问到老师“你喜欢你们班上的学生吗?”,却有90%以上的老师回答说“喜欢”[16]。
学校是教书育人之地,教师是为人师表之人。可是,近些年来,在圣洁的教育园地里,竟发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惩罚学生吞食粪便;强迫学生互打耳光;动手在学生脸上刺字;甚至剪断幼儿的手指;对学生进行性侵害……这一切竟然是某些肩负着育人重任的教师所为,“园丁”成为摧残甚至是扼杀“花朵”的凶手(虽然是极少数)。对此,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教师到底怎么了?这些令人切齿的行为之所以发生,究其原因,除了某些教师法制观念淡薄、师德沦丧之外,他们心理的扭曲也是不容忽视的就重要因素之一。
上海“小学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研究”课题组公布的有关调查报告显示:上海市小学教师心理健康问题检出率达48%,其中12%的教师存在有明显的心理症状,2%程度较为严重[17]。我国目前小学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由此可见一斑。国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对辽宁省168所城乡中小学2292名教师的检测结果是:有51.23%的教师存在心理问题,其中32.18%的教师属于轻度心理障碍,16.56%的教师属于中度心理障碍,2.49%的教师已构成心理疾病[18]。1988年针对城乡1000名中小学教师的健康状况调查显示,88%的中学教师和77.84%的小学教师忧郁、焦虑情绪较为严重,反映“苦恼”多于“欢乐”[19]。实际上,教师群体中存在心理问题的并不仅限于小学、中学,大学、各类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中都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心理问题。
社会转型时期,竞争机制的引入,来自社会、学校乃至家庭的压力增大,加之我国中小学教师普遍工作超负荷,教师不良情绪无处排遣,一些人便选择了相对而言的弱势群体——学生为突破口,以寻求某种心理平衡。这种避强凌弱的意识和行为,反映出一部分教师思维的偏差和心态的扭曲。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他们直接面对的是纯洁无邪的学生。如果教师自身缺乏健康的心理,怎么能培养出心理健康的学生?教师本身性格多疑怪癖、情绪喜怒无常,对学生赏罚无度、冷漠无情,又怎么能使学生的心态平衡、情绪正常?一些学生面对来自教师的伤害又无力反抗,只好将暴力施向自己。所以,心理不健康的教师对学生身心造成的危害,绝不亚于其教学能力低下对学生学业产生的影响。要使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教师必须首先拥有健康的心理,因为心态(心理)不健康的教师会源源不断地“制造出”心理不健全的学生。在全社会已普遍关注和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的同时,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也应有综合措施且已刻不容缓。
在日本,据1994年日本警视厅统计,10~14岁少儿自杀第一位的原因是“学校问题”,第二位的原因为“家庭问题”;15~19岁青少年自杀第一位为“学校问题”,其次依次为“精神障碍”、“性问题”、“家庭问题”等[20]。
二、欺侮现象与少儿自杀
欺侮(bullying)是儿童青少年间尤其是中小学生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特殊类型的攻击性行为。欺侮对受欺侮者的身心健康具有很大的伤害性。经常受欺侮通常会导致少年儿童情绪抑郁、注意力分散、感到孤独、逃学、学习成绩下降和失眠,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自杀[21],而对欺侮者来讲,欺侮他人则可能会造成以后的暴力犯罪或行为失调。欺小凌弱现象的大量存在,是造成少儿自杀的原因之一。一些受到欺侮(尤其是暴力欺侮)又孑然无助不堪忍受的孩子无力反抗,往往将暴力施向自己——自杀。
在中小学,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儿被欺侮的比率呈下降趋势;而欺侮他人的比率,男孩呈上升趋势,女孩则随年龄的增长而有下降趋势。男生最为普遍地是使用直接身体攻击进行暴力欺侮,而女生一般采用语言和心理欺侮等间接攻击。在影响少儿欺侮行为因素中,同伴起着重要作用,欺侮行为经常是以一种群体现象出现。在我国中小学学生人群中,普遍存在着类似帮会性质的团伙,而这些少儿团伙常做的事情就是斗殴和欺侮他人。
