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群众利益不小”--学习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的几点体会_胡锦涛论文

论“群众利益不小”--学习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的几点体会_胡锦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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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的“七一”讲话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就如何对待人民群众这个根本问题,作了深刻的论述,有不少新提法、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入地阐发了党的根本宗旨,也丰富了我们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其中之一。这句话看来平常,其实,很有新意,很有针对性,也很重要。

一个既老又新的命题

对于群众实际利益问题,我们党从来都是很重视的,从来都是认真对待、真心实意地给以解决的。

重温一下革命战争年代的文献,我们就可得到很好的教益。收进《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的《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就着重讲了这个问题。这是毛泽东同志1934年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距今已经70年了,但读来仍感新鲜,很有启发。

毛泽东同志提出:“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他说:“我郑重地向大会提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去教她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小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137、138页)毛泽东同志对群众利益讲得很具体,要求很明确。

以上这些,看起来都是小事,但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全党上下,认真贯彻执行,从来不认为是小事。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成为我们党的传家宝。

为什么要重视群众实际利益?毛泽东同志从战略的高度对此作了透彻的阐述。他说,我们现在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广大群众参加革命战争,以革命战争打倒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把革命发展到全国去,把帝国主义赶出中国去。“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但是,只有我们解决了群众实际生活问题,满足了群众的需要,真正成为群众生活的组织者,他们才能真正认识到我们是代表他们利益的,才能真正热烈地拥护我们,并从这些具体事情出发,了解我们提出来的更高的任务,革命战争的任务,拥护革命,接受我们的政治号召,为革命的胜利斗争到底。因此,要想得到群众的拥护,要群众拿出他们的全力放到战线上去,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包括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

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都是群众的实际利益问题,这些看起来是小事,却是同党的形象、人心向背、革命战争胜败直接相联系的。这些能说是小事吗?这既是战略问题,更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问题。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得到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的拥护,最后,得到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拥护,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站到了革命的一边。分析其原因,首先是我们党有一条反映中国历史发展要求和人民根本利益的路线,并坚决地贯彻了这一条路线。另一方面,我们党的干部,我们的军队,处处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切实实地为群众谋利益,因而得到群众的衷心拥护,人民群众全力支持和参加革命战争。这是根本的条件。在淮海战役中,一位国民党高级将领坐飞机视察,他看到战场四周有无数农民的支前小车,据此他断定,国民党必败。我们的陈毅元帅也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农民用小车推出来的。兵民是胜利之本。这在我们的解放战争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如何看待群众利益,在党处在执政条件下,遇到了许多新情况,出现了许多新矛盾,毋庸讳言,这个问题并不总是处理得很好,一些地方出现了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紧张的状况。新中国成立50多年以来,这个问题反复出现,成为一个既老又新的问题,需要我们正确认识、认真对待。笔者从上世纪50年代初开始,在农村基层工作好几年,对此有不少直接感受。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概括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八个字。这样的概括更全面了。

立党为公,是毛泽东同志的语言,是他对党建理论的重要贡献。这四个字,言简意赅地表达了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根本宗旨。《共产党宣言》说:“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立党为公,就是《共产党宣言》这个根本思想的中国化表述。立党为公也是对中国古代“天下为公”思想的继承。简要地说,立党为公的含义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惟一目的,它存在的惟一价值,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振兴,为中国谋富强。立党为公,在不同历史阶段,根本任务和要求也不同。在民主革命时期,在革命战争年代,是为民革命。在革命胜利、党处于执政地位以后,尤其是在当前这个历史阶段,就是执政为民。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具体展开,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对此,胡锦涛同志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一,必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

第二,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

第三,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以上三个方面,是密切联系的,各有其重要性。方针政策是全局性长期性问题,群众生产生活是人民群众当前的最现实最直接因而也是他们最关心的利益。这二者之间实际是长远和当前、宏观和微观的关系,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则是处理好这二者关系的关键因素。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举措,是关系全局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邓小平同志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能否实现现代化,决定着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因而也是最大的政治。历史发展到今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就是全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对人民的利益决不能抽象地笼统地理解。利益往往是很具体的。群众的生产生活、脱贫致富,他们的权益、困难、疾苦、忧愁等等,都是群众利益,都是很具体的。领导和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这些实际利益问题,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党的基本路线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三个代表”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这些群众实际利益问题的解决,又直接影响到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影响到党的路线的贯彻。作为执政党,如何使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利益,是获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的重要条件。群众利益无小事,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是如此。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普遍得到改善,从总体上说,我们为广大群众谋了利。但是,应当看到,我国还有相当大数量的群众生产生活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在城市,有大批下岗职工和城市贫困居民;在农村,有2800万未脱贫人口和5800多万脱贫不稳定人口。这一大部分人的实际困难是可想而知的。还要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不关心群众疾苦,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事,还时有发生。有些地方,为建形象工程而强令群众搬迁又不妥善安置,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等等。这些现象,已经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胡锦涛同志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出现不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利益当作小事而漠不关心的情况。

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回顾我们党执政50多年以来的情况,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执政党的地位容易使一些领导干部产生做官当老爷的作风。由于我们党处在执政地位,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很大,本来应当以自己掌握的权力更好地为群众解决困难,谋利益,但也可以对群众发号施令,颐指气使。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总体上坚持了执政为民,但这并不等于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解决了这个问题。而且,要看到在党内,立党为公还是立党为私、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己的矛盾始终存在,揭露出来那么多腐败分子,就说明了这一点。作为执政党,要十分注意防止领导干部出现官僚化现象,一个是凌驾于群众之上,另一个是谋取私利直至腐败。胡锦涛同志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这里提出一个思想、一个精神,十分重要。现在有一种现象,似乎只要讲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够了,不必再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在我们的媒体上,“为人民服务”这样的语言已很少出现。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因为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也是世界观,是立党为公的最基本含义。所谓党员修养,所谓高素质的干部,这始终是最关键的问题。

二是工作的思路和安排的问题。主要是思想上没有明确认识当前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同群众实际利益的关系。这个问题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就出现过。毛泽东同志在上述讲话中对此作了批评分析。他说:“在我们的工作人员中,曾经看见这样的情形:他们只讲扩大红军,扩充运输队,收土地税,推销公债,其他事情呢,不讲也不管,甚至一切都不管。”(同上,第137页)结果如何呢?毛泽东同志指出,由于不管群众的生活,扩大红军,动员运输队就极少成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我们一定要贯彻一要建设,二要吃饭的原则。在搞加速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一定要统筹兼顾,不能在服从大局的口号下,损害群众的利益,在抓大事的口号下忽视对群众实际问题的解决。

历史已经跨出了新的步伐

十六大以后,我们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新的目标,新的任务,新的实践,要求在思想上、理论上、作风上、方法上,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的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不少重要的思想和举措。比如,重温“两个务必”,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提出在全社会树立宪法的权威,中央政治局第一次学习就是学习宪法,抓住了依法治国的关键;提出把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果断措施,领导人民有效抗击“非典”,提出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形成了新的两手抓方针;改革对领导人活动和会议的报道;取消领导人出国访问的送迎仪式;提出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次“七一”讲话又提出了不少新的思想观点、新的要求。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其中之一。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务实作风和亲民形象,给人以深刻印象,深得党心,深得民心。中国的历史已经跨出了新的一步。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说到底,是一个为民的问题,为人民谋利益的问题,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作为一个执政党来说,始终有一个巩固执政地位的问题。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又一次强调,“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应当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问题,来理解“群众利益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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