1998年11月20日,16岁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张冲在北京博文私立学校校园内遭同校学生董强殴打,睾丸被击碎。张冲自杀身亡。山西平陆县14岁的初中生王某多次被同学梁某殴打敲诈而服下鼠药自杀。成都市武侯区由11名十五六岁少年组成的团伙数十次抢劫、殴打中小学生,在学生中引起极大恐慌。2001年12月,山西襄汾县古城中学初中学生之间发生使用稀释硫酸相互攻击的大规模暴力事件,数十人被烧伤毁容。
日本社会学家把厌恶学校、恐惧学校,进而拒绝到学校读书的现象称之为“登校拒否症”。日本几乎每一所中小学校都有相当数量的“登校拒否症”患者,其病入膏肓者大有以自杀来抗拒学校的。从“登校拒否”到自杀,原因多样,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校内频繁发生的欺小凌弱事件,其表现形式为“殴打”、“胁迫”、“隐藏文具物品”、“强剥衣裤出丑”、“孤立”等等。1989年日本高中共有1588所学校发生校内暴力事件。1990年,发生校内虐待事件29088起。是年,日本中小学生“登校拒否”者达47258人,创历史最高记录[22]。1998年,日本小学生“登校拒否”者26017人;初中生101675人。1996年,日本初中生发生暴力案件8169起,高中为2406起,多为恶性事件[23]。
三、自杀行为的低龄化与心理疾患
少儿精神分裂症和抑郁性疾病自杀率较高,少儿自杀与抑郁情绪、自卑等抑郁症状密切相关,早在100年前,弗洛伊德(S.Freud)即已断言,各种神经症症状几乎无一例外地可以追溯至童年期的创伤经历。
(一)我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堪忧
2001年10月,我国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指出:“调查显示,我国17岁以下的3.4亿儿童和青少年中,约3000万人受到情绪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困扰。”另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大城市的儿童约有17%至20%存在各种类型的心理问题,包括考试综合症、社交恐怖症、人格障碍等,表现为不同程度地失眠、忧郁、紧张、厌学、记忆力减退,甚至出现幻觉、精神失常。
心理疾病已跃居世界十大疾病排位的首位。目前我国心理疾病患者中1/3是在儿童、青少年期间发病。据统计,我国20%~30%的家庭中存在心理问题,大多数是儿童和青少年。郑日昌在80年代末期对几个大城市进行调查,有心理问题的小学生约占13%,初中生约15%,高中生约19%,大学生约25%,随年级升高呈递增之势[24]。
另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目前有35%的中学生具有心理异常表现,其中5.3%的中学生存在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等心理疾患[25]。一项以全国12.7万大学生为对象的调查显示,26.3%的人有心理障碍[26]。中国医科大学心理卫生医院2000年就诊为40000人次,其中25岁以下患者占40%左右。2000年5月,北京回龙观医院开设了抑郁症门诊,在开诊的半个月时间里,就诊患者一半以上是16岁以下的孩子,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两岁半。对安徽合肥市16~18岁中学生以整群抽样方法抽取3300人进行“症状自评量表”(SCL-90)和家庭环境量表中文版自杀意念的问卷调查,采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自杀意念青少年伴有2种以上的心理问题的占68.5%[27]。“情郁于中,源于外”。外部环境影响也是形成儿童人格障碍的重要原因。儿童人格障碍是指儿童期发展起来的严重人格缺陷或病理人格偏离,或者人格在总体上不适应的异类心理疾病。表现为情感和意志行为方面的障碍,但其思维和智能方面也许并无异常,意识清晰。由于患儿自制自控能力差,无法正确判断和控制自杀意念,容易导致自杀行为。现在的孩子多为独生子女,在家中父母百般疼爱,生活上呵护备至,使他们从小形成较强的自我中心意识。上学之后,面对老师严厉的面孔和沉重的学习压力以及家长望子成龙的殷切希望,还要面临同学之间的竞争,加之长期疏于社会交往与性格的锻炼而出现的孤独、自闭、交往不良等缺陷,极易造成人格障碍。面对越来越乖戾脆弱的孩子,家长、老师愈发感到无所适从。
调查显示,当青少年遇到烦恼时,最有信心的倾诉对象是朋友(61.2%),其次是亲友(11.1%),然后是同学(8.7%),选择专业人士(如心理医生,辅导员)的只占2.6%,老师仅占1.5%。值得注意的是,还有7%的人遇到烦恼是,“不找人,自己闷在心里”,6.1%的人表示遇到烦恼不知道向谁倾诉。
2000年10月23日,南京市12岁的小学生金某在一次考试中三科得了满分100分,老师对她说:“今后还要努力”,本是一句勉励其再接再厉的话,金某却以为老师对她的成绩不满意,就和另一名12岁的女孩一起服毒自杀。同年6月18日,贵阳市贵铁一中13岁的初一学生周某在课间休息时,突然拿出一份“遗书”当众宣读后纵身从三楼跃下,当场死亡。1997年1月23日,江西南昌二中女生吴某因考试作弊被发现后,竟开枪自杀身亡。南京市儿童心理卫生研究中心收治的精神病患儿,1987~1991年有61例发生自杀行为。患儿年龄7~15岁,平均年龄13.3岁。其中自缢10例、投水7例、撞车5例、触电5例、而服毒只占14.5%[28]。
(二)儿童青少年在情感、人格、人性教育方面的缺陷
在情感教育的基础上才谈得上“塑造人格”,心理和性格是构成人格的重要因素。在当前的实际教育活动中,“人格”常常被忽略。在现在的中小学里,一方面由于情感教育难以把握,另一方面由于教学任务繁重,加之它与学习成绩又没有明显的直接关系,许多教师并不在意。而且,目前的学校教育是“大一统”的模式,对学生个性上的特点往往无暇顾及,甚至“无法容忍”。这样,在学校强大而片面的竞争压力下,一些学生在人格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扭曲。更严重的是,许多人对此不以为然。
在人格的基础上才谈得上“人性”的问题,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应以人为本,应该在一个更高层次上真正把孩子当“人”看,从“人”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情感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人格。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属于他那个年龄层次的“小世界”,正是这种多样性决定了人的丰富性。虽然,社会和时代不可能满足每一个人的各种要求,但应该尽可能地营造健康的氛围,满足孩子做“人”的欲望,首先培养他们做一个健康的人,然后才能谈论其他方面的发展。否则,功利性的因素被无限扩大,说不定就在不知不觉中剥夺了孩子们做人的权利。
青少年只有在情感人格和人性各方面都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才能自然而然地体验到做人的尊严,并在不自觉中体味、理解到生命的珍贵。如果学校、家庭、社会不顾任何条件地对孩子求全责备,就会使他们在各个方面苛求自己也苛求他人,稍有不如意的方面或许就能导致精神上的失衡,自杀就是这种失衡的极端表现。
令许多成年人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乳臭未干的孩子是如何在一瞬间超越了生死、如何跨越从生到死这样一段漫长而痛苦的心路历程的呢?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青少年(尤其是低龄的少儿)没有形成对生命的敬畏感,对死亡的真正含意没有认识,生与死对他们而言还是一个十分模糊的概念。儿童认知尚未成熟,因果概念十分模糊,对自毁或自杀行为的程度与结果无估计能力。幼儿一般不太懂死亡的真正含义,至少10岁左右才会对自杀的后果有些害怕。儿童情感上幼稚,自杀者大多易焦虑、抑郁和攻击,一旦遇到意外打击,会促发冲动性自杀行为。另一方面,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大量呈现在孩子面前的日、美卡通片和卡通连环画、电子游戏中,对死都是采取了一种游戏的态度。在电子游戏中,人物可任意死而复生。比如让中国孩子心醉神迷的美国迪士尼卡通连续片《猫和老鼠》(TOM and JERRY)中,猫被炸、被摔、被淹,或被撵成一片或浑身是窟窿也死不了等,都使孩子反而从死中感受到了一种游戏的乐趣,似乎生死之间只不过是形式不同而已。在孩子中大为流行日本卡通“口袋书”,其中很多故事渲染死亡,很容易诱使孩子从审美的角度去欣赏死亡。电视媒介中影视作品对死亡的过度渲染,也对孩子起到了潜移默化的诱导作用。尤其是对自杀场面的直接展示,会给好奇的孩子提供模仿的样板。当今的青少年,是在电视浸润中成长的一代。在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中,电视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教化作用。
四、家庭因素与少儿自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一个人成长的最主要场所。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过程的起点,它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情感模式。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这不仅因为个体最初经历的教育是由家庭提供的,而且因为个体与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间强有力的感情纽带和对父母在经济上的依赖,使得家庭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的作用是其他社会群体所无法取代的。家庭形成了个体的早期经验,并塑造了其最初的品质特征,奠定了其以后接受教育的基础,且在个体发展过程中,它始终是个体接受教育的主要参照群体。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的学业成功和人格形成起着重要作用。同样,家庭因素对于青少年的自杀行为有着重要关联。
(一)家庭管教方式的影响
国内有学者把父母教养方式划分为“溺爱娇纵型”、“家长专制型”、“启发引导型”、“放任自流型”,还有的将其表述为“拒绝型”、“严厉型”、“溺爱型”、“期待型”、“矛盾型”、“分歧型”等等[29]。家庭管教方式与少儿自杀也有密切的关系。根据中国的传统,母“养”父“教”,幼儿早期主要由母亲抚育,此阶段对孩子人格形成影响较大,母亲教养方式中,过分干涉、过分保护、拒绝否认、惩罚严厉、情绪不稳定性和高神经质等都是能引起少儿自杀的因子。就父亲而言,对孩子(幼儿期以后)的管教一般严格、惩罚较为严厉,由于对子女的期望值高,对子女的要求拒绝更为频繁。中国的父母有更大的倾向性不把子女视为独立的个体而作为他们的私有物和附属品,从而对子女有更明显的操纵、控制和惩罚行为[30]。过多的拒绝否认的教养方式表现为不尊重孩子的意愿、无视孩子的需要、经常嘲笑否认子女的能力或挑剔子女的所为。这种教育方式会使孩子无法消除在成人面前的本能的自卑感。而惩罚行为包括体罚、变相体罚、责骂、羞辱等,其后果会使子女将父母过于频繁、严厉的惩罚、责骂和苛刻的要求内化,形成“高道德”标准的超我,使得子女在评价自身的行为、态度和欲望时,往往过分苛刻和严厉,从而产生明显的罪恶感、耻辱感和自责感,为神经症的产生提供了充分的条件[31],也为自杀埋下了导火线。在此家庭环境下的孩子,大多感到心理压力大、紧张、苦恼、烦躁、焦虑,感到空虚无助、不知所措并有绝望厌世感。专制型教养方式中成长的孩子爱吵闹、好斗、缺少合作精神、没有人缘、不会谅解别人、情绪波动、放肆、没有上进心、对赏罚漠不关心;相反,民主型家庭的孩子更富有同情心、有人缘、能体谅别人、情绪稳定、能听取别人意见、有上进心。溺爱型家庭的孩子往往自理能力差,在父母亲人的百般呵护下往往成为自以为是的“小霸王”,在学校人际关系受挫的可能性大。
从家庭教育角度看,绝大部分家长一味盯着孩子的学习成绩,不少家长把学习——单纯的智育作为压倒一切的教育活动,或者在智育之外辅以空洞的道德灌输,结果在现在许多青少年身上普遍存在冷漠、孤僻的情感特征,情感发育严重不良。认识到情感教育重要性的家长寥寥无几,相当一部分家长甚至认为,只要孩子成绩好,情感方面无足轻重。殊不知一个缺乏爱的人,不但对他人和社会冷漠,而且也会轻视自己。
目前流传着中小学“5+2=-1”这样一句流行语。它指学生每周7天,在学校5天,双休日在家2天,如果在家的这2天时间处理不当,教育不妥就会适得其反,成了“负一”。当前看来,学生“减负”以后,还要消除“负一”现象。一是在家里家长过于苛严,学生要疲于奔命参加各种各样的补习,包括练琴、美术、英语等“特长”课;二是家长放任自流,双休日家长只忙于打麻将、应酬等无暇顾及孩子。
2001年6月13日,南京市8岁的小学生毛毛(女)没有回家,其父母多方寻找后在一垃圾房里找到了孩子。出人意料的是,在孩子书包内藏着一把刀,还有一张用作业纸写的“自Sa(杀)信”:“爸爸妈妈,我每天都不想回这个家。我还想自Sa(杀)死。”此前,8岁的毛毛挨打后已多次离家出走。2002年7月22日,贵州遵义市一小学5位女孩集体服药自杀。5位女孩分着服下其中最大一位女孩王某(13岁)用压岁钱买回的120粒安眠药自杀(后经抢救脱险),原因是感觉“爸妈对我们不好”。
(二)家庭成员间人际关系的影响
研究证明,健全和谐的家庭有利于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成长,和睦的三代同堂的大家庭也无明显弊端。而破裂家庭或父母常常争吵的不和睦家庭对儿童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明显不利,青少年出现躯体疾病及心理障碍的可能性就大。易出现孤独、冷漠、粗暴、说谎、出走、厌世、自杀等行为。父母与子女由于社会化的时代背景不同,两代人之间在心理上出现差异是正常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青少年与父母交流减少,有的亲子之间格格不入、互不相谋,这种“代际冲突”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趋尖锐,极有可能导致子女厌世。反之,和谐的家庭环境,亲子两代的关系融洽,相处无间、没有代沟,家庭气氛宽松和谐,亲子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对于少年儿童正常心理的形成至关重要。美国一项统计表明,父母不和或父母的不良行为会直接导致家庭中青少年自杀行为的多发[32]。美国心理学家赫茨曾对全世界五大洲20多个国家中8~14岁的少年儿童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结果其惊人地发现,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中的孩子对父母的不满和要求都大同小异。孩子们对家庭的经济水平和社会地位并不太重视,能否使孩子感到幸福并不取决于家庭的贫富程度,而在于是否能使孩子感到自己是真正属于这个小集体并得到家人的最大关怀,孩子们最不满意的是父母吵架[33]。刘继成报道四川成都双流县自杀儿童15例,有7例是由于家庭纠纷引起[34]。Taylor/Stansfeld研究儿童服毒自杀患者的家庭背景:家庭争吵者占32.1%,父母分居者占21.4%,家庭有严重精神疾患占10.7%,家庭有严重躯体疾患占10.7%,父母死亡者占3.6%[35]。
(三)家庭构成情况的影响
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一贯被认为婚姻纽带比较牢固的中国家庭,在近20年来也逐渐松动,离婚率逐年上升。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家庭结构也开始变化。离婚率的上升,导致了大批单亲家庭或重组家庭的出现。除离婚之外,所谓“家庭内离婚”(即分居分伙)现象已十分普遍,加之中国农村有1亿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远距离流动(“民工潮”),使得农村家庭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庭关系的淡化、分崩离析的家庭也是造成儿童青少年自杀日益严重的一个原因。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的儿童青少年自杀率较高。家庭解体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
我国城市人口的家庭结构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三口之家成为家庭构成状况的基本单元。随着人们价值观、婚姻观的演变,致使许多孩子在离婚、再婚或单亲家庭中成长。家庭结构的骤然变化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就以父母离异或再婚来看,相当一部分孩子在发生突变的家庭环境中一时无法正视现实,很多人不知所措,他们心理和精神上所承受的压力,往往比家长和老师所想象的要严重得多。家庭夫妇间经济收入的严重不平衡,又使得不少家庭已不再像从前那样稳定而牢固,作为独生子女的孩子也难以再像以往那样,可以在父母身边无忧无虑地生活和成长,也会导致他们心理健康的失衡。
一项对小学生的调查表明,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超过50%是生活在父母曾有过离婚史的家庭,其中一部分是生活在单亲家庭,心理障碍所引起的后果,不单单表现在学习上有障碍[36]。离异家庭和再婚家庭的父母在孩子教养方面往往出现很多问题,尤其是“恶后母”、“恶后父”成为不少孩子挥之不去的梦魇。重组家庭,往往使孩子们得不到所需的关怀与爱护,在感情上多有被抛弃之感。自然而然,他们心中就滋生灰心失望、孤独无依和愤世嫉俗等感情,这些都可能触发他们自寻短见之念。所以,家庭结构的变化不光对孩子的现实,而且对其今后如何立身处世,都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2002年8月8日,河南平顶山市乐福小区,一位11岁的小女孩多多从6楼窗口跳下自杀。孩子留下7封“遗书”,称她的死是为了给即将再婚的爸爸“减轻负担”(因其还有一个孪生妹妹余余,离婚后二女均由父亲抚养),由于经济困难,其父的女友执意只让留下一个孩子。哈尔滨市奋斗小学一名11岁的男孩因不断遭到离婚后的父亲的毒打,在两天之内三次自杀(服农药、用刀片切割动脉、跳楼)。那些绝望地生活在破碎家庭里的孩子,并没有金色无忧的童年。
在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离婚、吸毒、自杀三大“社会病”互为因果。据调查,日本35~50岁夫妇离婚数目已是20年前的2倍。日本19岁以下的儿童青少年因“家庭问题”自杀的人数占总自杀人数的11.7%[37]。当今,更多的日本家庭主妇离开家庭走向社会,恪守相夫教子为妇女本分的观念已成为昨日黄花。在生活快节奏的日本,父母们为了自己的事业和生活方式,忙得不可开交、疲惫不堪,以致他们中许多人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尽为人父母之责。日本人称“父亲幻影化”,在孩子眼中,父亲只是个影子——清早父亲出门时孩子还在酣睡,等晚上父亲精疲力竭地回到家中,孩子早已进入梦乡。据日本总理府青少年对策本部抽样调查,日本青少年对“理想中的母亲”的要求,86.9%是要求母亲是“家庭生活重视型”,希望母亲重视家庭生活,重建温馨的家;孩子们与父母之间在重大问题上有严重分歧的占19.2%,对家庭生活不满的占21.2%[38]。在日本,传统生活的源泉:家庭、学校、政府被讥诮为虚伪和不值得信赖的,于是,在一个父母都在忙于工作,祖父母又在某个僻远的城市“安度晚年”的孤独世界(日本家庭结构正发生深刻变化,老人多离开子女独处,三代同堂已极为罕见),还有谁来帮助关怀一个身心受到骚扰的孩子呢?
据日本文部省的一项调查,日本初中生自杀的原因依次为:家庭因素、前途问题、厌世思想、学业不振、躯体疾病、精神障碍、异性问题等,排首位的是家庭问题[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